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时间:2023-12-30 10:55:41 工作总结 我要投稿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总结是对某一特定时间段内的学习和工作生活等表现情况加以回顾和分析的一种书面材料,它可使零星的、肤浅的、表面的感性认知上升到全面的、系统的、本质的理性认识上来,不妨让我们认真地完成总结吧。总结怎么写才是正确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律援助工作总结,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篇1

  一、基本情况

  20xx年6月初,市司法局提出律师服务进社区试点计划,要求包河区滨湖和园、康园、明珠三社区为“社区律师”试点工作提供平台,因此,包河区司法局积极配合,多方协调,积极为“社区律师”试点工作的开展做好准备。20xx年7月20日,区局按市局要求与街道、社区、律师事务所共同签署《“社区律师”合作备忘录》,“律师进社区”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二、实施方式

  一是律师坐堂咨询,驻区律师每周至少安排两个半天时间准时出现在社区的律师工作室,接受社区工作者及居民的法律咨询。随着该项活动的深入开展,越来越多的居民会在约定的时间前来进行法律咨询、寻求法律帮助。

  二是律师预约登门服务。针对律师在社区值班时间有限的实际,在律师不在社区时,居民可以自行与律师联系约定时间,律师上门提供法律服务;律师不在值班时间,社区也可以就辖区内发生的矛盾纠纷与律师另行约定服务时间。通过预约登门服务,使社区律师在服务上不再局限于一时一地,有效延长了律师服务的时间和空间,真正做到便民亲民。

  三是律师以案说法,开展法制讲座活动。先后组织驻区律师在烟墩街道滨湖和园社区、义城街道滨湖康园社区举办了社区普法讲坛,驻区律师结合实际案例,为近百位居民讲解了物权法等法律知识,并教授居民如何如何避免矛盾纠纷的发生,发生纠纷后的处理方式方法,以及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社区居民的一致好评。截至目前,驻区律师已解答社区居民各类法律咨询百余人次,举办法制讲座多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件。

  三、典型案例

  20xx年5月18日下午3:30左右,滨湖和园小区5幢楼居民陆某被楼上抛下的'拖把砸致肋骨骨折,住院费、医疗费等花费320xx多元,无法确定拖把系何户所抛。包河区局法律援助中心立即对陆某进行法律援助,并且指派滨湖和园“律师进社区”驻点的安徽美林律师事务所为其进行维权。社区律师同社区工作人员一同走访住户、召开协调会等,陆某将楼上23户诉至包河区法院。因该案涉及被告众多,为了通过该案的审理教育引导小区居民弘扬文明新风,杜绝高层业主随意抛物的陋习,构建平安和谐社区,经市司法局指导,区司法局、和园社居委等共同申请,区法院决定启动“巡回法庭”,于20xx年2月20日在事发地的滨湖和园小区广场公开开庭审理此案。20xx年2月20日上午9:00,该案顺利开庭,择日宣判。该案是合肥推广“社区律师“以来,首个民事侵权案件。

  四、继续推广

  安徽百大律师事务所、安徽华慧律师事务所积极加入到合肥市司法局、包河区司法局推广的“律师进社区”活动中来,通过自由结对子方式分别入驻滨湖世纪金源社区、滨湖家园社区,为更多的社区居民提供法律服务。

  五、法律援助

  20xx年,全市开展法律援助服务能力提升年活动,包河区司法局按照市局统一部署,以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为主线,以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能力为着力点,积极采取措施,扎实努力工作,全面提高了法律援助工作的整体水平。

  一是深入动员。及时召开全区动员会议,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确保活动顺利有序开展。

  二是广泛宣传。结合工作重点或主题节日,开展义务法律咨询活动,同时投入2万元,印制2万余份“包河法律援助工作服务指南”和“连心卡”宣传册,发放至维权单位及社区居民,提高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

  三是扩大援助范围。将所有申请工伤、经济补偿金等劳动仲裁案件,只要持有失业证、下岗证、再就业优惠证和残疾证、低保证等证件及本异地农民进城务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无力负担律师费用的困难群众,纳入法律援助范围。

  四是建立困难群体基本信息库。与区残联、工会、低保中心、劳动保障局等单位联动,搜集辖区内特困户、五保户、残疾人、老年人等应援对象的基本信息,分门别类建立困难群众基本信息动态资料库,库内潜在受援人员申请法律援助时将无需提供经济困难证明,只要申请的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即可当即受理,简化了申请、审批程序。

  五是建立联络员制度。在区法律援助中心、9个街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基础上,依托街道司法所在全区近143个村居建立起了法律援助联系点,每个联系点确立一名法律援助联络员,联络员负责村(居)的法律援助宣传、掌握辖区法律援助需求、引导和帮助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并培养1065名“法律援助明白人”。形成了由区中心、街镇4工作站、村居联络点组成的法律援助三级网络体系。

  六是实施“点援制”。区法援中心建立律师信息库,将全区53名执业律师和9个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姓名、执业证号、联系方式、专业擅长等信息在法律援助中心服务大厅公示,由受援人在名单中选择承办人。

  七是将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相结合。在办理法援案件时,充分发挥司法行政人民调解职能的优势,根据个案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方法,对案情简单的尽量通过非诉讼的方式调解处理,降低受援人的纠纷处理成本。20xx年我区承办法律援助案件343件,比去年同期大幅攀升,目前已办结归档256件。区司法局通过听庭、回访、约谈等方式对案件进行跟踪监督,受援人满意度颇高,并且没有一起投诉。

  20xx年在全市开展“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年”活动中,包河区法律援助中心将以“拓面、增量、保质、争优”为原则和目标继续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篇2

  20xx年,我援助中心在市司法局的关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把法律援助作为党委、政府关心弱势群体、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民心工程、阳光工程、实事工程,创新思路谋发展,主动作为求实效,为经济社会加快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今年,我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01件(其中刑事法律援助案件172件,民事法律援助案件429件),服务群众4879人次,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210万余元。现将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落实“一个”保障,打牢工作基础

  我们把积极争取法律援助经费作为保证经济困难群众获得法律援助的必要条件,作为推动法律援助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加强向上汇报,大力争取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支持,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今年,我市法律援助各项工作经费较往年均有所增加,有力保障了推动法律援助事业的长足发展。一是增加了法律援助财政预算。预算标准由去年的人均0.2元调整为人均0.3元,预算总额由29.6万元增加为44.4万元。二是加大了规范化援助工作站建设投入。利用为民办实事项目投入30万元,建设5个规范化法律援助工作站;利用民生工程项目投入6万元,建设3个规范化法律援助工作站。三是落实了“12348”法律援助热线维护费。将“12348”法律援助热线的人员经费、办公经费、设备维护费等费用按每年6万元标准纳入财政预算。同时,我们大力规范和加强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和监督,确保经费专款专用。

  二、加强“两个”建设,筑牢载体平台

  一是大力加强一小时法律援助圈建设。援助中心依托各乡镇、市信访局、市总工会、市妇联、省女子监狱等单位,以及公证处、各基层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86个,确保困难群众在1小时内能找到一家法律援助机构。各工作站制作统一的公示栏、内部制度,印发法律援助知识宣传单。各工作站(点)积极开展援助知识宣传,耐心细致提供法律咨询,对申请法律援助的案件进行初审,切实满足了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的需求。

  二是大力加强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制定民生工程实施意见,将民生工程任务分解下达至各法律援助工作站,每季度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情况督导检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建成规范化工作站8个,为各工作站制作法律援助工作站标志,公示指南,配备电脑、电话、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用品,加强信息管理系统的录入,安排专人对法律援助案件进行录入,保证受理一件案件,录入一件案件;办结一件案件,录完一件案件。目前,我市录入法律援助服务4879人次,全面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全年目标任务。

  三、开展“三项”活动,推动工作落实

  一是扎实开展“优质窗口创建”活动。在法律援助受理大厅设立“党员先锋示范岗”,将法律援助职责、范围、标准、流程和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目标任务执行情况上墙公示,公开法律援助便民利民措施。加强“12348”法律援助热线管理,安排律师24小时解答咨询。今年共接待咨询355人次,其中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申请法律援助的28人次,按政策法规解释分流至其他单位的15人次。

  二是扎实开展法律援助“规范与质量”建设年活动。按照司法部《办理援助案件程序规定》及省厅实施的十项规章制度的要求,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开展“法律援助规范与质量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完善法律援助工作体制,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落实“一站式”法律援助服务,不断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认真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检查,每季度对已办结案件进行自查,对资料不齐全的'卷宗坚决要求予以补齐。今年9月,组织开展了法律援助案卷集中评查活动,从办案程序、卷宗装订等方面进行评查打分,评查出优秀案件39件。

  三是扎实开展《法律援助条例》十周年宣传活动。制作法律援助公益广告,在市一江两岸电子显示屏24小时滚动播放;拍摄《开展法律援助,促进公平正义》电视专题片,在电视台《法治》栏目循环播出;利用新浪微博,每日宣传法律援助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发布市法律援助动态信息和重要活动,开展网上互动交流。组织86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开展声势较大的宣传活动,出动宣传车13台次,发放宣传单1万余份,解答法律咨询200余人次,开展法制讲座59场次。广大群众对法律援助有了更加深入的认识和了解,越来越多的困难群众主动走进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法律帮助。

  四、打造“四个”亮点,凸显工作特色

  一是成立了“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服务团”。在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中选择23名优秀人员组建“市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服务团”,有效整合法律援助资源,全面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引导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对重大疑难或群体性案件进行研讨,形成法律援助方案。“服务团”成立以来,成功对李素蓉信访案和全省有影响力的邪教案进行了研究和讨论,并做出了最具指导性和操作性的工作方案,切实保障了社会稳定。

  二是制定了《市法律援助经费使用暂行办法》。《办法》对法律援助开支项目、补贴范围和标准进行了明确,将法律援助平均标准提高了200元,刑事、民事、行政、劳动仲裁案件每件补助均达800元以上,极大地调动了法律援助人员的积极性。

  三是完善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及时将我局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向市委政法委进行汇报,今年6月,政法委组织公、检、法、司召开了政法工作联席会议,并下发了《会议纪要》,细化了各单位的职责,完善了通知辩护案件办理工作协作机制,规范了工作流程和办理时限,确保法律援助案件工作顺利开展。

  四是成功办理了一系列法律援助典型案件。成功办结重庆农民工蒲德勇等14人、市金鑫制革厂工人张传芳等22人的农民工讨薪案,协调企业兑付农民工务工报酬共计70多万元。成功办结云龙镇鱼荐村3组身患癌症的曹天金老人与子女赡养纠纷的“援调”对接案,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子女主动承担起赡养老人的义务。这一系列具有普遍意义的法律援助案件的成功办理,在群众中产生了强烈反响,法律援助更加深入人心。

  今年,我市法律援助工作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工作中还存在中心指导法律援助站(点)较少,法律援助业务培训不够全面,法律援助典型案例发掘不足等一些有待改进的地方。我们将坚决按照市司法局的各项工作部署,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进一步创新举措、扎实工作,努力推动法律援助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建设天府新区、冲刺全省十强”和“五年总量翻番、再造一个”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篇3

  今年来,在镇党委政府的直接关心支持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我镇认真探索法律援助工作新模式,优化法律援助运行机制,极改进服务方式,最大限度地满足弱势群体对法律援助和法律咨询服务的需求。为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

  一、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维权职能作用,推进构建“和谐社会”。

  今年来,我们坚持以执政为民、服务百姓为出发点,抓好规范化管理,提高法律援助服务水平。全面开展各项法律援助业务,使更多的社会弱势群体享有平等的法律权利,为群众提供全面更好的法律服务,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一是加强业务能力,提高办事效率。积极参加上级和局组织学习的各项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工作人员的政治理论和业务水平有了明显进步。同时,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二是加强对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审查。对提出法律援助的申请人,工作人员认真接待、耐心听取当事人陈述,不推诿、不唐塞,只要符合援助条件,绝不漏受理一件;对不符合受援条件的申请人,妥善做好法律解释和思想稳定工作,并告知其解决渠道,让申请人满意。据统计:法律援助工作共接待来电来访咨询56件。

  二、探索和创新法律援助新形式、新途径。

  打造一个具有特色的法律援助工作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法律权利是法律援助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对如何提高法律援助案件的办案质量一直以来是法律援助部门的困惑。今年以来,我镇在上级领导的指导下,认真探索,积极尝试一种全新的`提高和监督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的新形式、新路子。一是按照上级部门出台的有关规定。在深入调查论证的基础上,依据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二是认真抓好有关规定的实践运行。今年以来我们重点突出抓较为典型的民事案件。

  三、切实加强法律援助宣传力度

  上半年庆丰镇开展了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法律援助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采用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单,设立咨询台等形式让社会了解法律援助,支持法律援助,促进了条例的贯彻实施。让社会知晓法律援助制度对保障弱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发挥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和意义,宣传法律援助是国家为保障实现“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基本权利。

  存在不足。

  法律援助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法律援助基础设施不健全不完善,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宣传网络没有全部覆盖到各村,有些村干部、党员、骨干、群众代表等法律意识不强工作中还存在这样或哪样的不足。为此,法律援助工作站在下年度要着重抓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抓好法律援助工作站人员的政治和业务学习,提高办事水平和效率。二是继续做好日常来电来访的法律咨询工作,抓好法律援助案件的来访、受理、指派和监督。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篇4

  一、工作概况

  20xx年我县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目标任务为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00件,截止到目前,全县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11件,完成全年任务的68.5%,其中刑事151件,民事257件,劳动仲3件。

  二、工作举措

  一是积极筹备,全面启动。4月18日联合县财政局印发《枞阳县20xx年度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实事实施方案》。后召开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推进会议,做到层层分解任务、人人压实责任,确保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严格按照时序进度完成法律援助任务。

  二是重视宣传,扩大影响。枞阳县司法局编印20xx年民生工程政策宣传手册(含法律援助法、一封信及各类维权手册等)共计一万份。今年以来,枞阳县法律援助中心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如“法援惠民生、助力乡村振兴”、“法律援助进乡村”、“法律援助进企业”、“法律援助进工地”、“法律援助进校园”等活动。5月13日,枞阳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组织法律援助志愿者在义津镇牛集村街道开展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宣传活动,并邀请枞阳大鼓书传承人吴福东现场演说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惠民政策。活动形式多样,包括街头设点宣传、现场解答群众咨询、进企业宣传、大鼓书宣传等。活动现场共发放《枞阳县人民政府全县人民的一封公开信》、《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摘录》以及其他各类维权宣传材料共计500余份,宣传品2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咨询20余人次。5月20日,县司法局法律援助志愿者在枞阳县城区开展法律援助进工地活动,现在向农民工宣传法律援助法及务工人员维权须知并发放维权手册。5月24日,枞阳县司法局法律援助志愿者者进入县城金誉金属工厂宣讲法律援助政策,进车间、到厂房,向生产一线职工宣讲法律知识,列举法治案例,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引导职工学法、懂法、用法。

  三是开展培训,提升业务。为保障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提升民生工程实施效果,我县积极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援助服务工作者、基层工作站工作人员参加法律援助业务培训,今年来,共组织一次法律援助业务培训,参加人数共计35人次。

  四是分类管理,提升服务。分析研究农民工、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老年人、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法律援助需求,根据重点群体的不同特点,提供具有针对性的服务措施,提升服务专业化水平。对于涉及农民工讨薪、工伤、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维权等案件,开通绿色通道,实行一站式服务,全力维护特殊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联合工青妇老残、人社、信访等部门以及媒体,共同开展专项法律援助活动,提高特定群体法律援助的质量和社会效果。今年来,共办理农民工维权案件147起,案件类别主要有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雇员受害责任纠纷等。

  五是加强沟通,积极开展刑事法律援助全覆盖工作。根据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安徽省司法厅印发《关于全面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今年县中心积极与县法院加强沟通、协作,从源头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获得辩护权,促进司法公正,充分发挥律师在刑事案件审判中的辩护作用。截止到目前,县中心共办理刑事法援案件151件,基本达到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

  六是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根据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安徽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国家安全厅、省司法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本年度,经县局研究决定,分别在县看守所、县法院设立了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室,并配备了必要的办公设施,设立了指引标识,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近亲属获得法律帮助提供便利。每周二、周三分别安排一名社会律师在县看守所、县法院轮流值班,确保满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法律帮助需求。县检察院的值班律师工作实行电话值班制度,县司法局每月向县检察院提供值班律师的值班表,方便县检察院的值班律师工作。县局对值班律师在工作中律师职责、服务内容、执业纪律、以及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行为如何处理等方面都作出了具体规定,提高值班律师服务质量。上半年以来,值班律师共解答法律咨询125件,转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法律援助申请15件,办理法律帮助案件120件,社会成效显著。

  七是积极报送工作、案例信息。今年以来,向民生办报送工作信息16篇,基层话民生9篇,向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报送工作信息23篇,案例库案例6篇。中安在线采用工作信息及案例信息共4篇,人民网安徽频道采用工作信息1篇,安徽新闻网采用工作信息2篇,省厅内网采用信息2篇,市司法局外网采用工作信息7篇,市民生工程网采用基层话民生2篇,枞阳民生工程采用信息及基层话民生共计8篇。

  八是加强案件质量监督及档案管理。1、建立健全案件回访、旁听庭审等工作制度,进一步扩大回访覆盖面,力求做到对已结案归档案件进行100%电话回访和10%的上门入户回访。今年以来,枞阳法援中心及各法律援助工作站均能做到100%电话回访,上门回访共15户次;及时跟踪法援案件质量监督。2、成立法律援助案件评查组,定期到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在评查中存在问题的单位,及时跟踪指导,实现质量监督常态化。3、档案管理和系统信息管理情况。严格安照《安徽省法律援助业务档案立卷归档办法》规定,法律援助案件做到统一受理、统一指派、统一归档,坚持法援助案卷一案一卷、一卷一号,截止到目前,已结案件315件,结案率达52.50%;归档案件320件,归档率为101.59%。

  九是严格经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格执行各项制度。枞阳县法律援助法律援助办案补贴发放和其他经费支出都严格执行《安徽省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根据新修订的《铜陵市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及时修订我县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办法。20xx年度枞阳县法律援助经费计划投入60万元。各级财政已投入资金60万元,完成率为100.00%;经费支出总额为43.96万元,占已投入经费总额的`73.27%。

  十是积极组织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的评查工作。成立法律援助案件评查组,定期到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在评查中存在问题的单位,及时跟踪指导,实现质量监督常态化。并对评查结果以县局文件形式通报至各被查单位,努力让法援案件质量达到规范化标准。

  十一是实现法援案件全案全流程实时录入。按照法援案件全案全员全流程及实时应用的要求,做好法律援助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法援案件受理、指派、接收、结案、归档等工作及时在系统内同步完成。受理案件和结案时附件上传完整,截止到目前,共受理、指派案件411件,系统结案315件,归档320件,各项指标均达到省、市考核标准。

  三、工作亮点及成效

  (一)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今年上半年,我中心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如“法援惠民生、助力乡村振兴”、“法律援助进乡村”、“法律援助进企业”、“法律援助进工地”、“法律援助进校园”等活动。5月13日,枞阳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组织法律援助志愿者在义津镇牛集村街道开展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宣传活动,并邀请枞阳大鼓书传承人吴福东现场演说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惠民政策。5月20日,县司法局法律援助志愿者在枞阳县城区开展法律援助进工地活动,现在向农民工宣传法律援助法及务工人员维权须知并发放维权手册。5月24日,枞阳县司法局法律援助志愿者者进入县城金誉金属工厂宣讲法律援助政策,进车间、到厂房,向生产一线职工宣讲法律知识,列举法治案例,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引导职工学法、懂法、用法。

  (二)积极做好认罪认罚从宽工作。充分发挥驻法院、检察院、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作用,进一步完善多部门之间多元化信息沟通,畅通联系协作渠道,为认罪认罚案件办理提供机制保障。派驻值班律师坚守岗位,采取固定值班和预约服务相结合的模式,为认罪认罚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解答、程序选择建议、见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法律帮助,为维护认罪认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今年以来,县司法局共指派值班律师参与办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120件,提供法律咨询200余人次,最大限度的维护了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提升了刑事诉讼的质量和效率,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

  (三)落实上门惠民服务。对老、弱、残疾及行动不便的人群采取上门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今年来,全县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上门提供法律援助服务19次。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篇5

  20xx年,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援助中心的重视、关心和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援助条例》,做到六个强化,切实加强领导,健全网络,完善制度,尽心竭力让困难群众平等享用法律服务资源,帮助社会弱势群体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服务我市发展大局的工作中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现将20xx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统筹发展观念,建立覆盖城乡的法律援助体系

  建立和完善基层法律队伍和网络建设。积极发挥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的社会作用,近年来,我市相继在市工会、妇联、残联、社区挂牌成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并借助司法所标准化建设将法律援助网络向基层延伸,依托全市24个司法所建立了镇乡法律援助工作站,在村(社区)建立了法律援助联络点,确定了联络员。到今年年底全市已建立工作站24个,46个联络点,律师事务所2个,基层法律服务所1个。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已基本形成以市法律援助中心为枢纽为主导,法律服务队伍为主体,社会自愿者为补充的工作网络和格局,形成了法律援助机构与有关部门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为法律援助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了可靠的组织保障。

  二、强化为民理念,大力度办理法律援助案件

  我们还采取法律援助值班电话与随身携带的小灵通手机并网的方法,不分节假日,为群众提供24小时的法律咨询和援助服务,通话率达到100%。接待群众来访1850人次,解决纠纷20多起,发放收集了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跟踪卡、跟踪卡收集完整,满意率达100%。

  三、强化创新意识,建立农民工维权新机制

  为了保障农民工获得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中心采取措施开辟了“绿色通道”,简化程序,优先接待和办理群体性案件,放宽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范围,保证了在24小时内受理,无条件法律援助。成立了由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工会维权部门、劳动监察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农民工法律援助应急服务队,明确了农民工应急服务队工作职责。依托“惠民行动”开展了“农民工维权”活动,为参加“惠民活动”的上千名农民工发放了宣传资料,宣传了法律知识。引导农民工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利益冲突,积极为农民工解决工资拖欠、工伤赔偿补助、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纠纷,最大可能地保证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民工得到援助。例如:今年x月下旬邛崃市检察院和法律援助中心互相配合共同为刘汉玉等14个农民工维权讨回拖欠工资后,为了更有效地推动农民工维权工作的开展,4月x日,邛崃检察院、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会同农民工代表在检察院联合召开了支持农民工维权工作座谈会,交流总结支持农民工维权工作经验。

  邛崃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王志鹏就检察机关性质、职能以及农民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等内容作了发言。司法局局长罗家铭就法律援助的`内容、方式、范围、申请和审查、实施、法律责任等作了具体解释说明,并向农民工赠送了成都市“五五”普法读物《农民工法律知识教育读本》。农民工代表结合自身经历畅谈了打工的情况和感受。对检察机关和法律援助中心邀请他们参加座谈会,进一步理解了合法维权的方式和渠道表示了感谢。随后,工作人员当场向刘汉玉等农民工发还了日前检察机关和法律援助中心依法为他们追讨回的拖欠工资。农民工代表纷纷表示,检察机关和市法律援助中心相关部门对他们的关心和帮助,使他们更加坚定了勤劳打工致富的信心和决心。

  最后,邛崃市检察院与法律援助中心就今后双方充分发挥各自职责和优势,相互协调配合,保持经常性的联系和信息互通,及时发现和承办督办农民工维权案,有效地引导农民工通过正常的法律途径和程序化解矛盾和冲突。

  四、强化制度建设,提高办案质量

  法律援助的质量,是法律援助工作的生命线。只有高质量的法律援助,才能充分履行政府责任;只有高质量的法律援助,才能在老百姓心目中树立威性和信任感;只有抓好法律援助工作的质量,法律援助才有生机活力。因此我们通过规范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行为,严格执行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禁止法律援助有偿服务,加强办案监督来提高办案质量。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要求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热情接待来访群众做到“问一声好,让一个座,递一杯水”,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缩短政府和群众之间距离,取得了群众的信赖。通过倾心交流,畅所欲言,了解了人民群众的所思所想,掌握了人民群众的所需所求,及时化解了矛盾,解决了问题。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严格遵守了统一审查,统一指派,统一监督检查的“四统一”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受理,指派办理,结案,归档,上报;办案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做到了全面收集证据,认真拟写代理词或辩护词,依法履行职责,程序完整,材料齐全,服务质量好;案卷归档做到了一案一卷,分类归档,案卷材料齐全;建立了投诉事项登记、调查和处理制度。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胜诉率达100%;建立了受援农民工花名册,专人负责统计工作,按时报送统计表,统计分析报告。

  五、强化法制宣传,广泛为社会提供服务

  注重宣传、努力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咨询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对法律援助的范围、条件和程序进行公示,为弱势群体维权指明方向和途径。同时还加强了横向协调配合,与工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密切配合,在邛崃报刊设立专栏等,同时,我们还利用农民工技能培训向广大农民工宣传法律知识。印制法律援助便民卡和

  法律援助服务便民手册,将法律援助内容、申请程序、需要提供的材料、联系人的姓名、手机号、办公地址和电话等印在卡片上,通过各镇乡政府、村委会、社区、工会、妇联、残联等单位向社会公众发放。扩大了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增强了广大公民的维权意识,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支持,使法律援助这一“民心工程”深入人心。

  六、强化后勤保障,做到廉洁办案

  今年由于我们充分发挥了法律援助的职能作用,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使我市的法律援助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社会稳定、和谐作出了贡献,为政府树立了良好形象,受到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肯定。今年,市财政为法律援助工作增拨了专项经费用于法律援助办案补贴和办公经费。由于我市财力有限,专项经费由市司法局统一建账,严格按规定使用和管理经费,做到专款专用,细致规范各种经费的使用程序。

  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责任重大,使命神圣。在新的一年,邛崃市法律援助中心一定继续深入贯彻《法律援助条例》,进一步规范法律

  援助工作,推进我市法律援助事业向更高的水平发展。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篇6

  一、坚持有为担当,加强中心自身建设

  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依托,整合司法行政优势职能,深化为民服务。利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验收的契机,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自查,完善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硬件建设,加强对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的管理,进一步完善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功能,加快实现融合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均等普惠、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完善实体平台、网络平台和热线平台多端口统一运用,统一平台服务,并对店铺的设立、法律咨询解答、网上办理等进行严格规范。全面整合各类法律服务资源,实现供给主体和供给方式多样化,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个性化需求。

  二、坚持聚焦中心,彰显法律服务优势

  (一)优化营商环境,护航企业发展。引导全县法律服务者统一思想认识,结合“四送一服”“万所联万会”继续做好“法律服务进万企”主题帮扶活动。

  截止9月30日,全县各法律服务机构共走访企业37家,开展政策宣讲30场次,发放政策清单370余册,宣传报道“法律服务进万企”活动20篇。

  (二)推动乡村振兴,护航基层治理。进一步完善村(居)法律顾问相关工作,引导每位村居法律顾问积极参与乡村治理,将法律援助、乡村振兴法治课堂、矛盾纠纷化解、涉农法律咨询等均纳入到法律顾问服务范围,不断优化服务方式,提升乡村治理能力。巧用特殊时间节点,通过开展送法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法治宣传活动,送法到群众身边,面对面宣传,促进基层群众、民营企业和乡村青少年树牢法治意识、风险意识和维权意识。第三季度共赴乡村、学校开展司法行政职能宣传共计20余场次,面对面征求群众意见,收集法律需求,提供法律咨询等100余人次。

  (三)开展律师行业“两拥一做”主题教育。全县5家律师事务所组织全体律师结合律师工作实际,领悟初心使命,坚定理想信念。在自学的同时开展集中学习研讨,通过学习增强全体律师听党话跟党走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主题教育与律师业务紧密结合,教育引导广大律师在双招双引、基层社会治理、乡村振兴等中心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组建律师服务团入驻园区三师助企工作室,成立服务企业发展法律宣讲团,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访企业10余家,开展法治体检16次,提出法律意见建议8条,举办普法讲座2场,走访宣传50余户,为人民群众带去丰富的'法律大餐,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坚持服务民生,提升法律服务质效

  (一)法律援助工作。加强民生工程品牌建设。一是建立机制。8月份出台《“法援惠民生 关爱老年人”法律援助品牌建设实施方案》,进一步充实了法律援助品牌建设的内容。二是开展宣传。县法律援助中心和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立足主责主业,大力开展法律援助系列品牌宣传,使农民工、残疾人、妇女、老年人法律援助政策深入人心;加强宣传培训。9月初组织全县法律援助聘用律师开展法律援助业务培训,共同学习上级业务部门规定的案件质量标准,要求严格按照上级业务部门的质量标准办案、结案及归档。同时,通报上级业务部门案件质量评查结果,要求对上级业务部门提出的问题立行立改。另一方面,为提高军人军属法律援助知晓率,9月14日,到县人武部开展了送法进军营活动;提高结案率。县法律援助中心为每个法律援助聘用律师制定结案任务清单,跟踪监督,使结案率大幅提高,9月底达到89.4%,远超上级业务部门要求。第三季度,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18件。

  (二)公证工作。公证处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努力开拓公证领域,积极为公民和组织参与社会经济、民商事活动提供公证服务,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多次上门为行动不便、偏远地区的当事人办理公证,将法律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第三季度,公证处共接待各类来电来访法律咨询1200余人次,办理各类事项139件。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篇7

  20xx年,我县公共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关心重视和州局公共法律服务科的指导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人为本、服务为民,提升服务质量,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全力推进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任务,取得了明显成效。按照相关安排,现就20xx年公共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工作措施,确保民生实事工作顺利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为加强对公共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的领导,确保目标任务全面完成,经局党组研究,成立了“民生工作”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丁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办公室负责人和法法制办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为完成工作任务,确保民生实事工作落到实处,将工作任务分解到法律顾问团身上,各乡镇司法所为完成具体工作目标,建立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人人有责任的.工作机制。

  (二)加强工作协调落实

  各级司法所借助精准扶贫迎国检、下村检查工作等有利时机,主动向当地乡(镇)党委、政府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在党政领导对法律顾问进村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的重视和支持下,确保了法律顾问进村开展法宣工作落到实处。

  二、完成进度

  20xx年度民生项目法律援助咨询案件目标为:280(人次)。

  1、全县法律顾问进村开展法治宣传60场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0%,法律咨询服务435人次,村规民约合法性审查60份,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0%。

  各乡镇利用各种时机开展法律顾问进村宣讲活动。目前各乡镇已平均完成6次进村法治宣讲活动。

  2、在虫草采挖前后,由局长丁带队,组织相关部门和各乡镇法律顾问,深入全县各乡镇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共计10场次。

  3、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规范化建设情况(包括一村一

  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完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10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设,三个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和全县57个行政村的法律顾问全覆盖。

  4、法律援助工作,截止目前,提供咨询447余人次(人员,其中:案件6件,咨询435件,完成全年目标任务159.64%。

  5、农民工劳动合同普查与体检工作落实情况:通过了解和实地查看获悉,我县依法进行登记注册的企业共368家,其中:建筑业34个,酒店业10个,其他行业324个。20xx年,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1起,涉及人数40人,涉及金额共273万余元,已妥善解决处理完毕。在检查核实过程中,摸底调查农民工317人次,签订劳动合同有317份,现场提供法律咨询并进行解答40余人次。

  6、助力复工复产,扩充法律援助事项。对因疫情导致的劳动报酬支付、劳动关系解除、工伤赔付、房屋租赁等纠纷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对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人员、军人、人民警察、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等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免于审查经济困难状况。对因疫致贫的劳动者、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及因疫返贫群众,与相关部门研究明确免于经济困难审查人员范围,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衔接机制。

  7、持续做好法治扶贫。进一步巩固深化法治扶贫成效,加强与同心·律师服务团分团、律师公证法律服务团分团的对接,集中力量为全县困难群众提供精准高效的法律援助。

  积极参与帮贫扶困。深入摸排全县脱贫不稳定户、贫困边缘户等基本信息和法律援助诉求,主动为低保人员、五保户、重度残疾人、农村特困户等帮扶对象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三、存在问题

  1、人员少、经费不足、整个民生实事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

  2、法律顾问还需进一步进村法治宣传力度和自身业务能力的提高。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篇8

  20xx年上半年,全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准确把握新时代法律援助工作的四川使命、深入分析四川实情、奋力实现四川作为,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抓手做好法援"五年三步走"规划,以管理运行三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为手段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提升法律援助质量,重点做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项目,努力完成刑事法律援助司改目标任务,为公共法律服务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全省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0148件,提供法律咨询、代书服务248828人次。20xx年上半年,四川省在全国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中成绩名列前茅,四川绵竹的《刘某劳务受伤人身损害纠纷案》获得全国十佳优秀案例佳绩,法律援助工作的主要举措有:

  一、对标全国一流,完成法律援助五年三步走发展规划

  法律援助中心在厅党委的领导下,牢固树立一年一变化、三年铸特色、五年创一流的新思想,积极响应厅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调研组号召,提供整理材料、选派人员,配合完成五年三步走发展规划以及目标绩效考评办法。法律援助中心分析了当前工作中的特色亮点,短板不足,在充分调研全国法律援助机构数、法律援助经费投入、受理案件数、咨询接待数,对标全国一流水平,向做得好的广东、浙江、江苏、河南、安徽等省、市学习的基础上,提出在增强法律援助供给能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实现"应援尽援"的基础上,创新优援,实现法律援助服务实在而不空泛、精准而不粗放,保障服务质量和效率高于法律服务市场的平均水平的总体目标。并提出通过12348法律服务热线提档升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优秀案例评选、宣传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十周年活动、提高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水平等等举措,在五年之后,综合实力排名达到全国前七位水平。

  二、强化监督检查,扎实做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项目

  20xx年省委、省政府连续第九年将法律援助纳入四川省十大民生工程中的扶贫解困分项目中。四川省司法厅年初制定了《20xx年四川省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督查落实工作方案》,将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任务作为司法厅对各市州司法局20xx年绩效考核重点工作,层层分解落实到各市(州)司法局,督促提早谋划、精心实施,确保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有序开展。

  各地又将工作任务细化落实到每一个乡(镇)司法所、法律服务所,明确责任单位,定期向各级政府汇报民生工程的实施情况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和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较好地解决了完成目标任务所需的资金、设备、建设等方面的问题。20xx年全年要实现法律援助服务受援人群36万人次。上半年,全省共办结法律援助案件19293件(服务人次38586),办理法律咨询、代书等其他法律援助事项201386件,共计服务受援人群239972人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66.66%。20xx年计划在4个县(市、区)新建规范化法律援助接待受理大厅。截至日前,已建成1个,其余3个受理大厅均已完成选址,工程进度稳步推进,预计11月底建成并投入使用。20xx年计划在全省新建265个规范化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上半年,已建成70个,195个规范化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点位已确定,在建中。为掌握项目实施情况,省中心每月都详细统计民生工程的完成情况,随时掌握项目进展的第一手资料。

  三、肩扛责任担当,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一)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20xx年末我省共建成并投入使用规范化的临街法律援助接待受理大厅155个,占法律援助机构总数的76%。规范化接待受理大厅均设有法律援助申请受理、咨询窗口、人民调解、法制宣传、公证咨询办理窗口,受理大厅都实现了网上(电子政务外网,下同)办公,同时实现了省、市、县、乡镇四级联网。20xx年,全省要依托这批规范化的法律援助接待受理大厅,在此基础上将其全面改造成市、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省法律援助中心草拟了《市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外观及市内标识规范》,计划于20xx年完成69个中心建设,20xx年完成71个中心建设,20xx年完成70个中心建设,三年共改造建成210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二)大力推进"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建设。20xx年上半年,四川省除雅安、眉山,全部完成12348法律服务热线的升级改造。升级后的"12348"法律服务热线,由原先的'工作日8小时服务升级为全天时24小时响应,咨询信息储存、统计,咨询服务范围扩大到司法鉴定和公证业务领域,实现了咨询服务、法制宣传、信息录入、援助引导、舆情收集等功能整合,优化了法律服务资源的配置。省厅建成的"12348"法律服务热线指挥中心,实现对21个市(州)热线的互联,监控管理、数据汇总;实现热线与四川司法行政工作平台的法律援助办案系统互联互通,法律援助咨询数据汇总。20xx年上半年,"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请求转人工总量63094次,接听总量35426次。

  (三)12348四川法网建设。20xx年10月1日起,"12348四川法网"全面投入使用,法网主要面向群众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包括:法律援助、律师服务、公证服务、鉴定服务、司考考试、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狱政公开、行政审批、戒毒所务,共10个板块。法律援助中心负责法网的日常运营和人员管理,20xx年上半年,中心草拟了《关于12348四川法网上线运行的通知》、《12348法网驻场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日常业务监督管理办法》,上半年12348四川法网的182名驻场服务人员共接收并回复中国法网312个咨询,回复四川法网4272个咨询。

  四、落实司改任务,积极完善值班律师制度,开展刑事辩护全覆盖试点

  司法厅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xx年12月18日联合出台了《四川省在人民法院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司法发[20xx]216号)、《四川省开展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办法》(川司法发[20xx]217号),其中《实施意见》明确法院值班律师工作开展范围,提供帮助对象,值班律师工作载体,值班频率,值班补助等。《实施办法》明确试点范围,确定在全省9个地区、33个单位开展工作,明确了另行指派辩护律师条件,明确同时开展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律师代理全覆盖,明确司法行政、人民法院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共同争取财政经费保障。文件下发后,司法厅厅领导主动带队与财政厅进行沟通协调,争取到每年200万省本级经费,用于保障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建设、律师参与调解等工作的补贴发放。省中心利用多媒体工具,与市(州)法律援助机构负责人传达文件精神,做好政策解读,强调时间节点和工作范围,确保文件贯彻落实。省中心积极推进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并注重提高刑事辩护质量,组织全省法律援助律师赴刑事案件辩护全覆盖试点地区--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现场观摩了一场高质量的刑事案件庭审活动,现场学习辩护技能,还邀请了省律师协会刑事辩护委员会副主任、攀枝花市律师协会会长刘栓宁律师讲解刑事辩护技巧,学习刑事诉讼辩护技巧。司法厅与省高院在上半年联合对法院值班律师工作及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进行摸底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在值班律师进行法援宣传提供法律帮助、刑事辩护在部分地区全覆盖试点的两项举措下,试点地区刑事辩护法律援助案件20xx年上半年总数为4040件,其中,因试点工作增加案件数为2841件。同时,法援中心积极与新闻媒体对接,对我省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进行宣传,在《四川日报》做了三期关于刑事案件律师全覆盖试点开展系列报道,大大提高了刑事法律援助在人民群众中的影响力和知晓度。

  五、服务重点人群,做好"岁末年初为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专项活动"

  为切实做好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四川于20xx年12月15日至20xx年3月15日,在全省开展了20xx--20xx年度岁末年初为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专项活动。专项活动中,全省共受理涉及农民工讨薪维权法律援助案件5114件,其中,办结涉及农民工讨薪维权案件1888件,为农民工讨回欠薪、挽回经济损失4474.3万元。此次活动,全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畅通渠道、创新优援,广元旺苍县法援中心组织律师团冒雪深入贫困村,现场受理90户农户28万元的土地流转费用纠纷和172名农民工20万元的讨薪纠纷援助申请;攀枝花对异地农民工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对即将返乡的农民工,申请材料可采用传真、微信、QQ提交,减轻异地农民工往返成本。整合资源、形成合力,积极参与省总工会、省司法厅、省律协共同开展的"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除成都主会场外,广元、遂宁、达州三市也同时开展启动仪式。司法厅和省人民政府驻沈阳办事处共同设立四川省法律援助中心驻沈阳工作站,是我省在东北的第一个法律援助工作站,沈阳工作站成立第二天受理了四川省政府沈阳办事处转办的阜蒙县兴荣商业中心项目施工单位沈阳天北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拖欠川籍200位农民工工资300多万元的讨薪案件,并通过行政协调方式,在年初,分两批为农民工讨回欠薪160万元、151.354万元。

  六、扎实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大培训、大落实",提高服务质量

  20xx年,新一届司法厅党委及志诚厅长对法律援助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扎实开展学习、培训,是提高法律援助管理和服务水平、切实提升服务保障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的素质和能力的需要。4月25日-27日,在攀枝花市举办了全省法律援助机构人员培训班。来自全省21个市州、19个百万人口大县法律援助机构的负责人、业务骨干160余人参加了培训。本次培训学习传达志诚厅长关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相关讲话精神,学习省厅调研组最新调研成果,如何提高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热线三大管理和服务水平,如何推动刑事辩护、民事代理服务水平的提高。

  20xx年,省法律援助中心与四川法制报评选出了20xx年度四川法律援助理论研究优秀论文。在收到的79篇论文中,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十篇,优秀论文十篇。省法援中心召开专题会议,对获奖文章作者进行通报表彰、给予奖励,并安排了10位作者交流写作理念,10位法律援助机构负责人和业务骨干进行论文点评,《四川法制报》对此进行专版报道。此次优秀论文评选活动是"大学习、大讨论"的一项举措,创新学习方式,激励全省法援干部多思考、多研究,促进干部理论素养和业务素质提升。

  在大调研工作部署上,省法援中心今年上半年针对"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建设推进和运行情况、下一步工作计划完成了《四川省"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20xx年一季度运行分析报告》;针对值班律师制度实施、硬件设置、软件配备、实施效果等情况完成了《在法院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的数据分析报告》;针对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案件量、增长变化、律师资源、经费保障、刑附民案件代理等情况完成了《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数据分析报告》。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篇9

  20xx年,在局党组的领导下,法律援助工作围绕适应新常态、谋求新发展,加大开展法律援助的宣传力度,加强便民服务窗口建设,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措施,畅通法律援助申请渠道,提升服务群众工作水平,积极组织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做到应援尽援,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现将20xx年法律援助工作汇报如下:

  一、法律援助业务开展情况

  20xx年,全县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28件,结案274件,其中受理刑事案件34件,办结34件;受理民事案件294件,办结240件。涉及农民工171件,妇女104件,未成年人9件,残疾人9件,老年人21件。20xx年解答来信来电咨询2144人/次,宣传21场次,发放宣传资料7950份,为受援人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约150余万元。

  二、加强法律援助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公众知晓率

  20xx年中心利用布洛陀民俗文化节和各乡镇歌圩节组织开展形式多样、贴近基层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在宣传活动中,先后在全县十个乡镇巡回宣传法律援助知识以及国务院颁布的《法律援助条例》、《广西法律援助条例》、《妇女权益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解答了有关经济纠纷、土地承包、婚姻家庭、劳务纠纷、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等方面的咨询4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7000余份,通过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使全县广大群众更深入地了解法律援助制度,掌握法律援助知识,增强了维权意识,扩大了社会影响,拓展了扶贫、济弱、助残法律援助渠道。

  三、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加强工作管理,使法律援助沿着规范化的轨道运行

  我中心 按照“高起点、规范化、稳步推进”的工作目标,建立健全法律援助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规范法律援助工作运行机制。一是严格按照司法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做好援助案件审查、受理办理工作。二是在办案过程中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六统一”, 即:由法律援助中心统一受理法律援助案件、统一审查援助案件、统一指派法律服务人员办理援助案件、统一录入法律援助案件,统一归档法律援助案件,统一管理法律援助案件。使全县法律援助工作纳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

  四、降低门槛,积极创造条件,扩大受援面

  大力做好农民工等特殊群体法律援助工作。20xx年我中心受理涉及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139件,为民工讨薪90余万元。

  五、存在的问题

  一是业务培训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二是案件质量还有待提高,案件管理还有待加强;三是农民工讨薪案件,尤其是多次上访未能得到妥善解决的农民工讨薪案件,这类案件办理难度大,取证难。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管理、监督和检查,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工作,做好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提高案件质量。

  (二)加强做好法律援助信息统计上报,按要求对法律援助信息系统的运用,对办结的案件及时录入信息系统,确保法律援助信息系统运行率达100%。

  (三)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做好信息上报工作,加强运用报刊、杂志和网络宣传法律援助力度,年内在市级以上报刊、网络、电视、电台等媒体宣传总数不少于2篇(次)。进一步提升公众对法律援助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

  (四)降低门槛,开辟绿色通道,做好农民工等特殊群体法律援助工作,做到“能援则援”、“应援尽援”。

  (五)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加强与公安、民政、建设、劳动保障局、妇联、残联、总工会等有关部门协作、开展妇女维权、职工维权、农民工维权、未成年人维权、老年人维权等法律援助联动,维护妇女、儿童、老年人和农民工等的合法权益。

  (六)认真贯彻执行修改后的.《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开展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加强与公检法机关在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办理中的协作配合,完善刑事辩护案件办理工作协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和各环节办理时限,促进案件办理工作顺利开展。

  (七)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指导和管理,按照年度培训计划对工作站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充分发挥工作站作用。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篇10

  根据盛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的统一部署,本中心紧紧围绕“以打造法律援助立交桥为载体,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效益”的目标要求,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法律援助宣传月暨纪念长乐市法律援助中心成立十周年宣传活动。此次活动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形成了领导重视,依托载体,大造声势,狠抓落实的法律援助宣传浓厚氛围,圆满完成了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的各项工作任务,全市进一步掀起了法律援助的热潮,为建设和谐长乐提供了良好的.法治保障。现将活动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落实

  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伊始,局机关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科学安排、严密组织,确保宣传月各项活动落实。由于今年恰逢中心成立十周年,经局领导同意,我们将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与庆祝中心成立十周年系列活动合并开展,并确定本次宣传宣传月主题为:法律援助亲民惠民 推进海西和谐发展。为了保证整个宣传月活动落到实处,我们以局机关名义下发了《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月暨纪念长乐市法律援助中心成立十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对全县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进行统一安排与部署,分管领导多次过问并带领中心人员下乡督查基层法律援助站活动开展情况,从而确保了法律援助宣传月各项活动的有效开展。

  二、依托载体,强化宣传

  在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期间,本中心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宣传车等大众载体广泛进行宣传,让法律援助真正走进老百姓生活,形成了对法律援助宣传的空前声势。一是在本地报刊《吴航乡情》上宣传报道法律援助工作。在宣传月期间,该报分别于5月7日与5月28日刊登了中心典型案例与中心成立十周年所取得成绩的报道,在当地引起了良好反响。二是在5月7日,协调配合妇联等相关单位在市中心的人民会堂举办 “母亲素质工程”大型宣传咨询活动, “法律援助工程” 做为其中一项重要工程,在活动现场中心受到广大群众的欢迎,当场解答各类法律问题36人次,发放法制宣传材料1000份,引起了良好的社会反响;三是利用电视传媒宣传法律援助。除了在本地电视台播放宣传月活动情况外,福州市电视台《法眼》栏目也分别于5月8日和5月18日以《未婚妈妈的故事》和《婚姻》为题,报道了本中心为贫弱妇女提供法律援助的典型案例;四是利用村(居、街道)拥有的农村法制宣传阵地,组织出版了以《法律援助指南》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援助专题宣传栏,据统计,在活动期间,全市共出版法律援助专题宣传栏242期(次),有效地扩大了法律援助宣传覆盖面;五是在公共场所悬挂宣传标语。在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期间,许多法律援助站都在繁华街道、乡(镇)赶场集中地等公共场所悬挂法律援助宣传标语,在全社会形成法律援助宣传的浓厚氛围;六是以会代训,强化培训。吴航、古槐、湖南等法律援助站通过以会代训形式,对所在辖区法律援助联络员进行业务培训并授牌开展法律援助联络员工作,利用法律援助联络员网络向所在村(居、街道)人民群众宣传法律援助相关知识;七是各法律援助站根据本地具体情况,还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有的利用综治宣传活动,把法律援助宣传与平安建设宣传结合,有的通过组织现场咨询活动,为群众释疑解惑,有的利用传统节日,如端午节等,通过组织活动宣传法律援助。

  三、抓住重点,注重实效

  法律援助宣传活动的目标之一,是进一步提高各级政府与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援助意识。为此,我们本着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原则,将法律援助宣传重点向基层各村(居、街道)倾斜,有效地增强了法律援助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法律援助也进一步深入人心。据不完全统计,宣传月期间,中心及各法律援助站共发放各种法律援助资料6000余份,出动法律宣传车2车(次),悬挂标语35幅,举办各类法律咨询活动12场次,法律咨询人数千余人(次),解答法律疑难问题200多件,宣传覆盖面遍及全市各主要村(居、街道),收到了良好法律援助宣传效果,全市法律援助工作也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篇11

  高塘岭法律援助工作以规范化建设贯穿始终,以法律援助宣传为切入点,以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为目标,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法律援助工作为支撑点,积极发挥法律援助工作职能作用,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于民,为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完成情况

  翁旗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于2006年初, 共有2名工作人员,其中一名是法律援助专职律师,并且能熟练运用计算机。翁牛特旗法律援助中心下设法律援助工作站21个,法律援助工作联系点241个,法律援助联系员1264名,形成旗、乡、村(组)三级法律援助工作组织网络;中心办公设施及装备齐全,有独立的办公室和接待室,并配有电脑、打印机、传真机可供使用的复印机等现代化办公设施,有与业务工作相配套的《法律援助条例》、《民法》、《民事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常用法律和业务书籍及相关资料;法律援助经费管理规范,做到了专款专用,无挤占、挪用现象;法律援助案卷立卷、归档工作,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法律援助档案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以卷为单位,按照年度和一案一卷、一卷一装的原则对已结案案卷及时归档,由专人负责管理;半年、全年法律援助工作报表准确、及时。

  二、采取的方法、措施

  为了使我旗的法律援助工作达到自治区规范化建设标准,翁旗法援中心的主要做法是: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领导

  法律援助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紧密相关,法律援助在实现民主法制、公平正义等方面具有独特的功能和重大的'作用。规范化建设是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效率和质量、增强法律援助服务能力的基础条件。我们充分认识法律援助作为司法行政窗口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认识到了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长期性,立足现状,抓住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破题,以积极有为的工作面貌不断开拓法律援助的新局面。积极、主动地向单位领导所在地党委、政府汇报,使他们认识到法律援助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密切关系,取得他们的支持。为确保我旗法律援助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顺利实施,旗里成立专门的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司法局局长李同志为组长、各位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职能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将定期地对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各项工作进行检查,为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二)健全组织,协调发展

  法律援助是各级政府的一项民心工程,为了搞好这项民心工程,进一步满足基层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翁旗法律援助中心不断拓宽法律援助工作渠道,在乡级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基础上,延伸到嘎查村,在全旗229个嘎查村和12个社区普遍建立了法律援助联系点,共有建档在册嘎查村和社区法律援助联系员1264名。从而在全旗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纵向到底的三级法律援助工作组织网络。为保障网络组织充分发挥作用,在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广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中,翁旗法律援助中心结合实际,制定了工作方案:一是明确了工作站的站长、法律援助人员、联络员的职责;二是明确了监督管理措施,定期由司法局组织人员,深入到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点,了解工作开展及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遵守情况,倾听各乡镇领导及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意见及需求信息,并具体指导工作人员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点的设立,不仅使法律援助的触角延伸到基层,拓宽了法律援助渠道,充分发挥了法律援助工作的职能,保护了广大困难农民、贫弱群体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法律的公平公正与尊严,而且与人民调解“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工作网络有效结合,共同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不可或缺防线,使旗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得到了完善。

  (三)加强宣传,提高法律援助知识公众知晓率

  我们运用多层面,多渠道,纵横交叉的方式方法,切实加大法律援助的对外宣传力度。一是利用会议宣传领导层面。通过年初旗委、政府召开的全旗法律援助工作会议,旗政府分管领导做讲话、旗司法局主要负责人对工作进行具体的安排部署,提高全旗各级领导对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视程度,促进法律援助工作的规范健康开展;二是利用新闻媒体宣传社会群众层面。我们充分发挥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的大众传媒作用,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在《翁牛特旗消息》上发布《翁牛特旗法律援助公告》,在《红山晚报翁牛特旗版》上登载宣传文章;在翁牛特旗电视台上播放专题节目,在各苏木乡镇电视差转台上发布翁牛特旗法律援助公告等形式,进行广泛的宣传。三是利用宣传阵地搞好日常宣传,我们在全旗各苏木乡镇场的主要街道、集市等人员集中的地方,在各主要公路沿线均书写醒目的法律援助宣传标语,建置永固性宣传牌等;四是利用宣传月搞好集中宣传,我们利用3月份综治宣传月,“5.15”律师义务咨询接待日,“5.19”助残纪念日,“8.6”公证宣传日,“9.1”《法律援助条例》实施纪念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各种宣传日进行法律援助知识宣传。通过以上多种形式的宣传,达到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知晓率,营造了浓厚法律援助工作的浓厚氛围。

  (四)建章立制,加强工作管理

  我们借“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的主题实践活动的东风,从抓管理、抓规范入手,我们坚持以制度规范行为,以行为体现作风。在主题实践活动之初,翁旗法律援助中心就重视制度建设,在法律援助规章制度上实现了“四个注重”:一是注重了内部管理。先后建立了学习制度、职业道德规范、案件讨论制度、奖惩制度、办案补贴制度、统计报表制度等,使法律援助人员从依法行政、规范管理到廉洁自律都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二是注重了“窗口”管理。完善了接待登记制度、首问责任制度、文明用语制度、窗口值班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等,并免费发放法律援助指南、便民联络卡活动,使便民利民措施得到进一步落实。三是注重了程序管理。对法律援助的申请与受理、法院指定辩护与受理、法律援助申请的审查与决定、指派与承办、结案与监督等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使法律援助人员实施法律援助程序清楚。四是注重了质量管理。完善了包括庭审旁听制度、意见反馈制度、案件验收制度、立卷归档细则、投诉处理制度等在内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篇12

  20xx年度,市委、市政府将法律援助工作列入22件实事之一,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援助案件需达到1200件以上,对此,市、县(区)司法局和法律援助中心高度重视。

  一、整合社会资源,构建法援网络。

20xx年以来,我市在全省率先构建纵横相交的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到20xx年10月,在纵向上,以市法律援助中心为龙头,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为骨干,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部为支点、村屯(社区)法律援助联络员为辅助的四级工作体系已经形成。目前,我市包括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内共计11个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工作站81个,法律援助联络员756名;在横向上,与市残联、妇联、总工会、老龄委协作组建的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和下岗职工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达到26个,设立军人军属、未成年人、在押在教人员及农民工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29个,横向援助体系基本覆盖了弱势人员集中的主要群体。据此,纵向到达村屯(社区),横向涉及各主要弱势群体,我市法律援助纵横相交工作网络已基本成形。

  1、在纵向上规范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制度建设,基础建设和人员建设、提升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援助能力,确保法律援助深入基层,扶助百姓。

  2、在横向上加大社会法律援助资源的整合力度,提升各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援助能力,保证法律援助对弱势群体的覆盖范围。

  3、在整体上强化法律援助网络的管理机制,形成综合优势。强化各法律援助机构及人员的管理,以目标管理、监督检查、考核奖惩等措施,提高各机构的协作协调能力。同时,进一步发挥各县(市)区法律援助机构的协作机制,并将其延伸至各法律援助工作站。

  二、协调相关机构,营建综合优势。

20xx年我市即成立了由23个机构和部门参与的“牡丹江市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较好地履行了职责,公安、检察、法院、民政、劳动、建设及工、青、妇、老、残等部门或社团积极参与、支持法律援助工作,保证和促进了我市法律援助事业的健康发展。市法律援助中心分别与市妇联、残联、总工会、老龄委及劳动局、建设局建立了经常性的工作协调机制,在援助对象确认、协作程序、信息互通及考核办法等方面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制度和办法,法律援助的综合运作局面得到基本体现。

  三、加大经费投入,提高援助能力。

目前,我市两级法律援助经费主要来源于政府投入,残联、妇联有少量的经费补贴,社会资助因法律援助基金管理体制问题在我市(包括我省)尚未进行。就政府法律援助经费投入而言,市法律援助中心每年的拨款数额处于全省平均值之下,每年八万元的法律援助经费不能满足市法律援助工作的需求,我市援助律师办案补助费因资金问题尚未执行省财政厅和省司法厅的补助标准,在全省处最低标准状态,从一定意义上挫伤了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积极性。同时,经费的严重不足,致使市法律援助中心基础建设薄弱,硬件设施落后,影响了我市法律援助工件的发展步伐。从我市所属县(市)、区的经费投入而言,各地经费投入不足且极不均衡,城区和个别县(市)法律援助经费投入极少,甚至无经费,严重制约了法律援助业务的开展和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

  下一步的工作构想和工作重点:

  一是加大各级政府的年度预算资金投入,保证法律援助工作基本需求。市、县(区)政府应将法律援助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根据法律援助的实际需求确定经费数额并逐年增加,对此,一方面我们将积极争取,以优质、高效的工作和良好的业绩争得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另一方面,积极向人大、政协汇报、求得帮助和支持;

  二是专项法律援助经费的适时给付,确保重点工作的完成。今年,市委、市政府再次将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到二十二件“利民工程”之中,1200件法律援助案件数量需要一定的资金保障、仅市法律援助中心就需要二十六万元的办案经费,而2010年市财政的预算仅为八万元,法律援助经费严重不足。

  三是强化宣传力度,广开法律援助资金的渠道。对此,一方面我们将与残联、妇联等行业部门协调、沟通,争取其机构中的专项资金,补充专项援助所需资金;另一方面,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争得企业界的支持和赞助,同时积极对上争取资金。

  四是挖掘资源潜能,优化人员结构。2007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开展了法律援助志愿者的招募工作,市法律援助中心与牡丹江师范学院、牡丹江大学和博大律师学院协作,依托其人才优势在教师和学生中招募了100名法律援助志愿者,并直接参与法律援助工作,收效显著。各县(市)、区也依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挖掘本地的法律人才资源,吸纳公、检、法离退休人员和当地的法律专业人员充实法律援助队伍,尤其是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有效的提高了基层法律援助的能力和水平,促进了和强化了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

  五是规范法律援助志愿者参与法律援助工作行为。制定“法律援助志愿工作细则”和“法律援助志愿者管理办法”,明确其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渠道、程序,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志愿者在咨询、非诉、调解及代理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我市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后劲。

  六是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志愿者的招募数量,充分挖掘社会法律援助人才资源,主要是公、检、法、司的离、退休人员和法律专业但目前非政法机关人员,充实到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全面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质量,直接面对援助对象,直接服务于基层百姓。:

  七是与我市的大专院校建立起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常效机制,以工作目标、日常考核等方法,全面调动、运用其内在法律援助资源,参与法律援助的日常工作和大型活动,增强法律援助的整体实力。

  八是召开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会议,对各成员单位具体负责人进行调整和明确,今年8月,我们将组织召开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例会,明确各成员单位的主管领导、责任部门和具体协调人。同时根据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发展的实际情况细化各部门协调的办法和程序。

  九是细化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及相关的考核办法,使其规范化、制度化、责任化和效率化,以保证法律援助工作社会性的最优化和最大化。

  十是争得人大、政协的进一步支持,强化对各成员单位协调、监督力度。今年我们将向市人大、市政协定期汇报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的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求得人大和政协的支持和帮助,促进各成员单位责任义务的履行。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篇13

  20xx年,在司法局的直接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和局分管领导的具体指导下,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这个大局,紧紧围绕局党组的年度工作中心,紧紧围绕构建“和谐吴圩”这个目标,认真探索法律援助工作新模式,优化法律援助运行机制,积极改进“148”服务方式,最大限度地满足弱势群体对法律援助和法律咨询服务的需求。为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以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为目标,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维权职能作用,树立良好“窗口”形象

  今年来,我们坚持以执政为民、服务百姓为出发点,抓好规范化管理,提高法律援助服务水平。全面开展各项法律援助业务,使更多的社会弱势群体享有平等的法律权利,为群众提供全面更好的法律服务,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一是规范法律援助窗口接待。从坚持上下班制度、文明服务承诺入手,提高窗口的接待质量。二是苦练内功,提高办事效率。积极参加上级和局组织的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的`各项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工作人员的政治理论和业务水平有了明显进步。同时,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按照局领导的要求,明确任务,分解指标,组织司法所工作人员认真撰写简报信息和工作总结。三是加强对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审查。对要求提供法律援助的申请人,司法所工作人员认真接待、耐心听取当事人陈述,不推诿、不搪塞,只要符合援助条件,绝不拒绝;对不符合受援条件的申请人,妥善做好法律解释和思想稳定工作,并告知其解决渠道,让申请人满意。据统计:截止年底,司法所共接待来电来访咨询20余件,法律援助5件。在20件来电来访法律咨询中,其中电话接待15件,来访接待5件。

  二、探索和创新法律援助新形式、新途径,打造一个具有特色的法律援助品牌

  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法律权利是法律援助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对如何提高法律援助案件的办案质量一直以来是法律援助部门的困惑。今年以来,司法所在局领导的指导下,认真探索,积极尝试一种提高和监督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的新形式、新路子。一是按照县司法局的要求制订了《吴圩司法所法律援助办法》。司法所在深入调查论证的基础上,依据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二是认真抓好《办法》的试点运行。今年以来我们重点突出抓较为典型的民事案件,进行试运行。三是加强《办法》实施的跟踪监督。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人员深入试点一线,亲临庭审现场参加旁听,掌握第一手资料。该《办法》实施以来成效显著,经我所援助的案子,诉讼双方当事人均很满意。目前,法律援助工作站已受理并指派法律援助案件5件,已结案。

  今年以来,法律援助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工作中还存在这样或哪样的不足。为此,法律援助工作站在下年度要着重抓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抓好法律援助工作站人员的政治和业务学习,提高办事水平和效率。二是继续做好日常来电来访的法律咨询工作,抓好法律援助案件的来访、受理、指派和监督。三是继续关注和跟踪好《法律援助办法》的实施,并搞好经验总结。四是继续配合公、检、法机关做好适合认罪轻案办理程序案件的试点,切实加强认罪轻案法律援助案件的指派、跟踪和监督工作。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篇14

  20xx年罗湖区法律援助处在市法律援助处的精心指导和区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积极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全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改革,努力实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最大限度地为经济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提供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530宗,其中民事行政案件346宗,刑事案件184宗,提供咨询 4200 人次,为370宗认罪认罚案件和70 宗刑事速裁案件提供法律帮助。

  一、推进法律援助标准化建设,一月份顺利通过法律援助窗口标准化建设验收。根据省司法厅要求,法援处购买电脑、身份证识别仪、高拍仪、执法记录仪等设备,提高设备保障能力。制作统一的路边指示牌,使用统一的'法律援助标识,建立标准化的窗口工作流程,公开网上办理流程,明确岗位职责,推进援务公开,提升服务形象。规范咨询接待行为,完善值班制度,提高服务能力。

  二、全面落实《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扩大法律援助范围,简化申请手续。将低收入群体、军人军属等特殊群体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将共同犯罪案件中唯一没有委托辩护人、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检察院抗诉的案件、被告人可能无罪、外国人或者无国籍的人犯罪、恐怖犯罪和危害国家安全案件等情形纳入援助范围。对低收入群体、追索劳动报酬或工伤待遇等十五种情形免除经济困难审查,约80%的民事案件不需要提供经济困难申报材料,简化其申请手续,降低当事人的维权成本。

  三、改革政务服务模式,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一是法律援助、法律援助办案补贴审核及因申请终止法律援助等三个服务事项均实行网上受理和审批,当事人可以进行网上咨询、查询事项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二是结合法援处工作特点,设立行政服务大厅专业分厅,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并按专业分厅的要求开展各项工作。

  四、参与刑事诉讼改革工作,保障人权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一是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和刑事速裁试点工作全面有序开展。继20xx年试点刑事速裁工作,今年6月份又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依托已设立的看守所和法院法律援助工作站,安排律师值班为在押人员提供法律帮助,8月份在检察院检务大厅设立律师值班点,为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

  二是配合检察院在逮捕环节试点公开审查制度,为没有聘请律师的当事人提供辩护。

  五、参与涉访涉诉案件的处理,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在法院信访大厅设立律师值班点,为当事人提供咨询并参与涉访涉诉案件的调解工作。

  二是对于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涉访涉诉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力争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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