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总结

时间:2023-01-15 09:45:38 工作总结 我要投稿

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总结

  总结是指社会团体、企业单位和个人在自身的某一时期、某一项目或某些工作告一段落或者全部完成后进行回顾检查、分析评价,从而肯定成绩,得到经验,找出差距,得出教训和一些规律性认识的一种书面材料,它可以明确下一步的工作方向,少走弯路,少犯错误,提高工作效益,为此我们要做好回顾,写好总结。总结怎么写才不会千篇一律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总结,欢迎大家分享。

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总结

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总结1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我镇对辖区内长期进行烟花爆竹经营的经营点进行了大检查,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xx年我镇根据相关要求,制定了烟花爆竹发展规划,按照规划,对辖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进行了严格监控,全镇共设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19处,都取得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现有经营(零售)点19家。

  二、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专项整治工作

  通过加大安全宣传舆论监督、确保安全进村、进家庭、进学校等形式,开展了典型生动、行之有效的宣传活动,向广大群众宣传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巨大危害,告诫群众远离非法生产经营,充分利用标语、板报、宣传资料、出动宣传车等形式,广泛宣传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大力宣传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的重大危害,进一步统一了思想,为规范烟花爆竹市场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形成社会齐抓共管的社会氛围。倡导和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致力于提高广大群众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法律意识,理清行业监管思路,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保障烟花爆竹经营活动安全。同时开展了举报制度,把举报电话号码公布。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自我安全保护意识,积极举报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

  三、安全大排查情况

  烟花爆竹安全大排查是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基本性工作,为了把这次大排查工作抓好、抓实,镇领导高度重视,作了安排部署,并要求在思想上不松懈,工作上不疏忽,措施上不软化。按照这次大排查的工作要求,我镇应急管理站和供销社工作人员深入到19家经营(零售)点进行了现场检查,主要检查了经营户烟花爆竹的进货渠道是否合法、消防器材是否配备并在有效期内是否完全、是否有相关的规章制度和安全警示标志,经营人员是否经过安全培训、是否取得经营资格、存储仓库是否符合要求等方面入手检查。在此次排查检查中未发现无证经营现象,长期经营户未超量库存烟花爆竹。总体检查来看效果还是明显的',能够提高经营户零售点的安全紧迫性,给他们提高警惕,安全生产无小事时刻要绷紧安全思想的警钟,保持警惕,防指发生问题。

  四、排查中存在的问题

  1.个别经营(零售)点未按照要求悬挂经营许可证。

  2.部分经营(零售)点缺少安全警示标志和制度牌。

  3.部分经营(零售)点消防灭火器规格不够。

  4.部分经营(零售)点烟花爆竹仓库大门设置不符合要求。

  五、下一步的工作开展

  1.针对这次排查存在的问题要求经营点及时进行整改。

  2.加大排查力度,防止有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危害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格打击、取缔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

  3.加大宣传工作的力度,确保群众了解烟花爆竹的危险性,保证安全无小事。

  4.加强工作汇报制度,多联系、多沟通,严格按照上级指示精神和相关文件要求开展好烟花鞭在工作。

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总结2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良好的生活环境,黄山市继续严格执行已出台的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加强监督监管,并通过全媒体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一是全媒体全覆盖宣传。在市广电台、市政府网、黄山文明网、黄山警方、黄山教育、市生态环境局“一网双微”等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发布《关于禁限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关于春节期间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广泛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引导全市居民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禁燃禁放规定,共同守护美好环境。

  二是持续强化源头管控。各地应急管理部门按照“禁放区”内不得设置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和“限放区”内不得设置长期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的要求,进一步压缩烟花爆竹零售网点数量,通过科学规划布局有效提升零售网点的安全水平。组织开展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共排查整治安全隐患154条,责令5家零售网点限期整改,依法对4家零售网点予以暂扣。

  三是严格违规燃放查处。市及各区县组织执法人员加强重点区域巡逻,及时劝阻查处违规燃放、违法运输行为。1月9日起,市公安部门每日调度烟花爆竹监管工作情况。1月份以来,全市共劝阻违规燃放行为6起,查处4起。

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总结3

  按照《界首市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市积极行动,强化措施,逐步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公开监督”的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机制,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有效预防了事故发生。现将我市“打非”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具体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全市“打非”工作。几年来,市政府高度重视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始终把其作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在每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上,都做为一项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并经常性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究和解决“打非”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今年十月份,市政府对以前成立的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和充实,市委常委、副市长贾光明任组长,政办党组书记陈黎、公安局长高杰、安监局长李耀林任副组长,并将宣传部、监察局、交通局、教育局、劳动保障局、邮政局、供电公司等7部门充实到领导小组作为成员单位。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订了《界首市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到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直有关部门,对“打非”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强化。

  (二)明确责任,推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首先是认真执行烟花爆竹“打非”工作政府负责制,严格落实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监管责任。十月份,在烟花爆竹专题会议上,市政府与各乡、镇、街道办事处重新签订“打非”责任书,实行问责制,明确了“如果发生爆竹事故或被上级部门查出有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的,将严格按照省政府有关规定,依法追究相关乡(镇、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要求层层签订“打非”责任书,落实包保责任制(即乡镇干部及派出所干警包行政村、行政村干部包村民组),对曾经发生过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的重点村、重点户,要明确专人包保。其次是进一步明确“打非”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做好全市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在此基础上,由于我市“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监局,局班子成员每人分别联系4至5个乡、镇、办事处,积极进行指导和帮助,及时掌握他们“打非”工作开展情况。

  (三)强化宣传,营造浓厚舆论氛围。由于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主要集中在农村,以家庭作坊式为主,分散、隐蔽,发动群众积极监督举报,做到群防群治尤为重要。为此,市政府专门设立了十万元的举报奖励基金,对于举报非法运输、贮存、生产烟花爆竹的,一经查实,将分别给予举报人500-5000元的奖励。同时,将有奖举报电话及奖励标准在市电视台常年滚动播放。各乡、镇、街道办事处通过悬挂条幅、印发宣传单、喷印壁字等形式进行深入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针对有个别乡镇存在着宣传氛围不够浓厚问题,安委会办公室在十月底下发《关于加强烟花爆竹“打非”宣传工作的紧急通知》,统一宣传标准,要求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在集镇主要街道悬挂不少于5幅的过街条幅,在主要交通干道粉刷不少于4幅的大幅墙壁标语,街道显眼处及每个自然村都喷印“打非”有奖举报电话和奖励标准,且每处不得少于2平方米。同时要印发宣传材料,加强对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等。目前,这些措施都得到了落实。

  (四)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我市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公安、安监、质监、工商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对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从重查处。截至目前,通过突击检查和群众举报,已分别于10月17日查处了西城汪庄社区非法生产炮竹作坊(已加工好炮筒),11月20日查处了田营镇非法生产炮竹案件,11月15日在代桥镇查处一起非法运输烟花炮竹案件。上述三起案件有涉案物品已全部收缴,并进行安全处置,对涉人员依法予以行政拘留,案件的`查处,对其他蠢蠢欲动者起到了较强的警示和震慑作用。

  (五)开展督查,确保“打非”活动顺利实施。今年以来,安委会办公室先后多次抽调相关部门人员,成立督查组,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打非”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组每到一处,都认真查看责任书签订情况,排查记录等,并深入到自然村实地查看有奖举报电话号码喷印上墙情况及当地群众对“打非”工作的了解和参与情况,对于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都及时进行反馈,要求限期整改,市委常委、副市长贾光明数次对部分乡镇进行暗访。通过督查和暗访,有力推动了全市“打非”工作的顺利实施。

  (六)强化培训,增强营销人员和业主安全防范意识。11月28日-29日,在天安宾馆举办烟花爆竹营销人员培训班,参加培训人员160余人。重点培训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烟花爆竹运输、储存、经营及燃放的安全前置条件。

  二、存在问题

  1、个别乡、镇、街道办事处对每周上报市安委会的零报告制度执行较好,但村对乡、镇报的零报告制度执行不到位,存在以电话方式报告的现象;

  2、个别乡、镇、街道办事处宣传工作认识不到位,没有按照市里统一要求的标准,张贴和悬挂标语,举报电话和奖励标准不醒目,宣传氛围不浓;

  3、个别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人对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活动认识不到位,特别是对非法生产、储存摸底排查工作不仔细,抱有侥幸心理。

  三、工作打算

  1、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要及时报道“打非”活动工作动态,加强对群众的宣传工作,做到人所周知;

  2、加强信息沟通,确保信息及时反馈和上报;

  3、要坚决落实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明确各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办事处的职责;

  4、要坚持每周零报告制度的落实,明确到人,把基础工作做好;

  5、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和打击力度,特别是运用科技手段净化“打非”工作,深挖非法生产和非法储存户的进货渠道、商品流向,彻底切断其产业链条;

  6、配合阜阳市安监局开展批发企业烟花爆竹硫酸钾含量监测工作;

  7、联合质监部门开展个体经营户烟花爆竹硫酸钾含量抽检工作。

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总结4

  为切实做好我镇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经营和群众“节日”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确保我镇节日期间安全稳定发展,现将节日期间烟花爆竹管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春节、元宵”期间消防安全,成立烟花爆竹执法检查领导小组,由镇人大主席陈美典任组长,党委综治副书记林秀明、党委宣传统战委员林华、派出所所长吴福林为副组长;派出所、安办、成教办、工会、企业服务中心及各村居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镇安办,负责承担烟花爆竹日常管理工作。

  二、精心组织、提高认识

  20xx年1月22日由综治副书记林秀明主持召开烟花爆竹零售网点从业人员管理培训会议,同时20xx年1月30日召开全镇村(社区)村委会主任和村(社区)安全管理人员会议,要求各村加大了烟花爆竹燃放和经营相关管理知识,确保节日安全。

  三、加强检查、落实责任

  20xx年2月1日由陈美典主席带队,镇安办、派出所等相关人员参加对辖区10家常年经营网点和20xx年4家经营网点进行执法检查。检查中发现2处烟花爆竹安全标识张贴不显眼,烟花爆竹摆放不规范,检查人员当场要求烟花爆竹经营者立即整改,且整改到位,整改率达100%。20xx年4家零售网点库存已清理完毕。同时元宵节前,2月18日镇安办工作人员排查检查辖区10家烟花爆竹零售网点,未发现问题,各经营者均能按烟花爆竹管理相关规定遵守经营承诺。

  经过全镇各有关部门齐心协力开展节日期间烟花爆竹专项检查,为全镇安全生产打下了良好基础。

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总结5

  按照上安委办〔20xx〕81号文件《郑州市上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和应急局工作部署,矿山街道高度重视,从20xx年12月至20xx年4月,在辖区内开展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积极开展排查和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通过周密安排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坚决防范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发生。在专题会上办事处分管领导针对时段性的形势,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切实抓好整治行动的组织工作。

  二、引导公众参与,营造宣传氛围

  通过在辖区内悬挂条幅、张贴禁放烟花爆竹标语、在社区LED上循环播放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标语,并在辖区中心路段、各个楼院、超市等人口密集场所,向过往行人分发“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资料,引导群众了解禁放烟花爆竹规定的重要意义。

  三、加强排查督查

  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队检查督查,对辖区超市、商户进行不定时的摸底检查,要求负责人高度重视,杜绝一切烟花爆竹经营销售行为及涉及冷管烟花和“钢丝棉烟花”生产运输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总结6

  我代表市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就今年专项整治工作前期进展情况及下步打算作一汇报:

  一、今年以来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一)制定方案,统筹部署。

  今年11月份,市烟花爆竹整治办制定并下发了《20xx-20xx年度全市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今年整治工作做了总体部署,同时成立了市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市级整治工作。要求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也根据市整治工作目标和重点,在认真总结往年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实施方案,建立组织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分工,落实人员,分解任务,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二)宣传教育,全面发动。

  切实抓好宣传教育工作,营造整治工作氛围。今年9月份以来,我市共组织烟花爆竹安全培训班3期,培训经营户360余户,培训负责人360余名,安管人员10人。为大力宣传整治工作,鼓励社会力量主动参与整治,我们在《慈溪日报》上开辟专栏,对烟花爆竹安全整治工作进行了全方位的报道;专门印制了5000份《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储存、无证经营、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的通知单,发送到各地及经营户手中;11月份起,安排流动宣传车,每周出动2-3次,在全市各地轮番开展广播宣传;周巷等重点镇也印制了大量宣传资料,将宣传工作深入村(社区)、学校、家庭,并通过三轮车夫、搬运工等群体进一步扩大宣传工作覆盖面。

  (三)深化抓手,规范提高。

  市安监局创新手段,采取记分管理和“四规范、一配备”两项工作措施,巩固和提高烟花爆竹安全标准(规范)化工作。一是出台了《慈溪市烟花爆竹零售户违规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自9月1日起试行以来,已有慈溪市周巷加良烟花爆竹店等4家单位被责令暂时停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共8人重新参加安全资格证书培训及考试;二是开展“四规范、一配备”工作(即统一店面标识;统一证照、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及警示标识;统一消防器材设置;统一台账及烟花爆竹产品流向登记;专店经营单位配备一台电脑),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行为。

  (四)强化执法,从严治理。

  今年,专项整治重点在于零售户的经营规范,严打非法经营、储存及A级产品的销售。今年专项整治工作已经拉开,前期整治工作已经初现成效,据统计,自今年以来,市、镇两级在市公安、安监、工商、城管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共查处烟花爆竹非法经营、储存案件12起,查没非法烟花爆竹7257件(箱),发放举报奖励7万2千余元,其中1月份坎墩街道1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件被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该起案件中共查扣烟花爆竹2885件,案值11万7千余元,另有多人被治安拘留。下阶段,我们将继续抽调有关部门力量,从元旦开始到明年元宵节前后,开展集中办公、联合执法工作。

  二、当前我市烟花爆竹经营市场存在的问题

  一是有些职能部门、镇(街道)对整治工作重视不够,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强,未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整治工作进展不平衡,形势依然严峻;二是非法活动跨区域问题亟待解决。一些烟花爆竹经营店面与仓库分地、多头设立,非法活动在余姚、慈溪、或者上虞等周边地区串来串去,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联同作战、协查机制未真正落实到位;三是周巷片区“打非”形势依然严峻。经连年整治,虽然面上的问题已明显改观,但由于巨大的利益诱惑,地下走私、非法经销的渠道未彻底杜绝,非法经营者采取更为隐蔽、更为复杂多变的经销手段,与政府、执法部门周旋。慈溪周巷仍被省安监局列为全省烟花爆竹治理重点地区之一。

  三、下步工作措施及建议

  今年5月13日及12月1日,省安全监管局先后召开了全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会议及全省壶镇片区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协调会,会上,余杭、慈溪、缙云、临海、天台等地被点名为全省烟花爆竹治理重点地区。经过几年整治,我市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秩序虽有明显好转,但由于部分地区,特别是周

  巷的烟花爆竹经营市场庞大,整治任务繁重,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仍要全力以赴,继续加大整治力度,力争在三年内摘掉全省重点地区的“帽子”。

  下阶段,针对烟花爆竹销售旺季的非法行为特点,市安全监管局将围绕自身职责,做好四方面工作:一是做好元旦、春节重点时段的宣传工作。继续利用电视电台、报纸等主要新闻媒体,设置横幅标语、宣传窗、广告牌、道路电子屏幕、宣传车广播流动宣传等多种宣传工具和渠道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整治工作良好氛围;二是积极做好经营网点的调整工作。按照省里的要求,同时借鉴外地学习经验,在重点片区现有经营网点的基础上,做适当调整,力求避免和消除“一条街、一片红”连片经营的布局;三是严格规范经营行为。通过“四规范、一配备”和计分管理办法两项工作措施,督促经营单位遵守烟花爆竹相关法律法规,健全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设施建设,做到依法规范经营;四是加强执法监察力度。坚决打击取缔无证经营、非法储存和经销非法烟花爆竹、A级产品的违法违规行为。根据日常监管掌握的`情况,对涉嫌非法的线索开展排摸,重点排摸有无证经营、非法储存倾向的商店及其人员,同时广泛发动群众举报。一旦发现有非法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同时,为加大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力度,发挥市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合力,各地、各有关部门

  应各司其职,切实落实整治工作的任务要求,确保整治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上下联动,形成整治工作合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整治工作,特别是重点地区,要认真制订工作方案、落实组织领导、建立专门队伍、保障工作经费,把开展好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作为当前各地政府(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工作的重中之重。同时,在市级层面,将抽调市安监、公安、工商、质监、城管等部门的相关人员,组成烟花爆竹联合执法组,进行集中办公,联合执法。

  (二)落实经费,推动整治工作开展。市、镇两级财政要加大对整治工作的支持力度,设立专项资金,确保整治工作所需经费落实到位。

  (三)从严执法,提高整治工作威慑力。在市、镇两级共同努力,市公安、安监、工商、质监、城管等部门协作配合下,我市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显著。但仍存在不少重复违法、多次违法的案件。为此,我们要借助公安部门的力量,加大刑事追究与处罚工作,提高烟花爆竹案件的违法成本,遏制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重复发生。同时,进一步强化烟花爆竹道路运输管理工作,多措并举、多管齐下抓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

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总结7

  为认真做好20xx年度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生产工作,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着力治理消除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不断强化烟花爆竹经营、运输、燃放及产品质量等环节的安全监管,按照省应急厅《转发应急管理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皖应急〔20xx〕8号)要求,现就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成效

  目前,全市烟花爆竹批发企业5家、零售经营点370家;春节期间,未发生因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市区和三县禁放区基本实现“零燃放”工作目标,违规燃放得到有效遏制,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稳。

  二、开展的工作

  (一)高度重视,积极部署。

  一是转发《省应急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做好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蚌安办[20xx]91号)并提出具体要求,结合安全生产“一月一主题”活动制定《蚌埠市20xx年烟花爆竹旺季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蚌安办[20xx]97号),要求各县、区和市直相关部门严格落实烟花爆竹经营、运输、燃放及产品质量等环节的安全监管责任,根据属地管理和职责分工分别制定本辖区、本部门的工作方案及主要措施,针对烟花爆竹旺季特点开展安全专项整治。二是牵头组织召开了由公安、交通、工商质监和各县、区安监局分管领导参加的全市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在总结20xx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和禁放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对20xx年特别是春节期间的安全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强调,要求各县、区和市直相关部门突出重点环节,强化联合执法,严厉打非治违,依法依规处罚,形成威慑效应,严防事故发生;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尤其是涉及零售点“两关闭”的,坚决予以关闭取缔。

  (二)落实禁放,合理布点。

  各县、区政府按照禁限放管理规定,县级以上建成区内不再布设零售网点,安监部门按照“布局合理、总量控制”的原则,适时逐步调整、缩减零售网点布设。截止目前,全市零售网点数量370家,春节期间临时摊点均注消退出。

  (三)严格准入,层层把关。

  各县、区安监局推行零售布点所在村、乡镇提前介入零售许可的安全条件事前审查,层层把关。初筛通过的零售点,由辖区安监部门根据布点规划合理确定最终数量,并对零售点主要负责人组织开展集中培训考核,最后再次确认预核准零售点的安全条件是否真正符合要求,确保烟花爆竹零售市场规范安全。同时我市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正逐步推行政务服务网审批。

  (四)集中整治,督查督办。

  根据专项行动部署,市安监局联合公安等部门对全市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市场开展抽查督查,此次共抽查批发企业5家、零售点96家,涉及怀远县、固镇县、五河县、淮上区、龙子湖区、高新区、经开区,发现各类安全隐患200余条,没收零售店违规销售的超标烟花3件,对违规供应超标烟花的1家批发企业给予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各县、区共查处各类烟花爆竹违法、违规经营案件18起、处罚4.56万元,行政拘留1人。目前,烟花爆竹零售无证经营现象在各县、区政府和职能部门形成的打非治违高压态势下得到了有效遏制,市场秩序逐步规范,市场环境不断净化,营造了良好的.安全氛围。

  三、存在问题

  (一)批发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是安全管理不规范。除五河县巨虹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外,其他4家批发企业均未使用流向标签,零售市场无法辨别产品来源;怀远县供销社烟花爆竹专营中心、固镇县双赢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烟感报警器失效或未开启,以及烟花爆竹堆垛不规范;五河县巨虹烟花爆竹有限公司部分仓库温湿度计缺失。二是员工整体素质不高。五河县巨虹烟花爆竹有限公司《人员(车辆)进出入登记本》记录不全或不规范,值守人员不会使用视频监控报警设备且监控室电线凌乱未穿管保护;蚌埠市珠虹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日常巡查、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流于形式。

  (二)零售经营安全监管现状不容乐观。通过本次督查发现,我市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监管形势较为严峻,烟花爆竹市场整体秩序不够规范。一是暗访各县、区乡镇街道,部分地区不同程度存在无证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春节临近之时,抽查怀远县燕集、龙亢等地时发现市面上大多为无证经营,反映出怀远县无证经营现象较为普遍、市场秩序较为混乱,地方乡镇政府监管严重不力。二是个别地区存在违规供应、非法销售烟花爆竹B类超标产品的违法行为。高新区秦集镇仁和集街百兴超市非法销售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当由专业人员燃放的B类烟花爆竹。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认真整改督查发现的问题。各县、区要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批发企业、零售店认真落实整改责任,主要是抓住根源管理,严禁批发企业向无证经营点供货,下一步一经发现,必须重罚,情节严重者,必须停产整顿,举一反三,集中解决普遍存在的问题。

  (二)进一步规范批发零售经营秩序。各县、区安监局要切实增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责任感和紧迫感,继续深化零售经营安全专项治理,严格实施许可准入,落实零售店(点)基本安全条件,不得以任何理由降低许可安全条件。要强化“大暗访、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力度,对发现的各类隐患问题要紧盯不放,确保整改到位。涉及处罚的,要依法依规从重处罚,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尤其是涉及零售点“两关闭”的,要坚决予以关闭取缔。

  (三)建立健全部门协调和联合执法机制。各县、区要建立健全在政府统一领导下、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充分利用乡镇政府的力量,以发文、会议、媒体宣传等形式,督促其做好平时的监管和查处工作,只有这样,联合执法才能真正形成合力,严防烟花爆竹各类事故发生,确保我市烟花爆竹安全形势持续好转。

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总结8

  为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精神,进一步加强市容环境管理,改善城区空气质量、大气污染和噪声污染,根据《大竹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街道深入开展烟花爆竹禁止燃放专项整治宣传,取得了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宣传劝导,营造强大声势。

  组织工作人员向沿街店铺、餐饮场所散发宣传单,逐户上门进行宣传教育。并通过街道、社区及相关部门等渠道向市民分发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单,利用临街店面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禁燃标语,在农贸市场、专栏板块、小区门口张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公告》,督促城区餐饮店签订禁燃承诺书,并运广播、微信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相关政策和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让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加强执法管理,严控燃放行为。

  针对春节期间市民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峰期,街道、社区合理安排队员执勤,充实执法力量,采取正常班与错时班,重点部位守点监管与全方位巡查纠章结合,文明执法与依法行政相结合,严管重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加大春节期间巡查管控,及时劝导阻止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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