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福尔摩斯读后感
当品读完一部作品后,你心中有什么感想呢?需要好好地就所收获的东西写一篇读后感了。但是读后感有什么要求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福尔摩斯读后感,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福尔摩斯读后感1
世界上最聪明的侦探,人间最诡秘的案情,福尔摩斯——令人在黑暗中热血沸腾的名字,像猎犬一样跟踪犯罪的蛛丝马迹,在烟斗和小提琴的陪伴下让思路重现凶案现场。歇洛克·福尔摩斯是世界上最著名的侦探之一,头脑聪明,思路清晰,精通破案。
《福尔摩斯》这本书讲述的是英国19世纪末隐居在贝克大街221B座的名侦探福尔摩斯一生探索历险的故事。他在查案时,仔细地留心和观察任何凶手留下的蛛丝马迹。在检查尸体的时候也总是仔细端详每个部位,再进行合理有根据的推理。有时,一些线索在我们看来根本挨不着边,但福尔摩斯却可以把它们完美无暇串联在一起。《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是一桩令人匪夷所思、百思不得其解的谜案。而福尔摩斯却以敏锐的观察力和多年的经验解开了它。文章中把犯人毒辣无情的心和贪财的欲望写得淋漓尽致其实这种人在我们身边并不是没有,为了名、利和金钱,不惜付出一切代价,我不懂,费尽心思得来的'东西不是你的,难道你心里会觉得踏实吗?《血字的研究》是一桩由爱情和仇恨的火花所产生的悲剧。主人公杰菲逊·侯伯为露茜没有嫁给自己自杀而杀了葛莱森和他的朋友,却也因为长途四处奔波患了绝症,,不久也去世了。《四签名》一文体现出了人们对财富渴求的欲望和良心的冷漠寡情。这个案子中,每个被杀的人身边总有一张卡片,上面写着四个签名,即使只有这么少的线索,但福尔摩斯也能以严密的逻辑推理破了案子。
书中说:“福尔摩斯是这样一个人:当他心中有一个解决不了的问题就会连续几天,甚至一个星期重新梳理掌握的各种情况,并从各个角度来审查那个问题,一直要到水落石出,或深信自己搜索的材料尚不充分时才肯罢休。”正是因为勤奋成就了福尔摩斯。我想,福尔摩斯之所以能干脆利落地破案,是因为福尔摩斯不仅有机敏,勤奋的头脑,还有训练有素的头脑,广泛的知识面和新奇的想法。没有任何一个人刚开始就有着聪明的头脑,正如爱迪生所说:天才=1%的灵感加上99%的汗水,福尔摩斯能破了那么多的案子是靠他日常生活中的刻苦练习,而不是所谓的天赋。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就这样永远活在了我的心中。
福尔摩斯读后感2
“我们把他视为对我们消灭邪恶和纠正错误的渴望的一种完美表达。他是个超凡之人,给我们这个乏味的世界带来新奇的刺激,给我们偏颇的心灵带来冷静和理智的思考。他是我们失败者的成功榜样,是我们自我禁锢中的'勇敢脱生者。”——“福尔摩斯学”研究专家威廉·巴西古德
福尔摩斯是英国作家柯南道尔笔下的世界著名侦探,是一位惊人的智者。他勇敢机警,具有高超的侦探、分析、推理、判断才能。比如,瞟一眼,他就可以猜出某人的大致经历;关于烟灰,他能够辨识一百四十多种;对各种不同职业人的手形他极为熟悉;就是凭裤管上的几片泥点,也可以判断罪犯作案的行迹……
我觉得歇洛克很可能真实存在于伦敦。当然,这位侦探先生不叫福尔摩斯也不住在贝克街221B,但他大概是道尔爵士的朋友,而且也和歇洛克做类似的“咨询侦探”工作。也就是说,我认为福尔摩斯是来自于真人原型的。他的个性大概不会象福尔摩斯那么鲜明,他的演绎法大概也不会每次都管用,但这个伦敦的天才侦探是存在的。歇洛克最重要的几个案件-四签名,巴斯克威尔的猎犬,血字的研究和冒险史中大部分的案件可能都是这位真实侦探的办案记录。而归来记和新探案中的案件大概有一半以上是柯南道尔虚构的。特别是到了新探案后期的案件,可能都是道尔编造的。这里有两种可能,一是这位真实的侦探去世了,或者他真的象歇洛克后来一样隐退了。而当时柯南道尔和报社签了合同进行连载,不可能中途停笔,所以不得不编造。而冒险史和归来记中少数看上去很糟糕的故事,大概也是因为当时没有好的案件可以写而编造的。
关于这个理论的直接证据的确没有。但是,近年来有许多美国研究者(比如SaulCohen的“NotesforanEssayonHolmesandHolmes”)把美国一位也姓福尔摩斯的法官OliverWendellHolmes,Jr和大师联系在一起。说他和大师可能是堂兄弟之类之类。
福尔摩斯读后感3
我读了这么多书,最喜欢的还是《福尔摩斯》。可能是被福尔摩斯勇于探索的精神吸引着我,或许,我羡慕华生和福尔摩斯之间坚不可摧的友谊,也可能是故事情节的跌宕起伏让我一直对它保持着新鲜感,百看不厌。
最喜欢的两个故事是“红发会”。原因的话,就因为,结局对我来说有点出乎意料吧。让我在看时大叫“想不透啊想不透”,看完了以后却又大叫“好简单好简单”这样的'。
“红发会”是福尔摩斯处理过的经典案件之一。
某日,一头火红色头发的威尔逊先生来拜访福尔摩斯。福尔摩斯向从未见过面的威尔逊发表了自己的观察论:“您干过体力活,吸鼻烟,是‘共济会’成员,去过中国,最近一段时间在搞写作。”威尔逊听一个素不相识的人将自己的信息说的这么清楚,自然大吃一惊。事实上,法尔莫斯只是利用了一些小细节。例如,威尔逊的右手比左手大得多,肯定干过体力活;衣服上的别针表明他是“共济会”的成员;右手袖口有一块很干净,是刚打的补丁,表明最近写字比较多,把衣服磨破了;而威尔逊左手上的鱼,当时只有在中国才能刺。
这位威尔逊先生是一个的老板。最近对一个叫”红发会“的组织着了迷。据说这个组织是又一个红头发的有钱人创建的,这个组织只招募红头发的会员。当时他们的招募现场可谓是人山人海,被店里伙计文森特极力劝说而来的威尔逊没有了信心。可是,却被一眼相中了。奇怪的不只这一点,他们雇人来,不是作别的,而是抄书,只需在每天早上10点至下午2点到办公室抄写4个小时的《大英百科全书》,每周就可以得到4磅的收入,这笔收入对于威尔逊来说可是个不小的诱惑。就在威尔逊来找福尔摩斯的这天早上,红发会突然消失了,威尔逊为此来请他帮自己找回这份吃香的工作。听完威尔逊的说辞,福尔摩斯意识到这里面一定大有文章。
福尔摩斯读后感4
夏洛克·福尔摩斯用的自己宝贵的生命来挽救那一场场悲剧的发生,而我只能用满腔的敬佩来祭奠这位天生善于观察和推理的侦探。
当我手捧这本陌生的书本时,我就知道这会是一本好书,会是一本令我不能释怀、爱不释手的书,当然,我的推测没有错,这的确是一本好书,一本能开阔我思维的书,一本让我多愁善感的书,一本让我绞尽脑汁的`书,一本…“血字研究”时的果断、机智,令我大开眼界,无论是那敏锐的察觉力,还是那绝伦的推理,都让我为之陶醉。他总是能以他的实践及推理给大家一个意想不到的惊喜,不论多么困难……直到“歪唇男人”这,一股暖流一直流便我全身,这样离奇的案件对福尔摩斯来说只是小菜一碟,此时我才知道自己是那样的渺小,那样的不值一提,那样的不堪一击。
好一个“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哪!“五个桔核”中,那个毫无线索,毫无根据的凶杀案,根本就无懈可击,而福尔摩斯竟以一个“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来惩罚并破了这个至今我仍摸不着头绪的案子。
终于,我读到了“最后一案”,此时此刻,我是多么不想读下去的,因为我知道,福尔摩斯的最后一案一定是匪夷所思,而又令人痛心的。
不出所料,当我看到“我怀着悲痛的心情握笔写下这个最后的案件”时,我深深的明白了,福尔摩斯离我们远去了,看到这几个比凶杀案更能恐怖的字眼,我不由得心头一颤,这位杰出的天才就这样走了,无声无息的……我想,他一定是为了破案才牺牲的,我想,他一定是!
知道书本只剩下最后三页的时候,我再也没有什么勇气接下去读了,只是看着福尔摩斯就这样即将断送了自己的性命。
一个“肺结核后期”就将华生引开了,虽然这也是福尔摩斯的意思,但是,这毕竟让人痛心了点,假如华生一直与福尔摩斯同行,事情的结果会不会改变呢?也许不会,也许会断送两个人的性命,所以,我相信福尔摩斯,他的选择是正确的。
读完“福尔摩斯”留给华生先生的信时,我再也抑制不住心中的悲痛,泪水悄然滑落,伟大的福尔摩斯侦探,你就这样同你一生中最强劲的对手被埋葬在了瀑布之下,你的生命得到了永恒。
福尔摩斯读后感5
最近我喜欢上了一本书,叫《福尔摩斯探案集》。这系列的书一共有八本。写的都是华生医生的回忆录,作者是英国的阿瑟·柯南·道尔。
主要讲的是华生医生去当了军医,阿富汗战争中有一颗子弹打碎了他的肩胛骨。他和大部分的伤员转到了医院,当他刚刚好一点儿的时候,又染上了印度伤寒症,醒来的时候,他就去了英国。他在英国很快就耗完了钱并遇到他的朋友小斯坦弗,经过他一介绍,认识了夏洛克福尔摩斯,他们合租了一间便宜的房子。随后讲的就是他,和福尔摩斯一起探案的过程。
其中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福尔摩斯,我不知道用什么样的言语来形容他,因此我摘录了书中的话:“说实话,福尔摩斯并不是一个很难相处的人,他为人文静,生活起居很有规律,晚上他一般是十点钟前就睡觉,早上我还没起床,他就吃过早饭出去了,有时他一整天都呆在化验室或解剖室里,偶尔也步行到很远的地方,通常是伦敦的贫民区。在他工作的`起劲时,没有谁的精力有他那么旺盛,但无事可做时,他整天在起居室的沙发上躺着。从早到晚几乎一言不发,一动不动,每当这时,他的眼里就有这么一种茫然若失的神色。”“他身高六英尺多,又非常消瘦,显得格外修长,他目光锐利,长着鹰钩鼻,给人以机警、果断的印象;他那往外突出的方下巴,说明他是个有很有毅力的人;他的双手虽然斑斑点点,到处是墨水和化学药品的痕迹,但动作非常麻利细致。”“关于现代文学哲学和政治,他几乎是一无所知。”“最让我吃惊的是他对哥白尼的学说和太阳系的构成竟然也一无所知。”“他是一个咨询侦探,同时也是一个爱好音乐家。”
他的探案天赋一目了然,比如你遇见他,甚至你都还不认识他,他就已经靠推理知道了你的基础信息。虽然他给你讲推理过程时你可能觉得这很简单,就像魔术师变魔术一样,但会变魔术的人又有几个呢?并且他还记着一堆稀奇古怪的知识,像各种香烟燃烧后的灰是怎样的。我希望我能像福尔摩斯一样有极强的推断能力,并能像他一样淡泊名利,也能像。一样做自己喜欢的工作,并有自己的一份业余爱好,这是一一般很多人都做不到的。
本书写了很多离奇的案子,讲了许多华生医生和福尔摩斯一起探案的事情,感兴趣的读者可以去看一下。
福尔摩斯读后感6
我已经读过的书有多少?我不知道。但是我很爱看侦探书。那一次,我在书店里四处寻觅,发现了一本英国作家柯南。道尔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之楼顶宝藏失窃案》,我又惊又喜,急忙捧起读了起来。
这本书写的是一位大侦探福尔摩斯带着助手华生和一批由穷孩子组成的特搜队在英国四处侦破奇案。有一次,一栋高楼的主人在自家阁楼上找到了暗阁,并在里面找到了祖先的一盒金子,不久后,那盒金子却失窃了,主人很着急。福尔摩斯却不着急,用常人不理解的破案手段破案,还让特搜队四处找线索,没有多久就把这一桩奇案破掉了,犯罪的人被抓时还没明白这是怎么回事呢!
读完这本书后,我又看了福尔摩斯破案全集等书。我对福尔摩斯佩服极了,因为他向来不做无用功,不会只在犯罪现场找指纹,看鞋印,他会把失窃的东西原来所在之处看一看,推算出这是何时失窃的;他还会通过看犯罪现场来推算出犯罪手段,从而寻找出线索和证据。他不会经常亲自在大街上四处寻觅犯罪者,他明白几个道理:一、自己出现会打草惊蛇。二、这样一个人四处找,罪犯又可能在别处活动。所以他才招集流浪儿,因为流浪儿熟悉城内的`地理,人数多,可以分头行动,并且当他们行动时不引人注意。他还会听声辩人。正是他的这些特殊手段,才能神不知鬼不觉地把罪犯捕获。
福尔摩斯做事别树一帜的风格对我也有了很大的帮助:面对老师布置的同一题目,我的写作风格新颖,常常被老师表扬,在竞赛场上也小有收获。在玩游戏的过程中,我也常常别出心裁,使用我创造的一些新手段,竟在游戏中成了vip!我做语文课外作业时,用新语答题,老妈反而说我答得好
福尔摩斯是一个坚强的人,有一次中弹了,仍然把罪犯抓住了,我也该向福尔摩斯学习,所以那两次做手术时,我也很少因剧痛而呻吟或痛哭。
我喜欢《福尔摩斯探案集》,我把它推荐给你,愿你和我一样喜爱!
福尔摩斯读后感7
你看过《福尔摩斯探案》吗?如果你看过我相信你一定不会忘记夏洛克?福尔摩斯这个名字,你会对他的神通广大、冷静果断、善恶分明的特点所吸引。
福尔摩斯开平时是一个沉默寡言、喜怒无常的人,也是个冷酷之人。其实他是一个有血有肉的英格兰大侦探,他也酷爱音乐,拉得一手好琴。他有许多朋友、高贵贫贱都有,他还常常调动街头流浪儿为他刺探情报、通风报信,他还有一个形影不离的得力助手——华生。福尔摩斯时时刻刻不放过人的心态、衣着、行动,进行细致入微的观察。福尔摩斯可以从对方身上的一点泥土推理出对方曾去过哪,可以从一撮烟灰知道对方的地位,从步距推断对方的年龄……
这本书中我最喜欢《巴斯克维尔魔犬》,这章是福尔摩斯探案中的精品,文中气氛神秘有种种悬念,看到惊险的地方使人胆战心惊,小说中写了这样一段话:“可是使这三个胆大包天的酒鬼毛骨悚然的既不是少女的尸体,也不是躺在她近旁的修果?巴斯克维尔的尸体,而是站在修果身旁撕扯着他喉咙的那个可怕的东西,一只既大又黑的畜生,样子象一只猎狗,可是谁也没见过这样大的'猎狗。正当他们看着那家伙撕扯修果?巴斯克维尔的喉咙的时候,它把闪亮的眼睛和直流口涎的大嘴向他们转了过来。三个人一看就吓得大叫起来,赶忙拨转马头逃命去了,甚至在穿过沼地的时候还惊呼不已。据说其中的一个因为看到了那家伙当晚就吓死了,另外两个也落得个终身精神失常”。让人看了毛骨悚然。不得不不为福尔摩斯担心,同时更想去了解最终的结局。
我最大的梦想就是像小说中福尔摩斯那样,成为人们心目中的偶像,是勇敢与正义的化身。虽然他是柯南笔下虚构的人物,人们却宁可相信他是真实存在,这就是这本小说的精彩之处,让人看了爱不释手。
福尔摩斯读后感8
春天,这棵树吐出嫩芽,整棵树翠绿翠绿的,但不是很茂盛;一:如果你发现一个小男孩看见一颗糖就停下脚步,睁大眼睛一直看,并且向这颗糖的“主人”走去,那么有可能是他(所以才容易把他带到家里来吗。我告诉你,倒数第2名是53和你相差17分哪。”小明说:“不要紧,一起走吧!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籍是智慧的源泉”;“书籍是人类最好的滋养品”……书,历来被无数文人雅士所钟爱。
在这个丰富多采的暑假中,我看了《福尔摩斯》这本书。它是由英国的柯南道尔写的。这本书主要写了英国著名侦探家福尔摩斯先生通过敏锐的观察能力和逻辑推理解决了4个神秘又搞脑的杀人事件的故事。使我不由地佩服得五体投地。
读完这本书,我常常寻思:难道福尔摩斯天生就有侦探的天赋吗?不,不是,他靠的是仔细的观察能力和他善于思考,善于实践的侦探方式。为此,我受益匪浅。当读到《血字的研究》时,我为杀人犯捷克逊而感到憎恨,觉得死者罪有应得;当读到《四个签名》时我为斯茂而感到怜悯;当读到《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时,我佩服福尔摩斯超人的智慧;当读到恐怖谷时,我被它的神秘和残酷所吸引……百感交集。
我要向福尔摩斯学习,学习他仔细观查,善于思考的品质,更要学习他对侦探直著追求的精神。是啊!在难题面前,福尔陌斯绞尽脑汁思考;在蛛丝马迹面前,福尔陌斯仔细观察;在紧要关头,福尔摩斯会有雅兴去欣赏音乐会,从中获取信息……“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再联系生活实际:做数学作业时,我却板着一派“将军”风度,把应用题眼睛一瞟就拿起笔做了起来,结果错得一塌糊涂;或是一遇到不会做的题目就跑去问家长,依赖父母。想起这些,我后悔不已。
《福尔摩斯》这本书给我敲响了警钟,它是我的良师益友!
福尔摩斯读后感9
福尔摩斯是英国作家柯南道尔创作的。故事中的主人公。
福尔摩斯是一名侦探,他所看到的东西和一般人看到的不同,仅凭着一个人的外表,就能猜出他的年龄、工作。看见脚印猜出人的身高、看见雪茄猜到人的面貌。
福尔摩斯探案集讲述了福尔摩斯受人委托解决的一些案例。以华生的第一人称描述案件发生过程。在《红发会》一章中,福尔摩斯通过观察那个仆人身上泥土的气息,就能预料到他们晚上要盗银行,提前到银行守株待兔。最后将警餐抓不到的'逃犯约输·克莱抓住。
如果你的家族流传着神秘传说,你是相信还是怀疑或者不信呢。
在《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中巴斯克维尔家族就流传着“魔鬼般的猎犬”的传说。福摩摩斯亲自观察发现这是条被涂满了磷的猎犬,而狗的主人只是想杀死家族的两个继承人,好让自己可以独留财产。
我认为福尔摩斯非常了不起。他仅仅通过一顶帽子就能看出背后主人的性格,而我看帽子就只是看一顶普普通通的帽子。
当然他还是一个不拘小节的人,看到有人直愣愣的趴在杂乱的大街上,你肯定认为他是个傻子。而福尔摩斯居然也能趴在地上,最后通过观察发现一伙强盗在挖向通往金库的地道。
与此同时他也是一个古怪不爱交往的人,他在实验室里用棍子抽打尸休,潜心研究他想研究的事情。
而且他还是一个关心同班的人,在屡屡发生的案件中,所有人都精疲力竭。福尔摩斯会让大家赶快休息,然后自己一个人继续钻研案件。
福尔摩斯是不折不扣的一代神探,无数警察破解不了的案件,在他手上悉数解开。并且用无与伦比的人格魅力征服了那个时代的所有人,同样也征服了书外的我。
《福尔摩斯探案集》总共描述了六个天马行空的悬疑故事,每一个案件无不引人入胜,引领我们回到英国黑暗的19世纪,在伦敦街头与贝克街的亡魂相斗,直到那个男人出现——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读后感10
这一天,爸爸妈妈吃完晚饭后,习惯的出去遛弯儿了。因为老师留的作业还没有写完,所以我就没有跟爸爸妈妈去。爸爸妈妈回来的时候,手里拿了一本书,是《福尔摩斯推理故事集》。我问:“是给我的吗?”爸爸说:“是。”
我写完了作业就迫不及待地看起那本书来。慢慢的,我走进入了书的世界,仿佛我是书中的主人公,陷入了一桩恐怖的`连环杀人案中。这案件错综复杂,有人说死者 是鬼杀死的,有人说死者是借尸还魂,还有人说下一个杀人目标就是你!这可有点儿吓着我了,忽然,有人轻轻拍了拍我的肩膀,吓得我大叫一声“鬼啊!”,我的 胸中像揣着一只小兔子,心脏“怦!怦!怦!”地狂跳。我倏得转过身去仔细地看了看,原来是爸爸啊,我这才定下神来。爸爸气愤地说:“你才是鬼,大晚上胡叫 什么,都十点了还不睡觉?快睡觉去!”听了爸爸的话,我十分不情愿地怏怏回屋睡觉了。
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心里总想着那本既刺激又恐怖的小说。到底这些天连续神秘死亡的人都是谁杀的,这个谜团萦绕在我的脑海中,感觉看不完这本书就睡 不着觉。但是不快点睡觉明天上学就起不来了。怎么办?我心里默默地说:要不就再看一会儿,对,就再看一会儿。我悄悄地把书拿到了我屋里,在台灯下又看起 来。我又进入了书的世界。不知不觉地,已经一点了,我都睁不开眼了,只好关上灯把书放回了客厅就睡觉了。还好,第二天早上起来还没有晚,我匆匆忙忙叼着一 块面包就上学去了。我觉得这一天过得非常快,很快就到了放学时间了。为了能让自己在家里多看一会儿书,我迅速地写完了老师留的作业,在路上,我一边跑一边 说:福尔摩斯,我来了!回到家,我继续看这本书。啊!谜底揭穿了,我如释重负。
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刺激、惊悚、快乐,它深深地吸引着我,我喜欢这本书。
福尔摩斯读后感11
子曾说:“学者不如好者,好者不如乐者”,福尔摩斯证实了这一点。
我记得在“黄脸人”案中,他因为外出散步几乎失去了破案的机会。后来,当求助者再次出现时,他的眼睛充满了笑容和自信,这透露出他对破案的热爱。正如孔子所说,他已经把破案当成了一种兴趣。怎么会有不破案呢?正是因为他对事业的热爱,才促进了他的成功。正是因为他对破案的兴趣,他才成为了时代的英雄。
看来《老男孩》又回响了,草根明星的朴素外表浮现在我的脑海里。正是他们对音乐的热爱促使他们唱出了自然的声音;正是他们对音乐的执着追求,使他们登上了自己的舞台,实现了朴素华丽的明星梦。正是“我喜欢”这句话突破了千千万万的苦难,成就了万千人关注的明星。
子曾经说过,“学者不如好者,好者不如快乐者”,我在福尔摩斯看到了。因为他对破案的热爱,他不顾生命危险,假装跟随嫌疑人。因为他对侦查事业的执着追求,他不眠不休,只为那一点线索。
看来他又看到了风雨无阻的身影,因为他不顾家人和孩子的反对,独自来到农村,只是为了孩子们纯真的笑脸,他不怕苦不怕累。从最初的厌恶到最后的爱,正是因为他对教学的热爱,才促成了孩子们的学习梦想。就因为那句“我已经喜欢了”,留下了孩子们纯真无邪的笑脸。因为喜欢,他不怕苦不怕累;因为爱,他愿意受苦;因为兴趣,他成了教师的榜样。
我想起了那个白发苍苍的老人,那个开着马车四处传播仁政思想的老人。他不怕长期的挫折和不屈不挠的嘲讽,为了“仁”的思想和人民的幸福,与众生一起改变。正是因为他对“仁”的热爱,他不辞辛劳,不怕打击;正是他对“仁”的'执着,成为了世代相传的智者。
俗话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但现在有多少青少年真的把学习当成兴趣呢?牛顿因为兴趣发现了引力;刘翔因为兴趣打破了几次世界纪录;爱因斯坦因为兴趣提出了相对论。正是他们对爱好的执着追求取得了巨大的成就,而现在的青少年只是强迫自己努力进入大学。但似乎很多人都不知道,只有兴趣才能学得更好,只有兴趣才能有新的突破。
子曾说:“学者不如好者,好者不如乐者”,只有有兴趣,才能登上成功的阶梯。
你对学习感兴趣吗?
福尔摩斯读后感12
我喜欢看一些破案方面的书和电视,比如《名侦探柯南》,《飞机上的杀人案》。今天,我有读了一本叫《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书,里面的故事扣人心悬,百读不厌。这本书是英国著名作家阿瑟·柯南道尔写的。
其中最吸引我的是《斑点带子案》。主要讲了一位叫海伦·斯托纳的小姐,她的姐姐死了,在她的姐姐死之前说了:“唉!海伦!天啊!是那条有斑点的带子!那时斯托纳小姐听到了轻微的哨声和金属落地的声音,当时,斯托纳姐妹俩和她的继父住在一所大房子里。福尔摩斯听了详情后有去了现场,在现场他发现了一个小小的通气孔,就是这么一个小小的不起眼的通气孔,由此福尔摩斯做出了判断。过了几天,福尔摩斯知道了凶手,凶手就是她们的继父。他是用蛇钻过那个通气孔来到床上杀死了斯托纳小姐的姐姐。而斯托纳小姐听到的哨声就是凶手把蛇召唤回去,金属声音是他把蛇关进保险柜时引起的。当凶手再次把恶魔的手掌伸向斯托纳小姐时,聪明的福尔摩斯已经识破了他的`的阴谋诡计,最终凶手被自己驯养的蛇给咬死,真是自食其果。
福尔摩斯之所以能查明凶手,是因为他观察仔细,把观察到的和知道的联系在一起想象,并加以推理,就知道了凶犯。总是被别人忽视的蛛丝马迹最终证明是破案的关键,总是看起来最不可能的人原来是真正的凶犯。机智的破案者在明处,高智商的凶手在暗处,双方你来我往各显神通,可谓魔高一尺道高一丈。虽然凶手掩盖事实的真相,表面上给人一种误导的思路,但是在狡猾的猎物也逃不出猎人的眼睛。读了这本书我爱不释手,特别欣赏大侦探福尔摩斯的冷静、勇敢,他的层层推理破获了一个又一个离奇的案件,真让人拍案叫绝。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遇到困难时要冷静思考,仔细观察。我有时在学习上遇到一些难题,总是被表面麻痹。我要学习福尔摩斯那种惊人的观察力以及严密的推理功夫,相信困难就会一步一步排除,得出正确的答案。
福尔摩斯读后感13
老子曾说:“天下难事,必做于易;天下大事,必做于细。”的确如此,想做大事的人何其多,愿意把事做细的却很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我深受启发。这套书是由阿瑟柯南道尔写的,分四大本,就因为这套书,让我明白细节成就未来。
这套书是以华生的视角来写的.,华生是第一人称。描述了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调查身边各种稀奇古怪的案件,以及他那无人能比的探案能力。福尔摩斯的地质学特别厉害,一眼就可以分辨出是伦敦哪个位置的泥土,因为他每到一个地方,都会细心观察,每一个案件都会发现到那些并不引人注意的细节,所以他才有了如此强的探案能力。
看完了这本书,我对福尔摩斯更加崇拜,他也告诉了我们观察是很重要的,在生活中留心观察,对你有很大的帮助,它就能使你成就美好的未来。我的爸爸就是一个好例子。别人说话时他从不插嘴,一直注意观察说话者的神情动态,思考那人讲述的内容,所有细节他都注意到,并学习了……久而久之, 一个个别人没在意的小细节记在脑海中,并注意把各个细节做好。他还将这些细节亲切地称为“成长维生素”。因此,爸爸无论做什么事都十分妥当,领导称赞,同事佩服,家人叫好。
“没有抓住一个细节,你就可能错过一个成功。”这句话给了我很大的启发,细节总是与成功挂勾的,我们只要认真地做好每一个细节,那么我们就一定会成功的。完美的细节代表着永不懈怠的处世风格,是一个人积极,实干、优秀的象征。细节像一把戒尺,量出一个人成绩的高低,细节可以改变生活,成就未来。细节虽然不引人注意,但我们要注重,还要把它做好,它可以让我们成功。
中国的辉煌离不开一个个细节,我们的成绩能离开一个个小细节吗?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后,我决心要做一个关注细节,认真做事的人。
福尔摩斯读后感14
自从我把《福尔摩斯探案》看完后,主人公——福尔摩斯这个有着鹰钩鼻,身材消瘦,口衔烟斗的人就深深地刻在了我脑子里。他的功劳经常被别人夺取,但他从不抱怨,遇事冷静,想法独特,是一个了不起的探案专家。
他之所以能成功破案,就是靠他明锐的观察力,合理的分析,以及多年的经验。各类稀奇古怪的案件让你摸不着头脑,但作者柯南道尔,形象地写出了时间.地点.事件.人物,把断案的全过程详细地向我们表明,没有一点保留。
书中人物都有大量的心理活动,神态变化,动作描写也不会感到枯燥乏味,几乎每一件案子都是不可思议的,其中的变化的无常,让我着实钦佩作者的想像能力。
每一个案件的经过表面在情理当中,实际则在意料之外,往往从一点不起眼的小细节中发现大价值。从一个我们想像不到的环节中识破精心策划的阴谋。
今后,我也要福尔摩斯一样关注细节,它往往是成功的关键!
感:有点佩服我弟弟,想起五年级的我,写不出这么好的作文,也许原因是多方面的,我不喜欢看书,不管是什么类的,我一看就头痛,以至于我现在知识匮乏。当初的遂了自己的愿,现在却是无尽的后悔。对于一个高三的学生来说,我们面对的`问题很严重,虽只是在读书,但肩膀上压着的何尝不是父母,老师的期望,和一些莫名的荣誉。它们让我觉得好累,我不能放纵自由,我必须成功,它们让我喘不过气来。虽让父母总是对我说尽力就行了,但我做不到。从他们的眼神中我知道他们对我的期望有多高。我自认为是一个孝顺的孩子,因为我在心里爱他们,但我却很难和它们沟通,总觉得少了一些温情,弟弟和爸妈很好,很亲近,可我做不到。我觉得自己长大了,没有儿时的亲腻也是理所当然的,但是自己的心无法哄骗,我仍然依靠着他们,物质和精神都离不开,虽然我的童年没有他们的身影。我会好好努力,完成自己的心愿,也完成你们的心愿,让我也无愧于你们对我的付出。
福尔摩斯读后感15
这个假期,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读完后,我受益匪浅,心情久久都不能平复!
《福尔摩斯探案集》主要写了著名侦探福尔摩斯破解的众多案件中的《蓝宝石案》《消失的中卫案》《海军协定案》《六座拿破仑雕像案》和《诺伍德的`建筑师案》。在这些案子中,福尔摩斯有勇有谋、认真仔细、不怕困难,使他将这些奇特的案子出色地破解了。
读完后,我想到了我自己:福尔摩斯探案时,认真仔细、一丝不苟;而我,做事马马虎虎、粗心大意。在以前,我做事都马马虎虎的,总是随随便便的,做一样又漏了另一样。现在看了这本书后,我从中知道和学到了好多东西,知道了如何思索,怎样分析前因后果,做事也仔细了很多。一次考试时,我早早地完成了试卷,可我不是像其他同学一样认真仔细地检查,而是东张西望,看着其他同学在检查,有时玩玩铅笔,有时玩玩橡皮,还有时玩玩手指。就这样过了三十分钟,考试结束了。过了几天,试卷发下来了,我做错了一大题,被扣了十几分。结果只考了八十几分。我与他对比,我渺小极了,真是天壤之别啊!
福尔摩斯探案时,即使有什么困难,都阻止不了他;而我,遇到一点点困难就缩头缩脑。有一次,我在做作业的时候,突然遇到了一道思考题,它像一只拦路老虎一样,"挡"住了我。我苦思冥想都想不出解决方法,最后,我干脆不想了,把那道思考题置之不理,出去玩了。现在想起来十分惭愧。福尔摩斯有勇有谋,知识丰富,他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我觉得看了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学会了思维缜密的好习惯,这一点值得我好好向福尔摩斯学习。
我爱《福尔摩斯探案集》,我敬爱福尔摩斯,因为他让我学会了做事要一丝不苟、认真仔细、不怕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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