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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用电安全保证书
学校领导和班主任及管理人员已经明确告知我相关安全要求以及注意事项,为此本人向学校及管理人员作出如下保证:
一、本人在学校住宿并已告知家长且经得家长同意;
二、保证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加强自我管理,注意安全防范,确保自己人身和公私财产安全;
四、不爬墙,不爬树,不翻越院墙;
五、不玩火,不玩电,不玩爆竹,远离易燃、易爆物品;
六、不带木棒、小刀等管制刀具等进入宿舍,与其他同学搞好团结,不以大欺小,以老欺新,以近欺远,不做任何形式的诈骗行为,偷盗行为,不参与或组织打架斗殴,骂人,吵架等有损同学间友谊的事情;
七、不外出上网,不参与赌博、玩牌、下象棋,不随地大小便,不乱花钱,不做违反道德、有伤社会风化的事;
八、每天打扫宿舍卫生,叠好被褥,讲好个人卫生;
九、严格遵守宿舍管理,保证做到:
1、不乱拉乱接电线,不破坏用电设施,不使用电褥子等违禁电器;
2、不使用蜡烛等明火用具;不在宿舍内吃饭;
3、未经级部主任许可,不在宿舍内留宿他人;
4、未经学校或级部主任许可,不在校外寄宿;
5、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进出宿舍,损坏公物(如床铺、窗帘、墙壁、天花板、照明设施、门窗玻璃等)照价赔偿;
6、贵重物品自己保管好;有事离校履行请假手续,否则后果自负;
7、不在宿舍过生日、吸烟、喝酒、赌博,不大声喧闹,不破坏晚睡纪律;
8、加强团结,不拉帮结派,不打架斗殴;
9、不进入异性学生宿舍、不在宿舍内留宿异性。
十、如果本人在校期间出现一次违反法律、法规,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和以上各条款,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本人自愿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自愿放弃在校住宿资格。
本保证书一式二份,有效期自住宿签订之日起至201*年初夏不住宿止,本保证书学生个人和班主任各一份。
保证人(签字): 班 级:
****中学
201*.10.8
住宿用电安全保证书 [篇2]
我是 年级 班学生 ,家住 村,(是□否□住宿范围内的学生),本人向学校作出如下保证:
一、本人在学校住宿并已告知家长且经得家长同意;
二、保证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加强自我管理,注意安全防范,确保自己人身和公私财产安全;
四、不爬墙,不爬树,不翻越院墙;
五、不玩火,不玩电,不玩爆竹,远离易燃、易爆物品;
六、不带木棒、小刀等管制刀具等进入宿舍,与其他同学搞好团结,不以大欺小,以老欺新,以近欺远,不做任何形式的诈骗行为,偷盗行为,不参与或组织打架斗殴,骂人,吵架等有损同学间友谊的事情;
七、不外出上网,不参与赌博、玩牌、下象棋,不随地大小便,不乱花钱,不做违反道德、有伤社会风化的事;
八、每天打扫宿舍卫生,叠好被褥,讲好个人卫生;
九、严格遵守宿舍管理,保证做到:
1、不乱拉乱接电线,不破坏用电设施,不使用电褥子等违禁电器;
2、不使用蜡烛等明火用具;不在宿舍内吃饭;
3、不在宿舍内留宿他人;
4、未经学校许可,不在校外寄宿;
5、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进出宿舍,损坏公物(如床铺、窗帘、墙壁、天花板、照明设施、门窗玻璃等)照价赔偿;
6、贵重物品自己保管好;有事离校履行请假手续,否则后果自负;
7、不在宿舍过生日、吸烟、喝酒、赌博,不大声喧闹,不破坏晚睡纪律;
8、加强团结,不拉帮结派,不打架斗殴;
9、不进入异性学生宿舍、不在宿舍内留宿异性。
十、如果本人在校期间出现一次违反法律、法规,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和以上各条款,或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本人自愿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自愿放弃在校住宿资格。
本保证书一式二份,有效期自住宿签订之日起生效,本保证书学生个人和教育处各一份。 保证人(签字): 班级:
担保人(签字): (住宿范围内的学生不用担保人)
肖营子初级中学教育处
201 年 月 日
住宿用电安全保证书 [篇3]
我已阅读并了解《闽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及《闽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保证在住宿过程中,自觉遵守国家和学院有关规定,遵纪守法,如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自愿服从国家和学院有关部门所作出的处罚。做文明学生,创文明寝室。同时,郑重承诺以下事项:1、服从学院统一安排,不将床位和钥匙转借给他人使用,不擅自带异性和校外人员到访宿舍或留宿,积极配合宿舍管部门的管理,对宿舍检查主动配合。2、尊重管理人员,对到访的领导、老师和管理人员等起立迎送;尊重他人权益,维护学生公寓和谐的生活秩序,不大声喧哗、吵闹、起哄、打架斗殴等。
3、维护和保持学生公寓干净整洁的卫生环境,坚持每天做好本寝室(含卫生间、洗漱间)的卫生清洁工作,主动将垃圾送至垃圾桶;不在寝室门窗上张贴物品。
4、保证用电安全,不使用或存放"热得快、电饭煲、电炒锅、取暖器、电炉、电脑打印机"等违规电器,不私搭乱接电源,不在宿舍内做饭,不在宿舍内使用蜡烛和其他明火。若有违章使用或存放以上器具,公寓管理部门有权没收销毁。
5、自觉按时缴纳电费。严格遵守学院规定的在宿舍内实行的平常22:30,节假日23:00统一自觉熄灯制度。
6、做好个人财物(现金、手提电脑、手机、饭卡、证件等贵重物品)的妥善保管,不乱丢乱放。
7、自觉爱护公共财物,保护公共设施、水电和消防设施的完好无损。
8、不在宿舍内存放公安部门管制的刀具,不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不乱丢瓜皮、果壳、纸屑和乱倒污水,不在宿舍及公共场所墙面乱贴乱画。
9、不在寝室内养(玩)宠物,不在寝室内酗酒、吸烟,不参与赌博、传销等违纪违法行为,不传播非法刊物和黄色音像制品,不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活动。
10、珍惜生命,注意安全,不攀爬围墙、门窗、树木、栏杆、阳台的护栏等。(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保卫科处留存一份,系(部)留存一份,宿舍留存一份。) 学生公寓_____寝室承诺人(签名):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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