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工作计划

时间:2021-07-30 11:40:30 工作计划 我要投稿

督查工作计划8篇

  时光在流逝,从不停歇,我们又将续写新的诗篇,展开新的旅程,是时候认真思考计划该如何写了。拟起计划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督查工作计划8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督查工作计划8篇

督查工作计划 篇1

各位领导:

  县教育局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工作,可概括为“四有”、“三抓”、“两个收获”。简要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 做到“四有”

  一有组织机构,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党委书记和教育督导室主任任副组长,吸收办公室、人事、计财、教育等股室和电教中心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县教育局“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教育局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

  二有年度计划,每年初领导小组都要议定当年《教育局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年度工作计划,年底进行工作总结。

  三有检查指导,在一年四次的中小学工作检查中,对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实施工作,和其他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指导、同要求;基层中小学此因高度重视,常抓不懈。

  四有学年考评,将各中小学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年度工作,纳入学校校长工作业绩和学校工作考评之中,引起高度重视,调动了工作积极性。

  二、精心实施 做到“三抓”

  一抓重点人群。教育部门是《纲要》规定的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实施的牵头单位;在我县,未成年人的主体是在校中小学生:116所中小学,12164名小学生,8181名初中生,2820名高中生,全县23165名中小学生是教育局落实《纲要》的重点人群。

  二抓四大主力行动。教育局将《纲要》规定的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细化为宣传行动、教育行动、参与行动和兴趣行动;一是宣传行动:借“月”(一年一度的“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宣传和借“节”(每年秋季的中小学“校园科技节”)宣传,一春一秋,各有侧重:科普教育和科技创新。二是教育行动:首先积极做好科学课程教育,突出学科性,大力培养“动手实验”能力;小学的自然课和中学的理化生课是对学生进行科学知识、科学思想、科学方法教育,提高科学素质的重要途径;其次大力开展“日常生活中的科普知识教育”,突出趣味性,培养“明理会用”能力:预防煤烟(一氧化碳)中毒科普讲座、甲流防控科普讲座、生芽马铃薯中毒的应急处置、教你九招预防电脑辐射、数码相机的保养要领。三是参与行动:大力开展“万名中小学生学科学、用科学主题活动”,每年一个主题,去年今年的主题分别为“环保节能”和“低碳生活”,小学生以学为主,中学生学用兼顾。四是兴趣行动:各中小学组建科技兴趣小组172个,开展融科学性、思想性、趣味性于一体的科技兴趣活动。

  三抓三大基础工程:师资工程、教材工程和设施工程。一是师资工程。以全县各中小学68名科技辅导员为主体,聘请我县的科普爱好者对其进行了“科幻绘画创作”、“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规则解读”、“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的指导”、“怎样撰写科技小论文”等专题培训。二是教材工程,校本教材研发中,突出了科普教材的研发、编写力度,形成了绝学各校特色的科普校本教材。三是设施工程,中小学实验室,微机室和科技室是青少年从事科技活动的重要场所,一是用好用活,二是加强场所建设。

  三、成效明显 两个收获

  一是在广大青少年学生中普及了科学知识,传播了科学思想,弘扬了科学精神,提高了科学素质。

  二是培养了人才,锻炼了队伍,也获得了较好的名次:昭仁中心校学生王佳、李伟、高尚等27名学生获得省市科幻绘画大赛二、三等奖;昭仁中学学生孟辉、杨燕、冯军等95学生的作品推荐参加省市科技创新大赛,或鼓励奖;彭公中学、洪家中学、丁家中学和昭仁中心校等29所中小学121名学生参加省市科技七巧板比赛获得奖励。

督查工作计划 篇2

  为全面加强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落实日常监督检查责任,规范监督检查行为,及早发现并纠正企业存在的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坚决打击违法违规生产行为,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生产秩序,根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xx年度全市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文件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保健食品管理办法》、《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和《保健食品标识规定》,结合我县保健食品生产环节的总体要求,突出保健食品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生产企业监管工作落实到实处,制定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如下:

  一、检查范围

  县域内的2家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即酒厂和蜂业有限公司。

  二、工作分工及安排

  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负责对2家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的督导检查。2个稽查队负责对分管辖区内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每年至少应当现场监督检查两次。有下列情形的,应当列为重点监督检查对象,相应增加现场监督检查频次:(1)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处罚的;(2)一年内在质量监督抽验中有不合格产品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3)委托或受托加工保健食品的;(4)无正当理由故意逃避监督检查的;(5)生产、质量管理关键岗位人员变动频繁的;(6)间歇生产的;(7)国家、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为需要重点监督检查的。

  三、监督检查内容

  检查前,应当查阅相关企业监管档案,对企业的有关情况做全面深入的了解。检查时要把企业落实前次监督检查整改意见的情况和近期企业质量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体系及硬件设施变化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检查中,一查行政许可情况。检查相关证照、批件等是否在有效期限内,生产项目是否超出行政许可范围。二查原辅料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原辅料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落实;供应商档案是否健全,资质证明材料是否完整有效;是否建立原辅料进货查验制度,并遵照执行;各种原辅料是否按规定存放;库房中原辅料品种与企业生产配方是否一致;库存原辅料标识内容是否完整,是否建立原辅料进出库帐、卡。三查生产过程管理。查看是否按批准的工艺规程组织生产;生产过程是否建立各项原始记录并妥善保存,各项记录是否完整并有可追溯性;生产管理、品质管理、卫生管理、人员管理等制度是否健全、落实;是否建立不良反应监测制度和不合格品召回制度。四查成品管理。成品是否按待检、合格、不合格分区存放并有明显标志;不合格品及退货产品是否及时处理并有完整记录;成品出入库记录是否完整,是否做到先进先出;是否设有专门的留样室,是否做到批批留样,留样记录是否完整。五查质量控制和检验。生产过程中是否对原料、半成品和成品进行质量监控;是否按企业标准规定的项目进行出厂检验,型式检验报告是否齐全。六查标签标识情况。检查产品的标签、标识、说明书是否符合《保健食品标识规定》要求,是否存在宣传疗效和夸大虚假宣传行为。

  检查后,检查结束后应填写《现场检查笔录》,发现不符合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的一般缺陷项目,能当场整改的,检查人员应当当场监督企业整改到位。不能当场整改的,应当下达《现场监督检查意见书》,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并监督企业整改到位。对不符合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的严重缺陷项目,应当下达《现场监督检查意见书》,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并监督企业整改到位。有证据证明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应对涉及的库存产品依法进行暂控,并抽样检验,依检验结果做出处理决定。对涉嫌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及时依法立案查处。

  四、工作要求

  (一)实行三化监管

  网格化细化岗位职责,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的监管网格体系。

  痕迹化现场检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监督检查记录录入省保化电子监管信息系统和市局电子监管系统,并完善“一企一档”的监管档案。

  标准化,明确监管事项和重点,确定监督检查内容和标准,统一监管尺度和执法标准,使企业无异语。

  (二)遵守廉政规定

  检查组应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不得接受被检查单位及个人的宴请及馈赠,确保令行禁止。

  (三)按时上报情况

  对日常监督检查的开展情况,要在6月28日前报送半年工作小结,11月29日前报送全年工作总结。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分别汇总后与7月1日和12月1日前上报市局。总结内容应包括半年和全年监督检查开展情况、行政处罚情况、不良反应监测情况、先进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分析、风险评估和意见建议等内容。

督查工作计划 篇3

  根据市委学习实践办安排和乐山市教育局党组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小组部署,经教育局党委研究决定,为切实加强对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各学校支部的指导和督查,现将局班子成员及股室联系指导学校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局领导及各股室指导督查学校学习实践活动主要内容:

  第一阶段(学习调研):

  活动实施方案,动员会讲话、记录,学习资料发放情况,读书笔记,开展学习、讨论和调研活动情况。

  学习过程中要通过论坛、讲座、典型教育、远程培训等方式,切实提高学习效果,在充分学习的基础上,进行交流讨论,进一步形成学校科学发展的共识。结合学习成果,深入调研走访,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找准制约学校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

  第二阶段(分析检查):

  征求意见、交心谈心情况,开好两个会,即“党员组织生活会”和“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形成班子分析检查报告。

  分析检查报告要系统梳理学校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实事求是地分析产生问题的主客观原因特别是主观原因,总结和提炼学习实践活动中产生的新认识,提出今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学校科学发展的努力方向、总体思路和工作措施。

  分析检查报告应重点把握好六个方面问题:一是坚持落实素质教育为主的问题;二是坚持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人才质量放在中心位置的问题;三是坚持把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放在突出位置的问题;四是坚持把提高学校管理作为教学支撑的问题;五是基层党组织、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如何的问题;六是切实解决老百姓反映突出问题做得怎么样。

  第三阶段(整改落实):

  对照分析检查报告,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落实方案,针对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按照轻重缓急,提出具体的整改思路和措施,明确整改落实的具体目标和时限要求。按照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措施,坚持实事求是,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集中解决一些能够解决的突出问题,要把解决问题和创新工作结合起来。

  活动基本结束时,及时做好总结工作,适时组织群众对学习实践活动进行满意度测评。

  三、相关要求

  1、局领导深入1所以上学校指导和督查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帮助学校找准问题,切实加以整改,为学校办实事;

  2、各股室深入挂联学校指导和督查学习活动情况;

  3、示范学校的班子分析检查报告要交局班子审签,其余学校班子分析检查报告要交挂联学校的分管局领导审签。

督查工作计划 篇4

  为了深入推进大丰市初中阶段第一教学发展共同体教学教研工作,认真抓好教学工作常规要求的落实,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提高广大教师做好教学常规工作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使我市的中小学教学常规工作管理走上规范化的轨道,努力形成全员重视质量,参与管理,以管理促质量,以管理出效益的良好局面,经研究,第一共同体将对各校备课教学教研常规工作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督查,为确保督查工作有序、高效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高质量地推进素质教育,着力提升全市教学质量为出发点,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加强共同体内教学常规管理,规范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切实把备课管理作为“向教学过程管理要质量,向课堂教学要效益”的重要抓手之一,推动共同体内教学持续、健康、和谐发展。

  二、工作目的。

  1、落实各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工作措施,全面了解共同体内备课常规开展情况,规范教师备课行为。

  2、促进教师自觉、认真地抓好教学设计工作,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效果,促进教师专业成长,进一步提升教师新课程的实施能力。

  3、客观、公正地评价学校教学管理,教师的工作业绩,为学校的综合考评、教师的'工作积分量化提供依据。

  三、组织领导见计划。

  四、督查方式。

  本次专项督查分层分段进行,具体分两个阶段和两个层面。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各校根据教学常规中备课的规定进行互查;第二阶段为督查组进行督查。

  1、督查形式上采取“看、听、谈、问”的形式,深入到教研组、备课组、教师中间,查看集体备课记录,教师个人备课本,了解备课常规的落实情况。

  2、迎检前各学校要进行认真的自检自查,并形成完整的综合书面材料,届时检查组将听取学校的工作汇报。

  3、各学校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待这次检查,安排专人分别负责每一项“检查内容”,基础资料按“各学科教研组”分别整理、分别摆放,以便检查。

  4、原则程序安排为20分钟听取学校自查汇报,然后督查组查阅有关资料,并汇总复检学校情况,并根据市中小学教师教学常规备课专项督查考核量化表对学校的所有任课教师四查:

  (1)查备课科目:每一位教师所任的科目都是本此督查的范畴。

  (2)查备课课时:根据实际课程课时确定课时数量,检查每位教师的备课数量。

  (3)查备课环节:根据备课管理要求及备课本查看各个环节是否做到。

  (4)查备课质量:根据教学常规和备课管理的培训要求,查看每位教师主备科目的质量。

  督查组根据客观、公正原则,量化打分,并对每一位教师的备课情况进行定格。

  五、督查时间:

  20xx年xx月上旬。

  六、结果评定。

  检查结果以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进行定格,并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学校,定格结果将作为教师教学业务能力评价的重要依据之一。

督查工作计划 篇5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对卫生计生工作的重视程度,强化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工作机制,督促各地全面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确保完成全年工作目标。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6月20日-24日,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会同市卫生计生委联合组成八个督查小组,通过现场调查和听取汇报的方式对各县市区计划生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成效

  (一) 党政领导责任落实较好。各县市区党政领导严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中发〔20xx〕40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xx〕13号),强化领导,落实责任。一是兑现奖惩措施。各县市区根据20xx年计生工作考评结果,奖励先进,对实行“黄牌警告”、“一票否决”的乡镇、村严格处罚到位。宜章县创新计划生育约谈机制,出台了《宜章县计划生育工作约谈制度》,将乡镇、县直计生综治部门一把手及分管领导,纳入约谈和专项约谈对象,并纳入年度综合绩效考评。二是落实经费保障。各级均按照省市要求足额预算20xx年度计划生育事业经费。北湖区20xx年人口计生事业经费预算比去年人均提高1元;资兴市预拨村直报工作经费50万元,最终据实拨付,“两非”办案工作经费20万元列入财政预算;临武县安排30万元用于计划生育户外宣传橱窗建设,安排90万元用于村直报建设。三是推进机构改革。苏仙区、资兴市、宜章县、永兴县、临武县、汝城县、安仁县下发了三定方案,成立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和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并正式挂牌,人员整合到位;苏仙区、资兴市、桂阳县、宜章县、永兴县、临武县、汝城县明确将卫生计生办作为乡镇的内设机构。

  (二)计生政策宣传形式多样。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及时宣传计划生育新的法律法规政策。一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政策宣传。一方面,各地都将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纳入县、乡两级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资兴市、永兴县、苏仙区、临武县等地分别邀请省卫生计生委相关专家为中心组学习做新形势下计划生育工作专题讲座。另一方面,各县市区党校都将计划生育政策学习纳入了主体班课程学习。二是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各地结合“5.29”协会日、“五下乡”等活动开展专项宣传,印发了大量的宣传资料。北湖区在《今日北湖》上开设宣传专栏两期宣传计生政策法规;安仁县在安仁电视台开展《卫计新风尚》栏目,播报卫计新资讯,宣传计生新政策。三是制作固定宣传版面。各地及时清理户外宣传标语,更新宣传版面。资兴市融合新的卫生计生政策、科普知识,统一设计了7块市级、5块乡级、2块村级宣传版面;宜章县在人口密集区或主要交通要道安装了高规格宣传版;临武县更新省道金江镇至楚江路段、临武三中至高速路口公路两边电线杆计划生育宣传牌;汝城县在全县范围内全面更新县乡村计划生育宣传标语;永兴县在县乡主要交通干道设立25块大型广告宣传墙,各乡镇与对口联系乡镇计生工作的单位联合打造乡镇宣传一条路。

  (三)星级示范创建有序开展。各县市区均能够把计划生育星级示范村(居)创建工作作为夯实基层基础的一项重要抓手,对创建工作进行及时安排部署。部分县市区星级示范村(居)创建活动方案在门槛指标的确定、创建的重点、督查的方式等方面既各具特色,又切合实情。资兴市、临武县、桂东县、安仁县已经开展了专项督查,下发了整改通报,桂东县对整改不到位的创建村实行“一票否决”。

  二、存在的问题

  (一)党政统筹推进欠力度。一是卫生计生机构改革滞后。北湖区、桂阳县、桂东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和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人员整合还未到位,嘉禾县还未下发三定方案;北湖区、安仁县还未正式下发相关机构改革方案明确乡镇单独设置卫生计生办,嘉禾县、桂东县未单独设置“卫生计生办公室”,仅在“社会事务办公室”上加挂“计划生育办公室”。大部分乡镇卫生计生机构尚未整合,在改革转型过程中普遍存在基层计生队伍不稳、人心不定、工作不力等现象。二是计划生育新的法律法规政策培训宣传不够深入。部分干部群众甚至存在无需再抓计划生育工作的误解,少数乡镇和村(居)计划生育户外宣传标语和阵地尚未及时更新宣传内容。三是网格化(村直报)建设未全面铺开。苏仙区、宜章县、安仁县网格化(村直报)建设经费未正式拨付;资兴市、临武县、安仁县、汝城县还未出台正式实施方案。

  (二)整治“两非”工作形势严峻。部分县市区整治“两非”工作宣传氛围不浓厚、部门配合不到位、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力度不大。截止6底,全市38例任务,只完成3例,完成率只有8%,各县市区除资兴市1例、宜章县2例之外,其余县市区尚无一例查处到位。

  (三)社会抚养费征收滑坡明显。受机构改革、计生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部分县市区社会抚养费征缴困难,各县市区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均大幅下滑。所查11个县市区13个乡镇,社会抚养费结案率绝大部分为0。

  (四)“星级示范”创建不够扎实。有的地方对星级示范村创建的思想观念没有根本转变,存在应付现象,创建工作停留在表面上。北湖区、苏仙区星级示范村创建未开展督查;资兴市三都镇星级示范村创建活动还未正式开展;汝城县部分乡镇星级示范村部署安排不细致,督查通报整改内容不详实;临武县武水镇督查问题不具体、问题雷同,工作流于表面。

  三、下段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强化领导责任。要落实各级党委政府计生工作职责,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的责任。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近期要对计划生育工作进行一次专题调研,切实解决计生工作的突出问题。要认真落实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严格责任追究,加大督导力度,传导工作压力。要加快推进机构改革进度,注重优化资源配置,优化队伍结构,优化职能设置,做到资源整合、人员融合、工作配合。

  (二)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切实抓好“星级示范”创建活动,着重抓好各级示范村的评定和上报工作,进一步夯实村级基础,落实村组计生责任。要围绕新的生育政策、法律法规、生殖健康、奖励扶助等内容开展全方位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培训,营造计划生育工作浓厚氛围,引导群众树立科学的生育观念。

  (三)进一步严格依法管理。加大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力度,各县市区要集中开展一次社会抚养费征收行动,对一些典型违法生育案件依法进行强制征收,形成社会抚养费征收高压态势。完善日常孕情监控措施,加强区域协作和部门协同,集中整治“两非”,确保按时完成全年任务。加强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应用,推进流动人口公共服务均等化。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奖扶政策,认真贯彻郴政办发〔20xx〕25号文件精神,突出落实好“失独”家庭、计生特困家庭等计生特殊家庭扶助的各项政策。

  (四)进一步做好迎检准备。要重点做好定性资料的上报和迎接年度计划生育综合检查、数据核查等工作。要以考核方案为纲领,查漏补缺。加强定性资料上报,即时督促指导市、县两级计生综治部门完善上报资料和考核各项工作;加强有关数据分析,特别是认真比对本地的工作数据与省里数据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指导意见。

督查工作计划 篇6

  为全面落实县委20xx年工作要点,适时检查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反映工作中的好经验和存在的问题,顺利完成年初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各项目标,现就今年督查工作安排如下:

  1,贯彻落实银川市建设"两个最适宜"城市动员会精神情况(2月下旬至3月初);参加单位:县委办,政府办,宣传部,机关效能办公室

  2,滤布全县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落实情况(2月下旬至3月初);参加单位:县委办,政府办,农牧局,林业局

  3,全县春耕生产,农资市场供应情况(2月下旬至3月初);参加单位:县委办,政府办,农牧局,工商局,供销社

  4,高速公路两侧综合整治及农村庄点卫生整治情况(3月份);参加单位:县委办,政府办,城建局,农综办,卫生局,农牧局,林业局,水务局

  5,春季动物防疫工作(3月中旬);参加单位:县委办,政府办,农牧局,卫生局

  6,社会主义新农村规划编制情况(3—4月上旬);参加单位:县委办,政府办,城建局

  7,春季农田水利建设开展情况(4月中旬);参加单位:县委办,政府办,水务局,农综办

  8,工业重点项目开工建设情况(4月下旬);县委办,政府办,发改局,财政局

  9,春季植树造林情况(4月下旬);参加单位:县委办,政府办,林业局,农综办

  10,"阳光工程培训"及劳务产业发展情况(5月中旬);参加单位:县委办,政府办,农牧局,劳动就业局,扶贫办

  11,农村经济合作组织运行情况(6月上旬);参加单位:县委办,政府办,农牧局,林业局,农经站,供销社

  12,新农村建设情况(6月中旬);参加单位:县委办,政府办,城建局,农综办,卫生局,农牧局,林业局,水务局

  13,设施果蔬生产情况(6月下旬);参加单位:县委办,政府办,农牧局,林业局

  14,城市建设情况(7月上旬);县委办,政府办,城建局,发改局

  15,20xx年上半年各乡镇,部门目标任务落实情况(7月中旬);参加单位:县委办,政府办,农牧局,林业局,水务局

  16,"平安永宁"创建工作(7月下旬);参加单位:县委办,政府办,政法委,司法局

  17,道路交通建设情况(8月上旬);参加单位:县委办,政府办,交通局,城建局

  18,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落实情况(8月中旬);参加单位:县委办,政府办,科技局,农牧局,林业局

  19,工业重点项目落实情况(8月下旬);参加单位:县委办,政府办,发改局,财政局

  20,新农村建设整体情况(9月上旬);参加单位:县委办,政府办,城建局,农综办,卫生局,农牧局,林业局

  21,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情况(9月中旬);参加单位:县委办,政府办,教体局,政法委,安监局,工商局

  22,秋季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及农业综合开发大会战进展情况(10月初至11月中旬);参加单位:县委办,政府办,水务局,农综办,农牧局,林业局

  23,农村合作医疗开展情况(11月上旬);参加单位:县委办,政府办,卫生局

  24,全县各项工作检查考核验收(12月中旬);参加单位:县目标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5,县委临时安排的其他重要工作。

  以上安排在督查前由县委办公室提前通知,由分管领导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要求配合。县委督查室将以《督查通报》及时反映督查情况。

督查工作计划 篇7

  20xx年市政府督查科将在政府办的领导下,以“畅通、有序、高效、务实”为原则,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积极进取,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充分发挥督促检查的效能,使督查工作更好地为我市发展服务。

  一、加大力度努力把督查工作做深做细做扎实

  督查科将锐意创新,进一步提高督查水平,在全面提高督查效能方面狠下功夫,我们将突出督查重点,抓好市领导批示件的督促落实,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做到凡是上级和领导批办的事项,批一项,转一项,办一项;经办部门办完后,必须及时反馈,做到一事一办,一事一报,并每月将督办件处理情况报督查科。在具体的工作中我们将以注重实效为原则,把抓落实,重实效作为督促检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讲效率,求质量,重效果,着力在落实领导的决策上下功夫,把工作做到实处,确保政令畅通,避免出现形式主义。

  二、高效有序地处理好市长副市长批示件

  督查科是市政府公文的“中转站”,发挥着沟通职能部门内外,联系上下左右的重要纽带和桥梁作用,为此我们将继续做好公文的上传下达,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的落实。我们将做到平件每日一送,急件随到随送,领导批示件一个工作日内转出,领导督办、催办事项事事跟踪,每月一报。努力把工作做细做实。

  三、及时妥善地处理好上级来文和保密文件

  上级来文和保密文件的处理工作目前由督查科负责,我们将一如继往地办理好上级来文和保密文件,认真把好收文、登记、拟办、送阅、转办、跟踪、上报和归档的每一道关,做到准确、及时、安全、高效、不误事、不误时、不泄密。

  四、认真细致地处理好内部明电

  我们将继续做好内部明电的处理工作,使其规范化和制度化:收到明电后,第一时间提出拟办意见报分管领导,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按批示及时转给有关部门,须上报名单或材料的,及时上报,决不延误。

  20xx年督查股将结合实际,建立健全督查机制,加大工作力度,重点开展督查工作,使督查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同时继续认真做好市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督查工作计划 篇8

  20xx年,全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围绕粮食流通工作“稳市场保供给、强产业促发展”这一中心任务,严格执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各项粮食流通政策,推进监督检查与优质服务相结合、与诚信体系建设相结合、与依法查办案件相结合,以政策性粮食监管为重点,强化全社会粮食流通监管,切实维护全市粮食流通秩序。

  一、开展粮食库存检查,确保调控基础安全可靠

  根据国家粮食局、省粮食局统一部署,依据“在地原则”和检查程序,对全市粮食库存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各类粮食的数量、质量、仓储管理以及相关统计管理、轮换管理和库贷挂钩情况,特别是要督查地方储备粮库存情况。三市粮食局、环翠分局要及早准备,精心组织,创新检查方式,提高检查质量和效率。对检查出来的突出问题,要切实抓好整改,并建立粮食库存检查长效机制,夯实市场调控的物质基础。

  二、加强粮食购销监管,深入落实保供稳价政策

  认真落实20xx年国家粮食购销政策,常态化地组织开展企业执行粮食最低收购价、国家临时收储等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活动,督促各收储库点及其延伸点严格执行国家收购政策,不得压级压价损害种粮农民利益,不得抬级抬价扰乱收购秩序,确保国家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及时开展最低收购价粮、临时储存粮等国家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检查,督促相关企业和买方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履行协议内容,防止“转圈粮”等违规问题发生。

  三、推进粮食流通执法,营造产业发展良好环境

  切实加强全社会粮食流通监督检查。重点开展夏粮、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建立行之有效的联席会议制度,通过与物价、工商等部门的联动,严厉打击无证收购、不依质论价、掺杂使假等违规违法行为。继续开展年度粮食收购资格核查,严把收购准入关;认真开展粮食统计制度执行情况检查,为宏观调控提供准确依据;工业滤布开展粮食最高库存量检查,促进粮食市场稳定;开展军粮供应检查,落实国家军供政策;开展粮食应急预案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提高粮食应急保障能力。

  加强对执行国家粮食质量管理政策和标准的检查。认真做好日常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完善质量档案,落实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加工企业以及各级粮食部门审核认定的“放心粮油”零售企业,要实行重点监管,确保质量安全。同时,配合相关部门加强流通市场成品粮油质量监管,引导企业自律和承担社会责任。

  四、加强粮食执法工作体系建设,提高执法整体水平

  强化执法机构建设。各市要努力争取当地政府支持,建立与本地粮食流通规模相适应的监督检查机构、队伍,并落实相应的工作经费,为推进监督检查常态化打牢基础。

  提升执法队伍素质。加强执法规范和职业道德培训,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市局制定的《关于规范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意识,规范执法行为;适时举办全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实务研讨班,剖析典型案例,总结执法经验,探索执法规律;认真开展执法调研和执法经验交流,不断提高执法人员实务能力。

  完善考核机制。继续深入开展创建全省粮食规范化执法“示范县”活动,建立全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考核备忘制度,采取季度考核、半年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量化评分,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和激励作用,年内,力争三市和分局全部进入全省执法“示范县”行列。

  五、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提高监管效率

  加强粮食流通监管工作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进行业和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健全工作体系,建立健全信用信息记录、信用分类监管、联动监管等制度。根据对社会粮食加工转化和经营企业检查情况,做好粮食企业信用信息收集工作,滤布及时更新企业信息,实施差别化监管,打击失信、扶持诚信,促进企业自律,提高监管效率。

  六、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加大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力度,对违反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政策性粮食出库、粮食质量标准规定、地方储备粮管理和轮换规定、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等扰乱粮食购销市场秩序的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向社会公示专门受理电话和信箱,认真受理各类举报,接受社会监督。建立案件查处回访、反馈、沟通联系制度,积极推广说理式执法文书,努力消除对立情绪,增进理解,实现查处与教育相结合,增强执法的社会效果。

  完善案件查处工作机制,及时办结检查中发现的违法案件和上级交办、投诉举报等案件,做到每件处罚案例有检查、有证据、有定性、有结论、有处理。三市粮食局、环翠分局办理的重大涉粮案件要按程序逐级备案。对案件办理情况,市局将结合开展案件评查工作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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