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

时间:2024-11-28 11:41:55 劳动合同 我要投稿

【精品】劳动合同模板锦集九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劳动合同10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精品】劳动合同模板锦集九篇

劳动合同 篇1

  甲方(用人单位)

  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 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的劳动期限为:自月年____月____日止。

  二、 工作内容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作。

  三、 工作地点 乙方同意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从事工作。

  四、 工作时间 乙方实行标准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

  五、 劳动报酬 乙方的`工资标准为 元月。发薪日为每月日。

  六、 福利待遇 甲方为员工提供的福利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

  七、 劳动纪律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八、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 经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可以解除。期满后可续签合同。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上级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劳动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性别____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_省(市)________区(县)_________街道(乡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规、规章,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期限的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_________年

  ____月____日止。

  本合同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保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的工作。

  第三条乙方工作应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乙方平均每天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

  执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支持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工作,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乙方加班工资基数为每日______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执行。

  第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第七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教育。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甲方每月_____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

  资为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执行。

  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

  月生活费为___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执行。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条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

  第十一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二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劳动纪律

  第十四条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条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遵守劳动安全卫

  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及时办理变更合同手续: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二)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

  无法履行的;

  (三)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

  第十七条当事人依据第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应将变更要求书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应在15日内书面答复对方;15日内未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变更本合同。

  第十八条经甲乙方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按照甲方单位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的,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资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国家和本市从事有关行业、工种岗位规定,甲方无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一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的;

  (二)因防治工业污染源搬迁的;

  (三)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

  第二十二条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解除本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负伤并被确认达到伤残等级的;

  (二)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在甲方连续工作10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的;

  (五)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

  (六)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

  (七)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八)集体协商的职工代表在劳动合同期内自担任代表之日起5年以内的。

  第二十三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予办理相关手续。但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后,因甲方原因未办理终止手续,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关系即行解除。

  八、劳动合同的终止、续订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合同期限届满的;

  (二)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三)乙方达到法定退休条件的;

  (四)甲方依法破产、解散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甲方应将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未提前通知乙方而终止劳动合同的,以乙方上月日平均工资为标准,每延迟1日,支付乙方1日工资的赔偿金。

  第二十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续本合同并及时办理续订手续:

  (一)甲乙双方续订劳动合同的;

  (二)本合同期限届满后,未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仍存在劳动关系,乙方要求续订劳动合同的。

  出现本条第(二)项情况,双方就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时,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12个月;乙方符合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九、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九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标准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应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的25%的经济补偿金;

  (二)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工作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最多不超过12个月:

  (一)双方协商一致,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三)本合同期限届满,因甲方原因未办理终止手续仍存在劳动关系,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的。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乙方相当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资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如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高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资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三)甲方裁减人员的。

  第三十二条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的计发标准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

  第三十三条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发给乙方经济补偿金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四条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条第(一)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支付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还应加发50%的医疗补助费,患绝症的加发100%的医疗补助费。

  第三十五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六条甲方出资培训或出资招接收的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解除本合同的赔偿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七条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规定的第十九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八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三十九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劳动争议

  第四十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鉴证机关(盖章)鉴证员(签字或盖章)

  鉴证日期年月日

  劳动合同续订书

  本次续订劳动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___________期限合同,续订

  合同生效日期为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续订合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终止。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

  本次续订劳动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_________期限合同,续订

  合同生效日期为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续订合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终止。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

  劳动合同变更书

  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同意,对本合同做以下变更: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书可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使用。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需要双方协商约定的内容,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相应的空格内。

  签订劳动合同,甲方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本人签字或盖章。

  三、经当事人双方协商需要增加的条款,在本合同书中第三十九条中条中写明。

  四、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劳动合同的变更等内容在本合同内填写不下时,可另附纸。

  五、本合同应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不得涂改。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

劳动合同 篇3

  用人单位(甲方): 职工(乙方):

  地址: 身份证号码: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同意聘用乙方到本企业工作,经双方协商同意自愿订立本协议。

  1、本协议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

  中前 个月为试用期,甲方可根据乙方实际情况延长或缩短试用期。

  2、乙方作为学徒被聘用进厂后,甲方为乙方提供全方面的操作技术、操作理论、管理知识及安全方面的培训。

  3、乙方进厂后试用期工资为 元/月, 天/月工作制, 包食宿,试用期满后视实际情况定薪。

  4、乙方需交付甲方培训费800元,从每月薪资中扣除(每月扣200元,扣满800元为止),该培训费在本协议期满后一次性退还给乙方。

  5、乙方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后六个月内提出辞职,所交付的培训费不予退还,如800元培训未交付完的,需在离职薪资中扣满;在试用期满后六个月至本协议到期前提出辞职,所交付的培训费退还一半。

  6、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相关规定,在本协议期间如因严重违反厂纪厂规或犯有其他严重错误被甲方开除出厂的,工资结算时所交付的培训费概不退还,如800元培训未交付完的,需在离职薪资中扣除;如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被甲方辞退的,所交付的培训费不予退还。

  7、甲方将根据乙方所学工种适宜性,为其购买意外保险,每年投保费为156元,甲方承担60元,乙方承担96元,每月在乙方工资中扣除8元。

  8、乙方进厂后应严格遵守甲方各种安全管理规定及安全操作规程,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如

  属个人故意行为或违章作业造成之安全事故一律追究责任。

  9、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擅自涂改的无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2】学徒工劳动合同书范本

  用人单位(甲方): 职工(乙方):

  地址: 身份证号码: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同意聘用乙方到本企业工作,经双方协商同意自愿订立本协议。

  1、本协议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

  中前 个月为试用期,甲方可根据乙方实际情况延长或缩短试用期。

  2、乙方作为学徒被聘用进厂后,甲方为乙方提供全方面的操作技术、操作理论、管理知识及安全方面的培训。

  3、乙方进厂后试用期工资为 元/月, 天/月工作制, 包食宿,试用期满后视实际情况定薪。

  4、乙方需交付甲方培训费800元,从每月薪资中扣除(每月扣200元,扣满800元为止),该培训费在本协议期满后一次性退还给乙方。

  5、乙方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后六个月内提出辞职,所交付的培训费不予退还,如800元培训未交付完的,需在离职薪资中扣满;在试用期满后六个月至本协议到期前提出辞职,所交付的培训费退还一半。

  6、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相关规定,在本协议期间如因严重违反厂纪厂规或犯有其他严重错误被甲方开除出厂的,工资结算时所交付的培训费概不退还,如800元培训未交付完的.,需在离职薪资中扣除;如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被甲方辞退的,所交付的培训费不予退还。

  7、甲方将根据乙方所学工种适宜性,为其购买意外保险,每年投保费为156元,甲方承担60元,乙方承担96元,每月在乙方工资中扣除8元。

  8、乙方进厂后应严格遵守甲方各种安全管理规定及安全操作规程,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如属个人故意行为或违章作业造成之安全事故一律追究责任。

  9、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擅自涂改的无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劳动合同 篇4

  一、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

  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除此以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二、如果用人单位不想与员工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可与员工协商一致解决。只要员工愿意即可。(但要留有相关证明)

  三、企业编制劳动合同时,要考虑到对员工调岗情况的描述。注意要给企业自身留出空间;要有相应的规定条款(在《员工手册》或《规章制度》中要体现出相应的制度约定)。

  四、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岗前培训”、“培训期”、“见习期”等仍然可用,不被禁止;用人单位如想延长试用期,职工待遇不被降低的情况下,都是可以的。可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培训期”。

  五、企业在编制劳动合同时,为防止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因客观原因延迟、延误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最好在合同最后加一条款:“劳动合同到期后,双方如无异议,劳动合同自动顺延。”以免以后忘了,职工找麻烦。

  六、国家规定加班标准以一小时为起算,超过一小时即为加班;一小时以内,用人单位可自己规定是否为加班(需要在企业的《规章制度》中体现出这方面的条款)。 七、对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员工,企业可单方与其解除劳 动合同。

  根据企业的规章制度的约定来鉴别是否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用人单位与职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时可使用以下几种方法:

  1抓住劳动者的过失。(优点是省钱、省事、企业的责任轻;缺点是企业要有举证)

  2通知对方协商解除。(优点是企业不需要举证;缺点是必须双方无异议,协商一致。)

  3提前30天告知劳动者,或支付一个月工资。

  解除理由可以是:该劳动者个人能力不够,经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培训期无所谓长短,但要有培训记录和考核结果。)

  4企业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正常履行。采用这条时,企业需提前30天告知劳动者,或对其支付一个月工资。

  企业的市场发生变化、转产、由于企业的技术改造带来的人员岗位变动等,如涉及人数超过20人,可裁员;如涉及人数低于20人,可使用这条解除合同。

  八、企业在执行规章制度时,要留有证据,程序要合法。

  九、夜班津贴不支付,不违法。

  十、综合工时制:每天8小时,或每周40小时,或每年20xx小时。如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但每周不超过40小时,是合法的。

  或一周工作时间超过40小时,但全年不超过20xx小时,也

  是合法的,用人单位无需对劳动者支付加班费。但在合同中

  须明确:综合工时制并需要申报。

  注:非综合工时制,企业没有调休的,加班费仍然要给。

  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月

  工 作 日:250天÷12月=21.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一年20xx小时)十一、年薪制与工资制的区别:

  年薪的特点:

  1. 工资按年计算按月支付;

  2. 劳动合同一年以上。

  工资制的特点:

  1.按小时或按计件方式计算劳动工时;

  2.小时工最长15天发放一次工资。

  十二、工资支付手续要保留2年以上备查。

  十三、职工在医疗期间,用人单位不能随意接触劳动合同,工资可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当地最低生活费支付。

  十四、对于工伤人员,用人单位可按工伤保险条理来办,原则上可停发工资,也可支付工伤津贴,工伤人员的工资主要由社会保险部门支付。

  十五、女职工产假期间,如参加生育保险的,工资可停发;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工资照发,可按基本工资或岗位工资标准支付。(那么基本工资的定义及具体额度要求企业有相关的制度标准,否则要参考其岗位工资标准或全额支付。)婚假一般额外照顾,全额发放。

  十六、对于职工探亲假,四小时内到达的不给探亲假。探亲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绩效工资、奖金企业自己掌握。十七、职工在企业组织的活动中受伤,按工伤处理(重点看活动的组织者是企业还是个人)。

  十八、职工与企业产生法律纠纷时,“劳动关系”、“”劳动报酬、“工作年限”这三方面由用人单位来举证;所以企业在实际工作中,对待与职工的劳动关系、劳动报酬、工作年限等问题上一定要留有证据。

  十九、“经济补偿金”谁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谁承担责任。

  二十、工伤鉴定是由工伤保险部门举证,企业只是协同举证。

  二十一、劳动合同到期,不想续签的,一、二次时企业有权力,第三次员工有权力。

  二十二、劳动合同到期前,要书面通知给员工,如没有文字通知,口头通知但要双方达成一致。

  二十二、如果没有《规章制度》,那么就把企业的《员工手册》视为你的“规章制度”来执行。(在手册中要注明)

  二十三、企业制定《员工手册》或《规章制度》时,可由企业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制定,由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参加职代会的职工代表人数不能少于企业总人数的5%。

  二十四、职工个人没有过失时,对于老、弱、病、残员工都可提前一个月通知解除或支付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

  二十五、不是单位安排的加班,可不支付加班费(要求在企业的《规章制度》中明确单位安排加班时的审批制度)

  二十六、法定节假日,计件工资按职工计件单价倍数支付,法定节假日计件定额任务为“零”。

  二十七、“同工同酬”不是同岗同酬。“同工同酬”是指在同样的岗位、同样的工作、同样等量的劳动、同样的业绩获取同样的劳动报酬。(侧重点是反歧视) 二十八、20xx年3号文件规定“制度工时制”与“计薪工时制”有差异。(之前是无差异的,都是21.75天)

  现在是:制度工时制的计算工资时间为20.83天/月;

  计薪工时制的`计算工资时间为21.75天/月;

  二十九、重视企业《规章制度》中对职工约定条款的制定。

  三十、《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了企业对违纪员工的处理,用人单位可单方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其中第二款:“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这个“严重违反”的界定权在于企业。首先着重看企业《规章制度》中是否约定了职工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行为和量化标准。其二,企业在《劳动合同》中是否约定对违纪责任的处理。

  对于员工的违纪行为视为严重还是不严重,是由企业来定性的,关键看制度中是否规定。

  学员提问:某企业在《规章制度》中规定:工迟到、早退、不按规定打出勤卡,月或季度累计次数超过XX次,将被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行为,公司可单方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请问企业这种做法是否有法律依据?

  另外,请老师明确企业如何界定“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衡量标准。

  老师解答:首先要肯定的是,企业这样做是合法的。法律依据就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如企业在规章制度中界定旷工三天就解除(法定是连续旷工15天),那么到三天后就可解除劳动合同。

  但是用人单位在具体操作这类事情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你的企业所执行的《规章制度》制定程序要合法,必须经职代会通过。(并要履行告知义务,要有职代会出席人员的签到,会议记录要保留。)

  2. 企业执行的《规章制度》要下发至员工本人,保留员工领取时的签字。

  3. 员工所触犯的条款为《规章制度》中约定的“严重违纪”条款。

  4.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三款:“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也可单方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部1994年289号文件规定,这个“严重损害”标准由企业规定。比如企业损失超过1000元以上为重大损害,就合法。

  5. 企业在制定劳动合同时,可有如下约定条款:“如员工XXXX,企业将与员工自动解除劳动合同” 等这些都是合法的。比如在合同中约定员工盗窃公司财物、或在工作时间出现酗酒、赌博等行为,企业将与员工自动解除劳动合同。(但使用这条时注意企业要承担举证责任,要留有员工违纪的证据) 三十一、劳动合同中有必要声明对与员工与其它企业存在双重或多重劳动关系时,劳动合同自动解除。

  三十一、劳动合同中有必要声明员工对公司使用欺骗手段,伪造证件或个人履历、个人业绩的,公司有权单方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三十二、希望企业抓紧时间完善你的《规章制度》;制度中的某些处理方式要更改(开除、除名、末位淘汰这类名词不能再用,企业以后可以使用解除劳动合同) 三十三、人力资源部门在处理违纪职工时要注意的三个半原则:

  1. 事实掌握要清楚 —→ 证据

  2. 法律运用要准确 —→ 依据

  3. 程序执行要合法 —→ 流程

  (劳动法第43条,企业单方解除职工劳动合同时,要告知工会,处理通知必须送达)

  4. 看对象 —→ 看对方是否属于精神病患者(如员工违)

劳动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属街道办事处: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书,共同信守本合同所列条款,共同执行《_________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实施细则》。

  二、劳动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为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生产(工作)任务

  1.甲方根据本企业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_________生产(工作)岗位,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

  2.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生产(工作)的需要,服从甲方所安排的工种、岗位,遵守甲方所规定的各项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3.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关于本岗位生产(工作)任务和责任制的要求完成规定的数量、质量指标和工作任务。具体工作任务见《岗位协议书》。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根据国家规定,按工种、岗位要求发给乙方劳保用品和配置生产、工作所必需的劳动工具,提供保障乙方安全、健康的生产、工作环境。

  2.其它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的管理制度对乙方进行管理和奖惩。

  2.合同期间因工作需要,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生产、工作岗位。

  3.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试用期内发现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按照国务院《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办法》,乙方违纪应予辞退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包括经甲方批准延长的医疗期)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4)乙方在病、事、延长产假和医疗期及脱产学习期间本人或为他人及亲友从事各种生产经营服务活动的;

  (5)乙方因病在十二个月内两次不按甲方规定按时上交病假证明的。

  (6)合同期内乙方由于个人原因一年内两次被劳动组合下岗或下岗待业期间两次不服从分配的。

  (二)甲方的义务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尊重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创造有利于职工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的企业环境。

  2.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专业技术、企业管理知识、安全生产、遵纪守法和规章制度的教育与培训。

  3.确实保障职工民主管理的权利,接受职工代表大会对甲方履行劳动合同的监督检查。

  4.具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又无违纪行为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限未满,又不符合本合同书第五条第(一)款第3项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致残;并经甲方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的;

  (4)乙方为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间的;

  (5)应征入伍,在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6)按国家规定录用、接收的复员、退伍军人、退役运动员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在企业工作未满三年的;

  (7)符合国家有关政策的。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在合同期间乙方享有参与企业民主管理,获得政治荣誉和物质鼓励的权利。

  2.有权享受国家和本企业规定的调整工资、晋级奖励、劳动保护、劳动保险和福利待遇。

  3.因疾病治疗需要,有申请延长医疗期的权利。

  4.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甲方不能按劳动合同的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2)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职工身体健康的;

  (3)经甲方同意,自费考入中等专业以上学校学习的;

  (4)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违反国家的政策、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5)经甲方同意,属于正常工作调动的;

  (6)乙方在劳动组合中下岗,要求自谋职业的;

  (7)对新录用人员,试用期内甲方未履行招工简章的;

  (8)经甲方同意,因私出国进修或定居的。

  (二)乙方的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树立主人翁责任感,维护企业合法利益。

  2.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专业技术、企业管理知识、安全生产、遵纪守法和企业规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训。

  3.遵守甲方的各项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

  4.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并达到经济责任制中规定的各项指标。

  5.按甲方要求完成技术培训任务,并达到考核标准。

  6.如有违章违纪行为,应接受甲方的批评教育。

  七、劳动报酬

  1.甲方根据乙方所在岗位及岗位对劳动技能、工作能力的要求和乙方实际劳动贡献,按《_________公司岗位结构工资实施细则》或《_________公司岗位技能工资制试行办法》按月付乙方劳动报酬。

  2.甲方根据企业的经济效益及乙方在生产、工作方面的贡献,给予乙方适当的物质奖励。

  八、劳动保险和福利待遇

  1.乙方在合同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各种公休假日、补贴、劳动保险和福利待遇。

  2.乙方因工负伤或非因工负伤、患病期间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女职工孕期、产期和哺乳期间的待遇按国家或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4.患有精神分裂症、癌症、瘫痪等难以治愈的疾病和因工负伤致残的职工,经指定医院确诊、由劳动鉴定委员会讨论并经职代会批准,可享受长期医疗期。

  5.乙方供养的直系亲属,按国家规定享受劳动保险待遇。

  6.甲方按月为乙方存本人月工资总额的_________%的补充养老保险金。

  7.乙方因合同期满终止合同至社会待业或属于本合同中第五条第一款第3(3)、(5)、(6)项,第六条第一款第4(1)、(2)、(3)、(4)、(6)、(8)项规定情况解除劳动合同时,甲方按照其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乙方本人相当一个月累计工资的生活补助费,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的本人累计工资。

  九、劳动纪律

  1.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教育。

  2.乙方如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甲方有权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不改者,甲方可视其错误性质、情节、影响和本人态度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十、终止、变更、续订、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

  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即终止执行。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如双方需要续订合同时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并办理续订合同手续。

  2.合同期内甲方生产、经营、工作发生重大变化,经与乙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并办理变更手续。

  3.任何一方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方可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4.按照国务院《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和《_________公司辞退违纪职工办法》,乙方属于应予辞退的,应说明因违纪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

  5.乙方被开除、除名、劳动教养以及被判刑时,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十一、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的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应当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按照《_________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实施细则》第_________条的规定偿付违约金和进行经济赔偿。

  十二、其它具体事项

  1.乙方因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社会待业手续。

  2.甲乙双方履行合同中发生的劳动争议应及时由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按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中有关规定处理。

  3.本合同未尽事宜,凡属国家有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凡属国家没有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协商修订、补充。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_________劳动局鉴证后,自签订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由甲方主管部门______劳动局监督执行。

  十三、《岗位协议书》、《病休协议书》、《休延长产假协议书》、《离岗休养协议书》、_________、_________为本合同书的附件,与本合同一并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动合同 篇6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性别:

  联系方法:固定电话:移动电话:

  家庭住址:邮政编码: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类型与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合同类型为(a)

  a.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后,本合同自行终止;双方如需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在合同到期前的三十天内订定。

  b.无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合同第三十五条约定的终止情形出现时即行终止。

  c.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其中试用期自_____年_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日止,共个月,试用期工资为:________.试用期满后,甲、乙双方均有权通知对方是否转正或续签合同,如甲、乙双方通知对方不续签合同,则通知日为本合同的终止日。试用期满后,如甲方同意乙方转正,即办理有关的转正手续;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甲方聘用乙方从事__________工作,详见"岗位职责";

  第三条乙方的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乙方应认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岗位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其本职工作;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

  第五条甲方因工作需要,依据乙方的专业、特长、工作能力和表现,需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及其工作报酬的,原则上应协商一致,但以下情况除外:

  a.甲方因组织机构设置等情况发生变化需调动乙方工作岗位时,乙方应予接受;

  b.甲方确因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安排乙方从事其他岗位工作,工作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

  c.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乙方所在岗位执行标准工时制度;

  第七条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及婚假、丧假、产假等;

  四、劳动纪律

  第八条乙方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维护甲方的声誉和利益。

  第九条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应将制定、变更的规章制度及时进行公示或者告知乙方,乙方应严格遵守。

  第十条乙方不得从事其他任何与甲方利益冲突的第二职业或活动,并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

  第十一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甲方有权按国家和本单位的规定对乙方给予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通知解除本合同。

  五、劳动报酬

  第十二条乙方在正常出勤并付出正常劳动后,有权按时获得相应得劳动报酬,乙方的月基本工资(若非特别说明,均为税前应发工资)为:______元,津、补贴___元。其中加班加点计发工资基数、事假、病假扣除标准按国家和甲方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甲方有权根据其财务状况、乙方工作岗位的变更和依法制定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调整乙方的工资待遇

  第十四条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相应劳动报酬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

  第十五条甲方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向乙方提供相应的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

  七、本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第十六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七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八条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有兼职情形或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或者对履行本合同造成严重影响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向甲方提供虚假应聘资料及虚假介绍或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甲方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2、甲方无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符合法律规定其他情形的。

  第二十条乙方具备法定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额外支付乙方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一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二条乙方应依法解除合同,否则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具备法定终止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第二十四条无论因何原因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乙方应立即停止以甲方名义从事的一切活动,根据甲方要求完成其未了事务,结清所有帐目,并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的7日之内,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归还甲方所有财产和资料。

  八、经济补偿、赔偿、违约金

  第二十五条乙方违反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解除本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1)甲方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

  (3)给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法律、法规规定的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二十六条甲方依法向乙方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九、保密条款与竞业限制

  第二十七条本劳动合同期内以及合同终止或解除合同以后,乙方均须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如因商业秘商的'泄露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话,乙方须按其年薪的20%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将继续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力;

  第二十八条乙方的保密费用已包含在其工资内,甲方不再为乙方的保密义务另行支付费用;

  第二十九条乙方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企业同类的行业;

  第三十条无论因何种原因乙方离职后,半年内不得到与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就职;以及不得自办与企业有竞争关系的企业;

  十、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一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由本单位进行劳动争议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第三十二条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员工手册》均属于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三条乙方确认本人的通信地址为本合同登记的家庭地址.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甲方需向乙方送达的任何文件及通知,均以以本协议列明的地址为准,如有变更,应书面通知甲方,邮政局出具的挂号投送收据,将有效证明该通知已送达乙方。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用人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

劳动合同 篇7

  甲方(用人单位)名 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 姓 名: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黑龙江省劳动合同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_______种类型合同。

  (一)固定期限合同: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合同: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生效。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合同: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完成时终止。其中试用期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五条 乙方实行__________工时制。

  第六条 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节假日以及探亲、婚丧、计划生育、带薪年休假等休息休假权利。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 甲方每月____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_____元。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__________元。

  第九条 甲方应严格执行《黑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及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劳动报酬,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

  五、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条 甲乙双方必须按国家和黑龙江省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依法为乙方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个人缴费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一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休息休假、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生育、死亡等待遇,以及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按国家和黑龙江省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一条 甲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各项制度,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防止事故发生,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二条 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

  七、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甲方应当提供适当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和工作岗位,并按时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

  第十四条 乙方应当认真履行自己的劳动职责,并亲自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

  八、劳动合同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6、37、38、39、40、41、42、43、44、45条和《黑龙江省劳动合同条例》第25、26、27、28条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甲方应当在与乙方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之日起十五日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与甲方办理工作交接。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手续时支付给乙方。

  第十七条 甲方违法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执行。乙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者本合同中有关内容今后与国家、省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

  甲方 (签字或者盖章) 乙方 (签字或者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签字日期:年 月 (签字或者盖章) 日

劳动合同 篇8

  一、聘任和解聘的问题

  对于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和解聘不同于一般的劳动者,他主要是由《公司法》等法律专门规定的,如依照公司法规定未经用人单位董事会的决议,用人单位是无权直接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所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规定明确,以便和普通员工的劳动合同区别开来。

  二、加班费问题

  对于高级管理人员来说,其工作性质是与普通劳动者不同的。在实务中,经常会有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以后,向公司要求给付加班费的问题,但在司法实务中,高级管理人员有加班费一般得不到支持。所以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解决这个问题。

  三、保密条款

  由于高级管理人员会接触到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所以为了防止高级管理人员将商业秘密泄露给他人损害用人单位的`利益,就需要在劳动合同中增加保密条款,劳动合同中的保密条款一般是进行原则性规定,最好能单独签订相应的保密协议。并且对违反保密条款时应承担的责任做好约定。

  四、竞业限制条款

  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在用工时或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经营同类业务或在与本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为了更好的保护用人单位的利益,在与高级管理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根据实际情况添加竞业限制条款。

  高管比起普通员工其地位要高一些,掌握的企业商业秘密也就比较多,所以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也就比普通员工多了一些关于保密方面的条款。对于这一点,是需要高级管理人员多加注意的。

劳动合同 篇9

  劳动合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大篇幅规定的内容,在实践中也被赋予了极高的法律喻意,颇有“功高盖主”的嫌疑。但随着法律及各界对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同,书面劳动合同的重要性似乎有一些削弱,似乎劳动合同的有与无对劳动权的实现并不是关键。那我们应该以什么样的维度关注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不是真正起到了保护劳动者的作用?我们应该如何定位劳动合同在劳动权实现中的作用?书面劳动合同对于劳动关系的确立是否必要?等等。这不能不引发众多关注劳动法的人士(包括笔者在内)更深入的思考。

  目前,制定《劳动合同法》的呼声很高,地方立法也不乏较有前瞻性的立法先例,如《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等,其在实践中也受到了颇多关注好评。但笔者想以浅薄之眼光、疏漏之学识,为《劳动合同法》泼一点冷水。

  一、《劳动合同法》只能是一部“柔法”,不符合各界之期望。

  立《劳动合同法》旨在强化其侧重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功能,但劳动关系的客观属性决定,这仍只是一个理想。

  (一)劳动关系的不平等性决定之。

  即使贯以“法律”之名,《劳动合同法》也难具有法律之“刚性”。

  这是由劳动关系——劳动合同自身的特性决定的。

  劳动合同从形式上看是一种平等契约,即由劳雇双方自主签订,但在实际中,由于劳雇双方在地位与身份方面的差别,劳动合同从签订到实施,根本无法做到对等。劳动合同实际上是一种不对等的从属性契约。不管我们法律上如何赋予劳动合同双方平等的法律地位,但在实践中往往连对等都未曾实现。这是不争的事实,并不是“法律”赋予双方平等性就能一劳永逸的。双方的不平等、不对等是显见的。正因如此,《劳动合同法》仍只能停留在“义务法”的层面上,再次重申劳动合同双方在劳动合同方面的法律义务,根本上升不到“权利法”这一层面。如若不然,贯彻落实《劳动法》恐怕就够了。

  (二)劳动关系的主体差异性决定之。

  从用人单位的角度来看,即使同为同一行政区划、同一行业、同一类型的企业,因其规模、产值、产权模式、管理方式等某一方面或某几方面的不同,其实质也迥然不同;从劳动者角度来看,法律并不能严苛同为同一用人单位、同一岗位、同一工种的劳动者其在内在价值和外部表现都安全一致。当然这也是不可能的。每个劳动者都是不同的生命个体,其蕴含着不同的体能与智能。劳动合同涉及的仅是个别劳动关系,是个别劳动关系的再现。可以说,有多少个劳动者就有多少个劳动合同,因此强调如何体现劳动者的主体差异性才是其要旨。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劳动合同法》只能是一个“指导性”的法,类似于行政指导,如何体现“人性化”、“个体化”才是其关注的重点。

  (三)劳动关系的人身依附性决定之。

  理论上关于劳动关系的界定,不管是“组织标准论”、“控制标准论”,还是“综合标准论”,其共通之处在于都强调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管理、控制、约束。实际社会生活中,劳动者表面上付出的是劳动力,而实质上更是个人人身自由的暂时失却,其实际的代价远远超过所获得的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在劳动领域拥有法律之外的绝对“话语权”,劳动者并不能真正“成为国家的主人,真正平等地享有权利与承担义务”。

  因此,我们应当正视劳动者基本的身份和地位状态,将其“还原”为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使其“作为劳动要素的直接承载者”,实现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者的真实身份和真正角色。

  二、《劳动合同法》制定与实施的.先决条件

  (一)《劳动法》调整范围、调整方式的严谨扩容,是《劳动合同法》“另立山头”的必要前提。

  事实劳动关系的广泛存在,使现行的劳动法律关系理论受到了严峻挑战,其在实践中造成的理论与实务的困难,也是人所共知的事实。其实,事实劳动关系与现行的劳动法律关系理论严重对峙,正是我国劳动法人为设置的障碍和“法律理想化”的体现。如《劳动法》第2条规定的调整范围过窄,并“对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采用了不同的确认标准”,把现实中众多的合法主体“非法化”,如农民工、家庭保姆等;第16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这一理想化的规定与现实距离太远,造成实践中的“唯合同论”,似乎不采用书面形式劳动合同就是无效的,甚至发生争议后应否受理还得单独出个“解释”。

  因此,从立法上承认并保护“事实劳动关系”、严谨构建劳动关系的确定标准、“尽快清洁卫生双重标准所带来的混乱”、解决劳动合同是否有非书面形式等问题是当务之亟,而这些问题非通过修改《劳动法》而不能,而《劳动合同法》当然必须依托并且不能超越《劳动法》的规定。

  (二)《集体合同法》的真正贯彻落实是重要的保障。

  集体合同并不是国家强制性法律规定的简单罗列与重复,而是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的“权益保障书”。现实中,一方面集体合同的订约的率并不高,另一方面集体合同条款仅是用人单位“说服”劳动者、应付劳动监管部门的最好“盾牌”。如对最低工资制度的运用多有谬误,问题多多,有用人单位仅把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明定为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似乎并不违法,实则是严惩的侵权。(当然这也并不仅仅是集体合同本身的问题,最低工资概念中最需明确的“法定工作时间”“正常劳动”还有待进一步立法明确。否则,仍然只能是“规避”法律的堂而皇之的工具。)再如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是“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了,实质上仍是无条件对劳动者施以不公平的约束,这也正是多数劳动者必须面对的无可奈何的现实。

  因此,《集体合同法》应明确规定集体合同的订约主体、具体内容、订立程序、监管主体、违法责任等内容,并使之真正落实成为劳动者的“权益保障法”。

  (三)用人单位内部规章制度制定的“有章可循”是《劳动合同法》实施的有力内部保障。

  《劳动法》第4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xx]14号)第19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从中可以看到,尽管以“义务性”条款出现,但法律赋予内部规章制度法律地位极高,不仅是管理劳动者的依据,甚至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但内部规章制度应规定什么?如何规定?监督者是谁?什么是民主程序?哪些层面的政策不得违反?其与劳动合同的关系为何?究竟谁的效力更高?内部规章制度在多大程度上制约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又如何能够实现其“平等对话”功能?“民主”与“公示”是否能同步实现?“先”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对“后”受雇于用人单位的劳动者是否经“公示”就当然有效?等等。这些在目前立法都是空白。这同样是必须解决的重大问题。如果对用人单位的这一“立法权”没有制约,《劳动合同》规定的完美,劳动者权益也只能是宣言与口号。

【劳动合同】相关文章:

厨房劳动合同餐厅劳动合同范本01-03

经典劳动合同07-16

劳动合同12-29

it劳动合同09-15

经典的劳动合同12-02

经典劳动合同09-18

劳动合同10-21

劳动合同12-07

药店劳动合同02-14

商户劳动合同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