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业方案锦集5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扎实开展,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解决一个问题或者一项工程,一个课题的详细过程。怎样写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创业方案5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创业方案 篇1
冰淇淋是属于分子美食的一种,是使用实验的方法搞清楚各种烹饪秘籍的真假,然后找出它们背后的物理、化学以及生物学的机理。
xx分子冰淇淋属于分子美食的一种,分子美食(leularGastrn)一词,于1988年由匈牙利物理学家Nihlasurti及法籍化学家HerveThis提出。缘起故事——两个学者的狂想。xx冰淇淋加盟
美食流派名为分子美食学(leularGastrn),是世界最先锋的料理方式。所谓的分子美食学就是用科学的方式去理解食材分子的物理或化学变化和原理,然后运用所得的经验和数据,把食物进行再创造。就如同原非物理学家的爱因斯坦创造出物理界的新理论,分子美食学最开始的启动者也非职业厨师,是而由一个物理学学者Nihlasurti和一个化学学者所创立HerveThis。
这种以科学研究为基础的创作观念,最大的价值或者就是它让我们更好了理解传统菜式,改进传统手段,它更挖掘出美食的无限可能。例如它也带了新颖的烹调手段和工具,这启发了英国公司研发出一种二氧化碳烹饪器“Gastrva”。这种工具的特点在于它能透过真空处理将食物与所需调味以低温烹调,如此便使食物免受高温破坏,保持食物的原汁原味;分子美食学除了改进食物的物理和化学变化以外还引出另一领域的研究:每一种感官如何影响我们对食物的鉴赏。比如HestnBluenthal就是这样的一位实践前驱者,他认为应把美食分解到分子水平,研究食物的分子如何刺激味蕾和影响心理,从而导致欣赏食物的最高境界。他研究如何更完美地做英式传统炸鱼,目的在于让在吃的时候,耳朵能更清晰的听到咬到外面那层炸浆时那脆脆的声音,从听觉上就让人接收到美味新鲜的信息。
冰淇淋加盟优势:
1、市场优势:
现代社会的高速运转,快节奏的生活方式,时间就是金钱,所以大家留给餐饮的时间少了,对餐饮的需求多了。据不完全统计数据表明,中国的餐饮盈利在20xx年已经达980亿,且正在以216%的速度井喷!这一市场空间潜力巨大。
2、产品优势:xx冰淇淋加盟
总部800平方培训基地,组建了庞大的产品研发队伍,潜心研究产品品开发。持续不断的新品更新,确保了强大的产品竞争力;配方的质量配改造,使得生产过程流程化,仅需简单操作,即可保证质量完全统一。
3、标准化优势:
实现了中式餐饮标准化,用颠覆性思维创造了简单的傻瓜式操作原料采购、后勤生产、员工操作、加工标准五位一体的标准化体系,整套体系的.应用,实现了简化管理、缩短生产周期、提升产品质量、降低人力与资金的消耗、提高经济效益等各种标准化管理手册。
冰淇淋加盟流程:
1、初步了解
了解xx冰淇淋运作的模式,了解当地的市场情况,通过电话,网上填表或电子邮箱等方式向总部索取招商加盟手册,以了解行业状况及总部加盟政策。
2、实地考察
与总部预约时间进行面谈,考察一下总部的实力以及各项服务是否满意。
3、总部审核
加盟店提供个人的详细资料,填写加盟申请,并由xx冰淇淋审核。
4、签订合同
双方达成共识,加盟商与xx冰淇淋总部就可以正式签订加盟合同,同时加盟商需要向总部交纳一些费用。
5、确认商圈及店铺地址
总部协助合作商确认商圈及选址,以保证加盟店后期的运营。
6、店面装修
总部提供装修图纸,要求店铺必须统一的门面以及统一的风格,加盟商配合公司提供物料,一些装修材料即可。
7、人员培训
开业前公司对店面工作人员进行系统、专业的培训。
8、开业筹备
开始筹备营业,办理营业执照以及处理相关手续。
9、吉日开业
选择吉日盛大开业,开业后期运营过程中,如有问题总部督导团队负责全方面负责指导和支持。
冰淇淋加盟条:
1、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合法的加盟资格。
2、认同总部的发展理念和经营规范,并愿意配合公司的一切有利决策。
3、具备项目开办资金和一定周转资金。
4、特许加盟人在当地自备营业场所,商业面积符合总部的低标准。
5、投资者可以接受xx冰淇淋品牌的经营商业模式,认可和接受xx冰淇淋的理念和使命。
6、加盟商必须有能力拓展及管理下级加盟店的能力。
7、具有创业热情、开放的意识、敏感的眼光、健康的心态。
创业方案 篇2
现在翻开报纸、杂志,到处是寻找产品代理的广告。有些人对此类广告抱着本能的排斥心理,以为都是骗子,其实并非如此。这里同样隐藏着一座座金山,关键是你要有眼光。选择产品代理,最重要的是看清代理产品的发展前景。成熟的产品是不需要满世界打广告来寻找代理的,不打广告也会有许多代理人找上门来。打广告招代理的产品,一般都是尚处于市场拓展阶段的新产品,因而如何判明产品的市场前景,也就是产品之于代理商的“钱”景,是一门学问。这里有几条原则可供参考:
其一,就是尽量不做大公司和成熟产品的代理,因为这类产品一般市场稳定,但利润空间小,条件苛刻,非实力雄厚者不能承受,上班族更难以问津。
其二,选择产品,必须是真材实料的,必须是正规企业生产的`,最好经相关部门认证的有合法手续的产品。其中是否存在市场,可由其产品的功能和广告支持力度来判断。
其三,产品的独特性与进入门槛要高。有些产品很好,但太容易仿造,结果市场一打开,跟风者一哄而上,市场很快又垮掉,这时候最吃苦的除了厂家,就是代理商,这样的例子我们见过很多。产品的独特性如何,是否容易仿造,可以根据产品原材料的来源是否珍稀、独有,产品的技术含量等等来判断。
其四,最好直接与生产厂家接触,而不要做二手甚至三手的代理商,除非生产厂家有特殊要求。如果打算做二手、三手代理商,那么,一要考虑上级代理商留给你的利润空间是否足够,二要考虑上级代理商的人品与信誉,三要考虑上级代理商与生产厂家的关系。上级代理商人品不好,信誉不佳,很可能在你打开市场局面后将你丢掉,以便独食其利;上级代理商与生产厂家关系不好,厂家炒掉上级代理商,也很可能会使你前功尽弃。
总之,在这个问题上,要抱一种“害人之心不要有,防人之心不可无”的态度。
创业方案 篇3
为进一步推进创业板市场制度建设,促进创业板市场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深交所在总结主板、中小企业板市场退市制度实践的基础上,借鉴成熟资本市场经验,制定了《关于完善创业板退市制度的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1,关于完善创业板退市制度的方案。为什么要完善创业板退市制度?
现行退市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提高我国上市公司整体质量,初步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资本市场发展改革的逐步深化,现行退市制度在实际运行中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退市效率较低,退市难现象突出。目前的退市程序比较复杂,退市周期较长,存在上市公司通过各种手段调节利润以规避退市的现象,导致上市公司“停而不退”,并由此引发了“壳资源”的炒作,以及相关的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市场的正常秩序和理性投资理念。
为配合资本市场的改革进程,使市场保持有进有出、吐故纳新、动态平衡的合理状态,促进优胜劣汰机制的形成,推动市场规范、健康、稳定发展,改进和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制度势在必行。现行创业板退市制度与主板退市制度一脉相承,其框架和主要内容基本一致,如果不加以改进和完善,在主板市场退市制度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完全有可能在创业板市场重现。
退市制度作为创业板市场的一项重要制度,自创业板启动以来一直广受关注,市场对于创业板实施更加严格的退市制度寄予很高的期望。创业板作为一个全新的市场,没有历史包袱,尽快在创业板先行先试,探索建立符合我国资本市场实际的退市制度,将有利于创业板市场的长远健康发展,同时也将对主板退市制度的改革完善发挥探索及示范作用。此外,也有利于培育投资者和整个市场的风险意识,遏制投机炒作行为,形成以业绩为基础的投资理念,促进理性投资文化的建立,维护市场正常秩序,从根本上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2。完善创业板退市制度的总体思路是什么?主要从哪几个方面进行完善?
经过近两年来的研究论证,深交所提出了完善创业板退市制度的《方案》。《方案》针对现行退市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充分借鉴成熟资本市场经验,在现有法律框架基础上,坚持市场化的方向,以优化市场资源配置,提高创业板上市公司整体质量。
《方案》主要从以下方面对创业板退市制度进行完善。一是在创业板现有连续亏损、净资产为负、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等11项退市条件的基础上,增加连续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和股票成交价格连续低于面值两个退市条件。二是完善恢复上市的审核标准,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作为恢复上市的盈利判断标准,同时不支持暂停上市的公司通过借壳实现恢复上市。三是对资不抵债的上市公司加快退市速度,缩短退市时间。四是设立退市整理板块,公司终止上市前,给予一定的“退市整理期”,在此期间,将其股票移入“退市整理板”进行另板交易。五是改进创业板退市风险提示方式,调整“*ST”制度,通过强化上市公司退市风险信息披露以及深化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方式充分揭示退市风险。
3。创业板现在有哪些退市条件?为什么要增加两个退市条件?
创业板现行退市条件是根据《证券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在借鉴主板、中小板退市制度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的,按照现行《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目前创业板主要退市条件如下:(1)连续亏损;(2)追溯调整导致连续亏损;(3)净资产为负;(4)审计报告为否定意见或拒绝表示意见;(5)未改正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重大差错或虚假记载;(6)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7)公司解散;(8)法院宣告公司破产;(9)连续120个交易日累计股票成交量低于100万股;(10)连续20个交易日股权分布或股东人数不符合上市条件;(11)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上述退市条件在主板的基础上已经增加了净资产为负、审计报告为否定意见或拒绝表示意见、连续120个交易日累计股票成交量低于100万股等三个退市条件。
《方案》在上述基础上又增加了两个规范运作方面和市场效率方面的退市条件:连续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和股票成交价格连续低于面值。在退市标准的多元化和市场化方面又迈进了一步。
(1)关于连续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的退市条件
规范运作是上市公司最基本、最重要的要求,也是投资者合法权益得以保护的基矗现行退市条件中缺乏有关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指标,部分上市公司虽然财务指标没有达到退市标准,但经常发生重大不规范行为,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因此非常有必要增加相应的指标作为退市条件,以将此类“害群之马”清除出市场,并提高监管的威慑力。由于规范运作涉及到公司运作的诸多方面,难以全面列举,因此以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这一综合性的指标作为一项退市条件的操作性更强。
为了使“连续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的退市标准能够得到更好地执行,深交所已经于20xx年4月对外公布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公开谴责标准》,以保证制度的透明和公正。《公开谴责标准》中还专门增加了有关上市公司对深交所做出的公开谴责决定不服的,可以向深交所上诉复核委员会申请复核的规定,管理制度《关于完善创业板退市制度的方案》。被处罚对象提出复议时,上诉复核委员会要召开听证会议,相关人员可以在会上进行申诉。
(2)关于股票成交价格连续低于面值的退市条件
借鉴国际证券市场的普遍做法,在《方案》中新增了一个市场交易方面的退市条件,即“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每股面值”,创业板公司股票交易一旦出现上述情况,将终止上市。增加这一反映市场效率的退市条件,有利于建立科学的多元化退市指标体系。
4。为什么要完善恢复上市的审核标准,如何完善?不支持暂停上市公司通过借壳来实现恢复上市,是否意味着创业板公司不能进行重大资产重组?
目前,主板暂停上市的公司通过各种调节财务指标的方法实现恢复上市的现象较为普遍。鉴于主板、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均没有规定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来判断是否达到恢复上市的条件,因此不少上市公司通过政府补贴、大股东输送利润、资产处置等非经常性收益调节利润,以规避退市。这类公司虽然在财务指标上暂时实现了盈利,但是并不具备持续盈利的能力,其实现恢复上市对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非常不利。为此,《方案》完善了创业板恢复上市的标准,明确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作为恢复上市的盈利判断标准,防止创业板公司通过一次性的交易、关联交易等非经常性收益调节利润规避退市的行为。
主板暂停上市公司通过借壳上市式的.资产重组实现恢复上市的现象比较普遍,与此同时也出现了“借壳炒作”现象,相关的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行为极易发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二级市场定价机制和资源配置功能的发挥。为了避免类似现象在创业板出现,非常有必要明确不支持暂停上市的创业板公司通过借壳的方式恢复上市。
创业板公司在正常情况下是可以进行资产重组的,而且深交所非常鼓励创业板公司通过重大资产重组的方式进行同行业并购、上下游产业链的整合等,以提高创业板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促进创业板公司进一步做大做强。但是,创业板公司一旦进入暂停上市状态,深交所不支持这类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并通过借壳的方式实现恢复上市,以避免“借壳炒作”的现象在创业板重现。
5。为什么要对净资产为负和股票累计成交量过低两项退市条件进一步缩短退市时间?
《方案》对净资产为负和累计成交量过低的两个退市条件缩短了退市时间。
一是净资产为负的退市条件。上市公司出现净资产为负的现象说明公司已经资不抵债,丧失了持续经营的基矗一般而言,净资产为负远比连续三年亏损的情形更为严重,因此有必要加快此类公司的退市速度。现行《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市公司经审计的年报显示公司出现净资产为负即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措施,第二年年报显示净资产继续为负即暂停上市,暂停上市之后的首个中期报告公司净资产继续为负即终止上市。为加快此类公司的退市速度,《方案》规定,创业板公司经审计的年报显示公司出现净资产为负即暂停上市,第二年年报显示净资产继续为负即终止上市。
二是股票累计成交量过低的退市条件。现行《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创业板公司股票出现连续120个交易日累计成交金额低于100万股的情形即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措施,其后再次出现连续120个交易日累计成交金额低于100万股的情形即终止上市。出现此类情形反映公司股票流动性严重不足,市场效率低下,不利于投资者权益的保护,为加快退市速度,《方案》规定创业板公司股票出现连续120个交易日累计成交金额低于100万股的情形即终止上市。
6。为什么要改进创业板公司的退市风险提示方式,不再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措施?不再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措施后,如何向投资者提示创业板公司的退市风险?
“退市风险警示处理”措施是我国特有的一项制度安排,设计“退市风险警示处理”措施的初衷是为了充分提示退市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从实际运行情况来看,该制度确实起到了一定的风险揭示作用,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由于普遍存在资产重组预期,不少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的股票出现了恶性炒作现象,个别“*ST”公司市盈率甚至一度达到1000倍以上,并形成了板块炒作效应,时常出现群体性的暴涨暴跌,其风险提示作用难以得到有效的发挥。
在创业板退市制度先行先试的情况下,如果创业板继续采用现行的“退市风险警示处理”措施,那么存在退市风险的创业板公司将在股票简称和行情揭示上和主板公司相混同,这将不利于投资者识别并规避此类公司。为此,创业板将不再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措施。
不再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措施后,为了更加充分地揭示公司的退市风险,将采取以下两个配套措施:一是强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一旦出现退市风险,要求创业板公司及时披露退市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此后每周披露一次退市风险退市公告;二是深化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充分利用创业板这一特有的制度安排,要求证券公司利用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将有关公司的退市风险提示公告通知持有退市风险公司股票的投资者,这种方式可以更加充分和精确地揭示退市风险。通过以上两种方式,完全能够达到充分揭示退市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的目的。
7。为什么要设立“退市整理期”和“退市整理板”?“退市整理期”的制度设计要点是怎么考虑的?
为了保证投资者在创业板公司退市前拥有必要的交易机会,使投资者有更加充足的时间处理手中持有的股票,同时有充裕的时间来实现退市公司股价的回归,化解高价退市的风险,我们借鉴境外证券交易所的做法,设立“退市整理期”,在交易所做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决定后,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给予30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时间,在此期间不再受理公司重组申请。
同时设立“退市整理板”,将进入“退市整理期”的股票集中到“退市整理板”进行交易,行情上实行另板揭示,不再与其它创业板公司股票一同显示行情。
对于“退市整理板”的涨跌幅限制问题,考虑到现行5%的涨跌幅限制不足以实现股价的回归,而完全不设涨跌幅限制可能存在爆涨爆跌的风险,因此将与正常股票相同维持10%的涨跌幅限制,以便于退市风险得到合理的释放。
8。创业板公司退市后,公司的去向怎样安排?是否有仍然可以进行股票转让的渠道?
目前主板公司退市后,均统一平移到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进行交易,以保证持有退市公司股票的投资者仍然有进行转让的渠道。而现行《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对创业板公司退市后的去向未做统一的安排,如果公司符合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条件的,可以自愿申请到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
为了使持有创业板退市公司股票的投资者有一个可以进行股票转让的渠道,《方案》规定在创业板将采取同样的做法,即创业板公司退市后,一律平移到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转让。但是如果达到破产条件的,依法直接进入破产程序,不再平移。
9。创业板退市方案何时正式实施?
《关于完善创业板退市制度的方案》现已对外公布,并公开征求意见。深交所将在吸收有关意见与建议的基础上对《方案》进行进一步修订,并正式对外发布。正式方案公布后,深交所将开始着手修订《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根据方案的有关内容对《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涉及退市的章节和条款进行修订。《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修订完成后,新的创业板退市制度正式实施。
创业方案 篇4
主办单位: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工信部人社部等
报名截止时间:20xx年8月31日(各学校报名截止日期请咨询学校团委)
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xx〕36号),进一步激发高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对接平台,定于20xx年3月至10月举办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拥抱“互联网+”时代共筑创新创业梦想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
重在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各地各高校主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开展教学改革探索,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切实提高高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三、组织机构
本次大赛由教育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共青团中央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华中科技大学承办。
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简称大赛组委会),由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和湖北省省长王国生担任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作为成员,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 大赛设立专家委员会,由中国工程院原常务副院长潘云鹤担任主任、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局长田力普担任副主任,社会投资机构、行业企业、大学科技园、高校和科研院所专家作为成员,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
本次大赛由中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联盟、中国高校创新创业投资联盟、中国教育电视台、光明校园传媒参与协办。
各省(区、市)可根据实际成立相应的机构,负责本地初赛和复赛的组织实施、项目评审和推荐等工作。
四、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数字娱乐、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旅游户外、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5.“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文化、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及已获投资情况,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和成长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但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xx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xx年6月10日之后毕业)。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xx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xx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xx年6月10日之后毕业)。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六、比赛赛制
大赛采用校级初赛、省级复赛、全国总决赛三级赛制。校级初赛由各高校负责组织,省级复赛由各省(区、市)负责组织,全国总决赛由各省(区、市)按照大赛组委会确定的`配额择优遴选推荐项目。大赛组委会将综合考虑各省(区、市)报名团队数、参赛高校数和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情况等因素分配名额。每所高校入选全国总决赛团队总数不超过4个。
全国共产生600个项目入围全国总决赛。通过网上评审,产生120个项目进入全国总决赛现场比赛。
七、赛程安排
1.参赛报名(3-5月)。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大赛APP(名称为“大创空间”)或大赛公众号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xx年3月25日,截止时间由各省(区、市)根据复赛安排自行决定,但不得晚于8月31日。
2.初赛复赛(6-9月)。各省(区、市)各高校登陆“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进行报名信息的查看和管理。省级账号由大赛组委会统一创建及分配;校级账号由各省(区、市)进行创建、分配及管理。初赛复赛的比赛环节、评审方式等由各高校、各省(区、市)自行决定。各省(区、市)在9月15日前完成省级复赛,遴选参加全国总决赛的候选项目。
3.全国总决赛(10月中下旬)。大赛评审委员会对入围全国总决赛项目进行网上评审,择优选拔120个项目进行现场比赛,决出金、银奖。
大赛组委会将通过“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为参赛团队提供项目展示、创业指导、投资对接等服务。各项目团队可以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查看相关信息。各省(区、市)可以利用网站提供的资源,为参赛团队做好服务。各高校还可以通过腾讯微校提供的资源推广大赛。
八、评审规则
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查看具体内容。
九、大赛奖励
大赛设30个金奖、90个银奖、480个铜奖。设最佳创意奖、最具商业价值奖、最佳带动就业奖、最具人气奖各1个。获奖项目颁发获奖证书,提供投融资对接、落地孵化等服务。
设高校集体奖20个、省市优秀组织奖10个和优秀创新创业导师若干名,颁发获奖证书及奖牌。
十、宣传发动
各地各高校要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做好省级比赛和项目推荐工作。各高校要认真组织动员团队参赛,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做好学校初赛组织工作。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同时,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积极推进高校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厚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土壤,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智力支撑。
创业方案 篇5
随着动漫产业越来越火爆,动漫店加盟成为许多投资者喜欢的项目,特别适合年轻的时尚人士和喜爱动漫朋友的创业加盟,动漫主题店加盟深受消费者的追捧,引领财富新篇章。
如今的动漫作品对于人们的影响越来越大,大部分的学生和青年人生活中都离不开动漫元素,对于动漫作品和动漫周边的喜爱已经渗透到了生活中的方方面面。让我们以激情为旗,用青春作注,实现动漫创业的炫彩人生。
提到市场调研,很多人都不陌生,尤其是在动漫市场竞争如此激烈的状况下,高质量的市场调查研究显得尤为重要。那么如何进行有效的市场调查呢?从哪些要素入手分析?青年动漫建议大家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首先要调研动漫市场的饱和程度。根据最基本的经济学原理进行判断,如果供大于求,市场饱和度比较大则动漫销售的状况会进入举步维艰的地步;如果是供需小于需求,则产品的饱和就低,利于动漫投资者进入市场。所以说动漫投资者在开业之前,要调查好一定范围内的市场程度,如果市场大量饱和的状况下,就不利于市场进入。
其次是对竞争对手的状况进行全面的调查分析。除了关注数量外,还包含了动漫周边货品的定价情况,动漫周边的品类繁多,服务是否热情周到,运用何种方法吸引顾客到店里消费、实体店面的经营特色在哪里等方面的问题。只有做好以上各个方面的分析,才能更全面的了解到竞争对手在后期运营上的策略。
最重要的一点,莫过于对消费群体实际状况的分析。在服务上要全面了解顾客的需求,做好一定的调查分析,了解该区域内顾客的群体类型,是年轻人居多还是老年人居多,是时尚、前卫的青少年比较多还是婴幼儿多,这些顾客群体对动漫产品的具体需求都有哪些,他们能接受的`价格范围是什么,对动漫产品的品牌有无特别要求,对其购物环境是否有特别设定。在调研过程中慢慢的深入了解到客户各方面的需求,等待自己的店面开业后,就可以对症下药,各个击破,让自己店铺的盈利实现质的飞跃。
通过有效的市场调研,了解当下市场的最新情况,知己知彼,方能在日后动漫店创业过程中把握主动,赢得更多的成功机遇。
随着动漫产业的高速发展和市场环境的迅速升温,越来越多的动漫加盟公司拔地而起,作为其中的佼佼者青年动漫,运用在行业内多年的实践经验并且结合自身产品特色。为了显示其巨大的产业价值,旗下产品不仅横跨了与动漫形象有关的各种模型玩具、饰品礼品、毛绒公仔、桌游、手办、高达、家居用品、个性DIY等系列。
另外还结合市场需求开发出上百部的动漫经典作品,其中能够搜集到70、80后怀旧篇《机器猫》、《葫芦娃》、《黑猫警长》、《舒克和贝塔》、《铁臂阿童木》、《大头儿子小头爸爸》等,更能看到火遍全球的《火影忍者》、《名##柯南》、《海贼王》以及国产动漫代表《喜洋洋与灰太狼》……这些具有新奇、前卫的动漫产品以其精致、实用、新潮的特性充溢着我们日常生活的各种角落,极大的满足不同层面的目标市场及广大的消费群体的需求。
青年动漫结合国际化、时尚潮流的设计理念,为投资者带来最具时代性的经营理念和量身定做的时尚店铺,让你的加盟无任何的后顾之忧。青年动漫时尚、脱俗的国际风格加上彻底震撼的价格,震撼全国,青年动漫愿与你共拓成功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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