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工作计划

时间:2021-09-25 13:03:01 工作计划 我要投稿

内部工作计划4篇

  光阴迅速,一眨眼就过去了,我们的工作又进入新的阶段,为了今后更好的工作发展,我们要好好计划今后的工作方法。相信许多人会觉得工作计划很难写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内部工作计划4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内部工作计划4篇

内部工作计划 篇1

  一、内控体系建设工作总体目标

  根据省财政厅、省监察厅、省审计厅及省卫计委文件的要求,结合蚌医二附院“十三五”发展战略的要求,提高效益,回报社会,惠及职工。按照“全面启动、分批实施、务求实效”的原则,以全面测试、梳理医院内部控制现状为基础,以防范风险和提高效率为重点,以分析单位内部控制缺陷、补充修订管理制度、职责分工和业务流程为手段,建立涵盖本单位的决策层、执行层、业务层等各个层级的全员、全过程内控体系。从而有效保证医院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医院发展战略。

  医院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是:按照医院内控建设工作的整体部署,于20xx年年底前完成内部控制的建设和实施工作,力争到20xx年底,遵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和《医院内部控制制度(试行)》、《蚌医二附院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在全院范围内建立统一、规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使之有效运行。

  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原则及要素

  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主要任务是:建立覆盖医院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定评价标准、监督检查并促进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执行;实现内部控制与全面风险管理有机结合,提高基础管理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此次内控建设具体包括全面预算、收支管理、采购业务、资产管理、建设项目管理、合同管理、财务报告、内部信息传递和信息系统等在内的医院运营管理的各个方面。

  按照《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监察厅、安徽省审计厅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实施意见》(财会〔20xx〕212号)的要求,以《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为统领,梳理、修订、健全单位现有各项规章制度,细化、完善各项经营管理业务(工作)流程,建立适应医院经营管理实际需要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

  1、建立内控体系的必要性: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是约束、规范医院管理行为的准则,是减少风险、风险防控的基本保证,可以保障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管理水平,促进医院发展战略和目标的实现。

  2、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医院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2)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风险管理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点领域和高风险领域。

  (3)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医院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各方面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4)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与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根据业务发展和管理需要持续改进内部控制制度,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建立动态调整机制,防止制度缺失和流程缺陷。

  (5)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3、建立与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涵盖如下五要素:

  (1)内部环境。内部环境是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主要包括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人力资源政策、企业文化等。

  (2)风险评估。风险评估是医院及时识别、系统分析经营活动中与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风险,合理确定风险应对策略。

  (3)控制活动。控制活动是医院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用相应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

  (4)信息与沟通。即及时、准确地收集、传递与内部控制相关的信息,确保信息在医院内部、医院与外部之间进行有效沟通。

  (5)监督。内部监督是对内部控制体系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现内部控制缺陷时,应当及时加以改进。

  4、以价值管理为主线,以风险管理为导向,全面梳理和优化各项业务(工作)流程,明确关键领域和控制点,制定修订完善制度流程,制作内部控制制度汇编,建立形成内部控制制度体系。

  5、按照管理制度化、制度流程化、流程信息化的要求,推进内部控制信息化建设,各业务流程嵌入信息系统,实现控制措施在线运行。

  三、建立内部控制组织体系

  为确保医院内控建设工作顺利推进,保证内控机制有效运行,医院将建立内部控制组织体系,通过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的组织体系,使管理层及决策层能及时获得适当信息;全体员工能共同参与内部控制建设,共担内部控制责任;各层级、各部门、各岗位明确内部控制职责。

  内部控制的组织架构有四个层面,分别是决策、管理、执行、监督。决策层面包括:院长办公会、内部控制建设领导小组;管理层面包括:内部控制建设执行小组;执行层面包括医院内部各职能部门和各业务部门;监督层面是单位审计部门。

  (一)院长办公会

  是医院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审议年度内控评估报告;审议内控与风险管理的重大策略,重大风险及内控缺陷的解决方案;审议内部控制建设领导小组设置及其职责方案;审批内控最终工作成果;有关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的其他事项。

  (二)内部控制建设领导小组职责

  医院将设立内控建设领导小组,待领导过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内控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由医院院长担任,是医院内控体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内控建设领导小组对内控工作实施进行全面领导、决策、部署和指挥。

  内控建设领导小组

  组长:崔 虎 赵东城

  副组长:邹 杰 张春福

  成员:关 超 杨青扬 王 群 李传辉

  主要职责:

  1)负责确定内控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政策、制度、工作范围;

  2)负责明确内控体系建设的整体部署及内控工作的运行管理;

  3)负责针对内控管理缺陷提出合规性管理建议及改进方案并推进整改;

  4) 有关内部控制管理的其他事项。

  (三)内控工作小组职责

  内控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内控建设执行办公室,内控建设执行办公室设在财务部门,由财务科科长担任主任,执行办公室负责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的具体开展。

  内控体系建设执行办公室

  主任:王 瑞

  副主任:赵玉娟 江本钗

  成员: 刘 霞 王迪生 刘传高 张纪锐 毛炳飞 张 瑜

  主要职责:

  1)负责内控体系建设成员的职责分工;

  2)负责确定内控体系建设的具体时间安排;

  3)负责组织医院内部资源的对接、沟通、协调;

  4)记录或更新业务流程图、评估内控设计及操作的有效性;

  5)反馈内控缺陷、上报内控工作执行情况及重大问题、将年度内控评估报告提交内部控制建设领导小组审阅;

  6)内控工作文档管理;

  7)负责本次内控体系建设的其他实施工作。

  (四)内审部门职责

  作为内部审计职能部门,审计科室要对内控建设实施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配合内控执行小组对本院内控建设工作进行评估。

  (五)各职能部门及业务部门

  为内控工作小组开展工作提供支持和协助,组织安排本部门或单位涉及内控工作所需资源,协调本部门或单位内控工作开展的各项重要事宜。

  各职能部门及业务部门应由专人兼职负责本部门的内控管理工作,即内控管理员。内控管理员职责包括:

  1、联系本单位内控建设执行办公室相关人员,提供工作所需各项资料;

  2、协助组织描述本单位的主要业务流程、关键控制点及重要的控制措施,协助内控问题记录,提出整改建议或方法等;

  3、 协助本单位内控缺陷的整改,及时反馈缺陷整改情况以及内部控制的主要情况等;

  4、 编制本部门内控评价报告。

  5、组织安排与内控管理相关的其他工作。

  由于内控管理员是内控工作办公室与各职能部门或业务部门对接沟通的纽带,起到承上起下的作用,所以内控管理员的.工作需要各部门领导的大力支持,需要全体员工的积极参与与通力协作。

  四、内控体系建设工作步骤

  内控建设工作涉及医院运营管理的全过程,包括各个层面、各类业务、各项制度流程,涉及面广,内容庞杂,按照省卫计委通知要求,计划于20xx年5月至20xx年底完成内部控制体系构建工作。

  实施步骤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监察厅、安徽省审计厅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实施意见》(财会〔20xx〕212号)要求,结合医院的业务及管理情况实际,在原有内控制度的基础上进行改进,内控体系建设工作计划20xx年5月初启动,具体按以下步骤实施:

  项目时间工作内容阶段成果120xx。5—20xx。6启动部署阶段成立医院内控建设领导小组及执行办公室,召开启动会议,做好动员工作220xx。7—8现状分析阶段内控测评报告320xx。9—10制定内控实施方案阶段内部控制实施方案420xx。11—20xx。10内控方案实施阶段内控测评报告52017。11—20xx。12内控缺陷整改与优化阶段形成年度内控评价报告 (1)前期准备(20xx。5—6月)

  成立医院内控项目工作小组,召开启动会议,做好动员工作

  (2)现状分析阶段(20xx。7—8月)

  通过访谈、会议研讨和审阅主要内控文档等方式,针对现有内部控制规范手册(试行)中关键内控点与实际工作情况经行分析,了解内控要素现状, 编制内控测评报告。

  (3)制定内控实施方案阶段(20xx。9—10月)

  在对内控现状评价分析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内部控制实施方案并交领导小组审阅。

  (4)内控实施阶段(20xx。11—20xx。10月)

  各部门根据内控实施方案开展本部门的内控工作,并对实施阶段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进行回顾总结,重点围绕健全内控体系建设、管理提升、风险防控和经营管理成效等方面总结经验做法,形成科室内部控制自查报告及医院内控有效性评价报告。

  (5)内控缺陷整改与优化阶段(20xx。11—12月)

  针对自查、检查结果,整改完善内控体系建设。对重要业务流程和管理缺陷,随着整改的不断推进,学习先进单位经验,提高管理标准,细化流程操作,完善制度规章,改进控制措施,实现风险与收益平衡、促进管理提升,形成年度内控评价报告。领导小组将结合年度内控评价报告,部署下一年度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任务。

内部工作计划 篇2

  一、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总体思路:

  1、今后5年公司审计工作的总体目标是:由传统的财务收支审计转变为经济效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经济合同审计等并重。

  2、20xx年审计工作重点是:以内控制度审计为基础,以经营业绩审计为中心,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加强审计意见的落实,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防范风险、完善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即在实施审计监督同时,提高审计服务职能。

  二、20xx年度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下:

  1、完善审计内控制度,促进集团内控管理健全与完善

  ⑴ 首先完善集团公司内审制度,做到审计工作有据可依,根据审计业务类型,准备建立《集团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审计办法》、《集团公司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办法》、《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审计办法》三项内审制度。

  ⑵ 内控制度是指公司为实现经营目标,保障资产完整、保证会计信息真实、促进经济活动健康有序进行而制定的一种内部协调、组织、制约、检查的控制系统,20xx年内审工作应该建立在公司内部控制的基础上,对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与评价,主要是评价内控是否健全、有效,可依赖程度如何;评价在其内控制度健全、有效、可依赖的前提下,在运行中是否得到认真的贯彻和执行,是否有利于公司的经营活动、促进公司的发展等,以便及时发现管理中的薄弱环节,从而确定审计重点,提高审计工作效率,保证审计工作质量,有针对性的提出审计意见,促进下属企业健全和完善内控制度,保证其经营活动正常运行。

  ⑶ 通过预算审计促进预算管理思想观念转变。目前公司费用开支的相关制度尚未健全,部分单位即以预算作为费用开支的标准(而非以费用制度为预算标准),因此,费用开支丧失了计划性,部分项目突破预算范围。审计将配合财务等相关部门,建立与健全各项费用管理办法,制定相关费用开支标准,同时使之成为预算编制指引、规范性文件。

  2、以经营业绩审计为中心,结合经济责任审计。

  内部审计必须以公司经营业绩审计为中心,主要是对下属企业的每半年度经营业绩(预算执行)审计,通过经营业绩审计不仅要查错防弊,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纠正,逐步实现由发现型向预防型的转变,更重要的是要找出影响业绩提高的主要因素,分析原因,抓住关键,提出建议和意见,进而促进下属企业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在开展经营业绩审计时,内部审计应注意的问题是:经营业绩审计一定要与经济责任审计以及其他专项审计相结合,经济责任审计也就是对下属企业经营者年度或任期内的经营目标、经营任务完成情况以及真实性进行审计。集团公司不仅要加强离任审计,还应搞好任中审计,注重对下属企业领导干部任中经营绩效的评价。

  ⑴ 对下属企业经营业绩审计(年度审计、半年度审计):

  通过对下属企业20xx年度经营业绩审计,出具审计报告,提交集团公司考核小组,作为对各下属企业考核的依据。

  通过对20xx年的半年度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预算执行过程与内控管理中存在问题,敦促其纠正问题、执行集团经营政策、落实经营管理措施,围绕集团年度经营目标提高经营效益。

  ⑵ 结合经营开展经营专项审计,促进内控制度贯彻与执行

  ①收入合同审计

  集团实行资金集中管理,各企业的收入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并入账核算,禁设小金库,因此,对下属企业的各项收入项目是否纳入预算管理,收入金额全部入账,以及收入内控是否健全、有效进行审计。

  ②在各项成本费用支出进行跟踪审计

  集团公司与下属企业签订经营责任书,但主营业务成本并不纳入业绩考核,并在ERP中实行预算控制,因此,对下属企业的主营业务成本的开支范围、标准、原始票据合法性进行审计,以确定下属企业各项成本费用支出的真实、合法性。

  ③工程项目的竣工结算审计

  近年来集团公司不断有一些修缮工程竣工结算,工程竣工结算均聘请具有资级的工程造价资质的咨询公司审计,因此,主要是对工程招标、合同签订、竣工验收、付款进行审计。

  三、依照“审后要追究、审后要整改、审后要运用”的原则,建立审计结果落实反馈制度,加强对审计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并定期组织开展审计成果运用执行情况的检查

  1、对下发整改通知责令限期整改的下属企业,要及时进行回访,监督审计意见的落实,使企业存在的问题逐渐减少,同样的问题不重复出现,从而达到查违纠偏、防范未然、强化管理、规避风险的目的。

  2、与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尤其是财务部要进一步加强合作与工作沟通,将审计部掌握的相关信息及时通报,避免管理、监督、考核脱节。

  四、加大宣传力度,改善内审环境,加强审计人员培训,进一步提高审计工作质量。

  1、20xx年审计队伍人员出现流动,审计岗位配备不足,导致年年度工作目标未能全部落实,20xx年,需要领导支持与相关部门配合,按岗位设置配备审计人员,充实审计队伍力量。

  2、协助与配合相关部门健全与完善内控制度,使管理有制度,审计有依据,处罚有规定,进一步发挥审计事前、事中、事后参与经营管理作用。

  3、利用公司刊宣传内审,报道一些通过内审使被审计单位增加效益的事例,或定期与公司各职能部门及下属企业老总、相关部门进行座谈,让所有员工了解内审在企业中的作用,特别是让下属企业领导从了解、重视到全力支持内审工作,为内审工作的进一步开展打下更好的基础。

  4、通过审计回访,落实审计问题整改,同时也使审计部门了解下属企业诉求、解决问题存在困难,深层次了解企业经营情况,更好服务企业。

  5、要对现有的内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组织参加国际内审师资格考试等,不断丰富业务知识,提高审计人员自身素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

内部工作计划 篇3

  20xx 年是公司实施“10年”发展战略的第二年,也是公司改革创新和加快发展的重要时期。内部审计工作将以公司战略目标为指引,以适应“偿二代”监管体系要求为导向,按照既定的思路、目标、主线、主题开展工作,加大常规审计和专项审计力度,有效促进公司依法合规经营和持续健康发展。

  一、工作思路

  20xx年内部审计工作将按照“一·二·三·四·五”即“围绕一个目标,强化两种职能,抓好三大工程、突出四项重点、落实五点举措”的总体思路组织开展。

  一个目标——降低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防范系统性经营风险,促进公司增收节支和提质增效。

  两种职能——监督职能和服务职能。

  三大工程——人才工程、系统工程、质量工程。

  四项重点——整改落实、专项审计、成果运用、风险防范。

  五点举措——增强服务意识、加强培训教育、有效整合资源、

  强化责任追究、积极探索创新。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和年度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第三道防线”作用,强化监督和服务功能,有力降低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防范系统性经营风险,促进公司增收节支和提质增效,为实现将公司打造成为国内领先的、专业化的综合保险金融集团的发展目标而保驾护航。

  三、工作主线

  进一步清晰年度计划制定、具体项目实施、发现问题梳理、审计建议提炼、审计成果运用等基本工作脉络。有效发挥内部审计职能和作用,提升公司风险控制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四、工作主题

  围绕上述工作思路、目标和主线,确立以下工作主题:

  (一)抓好三大工程

  20xx 年乃至今后一段时期,将着力和加大“人才、系统、质量”三大工程建设力度,努力提升审计专业能力和整体工作水平。

  1.推进人才工程建设

  人才是生产力中最有力的要素。当前,人才问题仍是制约审计工作提升的主要因素。针对目前的现状,为适应内审工作的有力开展和公司发展的需要,从20xx 年起实施“百人计划”和“721人才梯次”建设工程。

  一是实施“百人计划”,不断充实人才队伍。随着公司集团化发展步伐的加快推进,审计范围将不断扩大,审计任务将更加繁重,有必要逐步充实审计人才队伍。拟通过内部选调、社会公开招聘和高校招收等途径,力争经过2-3 年的努力,使公司专职审计人员数量达到100 人左右,并逐步缩小与监管要求的差距。

  20xx 年根据公司人力资源整体规划,拟新增审计人员12 人,其中审计中心新增10 人,配齐15 人的计划编制;监察审计部增配投资专业和寿险专业各1 人。

  二是实施“721 人才梯次”建设,不断优化人才结构。充分利用系统内外的培训资源,多渠道、多角度、分层次加强对系统审计从业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同时,鼓励审计人员参加各类专业资格及职称考试,通过以考促学方式,不断提高专业胜任能力,力争通过2-3 年的努力,实现操作型、综合型和专家型人才占比为7:2:1 的人才结构。

  2.加快系统工程建设

  随着公司的发展和新技术的广泛应用,对审计环境、审计对象、审计程序将产生重大影响,迫切需要加快审计信息化建设,20xx 年将加快推进以“AIM”为核心的审计信息系统平台建设步伐。

  一是完善非现场审计系统。20xx 年2 季度末,完成非现场审计系统开发、测试工作,并正式上线运行。通过建立审计模型、设定风险阀值、健全监测机制,实现审计系统与公司其他系统的对接,实现提前介入,为数据分析、实时预警、非现场审计、提高运行效率提供有力支撑。

  二是开发现场审计系统。20xx 年2 季度启动系统招投标工作,10 月底前完成系统开发、测试工作,并上线运行。通过现场审计信息系统的开发与应用,实现审计过程信息化。

  三是建立审计管理系统。20xx 年4 季度启动审计管理系统建设工作,力争20xx 年底前完成,实现审计管理信息化,提升审计管理水平。

  3.加强质量工程建设

  质量是审计工作的生命,是促进审计成果运用的关键。20xx年将进一步健全以“三维一体四级把关”为主架构的质量控制体系,继续推进精品项目建设。

  一是健全审计质量控制体系。在现有制度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三维一体四级把关”即“方案审核——过程管控——质量评估的三维一体”;“主审复核——组长复核——主任复核——监审部复核的四级把关”的质量控制体系,实施对审计项目全方位、多角度控制。

  二是完善审计复核审理制度。适时推行审计“职能分离”模式,支持复核和审理人员严格把好复核审理关。

  三是开展审计项目考核评估。对已经完成的审计项目,实施后评估机制。进一步加强审计业务质量考核,确保和提升审计效果。

  四是引入外部监督评价机制。适时聘请外部中介机构,对公司内部审计体系的健全性和有效性,内部审计工作质量进行监督与评价。

  (二)突出四个重点

  20xx 年内部审计工作,将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全局、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原则,着力以下四个重点:

  1.督促整改落实

  将20xx 年定为“审计整改落实年”,落实“回头看”制度。尤其是对近两年审计发现的问题及风险隐患进行梳理与分类,形成《审计整改意见书》,进一步强化整改落实力度。

  一是完善后续跟踪。通过建立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台账,重点关注是否存在未整改到位的情况;同时,针对审计发现问题较多且对整改不力的机构开展后续审计,监督、促进被审计单位将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加强归因分析。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特别是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从体制机制、制度流程上分析研究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解决和预防的建议,并及时和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交流反馈,推动审计整改取得成效。

  三是推行结果披露。适时对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进行通报,通过在季度内部审计工作简等途径,适时披露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形成舆论监督压力,督促被审计单位主动整改。

  2.加强专项审计

  一是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工作。根据中国保监会统一部署安排,组织开展全系统“两个加强、两个遏制”专项检查工作。对各级机构自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和检查。通过自查自纠,全面梳理公司内控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在深入分析问题成因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内控体系建设,切实提升公司内控管理水平。

  二是深入开展经济责任审计。20xx 年,将继续坚持“有离必审”的原则,对财险公司所属省级分公司、中心支公司、支公司20xx 年离任的负责人,开展离任审计,审计覆盖率100%。同时,重点选择审计时间超过2 年,且业务发展不力、经营指标波动异常、管理薄弱、监管评价较低、易出现重大风险机构的部分分支机构,对负责人开展任中审计。

  三是加大专项审计力度。在确保完成经济责任审计和常规审计任务的基础上,将紧密结合经营管理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着重选择影响效益与发展的突出问题、管理薄弱环节以及监管重点,确立十大专项审计。

  (1)内部控制评估审计

  根据财政部等五部委《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保监会《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准则》有关规定,对控股公司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审计和评估。编制和提交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督促内控缺陷整改,确保评价结果客观准确、全面连续。

  (2)农业保险审计

  根据保监会《关于做好20xx 年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和公司《农业保险专项审计管理办法(试行)》,在总结以前年度农险业务专项审计的基础上,对财险公司八家省级分公司农险业务进行专项审计。 中心支公司审计覆盖面不低于20%。重点对农险业务主要经营指标完成情况及真实性、完整性实施审计和评价。检查是否存在违规执行条款、套取国家资金、侵害农民利益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存在“五个严禁”行为。对业务管理、财务管理及综合管理相关内部控制的健全性、恰当性和有效性进行审计和评价。

  (3)关联交易审计

  根据《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对控股公司和财险公司开展关联交易审计。检查控股公司和财险公司20xx年度关联交易是否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进行披露;是否按照公司管理制度进行审查;是否按规定向保监会备案或报告等。

  (4)资金运用审计

  根据保监会《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及公司相关制度,对控股公司及财险公司资金运用业务进行审计。对控股公司和财险公司保险资金运用相关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实际运作的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效率效果等方面进行审计和评价。

  (5)再保险审计

  根据保监会《财产保险公司再保险管理规范》规定,对财险公司再保业务经营情况和管理情况进行审计。整体掌握财险公司再保险业务经营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促进公司加强经营管理,实现预期经营目标。

  (6)大病保险审计

  根据保监会《保险公司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保监发〔20xx〕19 号)和公司《大病保险业务审计制度》的要求,组织对财险公司经营大病保险的广东、湖北、湖南、江苏、辽宁、内蒙古、四川、浙江等8 家分公司进行审计。

  (7)印章和有价单证审计

  对印章和有价单证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印章管理方面重点关注:是否存在私刻公章(含财务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公章脱离印章保管人员管理、公章使用审批流程是否规范、个人借出公章、是否留存加盖公司各类印章的空白或信签纸等。有价单证管理方面重点关注:有价单证征订、印制是否规范,是否存在私印有价单证的现象;单证出入库管理是否规范,交接手续是否完善;单证使用是否规范,是否违规手工出单,是否使用已停用单证出单,是否存在系统外出单;作废单证管理是否规范等。

  (8)经营绩效审计

  根据财险公司20xx 年工作重点,对2-3 家分公司进行经营绩效专项审计。对被审计单位经营管理活动的效率和效果进行独立检查和评价。通过解剖分析,查找经营管理活动实际效果与预期目标的差距,揭示影响效益的关键因素和业务环节,从体制机制上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9)电网销业务审计

  对财险公司电网销业务进行专项审计,重点关注历年业务质量、经营效益情况,操作流程是否合规,业务渠道及客户信息是否真实等。

  (10)固定资产购建审计

  对财险公司下属分公司新购置的办公职场进行专项审计。重点关注固定资产购置的程序及运作是否合规,财险总公司批复固定资产计划执行情况,是否建立了固定资产定期盘点制度,账务处理是否及时、规范等。

  (11)其他专项审计根据监管及公司要求,适时安排和开展其他专项审计工作。

  3.强化成果运用

  审计成果是审计工作的核心,是提升内部审计地位的重要载体,是审计项目从立项到调查乃至审计实施过程的最终结果的体现。根据公司当前现状,必须进一步强化审计成果运用。

  一是完善成果运用制度。从运用原则、程序及内容上明确相关部门的权限与职责,对审计成果运用的方式、要求、反馈、责任追究等方面做出明确统一的规定,使审计成果运用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二是建立信息传导机制。建立健全“向上报送、横向交流、向下反馈”审计信息传导机制,明确各级管理层和主管部门管理责任。适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日常审计咨询时积累的疑点进行风险分析,并向公司管理层揭示风险;对重复发现的审计问题进行综合数据分析,从制度设计上、制度执行上查找问题产生的原因,并形成专题报告和管理建议书,使审计成果得到有效转化。

  三是强化考核挂钩力度。把审计结果纳入到分支机构经营绩效考核指标中以及领导干部业绩档案和廉政档案,提升审计刚性约束力。协调及建议人事部门将审计结果作为干部教育培训、日常监管和考察任用的重要依据,将审计发现问题作为与被审计单位领导干部谈话的重要内容,审计结果报告归入干部人事和廉政档案,根据审计结果划分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等次,做到纪检监督、组织监督与审计监督的有机结合。

  4.抓好风险防范

  通过履行日常监督和专项审计职能,发挥内部审计在完善内部控制环境、提高操作风险及案件风险评估能力、改善操作风险及案件风险控制措施和手段的作用,增强公司风险防控能力。

  一是加大内部控制健全性、合规性和有效性的力度。切实发挥内审在监督及规范业务操作和业务管理、防范案件风险、加强内部管控、提升案件防控内生动力建设水平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是加强“高风险”人员排查监督。密切关注存在不正常行为或不正常经济活动工作人员,尤其是重要岗位工作人员,应及时排查与摸清隐患,防范风险的转移与扩散。

  三是加强风险点和案件检查评估。定期检查评估被审计单位操作风险及案件风险管理体系的运作情况,监督管理政策、监管要求的落实情况,重点对高风险机构、高风险业务、高风险环节、高风险岗位的操作规范和业务程序进行评估与监测。

  五、工作举措

  为有力推进整体和阶段工作,确保全面实现年度工作目标,

  全年将采取以下主要工作举措:

  (一)增强服务意识

  内部审计的监督和服务职能是辩证统一的,要坚持监督与服务并重,监督寓于服务之中。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增强审计条线上下主动服务和自觉服务意识。

  一是为领导决策服务。通过综合归纳出具有全局性、有建设性的防止问题重复发生的措施,为领导提供完善体制、改进机制方面的建议;同时,对领导决策的实施分层次、全过程地跟踪,对决策的水平和效果进行评价,并将审计信息反馈给领导,为完善和优化决策服务。各审计中心应结合审计发现的问题,起草不少于2份的审计分析报告上报监察审计部。

  二是为被审单位服务。各审计组在每个大型审计项目结束后,针对审计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题培训,让被审计单位明确如何整改、如何操作才能有效规避风险,避免问题屡查屡犯,切实防范风险,提升经营经营管理水平。

  三是为职能部门服务。充分发挥审计资源优势和作为独立第三方的有利条件,为解决问题搭建平台。20xx 年,将继续结合公司业务流程以及监管部门最新出台的政策制度要求,制作相应培训课件,积极传播审计正能量,扩大审计影响力。

  四是建立联系人制度。审计中心根据管理原则,指定专门骨干人员,定点联系所辖分公司。重点关注跟踪外部监管检查动态,主动协助基层机构有效配合应对检查;并及时向监察审计部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二)加强培训教育

  为确保“721 人才梯次”工程顺利推进,20xx 年将进一步落实“学习型组织”的建设规划。

  一是健全内部培训体系。以“理论知识和技能素质”为核心,根据领导干部、业务骨干、普通审计人员等不同的培训对象,制定目标明确的总体培训规划,以保证不同群体都能够适时接受培训。重点开展“财务管理、风险管理理论、内部审计发展趋势、风险导向的审计方法与审计管理、内部控制理论、资金运用理论、再保险理论”等理论知识培训,以及“财务系统、业务系统、审计系统”等实务操作培训。组织举办一期全体审计人员系统性的综合培训。

  二是建立学习交流平台。在监审条线建立“内审学堂”,以监察审计部和区域审计中心为单位,选取热点、难点、审计工作经验心得和条线上下关心的问题定期进行研讨与交流。

  三是逐步培育讲师团队。开展内部培训讲师队伍选拔工作,选拔业务能力强、语言表达能力强的骨干人员组成15 人左右的内部培训讲师团队,(每个区域审计中心3 人、监察审计部3 人),并通过问卷调查确定具体培训宣导的需求和主题。

  (三)有效整合资源

  整合和优化内外部资源,是降低审计成本和扩大审计成果的有效途径。

  一是加大整合内审资源。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审计中心考核机制,加大对派人参与监察审计部组织审计项目的考核权重,增强大局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合理配置和调剂人力资源,积极推进“传帮带”机制。继续实施审计人员跨区域和跨线条作业,落实横纵向交流,发挥复合功能。

  二是横向协同优化资源。建立职能部门兼职审计联系人制度,主动加强和职能部门联系沟通,充分利用其掌握的资源,提高审计工作效率。

  三是积极开展对外交流。积极利用外部会计师事务专业性强的特点,聘请其对内部审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计划组织1-2 次的专题培训或讲座。适时申请加入内审协会组织。主动向同业先进公司学习借鉴,不断拓宽工作视野。

  (四)强化责任追究

  有效的责任追究是确保审计发现问题得到整改的关键,20xx年将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力度。

  一是实施集中问责机制。对内部审计发现的违法违纪违规问题,严格按照公司违规行为处罚办法和案件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进行责任追究,利用纪律行政经济手段强化问责到位,形成震慑作用。真正达到“审计一点、规范一片,重罚少数、教育全部”的目的。

  二是落实责任挂钩制度。“正人先正己”,制定下发《内部审计人员行为准则》,明确和规范审计人员行为,对违反行为准则的,要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五)积极探索创新

  创新是审计工作发展的不竭动力,只有不断创新,才能适应形势的变化和公司发展的需要。

  一是丰富内审理念内涵。要进一步转变观念,不断拓宽工作思维。内部审计通过确认活动,帮助公司减少或避免损失,创造直接价值;通过审计关口前移,提供咨询服务,实现事前、事中控制,为管理层及分支机构提供建议及风险预警等,间接为公司创造价值。

  二是创新审计管理机制。积极探索不同种类审计项目之间的有机结合,推行“1+N”的作业模式,避免多次进点、重复审计,努力做到一审多果,一果多用。对项目实行分类管理,利用审计管理系统,建立完善“审计对象档案库”、“审计项目数据库”、“审计评价标准库”等。

  三是健全内部激励机制。通过制定《审计项目主审津贴》、《优秀项目项目评选办法》等制度,开展“三个一”评优活动,即评选一个优秀审计项目、一篇优秀审计论文、一名优秀审计主审,进一步调动审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四是深化审计文化建设。大力弘扬保险业“诚信、责任、价值、创新”的企业精神,进一步推进“公正、奉献、服务、专业、价值”为核心内容的审计文化建设,并通过开展论文征集活动、举办演讲比赛等方式,不断激发审计人员的工作热情和对中华保险事业孜孜追求。

内部工作计划 篇4

  第一条 为加强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各单位内部审计制度,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规范收支管理,促进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结合卫生系统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医院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第二条 卫生系统内部审计是指卫生系统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对本单位及所属机构的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性进行独立监督审核的行为。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类国有卫生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卫生单位(以下简称各部门、各单位)。

  第四条 内部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人员在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规定开展审计工作。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定期听取汇报,研究部署工作,及时批复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审计报告,并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落实审计意见,保证内部审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第五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置内部审计机构,配备审计人员,开展审计工作。年收入3000万元以上或拥有300张病床以上的医疗机构、年收入20xx万元以上或所属单位多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设置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其他卫生企业、事业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设置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配备专职审计人员,也可以授权本单位其他机构履行审计职责,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审计人员。

  第六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有审计、会计、经济管理、工程技术等相关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内部审计人员实行岗位资格准入和后续教育制度,各单位应当予以支持和保障。

  第七条 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必须具备中级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5年以上的审计、会计工作经历。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任免应征求上级主管内部审计机构的意见,并按干部管理权限任免。

  第八条 内部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应当严格遵守内部审计准则和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做到独立、客观、公正、保密。内部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内部审计工作。

  第九条 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内部审计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保护内部审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保证内部审计开展工作和培训所必需的经费。

  第十条 卫生部内部审计机构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国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并对部属(管)单位组织实施内部审计。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内部审计机构负责指导和监督本地区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并对所属(管)单位实施内部审计。各类卫生单位的内部审计机构负责本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并对所属机构进行审计和业务指导、监督。各部门、各单位内部审计机构接受国家审计机关的指导和监督。

  第十一条 卫生行政部门内部审计机构对本系统内部审计业务指导和监督的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法律和法规,制定内部审计制度规定及工作规范;

  (二)指导和监督有关部门、单位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构,配备内部审计人员,按规定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三)制定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组织行业内部审计及审计调查活动;

  (四)组织审计业务培训,开展审计工作研究,交流审计工作经验,表彰内部审计先进单位和个人,工作计划《医院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第十二条 内部审计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拟定内部审计规章 制度;

  (二)审计预算的执行和决算;

  (三)审计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

  (四)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开展有关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五)审计基本建设投资、修缮工程项目;

  (六)审计卫生、科研、教育和各类援助等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七)开展固定资产购置和使用、药品和医用耗材购销、医疗服务价格执行情况、对外投资、工资分配等专项审计调查工作;

  (八)审计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

  (九)审计内部有关管理制度的落实;

  (十)其他审计事项。

  第十三条 内部审计机构每年应当向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提交工作报告。

  第十四条 内部审计机构对审计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审计机构报告。

  第十五条 内部审计机构根据审计业务的需要,报经所在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并检查监督审计业务质量。

  第十六条 内部审计机构在审计工作中应加强与外部审计的沟通与合作。

  第十七条 内部审计机构在履行审计职责时,具有下列权限:

  (一)要求被审计单位按时报送财务预算、财务决算、会计报表及有关文件、资料;

  (二)参加本单位基建、设备购置、财务、对外投资等相关会议,主持召开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议;

  (三)参与研究制定有关规章 制度;

  (四)审核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现场勘察实物;

  (五)检查计算机系统有关电子数据和资料;

  (六)对与审计有关的问题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并取得证明材料;

  (七)对严重违反财经法规、严重损失浪费的行为,做出临时制止决定;

  (八)经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对可能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与经济活动有关的资料,予以暂时封存;

  (九)根据审计结果,提出纠正、处理违反财经法规行为、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

  (十)对模范遵守财经法规的被审计单位和人员,提出表彰建议;对违法违规和造成损失浪费的被审计单位和人员,提出通报批评或者追究责任的建议。

  第十八条 本部门、本单位在管理权限范围内,授予内部审计机构必要的处理、处罚权。

  第十九条 内部审计工作的主要程序:

  (一)根据本部门、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拟定审计项目计划,报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二)内部审计机构实施审计前,应编制审计工作方案,组成审计组,并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被审计单位;被审计单位应配合审计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 件;

  (三)审计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应取得审计证据,编制审计工作底稿,由被审计单位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四)审计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后,编制审计报告,并征求被审计对象的意见。被审计对象在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反馈意见,送交审计组;

  (五)内部审计机构对审计组提交的审计报告进行审核后,报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下达被审计单位,被审计单位应当执行;

  (六)内部审计机构应督促被审计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落实审计意见,并书面报告执行结果;

  (七)内部审计机构应对必要的项目实施后续审计。

  第二十条 内部审计机构对办理的审计事项,应当建立完整的审计档案,并按照有关规定保存。

  第二十一条 对审计工作成效显著的内部审计机构和履行职责、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做出突出成绩的内部审计人员,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应给予精神或者物质奖励;对不履行审计职责的内部审计人员,由所在单位给予批评;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泄露秘密的内部审计人员,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二十二条 对拒绝或者不配合内部审计工作、拒绝提供或者提供虚假资料、拒不执行审计意见以及打击报复内部审计人员的单位和人员,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及时做出严肃处理。

  第二十三条 各部门、各单位可根据本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规定或实施办法,并报上级内部审计机构备案。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由卫生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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