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 读后感

时间:2023-05-11 10:39:23 心得体会 我要投稿

《家》 读后感

  认真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一定领会了不少东西,这时最关键的读后感不能忘了哦。但是读后感有什么要求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家》 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家》 读后感

《家》 读后感1

  《家》是巴金“激流三部曲”的第一部。 他的文笔质朴自然,带有一些方言色彩,格调清新。 这部小说被誉为民国版的《红楼梦》。 全书主要描写了觉信、觉民、觉慧三兄弟的一生。 他们就是高家的三兄弟。 他们就像一面镜子,折射出封建统治的虚伪和残酷。

  可以说,三兄弟代表了对待新旧文化冲突的不同态度。 首先,觉信在他的心中意味着接受新文化,向往新文化,但他在行动上仍然保持着一些旧的观念和习俗,一些封建思想的维护使他学业结束。 而是娶了一个他不喜欢的女人结婚生子,而性情温和的`妻子因为旧习俗不得不住在郊区,得不到很好的照顾,因此难产而死。 虽然最后他偷偷帮三哥去上海读书,毁掉的却是他和他的妻子以及初恋情人的生活。 不是他不能改变,而是他缺的是勇气。 这种懦弱的性格不可取。

  觉慧是三弟,他最小,也是敢于反抗封建世家的人。 哪怕是一个小鸡鸡都束手无策的孩子,他也能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主持公道。 他参加学生运动,只身到上海求学,学习先进思想,唤醒新一代青年。 一方面表现出他的独特性,另一方面表现出他的正义感和创新精神。 敢于接受一种新文化是好事,但他太激进了。

  觉民是老二。 他对新文化有理性的态度,不盲从,有主见,比觉新大胆,比觉会沉稳。 对他来说,他不仅收获了爱情,还让自己做自己想做的事,而不是像觉新一样,一辈子都在别人的轨道上糊里糊涂。

  因此,对于如何权衡异域文化的新旧冲突,我们相信心中已经有了答案。 我们在学习别人的同时,虽然要保护好自己民族的优秀文化,但不能沾沾自喜,固守成见。

《家》 读后感2

  桥下寒冷的风吹不散一家人温暖的爱,即使贫穷与苦难,相信诗意与幸福也会同你同在。请穿越心中的迷雾,发现那生活中那不经意的小小惊喜吧!

  本故事大概讲述了一个叫阿曼德的老流浪汉,在法国的大桥下过着贫穷却踏实的生活,有一天,他从街上回来,发现自己的“家”被三个小孩和一只小狗“占领”了。阿曼德非常生气,大叫着,想把这三个小孩和这条狗赶出去,可是在孩子的请求下,他们还是以前生活了下来。在后面的相处中,三个孩子早已把他当做自己亲爱的爷爷了。最后,阿曼德以一个崭新的面貌,谋到了一份新的工作,他与孩子们的妈妈一起把这个家支撑了下去。

  阿曼德最渴望的就是一个温暖的家,以前的他不知为谁而工作,但现在,他为了这个家,这些孩子们,他重新树立了信心,以一个崭新的面貌谋到了一份新的.工作,重新做了一个崭新的阿曼德。最让我感动的是阿曼德在气愤之余还能发善心,给了孩子们一个家。在相处的过程中,他和孩子们遭遇了许多困难,但功夫不负有心人,他们还是坚强的挺了过去。最后,阿曼德醒悟过来:他要为孩子们建立了一个温暖的家!从不相识的陌生人到建立信任的过程中,阿曼德如梦方醒:要重新做人!

  终于,阿曼德有了一个真正的、属于自己的家。

《家》 读后感3

  今天,我读了《孔子家语》中的“问理第六”篇,知道了古代人做事情讲究礼仪,注重礼节,了解了古人祭祀的具体的程序和礼节。通过这些礼节,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更加亲近和密切,社会也更加稳定。我想,我们现代人更应该讲究礼仪,人与人之间和谐的关系更需要通过礼仪来调节和建立。作为班长,如何帮助老师把我们一(四)班建设成为优秀班级,我想很需要在班上建立良好的同学和师生关系,那么,必要的礼仪知识就应该在我们班进行普及,比如礼貌用语等等。我想在我们班开展礼仪竞赛活动,通过礼仪比赛让全班同学掌握礼仪的基本知识,并把它应用到日常的学习和生活中,人人争当礼仪标兵,在全班形成同学之间互相尊重、互相帮助的友好的氛围。

  回想以前,我在班级管理中不知道尊重同学,对不遵守纪律的同学大声嚷嚷,恶语攻击。现在我知道了,其实温和的语言也能够劝解他们,并且容易被他们接受。以后我再也不对同学蛮横了,我要带头做有礼貌的.好学生和好干部,发挥好自己的带头示范作用,为我们班建立友好的氛围做出自己的贡献。

  通过读书,我掌握了不少知识,感到了收获的喜悦,感觉生活的特别充实。所以,我想在我们班开展读书竞赛活动,让每个同学每天读半个小时的书,一来增长知识,二来充实自己,增强本领。

《家》 读后感4

  时代在变,生活在变。当我们审视自己的得与失,梦想与信仰是否还带在身边?坚定信念,执着地追求梦想的人生无意是充实的人生。正如保尔柯察

  金所说,“人,最宝贵的是生命;它,给予我们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时,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耻。”程占新就是这样一个坚持而又执着的人,宁可在生命中奔波也不愿倦怠地窝在沙发里。

  文学是他的精神家园,文学为他的灵魂插上了翅膀,让他在精神的世界里自由的翱翔。写我所想,书我所感,这是一个文学追梦人的内心渴望。将自己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悟,或通过诗歌,或通过散文,或通过小说等形式书写出来,以凝练的文字表达出来,这便是文学。几十年人生之经历,多少次人生转折之感悟,程占新将自己的故事以“自传体小说”的形式,刊发出来,出版成书。书中的郝占仁透出的都是那执着、倔强的`程占新:对部队的眷恋,对文学的热爱。生命在以蜡烛燃烧的方式被点亮。或许烛光微弱,却并不卑微;或许,烛光不足以照亮脚下的土地,却并未向黑夜屈服。《家的变迁》讲述了上个世纪80年代,在时代变革下,郝占仁的生活经历和身份也在变:山里的农村娃、公社的广播员、人民解放军、文联的公职人员。但郝占仁仍然是那个郝占仁,仍然是那个倔强、不曾屈服,热爱生活、充满感性的郝占仁。变的是生活的方式,是时代的色彩,不变的心中的梦想与信仰。

《家》 读后感5

  《从前我死去的家》是著名侦探小说作家——东野圭吾的十大低估之作之一。

  书中,以第一人称的视角,讲述了男主“我”,与女主沙也加找回记忆的故事。沙也加为了找回童年失去的记忆,与“我”前往父亲生前留下的地图上的一栋房子进行调查。

  按地图的指示,“我们”来到了一栋无人居住的白屋。一种难以言喻的恐惧压迫着“我”:未收拾的咖啡杯、没织完的毛衣、做到一半的作业、所有指针都停在了同一时刻的钟表。好像这一栋房在一瞬间死去了一样。

  沙也加与“我”搜索了大半无,一无所获,准备离开时,沙也加盯着钢琴,僵硬地说出:“我来过这里。”

  这本书是关于一个找回记忆的故事,也是一个找回自我,拯救自我的旅途。

  书中,沙也加有自己的孩子,却又把孩子寄养在外婆家中,因为她不知为何会自己虐待孩子,并且没有童年的记忆,所以她认为自己不配做母亲,自己有缺陷。其实这正印证了书中十分经典的一句话:“儿时的.我,已经在那个家里死去了,之后一直在等着我回来。”

  我们每个人或许都有过那种一颗心没有着落的感觉,会突然觉得孤独、恐惧。那是因为,我们和故事的主人公一样,丢掉了曾经的自己。

  在漫长的人生道路上,每一个部分都是独特并且不可替代的。这些部分不能因好坏而被抛弃,因为只有这一个又一个好坏不一的部分拼接在一起,你才是真正完整的。

  我们要记住现在的自己,也要记住曾经的自己,不要让过去囚禁在自己“死去的家”,记忆的坟场。像沙也加一样,敢于追寻,也敢于接受。

  不要让以前死去的家成为你永久的遗憾。

《家》 读后感6

  《德伯家的苔丝》是哈代著称于世的“威塞克斯系列”中的一部力作。小说描述了一位纯洁姑娘的不幸命运。主人公苔丝是一位美丽的农家少女,因受东家少爷诱迫而失身怀孕。从此,这一耻辱的事实剥夺了她接受真正爱情的权利,致使新婚之夜遭丈夫遗弃。后来,万般无奈之中,她重回了少爷的怀抱,不料,就在这时她那有名无实的丈夫拖着病驱千里归来,苦苦寻觅。苔丝为了自己真正的爱,毅然杀死同居的少爷,在与丈夫短暂欢聚后,走上了绞刑台。

  父亲德伯的愚昧无知,对于金钱的.贪婪推使苔丝跌下了社会的的深渊;而亚雷的邪恶无耻则将苔丝少女的所有美好梦想化为灰烬,促使她遇上了改变她人生的第三件事——与安玑·克莱相爱。而正是这个安玑·克莱,这个有着天使之名的懦弱男人——最终造成了苔丝的悲剧。有人会说安玑·克莱才是真正该批判的人,但是无疑他生活在那个时代,他需要时间来释放自己,不可忽视的是,安玑·克莱是爱苔丝的,至少那爱是真的,而不是像亚雷一样,只有欲,把苔丝当做自己的玩偶。所以我认为苔丝的悲剧应该是当时的时代所酿成的,或许在现代社会也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不过对于像苔丝一样的人来说,生存的机会就多了。合上书,我想鞭挞当时的社会,指责亚雷的无耻行径,藐视安玑的懦弱,同情苔丝的悲惨遭遇。

  第一位小作者从这个悲剧的故事中认识到了每个人物的不足,第三位作者也是如此,表达了对当时那个社会的不满。第二位作者虽然也表达了对于悲剧的惋惜以及对于其中人物的痛恨,但是却写出了苔丝与自己朋友之间友谊的真实。

《家》 读后感7

  看完《肩挑一个家》这本书,我受益匪浅,它让我知道了这世间美好的友谊,伟大的亲情,这本书中的每一个故事都让我深深地感动,我爱他们,更敬佩他们!

  其中让我最感动的是陈能的故事,他的妈妈得了类风湿关节炎,手脚变形,瘫痪在床,他的爸爸为了挣钱长年在外打工,家里的重担就落在了瘦弱的小陈能身上,他从八岁开始,每天起早贪黑,一边上学,一边照顾病重的妈妈,遇到特殊情况他还从学校跑回家给妈妈翻身,端茶递水,安顿好后,再返回学校。晚上他边与妈妈聊天边写作业,还要做家务。妈妈想自杀不想拖累儿子,被陈能发现后恳求妈妈一定要活下来。我通过陈能的故事知道了亲情的伟大,即使家里情况再困难,我们都不要埋怨,都不要悲观消沉,都不应对生活失去信心,应该坦然面对,和家人一起勇敢坚强地活下去。

  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是丁悦媛。老师组织同学们大扫除,即使老师没有喊到她,她也主动留下来帮忙。班上的黑板报都是他一手策划,在她的指导和带领下,每期的黑板报出的都非常好。有时黑板报被不小心擦掉了一部分,她总是不厌其烦地补上去。她不仅做事一丝不苟,而且还乐于助人,经常帮助同学排忧解难,消除烦恼,她和每一位同学都相处的很好,她总能给别人带来快乐,是老师同学公认的好学生。通过她的'故事,我知道了和同学朋友建立美好友谊的重要性,建立美好的友谊就要乐于助人,就要懂得奉献,并坚信帮助别人不但别人快乐,而且自己也快乐,倡导助人为乐的精神。

  有一首歌唱得好:只要人人献出一点爱,这世上就会变成美好的人间。我要以他们为榜样,向他们学习,学他们孝敬父母,学他们坦然面对困难,学他们做事一丝不苟,学他们助人为乐,让我们从身边做起,让我们从点滴做起。

《家》 读后感8

  读了《伟大的航海家郑和》之后,我被这位世界航海的奠基人、世界文明交流的先行者的丰功伟绩所震撼。同时也深深体会到了郑和的聪明与勇敢,机智与镇静。在危险面前他永远是最勇敢、最镇静;在困难面前他永远是最聪明、最机智;而在海上他又永远是威风凛凛,这是多么令人敬佩啊!

  我几乎一口气读完了这本记载郑和所有航海经历的书,我不禁对他肃然起敬。如果不是他,我想我国与东南亚国家,印度洋沿岸国家,非洲国家的友谊也不会如此之深。在海上,郑和也有着一系列的功绩。当时,郑和前往旧港时遇到了海盗的袭击,但英明的郑和不仅没让自己的船员受伤,还消灭了海盗五千多人,烧毁贼船十多艘,连海盗的窝也被官兵捣毁,使“丝瓷之路”的安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之后,三下西洋时郑和又智擒了锡兰山凶暴贪婪的国王亚烈苦奈儿,使锡兰山问题和平解决,使海上“丝瓷之路”完全畅通。

  不过,谈起幼年时代的郑和,我也不得不为他叹息。那是洪武十四年,明太祖朱元璋发动了统一云南的战争,在这残酷的战争中,郑和一家遭受了灭顶之灾。三十九岁的父亲在战乱中死去,而小郑和则被明朝军队俘获,惨遭阉刑,小郑和那年才十一岁啊!生龙活虎的小郑和一下子失去了生活的方向。但是他并没有气馁,反之把握住了自己人生的道路,成为了燕王身边智勇双全的一个内侍。

  多么伟大的人啊!因为他我们成了海洋强国!真的,正如书中所说:“海强则国强,海静则国宁,让一个和平、强大、宽容大度的礼仪之邦、崛起的中国从海洋中走来。”也正是在郑和不屈不挠的开拓进取精神指引下,有越来越多的人投人到了航海事业中,他的事迹将不断激励着我们,增添我们战胜一切困难的勇气和决心。

《家》 读后感9

  孟子说过:“世俗所谓不孝者五,惰其四支,不顾父母之养,一不孝也;博奕好饮酒,不顾父母之养,二不孝也;好货财,私妻子,不顾父母之养,三不孝也;从耳目之欲,以为父母戮,四不孝也;好勇斗狠,以危父母,五不孝也。”孔子也说过:“父母之所爱亦爱之,父母之所敬亦敬之。一位又一位名人都这样说,可知道美德的重要。

  作家徐琳也说过这样一句话,“心有爱,行有美,便是最美少年,个就是我们的榜样。”这,也是我的心声。

  读完《肩挑一个家》后,我的心就被震撼了,如果我的家庭也向他们一样,我想我能像他们一样吗?每个人都有一家,你可能有个幸福的家庭,可你享受幸福时想想那些不幸的家庭吧。如果让你挑起这个家,你可以很轻松的说“可以”吗?一个懂事的孩子,一个与我们同龄或比我们小的孩子,却比我们的日子不知苦了多少倍,不像我们现在衣来伸手,饭来张口。

  一个普通的少年,一个没有妈妈的男孩毛伟鹏,爸爸和奶奶已经不能再为家做事,家只是三间不知漏进了少风雨,经过了多少岁月的破房子。为了维持家中的日常开销,他来到饭店打工,老板也破例收留了他,家中的日子并不曾变好,身在城市的我们,又何曾如此孝顺自己的'父母,毛伟鹏他考入了姜堰市沈高中学,有老师和同学的关心,他在很努力的学习。他虽生在一个贫困的家里,但他挑起了这个家!

  多少个像这样的孩子他们没有一个完整的家庭,靠自己撑起这个家;多少个比我们小的孩子做的事让我们感动,让我感到心酸和激动,而生活中的我们能挑起这个家吗?

  美德值得弘扬,美德少年必须表扬,美德故事需要传扬,让我们做个美德少年,向他们学习,做个美德少年吧!

《家》 读后感10

  《法老的探险家》大概讲述了小特使米内迈斯的日记:故事发生于公元前1472年,米内迈斯是个孤儿,被他的舅舅卡玛克庙的神父收留,同时他也是法老图特摩斯的好朋友。法老和他的嫡母哈特谢普苏特女王一齐统治埃及,女王打算派出一支探险队去神秘的国度彭特,图特摩斯决定让米内迈斯参加,一场去往彭特之地的奇妙探险之旅开始了……

  故事以这个叫米内迈斯的小男孩儿的`日记的形式展开,形式独特新颖,每一篇日记都相当于一个小故事,长则一页半的样貌,短则十行左右,字里行间,充满着童真童趣。每篇日记能够单独成文,数篇日记又汇聚成一个长篇在历史故事。故事的情节扣人心弦,用精彩的故事再现难忘的历史,文学与历史相互交融,散发着别样的魅力。

  我捧起书本,专心致志的看起来,并消化着书里的精华,我发现,作者十分喜欢写日记,而且完全把日记当成了自己每一天务必做的事,因为他觉得写日记能够缓解他的疲劳和痛苦。

  我很佩服他这种思想,把日记当成自己的朋友,不分你我的思想,我要向他学习。

  看着这本书的资料,我的情绪也随着变化,书里的主人公米内迈斯开心时,我也随着他,情绪变得高兴;米内迈斯悲哀时,我也一样跟着流泪……

  总而言之,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快乐,我很喜欢看!

《家》 读后感11

  不来梅镇上的音乐家是德国格林兄弟——雅各。格林和威廉。格林写的。看了题目你一定会想:什么音乐家不都一样么?不是的,这四位音乐家可不是人,它们是四只动物,没错!这些音乐家都是动物。

  故事是这样的:

  有一头驴、一只狗、一只猫和一只鸡,它们一直尽着它们的义务,为它们的主人无私的奉献着。过了很多年,它们都老了,它们各自的主人要把它们杀掉,于是,它们一个个都从家里逃了出来,在路上它们相遇了,商量着结伴到不来梅镇去当音乐家。晚上,它们休息时发现了一座房子,里面有一群强盗,它们开始奏乐:驴叫、猫喊、鸡鸣、狗吠,强盗被这怕人的嚎叫吓跑了。半夜,强盗派一个人再去侦察,这人进了屋却遭到了猫抓、狗咬、驴踢、鸡叫,强盗又被吓跑了,从此再也不敢回来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聪明的人善于扬长避短,更善于发挥集体智慧。

  要说扬长避短,我觉得更应该从我们做起。现在我们的家长为了让我们多才多艺,给我们报各种各样的.班,有的孩子也是看别人学什么,自己不管适不适合也都想学,这样不仅花了不少钱,最后还没有学好什么,样样都学了,却样样不精,还不如看自己到底喜欢什么,到底有什么特长,然后专心去学习,说不定以后还会大有用途呢!比如我很喜欢画画,妈妈就很支持我画画,妈妈说这是扬长避短,培养一技之长,说不定以后画画会是我上大学的第二条出路呢!

  如果你有机会去德国,在德国的市政厅里,有这四位音乐家的雕像,这个雕像已成为这座城市的标志!

《家》 读后感12

  他只有8岁,却早早地离开了人世。他只是为了近距离看主人的那把小提琴,却不幸遭到主人的打,含恨死去了。他就是显克微支笔下的小音乐家——“扬科”。

  一个酷爱音乐,而且具有卓越的音乐天赋的少年扬科,却因家境十分贫苦,8岁就当了牧童。无论走到哪里,他总能感受到自然界中的一切声音所饱含的美。田野里的小虫,果园里的小鸟,河边的青蛙……它们的声音都让扬科陶醉。如果能有一把小提琴,哪怕只让他摸一下,他就满足了,这是一个多么微小的心愿呀!他知道主人家有一把小提琴,但绝不会让他这样一个穷孩子去看一看、摸一摸的。夜晚扬科喜欢音乐的'情感战胜了心灵的恐惧,他走进了食具间,结果因不小心碰动了琴弦,被活活打死了。临死之前,他还在听着燕子的歌声,小溪边的笛声……陪着他的只有那把树皮做的小提琴。

  文中的白桦树在号叫,我的内心也在号叫。为什么他们的心像冰山那么冷,像石头那般坚硬?为什么他们要仗着自己有钱,有势力,就把穷人当狗一样看待?对,是它,是那个在剥削制度下、吃人的社会,是那黑暗的时代害了他!

  而我却生在福中不知福。如今,生活条件好了,周围的小伙伴们不是学画画就是学弹琴,或是书法、舞蹈……我也不例外。在我七岁时,爸爸妈妈就买了一架钢琴送给我,我便开始了我的学琴生涯。可我却不珍惜,一说起弹琴就犯愁,不断跑去喝水、上洗手间,尽量缩短练琴的时间,常常惹得妈妈大发雷霆。我把弹琴看作是一种负担,想想真惭愧啊!

  扬科,我会为你再次拉起生命的旋律,让你听听我们幸福少年的心声!

《家》 读后感13

  人因美德而更美丽;家因美德而更和谐;世界因美德而更缤纷。

  有一个小男孩叫胡继汕。他出生不久,妈妈就得了一种运动神经损伤的病瘫痪了。为了赚钱给妈妈看病,爸爸只能出去打工。打工不久爸爸也因劳累得了重病,家里所有的重担都落在了他一个人的肩上。他每天要照顾瘫痪妈妈的起居,妈妈行动不方便,一点小事不如意就会惹得她勃然大怒。上课时,他担心妈妈一个人在家寂寞,就用手机发短信给妈妈安慰她。暑假,别人都出去旅游,但是他不能,他要在家里洗衣服,烧饭,照顾妈妈。每天,他还要拿着编织袋出去捡破烂卖钱,有一天被同学看到了,大家都笑他觉得他很狼狈,还说他为班级抹黑。可他看着捡来的`破烂笑着说:“我这是变废为宝。”还有一次,老师说要给灾区捐款,他掏出捡破烂卖的三十块钱,刚要往捐款箱里投放可是被老师拦住了,他坚定的说:“老师,灾区的情况比我困难多了,然后把钱投放进去了。”

  读完这个故事,我泪如雨下,心里顿时产生一种愧疚感。我们丰衣足食,想要什么就有什么,可胡继汕呢?他家经济那么困难可他还是那样的坦然勇敢面对,并不因为自己去捡垃圾受到同学的冷嘲热讽而自卑。他这种孝敬父母不怕困难的精神难道不值得我们学习吗?我们平时又做的怎么样呢?有时我们放学回到家因为饭菜不合自己的口味就会责怪父母。我们这种行为和胡继汕相比我们不感到惭愧吗 ?

  胡继汕的这种行为美德在我的心中生根发芽,最后长成了一棵参天大树。我们要以胡继汕为榜样,认真学习不让父母操心,勤俭节约,多帮父母做家务,或许有一天美德少年的称号就会落在我的身上。

《家》 读后感14

  当我每份的页纸,就有一首古诗印在了我的眼前,我就在那个时候,慢慢的体会着古诗带给了我的许多历史文化,这也让我学习到了许许多多的古诗。

  最让我欣赏的就是韩愈的《初春小雨》,最后两句结尾“最是一年春好处,绝胜烟柳满皇都”抒发对早春喜爱,而诗中描绘柱草色,若隐若现的妙趣。

  下一首更让我欣赏的就是王安石的《元日》,这首诗写的是我国最为隆重的传统节日,象征着旧年的`结束,新年的开始。有很多的习俗,家中放爆竹,换桃符,饮屠苏,把春节的习俗,人们除旧布新的喜悦,喜欢热闹的气氛,对未来的憧憬,融入诗中。诗中的桃符是可以驱邪,因为桃木是本就可以去驱邪的。

  《千家诗》这本书,上面记录了很多很多朝代诗人的诗。就比如说《春日》《春宵》《春夜》《春日偶成》《清明》,上面有很多的历史文化,诗句的背后还有翻译,还有作者资料,这本书是十分的好。

  就比如说有很多词牌名的:《长相思》《水调歌头》《渔歌子》《清平乐》《忆江南》……许许多多的词牌名,还有五言绝句,七言绝句,很多的知识都在里面。诗人在饮酒时联想到的诗句立马记录了下来,在一起登高望月时,在一起爬山远足,这些在诗句里面都有。

  这本书真的是很奇妙,里面记载了许许多多诗人们的经历,同时也让我感受到了他们一生十分的曲折,我甚至还从这本书里面读出了东坡肉的来历。这本书激发了我对古诗的兴趣,让我对语文越来越有好感。

《家》 读后感15

  我刚刚为了作业,无奈的去读了巴金爷爷的《家》,其实,我是很喜欢巴金爷爷的,我觉得他的作品总是能带给我无尽的感叹和一种深深的悲痛。我读了这本书,心中堵得不行,我不知道,在那种时代的背景下,什么才算是好的结局,或许只是像鲁迅说的那种“庸人”,谁说不是呢?在那个年代,老一辈和新一辈的思想和行为已经大大的不同了,在一个大的家庭里,两种不同的想法碰撞出来的火花总是让他们两败俱伤!觉慧,是我最不喜欢的一个形象,他同时爱着两个女人,梅和鸣凤。爱?我对这个词用在他身上表示质疑,他爱梅?我觉得他爱的只是梅的.那个身份,他嫉妒他哥哥对梅的那份感情。爱?。。。鸣凤,他或许是爱的,但是他并不能真正的摆脱他和鸣凤的身份差距,虽然他的思想上是已经不在乎的了,但是他却无法将他付诸于实践。他自己也曾说:或许那更本不是爱,只是好玩吧。当鸣凤去找他的时候,他的冷漠态度让鸣凤心灰意冷,他的爱远远没有鸣凤对他的爱坚贞。他也不止一次的感叹和遗憾的觉得,为什么鸣凤不是在梅那个位置上呢?更是可以从中看出他在潜意识中并没有把身份的束缚打破。但是这并不能掩盖他作为一个进步青年的作为,他是高家第一个醒悟的人,他讨厌那些封建迷信,反对高老爷的思想和看法,是一个很好的进步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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