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承诺书

时间:2021-06-20 10:25:23 承诺书 我要投稿

生命承诺书

时近盛夏,不少人选择了游泳这个避暑的方法。但近段时间,时有溺水事件的发生,尤其是一些学生私自到河流、水库等地方游泳的现象有所抬头。蓓蕾初开,前程无限,却被一个个的水塘所吞噬,令人痛心。为积极响应以“预防溺水”为主题的“安全教育月”活动,创设更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努力杜绝“溺水”这类悲剧的发生,安全顺利完成学业,为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把安全意识转化为具体的安全行动,特做出如下承诺:

生命承诺书

1.通过认真学习,真正认识到下河游泳的危害性,做到绝不下河游泳。

2.发现其他同学有下河游泳的想法或下河游泳者及时报告辅导员,系领导、院领导。

3.自觉参与学校、班级组织的各种禁止下河游泳活动。

4.本人一定认真遵守如上承诺。如有违背,愿接受校规校纪处分。

班级:        

承诺人(签字)         

班长(签字)  

辅导员 (签字)   

机电工程系            

年 月 日

“关注安全 珍爱生命”承诺书

为了进一步增强法制纪律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切实维护自身生命财产安全,健康成长,顺利完成学业。让家长放心,让学校满意,经慎重考虑,着重向学校家庭做出以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校规校纪,不犯法违纪。 二.切实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维护自身生命财产安全。

三.同学之间友好相处,遇到纠纷及时找老师妥善解决,不激化矛盾,不打架斗殴。

四.宿舍存放现金不超过20元,不将现金和贵重物品随意放置。放假和封楼期间不将大额现金和贵重物品放在宿舍或教室,不将个人物品放置在地面上。

五.妥善保管好钥匙和个人生活相关密码。不随意将钥匙交给他人,不随意将密码告知他人。

六.随手锁门,不开门就寝,不单人住宿。

七.未经允许,教学楼、公寓楼封楼期间不得滞留,不协助他人以不当方式滞留。

八.不和社会不良人员接触,不勾结校外人员滋事。

九.不攀爬、穿越墙头、大门和护栏,不以攀爬、跳跃等不当方式进出学生公寓楼、教室等场所。

十.未履行正常手续不擅自离校。按时返校。 十一.不购买、传阅有害身心健康的书籍等。

十二.不购买、携带、窝藏、使用管制刀具或其他易致伤物品。 十三.不购买、携带、窝藏、使用易燃、易爆、有毒物品。

十四.不吸烟、酗酒,未经允许不点明火,不私拉电线私接电源。 十五.不上楼顶天台,不攀爬阳台护栏。

十六.无防范措施,不登上二楼以上的窗台擦拭楼外侧的.玻璃。 十七.人员密集的时间和场所,不起哄、不涌堵,有序活动。 十八.不进入营业性网吧、舞厅、游戏厅、酒吧等闲杂人员较多的地方。

十九.不夜不归宿,不容留外人住宿。不协助他人以不当方式进出校园和学生公寓。

二十.注意出行安全,遵守交通法规。

二十一.体育活动或对抗性比赛要量力而行,遵守比赛规则,注意自我保护,不恶意伤人,准备活动要充分。不适宜从事剧烈运动的要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免修体育课程或不参加相关活动。要听从体育活动指导老师的要求和安排,不自作主张。

二十二.注意饮食安全。

二十三.严格遵照医嘱服药,不滥服滥用药物。

二十四.异性-交往得当,不越轨。不交流和学习无关的内容。 二十五.热爱生活,珍爱生命,不自虐、自伤、自残或自杀。 二十六.不做危及自身与他人生命和财产安全的事情。

承诺人: _____年级_____班 姓名:_________________

200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承诺书

为贯彻落实国家总局《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根据荣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荣县煤矿开展“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 主题实践活动方案》的通知(荣安委办【2015】6号),切实保护煤矿工人生命安全,从根源上避免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树立煤矿企业以人为本,安全生产的良好形象,特此做出如下承诺,并随时接受监督检查:

一、保证证照齐全严禁无证照或者证照失效非法生产。

二、保证在批准区域正规开采,严禁超层越界或者巷道式采煤、空顶作业。

三、保证确保通风系统可靠,严禁无风、微风、循环风冒险作业。

四、保证监控系统有效,瓦斯超限立即撤人,严禁违规作业。

五、保证落实井下探放水规定,严禁开采防隔水煤柱。

六、保证井下机电和所有提升设备完好,严禁非阻燃、

非防爆设备违规入井。

七、保证坚持矿领导下井带班,确保员工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严禁违章指挥。

承诺人签字:

二0一三年 月 日

54“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交通安全承诺书

生命无价,安全为先。为了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生命健康安全,我愿意作出以下承诺:

1.认真学习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自救能力,时刻提醒自己注意维护自身和他人的交通安全。

2.12岁以下儿童一律不准骑自行车上学,未满16周岁不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满18周岁不驾驶任何类型的机动车。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

3.骑车靠右行驶,不违章行车,不嬉戏打闹,不闯红灯,不双手脱把,不互相追逐、并行或攀扶其他车辆,过斑马线注意过往车辆,过街时走人行横道,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确保自身安全。

4.不乘坐无牌、无证、无营运资格的各种车辆,不搭乘超载的车辆,不搭乘车况不好的车辆;不搭乘拖拉机、农用三轮车和四轮车、电动三轮车,不搭乘驾驶员有问题(酒后、疲劳等)的车辆。

5.乘车时要在指定地点侯车,不要拥挤在车行道上,更不要在车行道上招呼车辆。严格遵守乘车时应该遵守的交通法规,自觉遵守乘车纪律,文明乘车,不抢座,不打架,不将头手伸出窗外,上车时不拥挤、遵守“先下后上”规则,下车时不急于过马路等。

6.家长按规定时间在指定的地点接送学生上、放学,不提前,不迟到。

7.不要在马路上打闹、嬉戏或追逐,不要翻越道路隔离护栏或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马路。

8.严格遵守其他应该遵守的交通法规。

本人自愿遵守以上承诺,对本人行为负责,做文明守法公民。

承诺人:草堰初中 年级 班(学生)

(家长)

二○一一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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