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

时间:2025-03-06 20:16:45 劳动合同 我要投稿

【精选】劳动合同集锦10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劳动合同10篇,欢迎大家分享。

【精选】劳动合同集锦10篇

劳动合同 篇1

  通知人:_________________所属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知事项:劳动合同到期内容:您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将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期,经单位研究,决定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进行处理:

  一、合同到期不再续签,劳动关系到期终止。请在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按单位有关规章制度办理离职工作交接手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单位有意与您续订劳动合同,续订条件是下列第__________种:壹、按原劳动合同的.条件续订:月工资____________,岗位_________________,劳动合同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贰、其他条件:月工资______________,岗位_______________,劳动合同期限_________________,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征询您的续签意向:1.同意续签劳动合同;2.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

  补充意见:被通知人的意向为上述第__________种。

  签字:年月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公章

  年月日

  注:本通知一式两份,单位与被通知人各留一份。

  合同到期终止不再续订应提前30天通知。

劳动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为期*年的劳动合同,现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如下:

  1、自*年*月*日起,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

  2、乙方工资结算至离职之日,为甲方正常发放工资时间。乙方奖金为元,差旅费、交通费、手机费等合计*元,以上费用均需扣除,甲方同意在乙方办理完工作移交手续后三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共计人民币*元。(税前)甲方同意在乙方办理完工作移交手续后三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4、甲方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生育保险金、住房至*年*月*日止。

  5、甲方根据相关劳动法规和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并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6、乙方应当于本协议签订后3日内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离职后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名誉或利益之行为。

  7、乙方应为所掌握的.甲方之任何商业秘密(包括本协议内容)进行保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

  8、甲乙双方之间无任何竞业限制协议,解除后,乙方无需履行任何竞业限制义务。

  9、本协议是解决双方之间劳动争议的所有安排和规定,双方之间不再存在其他任何劳动争议。

  此一式三份 ,各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留存乙方本人档案。自双方签署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3

  甲方:福建海峡人才派遣有限责任公司三明分公司

  乙方: 身份证号码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劳动合同变更协议:

  一、根据甲乙双方于 年 月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同意对劳动合同中涉及的合同终止时间进行变更,将原终止时间20xx年 12月 31 日变更为20xx年

  二、本次劳动合同变更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

  三、本变更协议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附件甲乙双方原劳动合同一份,以作补充。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签章:_______________

  (公章) (签名)________________

劳动合同 篇4

  编号: 号

  甲方:用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 性别: 年龄: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文化程度: 技术等级:

  身份证号码: 健康状况:

  法定代表人:(签章) 劳动 者:

  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机关(公章): 鉴证员(签章):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吉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印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和工作时间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工作时间:上午 点 分至 点 分;下午 点 分至 点 分。

  二、工作内容

  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安排的 工作(岗位),工作质量应达到 标准。

  三、劳动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

  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劳动者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用人单位必须按时足额以货币形式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日(或小时)工资为 元。工资结算期限为 (小时、日、周、月)。

  甲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等待遇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劳动保护用品和劳动工具。

  2、用人单位负责对劳动者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劳动纪律和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3、乙方应当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遵守劳动安全、工作制度、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

  五、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劳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其他事项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被废止或修改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劳动合同的终止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合同终止甲方依法可不支付经济补偿: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甲、乙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甲方不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九、特别约定

  1、乙方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不得影响本劳动合同的履行。

  2、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3、乙方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三日内,应当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4、乙方确认,甲方已如实告知乙方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5、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包括员工手册)作为本合同附件一并执行,乙方确认已充分阅读甲方规章制度并愿意遵照执行。

  6、乙方确认,甲方有关文书在无法直接送达给乙方的情形下(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拒收、下落不明等情形),乙方在本合同中填写的住址为甲方邮寄送达地址。

  十、劳动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本用工合同。

  一、协议期限

  协议期限为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岗位工作,履行职责,完成任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管理制度。

  三、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

  1、甲方为乙方提供生产所需的劳动保护用品。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2、甲方不为乙方交纳保险。

  3、乙方在工作期间自身发生意外(包括死亡、突发病等)甲方不担负任何责任,工伤除外。

  四、工作报酬

  1、按双方商定的计时工资标准定时发放,不再享受其它福利待遇及费用。

  2、合同终止时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厂证、工作服、等等全部归还后方可结算工资,若有遗失或不归还将照价赔偿,在工资中扣除。

  五、工作纪律

  1。乙方服从甲方的工作按排。

  2。特殊情况不能上班时需事先请假。

  3。爱护公共财产,保管好自己的工用具,发生丢失要给予赔偿。

  4。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携带公司任何物品出岗。

  六、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一)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须提前_______天以书面形式通知:

  1。履行合同差、完不成工作任务、考核不合格;

  2。甲方撤并或减缩编制需要减员,经双方协商就调整岗位达不成协议的;

  3。订立合同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损害单位经济权益,造成严重后果

  以及严重违背职业道德,给单位造成极坏影响的;

  2。连续旷工时间超过二天或合同期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天的;

  3。无理取闹、打架斗殴、恐吓威胁单位领导、严重影响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4。盗窃、赌博、营私舞弊情节严重的;

  5。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三)合同期内,乙方要求违约解除合同的,应提前_________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解除合同时间从甲方同意之日计算。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甲方未按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2。甲方以暴力、监禁等非法手段强迫乙方工作的。

  七、违反合同的责任和争议解决

  合同一经签订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解除合同条件单方解除合同的,要承担违约责任。因解除合同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以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诉。

  八、其他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集团人力资源部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劳动合同 篇6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住址:

  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

  本劳动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合同有效期届满即行终止。因甲方工作需要,在双方完全同意的条件下,可续订合同

  第二条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经双方协商,约定乙方在合同期内从事 工作。甲方可 以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变换乙方的工作内容,如双方就工作变换达不成一致意见,则本合同自然解除。

  乙方在甲方的 从事上述工作。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实行每天八小时工作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40小时。需要加班加 点的,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或为乙方安排同等时间的调休。

  2.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婚假、丧假、产假(违反计划生育的除外)等带薪假期。

  第四条 劳动报酬

  遵守按劳取酬的原则,按甲方现行工资制度确定乙方的劳动报酬,月收入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或实行计件工资。

  如乙方的职务、岗位变动时,乙方的工资可相应的调整。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为税前工资,乙方的个人所得税依法缴纳。

  第五条 社会保险

  甲方按照国家规定为乙方交纳社会养老和医疗保险金等,乙方应缴纳的养 老和医疗保险金由甲方从乙方的工资中按月代为扣缴。乙方应配合甲方办理上述保险手续。

  第六条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甲方需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2.甲方根据乙方岗位实际情况,按照国家规定向乙方提供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

  3.乙方患职业病或工伤,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第七条 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及乙方的守则,遵守甲方规定的工作 程序。乙方如违反企业的规章制度,甲方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

  3.乙方如毁损或遗失甲方财物的,依市场价格予以补偿。

  下列规章制度与本合同同时生效:

  1.上下班制度;2.安全生产制度;3.质量管理制度;4.甲方保密制度;……

  上述规章制度是本合同的附件。

  第八条 合同解除

  8.1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甲方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 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劳动合同法》第26条第1款第1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 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 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方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8.3 乙方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8.4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劳动合同法》第26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8.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1.乙方依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甲方依照《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向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 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甲方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甲方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1条第1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5.除甲方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1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6.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4项、第5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6 经济补偿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乙方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乙方支付半个月工资的补经济偿。

  该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九条 培训和服务期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专业培训,所需培训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承诺在甲方的工作年限不短于 年。

  乙方违反本条第2款的约定,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相当于 第2款所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第十条 保密和竞业限制

  乙方对其在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保 密事项负有保密义务。

  乙方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两年内不得到与甲方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甲方在本条第2款约定的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向乙方给付经济补偿金。每月的经济补偿金为 元。

  乙方违反本条第2款所约定的竞业限制义务,应向甲方支付 违约金。

  第十一条 离职手续

  11.1 乙方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的最后工作日之前,按甲方规定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包括工作中的未竟事项、文件、资料、各种办公物品等,须全部清点移交甲方指定人员。

  11.2 乙方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还须按甲方规定填写办理《离职会签单》。

  11.3 甲方在乙方办完上述手续后为乙方出具离职证明,对乙方的工作表现作出符合实际的评价,并办理档案及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11.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致使甲方不能及时为乙方办理相关手续,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1.乙方未按甲方的规定办妥离职手续的;

  2.乙方未按时领取和签收离职通知和离职证明的;

  3.乙方不配合,致使甲方无法将有关离职资料送达乙方的。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发生在劳动争议时,可以双方协商;或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为办理社会保险等使用,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签约双方已读懂并接受上述条款的约定,现自愿签字确认。

  甲方(签章):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7

  甲方:xxx公司 法人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它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平等自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合同。

  一、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合同期限2年,其中试用期 2个月。

  二、工作内容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 岗位工作,如因情况变化,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生产(工作)岗位。

  乙方在生产(工作)上应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三、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规定,甲方为乙方提供安全生产所需的劳动(工作)条件和防护用品,保障乙方在工作期间的`健康与安全。女职工之劳动保护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劳动报酬

  (一) 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劳动报酬形式:

  1)计时工资:试用期工资标准 转正后工资标准

  (二)甲方支付工资的时间同其他员工

  (三)根据国家、省、市有关社会养老、工伤保险的规定,甲乙双方参加 保险,按照有关标准缴纳其社会养老、工伤保险费。

  (四)乙方在工作期间患职业病或工伤以及因职业病工伤造成的死亡的,其医疗费、抚恤金按国家有关标准执行。

  五、劳动纪律

  (一) 在合同期间内,乙方在工作期间由甲方负责管理,由甲方进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教育,安全生产和操作规程的教育。同时接受企业思想教育、安全意识教育。

  (二) 乙方应遵遵纪守法,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三) 乙方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

  六、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 甲方因转产、调整生产项目,或者由于情况变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

  (二)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三)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四) 乙方被开除、除名、劳动教养或刑事处分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五) 合同期限届满,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乙方愿意继续工作,双方及时办理续订合同手续。

  (六)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七) 解除、终止劳动时,乙方应按甲方规定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七、 其它约定:

  八、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劳动合同时发生争议的,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在发生争议之日起60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违约责任

  1、 合同期内甲方无故解除乙方,需向乙方赔偿一个月工资。

  2、 合同期内乙方无故离开甲方,需向甲方赔偿一个月工资。

  甲方:xxxx公司 乙方(签名)

  甲方代表:

劳动合同 篇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为正确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就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作如下解释:

  第一条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无管辖权为由对劳动争议案件不予受理,当事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经审查认为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对案件确无管辖权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经审查认为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有管辖权的,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仲裁,并将审查意见书面通知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仍不受理,当事人就该劳动争议事项提起诉讼的,应予受理。

  第二条 仲裁裁决的类型以仲裁裁决书确定为准。

  仲裁裁决书未载明该裁决为终局裁决或非终局裁决,用人单位不服该仲裁裁决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经审查认为该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的,基层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二)经审查认为该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的,基层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应告知用人单位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该仲裁裁决;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第三条 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用人单位申请撤销终局裁决的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中级人民法院可以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可以制作调解书。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条 当事人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仅就给付义务达成的调解协议,双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共同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第五条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与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新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在计算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工作年限时,劳动者请求把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工作年限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用人单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属于“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

  (一)劳动者仍在原工作场所、工作岗位工作,劳动合同主体由原用人单位变更为新用人单位;

  (二)用人单位以组织委派或任命形式对劳动者进行工作调动;

  (三)因用人单位合并、分立等原因导致劳动者工作调动;

  (四)用人单位及其关联企业与劳动者轮流订立劳动合同;

  (五)其他合理情形。

  第六条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前款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第七条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时,除另有约定外,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或者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后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八条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九条 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请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在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额外支付劳动者三个月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条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后,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按照约定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一条 变更劳动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经实际履行了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且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以及公序良俗,当事人以未采用书面形式为由主张劳动合同变更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十二条 建立了工会组织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规定,但未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事先通知工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请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起诉前用人单位已经补正有关程序的除外。

  第十三条 劳动合同法施行后,因用人单位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导致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四条 外国人、无国籍人未依法取得就业证件即与中国境内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居民未依法取得就业证件即与内地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当事人请求确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持有《外国专家证》并取得《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的外国人,与中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建立用工关系的,可以认定为劳动关系。

  第十五条 本解释施行前本院颁布的有关司法解释与本解释抵触的,自本解释施行之日起不再适用。

  本解释施行后尚未终审的劳动争议纠纷案件,适用本解释;本解释施行前已经终审,当事人申请再审或者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不适用本解释。

劳动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性别: 年龄:年 月 日出生

  居民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为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2、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二、工作内容

  l、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作。

  2、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乙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自己购买)

  3、乙方必须保证自己具有相应岗位必备的资格。

  三、工作时间

  乙方工作时间 至 ,每个月休息天,端午节休息 天,中秋节 天,春节休息 天,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到卫生局办理注册。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超过一星期未上班,甲方有权扣除本月工资。

  四、劳动报酬

  l、甲方有权根据乙方从事的岗位以及服务站的经济效益情况,确定乙方的工资分配。

  2、乙方确保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前提下,甲方每月____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标准为 元,加处方提成 %。

  五、劳动纪律

  l、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

  2、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六、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l、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聘用后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7)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七、违约责任

  l、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八、劳动争议处理

  l、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南昌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代表(签字)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10

  如何解除劳动合同并进行合法补偿?

  因劳动合同的解除及补偿而发生的劳动争议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法院为数最多,因此,完整地了解劳动合同解除及补偿制度,合法的解除劳动合同并给予员工补偿,以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对用人单位来说非常重要。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将面临双倍的赔偿。

  劳动合同的解除总体来说分成三种情况,分别是双方合意(协商)解除、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者单方解除。应注意的是,劳动合同到期未再续签,不认为是劳动合同的解除,而是劳动合同的终止。

  (一)、双方合意解除及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应强调的是,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仍应按每工作一年,发给一个月工资的标准给付经济补偿金,而不可自行协商成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如劳动者确同意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可采用劳动者提出书面辞职书,用人单位予以同意的方式。

  (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

  1、过失性辞退

  《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

  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合同法》就过失性辞退的规定比《劳动法》更为完善,逐项比较的话,可注意到《劳动合同法》去除了“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仅规定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情形,这可理解为《劳动合同法》更为强调规章制度的重要性,因为劳动纪律可在规章制度中规定;另外《劳动合同法》还增加了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以及劳动者使用欺诈等方式和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用人单位依照上述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注意如下事项:

  (1)、用人单位认为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应首先证明对该员工的录用条件,其次应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最后应在试用期内提出,不可在试用期满后再以试用期内不符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认为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首先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必须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具体请参见本指南第四部分),规章制度中最好明确何为“严重违反”,其次应保留劳动者违反规章制度的证据。

  (3)、认为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根据《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重大损害”应由企业内部规章来规定,因为企业类型各有不同,对重大损害的界定也千差万别,故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应注意明确何为“重大损害”。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则应注意对未造成严重影响的员工应及时提出。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主要指劳动者使用虚假的学历证明、工作证明等欺诈手段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因此解除劳动关系。

  (6)、至于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具体指:A、被人民检察院免予起诉的;B、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刑罚包括: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罚金、剥夺**权利、没收财产)的;C、被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32条免予刑事处分的。用人单位依上述理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给劳动者并要求劳动者签收。

  用人单位依上述规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2、非过失性辞退及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依照上述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注意如下事项: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可参见《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劳动部《关于贯彻<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5】236号),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的年限和本企业工作年限长短,享受3-24个月的医疗期。对于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当地劳动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

  (2)、根据《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不能胜任工作”是指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种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用人单位不得故意提高定额标准,使劳动者无法完成。

  (3)、根据《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客观情况”是指发生不可抗力或者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得其他情况,如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但不包含企业濒临破产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等情况。

  在非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给劳动者并要求劳动者签收,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3、经济性裁员及补偿

  《劳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裁减人员的情形做了比较详细的规定,用人单位在裁减人员时应严格遵照实行。根据《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可以根据地方政府规定的困难企业标准来界定;“报告”仅指说明情况,无批准的含义。“优先录用”指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另外,因经济性原因裁员的,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在经济性裁员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给劳动者并要求劳动者签收,用人单位均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4、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应特别指出的是,职工在医疗期内或女职工在三期内,即使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也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将顺延到医疗期或三期结束。 南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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