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承诺书

时间:2021-10-02 09:36:28 承诺书 我要投稿

保健食品承诺书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新时代,承诺书对我们的作用越来越大,不同的承诺书内容同样也是不同的。相信许多人会觉得承诺书很难写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保健食品承诺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保健食品承诺书

保健食品承诺书1

  为强化本企业规范经营,切实承担起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责任,自觉抵制假劣保健食品,对所经营保健食品质量安全负责,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一、企业法人代表或负责人为企业食品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

  二、严格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认真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并及时做好台帐记录管理工作;

  三、保证所经营的产品是从合法渠道购进的合格产品,不经营假冒伪劣和来路不明的产品,每个产品能具备供货方提供的批准证书、检验报告、生产或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均指加盖红印章的复印件);

  四、建立健全保健食品安全质量管理组织和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和从业人员体检、培训上岗制度;

  五、经营场所内做到规范广告宣传,对所经营的产品不作虚假和夸大宣传,不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六、做到经营的保健食品设有专柜存放,不同类的产品或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开存放,并且要有明显的标志;

  七、企业应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及时做好处置工作,并立即向监管部门报告。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德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直属分局的监督和查处。

  承诺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保健食品承诺书2

我单位向南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出承诺:

  一、严格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认真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并及时做好台帐记录管理工作;

  二、保证所经营的产品是从合法渠道购进的合格产品,不经营假冒伪劣和来路不明的产品,每个产品能具备供货方提供的批准证书、检验报告、生产或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均指加盖红印章的复印件);

  三、做到取得有效《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合法经营,并将许可证悬挂在店堂的墙壁上,同时保证做到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并张贴在许可证的下方或者贴在玻璃柜内,使消费者能看到的位置上;

  四、经营场所内做到规范广告宣传,对所经营的产品不作虚假和夸大宣传,不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五、做到经营的保健食品设有专柜存放,不同类的产品或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开存放,并且要有明显的标志。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处罚。

  承诺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保健食品承诺书3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本申请人申请保健食品经营事项,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告知的内容已清楚,全面了解,将认真履行告知的义务,接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并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1、在保健食品经营活动中,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和保健食品安全管理的要求;

  2、建立健全保健食品安全质量管理组织和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和从业人员体检、培训上岗制度;

  3、根据核准的内容从事相关的保健食品经营活动,不擅自改变经营场所及布局,不擅自改变经营方式和扩大经营范围,不擅自改变经营场所用途;

  4、经营的保健食品均为取得国家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的产品。经营的保健食品均从合法的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货,并索要相应的资质文件和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备查。

  5、严格按所经营保健食品的存储要求存储,并建立完整的进、销、存记录。

  6、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坚决杜绝经营法律法规所明令禁止的食品。

  7、在保健食品广告宣传中,坚持真实合法,不含有虚假、夸大内容,不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本申请人承诺并保证:如违反了《食品安全法》及保健食品安全监管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保健食品安全管理的要求,本申请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章)

  承诺时间: 年 月 日

保健食品承诺书4

  为确保保健食品流通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消费者的正当利益,现承诺如下:

  一、企业法人代表或负责人为企业食品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

  二、严格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认真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并及时做好台帐记录管理工作;

  三、保证所经营的产品是从合法渠道购进的合格产品,不经营假冒伪劣和来路不明的产品,每个产品能具备供货方提供的批准证书、检验报告、生产或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均指加盖红印章的复印件);

  四、做到取得有效《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合法经营,并将许可证悬挂在店内显著位置;

  五、建立健全保健食品安全质量管理组织和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员制度和从业人员体检、培训上岗制度;

  六、经营场所内做到规范广告宣传,对所经营的'产品不做虚假和夸大宣传,不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七、做到经营的保健食品设有专柜存放,不同类的产品或保健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开存放,并且要有明显的标志。

  八、规范经营行为,自觉接受行政执法机关依法监管和社会监督,维护和保障消费者的健康与其他合法权益。

  以上承诺均为本人(单位)真实意思的表达,因违反承诺,而引发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本人(单位)自行承担。

  承诺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注:本承诺一式两份,承诺单位(人)和行政执法部门各留存一份。

保健食品承诺书5

  一、企业刊播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内容、样式(包括散发的传单、招贴等)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内容、样式完全一致,不作任何修改和变更。

  二、企业刊播的媒体或其它传播媒体(包括散发的传单、招贴等)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媒介完全一致。

  三、企业已制定了有效的监督管理措施,已和企业的销售人员及销售本企业产品的任何单位和个人签订保证书,确保在全国任何媒体或其它媒介发布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和省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的内容、样式完全一致。

  四、企业保证不将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审批文件提供给任何非法单位和个人从事非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宣传活动。

  五、企业的销售人员及销售本企业产品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刊播的本企业的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包括散发的传单、招贴等)其非法宣传的法律责任由本企业承担。

  六、企业保证追究发布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以上承诺,本企业保证严格遵守,如发生刊播(包括散发的传单、招贴等)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等行为,企业完全接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出的撤销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一年内不受理该产品广告的审批或备案以及暂停药品销售等行政处理决定。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保健食品承诺书6

XXX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本申请人已了解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告知的关于保健食品经营单位应遵守的食品安全相关要求,知晓并愿意遵守食品安全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向贵局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保健食品标识规定》、《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保健食品经营行为,明确自身责任,对社会和公众负责,诚信经营。

  二、制定落实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索证索票制度、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贮存制度、不合格产品处理制度、从业人员培训等管理制度,配备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确保各项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切实提高自身保健食品安全内控能力。

  三、落实进货查验制度。从有合法资质的企业购进合格产品,认真审验产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资质以及产品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保健食品批准证书、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等信息。建立产品进货台账,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商名称和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确保购进和销售的保健食品来源可追溯。不销售盗用、假冒批准文号的伪劣保健食品产品。

  四、落实保健食品标签标识说明书查验(审核)制度。按照《保健食品标识规定》对经营的保健食品的标签标识说明进行查验审核。保健食品标识与产品说明书的所有标识内容必须真实、完整、规范。保健食品名称、保健作用、功效成分、适宜人群和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等必须与《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所载明的内容相一致。

  五、落实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体检证明后方可从事保健食品经营活动。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不得从事保健食品经营活动。

  六、保健食品经营场所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保健食品经营场具有与经营保健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场所,所配备相应的采光、照明、通风、防蝇、防鼠、防虫等设备或者设施。贮存、运输和装卸保健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

  七、规范保健食品经营场所内产品宣传资料。保健食品宣传资料必须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备案,宣传资料中有关保健功能、产品功效成份/标志性成分及含量、适宜人群、食用量等的宣传,应当以《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内容为准,不得任意改变。

  八、妥善处理消费者的维权事宜,自觉规范经营行为,主动接受政府部门监管和公众监督。

  本承诺书中的有关内容均真实、可信。如有不实之处,或违反有关法律规定的要求,本申请人愿负相应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保健食品承诺书7

  xx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本企业在取得xx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包括备案)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后,严格按照以下条款规定的内容执行:

  一、企业刊播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内容、样式(包括散发的传单、招贴等)和原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内容、样式完全一致,不得作任何修改和变更。

  二、企业刊播的媒体或其它传播媒介(包括散发的传单、招贴等)和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媒介完全一致。

  三、企业已制定了有效的监督管理措施,已和企业的销售人员及销售本企业产品的任何单位和个人签订保证书,确保在全国任何媒体或其它媒介发布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和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的完全一致。

  四、企业保证不将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审批文件提供给任何非法单位和个人从事非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宣传活动。

  五、企业的销售人员及销售本企业产品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刊播的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包括散发的传单、招贴等)等非法宣传的法律责任均由本企业承担。

  六、企业保证追究发布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七、以上承诺,本企业保证严格遵照执行,如发生刊播(包括散发的传单、招贴等)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企业完全接受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出的撤销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一年内不受理该产品的审批或备案以及暂停药品销售等行政处理决定。

  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企业公章

  年月日

保健食品承诺书8

  甲方: (订货方)

  乙方: (供货方)

  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共同发展的目的。为保障甲方委托乙方代加工产品“绿瘦(纤丽宝牌)玉人胶囊”的质量满足甲方要求,

  防止因产品质量问题对甲、乙双方造 成损失,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承诺书:

  第一条:

  乙方应为具有合法资质的保健品生产企业, 并向甲方提供 《保健品生产许可证》 、 《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及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第二条:产品质量要求

  1.乙方在原料采集过程中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每批次原料应出具质量检 验合格手续。

  2.产品在生产过程中乙方必须严格按照保健食品生产工艺及质量标准要求操作。乙方 在向甲方分批供货时应出具质量合格检验报告。

  3.甲方在产品销售过程中,若有关政府部门抽检产品质量出现不合格情况,由此造成 的一切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产品包装质量要求

  1.胶囊包装应符合国家保健食品包装质量要求。

  2.外包装盒材质必须严格按照既定供货质量标准,不得以次充好。

  3.印刷要求:乙方必须保证印刷字体、图案清晰,不得私自更改甲方产品外包装,如需更改需经甲方同意并有书面材料。

  4.乙方必须保证产品外包装美观,收缩膜表面及边缘光滑无褶皱,封口处整齐、无裂 缝和突起,如出现以上问题甲方有权退货并要求乙方返工,由此导致甲方合格产品库存 不足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产品验收

  1.乙方交付前,应按国家保健品质量要求规定对每批次产品进行检验,并开具合格证 明;甲方在收到产品后对产品进行验收和确认。甲方享有向乙方提出其他质量异议的权利,乙方应承担退换及赔偿责任。

  2.甲方对产品外包装及印刷质量有任何异议,有权向乙方提出退换货要求,由此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售后服务

  在产品保质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3小时内做出响应,并予以文件名称:产品加工合同 文件编号:bjXX0723 解决。甲方在销售过程中出现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消费者损害时, 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每批次产品保质期为自生产日期起 24个月内)

  第六条:协议变更

  本协议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私自变更、修 改协议,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私自变更、修改协议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七条:不可抗力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 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协议的理由。经双方友好协商后,本协议可以不履行或 延期、部分履行,并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本协议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法解决, 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有效期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 年 月 日。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

  负责人:

  电话:

  传真:

  地址:

  年 月 日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

  负责人:

  电话:

  传真:

  地址: 年 月 日

保健食品承诺书9

  为保证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本单位自愿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订信守承诺、依法经营、保证经营产品质量的承诺书,承诺内容如下:

  一、认真学习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格遵守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方面的有关规定,保证做到依法经营。

  二、在店堂显著位置悬挂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等有关证照。建立健全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质量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和落实。

  三、自觉规范经营行为,不经营未获生产许可企业生产及套号冒号、超过保质期限的保健食品、化妆品;不经营未取得批准文号的保健食品和特殊用途化妆品;不经营未经批准或备案的进口化妆品。

  四、从正规渠道购进保健食品、化妆品,建立和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台帐管理制度,健全产品和供货商资质证明材料。

  五、规范经营区域。所经营的保健食品、化妆品分类分区陈列,不与其它商品及个人生活用品混放;综合型营业场所设置专营区域(或专柜),保健食品、化妆品按功能或品牌分类摆放。

  六、保证经营场所、储存场所、设施、设备和卫生环境符合条件。经营场所和仓库(贮存区)保持整洁,具有相应的采光、照明、通风、防尘、防潮、防虫、防鼠等设施;在保健食品仓库(贮存区)设离地隔墙的货架,保证仓储设施符合产品的贮藏要求;散装和供顾客试用的化妆品具有防污染设施。

  七、规范广告宣传,不做夸大功能涉及疗效的保健食品宣传,对所经营化妆品不做虚假和夸大宣传。

  以上是本单位的自我承诺,欢迎政府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对我单位进行行政监督,若违反以上承诺,故意规避监管,弄虚作假,本单位愿接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处理。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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