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

时间:2021-11-01 09:58:44 劳动合同 我要投稿

精选劳动合同8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劳动合同8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精选劳动合同8篇

劳动合同 篇1

  单位未签合同的情况出现在20xx.1.1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根据法不咎既往的法律原则,不适用后来实施的劳动合同法的双倍工资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要从20xx.1.1起连续两次签订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在第三次签订合同时,可以要求单位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比如 20xx.1.1签了一年,20xx.1.1续签一年,到20xx.1.1如果双方愿意续签合同,那么你可以要求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用了整整4条来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而许多民营企业也在想方设法回避与职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可见合同的期限多重要。

  劳动合同的期限在不同的情况下分三种方式确定。

  一是双方确定。

  《劳动合同法》第3条明确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之一是“平等自愿”;第十三、十四、十五条也强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劳动合同”。何谓平等自愿?何谓协商一致?不就是要双方就合同期限的问题找到一个都能接受的时间段吗。因此,任何一方都可以根据自己所处的情况和需要,提出合同的签订期限,只要对方接受就可以。

  二是企业说了算。

  在劳动关系管理实战中,一般都是合同签订前以及员工愿意在企业工作期间,企业都是处在强势地位(劳动者一旦决意离开企业,尤其是在仲裁或法庭上,劳动者就永远站在了强势地位)。换句话,只要劳动者想在这个企业工作,企业就可以说了算。合同签多长时间,企业意志能左右劳动者意志。

  三是劳动者说了算。

  劳动者说了算的时候不多,但以下两种情况肯定是劳动者说了算。

  1、企业特想用的人,如企业从其他单位挖的人、企业要留住的人。这些人只要提出要求,企业是不会在合同期限上计较的。

  2、法律规定由劳动者决定的情况。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a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b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c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法律同时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通过以上了解了劳动签订的时间怎样计算的,您大概了解了吗?如果在劳动合同签订时间的计算上有不明确的法律问题,比如说在劳动合同的内涵,种类,范本上存在着有不明确的法律问题,可以通过咨询,寻求律师的帮助,律师会在第一时间解答您在这方面的疑惑,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 篇2

  甲方:

  经营地址:

  乙方(受聘人员): 性别 身份证号

  居住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合同期限内双方应自觉遵守和履行本合同。

  第一条签订条件:

  受聘人员满足以下条件可签订本劳动合同:

  1)按公司规定已办理入职手续;

  2)能胜任本职工作;

  3)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4)愿效忠本企业,愿为企业发展和个人发展不懈努力。

  第二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工作内容:

  本合同受聘人员的工作岗位为 ,工作内容以岗位职责为基本要求。 公司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及受聘人员的能力、表现,调整受聘人员的岗位,受聘人员应服从公司的管理和安排。

  乙方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照岗位工作内容及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

  第四条 劳动报酬:

  公司实行月薪制。月薪额以招聘时确定的工资为起点,根据员工个人能力和贡献大小,以及公司经营效益进行调整。

  本公司实行薪酬不公开制度,任何受聘人员谈论自己和询问他人薪酬都将被视为违规行为。

  公司发薪日期为次月中下旬,实行先工作后付薪。

  本合同受聘人员起始月薪为: 。

  第五条 保险和福利待遇:

  对于受聘人员(转正后)公司负责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因此产生的意外伤害由保险公司负责理赔。

  公司按照国家规定为员工缴纳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员工自愿放弃缴纳保险的,公司给予员工每月保险费用支出,具体支付标准依据年度[员工手册]的相关条例。

  后附<保险协议>

  受聘人员的各种福利待遇依据员工手册执行。受聘人员需认真阅读并完全接受。

  第六条 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公司应为受聘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受聘人员在人身安全及身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从事工作。

  第七条 教育培训:

  聘用期间,公司将定期对受聘人员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能、专业知识、礼仪、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及各种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受聘人员应注重个人能力提高,充分利用公司提供的平台。

  第八条 劳动纪律:

  受聘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

  受聘人员应遵守公司规定的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各项规章制度、员工手册;

  受聘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保密制度,自觉维护公司利益 ;

  受聘人员违反劳动纪律和公司的规章制度,公司可按奖惩规定给予批评、教育、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条 劳动合同的解除规定: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时,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试用期内,公司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违反公司文件通知、员工手册、企业制度、工作流程等手册的条款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的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的附件:

  2、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3、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调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4、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

  签字日期: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保险协议企业和员工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共同协商达成一致,员工自愿放弃企业给缴纳的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由企业每月给员工保险支出,如出现各种问题,由员工个人自行承担,与现企业无关。

  特此证明!

  员工本人签字: 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3

  劳动合同法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劳动合同 篇4

  甲方基本情况

  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委托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基本情况

  劳动者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紧急联系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的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甲方相关制度和乙方岗位特点,遵循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订立如下条款,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期望双方保持良好的长期聘用关系。

  一、合同期限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_____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其中试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限为_____天。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四条 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___________从事工作。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五条 乙方实行____________工时制。

  (一)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

  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六条 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七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甲方应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 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为_____元/月。试用期满后,甲方以下列第 种计算方式支付乙方工资:

  1、计时工资。工资为_____元/月。

  2、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双方及时协商约定计件单价。

  3、其他形式 、 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支付日期为每月的_____日。乙方月工资不得低于x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加班加点工资按法律法规执行。

  第九条 甲方可根据其实际经营情况、规章制度、对乙方考核情况,以及乙方工作年限、奖罚记录、岗位变化等,调整乙方的工资水平。乙方工作岗位调整后,其工资参照同岗位、同工种、同职务的标准执行。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五、社会保险

  第十条 甲乙双方均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

  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职工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等相关手续,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乙方应及时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二条 甲方按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和劳动条件,保障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三条 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有关劳动安全知识、规章制度、业务操作规程及技能等培训;乙方应参加上述培训并严格遵守与其岗位有关的劳动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

  第十四条 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告知乙方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七、劳动纪律和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十五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十六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有打架斗殴、偷窃、赌博、擅自停工等违纪行为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不服从甲方正当工作安排的;

  (五)严重违反总包单位和甲方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七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_________日(不超过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

  方,不得擅自离职。

  八、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八条 乙方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个人失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 商业秘密保护:

  第二十条竞业限制:

  第二十一条 服务期:

  第二十二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九、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三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四条 甲方的规章制度及_________作为本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劳动合同 篇5

  一、必须要签书面劳动合同吗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按合同的内容分为劳动合同制范围以内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制范围以外的劳动合同;按合同的形式分为要式劳动合同和非要式劳动合同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同时,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现实中有很多不按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由于一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法律意识薄弱,或者一些用人单位利用其优势地位,违反法律规定,故意拖延或者拒绝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逃避应当履行的劳动合同义务,任意解除劳动关系,极大的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作为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协议,也有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之分。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直接用书面文字形式表达和记载当事人经过协商而达成一致的协议。我国劳动法和本法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用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严肃慎重、准确可靠、有据可查,一旦发生争议时,便于查清事实,分清是非,也有利于主管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另外,书面劳动合同能够加强合同当事人的责任感,促使合同所规定的各项义务能够全面履行。与书面形式相对应的口头形式由于没有可以保存的文字依据,随意性大,容易发生纠纷,且难以举证,不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不签书面劳动合同会怎样

  对于已经建立劳动关系,但没有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书面劳动合同,要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根据本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应当按照企业的或者行业的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作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实行同工同酬。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月工资。

劳动合同 篇6

  《劳动合同法》第六条规定“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的出台和实施,对工会在进一步理顺企业与职工关系,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和谐的新型劳动关系方面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因此,工会在处理劳动关系时一定要找准切入点,以基本职责为基准,转变工作方式和工作思路,履行各项职能,使企业的改革力度、发展速度与职工的承受程度相统一。

  一、劳动合同法中,工会权利的性质及其特征

  工会权利的.性质:劳动合同法是一部由劳动者个人作为自然人与用人单位作为法人来确立和实现劳动关系,明确双方当事人权利和义务的法律。劳动合同法调整的对象主要是个别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制度最重要的内容是要明确在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劳动合同法在维护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同时,侧重维护处于弱势地位一方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以实现双方之间力量和利益的平衡。

  工会权利的基本特征:工会的权利来自劳动者一方的授权;工会的权利与劳动者的利益相关;工会的权利属于以劳动关系内部平衡为目的的劳资自治协调机制;工会的权利覆盖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和形成劳动合同关系的全过程。

  二、工会在劳动关系中的基本作用

  由于劳动合同法明确了工会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和实现劳动合同关系中的权利,也就为工会在劳动合同法中的作用提供了依据。这些作用表现在劳动合同关系中的五个方面。

  1.对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关系中的权益认定,工会发挥的是指导作用。劳动合同关系的产生,以劳动者进入用人单位为前提。通过工会的帮助指导,避免劳动者个人在无法明确认定自身合法权益的情况下签订劳动合同。

  2.对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关系中的利益诉求,工会发挥的是表达作用。工会组织就是将劳动者个人的利益诉求集中概括起来,通过合法的组织渠道沟通协商,反映劳动者的意愿和呼声,尤其是在用人单位采取某些方式处理劳动关系,可能危害到劳动者利益之时。

  3.对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关系中的利益实现,工会发挥的是维护作用。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

  4.对于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关系中的强势地位,工会发挥的是制约作用。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关系中的权益,仅凭劳动者个人的力量无法得到保障。劳动合同法据此强化了工会通过集体合同制度发挥的制约作用。

  5.对于政府部门在劳动合同关系中的执法监督,工会发挥的是协助作用。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属于劳动行政部门的执法权。但是,单靠劳动行政部门监督管理执法,显然无法有效制止用人单位的违法侵权行为。因此,充分发挥工会组织覆盖面广,直接接触劳动者多的优势,加强工会的群众性执法监督,是劳动合同法的明确要求。

  三、工会在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主要职责

  1.提高企业经营者和职工的法律意识。要处理好企业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维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工会一定要加强宣传和教育,对广大干部职工进行《劳动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的培训,增强企业经营管理者自觉执行和广大职工

  依法维护自身利益的意识及心理承受能力,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大家的法律和维权意识。

  2.加强企业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的制度建设。1)进一步建立健全集体合同制度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2)建立劳动合同制度。由工会帮助指导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使签订的劳动合同更加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利益的平等,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

  3.完善健全三大工作体系

  1)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商调解体系。工会要依法监督劳动合同的订立、执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同时进一步加大对集体合同执行情况的考核力度,切实保证合同的履约兑现。

  2)建立完善民主监督体系,切实保障职工的民主权利。工会要组织职工进行群众监督,定期不定期地对职代会的有关决议事项、集体合同条款的执行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工会还要积极主动地争取行政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保证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的完善和提高。此外工会还应积极推行厂务公开制度,使职工知厂情议厂政,切实保障职工的民主权利。3)建立完善职工利益保障体系,努力为职工群众排忧解难。企业要想协调好劳动关系,必须逐步建立完善职工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最低工资标准、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特殊保护、生活福利待遇等职工利益保障体系。对离退休、患病、生活确有困难的职工,公司要予以帮助。

  综上所述,工会在劳动合同法中权利和作用的实现,既要靠工会自身,也要靠工会外部的环境。工会在劳动合同法中的权利和作用,也是它对所代表的劳动者应负的社会责任。工会承担对劳动者应负的维权职责,其自身的条件在于:要有广为覆盖的完善的组织体系和机构,有敢为劳动者承担责任的工会领导人,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有效的维权机制,最关键的是工会的法律主体地位必须明确,不能依附于用人单位。只有如此,工会才能切实履行劳动合同法赋予的权利,发挥应有的作用。同时,良好的工会外部条件也是必不可少的。这些条件包括,党和政府正确的执政理念和对工会发挥作用的支持,社会舆论的配合,法律制度的严格执行和赋予工会制约平衡劳动关系更为有力的手段。

劳动合同 篇7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 业 类 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 定 代 表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 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

  甲方(

  性别:__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

  现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原 工 作 单 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临时劳动合同书,合同范本《临时劳动合同书》。

  第一条 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条 劳动岗位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乙方应完成甲方分配的生产任务。

  第三条 劳动报酬

  甲方按照国家的规定和乙方的工作岗位,支付乙方劳动报酬,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天津市的

  经审查,本协议符合国家法律和市政府规定,予以鉴证。

  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编辑

劳动合同 篇8

  (一)签订劳动合同不得收取抵押金

  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劳部发[1995]309号)

  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应按照劳动部、公安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劳动管理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通知》(劳部发[1994]118号)和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国有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能否参照执行劳部发[1994]118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4]256号)的规定,由公安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立即退还给劳动者本人。

  附一:劳动部、公安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劳动管理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通知》(劳部发[1994]118号)

  企业不得向职工收取货币、实物等作为“入厂押金”,也不得扣留或者抵押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暂住证和其他证明个人身份的证件。对擅自扣留、抵押职工居民身份证等证件和收取抵押金(品)的,公安部门、劳动监察机构应责令企业立即退还职工本人。

  附二: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国有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能否参照执行劳部发

  [1994]118号文件中有关规定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4]256号)

  当前,一些企业在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时擅自向职工收取货币、实物等作为“入厂押金”或者“风险金”,这一做法违反国家关于劳动关系当事人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建立劳动关系的规定,侵害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必须予以制止。劳动部、公安部、全国总工会曾于今年三月联合发出了《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劳动管理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通知》(劳部发〔1994]118号),对制止企业收取抵押金(品)的问题做了明确规定。同样,国有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也不得向职工收取货币、实物等作为“入厂押金”或“风险金”。对擅自收取抵押金(品)的,劳动行政部门应责令企业立即退还给职工本人。

  (二)经济合同不同于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得收取或约定各种形式的抵押金;经济合同、承包合同不得代替劳动合同。

  劳动部办公厅、国家经贸委办公厅《对〈关于用人单位要求在职职工缴纳抵押性钱款或股金的做法应否制止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5]150号)

  至于一些用人单位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后,根据本单位经营管理实际需要,按照职工本人自愿原则向职工收取“风险抵押金”及要求职工全员入股等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行为,不属上述规定调整范围。但是,用人单位不能以解除劳动关系等为由强制职工缴纳风险抵押金及要求职工入股(实行内部经营承包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实行公司制企业的董事会成员除外)。否则,由此引发的劳动争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处理。

  (三)录用人员时不得收取的费用

  用人单位在招收、录用职工时,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他们的集资、风险基金、抵押金、保证金、报名、培训、体检等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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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劳动合同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