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

时间:2021-09-20 14:58:24 劳动合同 我要投稿

【实用】劳动合同集锦7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劳动合同7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实用】劳动合同集锦7篇

劳动合同 篇1

  编号:

  淄博市劳动合同书

  甲方:

  乙方: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委托代理人 户籍所在地地址

  经营地址 在淄博居住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

  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劳动合同签订类别为 劳动合同。

  ⑴新订

  ⑵续订

  第二条 本合同为 的劳动合同

  ⑴固定期限

  ⑵无固定期限

  ⑶以完成一

  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或 )止。其中:试用期 个月。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三条 甲方安排乙方在 岗位上工作。

  第四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_________

  第五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工时制度:⑴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4小时;⑵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七条 甲方应按照规定依法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八条 甲方按规定延长乙方工作时间或者乙方不能按规定休息休假的,甲方应按照规定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工资报酬。

  四、劳动报酬

  第九条 甲方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标准元(或)。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 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

  五、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条 甲乙双方应按规定参加并缴纳社会保险。其中应由乙方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的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一条 在本合同期内乙方患病、非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期间的待遇,均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劳动者的福利待遇。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三条 甲方安排乙方所从事的工作为无毒无害工作(或者为有一定毒素的工作岗位,容易产生 危害)。

  第十四条 甲方应按照有关劳动安全、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保障乙方在劳动过程中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第十五条 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或职业危害。

  第十六条 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第十七条 乙方应当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甲方对乙方违章违纪行为,应当进行批评教育,可以按照法定程序给予处分和经济处罚。

  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可以予以拒绝。

  七、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十八条 甲方与乙方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十九条 甲方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规定,向乙方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第二十条 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乙方加班。确需安排加班的,甲方应按照规定向乙方支付加班费。

  第二十一条 乙方拒绝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乙方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甲方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二十二条 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书由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三条 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四条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五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甲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二十六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方与乙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八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三十一条乙方应当按照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甲方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甲方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书,至少保存两年备查。

  九、其他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中乙方的各项待遇如低于本单位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按集体合同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本劳动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四条 本劳动合同未尽事宜,均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新规定相悖,双方均应按新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 本劳动合同正式文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涂改或未经授权代签无效)。

  第三十六条 甲乙双方约定增加以下内容:。

  第三十七条 甲乙双方根据需要可另行签订的培训服务协议、保密协议,作为本合同书的附件。本合同书的附件如下: 。

  甲方(公 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2

  编号

  甲方(用人单位):

  住 所:

  性 质 :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

  现 住 所:

  户籍所在地:

  居民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紧急联络人及连络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自 年月日至 年月日止(其中 年月日至 年月日为试用期,期限为个月)。

  二、工作岗位

  甲方根据工作任务需要安排乙方在部门承担 岗位工作任务,乙方的工作地点为:甲方总部或甲方的各部门、营业网点、分支机构。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

  实行8小时工作制(包括用餐时间)。鉴于甲方所处行业的性质,如果甲方根据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加班,乙方应予配合。甲方将支付加班工资。

  四、 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1、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2、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实际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3、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

  五、 工作报酬

  1、甲方每月16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除业绩奖金25日前支付外)。遇节假日,提前或推迟不超过两天。

  2、乙方基本工资标准为 元/月。

  4、甲方将依据公司薪酬制度和考核对乙方工资进行计算和调整。

  5、乙方依法享有婚假、产假、丧假等假期期间,甲方按约定标准支付工资。

  六、 工作纪律、奖励和惩处

  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教育。

  3、甲方按有关规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实绩、贡献大小给予奖励。

  4、乙方如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甲方按有关规定经予处罚。

  5、乙方承诺提交给甲方的学历、身份…等个人资料真实有效,如有隐瞒事实或虚构欺诈行为,一经查实,甲方可当即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关系,并可索取相应赔偿。

  七、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方依照政府规定为乙方购买社会保险费;

  2、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八、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终止和解除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至五十条的规定执行。

  九、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法律责任

  甲乙双方单方违反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其它事项

  1、乙方充分了解甲方的行业特点,清楚在春节、情人节、妇女节、母亲节、教师节、七夕节等节日期间劳动强度很大,将影响到正常休息休假。乙方承诺在上述节日期间服从甲方工作安排,协助甲方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甲方承诺对乙方该段时间的超额付出给予相应的补偿。

  2、乙方已充分了解甲方的行业特点,承诺在每年九月至次年三月期间非特殊情况不申请离职。

  3、乙方受聘于甲方期间不得另外从事任何兼职的工作,若违反,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的效益奖金,并对乙方进行解聘。

  4、商业秘密

  1)乙方必须对甲方限制明确范围的商业秘密进行保密。不得泄露技术成果、发展计划、经营策略;未经公司允许不得带客人参观公司及作业场所;未经公司批准不得随意发出报价和泄露公司客户资料。违反前述规定,将受到公司行政处分,并根据损失大小与过错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应爱护甲方的财产,并且在本合同期限内及期满后任何时候,对于与甲方产品的生产或开发管理方法、推销计划、服务等与甲方有关的一切其他专有的和保密的资料严加保密。

  3)在与甲方终止聘用关系后 年内,乙方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在甲方有经营网点的城市从事与甲方有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乙方违反此项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甲方造成的损失并支付违约金壹万元。

  十一、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依照国家规定处理。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规定执行。

  十一、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公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3

  编号: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文化程度/技能: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签 订 说 明

  一、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先认真阅读。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职工(乙方)签字或盖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

  三、本合同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需填写的空栏,划上“/”。

  四、工时制度分为标准工时、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三种。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一并履行。

  六、本合同必须认真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并不得擅自涂改。

  七、本合同(含附件)签订后,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案,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的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采用下列 方式(选择一项)

  A、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___个月,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本合同期满后,双方同意继续履行的,本合同从期满之日起自动向后顺延30天。30天到期后双方仍未就新的合同达成合意的,本合同终止履行。

  B、无固定期限合同。自___年___月___日起。

  C、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具体为:___ 。 若乙方实际开始工作时间与合同约定起始时间不一致的,以实际开始工作时间为本合同实际起始时间;同时,到期终止时间自动向后或向前延展。

  二、试用期

  第二条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1、 无试用期

  2、 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三条 录用条件为:

  A. 文化知识: 。 B. 身体状况: 。 C. 劳动技能: 。 D. 工作能力: 。 E. 团队精神: 。 F. 其他: 。 第四条 乙方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五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的工作。乙方工作应达到甲方所要求的工作标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须同意甲方对乙方工作工作岗位的调整:

  1、甲方根据经营需要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的;

  3、乙方因休长假被别人取代工作岗位的;

  4、其他原因确实需要调整工作岗位的。

  第六条 乙方的工作地点: ,以下情况,甲方有权变更乙方的地点:

  1、甲方经营场所变更的;

  2、由于甲方的经营需要须变更乙方工作地点的;

  3、以上情况若乙方拒绝变更工作地点的,甲方可视其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四、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 甲方安排乙方实行第 项工作制度。

  1、标准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3、不定时工作制。

  第八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年休假以及婚丧、生育等有薪假期的待遇。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 按照按劳分配的原则,甲方的工资结构为基本工资+奖金+补贴,乙方的基本工资为 元,其试用期的基本工资为 元(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甲方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本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奖金和补贴根据甲方效益和乙方工作绩效而定。合同期内,甲方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若甲方未按时支付或乙方认为甲方未按时支付的,则视为甲方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拒付工资日期。

  第十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工作,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安排补休或者支付加班加点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发放时间为 。

  六、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和代扣代缴乙方的社会保险费。乙方须在入职时向甲方交齐相关办理社会保险的资料。

  第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及甲方实施办法执行。

  第十三条 甲方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依法制定内部职工福利待遇实施细则。乙方有权以此享受甲方规定的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培训和劳动纪律

  第十四条 甲方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定和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并对乙方进行安全卫生教育,杜绝违章操作和违章指挥。

  第十五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以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病危害的预防工作。

  第十六条 实行对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甲方按国家规定为其提供劳动保护。

  第十七条 甲方应根据需要对乙方进行必要的职业培训或为乙方接受职业培训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十八条 甲方应当依法制定和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依法对乙方进行规范和管理。

  第十九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乙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及续订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及时办理变更合同手续: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3、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如在绩效考核中,考核不合格后经培训仍被考核为不合格的等等;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二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且不负经济补偿责任: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按规章制度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一千元(含)以上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

  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如因乙方未能在30天内提供其被录用的相关资料,致使甲方无法办理录用及社会保险缴纳手续的;乙方被查实在应聘时向甲方或用工单位提供的其个人资料是虚假的,包括但不限于:工作经历、离职证明、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学历证明、体检证明等是虚假或伪造的;应聘前患有精神病、传染性疾病及其它严重影响工作的疾病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受到其它单位记过、留厂察看、开除或除名等严重处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迹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被劳动教养、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等等;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第二十一条约定解除本合同:

  1、在甲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在诊断或医学观察期间的;

  5、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条 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4、未依法为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的;

  5、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6、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满的;

  2、甲方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解散或者被撤销的;

  3、乙方退休、退职、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4、甲乙双方实际已不履行本合同满三个月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乙方有本合同第二十三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同时不属于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约定的,本合同期限顺延至相应情形消失。

  第二十七条 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30日(部门副经理以上级别需提前6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但乙方所承担的工作尚未完成,工作无法交接,马上离去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暂不能解除劳动合同;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因其它问题在被审查期间的,乙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终止或解除,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不得无故拖延或拒绝。

  第二十九条 本协议期满,即行终止,任何一方需要续订合同时,在合同终止前一个月,经过对方同意后,可办理续签手续。

  第三十条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乙方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九、经济补偿和违约责任

  第三十一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本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一条 合同期内,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下列费用:

  1、甲方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如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支付培训费用,具体支付方法是:约定服务期的,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乙方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没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期等分出资金额,以乙方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双方对递减计算方式已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十、 补充条款和特别约定

  第三十二条 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系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秘密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

  1、技术信息。技术信息的范围一般包括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等。

  2、经营信息。经营信息的范围一般包括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的及标书内容等。

  3、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如在缔约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的秘密)和有关协议的约定(如技术合同等)对外应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等。

  第三十三条 补充条款:(根据需求调整内容)

  1、若因工作需要在项目现场工作时,工作时间及地点按项目管理制度执行。

  2、甲乙双方行使本协议中约定的解除权时,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如果对方拒绝签收时,应有两个以上在场人在书面通知上签名作证,即视为送达对方(在场人可为本公司其他聘用人员)。

  3、甲方采取无纸化办公,乙方应定期阅读公司内网中发布的各项通知及规章制度,并严格遵守。甲方的《人事管理规定》、《员工手册》、《职位说明书》及其他内部规章制度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知悉并认可。

  十一、劳动争议的处理

  第三十四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可以想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书面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它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者有关劳动标准的内容与今后国家、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生效前双方签订的任何《劳动合同》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自动失效,其他之前签订的相关协议文本(包括但不限于《保密协议》、《培训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的规定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三十七条 双方事后就有关事宜达成补充或者变更协议的,由双方签订书面补充或者变更协议确定。

  第三十八条 乙方同意,在其处于联系障碍状态(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病住院、丧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时,委托本合同首部的“紧急状态联系人”作为乙方的受委托人,该受委托人享有接受和解与调解,代领、签收相关文书的权限。乙方确定下

  列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的送达地址,如以下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___________ (签章)        乙方:___________ (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劳动合同 篇4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劳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共同遵守。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工作,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乙方的岗位、职务,乙方如不服从甲方安排,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辞职申请,否则,甲方可以追究乙方相关责任。

  三、工作时间:

  第三条 甲方实行每日 小时、每周 天工作制。

  第四条 因生产经营需要,经协商同意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甲方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休息。

  四、劳动报酬:

  第五条 甲方按月足额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每月工资 元。

  五、劳动保险:

  第六条 甲乙双方应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七条 乙方患病、工伤、致残、死亡等待遇,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和和劳动条件:

  第八条 乙方的劳动保护、安全卫生条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七、劳动纪律:

  第九条 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遵守职业道德,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守甲方商业秘密。

  八、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

  第十条 劳动合同解除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即告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

  3、乙方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九、劳动争议处理:

  第十二条 双方因在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从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 附则: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另行约定的专项协议、劳动合同变更协议和甲方规章制度均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 年 月 日,终止日期 年 月 日,其中试用期 。

  二、工作内容和义务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作。甲方可依照有关规定,经与乙方协商,对乙方的工作职务和岗位进行调整。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并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

  3、维护甲方的荣誉和利益;

  4、忠于职守,勤奋工作;

  5、履行保守甲方商业秘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为本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谋取不正当的经济利益。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的,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

  每日不得超过三个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平均日和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标准工作时间。

  执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工时制度。

  第五条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制定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甲方应按照国家或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七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第九条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 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 元。

  第十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和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工资报酬。

  第十一条由于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不能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劳动的,甲方保证支付乙方的生活费不低于 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关于社会保障的有关规定交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十三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起医疗期和医疗期满后关于本合同的办理,按照劳动部颁发的《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执行。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和生活费用按照执行。

  第十四条乙方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等待遇按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劳动纪律

  第十六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规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制度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和职业技能。

  第十七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八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的内容。

  第二十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条

  合同期内,甲方委派乙方到境内外甲方所属机构工作的,原有劳动合同仍然有效,但应和企业签订有关境内外工作的协议;经甲方批准,乙方到境内外非甲方所属机构担任一定阶段工作的,可由乙方与该机构签订有关协议。

  第二十二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以欺诈手段订立本合同的;

  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失的;

  5、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不能胜任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三条甲方按照第二十二条第7、8、9款的规定解除本合同时,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四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应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7、8、9款和第十四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4、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职工;

  5、复员退伍义务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中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乙方欲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乙方完成在手业务以及清理完所办理的债权债务的情况下,可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权利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4、甲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关系即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在本合同期满前天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

  第二十九条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八、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三十条

  甲方根据本合同第二十条、二十二条第7、8、9款、第二十四条解除劳动合同,应按劳动部制发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给乙方经济补偿。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并对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并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执行:

  1、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包括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

  2、甲方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到期后十日内未办理续订劳动合同手续的;

  3、甲方违反《劳动法》的规定侵害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的;

  4、违反《劳动法》的规定或本合同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三十二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除要求甲方补足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外,还可以按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要求甲方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故意拖欠支付乙方工资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支付乙方报酬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本合同第三十条支付经济补偿的。

  第三十三条

  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8款解除劳动合同,除给乙方经济补偿外,甲方应根据劳动部制发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发给乙方医疗补助费。

  第三十四条乙方有第二十二条第3、4、5款情形的,甲方除解除本合同外,可保留依法索赔的权利。

  第三十五条乙方不得在掌握甲方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自动离职,经协商解除合同后,亦不得在

  期限内自行或在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从事和原在职时相同或有关的经营活动。

  第三十六条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本合同约定或损失数额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承但相应的经济赔偿。如果在公派境内外培训或出境实习后为甲方工作期限在 年以内发生的,应赔偿甲方有关的费用。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十、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八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第三十九条甲方以下规章制度对合同当事人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四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机关(盖章)鉴证员(盖章)

  鉴证时间: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甲方由于经营的需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劳动局、民政局、部队有关法规条文,双方在相互信任、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餐厅营业权运作管理事宜。特订立本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承包内容:甲方将座落于广西柳州市东环大道298号的75100部队东园招待所餐厅营业权承包给乙方。乙方负责东园招待所餐厅服务员招聘、培训、营业等事务。

  二、职群关系:为了便于管理,甲方任命乙方为东园招待所餐饮部总经理,直属上司为招待所所长。在承包期内,乙方务必利用自身的专业技能、经验和创新开拓精神,使餐厅的经营状况达到双方满意之标准。

  三、承包方式:包工包经营,由乙方派人,不计为招待所员工,但却受甲方监管之方式(食品、消防、生产安全,考勤,制度,礼仪等)。根据甲方经营思路,乙方负责组织至少13人到甲方餐厅工作(总经理1人、餐饮部主管1人、收银员2人、传菜员2人、服务员5人、洗碗工2人)。届时根据甲方经营状况,再协调人员之增减,餐厅人事权利归乙方,但须经甲方确认素质。

  四、合同时间:自20xx年1月16日起至20xx年1月15日止,承包期为:壹年。承包期满如乙方要求续签,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权。

  五、承包金额:以餐厅营业菜款为准,乙方获得菜款金额10%销售额为收入。金额支付方式为月底统一核算支付。

  六、双方责任与义务:

  甲方:

  1.餐厅硬件设施投入与维修由甲方负责;

  2.餐厅账务处理由甲方负责;

  3.甲方负责乙方采购原材料车辆保障;

  4.餐厅水电费由甲方承担。

  5.乙方在承包期间,甲方为乙方所聘工作人员提供员工宿舍床位,并按实际住宿人员收取每人每月30元租金及每人每月10元卫生清扫费。

  乙方:

  1.承包合同生效前,双方对库存原材料酒水进行盘点,剩余原材料酒水全部按成本价卖给乙方,原材料酒水销售收入利润归乙方所有。

  2.承包合同生效前,双方对餐厅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并签字移交,乙方保证甲方设施设备的完好。

  3.餐厅员工日常管理由乙方负责,其管理、安全责任也由乙方负责,工作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

  4.酒水原材料、清洗用品、办公用品的添加由乙方承担,大件设施设备由甲方承担。

  5.餐厅员工工资(含过节加班、过节费)、国家劳动法规定的“五金”由乙方负责。

  6.因乙方服务员服务不合格,遭客人退菜,打折等未收到菜款,由乙方承担。

  7.乙方所有工作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忠于职守,甲方有权向乙方违纪、违章人员开具处罚通知单。罚款从营业款分成费中扣除。若出现严重失职和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甲方有权予以辞退。

  8.乙方在责任承包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条例等政策,遵守甲方所有规章制度。若乙方及所聘人员违反食品卫生法或安全工作制度对甲方正常经营秩序、经营效益造成损失,由乙方负承担一切经济责任。视其情节,从承包费中扣除损失。乙方签约人自愿担任甲方招待所餐厅经营区域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合同期间因餐厅经营管理导致的一切消防按事故责任由乙方签约人全权承担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乙方自行制定经营安全管理规定并教育培训聘请员工,在责任承包期间所发生的一切非不可抗因素(地震、台风、暴风雪)导致的经营安全均有乙方自行承担。

  9.乙方所有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通过劳动部门指定医院(或防疫站)的体检,并领取饮食行业健康证。

  七、其它事项:

  1.营业款甲乙方双方每日核对清楚,甲方核对人:徐金;乙方核对人:姜志权。

  2.酒席提成按双方各自销售收入比例承担。

  3.违约责任:一方提前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守约方,并针得守约方同意方可终止合同,违约方赔偿守约方2万元的违约金。

  4.本合同如有遗漏和未完善之处,在补充协议中明确,补充协议作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八、合同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甲乙双方所在地劳动仲裁机构仲裁。

  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负责人: 负责人:

  年月日

劳动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建设厅 监制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注册号 资质等级

  在川通讯地址 邮编

  乙方 性别 电话

  居民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乡镇 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甲乙双方选择适用)

  ( )1、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于 年 月 日终止(如有试用期,则试用期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 )2、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为 年 月 日;以乙方完成

  工作任务为合同终止时间。

  二、工作内容和要求

  第二条 甲方招用乙方在 (项目名称)

  工程中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职业资格等级证或上岗证号码为 .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 甲方对乙方的工作时间安排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但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且应合理安排职工补休或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依法支付加班、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

  第五条 甲方应当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前对乙方进行入场施工安全教育。甲方应当对已取得电工、焊工、登高作业等特殊工种操作证书的乙方进行岗前培训(或书面交底)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六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七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四、工资保险待遇

  第八条 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为每日(或每月) 元,试用期满后工资为每日(或每月) 元;按工作量计算工资的,每 (工作量单位)支付工资 元。

  双方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施工地行政区域内最低工资标准。

  甲方应在每月 日前计发乙方的工资(不得交由包工头代发),并由乙方签字确认。

  甲方应在劳动合同终止、解除时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资。

  合同甲方如为分包方,工资支付发生违约情况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支付。

  甲乙双方对工资支付的其他约定

  第九条 甲方应按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并按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双方劳动合同解除后,应按有关规定转移社会保险手续。乙方因工负伤,其待遇按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五、劳动纪律和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制度、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有打架斗殴、偷窃、赌博等违法、违纪行为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严重违反甲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和甲方劳动纪律的;

  (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甲方不能提供安全的劳动条件或者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十三条 变更、解除、终止、续订本合同,应在规定的时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终止本合同。

  六、违约责任、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十四条 甲方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时,应给乙方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符合劳部发481号文件规定的,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甲、乙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按劳部发223号文件给对方以赔偿。

  第十五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工程所在地( 区、县)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直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及其他专项协议作为本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四川省有关规定相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工程所在地劳动部门备案,一份留在乙方务工的建筑施工工地备查。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鉴证单位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使 用 说 明

  一、本合同书供四川建筑业企业(含部属在川建筑企业、省外入川建筑业企业)与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时使用。

  二、建筑业企业与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时,凡需要双方约定的内容,经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相应的空格内。

  第一条中,双方在约定的事项前括号内画"√",并填写日期。

  签订劳动合同,甲方应加盖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乙方应签字或盖章,其他人不得代为签字。

  三、本合同应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不得涂改。

  主题词:劳动 劳动合同 建筑业 文书 通知

  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xx年xx月xx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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