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

时间:2021-10-20 09:58:31 劳动合同 我要投稿

实用的劳动合同集合9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劳动合同9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实用的劳动合同集合9篇

劳动合同 篇1

  甲方:

  住所:

  联系电话:

  乙方:

  住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规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期限为_______年。

  2、无固定期限。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4、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期限为_______月。

  二、工作内容

  乙方同意甲方根据生产(工作)任务的需要,安排承担__________工作任务(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双方可另签订岗位协议)。工作地点在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实行____________工时制度,每日工作时间_______小时。每周工作时间_______小时,因生产(工作)需要加班加点的,按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补休。

  2、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

  四、劳动报酬和支付时间

  1、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____元/月。

  2、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每月工资________。

  3、甲方按有关政策每月________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

  4、甲方停工、停产、歇业,未超过_______个月的,非乙方原因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超过_______个月且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按________元/月支付乙方生活费。

  5、甲方安排乙方每日_______时至次日_______时期间工作的,每个工作日支付夜班补贴________元。

  6、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等假期期间,甲方按国家政策规定或约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甲方依照国家规定为乙方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项社会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用个人缴纳部分,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六、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2、乙方应在工作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3、该项工作没有职业病危害。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4、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5、甲方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女职工特殊保护政策。

  七、职业培训

  1、甲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

  2、乙方应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3、合同期内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与乙方按有关规定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

  八、劳动纪律

  1、甲方应将依法制订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及时告知乙方,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

  2、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理、行政处分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3、甲方可与有关规定范围内负有保密义务的乙方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约定竞业限制的范围、期限、补偿标准和违约责任。

  九、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

  1、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_______条至_______条的规定。

  2、本合同依法订立后,不因承办人或法定代表人变动而解除。

  十、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约定事项违背国家规定或未经协商涂改、或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签字):

  签订地点: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

  签订地点: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劳动合同 篇2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须知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保证向对方提供的与签订、履行劳动合同的有关信息真实、有效。

  2、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3、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

  4、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①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②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③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甲方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身体状况、工作能力和表现,经双方协商,可以变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下第种工时制。

  (一)标准工时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为(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如属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延长时间的情形,则不受前述限制。

  (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三)不定时工作制。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时制的,甲方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实行,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乙方意见的基础上,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流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工作和休息方式,保障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

  第五条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没有安排补休的,应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六条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甲方应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七条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八条乙方所在岗位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为

  第九条甲方将采取以下职业危害防护措施:

  第十条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十一条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第十二条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五、劳动报酬

  第十三条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元/月。

  第十四条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种工资形式:

  (一)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标准为元/月,由以下几部分组成:、、、;其标准分别为元/月、元/月、元/月、元/月。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二)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约定为

  (三)年薪。乙方的年薪按照甲方依法制订的薪酬制度确定,甲方每月预付乙方薪酬元。

  (四)其他工资形式。具体约定可在本合同第条中明确。

  第十五条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日,不得克扣或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第十六条乙方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延长日工作时间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15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20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乙方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工作在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乙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第十七条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歇业,未超过一个月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应按不低于当地失业保险标准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费。

  第十八条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时到次日6时期间工作的,每个工作日夜班补贴为元。

  第十九条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丧假等假期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的标准,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六、社会保险

  第二十条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二十一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乙方工伤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第二十三条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二十四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五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六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可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录用条件为:①

  ②

  ③

  2、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具体情形为:①

  ②

  ③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具体情形为:①

  ②

  4、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与甲方签订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第二十七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后解除本合同,也可以在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立即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后甲方应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政策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时,甲方应当另行安排乙方其他工作岗位,乙方仍不能从事其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甲方在对乙方进行培训后,或者是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后,乙方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二十四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八条甲方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依法进行经济性裁员时,在解除本合同后,应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规定终止、解除本合同:

  1、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或者在疑似职业病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达到国家规定不得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等级的;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政策规定的医疗期内;

  4、乙方若为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乙方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乙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况的。

  第三十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相应的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同时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1、未按照本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与乙方签订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乙方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7、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害乙方人身安全的。

  第三十一条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果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

  第三十二条本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终止。如因甲方不同意续订,导致本合同终止的;或因甲方以低于本合同约定的条件续订,乙方不同意续订,导致本合同终止的,甲方需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者死亡、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劳动合同终止。甲方可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消或者甲方提前解散,劳动合同终止。甲方需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三条甲方与乙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当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八、经济补偿金标准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第一、三款涉及的经济补偿金,甲方应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乙方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算;不满6个月的,向乙方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乙方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乙方月工资高于甲方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第三十五条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其医疗补助费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九、赔偿办法

  第三十六条甲方违反规定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应当向乙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按本合同第三十四条规定的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支付。

  第三十七条乙方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具体标准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按照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执行。

  十、其他事项

  第三十八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三十九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条以下专项协议和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

  (二)

  (三)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四十三条乙方确定下列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的送达地址。如以下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

  (特别提示:以上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均应事先仔细阅读,并详细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内容,双方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或

  (主要负责人):(签名)

劳动合同 篇3

  合理地确定劳动合同期限,对当事人双方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由于劳动合同期限需要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因此,应当遵循一定的原则,用统一的目标来约束当事人的意志。

  确定劳动合同期限除了坚持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外,还要掌握这样两条原则:第一,有利于企业发展生产的原则。订立劳动合同的目的是建立劳动关系,实现社会生产劳动,使劳动者获得物质上的一定利益。而劳动者的劳动和获得的物质利益,都必须依赖企业发展生产,取得好的经济效益。因此,订立劳动合同的期限首先必须从生产实际出发,根据企业生产和工作的需要来确定。第二,兼顾当事人双方利益的原则。在坚持有利于企业发展生产的原则下,要兼顾当事人双方的利益。因为订立劳动合同是企业和劳动者双方的事情,关系到双方的利益。确定劳动合同期限时,不能只强调企业的生产工作需要,也应当兼顾劳动者个人利益,尊重劳动者个人意愿。总之,当事人双方都应当处理好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合理确定劳动合同的期限。 科学合理地确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对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发展都有很大帮助。用人单位可以根据生产经营的长期规划和目标任务,对劳动力的使用进行科学预测,合理规划,使劳动合同期限能够长短并用,梯次配备,形成灵活多样的格局。劳动者可以根据自身的年龄、身体状况、专业技术水平、自身发展计划等因素,合理的选择适合自己的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签订须知

  第一,单独的试用期合同是无效的。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包

  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这就是说,试用期不是劳动合同中的法定条款,可以约定也可以不约定。而如果约定试用期,则只能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同是试用期存在的前提条件。不允许只签订试用期合同,而不签订劳动合同。这样签订的“试用期合同”是无效的。但“试用期合同”的无效,并不导致劳动法对劳动者的保护失效。

  第二,劳动期限应和劳动合同期限挂钩,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法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具体来说就是,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半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天;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到一年的,试用期最长不超过30天;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0天;劳动合同期限在两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三,资金担保违法,可酌情提供担保人。用人单位要求新入职员工试用期提供担保,可能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以收取保证金(物)的形式,一种是以提供担保人要求其承担担保责任的形式。第一种是我国劳动法明令禁止的;另一种是要求提供担保人来承担连带责任,在我国没有法条作出过明文的允许或禁止,劳动者可以本着自愿的原则提供。

  第四,试用期企业须有理由退工,员工可无理由走人。《劳动法》规定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必须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时,才能辞退。而员工只要“通知”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无须提供任何理由。

劳动合同 篇4

  劳动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所在地址:

  乙方(劳动者)姓名:

  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码:

  家庭地址:

  现居住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按下列第( )项确定

  A.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从 年 月日起至年 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为个月,即从年 月日起至年 月日止;

  B.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从年 月日起至符合法定

  终止时间止,其中试用期为个月,即从年 月日起至年 月日止;

  C.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年 月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即行终止。

  若乙方实际用工起始时间与本合同约定起始时间不一致,以实际用工之日为本合同起始时间。

  二、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

  (一)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乙方应按甲方确定的岗位责任制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完成该岗位(工种)所承担的生产(工作)内容。

  (二)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地点:。

  根据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工作地点。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乙方所在岗位的工时制度按以下( )项确定

  A.标准工时工作制

  B.不定时工作制

  C.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乙方具体工作时间可由甲方根据需要进行安排或调整。鉴于乙方所在职位为甲方的高级管理人员,该职位实行弹性工作制度,本合同规定的乙方工资中已经包含了超时和延时工作的加班工资。

  甲方保证乙方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带薪年休假等休假权利。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试用期内的月工资为 元;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本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试用期满后,乙方的月工资为元,工资形式为( )。

  1.计时工资 2. 计件工资

  根据甲方的工资分配制度,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合同期内甲方为乙方调增(减)的月工资作为本合同的月工资(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三)乙方工资支付形式为( )

  1.银行代发 2. 现金支付

  (四)甲方以法定货币按月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并向乙方提供工资清单。工资发放日为每月 日,如遇休假日或休息日,应当提前支付。

  (五)乙方加班工资、休假日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的确定和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执行。

  五、社会保险

  (一)甲方应按规定及时为乙方办理参加社会保险的相关手续,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按规定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二)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应享受的假期及相应待遇,按生育保险、女职工劳动保护等有关规定执行。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公)负伤(死亡)的待遇、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的待遇及医疗补助费发放,均按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及相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遵守劳动保护、职业危害防护等有关规定。

  (二)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设备、劳动防护用品及其他劳动保护条件。

  (三)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甲方依法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如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乙方有权拒绝。

  (四)甲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对具有职业病危害(如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它有毒有害的物质,下同)的岗位(工种),甲方应当如实告知乙方有关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并采取符合国家职业卫生要求的预防措施和防护设施。

  (五)乙方从事具有职业病危害岗位(工种)的,甲方应组织乙方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及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及时如实告知乙方检查情况,并为乙方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合同,并及时办理书面变更手续。

  (二)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外,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三)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情形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的,甲方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符合《劳动合同法》及国家、省、市规定的有关劳动合同终止情形的,劳动合同终止。

  (五)工伤职工、患职业病职工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依据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六)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甲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七)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结工作交接手续。

  八、约定事项

  (一)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条规定,双方约定的事项:

  1.在乙方和甲方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乙方因从事本合同下的工作或者利用甲方的设备或资源作出任何发明或与工作有关的任何文字或图形作品及商业信息等属于甲方的专有财产。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披露该发明、文字或图形作品及商业信息,并应采取必要步骤,包括签署有关文件使得甲方取得该发明、文字或图形作品的著作权、专利申请权和所有权。

  2.乙方对于本合同的内容以及甲方可能向乙方披露的任何与甲方的生产、管理和技术有关的所有资料,甲方或甲方关联实体的促销或财务资料,与甲方产品、程序、业务或服务有关的资料,乙方同意予以保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

  透露。乙方同意不得介绍或推荐甲方其他乙方到甲方以外的任何单位工作,但按照甲方规定的程序和制度指派甲方其他乙方到本甲方不同营业地点或本甲方的关联甲方工作除外。本合同到期或因任何原因终止后两年内,乙方不得到甲方的竞争对手处工作。本条义务与本合同因任何原因终止后继续有效。

  (二)其它事项的约定:

  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辞退乙方,并无需作任何赔偿:(1)在试用期内甲方决定不再录用的;(2)严重违反员工手册、劳动纪律或甲方的规章制度;(3)因乙方的故意行为或严重失职,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害的;(4)乙方将甲方的财产据为己有,或因其他营私舞弊行为给甲方利益造成任何损害; (5)乙方触犯刑事法律或被劳动教养;(6)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或所允许的其他情形。

  九、甲方按法定程序,依法制定单位规章制度,并予以公示或告知乙方,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十、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或向本单位(或甲方所在地的乡镇、街道等)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协商不成或不愿调解的,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本合同条款与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相抵触的,以及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十二、本合同至少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至少保存两年备查。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签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或负责人签名(盖章)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盖章)

  合同订立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履行起始日期: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5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必备条款。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协商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商业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解读】本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以及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协商约定的事项。

  由于相当一部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对于如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应具有哪些内容缺少必要的知识和经验,随意签订了劳动合同,而合同的内容不规范、不完善,从而带来一系列的问题,影响劳动关系的***稳定。因此本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和可备条款,使劳动合同能够明确、全面、具体,更好的规范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是指法律规定的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内容。在法律规定了必备条款的情况下,如果劳动合同缺少此类条款,劳动合同就不能成立。我国劳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劳动报酬;(五)劳动纪律;(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本条在劳动法的基础上,删去了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同时增加了工作时间、工作地点、职业病危害防护等内容。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为了明确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一方的主体资格,确定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劳动合同中必须具备这一项内容。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号码。为了明确劳动合同中劳动者一方的主体资格,确定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劳动合同中必须具备这一项内容。

  3、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限是双方当事人相互享有权利、履行义务的时间界限,即劳动合同的有效期限。劳动合同期限可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签订劳动合同主要是建立劳动关系,但建立劳动关系必须明确期限的长短。劳动合同期限与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内容、劳动报酬等都有紧密关系,更与劳动关系的稳定紧密相关。合同期限不明确则无法确定合同何时终止,如何给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引发争议。因此一定要在劳动合同中加以明确双方签订的是何种期限的劳动合同。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所谓工作内容,是指劳动法律关系所指向的对象,即劳动者具体从事什么种类或者内容的劳动,这里的工作内容是指工作岗位和工作任务或职责。这一条款是劳动合同的核心条款之一,是建立劳动关系的极为重要的因素。它是用人单位使用劳动者的目的,也是劳动者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劳动报酬的源由。劳动合同中的工作内容条款应当规定的明确具体,便于遵照执行。如果劳动合同没有约定工作内容或约定的工作内容不明确,用人单位将可以自由支配劳动者,随意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难以发挥劳动者所长,也很难确定劳动者的劳动报酬,造成劳动关系的极不稳定,因此是必不可少的。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的履行地,是劳动者从事劳动合同中所规定的工作内容的地点,它关系到劳动者的工作环境、生活环境、以及劳动者的就业选择,劳动者有权在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知悉自己的工作地点,所以这也是劳动合同中必不可少的内容,合同范本《劳动合同必备条款》。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作时间是指劳动时间在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单位中,必须用来完成其所担负的工作任务的时间。一般由法律规定劳动者在一定时间内(工作日、工作周)应该完成的工作任务,以保证最有效地利用工作时间,不断的提高工作效率。这里的工作时间包括工作时间的长短、工作时间方式的确定,如是8小时工作制还是6小时工作制,是日班还是夜班,是正常工时还是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者是综合计算工时制。在工作时间上的不同,对劳动者的就业选择、劳动报酬等均有影响,因此成为劳动合同不可缺少的内容。

  休息休假是指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单位的劳动者按规定不必进行工作,而自行支配的时间。休息休假的权利是每个国家的公民都应享受的权利。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休息休假的具体时间根据劳动者的工作地点、工作种类、工作性质、工龄长短等各有不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约定休息休假事项时应当遵守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6、劳动报酬。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报酬,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关系后,因提供了劳动而取得的报酬。劳动报酬是满足劳动者及其家庭成员物质文化生活需要的主要来源,也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后应该得到的回报。因此,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中必不可少的内容。劳动报酬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用人单位工资水平、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

  (2)工资支付办法;

  (3)加班、加点工资及津贴、补贴标准和奖金分配办法;

  (4)工资调整办法;

  (5)试用期及病、事假等期间的工资待遇;

  (6)特殊情况下职工工资(生活费)支付办法;

  (7)其他劳动报酬分配办法。劳动合同中有关劳动报酬条款的约定,要符合我国有关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

  7、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是政府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由劳动者,劳动者所在的工作单位或社区以及国家三方面共同筹资,帮助劳动者及其亲属在遭遇年老、疾病、工伤、生育、失业等风险时,防止收入的中断、减少和丧失,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的'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险由国家成立的专门性机构进行基金的筹集、管理及发放,不以赢利为目的。一般包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社会保险强调劳动者、劳动者所在用人单位以及国家三方共同筹资。体现了国家和社会对劳动者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责任。劳动者所在用人单位的缴费,使社会保险资金来源避免了单一渠道,增加了社会保险制度本身的保险系数。由于社会保险由国家强制实施,因此成为劳动合同不可缺少的内容。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劳动保护是指用人单位为了防止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事故,采取各种措施来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存在着各种不安全、不卫生因素,如不采取措施加以保护,将会发生工伤事故。如矿井作业可能发生瓦斯爆炸、冒顶、片帮、水火灾害等事故;建筑施工可能发生高空坠落、物体打击和碰撞等。所有这些,都会危害劳动者的安全健康,妨碍工作的正常进行。国家为了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安全和生命健康,通过制定相应的法律和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劳动保护,用人单位也应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规定相应的劳动保护规则,以保证劳动者的健康和安全。劳动条件,主要是指用人单位为使劳动者顺利完成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物质和技术条件,如必要的劳动工具、机械设备、工作场地、劳动经费、辅助人员、技术资料、工具书以及其他一些必不可少的物质、技术条件和其他工作条件。职业危害是指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如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而对生命健康所引起的危害。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此外,职业病防治法中还规定了用人单位在职业病防护中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履行职业危害防护的义务。

劳动合同 篇6

  一、变更劳动合同期限

  1、劳动合同变更的原因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可以协商变更劳动合同。

  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双方可以变更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到期,双方约定的情况下可以延长期限。

  3、变更劳动合同期限与续签劳动合同有何区别

  4、用人单位不可随意变更劳动合同期限

  5、劳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劳动合同期限;

  工作内容;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劳动报酬;

  劳动纪律;

  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二、合同期限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规定、劳动合同签订期限

  1、劳动合同期限指合同的有效时间,它一般始于合同的生效之日,终于合同的终止之时。

  2、劳动合同期限是劳动关系当事人双方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时间。

  3、劳动合同期限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

  4、劳动合同期限是劳动合同的一项重要内容,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5、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首先必须从生产实际出发,根据企业生产和工作的需要来确定。

  6、确定劳动合同期限时,不能只强调企业的生产工作需要,也应当兼顾劳动者个人利益,尊重劳动者个人意愿。

  7、当事人双方都应当处理好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合理确定劳动合同的期限。

  三、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劳动合同试用期限、劳动合同最短期限

  1、最新劳动法试用期规定

  2、劳动合同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确定,没有规定最短的签订期限。

  3、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4、劳动合同法对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最短期限并未限制。

  5、劳动法规定的试用期最长也不得超过6个月。

  四、劳动合同期限类型、新劳动法合同期限、新劳动合同法合同期限、新劳动合同期限

  1、劳动合同期限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3种。

  2、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日期由双方当事人明确约定,一般将期限规定为5年以上的为长期劳动合同,期限规定为5年以下的为短期劳动合同。

  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不约定终止日期,只约定解除或终止条件,只要约定的解除或终止条件不出现,该劳动合同一直有效,但不得将法定的解除条件约定为终止条件。

  4、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以某项具体工作开始到完成的时间为劳动合同的期限,当某项工作完成时,就该项工作签订的劳动合同也就自然终止了。

劳动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性别_____居民身份证号____________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户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_区(县)______街道(乡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为_____________________期限劳动合同。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本合同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乙方工作应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________工时制度。执行标准工时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乙方加班工资基数为每日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执行。

  第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范围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第七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教育。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甲方每月____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_____元或按_________执行。

  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____元或按____执行。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条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

  第十一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二条乙

  第十三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劳动纪律

  第十四条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条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的规章制度,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及时办理变更合同手续:(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二)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三)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

  第十七条当事人依据第十六条第(二)项的约定,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应将变更要求书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应在15日内(含15日)书面答复对方;15日内未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变更本合同。

  第十八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按照甲方单位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可以接触劳动合同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一)乙方患病后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国家和本市从事有关行业、工种岗位规定,甲方无法另行安排工作的;(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一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合同:(一)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的;(二)因防治工业污染源搬迁的;(三)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

  第二十二条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解除本合同:(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达到伤残等级的;(二)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四)在甲方连续工作10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的;(五)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六)建设征地农转非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七)义务服兵役期间的;|(八)集体协商的职工代表在劳动合同期内自担任代表之日起5年以内的。

  第二十三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予已办理相关手续。但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一)在试用期内的;(二)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四)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期限界满后,因甲方原因未办理终止手续,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关系即行解除。

  八、劳动合同的终止、续订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一)合同期限届满的;(二)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三)乙方达到法定退休条件的;(四)甲方依法破产、解散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期限界满前30日,甲方应将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未提前通知乙方而终止劳动合同的,以乙方上月日平均工资为标准,每延迟1日,支付乙方1日工资的赔偿金。

  第二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续订本合同并及时办理续订手续:(一)甲乙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二)本合同期限届满后,未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仍存在劳动关系,乙方要求续订劳动合同的。出现本条第(二)项情况,双方就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时,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12个月;乙方符合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 篇8

  劳动关系是指受劳动法调整的,在劳动者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使用者)之间的社会劳动关系。建筑工人一般与建筑企业的包工头签订劳动合同,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3篇建筑工人劳动合同范本,欢迎参考阅读!

  建筑工人劳动合同范本一

  合同编号:甲方(用人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

  委托代理人: ,本市(县、区)办公地址:乙方(劳动者)姓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省(自治区、市)市县(区)乡(镇)村(街)

  本市(县、区)住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浙江省劳动合同办法》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为(从下列a、b中选择):

  a.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b.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双方的具体约定为:

  第二条 试用期约定为(从下列a、b中选择):

  a.无试用期;

  b.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劳动岗位和工作内容

  第三条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工种(岗位)。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在乙方能够胜任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合理变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任务。乙方应完成甲方合理分配的生产任务。

  三、劳动报酬

  第四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乙方工作岗位,确定乙方工资标准为(从下列a、b、c中选择;无论采用何种标准,每月工资总额均不得低于项目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a.按月工资标准计算劳动报酬,每月工资为¥元(人民币大写: );

  b.按工日工资标准(1工日=8工时)、根据乙方实际工作时间计算劳动报酬,每工日工资为¥元(人民币大写: );

  c.根据乙方完成工作量计算劳动报酬,具体标准为:

  第五条 甲方应按本合同附件样式制作记工考勤卡,交乙方保管,作为计算工资的原始凭证。甲方应指定专人作为记工员,对乙方每天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量)等在记工考勤卡上予以记录;甲方项目部应在每月月中和月末对记工考勤卡上的记录进行审核、确认。

  第六条 对于乙方非因本人原因而全天不能工作的,甲方按每天 ¥元(人民币大写:)的标准计算误工费,列入当月工资支付给乙方。

  第七条 工资按月支付,具体支付、结算方式为

  (从下列a、b中选择;无论采用何种支付、结算方式,每月支付额均不得低于项目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a、每月日前结算付清上月工资;

  b.每月日前支付¥元(人民币大写:),余款按如下约定结算支付:

  第八条 工资发放方式为(从下列a、b中选择):

  a.银行代发:甲方为乙方在银行开立工资结算账户,工资发放均通过此账户进行;

  b.现金发放:甲方直接向乙方发放现金,乙方本人凭身份证原件领取并签名确认。

  四、工作时间

  第九条 工作时间为(从下列a、b中选择):

  a.人实行标准工时制。乙方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休息2天。

  b.甲方根据建筑业生产特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并报劳动部门备案。甲方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我省有关规定,合理安排乙方的工作和休息时间。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条 甲方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其他保险和福利待遇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以及双方约定执行,具体如下:

  六、劳动保护

  第十一条 甲方应按照国家和行业劳动卫生、安全生产等相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合格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需的劳动工具、劳动保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二条 甲方应对乙方进行上岗前安全生产教育。乙方从事特种作业的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后持证上岗。

  第十三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宿舍、食堂、饮用水、洗浴、公厕等基本生活条件应达到安全、卫生要求,其中建筑施工现场要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cj146-20xx)。

  第十四条 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制度和各项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对甲方管理人员漠视职工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进行检举和控告。

  七、劳动纪律

  第十五条 甲方可以依法制定企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对乙方实行管理,已经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应当及时告知乙方。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八、本合同的解除、变更、终止

  第十六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招用条件的;

  2.乙方提供虚假身份证、资格证、上岗证、劳动关系状况证明的;

  3.乙方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的;

  4.乙方有偷窃、打架斗殴、等行为,经教育仍不悔改的;

  5.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6.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4.甲方不能按照国家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确保劳动条件的。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再续订的;

  2.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工作完成的。

  第二十条 本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5日内,甲方要与乙方进行工资结算,并一次性付清所有未发放工资。

  九、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 违约责任规定如下:

  1.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发放工资,且未征得乙方同意的,除须全额补发工资外,还应按每天¥元(人民币大写:)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自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发放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2.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3.其他:

  十、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二十二条 双方约定: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

  第二十三条 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仲裁申请。任何一方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它事项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现行法律法规、本省规定有抵触的内容,按法律法规和本省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劳动部门备案。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甲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筑工人劳动合同范本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注册号: 资质等级:

  在川通讯地址: 邮编:

  乙方: 性别: 电话:

  居民身份证号码 :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乡镇 村

劳动合同 篇9

  最近几个月来,劳动经济学专家王一江教授极其忙碌,不仅应邀参加有关新《劳动合同法》的讲座、媒体节目,而且频繁接到一些企业主的咨询,劳动合同法评价。

  近几天的一个来电让他印象深刻,对方是深圳某服装厂的老板。由于新《劳动合同法》有条文,“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加班费”,该服装厂老板依新法行事,作出了厂里员工一律不许加班的规定。而员工的工资是按件计算的,如此一来,收入相应减少,于是员工们集体罢工***不许加班的新规定,令这位企业主焦头烂额。

  与之前华为辞职再竞岗、沃尔玛裁员等事件比起来,这起事件听起来似乎不是那么重大,甚至有些令人哭笑不得,然而其中的意味却让人无法忽视。如果说华为等事件传达出的是企业主对新《劳动合同法》的忌惮与规避,那么这一事件则是劳动者起而反对新法规定的劳动定额标准,他们对新法给予的保护并不领情,这一尴尬现象更加发人深省。

  新法所引发的巨大冲击与激烈争议,仍在持续进行。《劳动合同法》的更新,牵一发而动全身,事关企业利益、劳动者利益,事关国民经济的总体发展,不能不慎之又慎。在司法解释与实施细则出台之前,相关的争论仍很有必要深入下去。

  新《劳动合同法》在很多方面都向劳动者提供了倾斜保护,如无固定期限合同、加大工会力量等规定,合同范本《劳动合同法评价》。有鉴于相当长一段时期来,国内劳动力市场存在着诸多问题——如供过于求、农民工工资被拖欠、工作条件差、工资水平一直没有提高,乃至黑砖窑的出现等等——立法保护劳动者无疑是合情合理之举。

  但是,保护劳动者是否应成为劳动立法的宗旨?是保护已就业的劳动者重要,还是保障经济发展、充分就业更重要?以立法形式提高劳动者的地位与保障,是否就能达到相应的客观效果?保护劳动者利益的根本举措是什么?——针对这些问题,众说纷纭,从无笃论。

  有鉴于此,王一江立足于国际视野,比较各国在劳动立法上的成败经验,指出其中一些普遍规律和经验。“其中最大的一个经验(也可以说是教训),就是凡是有过多的立法来干预劳动力市场的国家,比如德国、印度,尽管立法者的初衷都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福利,最后都事与愿违,出现了长期持续失业和劳动者福利下降的情况,国民经济长期不景气”。

  另一条基本道理是,“如果一个社会大量劳工都是在比较低工资的条件下工作,这说明社会经济是相当不发达的,解决这个问题的途径,是提高经济效率,促使经济的发展。劳动者的工资水平,和市场上其他产品的价格是一样的,本质上由供求关系决定的。一个蓬勃发展的经济,形成对劳动力的旺盛需求,工资就会节节上升。一个落后的经济,就业机会非常稀有,劳动供给大量过剩,工资水平就会非常低,无论政府做什么,工资水平都高不了。”

  劳动合同法的司法解释、实施细尚未出来,执行到什么程度还不清楚。王一江希望,“能解释得宽松一点,能更加符合市场经济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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