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就业方向指南

时间:2021-05-30 18:41:33 就业指南 我要投稿

大学生就业方向指南

  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其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的,给予薪酬或生活补贴,同时按规定参加有关社会保险。以下内容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大学生就业方向指南,欢迎参考!

大学生就业方向指南

  大学生就业方向指南

  基层就业

  基层就业就是到城乡基层工作。一般来讲,“基层”既包括广大农村,也包括城市街道社区;既涵盖县级以下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也包括社会团体、非公有制组织和中小企业;既包含自主创业、自谋职业,也包括艰苦行业和艰苦岗位。

  一、国家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主要优惠政策

  1、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符合公益性岗位就业条件并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按照国家现行促进就业政策的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

  2、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其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的,给予薪酬或生活补贴,同时按规定参加有关社会保险。

  3、对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农村基层单位就业、并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接规定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4、对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在研究生招录和事业单位选聘时实行优先,在地市级以上党政机关考录公务员时也要进一步扩大招考录用的比例。

  二、中央有关部门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

  近年来,中央各有关部门主要组织实施了4个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专门项目,包括: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四部门从200x年起组织实施;

  2、“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八部门从200x年开始组织实施;

  3、“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编办等四部门从200x年开始组织实施的;

  4、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中组部、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从200x年起组织实施。

  三、双特计划

  为优化农村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大力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重庆市中小学特色学科教师配备计划(简称“双特计划”)。

  “特岗计划”:是重庆市按照《教育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x﹞2号)文件精神,由市教委会同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编办大力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简称“特岗计划”)。

  “特色计划”:即重庆市中小学特色学科教师配备计划,是根据统筹城乡教育综合改革试验的要求,在总结“特岗计划”经验的基础上,实施的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科学、信息技术、健康教育等紧缺学科教师的配备计划。该计划是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由市教委会同市编办、市人社局共同制定并启动实施。

  四、选聘到村任职的对象、条件和程序

  选聘对象为30岁以下应届和往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重点是应届毕业和毕业1至2年的本科生、研究生,原则上为党员(含预备党员),非党员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也可以选聘。

  基本条件是:(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2)学习成绩良好,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3)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4)身体健康。此外,参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团中央等部门组织的到农村基层服务的“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活动期满的高校毕业生,本人自愿且具备选聘条件的,经组织推荐可作为选聘对象。

  选聘工作一般通过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察、体检、公示、决定聘用、培训上岗等程序进行。

  五、组织部“选调生”

  各级组织部门有计划的从高等院校选调品学兼优的应届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作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后备人选的主要来源进行重点培养,从中挑选出优秀分子,逐级补充到各级党政领导干部队伍中去。这批毕业生简称“选调生”。

  选调对象:在渝高等院校当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市外“985”、“211”高校进校时在本科一批次和提前批次录取的当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国(境)外当年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六、到基层就业户口、档案、党团关系的办理

  对到西部县以下基层单位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实行来去自由的政策,户口可留在原籍或根据本人意愿迁往就业地区;人事档案原则上统一转至服务单位所在地的县级政府人事部门,由政府主管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机构提供免费人事代理服务;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服务单位,对服务期间积极要求入党的,由乡镇一级党组织按规定程序办理。

  自主创业

  一、毕业生进行自主创业前的准备

  1、了解自主创业的有关政策规定

  2、决定自主创业的方向

  3、市场调研和分析

  4、产品定位和成果论证

  5、组织优势互补的团队

  二、我市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的优惠政策

  一是创业培训补贴。对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学年参加创业培训的,根据其获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及创业情况,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二是入住孵化基地发展。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企业和微型企业可优先入住我市各创业孵化基地孵化发展,享有场租减免、创业指导、事务代理、市场推广等创业孵化服务。

  三是微企优惠政策。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微型企业,财政给予不超过注册资本金50%的补助资金;除享受国家和我市对中小企业及特定行业、区域、环节的税收优惠政策外,符合规定的企业其所得税享受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其实际缴付的所有税收中地方留存部分,以微型企业注册资本金等额为限,按规定实行补贴;办理证照、年检、年审等手续,3年内免收行政性收费;可按规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和微型企业创业扶持贷款,并按规定享受财政贴息;

  四是社会保险补贴。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微企业,招用应届毕业生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通过多种形式灵活就业,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五是税收优惠。凡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六是小额担保贷款。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从毕业学年起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并按规定享受财政贴息政策。全市小额担保贷款借款期限由1年放宽到2年,担保基金投放比例从1:5提高到1:10,贷款额度从不超过8万至10万元提高到不超过15万元,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创业就业并吸纳就业人员达到一定数量的,可申请不超过200万的小额担保贷款。

  七是鼓励网络创业、创新创业。对大学生注册创办电子商务及软件开发类的小微企业,资助其一台电脑。对创办的创意类小微企业,给予每户3万—5万元的资本金补助。设立创新创业奖励资金,对大学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发明、专利等项目并入驻孵化基地创业的给予奖励

  三、注册筹办经济实体

  筹办、注册经济实体首先需要寻找企业落户场所,然后注册独立的经济实体。完整的注册企业的程序包括:准备经营场地——开具有关房产证明——企业名称登记——领取并填写工商注册登记表——准备(提交)相关文件、资料——办理有关前置审批手续——办理入资、验资手续——领取工商营业执照。

  四、微型企业及其申请享受微型企业创业扶持需提交的材料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微型企业的若干意见(渝府发[2010]66)》和《关于做好在校大学生创办微型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内容。雇员(含投资者)20人以下、创业者投资金额10万元以下的企业为微型企业。组织形式可采取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等多种形式。创业者兴办公司,其注册资本金依法可分期缴付。

  申请微型企业创业扶持的创业者,应当向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以下材料:

  (1)微型企业创业申请书;(2)身份证明;(3)户口簿;(4)居住证明;

  (5)属于“九类人群”的证明材料;(6)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居住地与身份证明或户口簿载明的住址一致的,申请人可不提交居住证明。

  五、自主创业小额贷款申请办法

  按照《重庆市小额担保贷款办法》(渝就业办〔2008〕16号)文件规定:

  1、申请资格:大学生毕业后未就业要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或街道(乡镇)进行失业登记;有创业项目且办理了营业执照;其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是微利项目。以上条件具备就可向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或街道(乡镇)提出小额担保贷款申请。

  2、贷款额度:个人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原则上在5万元以内,对创业能力强,创业项目优的人员,贷款额度可放宽到8万元;合伙经营实体或小企业吸纳各类人员后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按人均5万元计算,贷款总额在100万元以内。

  3、有关优惠政策: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牛从事微利项目的,财政给予全额贴息。

  4、办理程序

  (1)借款人申请贷款时,持工商、税务核发的工商登记证、税务登记证,抵(质)押物清单或担保合同以及本人有效证件到所在地社区居委会申请;

  (2)社区居委会审查符合小额担保贷款的条件和小额担保贷款的担保、抵(质)押条件后,在3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街道(乡镇)推荐;

  (3)街道(乡镇)按《重庆市小额担保贷款办法》(渝再就业办字[2008]16号)第七条、第十二条初审同意后在3个工作日内报所在地区县(自治县)劳动就业部门,区县(自治县)劳动就业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完结审查汇总,并将相关资料送到承贷金融机构。

  (4)承贷金融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不同意贷款的,应注明原因并将资料返还劳动就业部门;同意贷款的,即可通知借款人办理相关手续,完善贷款抵(质)押担保等手续后,在5个工作日内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合伙经营实体或小企业可由法定代表人在其户口所在地或企业经营所在地社区居委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六、“泛海扬帆创业行动”及参加程序

  为鼓励和引导大学生实现自主创业,中国西部人才开发基金会、中国泛海控股集团、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以及重庆市财政局联合开展“泛海扬帆——重庆大学生创业行动”,支持重庆的大学生创业工作。

  申请人首先登录“泛海扬帆行动”官方网站(http://www.fanhaiyangfan.org/),点击“重庆大学生创业行动报名”专栏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须下载项目申请表自行打印填写,并向拟创业所在区县人力社保部门提出纸质申请。通过资格审查后,由人力社保部门统筹安排进行创业培训,主要开设政策解读、项目选择、融资投资、市场营销、财务管理、创业实例分析、工商税务法规知识、创业计划书制作等课程,提高申请人的创业能力。培训结束后,申请人应制作详细的《创业计划书》,作为项目评审的主要依据。通过审查的100个创业项目将分期获得2-5万元的项目资助金,以及一系列创业政策扶持。项目实施过程中,由项目督导团和专家工作组对创业项目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开展创业指导和跟踪服务,同时对资助金使用情况、项目执行效果等进行监管。相关的项目实施进展和资助金使用情况将会同时以博客日志的形式公布在活动官方网站上,以供社会监督。

  七、我市目前建立的10个市级大学生创业基地

  我市创业孵化基地是指经市人力社保部门、市财政部门、市就业办认定,能为入驻的初创小微企业和个体创业者提供基本的生产经营场地以及有效的创业指导服务和一定期限的政策扶持,具有持续滚动孵化和培育创业主体功能的各类创业载体。

  目前,我市已建成36家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其中,重大、西大、川美、重邮、工商、重师、文理、重师涉外商贸学院、重庆传媒职业学院等9所高校建立了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可以就近申请入住本校或邻近高校创业孵化基地,也可向我市其他创业孵化基地提出入住申请。具体请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信息网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栏目查询。

  八、《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及其申请流程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是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享受各项优惠政策的有效凭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发放对象是毕业年度内在校期间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其中,高校毕业生是指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毕业的学生;毕业年度是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毕业年度内的高校毕业生按要求在网上提交《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申请,所在高校对毕业生提交的相关信息进行审核,通过后注明已审核,并在网上提交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需要3-5个工作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毕业生提交的相关信息进行复核,需要3-5个工作日,复核通过后由学校招就处打印《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并下发到毕业生(学校招就处联系电话58102054)。

  参军入伍

  一、大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大学生”的界定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已被普通高校录取但未报到入学的学生。

  二、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的程序

  1网上报名预征:有应征意向的高校毕业生可在夏秋季征兵开始之前登录“大学生应征入伍网上报名平台”(网址为http://zbbm.chsi.com.cn或http://zbbm.chsi.cn,下同)进行报名,填写、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下分别简称《登记表》、《申请表》),交所在高校征兵工作管理部门。

  2初审、初检:毕业生离校前,在高校参加身体初检、政治初审,符合条件者确定为预征对象,高校协助兵役机关将《登记表》和《申请表》审核盖章发给毕业生本人,并完成网上信息确认。初审、初检工作最晚在7月15日前完成。

  3实地应征: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入伍,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入伍。

  在学校所在地应征入伍的,在离校前完成预定兵,9月初学校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为其办理批准入伍手续。政治审查以本人现实表现为主,由其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安负责,学校分管部门具体承办,原则上不再对其入学前和就读返乡期间的`现实表现情况进行调查。

  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入伍的,高校应届毕业生7月30日前将户籍迁回入学前户籍地,持《登记表》和《申请表》到当地县级兵役机关参加实地应征,经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合格的,9月初由当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办理批准入伍手续。

  三、高校在校生应征入伍的程序

  1、网上报名预征:有应征意向的高校在校生可在夏秋季征兵开始之前登录“大学生应征入伍网上报名平台”进行报名,填写、打印《应征男青年网上报名登记表》、《高校在校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下分别简称《登记表》、《申请表》),交所在高校征兵工作管理部门。

  2、初审、初检:在校生放假离校前,在高校参加身体初检、政治初审,符合条件的确定为预征对象;高校协助兵役机关将《登记表》和《申请表》审核盖章后发给学生本人,并完成网上信息确认。初审、初检工作最晚在7月15日前完成。

  3、实地应征:高校在校生户籍迁到学校所在地的在学校所在地应征入伍,户籍未迁到学校所在地的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入伍。

  四、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享受的优惠政策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除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四个优先”政策,家庭按规定享受军属待遇外,还享受优先选拔使用、学费补偿(因本人思想原因、故意隐瞒病史或违法犯罪等被部队退回的的学生,取消受助资格,并不得申请学费减免。)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退役后考学升学优惠、就业服务等政策。

  五、大学生士兵退役后享受的就学优惠政策

  1、退役后报考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生的,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

  2、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

  3、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指初试)推荐攻读硕士研究生。

  六、应征入伍的高校应届毕业生离校后户口档案的迁转

  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的,将户口迁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档案转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存放。在学校所在地应征的,可将户籍和档案暂时保留在学校。

  高校应届毕业生批准入伍后,其户口档案予以注销,档案放入新兵档案。

  七、士官

  我军现役士兵按兵役性质分为义务兵役制士兵和志愿兵役制士兵。义务兵役制士兵称为义务兵,志愿兵役制士兵称为士官。士官属于士兵军衔序列,但不同于义务兵役制士兵,是士兵中的骨干。义务兵实行供给制,发给津贴,士官实行工资制和定期增资制度。预征指的是义务兵。义务兵服役两年后,符合条件的,可以被选为士官。

  士官直招工作5、6月份开始,8月份批准入伍,符合军队特殊专业需求的毕业生,可以在学校或者户口所在地县(市、区)以上征兵办公室报名,经过体检、政审、学历专业审定等环节,招收到部队。

  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考试

  一、公务员考试注意事项

  招考时间: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招考时间相对比较固定,一般在10—11月份;地方各省市公务员招考时间不定,从当年11月到次年8月都有,个别省市一年内会招考多次。

  报考条件: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的报考条件相对比较严格,一般要求报考者是全日制本科应届、往届毕业生,部分职位要求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地方国家公务员招考也基本上针对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重庆市的国家公务员考试工作由重庆市人社局负责,每年考两次,考试时间通常为每年4月和9月,报名考试的相关信息均通过报纸和网上公布,详见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cqhrss.gov.cn/u/cqhrss/)招录信息栏。

  二、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方式

  主要采取笔试和面试两种方法。笔试考试的科目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类,公共科目笔试有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内容涉及知觉速度与准确性、常识判断、言语理解、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六部分,全部为客观性试题,申论主要测试应试者对给定资料的阅读理解能力、分析归纳概括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以及文字表达水平,为主观性试题。面试是考官通过与考生直接交谈或考生于某种特定情景中进行观察,对考生的知识、能力、经验、气质和性格等基本素质与职位的匹配性进行测评。

  三、事业单位招录考试

  事业单位一般要求毕业生有强烈的敬业精神和良好的品德修养、扎实的专业功底、善于管理的才能和团结他人的协作精神。同时,不同类型的职位根据行业特性对应聘者的素质要求也有不同的侧重。招录考试时间一般由各地人社局自行决定。

  各类考试资料可自愿与重庆市人事局书店联系(咨询电话:86868727)。

  就业见习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是指政府为帮助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积累工作经验、提升就业能力,按照自愿原则,组织推荐其到经人力社保部门认定的就业见习基地,参加就业训练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制度。

  自愿参加就业见习并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持身份证、毕业生或学生证到市或区县(自治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现场报名,也可以持以上证件到就业见习基地报名,或登录重庆大学生就业网(http://www.cqxsjy.com/)进行网上报名。毕业生与见习单位达成就业意向的,由见习单位与毕业生签订见习协议。

  见习单位为见习毕业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人才交流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费提供档案管理、户口挂靠、代办养老保险等服务。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按规定提供基本生活补贴。就业见习咨询电话:023-86898650。

  定向就业培训

  高校毕业生定向就业培训是我市由人力社保部门牵头组织,委托具备培训资质的就业培训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展开培训,充分发挥就业培训在提升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促进就业的一项扶持政策。包括职业技能培训和综合素质提升培训两方面内容,主要开设岗位专业技能、职业道德、入职教育、就业政策和法制教育等培训课程。定向就业培训整体培训时间不少于40天。其中,职业技能培训由用人单位或培训机构负责实施,时间不少于35天,采取集中培训、在岗培训(含以师带徒)和网络培训等方式进行并实行考核;综合素质提升培训由市人事培训中心负责实施,时间不少于5天,采取网络学习、网上考试考核等方式进行。定向咨询电话:023-86833532。

  科研助理

  按照《科技部、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单位吸纳和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若干意见》(国科发财〔200x〕97号)规定,由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所承担的民用科技重大专项、973计划、863计划、科技支撑计划项目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的重大重点项目等,可以聘用高校毕业生作为研究助理或辅助人员参与研究工作。此外的其他项目,承担研究的单位也可聘用高校毕业生。

  聘用对象主要以优秀的应届毕业生为主,包括高校以及有学位授予权的科研机构培养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

  被聘用的高校毕业生不是项目承担单位的正式在编职工,需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就业援助

  一、求职补贴发放政策及程序

  求职补贴发放政策是指从201x年起,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年度内普通高校毕业生,给予800元/人的一次性求职补贴。

  求职补贴申请材料应附: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当年一季度享受低保的证明材料(其中户籍在大重庆市的毕业生上交有学生本人名字的低保证复印件)、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亲笔签名的个人申请表,由就读高校汇总后统一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后,按规定将资金划拨到高校,再由高校打入申请人账户。

  二、公益性岗位

  由政府开发、以满足社区及居民公共利益为目的的管理和服务岗位。对符合条件在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享受公益性岗位就业援助政策。

  自201x年起,重庆市将建立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机制,连续3年每年在主城区及区域性中心城市开发、购买公益性岗位5000个,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过渡性就业岗位。同时,建立财政对公益性岗位补贴与最低工资标准挂钩联动机制,并对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按规定给予补贴。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

  一、离校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获得相应的就业指导和服务

  回到原户籍所在地报到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能够享受当地政府部门所属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提供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包括:就业政策法规咨询、职业岗位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职业培训信息、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办理求职登记、失业登记等。

  二、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及享受的优先服务政策

  高校毕业生可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劳动合同、常住地社区出具的《未就业证明》等资料,到户籍地、就业地或常住地街道(乡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工作机构进行实名制登记,按规定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实名登记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1)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设立专门服务窗口,免费为实名登记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政策咨询、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招考信息等“一站式服务”。组织有培训需求的高校毕业生免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为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创业培训、政策咨询、项目推荐、信贷融资、开业指导、政策扶持、后续跟踪等服务。推荐参加就业见习和定向就业培训。(2)就业援助。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将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纳入就业援助体系,建立专门台账,实施“一对一”职业指导和重点帮扶,并向用人单位重点推荐或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

  升学出国

  一、考研:明确考研的目的,结合自身意愿和条件以及发展方向考虑好考研志愿。考研分为准备、复习、提高、冲剌、考试、复试和报到七大阶段。研究生考试一般在每年1月份举行。考研等有关信息详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我校研究生有关信息详见“重庆三峡学院研究生处(http://graduate.sanxiau.edu.cn:8098/default.html)。

  、专升本:“专升本”对象为我市普通高校在读的所有高职高专正式学籍的应届毕业生,选拔学校为我市具有普通高等教育任务的本科院校。实行统一考试,择优选拔。文科统考课程为: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和大学语文;理科统考课程为: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和高等数学。考试时间一般在每年4-5月份。

  三、申请出国留学的程序:查询学校资料、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提供考试成绩、提供成绩单、学历和学位的复印件及公证书、准备推荐信、写好个人陈述、经济担保证明、体检表或健康证明、食宿申请表、正式提出申请、录取。

  毕业生到企业就业

  一、毕业生到企业就业的类型

  1、国有企业。国有企业是指所有制形式上属于国家所有或国家控股的企业,它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命脉,是我国国民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是公有制的基石。

  2、私营企业。私营企业是以生产资料私人所有制为基础,存在雇佣劳动关系的经济形式。它也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有自己独立的财产,并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形式。

  3、外资企业。即外商投资企业,主要有三种形式: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经营企业,即统称为“三资企业”。

  二、服务外包和服务外包企业

  服务外包是指企业将其非核心的业务外包出去,利用外部最优秀的专业化团队来承接该业务,从而使其专注核心业务,达到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对环境应变能力的一种管理模式。服务外包企业是指其与服务外包发包商签订中长期服务合司,承接服务外包业务的企业。

  服务外包产业主要涉及软件研发、产品技术研发、工业设计、信息技术研发、信息技术外包服务、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等领域。

  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

  一、《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均简称协议书)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协议书》一般由国家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或各省,市,自治区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表。每位毕业生只有一套《协议书》,每套一式三份,不得转借、涂改、复印。

  毕业生如果不慎将协议书遗失原则上不再补发,到毕业派遣时,毕业生回生源地参加二次分配。若因特殊情况需要补发时,毕业生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原毕业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负责人签署意见,经调查和研究后重新办理新的协议书。

  协议书签订中按程序应最后到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办签章,由学校最后把关更有利于维护毕业生合法利益。

  《协议书》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否则违约方向权利受损方支付协议条款所规定的违约金。毕业生违约时,必须办理完毕与原签约单位的解约手续(有原签约单位的书面退函),然后将原协议书交还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换取新的协议书。

  二、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也称劳动契约、劳动协议,它是指劳动者同企业、事业、机关单位等用人单位为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必备条款以及劳动合同当事人通过协商订立的约定条款。但双方约定条款不能违背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的规定。

  订立劳动合同遵循合法原则,即订立劳动合同的主体必须合法、劳动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和程序必须合法;订立劳动合同还须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三、《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协议书》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关于将来就业意向的初步约定,一经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即具有法律效力,是编制毕业生就业方案和将来可能发生违约情况时的判断依据。毕业生本人保存一份作为办理报到、接转行政和户口关系的依据。《劳动合同》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明确劳动关系中权利义务的协议,是上岗毕业生从事何种岗位,享受何种待遇等权利和义务的证据。

  四、“五险一金”

  所谓五险指的是五种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

  “一金”是指住房公积金,即机关、企事业单位、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目的在于为职工建立一种自我保障机制,增强职工解决自身住房问题、提高居住水平的能力。住房公积金制度采用的是“个人累计制”模式,即个人账户所积累的资金完全归个人所有,强调“以自己的积累解决自身的住房需求”。

  五、违约金

  用人单位利用其优势地位,常常预先在劳动合同中设定高额违约金,限制劳动者在职业上的自由流动,侵害了劳动者的择业自主权,由此引发大量劳动争议。《劳动合同法》对违约金条款给予了严格的限制,明确规定只有两类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

  一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如果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二是对负有保守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义务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用人单位可以与之约定竞业限制,如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的约定,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

  除这两类劳动者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毕业生报到

  毕业生《报到证》(曾叫《派遣证》)全称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由教育部印制,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签发。主要用于用人单位作为接收毕业生就业,并接转毕业生户口、档案关系的有效凭证。《报到证》是毕业生就业十分重要的衔接手续,只能一人一份,毕业生须妥善保管报到证,不得自行涂改、撕毁和遗失。不论什么原因,凡自行涂改、撕毁的报到证一律作废。报到证分上下联,上联(有色联)发放给毕业生本人交与用人单位或到派遣单位办理报到手续,《报到证》的通知书联(白色联)归入学生档案。

  1、《报到证》的办理

  (1)首次办理。毕业生首次办理就业《报到证》均由学校集中办理,具体办理程序是:学校统一上报就业方案,市教委审核后集中打印就业《报到证》。

  (2)落实新单位后的调整改派。

  A、有具体用人单位的调整改派原就业《报到证》(两联)、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关系的函件、新单位的接收函件或新签订的协议书(回原籍不需此项材料),并到学校出具调整改派审批表后到市“中心”办理。

  B、无具体用人单位的调整改派原就业《报到证》(两联)、新单位的接收函件或新签订的协议书(回原籍不需此项材料),并到学校出具调整改派审批表后到市“中心”办理。

  2、《报到证》遗失补办

  毕业生提出书面申请,由原毕业学校就业主管部门确认。并到学校出具调整改派审批表(备注中注明“《报到证》遗失”到市就业中心办理。

  3、毕业生报到时间

  毕业生领取报到证后,报到单位有特殊要求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若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到,应书面向报到部门说明理由并得到同意,否则产生的不利后果应由毕业生本人承担。凡报到地址为重庆市大学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的,暂时可不持报到证到“中心”报到,请妥善保管,待学生本人重新调整就业去向(或迁转档案)时一并前往中心办理。

【大学生就业方向指南】相关文章:

就业指南合作协议书2篇01-14

合肥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申请指南04-27

大学生的就业自我鉴定08-17

大学生就业面试要领07-03

大学生就业自荐书07-02

大学生就业介绍信06-22

大学生就业求职信10篇03-28

大学生就业自荐书(9篇)04-25

职场晋升指南06-27

大学生就业创业促进论坛协会工作总结0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