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工作计划

时间:2021-06-14 09:22:23 工作计划 我要投稿

【实用】社区工作计划三篇

  时间流逝得如此之快,前方等待着我们的是新的机遇和挑战,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工作计划吧。相信许多人会觉得工作计划很难写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社区工作计划4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实用】社区工作计划三篇

社区工作计划 篇1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是市委、市政府一项重要的战略决策,对于推动我市两个文明建设,再造综合比较优势,营造整洁、优美、舒适的生活和工作环境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现结合我社区工作实际,特制定~年度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如下:

  1、积极开展社区志愿者服务队活动,为辖区居民提供法律、卫生、家教等方面的服务。依托刺桐卫生院对社区居民进行全面入户健康检查,并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卡。

  2、在社区内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工作。使社区居民基本卫生知识知晓率达70%以上,居民健康行为形成率60%以上。

  3、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情况,以保证水质安全,防止二次污染。

  4、坚持采取以孳生地治理为主的综合防治措施,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除“四害”工作,巩固“除四害”工作成果。

  5、利用各种宣传阵地,特别是针对老人、青少年、妇女等重点人群经常性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

  6、在开展小麻、麻疹强化免疫期间,利用宣传花絮张贴服苗通知,让服苗对象及时服用苗药。对艾滋病日、控烟日、霍乱防治等活动日也做好宣传工作,力争家喻户晓,促使全民健康意识的提高。

  7、对老年学校、文明业余学校、人口学校发放各种宣传品,并出好墙报等。做好卫生报刊《健康报》、《福建卫生报》、《泉州卫生报》的年度征订工作。

社区工作计划 篇2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帮助和监督吸毒成瘾者戒除毒瘾,根据国务院《戒毒条例》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为本,规范管理,注重实效,按照《禁毒法》、国务院《戒毒条例》和《贵州省社区戒毒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深入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为认真做好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成立赤水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组 长:张集智 市委副书记、市长、市禁毒委主任

  副组长:汪洪林 市委常委、副市长、市禁毒委副主任

  向定勇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禁毒委副主任

  陈小猛 市公安局局长、市禁毒委副主任

  成 员: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卫生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人劳社保局、市教育局、市疾控中心、团市委、市妇联、市总工会、市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组成。

  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禁毒办,市公安局副局长、禁毒办主任雷勇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伍裕强、市公安局禁毒大队教导员黄世彬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时间安排

  (一)20xx年8月10日前,建立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规范档案资料。

  (二)20xx年9月10日起,在各乡镇、街道全面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四、任务目标

  (一)建立健全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组织机构、工作机制和经费保障制度。

  (二)公安、卫生、教育、民政、劳动保障等部门,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在就医、就业、就学、入组社区药物维护治疗到指定的和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自愿戒毒、生活保障等方面给予支持和帮助。

  (三)在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乡镇、街道负责组织实施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以社区(村)为基础,以社区(村)戒毒(康复)专职人员为主干,以吸毒成瘾人员个人及其家庭为主要工作对象,帮助和监督吸毒成瘾人员戒除毒瘾。

  五、工作措施

  (一)成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组织机构。成立赤水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小组,各乡镇、街道成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小组。各社区、村根据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多少成立若干个监护小组;监护小组人员由社区戒毒(康复)专职人员、社区民警、社区医生、社区工作者及禁毒志愿者、监护人或家属、所在单位代表等人员组成;监护小组与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签订社区戒毒(康复)协议,针对不同的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对象,制定不同的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计划,并按照工作计划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认真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市公安局:

  一是组织基层派出所对辖区吸毒人员进行摸底调查,及时与戒毒场所联系;掌握辖区内适用社区戒毒(康复)的吸毒人员底数情况,及时向社区进行转戒,防止符合社区戒毒(康复)的吸毒人员失控。

  二是对参加社区戒毒(康复)的吸毒人员身份、健康状况、固定住所、家庭情况、技能情况、经济状况和现实表现等严格进行调查、核实,对符合条件的,下达《责令社区戒毒(康复)决定书》;对不符合条件的吸毒人员,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

  三是加大对社区群众《禁毒法》、《戒毒条例》和《贵州省社区戒毒工作实施细则》等禁毒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组织动员群众参与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四是对辖区内的吸毒人员实行严密管控、动态管控,随时随地掌握行踪,防止漏管失控。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全力查找下落不明吸毒人员。

  五是按规定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严格实行“6.4.2”尿检,即第一年至少每两月一次、第二年每季度一次、第三年至少每半年一次,对重点人员经常尿检;对可疑人员进行尿检及时发现戒毒(康复)人员偷(复)吸毒品行为,及时发现新增吸毒人员、流窜吸毒人员。

  六是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落实帮扶措施,实行真情关爱,尽力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困难。

  七是对拒绝接受社区戒毒、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等符合强制隔离戒毒的吸毒人员,依法将其进行强制隔离戒毒。

  八是及时对辖区内的毒情进行分析,发动群众对吸贩毒犯罪进行举报,及时发现掌握涉毒违法犯罪线索。

  九是依法严厉打击辖区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净化社区戒毒(康复)环境。

  市卫生局:一是组织社区医生按照《禁毒法》、《戒毒条例》和《贵州省社区戒毒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参加社区戒毒(康复)监护工作。二是安排社区医生及时为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进行身体健康检查,掌握健康状况、患病情况。三是对患病的社区戒毒人员进行力所能及的治疗,患有严重或传染性疾病的吸毒人员,采取应对措施。四是大力宣传、动员、组织社区戒毒人员进行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和到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戒毒治疗,并将情况及时向公安等部门通报。五是对社区戒毒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生理、心理治疗和身体健康训练。六是配合公安机关对社区戒毒人员进行尿检,鉴定其毒瘾程度。七是指定所属范围有资质的一家医疗机构为自愿戒毒的专门医疗机构。

  市人劳社保局:一是对全市符合公益性岗位补贴的社区戒毒(康复)专职人员纳入公益性岗位管理,提供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二是组织有培训需求的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进行必要的劳动技能培训,使之具有一定的劳动技能。三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就业。四是将符合社会保障条件的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纳入社会保障范畴。

  市教育局:

  一是做好学校禁毒预防教育工作,教育师生识毒、拒毒、防毒,教育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在校入学子女积极配合社区戒毒监护小组的工作,帮助其父母完成社区戒毒(康复)。

  二是不歧视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上学子女,对其入学接受教育提供便利。

  三是对社区戒毒人员家庭困难,其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的,按规定给予其减免有关费用。

  四是出现在校生染毒的情况,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其做好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及时将其挽救回来。

  团市委:

  一是组织开展“社区青少年远离毒品”等活动,加大教育宣传力度。

  二是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青少年中普及禁毒法律知识,增强青少年拒毒防毒意识。

  三是组织市、乡禁毒志愿队伍,积极参加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市妇联: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参加市、乡禁毒委组织的宣传活动。

  二是组建市、乡巾帼禁毒志愿队伍,开展“不让毒品进我家”、创建“无毒家庭”等活动,让毒品远离家庭、远离子女,积极参加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市民政局:

  一是加大教育宣传力度,积极参加市、乡禁毒委组织的宣传活动。

  二是救济符合社会救济条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及需要临时医疗救助、生活困难救助的社区戒毒人员及其家属。

  三是对参加社区戒毒(康复)的人员,符合低保政策规定的纳入最低生活保障。

  市司法局:

  一是加大教育宣传力度,将禁毒工作纳入普法教育,积极参加市、乡禁毒委组织的宣传活动,将禁毒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纳入普法教育规划。

  二是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和解除强制隔离戒毒吸毒人员的接茬转戒工作,确保符合社区戒毒(康复)条件的人员及时纳入社区康复,防止漏管失控。

  三是组织司法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基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三)建立保障机制。一是建立经费保障机制。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小组成员单位要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提供基本的工作条件。二是建立社区戒毒(康复)专职人员队伍。社区戒毒(康复)人员10人以下的,可由社区(村)治保主任兼任;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可由治保主任兼任并明确1名社区(村)干部专人负责社区戒毒(康复)工作;30人以上的可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名符合条件的专职人员。市中办的七个社区(村)必须配备一名社区戒毒(康复)专职人员,复兴、官渡、长期三镇要配备两名专职人员,其余乡镇要配备至少一名专职人员。各乡镇、街道可采取多种方式整合人力资源,协助其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也可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从“4050”人员、巡防队员中挑选符合条件的从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专职人员的工资按650元/月计算,由市乡两级财政解决。社区戒毒专职人员应具备学习并运用相关知识和技能开展各类服务、身体健康、能胜任日常工作以及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和遵纪守法意识的条件,并经市禁戒毒(康复)工作指导小组组织的专门培训获得任职资格。

  (四)建立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公安、乡镇、街道社区戒毒(康复)协作机制。

  公安机关查获吸毒成瘾人员、从拘押场所刑释解戒毒吸毒成瘾人员自愿申请以后,社区民警应与社区戒毒(康复)专职人员一道对吸毒人员家庭情况、身体情况、生活状况、心理状况进行调查,对具备社区戒毒(康复)条件的,与相关部门联系,及时下达《责令社区戒毒(康复)决定书》,以便社区(村)能及时成立相应组织,制定相关措施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对不具备社区戒毒(康复)条件的,要及时送戒毒康复场所。社区戒毒(康复)进程中,不履行戒毒协议,经乡镇、街道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小组告诫后拒不改正的,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强制隔离戒毒。社区戒毒(康复)结束后,社区(村)、乡(镇、街道)要依法对在社区(村)接受社区戒毒(康复)的人员作出综合评定,符合条件的,要呈报公安机关作出《解除社区戒毒(康复)决定书》,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撤管。

  二是建立社区戒毒(康复)动态管理机制。

  由市社区戒毒(康复)指导小组办公室每月组织各乡(镇、街道)、公安、司法、卫生、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教育等部门,分析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健康状况、生活状况、培训就业、戒毒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

  三是建立社区戒毒(康复)督查机制。

  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对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督查力度,定期或不定期抽查成员单位、乡(镇、街道)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开展情况,确保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四是建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责任追究机制。

  对不履行或履行不好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职责的部门、乡(镇、街道),由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下达督查整改通知书,拒不整改的,报市委、市政府按禁毒工作责任追究制进行责任追究,依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

  五是建立社区戒毒(康复)激励机制。

  按照阶段性社区戒毒(康复)一名吸毒人员奖励社区(村)50元,阶段性社区戒毒(康复)两年一名吸毒人员奖励社区(村)100元,阶段性社区戒毒(康复)三年一名吸毒人员奖励社区(村)200元,以调动社区(村)干部参与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建章立制。根据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需要,建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职责及责任追究制》、《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尿检制度》、《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执行地点变更制度》、《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定期报告制度》等其他制度,对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进行规范管理。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是戒毒方式的重大改革,是我国禁毒工作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帮助吸毒成瘾人员阶段性戒除毒瘾的一项重要措施。社区戒毒(康复)指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一定要深刻认识到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重要性,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由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切实承担起组织、领导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重任。

  (二)探索摸式,全面推进。9月10日起在全市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力争第一年以健全组织机构、落实经费保障、完善机制、规范工作制度为重点,对公安机关决定社区戒毒(康复)的吸毒人员进行监护,保证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在身心健康、减轻戒断症状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第二年继续对社区戒毒(康复)的吸毒人员进行监护,同时组织社区戒毒人员参加社会活动、帮助就业,力求社区戒毒(康复)人员逐渐融入社会大家庭。第三年继续对社区戒毒(康复)的吸毒人员进行监护,帮助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彻底康复,使其回归社会过上健康良好的生活。

  (三)规范程序、严格执法。各级各部门必须按照社区戒毒(康复)法律、法规的规定,按赤水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流程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对实施社区戒毒(康复)的吸毒人员进行监护管理。对违反规定的相关责任人,以《赤水市禁毒工作责任追究办法》为依据对相关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责任追究。

社区工作计划 篇3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强化社区服务功能,全面推进社区建设,不断提升和谐社区品位。友谊路社区将紧紧围绕着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这个主线,按照光明街党工委的`工作部署,坚持以“创新工作思路,拓展品牌特色,完善服务体系”为工作目标,以“满足居民生活需求,提升居民幸福指数”为抓手,为推进文明和谐全面发展。

  二、社区总体要求

  1、紧扣总目标,聚精会神推进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要全力保持社会大局持续稳定,依法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

  2、坚持紧贴民生争取人心,加快推进社会事业发展。 要认真抓好就业工作,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3、加强意识形态工作。

  筑牢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思想基础,不断提升民族团结工作水平。要始终坚持以现代文化为引领,不断丰富辖区各族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4、加强党的建设,切实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巩固基层基础工作,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三、全身心抓社会稳定工作

  20xx年,要把“四知四清四掌握”作为每一名干部的基础工作和基本功落实到位,要下功夫整治友谊路社区包户干部稀里糊涂过日子,友谊路社区领导掌握辖区情况不全面,不正确判断当前的社会形势,抓稳定工作不细心,责任落实不到位,主要心思和精力不放到稳定工作上,对街道的工作安排不重视,不落实,甚至欺骗蒙混,汇报工作满口假话,弄虚作假,随心所欲,对于这样的现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处理。

  要加强出租房和流动人口管理。3月20日前,要完成辖区内所有出租屋房屋的登记报备建档工作。要强化流动人口管理。按照落实流动人口双向管理的要求,对外地流入和本地流出的所有流动人口实现建档建册,真实地掌握其去向,此项工作5月1日前完成建档。要加强重点人口和特殊群体的管理,坚持责任到人、分户包干,街道、社区、包户干部三级联动的管理机制。落实好周见面,月谈话,季考核的工作管理要求。对于表现确实良好,思想认识真正到位的重点人口要及时申请降级撤控。要加强情报信息收集上报工作,充分发挥包户干部和十户长楼栋长的职能作用,把信息收集作为我们抓稳定的有效手段。要加大平安建设和宣传力度,

  巩固复验成果。真正让平安建设家喻户晓,惠及群众。

  四、要深入开展去极端化宣讲工作。

  本年度我们的目标是辖区宗教极端化思想得到有效控制。特别是对部分受宗教极端思想污染的群众和宗教氛围浓厚的群众要加大教育引导力度。社区一把手负责去极端化工作,成立宣讲组,全面开展去极端化宣讲工作。宣讲工作采取文艺演出、制作电教片等形式,尽可能动员辖区居民参与宣讲工作并进行主讲,特别是辖区内的退休干部、老党员以及有一定威望的老同志。去极端化宣讲工作将作为友谊路社区20xx年的重点贯穿全年,友谊路社区宣讲组要在本月底到位,宣讲工作立即启动。

  五、要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全面落实好“两项制度”。 要认真学习和贯彻自治区党委八届八次全委会议和市委六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的精神,深刻理解什么是“五把钥匙”、什么是“两制度一落实”。

  六、要抓好20xx年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做好技能培训,就业创业、富民惠民等宣传工作及就业失业登记工作。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真正使群众享受到政府的惠民利民好政策。主动与企业联系沟通,把就业工作作为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内容。

  七、要真心实意地做好群众工作。

  20xx年社区经费由社区支配,友谊路社区会合理支配使

  用。其中必须拿出30%作为服务群众、为民办事的专项资金。要认真落实市委提出的第六个民生建设年的要求,在全面落实好各项民生政策外,要看到群众的困难,看到群众对我们的期望,特别是对一些无人管理小区的环境整治问题,要将其列入20xx年为民办事计划中,用我们的实际行动拉进与老百姓之间的距离,用我们的真心去换取老百姓的真心。

  八、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夯实基层组织基础。基层组织建设是书记的主要职责,我们必须正确理解党组织是书记不抓党建的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书记的真正含义。因此,20xx年,友谊路社区书记要下功夫抓干部队伍建设。同时,每月要进行一次基层组织建设进展情况汇报。

  九、要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友谊路社区充分认识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党员干部要旗帜鲜明、毫不动摇地坚持党风廉政建设,才能实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永葆党的先进性。

  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强势推进,进一步总结经验做法,科学规划定位,整合工作力量,健全工作机制,强力推进社区网格化信息化管理服务工作。

  友谊路社区联系其他部门开展法律援助、反邪教、安全教育、道德讲堂等宣传活动,增强居民的归属感。及时了解掌握居民反映的热点,设法及时解决。 社区确保人员各司其职,分工不分家,本着弘扬科学、传播文明、服务社区居民为宗旨,力争做好每一项工作,不断开拓创新,发挥社区工作者队伍作用,倡导全民参与,为共建文明、和谐社区而努力。

  十、精神文明建设

  活跃社区文化广泛宣传社区精神文明公约,提高文明新风、文明行为、利用社区资源,继续将“道德讲堂”办好、落实,以多样化的宣传模式,形成“有人讲、有人听、有人做”的参与氛围,为全面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打造新亮点,树立新品牌,以提升居民思想道德修养和文明素质为核心,以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为重点,引导居民“积小善为大善”、“积小德为大德,自觉成为道德的传播者和践行者。

  十一、开展优质服务 抓好计划生育

  1.领导重视,加强队伍建设

  2.创新机制,提供宣传服务

  3.勤于走访,实际服务群众

  4.定期验证,关注流动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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