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时间:2021-10-09 15:10:17 就业指南 我要投稿

有关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范文锦集8篇

  现如今,协议书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签订协议书可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什么样的协议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8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有关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范文锦集8篇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篇1

  甲方: (省级就业见习基地)

  乙方: (毕业生)学校

  学历:

  专业:

  毕业时间:

  为明确见习学生与见习单位的权利与义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见习期限及工作时间

  ***乙方***等***名学生(附学生签名的名单,明确姓名、性别、学历、学院及专业)到甲方见习,见习时间自**年**月 日起至**年**月**日止。

  甲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单位规章制度,合理安排见习学生的见习工作时间。

  二、见习岗位**甲方根据乙方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到**部门,从事**工作。

  见习期间,甲方应安排专门的技术与管理人员对见习学生进行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和日常管理,见习学生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认真见习。

  三、乙方见习期间应遵守以下规定:

  1、见习学生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见习规章及其它各项规章制度。如违反国家法规和单位的规章制度,甲方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或终止见习。

  2、因见习学生造成见习基地财物损失的,按甲方规定处理。

  四、劳动保护:

  1、甲方需为见习学生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其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2、甲方根据见习学生岗位实际情况,按国家规定向其提供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

  3、见习学生患职业病、工伤事故的按《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规定执行。

  五、协议解除:

  乙方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可以在说明原因的情况下向甲方提出终止见习合同,但必须提前7天通知甲方,并作好工作交接,否则应承担相关责任。见习期间,甲方如发现乙方不符合见习要求或不适宜甲方安排工作等情况的,可以向乙方提出终止见习,在为见习学生履行见习津贴支付手续后,解除本协议。

  六、尚需协商一致的其它问题:

  未尽事宜由双方及时协商解决。

  七、法律效力:

  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交当地人事部门备案,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签约双方已明确上述条款并接受其约定,现自愿签字确认:

  甲方(盖章): 乙方:

  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篇2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经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后,毕业生、用人单位和高等学校应当签订教育部统一格式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作为制定毕业生就业方案和办理毕业生就业派遣手续的依据。

  为维护学院声誉和广大毕业生的切身利益,维护协议书的严肃性,进一步规范我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管理工作,规范我院毕业生择业行为,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办法中所提及的就业协议书均指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制定格式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第二条 就业协议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文书。

  第二章 协议书的制作和发放

  第三条 就业协议书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制定,有唯一编号。

  第四条 就业协议书的发放范围是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全日制普通招生本专科毕业生。

  第五条 就业协议书的发放部门是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就业协议书须加盖“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印章方为有效。

  第六条 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正式签订就业协议书时,一律以原件为准,复印无效。

  第七条 协议书一经发放务必妥善保管,谨防丢失。协议书原则上不予补办,如因特殊情况遗失者,补办协议书的程序如下:

  1、如学生本人丢失的,学生本人与毕业班辅导员联系,提供协议书丢失的书面情况说明,领取并填写《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毕业生协议书遗失补办审批表》,(附件1),经毕业班辅导员核实情况,学生管理分部初审后,上报学院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审核通过后,在学院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公告挂失,公示期三个月;公示期满学生到学院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申请领取新的就业协议书;

  2、如用人单位丢失的,学生本人与毕业班辅导员联系,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相应证明(加盖单位公章)以及协议书丢失的书面情况说明(以上材料均需为原件,复印及传真件无效),领取并填写《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毕业生协议书遗失补办审批表》,经毕业班辅导员核实情况,学生管理分部初审后,上报学院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学院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审核通过后,在新的就业协议书上填写用人单位名称后,发放给学生。

  3、对于协议书丢失补办的毕业生,在其新领取协议书上加注“遗失补发”字样;因个人原因造成协议书丢失而违约或被用人单位追究违约责任等其他相关后果的,丢失者承担全部责任。

  第三章 协议书的签订

  第八条 毕业生就业实行在国家政策指导下的双向选择、自主择业。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须在充分了解、全面考察、周密思考的基础上,慎重抉择。

  第九条 毕业生应如实填写协议书中的相关内容,毕业生与用人单

  位签约前,应详细阅读协议书上所列条款,如与用人单位有其它约定,应当符合就业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并以书面形式确定,标注在协议书“备注”栏内,其内容视为协议书的一部分。违背就业政策或要求学院在规定以外履行某些义务的,学院一律不予承认。

  第十条 每名毕业生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与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签订任何形式就业协议书的,学生个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签约后毕业生应及时无误地将就业协议书送达用人单位。不送达用人单位,并以此为理由要求重新选择用人单位的,一律按违约处理;就业协议书未及时无误地送达用人单位,报到时用人单位拒绝接收的,所产生的后果由毕业生自己承担。

  第十二条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后,在一周内将协议书(一份)上交学院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学院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对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进行全面审查,符合手续和规定的予以办理,并列入学院毕业生就业计划。

  第十三条 未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有效,超过择业期作废,择业期为两年。

  第十四条 未取得毕业资格的毕业生使用协议书签订的就业协议无效。

  第四章 就业协议书各协议方义务

  第十五条 就业协议一经签订,所规定各项权利和义务即生效。三方在享有各自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十六条 学院监督毕业生履行就业协议,为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手续;用人单位按协议接收毕业生,并履行协议所签订的其他内容;毕业生应按协议规定就业,按时到用人单位报到。

  第五章 违约协议的处理

  第十七条 各学生管理部门在开展就业指导工作中,要对毕业生广泛开展诚信教育,对毕业生违约问题进行核查、教育和引导,降低就业违约率。违约率作为学院年度就业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

  第十八条 毕业生一旦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双方就已构成契约关系,毕业生因特殊原因终止与原签约单位的协议,必须办理解约手续。 第十九条 要求解约的毕业生,首先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毕业生解约审批表》(附件2),由原接收单位签署解约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新接收单位签署接收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经所在学生管理分部初审,向学院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提交审批,学院按照“理由充分、流向合理、手续齐备”的原则进行审批,同时将相关纪录存入学生个人诚信档案。

  对于以下情况原则上将不予审批:

  1、学生要求与来我院参加校园招聘会的用人单位解约;

  2、学生要求与作为我院教学实践基地的用人单位解约;

  3、无新签约单位或升学单位的学生要求解约;

  4、学生第二次申请办理解约手续。

  第二十条 未通过学院审批,学生擅自与原签约单位解约,不履行协议的,应当自行承担违约责任,学院将其《报到证》等相关就业材料发

  往原用人单位。

  第二十一条 对于违约的毕业生,在其新领取协议书上加注“解约补发”字样。

  第二十二条 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如有以下行为,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将不再为其发放就业协议书,亦不再负责推荐其就业:

  1、求职过程中恶意竞争,对学院声誉和其他同学求职产生严重不良影响的;

  2、与用人单位签约过程中,故意错误填写个人信息或不签字,并以此为理由要求解约的;

  3、假称协议书丢失、损毁或其他理由试图骗领新协议书的。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学生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篇3

  为做好学生就业推荐工作,保障学校和学生的正当权益,解决学生就业问题,特签订如下合同:

  一、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及完善的教学设施;

  2、按国家相关专业课程设置要求安排课程,并配置相关专业教师授课;

  3、在乙方毕业前三个月或毕业后三个月,负责将毕业生推荐到______相关单位工作。

  二、乙方责任

  1、严格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学完本专业规定全部课程,全部科目考试合格,道德操行评分合格;

  3、服从学校管理和工作安排。

  三、待遇及费用

  1、学校保证所推荐的单位试用期间每月总收入不少于_______元;

  2、学生在前五个学期综合测评总成绩排在学校前十名者,或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学生干部者,优先推荐就业并免交就业推荐费,其余学生在最后一学期需另交纳就业推荐费_________元;

  3、面试期间学生的差旅费、住宿费由学生本人负责,学校不给予补贴;

  4、无须学校推荐就业的学生,可退还就业推荐费。

  四、违约及责任

  1、乙方符合推荐就业的各项条件并同时需要学校推荐的,而甲方不能给予推荐就业,甲方退回乙方所交学费;

  2、乙方在校就读期间,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甲方不予推荐就业,由乙方自谋职业:

  (1)未能通过甲方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

  (2)有打架、斗殴或其它严重违纪行为、影响恶劣;

  (3)受记过或以上处分(被撤消处分除外);

  (4)未按甲方规定交清学、杂费,就业推荐费或其他所欠费用者,或中途退学、转学。

  3、乙方有下列情形者,学校不再安排就业:

  (1)不服从学校安排或学校通知面试而不到达三次者;

  (2)学校安排成功,学生已同意就业而不上班者;

  (3)就业后无正当理由自己辞职或因主观原因被单位辞退者。

  五、其它约定

  1、学生一经报名交费,如因学生本身原因中途退学或被学校开除,学校一律不退费。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篇4

  甲方:_________大学学生处

  乙方(用人单位):_________

  丙方(学生):_________

  为保证就业实习工作的顺利进行,保护学校、用人单位及学生的合法权益,甲乙丙三方本着自愿合作的原则,经慎重协商,甲乙丙三方承认《_________大学大学生就业实习管理规定》对三方均有的约束力,并达成如下就业实习协议:

  一、工作介绍

  乙方要求甲方为其介绍丙方从事就业实习工作,其中

  (一)工作内容:_________

  (二)工作时间:_________

  (三)就业实习报酬和福利待遇:_________

  二、管理费用

  在办理实习信息登记时,乙方在就业实习报酬外应向甲方支付管理费用_________元(即按实际聘用人数,每人管理费_________元或按学生酬金的_________%计)。管理费用于为丙方购买人身保险等。

  三、劳动报酬

  (一)乙方在丙方实习期间,不得无故克扣丙方的劳动报酬。无论乙方辞退或丙方辞职,乙方均需付足学生自劳动开始之日至离开之日的全部报酬。乙方有权根据其用工需要而终止与丙方实习用工关系,乙方终止用工关系需提前10天通知甲方、丙方。如丙方因无故离职,或因表现不佳被辞退,学校将按考勤等校规处理。

  (二)乙方在_________日以前,将丙方的报酬付给甲方,统一由甲方发放,乙方不直接与丙方发生经济关系。

  四、劳动保护

  丙方就业实习依法享受劳动保护,乙方不得安排丙方从事易对人体造成伤害或危险的特殊行业或专业的劳动及违法活动;乙方应对丙方的人身安全提供保障,不得损害或变相损害丙方在劳动保护方面的合法权益。否则,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但是,甲方应为丙方提供相应的医疗保障,乙方对丙方的医疗不承担责任。在工作期间,乙方对丙方的故意行为造成的自身人身伤害事故不负责任。有关劳动保护的其他内容参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组织管理机构

  甲方是具体负责指导大学生就业实习的组织管理机构。在工作中甲方教育丙方遵纪守法,执行用人单位及学校的规章制度,履行就业实习协议中的各项义务,如乙方与丙方发生纠纷,甲方主持调解双方的争议。在调解前,乙方或丙方不可申请仲裁和诉讼。

  六、补充事项

  (一)乙方有权与丙方签定有关知识产权、保密义务等协议。甲方督促丙方执行上述协议。

  (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三)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

  班级:_________

  学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篇5

  甲方: (省级就业见习基地)

  乙方: (毕业生) 学校

  学历--------------

  专业

  毕业时间---------------

  为明确见习学生与见习单位的权利与义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见习期限及工作时间 乙方 等 名学生(附学生签名的.名单,明确姓名、性别、学历、学院及专业)到甲方见习,见习时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单位规章制度,合理安排见习学生的见习工作时间。

  二、见习岗位 甲方根据乙方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到 部门,从事 工作。 见习期间,甲方应安排专门的技术与管理人员对见习学生进行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和日常管理,见习学生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认真见习。

  三、乙方见习期间应遵守以下规定:

  1、见习学生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见习规章及其它各项规章制度。如违反国家法规和单位的规章制度,甲方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或终止见习。

  2、因见习学生造成见习基地财物损失的,按甲方规定处理。

  四、劳动保护:

  1、甲方需为见习学生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其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2、甲方根据见习学生岗位实际情况,按国家规定向其提供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

  3、见习学生患职业病、工伤事故的按《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规定执行。

  五、协议解除:乙方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可以在说明原因的情况下向甲方提出终止见习合同,但必须提前7天通知甲方,并作好工作交接,否则应承担相关责任。见习期间,甲方如发现乙方不符合见习要求或不适宜甲方安排工作等情况的,可以向乙方提出终止见习,在为见习学生履行见习津贴支付手续后,解除本协议。

  六、尚需协商一致的其它问题:

  1、

  2、

  未尽事宜由双方及时协商解决。

  七、法律效力:

  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交当地人事部门备案,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签约双方已明确上述条款并接受其约定,现自愿签字确认:

  甲方(盖章): 乙方:

  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篇6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见习单位)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见习人员)

  为明确见习人员与见习单位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见习期限及工作安排

  1、按照甲方的岗位需求,乙方经所在学校团委或毕业生就业服务机构推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 至 ____年____月____日到甲方指定岗位见习。

  2、甲方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安排乙方见习活动包括必要的培训,以提高乙方的实践能力。

  二、见习岗位

  3、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所学专业,安排乙方到____________部门,从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见习期间,甲方可以根据其需要和乙方的具体情况对见习岗位进行调整。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甲方在乙方见习期间,协助乙方所在高校对乙方进行管理;在乙方到岗前为乙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额为____元;每月____日前向乙方提供____元的基本生活补助;有条件的单位为乙方见习期间的食宿提供便利;尊重乙方休息权;提供基本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用品,保障乙方在见习岗位的安全;见习结束时与乙方所在学校共同对乙方进行考核鉴定,出具见习证明。

  5、乙方在协议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甲方安排的内容参加见习,按时完成见习期间甲方交付的任务和工作;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保守甲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

  四、违约责任

  6、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各自应承担的职责和义务,即为违约,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7、甲方未能及时足额为乙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致使乙方受损的,应予赔偿。

  8、乙方违反甲方管理制度(包括保密制度),甲方可以向乙方所在学校反映,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教育或终止见习。如乙方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赔偿。

  9、甲方未能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基本生活补助,乙方有权追偿。

  五、争议解决途径

  10、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任何争议,应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相应的组织提出调解,调解不成立时,任何一方均可提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六、其他规定

  11、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补充约定或协商解决。

  12、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经甲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和乙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另一份交乙方组织单位存查。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篇7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性别_________,毕业学校:_________,专业:_________。

  1.乙方因未落实就业单位,户籍挂靠甲方集体户(属_________管辖)。

  2.乙方如落实了就业单位,应及时将户口迁出甲方;乙方因私出国、留学、定居、移民、劳务,必须在甲方注销户口。如的确有困难,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单位证明,并提出迁出期限,经甲方领导批准后,方可继续挂靠。

  3.自乙方户口迁入甲方集体户之月起,乙方应向甲方缴纳管理费每月_________元(不满1个月按1个月收取),每半年缴交一次,缴费时间:每年7月份缴交1月份-6月份的费用;12月份缴交7月份-12月份的费用。

  4.甲方协助乙方将户口迁入、迁出甲方集体户,申领补办居民身份证,可为乙方开具户籍相关证明。

  5.上述收费项目与收费标准皆依据省、市物价部门现行规定。在本协议期间,如遇上述部门重新核定收费项目与收费标准,则从变更之月起执行新的规定。

  6.乙方应按协议要求按期缴费,逾期三个月不缴,甲方不承担本协议所负的责任。户口迁出甲方集体户时,应交清有关管理费。

  7.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家庭地址: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篇8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经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后,毕业生、用人单位和高等学校应当签订教育部统一格式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作为制定毕业生就业方案和办理毕业生就业派遣手续的依据。

  为维护学院声誉和广大毕业生的切身利益,维护协议书的严肃性,进一步规范我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管理工作,规范我院毕业生择业行为,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办法中所提及的就业协议书均指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制定格式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第二条 就业协议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文书。

  第二章 协议书的制作和发放

  第三条 就业协议书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制定,有唯一编号。

  第四条 就业协议书的发放范围是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全日制普通招生本专科毕业生。

  第五条 就业协议书的发放部门是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就业协议书须加盖“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印章方为有效。

  第六条 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正式签订就业协议书时,一律以原件为准,复印无效。

  第七条 协议书一经发放务必妥善保管,谨防丢失。协议书原则上不予补办,如因特殊情况遗失者,补办协议书的程序如下:

  1、如学生本人丢失的,学生本人与毕业班辅导员联系,提供协议书丢失的书面情况说明,领取并填写《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毕业生协议书遗失补办审批表》,(附件1),经毕业班辅导员核实情况,学生管理分部初审后,上报学院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审核通过后,在学院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公告挂失,公示期三个月;公示期满学生到学院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申请领取新的就业协议书;

  2、如用人单位丢失的,学生本人与毕业班辅导员联系,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相应证明(加盖单位公章)以及协议书丢失的书面情况说明(以上材料均需为原件,复印及传真件无效),领取并填写《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毕业生协议书遗失补办审批表》,经毕业班辅导员核实情况,学生管理分部初审后,上报学院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学院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审核通过后,在新的就业协议书上填写用人单位名称后,发放给学生。

  3、对于协议书丢失补办的毕业生,在其新领取协议书上加注“遗失补发”字样;因个人原因造成协议书丢失而违约或被用人单位追究违约责任等其他相关后果的,丢失者承担全部责任。

  第三章 协议书的签订

  第八条 毕业生就业实行在国家政策指导下的双向选择、自主择业。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须在充分了解、全面考察、周密思考的基础上,慎重抉择。

  第九条 毕业生应如实填写协议书中的相关内容,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约前,应详细阅读协议书上所列条款,如与用人单位有其它约定,应当符合就业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并以书面形式确定,标注在协议书“备注”栏内,其内容视为协议书的一部分。违背就业政策或要求学院在规定以外履行某些义务的,学院一律不予承认。

  第十条 每名毕业生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与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签订任何形式就业协议书的,学生个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签约后毕业生应及时无误地将就业协议书送达用人单位。不送达用人单位,并以此为理由要求重新选择用人单位的,一律按违约处理;就业协议书未及时无误地送达用人单位,报到时用人单位拒绝接收的,所产生的后果由毕业生自己承担。

  第十二条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后,在一周内将协议书(一份)上交学院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学院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对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进行全面审查,符合手续和规定的予以办理,并列入学院毕业生就业计划。

  第十三条 未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有效,超过择业期作废,择业期为两年。

  第十四条 未取得毕业资格的毕业生使用协议书签订的就业协议无效。

  第四章 违约协议的处理

  第十五条 就业协议一经签订,所规定各项权利和义务即生效。三方在享有各自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十六条 学院监督毕业生履行就业协议,为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手续;用人单位按协议接收毕业生,并履行协议所签订的其他内容;毕业生应按协议规定就业,按时到用人单位报到。

  第五章 就业协议书各协议方义务

  第十七条 各学生管理部门在开展就业指导工作中,要对毕业生广泛开展诚信教育,对毕业生违约问题进行核查、教育和引导,降低就业违约率。违约率作为学院年度就业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

  第十八条 毕业生一旦旦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双方就已构成契约关系,毕业生因特殊原因终止与原签约单位的协议,必须办理解约手续。

  第十九条 要求解约的毕业生,首先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毕业生解约审批表》(附件2),由原接收单位签署解约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新接收单位签署接收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经所在学生管理分部初审,向学院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提交审批,学院按照“理由充分、流向合理、手续齐备”的原则进行审批,同时将相关纪录存入学生个人诚信档案。

  对于以下情况原则上将不予审批:

  1、学生要求与来我院参加校园招聘会的用人单位解约;

  2、学生要求与作为我院教学实践基地的用人单位解约;

  3、无新签约单位或升学单位的学生要求解约;

  4、学生第二次申请办理解约手续。

  第二十条 未通过学院审批,学生擅自与原签约单位解约,不履行协议的,应当自行承担违约责任,学院将其《报到证》等相关就业材料发往原用人单位。

  第二十一条 对于违约的毕业生,在其新领取协议书上加注“解约补发”字样。

  第二十二条 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如有以下行为,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将不再为其发放就业协议书,亦不再负责推荐其就业:

  1、求职过程中恶意竞争,对学院声誉和其他同学求职产生严重不良影响的;

  2、与用人单位签约过程中,故意错误填写个人信息或不签字,并以此为理由要求解约的;

  3、假称协议书丢失、损毁或其他理由试图骗领新协议书的。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学生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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