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承诺书

时间:2021-06-17 10:17:45 承诺书 我要投稿

助学承诺书

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是公民道德建设的基本要求,是实现自我价值的基本条件。为了增强自身的诚信意识,提高诚信素质,树立中学生的良好诚信形象,努力使自己成为适应社会主义需要的诚信人才,争做一名合格的道德公民。我庄严地做出如下承诺:

助学承诺书

一、“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受助学生认定申请表”所述内容完全属实。

二、提供有关家庭困难情况、学习成绩和品质状况等方面的材料,真实合法有效,所述内容完全属实。

三、本学期已经得到             单位(个人)资助金      元。

四、承诺自己所受助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购买学习用品和上学所需的生活费。

五、我自愿为学校公益性事业无偿服务。

六、我愿意同时接受以下条件:

1.弄虚作假,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不真实,取消助学金资格。

2.在校期间如有重大违纪违法行为,取消助学金资格。

3.家庭经济状况明显好转的,停止助学金资格。

4.高中未毕业,但终止了学业,取消助学金资格。

承诺人:                            时间:

学号:                              班级:

家庭详细住址及联系电话:                              

父亲姓名:             职业:                        

母亲姓名:             职业:                        

年  月   日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约定与承诺书

亲爱的同学:

您好!感谢您选择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服务。国家开发银行(以下简称开行)作为以“增强国力、改善民生”为己任的开发性金融机构,在国家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支持下,从2015年开始,已累计发放助学贷款近300亿元,累计支持家庭经济贫困学生560万人次,成为国内助学贷款业务的主力银行。

为方便您了解开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顺利获得助学贷款支持,同时知悉您的责任和义务,请认真阅读以下内容: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开行提供,不需提供担保,只要您符合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资助条件,就可获得。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执行。如基准利率变动,每年12月21日调整一次,调整后的利率为调整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

三、您在校期间的借款利息由政府财政负担,毕业后的借款利息由您负担。您要从毕业当年9月1日起,按约定足额偿还借款本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未按约定足额归还借款的,将根据逾期本金金额和逾期天数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借款利率的130%;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将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借款利率的150%。

四、您毕业后第三年起,应按年偿还本金,每年需偿还的本金按等额本金方式计算,具体数额请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url#)。

五、每年12月20日为还款日,最后一年的还款日为当年9月20日,节假日不顺延。请您提前5天将还款资金存入指定账户。

六、您也可以提前一次偿还一个或多个合同的全部本金和利息。您可以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或前往县级资助中心提交提前还款申请。

七、您的姓名、身份证号、账户信息、就学信息发生变化时,请及时到您所在的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如未及时办理变更手续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您本人承担。

八、您必须遵守您在借款合同中做出的陈述和保证,如有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当您发生下列情形时,开行有权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借款本息,并将违约情形告知您所在单位(包括境内外就读院校、工作单位等)、国家有关部门和您的家庭居住地政府有关部门:

(一)您在合同中的陈述发生重大失实,或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事实;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造成借款损失的情形,如:出现退学、被开除学籍、出国等不能正常完成学业或出现失业、重大疾病、意外事故等;

(二)未及时、如实告知县级资助管理中心按合同约定应该告知的事项的情形,如:家庭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及工作单位等发生变化;共同借款人户籍地、居住地迁出本县(市、区)等;

(三)发生开行认为影响您偿还借款的情形,如: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被劳动教养、被强制隔离戒毒或受刑事处罚等;

(四)隐瞒还款能力或有还款能力而拒绝偿还借款本息的情形。

九、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您的贷款信息将纳入个人征信系统,如您发生不能按期足额偿还贷款等违约事项,您的违约记录将记录在征信系统中。违约记录可能会严重影响您办理信用卡、住房贷款、购车贷款等,不排除商业银行会认为您不讲信用,拒绝提供或限制提供金融服务。

十、您同意本约定与承诺书作为借款合同的附件;若本约定与承诺书与已往签订的生源地助学贷款借款合同有关内容不一致,以本约定与承诺书为准。本约定与承诺书未涉及的内容,以借款合同为准。如果您未按照约定还款,开行有权委托县级资助中心按照您在借款合同中填写的通讯地址以信件形式寄送催收通知,通知寄出满10日,视为送达。

十一、您在本约定和承诺书上签名与您在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中点击确认同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诚信”是人生路上最宝贵的基石,是您未来职业生涯里最耀眼的名片。为了不让自己的个人信用记录留下污点,请您切记履行约定的还款义务,按时足额还款。

我已认真阅读,理解并同意以上内容。

借款学生(签字捺印):

日期:   年  月  日

助学金承诺书

奖助学金是中央政府和社会爱心企业对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提供的无偿资助。作为申请西南大学奖助学金的'一名学生,现慎重作出以下承诺,并同意将其公开,接受老师和同学的监督。

1.本人保证所提供的材料内容真实准确。

2.在校期间,谨守勤俭求学的原则,所获奖助学金全部用于本人学习和生活之必需,绝不挪作进行高消费,使用高档手机、请客送礼、穿戴高档服装等;

3.若获得奖助学金,将加入学生特立服务队,履行勤奋学习,热爱社会义工服务工作之责任,奉行美好的社会公德,扶危济困,每周参加公益性的社会活动或劳动至少2小时。

4、以上承诺具有自我的约束力,我愿意接受“西南大学奖助学金管理委员会”及同学们的监督。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无条件退还已获得的奖助学金。

承诺人:

学 号:

二〇一二年 月 日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约定与承诺书

亲爱的同学:

您好!感谢您选择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服务!为方便您了解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顺利获得助学贷款支持,同时知悉您的责任和义务,请认真阅读以下内容: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国家开发银行(以下简称“开发银行”)提供,不需提供担保,只要您符合国家教育部门制定的借款条件,就可获得。

二、请您到高校报到后,尽快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到高校资助管理部门请工作人员为您在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合同电子回执。合同签订当年10月10日前合同电子回执未录入的,视为您放弃办理贷款。

三、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1号),您的个人信息和借款信息将纳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如您出现未按期足额偿还借款等情况,您的逾期记录将载入个人征信系统。每逾期一个月为逾期一期。逾期记录可能会影响、限制您办理信用卡、住房贷款、购车贷款等。

四、若您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需调整还款计划,请您或您的共同借款人于毕业当年7月30日前通过县级资助中心向开发银行提出申请,经开发银行同意后可调整还款计划,原借款期限不变。未按时提出申请的,按原还款计划执行。

五、您承诺当您和您的共同借款人姓名、身份证号、就学信息、家庭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工作单位等情况发生变化,或您出现退学、被开除学籍、出国等不能正常完成学业的情形,或您和您的共同借款人出现失业、重大疾病、意外事故等情形,或您和您的共同借款人出现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被劳动教养、被强制隔离戒毒或受刑事处罚的情形,或您的共同借款人出现户籍地、居住地迁出本县(市、区)的情形等可能影响借款偿还的事项时,应在2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通知县级资助中心或登录在线系统更新。(网址#url#)

六、毕业确认手续是您离校手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您毕业当年6月30日前,您需登录在线服务系统办理毕业确认手续,并将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更新。

七、您同意在申请贷款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按照开发银行和县级资助中心要求出具相关证明和材料,并由开发银行、县级资助中心对相关材料进行保存。

八、您承诺不会在同一学年内同时或重复申请高校信用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九、您同意本约定与承诺书作为借款合同的附件。您在本约定和承诺书上签名与您在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中点击确认同意,具有同等效力。

十、如果您未按照合同约定还款,开发银行有权委托县级资助中心按照您在借款合同中填写的通讯地址以信件形式寄送催收通知,通知寄出满10日,视为送达。

十一、您应该保证每年至少两次登录在线系统更新、维护相关信息。若您今后继续申请开发银行助学贷款,请您在续贷申请时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更新您的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并对本学年的学习、思想等情况进行200字左右的简要描述。若您未完成上述操作,将无法办理续贷。

十二、“诚信”是人生路上最宝贵的基石,是您未来职业生涯里最耀眼的名片。为了不让自己的个人信用记录留下污点,请您按时还款,履行约定。

十三、为了更好地服务广大学生,开发银行专门设立了"95593"助学贷款免费客服热线,您只需支付当地市话费用就可以在全国各地拨打咨询;您也可以发送邮件至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咨询服务邮箱#url#进行咨询。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助您成材!

奖助学金诚信承诺书

(此承诺书由申请者本人亲笔填写。一式两份,一份由俄语系存档,一份申请者本人保存。)

我是四川外国语大学俄语 级 班本科生(研究生) 。

于 年 月 日申请 — 学年度 。

我保证本人符合评选申请条件,并郑重承诺:

1、 奖(助)学金申请书中所列家庭情况、家庭经济情况完全属实,无弄虚作假。

2、 所提交的其他证明家庭经济困难的材料完全属实,无弄虚作假。

3、 无不良嗜好和不良消费现象。

4、 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

5、 无不诚信记录,考试不违纪不作弊。

6、 服从奖(助)学金评定的相关规定,绝不扰乱评选工作。

7、 获准享受奖(助)学金后,努力学习、积极上进,不违反对受奖(助)者的有关规定。

8、 尊重对自己有异议的同学,不对举报者实施任何形式的诋毁或打击报复。

上述各条,如有不符,一经查实,我愿意进入“俄语系诚信黑名单”,并承担以下后果:

1、 接受俄语系对所查实的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处分决定。

2、 失去四川外国语大学、俄语系的任何评奖评优评先进资格,失去各类公费或自费出国留 学、进修、出国培训等资格;

3、 失去毕业生保送推免资格或考博推荐资格;

4、 失去享受任何形式的社会捐助、四川外国语大学或俄语系资助的资格;

5、 承担因本人诚信缺失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并如数退回所获得的奖(助)学金。

6、 四川外国语大学、俄语系在就业推荐时将明确告知用人单位本人缺乏诚信,同时将本人 诚信缺失这一事实写入毕业生鉴定表并记入档案。

本承诺书解释权归四川外国语大学俄语系。

特此承诺!

诚信承诺人(亲笔签名):

年 月 日

1

【助学承诺书】相关文章:

助学贷款家长承诺书(11篇)08-01

助学贷款家长承诺书11篇07-14

助学金获奖感言07-26

高中贫困助学申请书10-16

助学金申请书06-14

助学金感谢信08-29

爱心助学小学感谢信06-19

助学社会实践报告12-15

妇联“爱心助学”倡议书08-21

国家助学金获奖感言0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