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培训心得体会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这么做能够提升我们的书面表达能力。你想好怎么写心得体会了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法律培训心得体会,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法律培训心得体会1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保险行业也日益兴盛,与此同时,保险合规法律培训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我有幸参加了一次保险合规法律培训,并从中受益匪浅。在这次培训中,我学到了保险合规法律的基本知识,深刻认识到了保险合规对保险公司的重要性,并认识到自身应该如何提升合规意识。以下是我对这次培训的心得体会。
首先,在这次培训中,我学到了保险合规法律的基本知识。保险合规法律是保险公司运营中不可或缺的一环,了解和掌握其基本知识对于保险公司的合规运营至关重要。培训过程中,我们学习了《保险法》、《保险业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深入了解了保险公司应遵守的各项规定。通过学习,我对保险合规法律有了更为全面的了解,并且认识到保险公司必须要在法律法规框架下合规经营,确保自身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其次,本次培训深刻认识到了保险合规对保险公司的重要性。保险作为一种金融服务,在保障个人和企业风险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但如果没有合规经营的保证,保险公司面临的风险则会大大增加。保险合规能够保证保险公司的经营行为符合法律法规,遵循合规操作流程,规范内控管理和风险防范,从而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只有确保合规经营,保险公司才能够取得可持续发展,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提升消费者的信任度。
再次,这次培训使我深刻认识到保险公司合规经营的重要手段是提高员工的合规意识。合规意识的缺失是导致保险公司违规的主要原因之一。通过培训,我们了解了保险公司应建立并完善合规管理制度,规范员工的合规行为。保险公司要加强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合规意识,使其明确自身合规责任,学习和掌握相关法律法规,了解自身业务操作涉及的合规要求。只有通过合规意识的培养,保险公司的员工才能够做到依法经营、合规经营。
最后,我认为保险公司还应加强内控体系建设,提升合规风险防控能力。培训中,我们了解到保险公司需要建立完善科学的内控体系,规范各项业务操作和管理流程。内控体系应以有效的合规管理为核心,包括风险评估、内部控制、合规监督等要素。通过建立健全内控体系,保险公司能够更加细致地进行风险管理和合规监控,提前识别潜在合规风险,采取相应措施加以防范。
综上所述,保险合规法律培训使我深刻认识到了保险合规法律的基本知识和对保险公司的重要性。我认识到保险公司应加强员工的合规意识培养,保持合规经营。此外,保险公司还应加强内控体系建设,提升合规风险防控能力。只有这样,保险公司才能在合规运营中实现可持续发展,确保消费者的权益,保护自身的合法地位。我将通过学习和实践,提升自身的合规意识和合规能力,为保险公司的合规经营做出贡献。
法律培训心得体会2
经过10月22日到10月29日的培训,我深刻认识清楚了自己的位置,也学到了不少的知识。总行组织这次培训花了很大的人力物力,足以见到总行对我们以后工作发展的重视。这次培训很全面,从这次培训老师身上一方面学到了与我们工作息息相关的专业知识,如个人贵宾客户营销技巧,国际结算,电子银行业务等,另一方面对我们的xx专业能力也有了一定程度的提升,这样就使我们的专业素质水平和培训授课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加速了我们的成长。
为期8天的学习,首先的中国xx银行的企业文化的学习让我更加深刻的认识到我们农行文化的精髓所在,也让我觉得作为农行的一名员工,应该不断的提高个人的各方面素质,为我行建设城乡一体化的全能型国际金融企业而尽自己微薄的力量;其次,各种业务的学习从电子银行业务到个人贵宾客户营销及维护,再从个人与对公产品知识的讲解到国际结算相关业务的学习都让我耳目一新,也进一步认识到对于个人贵宾客户营销的重要性,也是不断发展我们业务的关键,想抓住贵宾客户首先我们要了解客户需要什么的服务,我们要大客户的需求点出发,不断的去满足客户各个方面的要求,这样才能真正的留住客户。另外,山东分行同仁们给我们分享的个人客户营销的先进经验好多地方值得我们去借鉴,如合理设置岗位与分工,优化前台销售和后台处理的`流程及建立有效的绩效考核机制等。专业素质水平固然是工作中的重中之重,但是培训过程中的xx专业能力的培训更是让我受益匪浅,从如何做好一名合格的内训师,内训师应具备哪些能力,到如何进行开场,如何吸引学员的注意力,老师们都给了我们一一解答。对于我来说,作为一名合格的内训师所要具备的表达能力,现场的应变能力都是比较不足的地方,我想在以后的学习和实践中可以进一步的提高,认真领悟老师教给我们的上课技巧,可以做到收放自如,融会贯通。
总行开展的这次集中培训,目的是帮助我们进一步更新经营管理理念,在业务的营销上拓宽思路与视野,进一步的巩固专业基础知识,熟练业务操作技能,掌握内训师的授课技巧,使我们在工作学习中不断前进与成长。作为一名年轻的农业银行员工我很珍惜这次的学习机会,在以后的工作中可以将理论运用于实践中去,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为农行的发展尽一份力,也为自己的发展打下基础。
培训感言:
给我们上课的xx老师送给我们几句话,有一句是心态决定命运,就是一个人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有一个良好的心态,努力工作,戒骄戒躁。另一位老师刘子熙也说:来者不待,去者不追,随遇而安,自然而然是谓平常心。把优秀当成一种习惯,用平常心去对待不平常的事。
法律培训心得体会3
《从我做起合规操作》一书是为了进一步提高全行会计管理及操作人员合规意识,建立良好的道德诚信标准,增强内部会计控制及风险防范能力,创建农业银行良好的合规文化。农行湖口县支行按照农总行、省行的统一部署,结合本行实际情况,从七月份至九月份,在全行范围内开展"从我做起,合规操作"专题教育学习活动。开展这次教育学习活动的目的,就
是要帮助员工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找准工作立足点,增强合规管理、合规经营意识;切实提高员工业务素质和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增强识别风险和控制会计风险的能力,切实规范操作行为,有效遏制违规违纪问题和案件的发生;树立农业银行改革发展的信心,增强维护农业银行利益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建立良好的合规文化。
我行此次教育学习活动分为自学和验收两个阶段进行。自学阶段的活动内容包括:一是学习相关制度。组织员工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对相关文件、制度、规章进行学习,学习内容以《从我做起合规操作》业务书为主,做好学习记录和笔记。每名会计业务管理和操作人员至少撰写1篇以"从我做起,合规操作"为主题的学习心得。二是对照制度进行自查整改。通过组织学习,结合自学和案件防范与治理的合规文化,深入排查会计业务风险点,查找合规操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并落实整改。根据《中国农业银行防范案件工作指引》中有关会计操作的风险点,以实际案例,进行风险分析和警示。验收阶段活动内容包括:一是组织集中考试。围绕本次活动的学习内容,组织全行会计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集中考试。二是检查、抽查学习笔记。把合规管理、合规经营、合规操作的理念深入到每一个员工。
在前段时间的学习教育活动中,我深刻认识到,农行事业的成长离不开合规经营,更与防控金融风险相伴。推进合规文化建设,必将为农行经营理念和制度的贯彻落实提供强有力的依托和保证,也使得风险防控长效机制的.建立和实现长治久安的工作局面成为了可能。要把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贯穿于我们工作的始终。"基础牢固,稳如泰山;基础不牢,地动山摇"。风险的防范与控制,说到底是人的因素起着重要作用,客户创造市场,客户创造价值,客户是我们的效益之源,是我们的衣食父母,有了客户,我们的业务才有发展,员工的价值才能够体现。如果每个岗位的员工都能严格要求、严格规范、严格标准、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业务操作中的风险就会得到有效的遏制。
法律培训心得体会4
学习了《幼儿教师的心理健康与心理调适》这一课程,本人受益匪浅。我觉得自己不仅学习到的是心理学的理论知识,而且让我更为自信更为安然地接受一次次的挑战!在这次学习中,我认真聆听了教授与从事心理工作一线老师的讲座,他们都以实实在在的案例和具体丰富的知识内涵及精深的理论论述了心理健康这门学科的魅力所在,给了我强烈的感染和深深的理论引领,并且通过理论学习、自我剖析等让我们意识到心理健康教育是一门提高学生心理素养的基础教育,同时也让我们知道,加强对学生的心理教育,可以减少乃至杜绝学生心理问题的产生。
通过学习我还意识到要实现提高学生素养,增进学生的人格健全发展的目标,教师的作用是无可替换的,特别是班主任。所以在这几天的学习中,我都认认真真地看教材,听讲座,做好笔记,学好心理健康方面的知识,帮助学生学习得更好,生活得更好!
教师的心理健康也影响到学生的心理健康。好的教师能为学生设计一个良好的心理成长环境。人不怕做事,就怕心累。当心累时,我们要有自我控制、自我调试的能力,保持乐观积极的'教育心态,不将生活中不愉快的情绪带入教育工作中,不迁怒于孩子,克制偏爱情绪,一视同仁地对待孩子,同时不将工作中不良情绪带入家庭。我还学会了几种解压的方法:控制呼吸法、自我剖析法、学习转移法、投身自然法、心情放假法、肌肉放松法。这些都给了我鉴戒作用,正确认识自己通过学习,我意识到在工作中要有更积极、乐观、向上的心态,并且认识到,保持这种心态对每个人的工作、生活都是至关重要的。这些将深深地影响着我、鼓励着我对今后工作的态度,这也将直接地影响到我的学生们,使学生们能够在良好的心态下学习、进步。在培训学习中,每一天都能感遭到思想火花的冲击;在一次次的感悟中,颇感自己的责任重大、知识贫乏。通过这次学习,我收获颇丰、感想颇深:眼界开阔了、摸索问题能站在更高的境域,许多疑问得到了解决或者启示。对教育的认识有了一个新的提高,对心理健康与心理调适的素养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提高。
法律培训心得体会5
法律培训不仅是法律从业者必不可少的工具,也是普通人们了解法律、维护自身权益的途径。我最近参加了一次法律培训,从中收获颇丰,现在想分享一下自己的心得体会。
在法律培训之前,我对它的认知只停留在纸面上,认为它只是一份法律条文剖析。但是,在实际的法律培训过程中,我发现法律培训并不是一个死板的东西,而是一项生动的学习过程,通过课程的专业讲解、案例的模拟分析、交流探讨等环节,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法律。这让我对法律培训抱有更加积极的态度。
在法律培训中,我学到了很多实用的知识和技能,比如如何处理常见的法律纠纷、如何撰写法律文件、如何维权、如何识别和防范常见的法律风险等。这些知识和技能,对我工作和生活中的各种场景都有着很大的帮助。此外,在法律培训中,我还结交了不少同行和业界精英,同他们的交流和学习,让我对法律的理解更加深入。
通过法律培训,我也意识到自己还有很多不足。我发现,虽然我在平时的`工作中也会接触一些法律事务,但我的法律知识和技能还很有限,需要不断学习和提升。另外,我还发现,一个好的法律从业者需要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更需要有敏锐的洞察力和思维能力,需要与时俱进,不断学习和掌握新的法律知识和技能。
总的来说,参加法律培训给了我很大的收获和启示。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我将继续加强自身法律素养的提升,积极参与各种形式的法律培训和交流活动,不断学习和掌握新的法律知识和技能。我相信,在这个不断变化的社会中,有一个强大的法律知识储备是保障我们权益的关键。
法律培训心得体会6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中的保安工作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保安员(包括车管)约占物业管理人数大部分。这意味着相当一部分的服务工作必须由保安来展开,小区的文明、安全必须通过保安工作来实施予以保证。在住宅小区中的保安员工作内容很多,不仅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还要协调其它清洁、绿化、维修等服务,许多装修违章也需要保安员出面。现小区面临较突出问题是小区车辆多停车位少,车主停车难意见大、态度不好。如果处理不当易跟车主产生纠纷。针对此公司组织保安部人员参加由专业律师给大家进行的一次相关法律知识培训。
主要是提高保安员的遇事处事能力和素质培养,从而更好的完成相关工作,提高工作效率。这次学习使我们受益匪浅,更使我们知道做好一名保安员应该具备的相关法律知识和工作职责素质。通过培训使全体保安员了解物业方面的'法律法规,从而严明保安纪律,提高保安综合业务素质,树立良好保安形象,为维护小区的正常安全、生活秩序发挥重要作用。
通过通俗易懂的案例进行探讨从中得到启发。为以后在实际工作中扎 下良好基础。
希望公司能多举办类似培训课程的机会,以提高保安综合业务素质。如对业主(事主)沟通的实际操作技巧和对突发事件的应对化解、处理步骤、分析等科目,进一步的加强培训使保安员在实际工作中发挥更好的作用和处理能力,更好的为业主和公司服务。
法律培训心得体会7
xxxx年5月4日我参加了全县中学教师《学习教育法律法规暨师德师风培训》的报告会,听取了省教育厅的韩小雨同志做了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暨师德师风教育》的专题讲座。通过学习,使我对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教师的职业道德行为规范、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等内涵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目前,全县正在开展《学习教育法律法规暨师德师风培训》活动。目的是为了加强教师的师德师风建设,进一步提高教师的科学文化素养和职业道德修养,为全社会创造一个良好的育人环境。通过这次培训学习,我更加明确了自己所肩负的重任,认识到了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性。
作为一名人民教师,不仅要具有广博的知识,更要有高尚的道德。教师该如何培养崇高的职业道德呢?正如有人说“要人敬必先自敬,重师重在自重。”教师要自敬自重,必先提高自身的职业道德素养。诚信立教,首先要做到淡泊名利,敬业爱生,在为人处事上少一点名利之心,在教书育人方面多一点博爱之心;创新施教,要做到以人为本,因材施教,同时要不断加强学习,与时俱进,学习先进的教学理念和方法,更新教育观念,掌握先进的教学技术和手段。这就要求老师具有一定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其中在业务素质上,为了给孩子创造一个良好的教育环境,要求老师掌握现代化的教学技术。下面就师德问题谈谈自己的点滴体会:
一、敬岗爱业,要热爱教育事业,要对教学工作有“鞠躬尽瘁”的决心
既然我们选择了教育事业,就要对自己的选择无怨无悔,不计名利,积极进取,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力求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尽职尽责地完成每一项教学工作,不求最好,但求更好,不断的挑战自己,超越自己。
二、加强政治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养
自己应该系统地学习《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文件,按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要求自己,奉公守法,恪尽职守,遵守社会公德,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
三、爱心是师德素养的重要表现
崇高的师爱表现在对学生一视同仁,绝不能厚此薄彼,按成绩区别对待,要做到“三心俱到”,即“爱心、耐心、细心,”无论在生活上还是学习上,时时刻刻关爱学生,特别对那些学习特困生,更是要“特别的爱给特别的你,”切忌易怒易暴,言行过激,对学生要有耐心,对学生细微之处的好的改变也要善于发现,并且多加鼓励,培养学生健康的人格,树立学生学习的自信心,注重培养他们的'学习兴趣。
四、孜孜不倦,积极进取
有句话说的好,没有学不会的学生,只有不会教的老师。这就向老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不断完善自己,以求教好每一位学生。怎样提高自身素质呢?这就要求我们一定要与时俱进,孜孜不倦的学习,积极进取,开辟新教法,并且要做到严谨治学,诲人不倦、精益求精,厚积薄发,时时刻刻准备着用“一眼泉的水”来供给学生“一碗水”。
五、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教师的一言一行对学生的思想、行为和品质具有潜移默化的影响,教师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学生都喜欢模仿,将会给学生带来一生的影响,因此,教师一定要时时处处为学生做出榜样,凡是教师要求学生要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凡是要求学生不能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严于律已,以身作则,才能让学生心服囗服,把你当成良师益友。
总之,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们要从思想上严格要求自己,在行动上提高自己的工作责任心,树立一切为学生服务的思想。提高自己的钻研精神,发挥敢于与一切困难做斗争的思想和作风。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做到政治业务两过硬。用一片赤诚之心培育人,高尚的人格魅力影响人,崇高的师德塑造人。只有不断提高教师自身的道德素养,才能培养出明礼、诚信、自尊、自爱。
法律培训心得体会8
参加集团公司的法律培训对于我来讲是一次非常难得的学习新知识的机会,因此我倍感珍惜。在这学习的一天时间里我不仅学到了法律意见书的写作,公司法务人员如何利用好外部律师以及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等具体的知识,同时更重要的是我认识到了我们公司法务肩负的责任。
接下来我就对学习到的三个方面具体知识进行一个回顾。上午的第一堂是德恒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律师袁凤带来精彩的授课,内容主要是关于企业法律意见书的写作。袁律师首先谈到法律意见书的写作对于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员来不仅是非常基本的一项技能,同时她也指出这需要长期的积累和沉淀。但是这并不意味这没有捷径可循,袁律师给出的建议就是对于基本的格式要有完整的了解和掌握。
山东省国资委就此专门出台过《关于国有企业法律意见书的书写指导意见》其中明确规定了完整的法律意见书的基本格式包括:1。标题2。主送对象3。正文4。附件5。落款。同时也指出一个有说服力的法律意见书必须要有以下的内容:1。事实分析2。材料分析3。法律依据4。法律论证5。结论性意见或建议6。相关事项的附带说明。
而对于写作要求她提出
(一)主旨明确
(二)标题恰当
(三)逻辑结构良好。要做到胸中有沟壑,基本逻辑结构是事实概要—当事人目标—分析与建议—结论。
(四)遣词造句要简约,准确,使用法言法语和特定表达方式,杜绝使用主观性的语言和猜测。
(五)事实清楚。对事实进行采集、整理、分析和阐述,对法律思维和写作都非常关键。
(六)法律适用准确。它是法律文书成立的前提和基础。她给出的建议就是要充分利用各种检索工具小心谨慎进行求证,也可以咨询发文机关、咨询专业人员以及寻找相同案例。在授课的过程中袁律师始终通过列举大量实例使得这些知识变得容易理解,对于我确实是受益匪浅。
第二节课是由德恒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资深律师邓亚岚来讲授。题目是《公司法务人员如何利用好外部律师》,邓律师的讲授风格是很亲切和接地气。开场就和大家聊起了自己一路以来的学习和成长经历以及寻找与我们的共同点以拉近与大家的距离,调节课堂相对沉闷的气氛。
首先她谈到我们必须要有这样的认识,那就是公司法务人员和外部律师其实是相互依存的.一种关系,双方的目标一致都是为了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防止出现可以避免的法律风险。其次她比较了公司法务人员和律师的各自特点。
公司法务人员的优势是:忠诚度高、成本偏低、熟悉企业、沟通方便。外部律师的优势是:见多识广、多角度分析、客观中立、专业精神。再次,她指出公司尤其是国有企业法务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是:
1、法务人员的低位比较低,企业领导层的法律意识还不够。
2、待遇不够好,留不住人。
3、人数少,规模小,责任分工不明确。
接着她提出有效解决的方式就是要内外互补,形成良好的合作模式,构建公司法务新格局。这里分为了几个阶段,初期外部律师和公司是一个选择和被选择的关系,这取决于领导的作风和价低则得的市场导向;期中双方在取得相互信任以后就是合作互补的关系。法务人员可以在合同到期前或每一个项目完成以后对律师的工作进行总结、考评和监督。律师对法务工作提出优化改进,提出意见建议;最后,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双方持续负责。同时邓律师举了交通建设集团的从破产边缘到现在发展态势良好的真实事例表明公司的发展壮大是与法务人员水平的提升是呈正相关趋势的这样一个容易被忽视的事实。总之,听了邓律师的讲课我更好的理解我们法务人员和外部律师需要相互理解,高效协作,既是对企业的负责,也是更好完成自身工作的现实需要。
下午是由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主讲。主要是讲授关于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知识。他首先向大家指出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接着又依次对这三个方面的权利规定及保护措施予以详细的介绍。
法律培训心得体会9
随着法律服务市场竞争日益白热化,企业法律顾问毫无疑问已成为所有律师争相瓜分的蛋糕。如何赢得顾问单位的信赖,如何为顾问单位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先进的法律服务理念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正如王佳强律师所言的,律师要有管理的思维,才能更好的服务好顾问单位。
通过此次培训,我深刻意识到企业管理渗透到法律服务中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首先,了解是沟通的开始,每一个企业都有自己的行业特性,受到影响的因素也是多种多样的,存在的法律风险也是多样化的,如何通过在日常的企业管理过程中,通过寻找企业管理与法律防范相结合的契合点,才能真正满足顾问单位的实际需要,解决其在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
从微观的角度出发,按不同的分类标准,企业主要存在以下几种风险类别:
(1)按照企业所需生产要素,可以分为人力资源风险、资本风险、设备运行和工艺风险、材料风险、产品风险、技术风险、信息风险、知识产权风险等;
(2)按企业的主要活动或主要经营环节,可分为材料采购风险、筹资风险、投资风险、制造风险、市场营销风险、收账风险、会计工作风险、安全风险、企业技术活动风险、人事活动风险、信息系统风险、企业组织变革风险;
(3)按照供应链的顺序,可以分为来自供应商的'风险、采购风险、生产风险、市场营销风险、来自客户的风险。每一个企业风险类型都隐含着法律风险,作为法律顾问如果能主动的参与到其中为企业在这些环节中提供法律服务,这样才能让顾问单位看到法律顾问在其中的价值。
从宏观的角度考虑,我们也可以根据企业的不同运营模式,判断企业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比如有的企业是采取连锁加盟经营模式,那么其可能存在品牌抢注、品牌延伸、与加盟企业之间的利益冲突等特有的法律风险;
或者我们从顾问单位企业规模的大小去判断,规模大的企业通常具有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人员流动性强的特点,在人力资源这一块可能存在更多的法律风险,规模小的企业为了企业发展可能会在企业融资这一块存在更多的融资风险,此时我们可以根据其经营模式固有的法律风险制定一套有针对性适用于企业管理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
其次,做好企业法律顾问也要从企业的发展角度出发为企业提前做好商标注册、看好财务报表、做好行业分析报告、查询关联企业工商档案信息、企业管理隐含的刑事犯罪法律风险防范培训讲座等工作,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为企业提供法律增值服务。
最后,我认识到了法律服务工作成果量化的重要性。法律顾问服务如何体现自己的重要性,除了通过诉讼帮企业挽回实实在在的经济损失之外,平时服务过程当中,书面化的工作报告、每个年度的工作报告是十分必要的,这样不仅能体现律师对工作严谨负责的精神,更能成为你提高法律顾问服务费用的一个事实根据。
综上所述,在过去,企业法律顾问或许只是帮企业审审合同,代理诉讼纠纷,企业家们根本体会不到法律顾问在企业发展过程当中的价值,为了减少经营成本,企业在年度财务预算中会尽可能减少法律顾问方面的预算。作为法律顾问的服务者,如果能提升服务理念,提高法律顾问的附加值,体现在企业法律顾问单位的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我深信,企业法律顾问法律服务将赢得企业家们的信赖与支持!法律顾问服务市场也将迎来充满希望的春天。
法律培训心得体会10
人格尊严是公民作为“人”的最起码的社会地位和受到他人与社会最起码尊重的权利。
大家都知道尊严在一个人一生中是比性命理重要的东西。俗语“千夫所指,无疾而死”,意思是一个人如果被众人唾弃,没有尊严,就是不生命也会很快死去。为什么会这样呢?
没有尊严实在可怕。法国大教育家卢梭曾根据自己的切身体会说过这样一段话,甚于犯罪,甚于死亡,甚于怕世上的一切。如果“丢脸”是一项简单的惩罚,恐怕不会引起这么大的巩惧吗?这其实与我们所说的相呼应。
心理学家认为,对于社会中人的最残酷的惩罚,就是剥夺尊严。我们经常听到这样的感叹:“我还有什么脸活呀?”瞧,这并不是没钱活下去,没有面子最可怕。一个人犯了错,甚至犯了罪,进了监狱,也是要给予他面子的。我们都知道对待犯人不许任意打骂的道理,并且要经常教育他们,鼓励他们,给他们留下希望。如果把尊严彻底给剥夺了,他们可能会从此彻底沉沦下去。其实,很多犯人出犯人出狱后心理不平衡,有自卑感,意志消沉,都是感悟到活得不有尊严,活得很痛苦。
当代心理学证明,一个人,只要能保持自已尊严,自己的本质,在精神上就有了支持,他也就因此而感到做人的资格,做人的`意义。人们在社会上忙碌着,忙着升学考试,忙着挣钱发财长官,这一切背后都有一个因素:可以通过这一切而得到人们的赞叹,羡慕,在世人面前证明自己的价值。否则的话,大学考得再好,钱挣得再多也没有意义,也很少有人会刻苦学习,力求上进的动力。所以说,如果没有尊严的需要,个人的进步就会成为空话,社会的进步也会停止。
但是,尊严也不是一个僵死的概念,在不同的时代背景下,尊严有不同的内涵。但无论怎样,作为人类精神的自尊感,永远都有它一成不变的价值的内核。古今中外,人类信仰的都是正义,善良,勇敢,仁爱符合于人类道德价值的品质。这一点,在任何时代都不要怀疑不管哪一个时代忽然流行起“自私”、“虚伪”,也不要被一阵歪风吹迷了眼睛,否则的话会受害无穷。
青少年缺少的是经验,是明晰的辨别力,容易被一些富有刺激性的现象所迷惑,这实在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有的学生看了港台电视剧,竟然很羡慕里边流氓阿飞的“厚脸皮”,认为那种嬉皮笑脸遭人指责还满不在乎是一种时髦,于是也学着样儿:“我就是不要脸,怎么着?”
不要脸是很可怕的。很多人可能会对你的“不要脸”愤怒,无可奈何,但是你一旦放弃尊严,你会付出惨痛的代价。从其结果看,不在乎尊严可呈现一时之“豪气”,但这是多么低劣的豪气!它会使一个人一步步走入深渊、走向犯罪,毁了一个人的一生。从另一方面说,就算一个人走不到犯罪的那一步,在一个以尊严为标准的社会里,一个没有尊严的人很难生存下去。他会得不到同情、理解、有爱和帮助,周围的人都鄙视他,厌弃他,甚至惩罚他,使他处处感到自己不像一个人,这感觉本身就是一种煎熬,他的生存也就没有了乐趣。说到底,一个没有尊严的人,只能是被社会、人群抛弃的人,同时也是被自己的人生抛弃的人。
所以,为了维护青少年的人格尊严,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五条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否则,将会受到社会道义的谴责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强烈呼吁所有教职员工,警钟长鸣!否则,你们的饭碗将会打破。
法律培训心得体会11
近日,我参加了一次关于保险合规法律的培训,并从中受益匪浅。这次培训让我深刻认识到保险合规法律的重要性,了解到了保险行业的法律法规,并明白了保险从业人员应承担的合规责任。以下是我对这次培训的心得体会。
首先,保险合规法律的重要性不可忽视。在这次培训中,我们深入了解了我国保险法律法规的体系和重要法律制度。保险合规法律是保险行业运转的基本依据,也是保险公司稳定发展的保障。合规是保险公司经营的前提条件,是保险公司稳定经营的基石。只有严格遵守保险法律法规要求,积极主动地做好内部合规制度建设,才能有效防范风险,提升公司的商业声誉,赢得客户的信任,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其次,保险从业人员应承担的合规责任十分重大。作为保险公司的一员,我们需要牢记自己的社会责任感和保险从业人员应有的职业道德。保险行业涉及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一旦违规操作将带来严重的'后果。因此,我们要树立正确的企业意识,加强规章制度建设,确保员工的合规意识,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做到守法诚信经营,维护公司可持续发展的根本利益。
此外,保险合规法律的执行需要细致入微的管理。在了解了保险合规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我们要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内部合规制度,要确保制度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同时,对于员工的合规培训也是至关重要的。我们要通过内部培训、交流讲座、考核评估等多种方式,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规范员工的行为准则,在公司内部形成合规机制,从而使公司的运营更加安全可靠。
最后,保险公司应加强与监管部门的合作,达到更加合规的目标。监管部门是保险公司运作监督和指导的权威机构,与之保持紧密合作是保险公司合规管理的重要手段。保险公司应主动与监管部门沟通,及时学习和了解相关政策,积极接受监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主动配合各项审验工作,做到一切合规。只有与监管部门形成合力,才能真正做到合规经营,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通过这次保险合规法律培训,我深刻认识到了保险合规的重要性,明白了保险从业人员所应承担的责任,同时也认识到了保险合规法律的执行需要细致入微地管理,以及保险公司与监管部门合作的重要性。作为一名保险从业人员,我将坚决遵守保险法律法规,牢记合规责任,加强自身的法律意识,努力为公司的合规经营做出自己的贡献,为客户提供更加安全、可靠的保险服务。保险合规法律培训不仅是公司对员工的关怀,也是对公司良性发展的保障。执守合规,我们将共同创造保险行业更加可持续、稳健的未来。
法律培训心得体会12
这次参加教师心理健康培训,对于我来说,对我今后的工作道路也有很大的帮助,这次活动也让我获益很多。
一个真正合格的老师,就是要在生理和心理上都是积极健康向上的,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为学生创设良好的心理发展环境,应当把重点放在平时坚持其心理平和、积极、顺畅等方面,为孩子创设同等的`交换环境,不应当把个人情绪带到工作上面去,对待孩子要有三心耐心、仔细和爱心,并且平时也要重视自己身体的锤炼,一个爱运动的老师是不会差到哪儿去的。
教师本身也要重视自己的心理健康,教师心理不健康就不能正确知道学生的的心理健康与行动,更没法奇妙的处理学生问题,轻则影响师生关系,重则可能伤害学生心灵,因此,为了更好的教育孩子,教师自己第一必须心理健康。
法律培训心得体会13
经历了7月16日的海信学校教师入职培训,自己的心得要从“德”字谈起。
师德,感觉是陈词谰言,但在学校副校长王永祥的培训中,我又体悟到了许多新味道。王校长罗列了即墨崔玉华老师从邻居家借道,进入学生家,救了一家三口的事例。
结合这个典型案例,回想自己的从教经历,我突然有了一丝感悟。当我还是一位新教师的时候,我的`愿望是如何把数学课教好,因此我花了很多工夫在熟悉教材教程上,在设计课件和课堂活动上。随着工作体会的丰富,顺利完成一堂课对我来说已经驾轻就熟,所以我的关注点就转移到如何拔高和补弱上。渐渐地,我又更加关注培养学生的良好学习习惯,比如认真审题、勾画关键词、提炼主要知识等等。但是,多年来始终有一个困惑让我百思不得其解:为何不管我怎么言传身教地去讲知识、教方法,总有一部分孩子谢绝接受,不愿响应?凝听过今天的培训,我意识到,之前显现的这类问题是由于孩子们的向师性、主动性不足,而源头正是我自身的师德影响力不足。只有撼动孩子的心灵,才能产生情感上的共鸣,才能到达价值观的统一,才能变成行动上的一致。而这不是一个简单的课题。
孩子,寄托着家庭、社会、国家、民族的期望。来到学校,他们不只是要学习知识,更是要养习惯,懂规则,悦纳自己,善待他人,学会成长,学会担当!
教师不仅仅是文化与文明的建设者和传播者,更是莘莘学子们道德品行的传递者。身为教师,走上三尺讲台,教书育人。走下三尺讲台,为人师表。教师必须将“德”字长存心中,以德垂范,以身作则,化教育如春雨润物,细绵无声,浸润学生的成长之路,让他们成为更好的自己!
法律培训心得体会14
我于6月13日参加由智联招聘HR学院举办、徐义成老师主讲的《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培训课程。《劳动合同法》虽从一审到四审经过激烈的争论,在社会上产生强烈的反响,颁布后也出现一些反对的声音,但最终还是于20xx年1月1日正式实施生效。该法的目的就是为了避免合同短期化、用工不签订劳动合同等问题的出现,最终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从其立法思路上看,更倾向于保护劳动者。结合所讲内容、学院实际情况及在工作中所遇到的实际问题,现从人才引进、入职培训、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解除、档案及社会保险的转移等几个方面做一总结汇报。
一、人才引进
我院每年都参加全国各地组织的大型招聘会,从中选拔一批优秀的人员充实学院教职工队伍。在人才的引进与选拔上,应从其“才、学、识、德”四个方面综合考察,决定录用与否。录用时应对其学历、学位、职称、工作经历、专业技能、是否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档案及保险情况做一属实了解。以上内容在学院现有的职工登记表已有体现。若能在职工登记表加上有本人签字申明的“本人所填内容若与事实不符,愿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为最好。《劳动合同法》第八条就有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的规定。根据劳动者所填带有本人申明的职工登记表,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现该劳动者对其情况有所隐瞒或者是所填内容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那么单位就可根据《劳动合同法》的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即劳动者以欺诈的方式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与之订立合同的,合同无效,从而单位可解除与之所签劳动合同而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二、入职培训
新员工报到后,学院依照惯例组织岗前培训。对学院现有规章制度的培训也为其中应有内容。《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依据法律规定结合我院情况,在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培训时,就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参加培训人员等内容设置签名簿,使其签字认可已对所培训内容有一个基本的了解。签名簿留存,以备后期使用(仲裁时的依据)。或者对已有的规章制度、重大事项决定汇编成册,人手一册,使新员工知晓其内容(签字领取)。对于新制定并决定实施的规章制度,以部门为单位,由部门负责人在适当的时间组织全体人员学习,签字后留存该文件。单位依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是可以作为处理劳动争议的依据,也是管理劳动者的重要依据。劳动者若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单位可以依此为据,解除与之所签合同,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三、劳动合同的签订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订立时间的选择
签订劳动合同或是提前签订合同,或是报到之日签订,但最迟应为劳动者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现有部分入院工作已超过一个月的工作人员,单位尚未与之签订劳动合同,这就存在一定的风险。这部分人员如在入院一年内离开本单位,向学院主张两倍工资的经济补偿,单位将处于不利地位。08年5月1日实施的《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仲裁时效为期一年,仲裁不再收费,个别情况之下一裁终审,这都有利于劳动者向仲裁委申请仲裁。这种情况曾在学院发生过,为避免这种情况的重复出现,最好在近期与这部分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2、试用期的约定
试用期时间的确定主要依据的是合同期限的长短。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能超过两个月。我院的实际情况也是这样,一般的合同期限都是一年以上三年以内。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下浮一定额度的约定也符合《劳动合同法》二十条不低于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的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在试用期期间也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在试用期期间,只有劳动者在以下情况之下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合同,解除时应向劳动者说明理由,除此之外的其他理由都不可以解除。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即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合同期限的约定
我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情况下都在一年以上三年以内。对于08年1月1日之后新引进的人才,应合理确定合同期限。在该合同期限之内,单位对其进行考核,如果综合考评不合格或是不理想,合同期满后坚决不再与其续订劳动合同(当然,单位会为此而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确立依据是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及本人解除、终止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即每满一年支付其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为半个月工资)。如继续与之续订合同的话,续订合同期满后,单位就会丧失不与之续订合同的主动权,那么单位必须与之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从而将处于被动地位。
4、工作时间的约定
根据相关规章规定{劳部发(1994)503号文},工作时间分三种工作制,即标准工作制、综合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在一般企事业单位都实行标准工作制。该规章第五条对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的单位有一定约定。如果对我院部分行政管理岗位的职工实行综合工作制的话,尚需取得劳动行政部门对实行该工作制的同意,并取得相关批件。
5、违约金的约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二十二条、二十三条规定,只有在“服务期”和“竞业禁止”两种情况下方可约定违约金。除此之外,对于新签订的不存在以上两种情况的工作人员,不再约定违约金。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可能会将在机电工程系的实验室、研发中心、实习工厂工作的部分专业人员输送到外地进行专项培训,对这部门人员可以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并签订有关培训协议。对于《劳动合同法》实施前订立且在该法实施之后继续存续的劳动合同的违约金条款,根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理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第二十六条的立法倾向,属无效条款。新签订的劳动合同一式三份,单位两份,劳动者一份。劳动者本人在领取合同书时,需有本人签字,以视为送达。未送达者,视为未签订劳动合同。
四、劳动合同的续订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连续两次订立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劳动者没有法律规定的九种情形(见试用期期间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之外,在第三次签订时,单位应当与之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非劳动者本人提出订立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劳动者本人几乎不会提出订立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提出,应使其出具书面申请,单位保留其材料,为避免以后出现纠纷。因为《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我院08年1月1日之前签订的部分劳动合同在今年7月份到期,明年也将有一部分人员的(主要是06年接收的在系部承担教学任务的研究生)合同到期。经考查了解后,单位如果同意与其续订劳动合同(该同志已在学院工作一定时间,工作表现好、工作能力强、人品较好),在续订时,合同期限的约定最好能长一些。因为这是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第一次订立劳动合同,那么单位还可以在续订后的合同期限内对这部分同志进行充分的考察和了解,然后决定在续订合同期满后是否与之继续签订合同。
如果考核结果不满意,那就可以和08年1月1日之后签订的合同一样在合同期满后不再与其续订。经了解后,如果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部分职工不很满意,因各方面原因不便于在合同到期之时解除合同,那么可以与之签订为期一年的合同,以观后效。
合同到期后,如部门负责人不能实际确定具体人员的去向,应制做续订劳动合同通知书。通知书上应明确在什么时间之前去人事处办理续订合同手续,逾期不办理,视为不同意续订合同,单位也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五、劳动合同的解除
对于劳动者来说,只需提前三十天履行书面告知义务即可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即可。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情况之一的(与单位关联比较大的主要有: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为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并由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对单位来说,以下情况可以解除:
(1)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若单位向劳动者提出,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2)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即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拘留、监视居住、逮捕、劳动教养除外)。解除时,单位不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3)非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解除时,单位须支付补偿金。
(4)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本条不适用于我院实际情况。解除时,单位须支付补偿金。另外,单位须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还包括: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须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根据该规定,在今年合同到期人员当中,单位不同意与之续签的部分人员,应支付经济补偿金。解除合同书面通知应依法送达,送达方式有当面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未经邮寄送达,直接公告送达,该送达无效。
六、档案和社会保险的转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十五日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法律并没有规定,建立劳动关系时必须调入档案,对于学院非主要工作岗位尤其是户口不再本地的员工,不宜调入本人档案。不调入本人人事档案,不属于劳动争议。
法律培训心得体会15
通过学习,我对教育法律法规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我认识到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各个方面都要为人师表,应当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树立事业心,增强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忠诚教育事业,献身教育事业教书是手段,育人是目的。因此,我们教师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自己不单单是为教书而教书的“教书匠”,而应是一个教育家,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以情育人,热爱学生;
以言导行,诲人不倦;
以才育人,亲切关心;
以身示范,尊重信任”。热爱学生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根本。教师对学生的爱,即是敬业精神的核心,又是教师高尚品德的自我表现,既是育人的目的,又是教师教书这个职业的具体表现。
二、培育教师人格魅力在教育中,一切师德要求都基于教师的人格师德的魅力主要从人格特征中显示出来,历代教育家提出的“为人师表”、“以身作则”、“循循善诱”、“诲人不倦”、“躬行实践”等,既是师德的规范,又是教师良好人格的品格特征的体现。在学生心目中,教师是社会的规范、道德的化身、人类的楷模。教师的人格魅力来源于对事业的忠诚,他们不是紧紧把教书看成谋生的手段,而是毫无私心杂念地投身其中,以教书育人为崇高的职责,并能从中享受到人生的乐趣。
三、热爱学生,尊重、理解学生,以人为本,关心爱护学生热爱学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疼爱自己的孩子是本能,而热爱别人的孩子是神圣!这种爱是教师教育学生的感情基础,学生一旦体会到这种感情,就会“亲其师”,从而“信其道”。教师是塑造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应具有十分强烈的质量意识,要真正在培养学生高尚情操、塑造学生美好心灵方面下功夫。一个教师只有对自己的'学生充满执着的爱,才能激发出做好这一工作的高度责任感,才能坚定不移地辛勤耕耘,获得丰硕的育人之果。要把真挚的爱融在整个班级之中,不仅要爱那些好学生,更要爱那些缺点较多的学生,要让每一个学生都从教师这里得到一份爱的琼浆,从中汲取奋发向上的力量,更加自爱、自尊、自强和自信。然而,教师只有“爱的教育”和“奉献的教育”还远远不够,了解学生、理解学生、尊重学生、引导学生,才是教师在爱学生这一基础上的发展方向。
每一位学生有他自己的人格,都渴望得到老师的关爱和理解,也希望得到老师的尊重和肯定。只有让师爱扎根于育人的土壤,用心去和学生交流,用爱去和学生沟通,建立起师生间的真挚情感,才会叩响学生心灵深处的琴弦,引起学生情感的共鸣,让学生接受你的教诲。因此,我们对学生要真诚?待、真心关爱,用师爱的真情去感染他们、帮助他们,用师爱去换取学生的尊重与理解;
用师爱去激发学生学习知识的兴趣。让他们在师爱的氛围中学习知识,在愉快的情感体验中接受教育。
教书不仅是传授知识,更重要的是育人。我们应平等的对待每一个学生,不歧视差生。教师,应以虚怀若谷的胸怀,诲人不倦的精神,用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的人格魅力,去影响学生的言行举止,去照亮学生的心灵,去培养好每一个学生,让每一个学生适应时代发展。
通过学习,我还认识到:“要是再不听课,你给我滚出去!”这些辱骂性词句违反了新《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近年来,学生不堪老师在课堂上的当众羞辱,出现精神异常,甚至自杀的现象时有发生。在校园内发生的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事件给学生带来的伤害往往影响到学生健康人格和心理的形成。这些“校园言行伤害”行为我们应坚决杜绝。
作为一名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我们理应成为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时刻关心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努力把他们培养成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守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接班人,这是时代对我们的要求,也是我们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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