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

时间:2021-12-01 08:21:21 劳动合同 我要投稿

精选劳动合同模板集合七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劳动合同8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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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 篇1

  两年前的1月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正式施行,去年1月中旬,东莞市×豹电子有限公司被六位员工告上法庭,理由是公司没跟他们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要求判付双倍工资;公司大喊冤枉:“他们有签啊!”但是,当公司人员回到办公室查找留底档案时,才发现六员工的劳动合同已不翼而飞。如今,公司已因金融危机而停产,六员工也各散东西,但这个官司却从劳动争议仲裁庭打到法庭,至今已打了一年多。

  一方说签了合同,另一方说没有签,有人提出使用测谎仪,用科技手段评判究竟谁在说假话,但那六员工无一愿前来;公司方提出那么就倒过来,让对方向法院申请让公司方接受测谎,但对方不愿提出这个申请。

  当年究竟是否仅漏签了这六人的合同?能否采取别的方式鉴定谁在说谎?

  930多份合同恰少了这六份

  记者在东莞一工业园区找到了×豹公司,该公司是一家生产车载音响的合资企业。20xx年1月1日正式投产,当年8月,其中一私营股东撤走,由属于国有企业的另一股东单独经营。至20xx年9月,由于金融危机,企业停产。

  留守公司的一位负责人陈先生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他说,六名告公司的人员中有四人是属于原财务部的员工,其中一人还是财务部经理,另外还有一名仓管人员和一名司机。陈先生回忆:20xx年1月中旬,公司突然接到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的通知,原来是这六名员工到那里告了公司,说是公司没有和他们签订劳动合同并将他们辞退,按照《劳动合同法》,申请裁决由公司支付双倍工资以及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等共计40多万元给他们,后经裁决公司须支付共计20多万元。

  “我记得他们都是有签劳动合同啊。”陈先生说,当时公司派人马上回来查找档案,却发现存放了930多份劳动合同的纸箱里刚好不见了这六位员工的劳动合同。

  有没有签劳动合同,看看有没有购买社保不就清楚啦?因为有些地方规定,企业给员工买社保须看是否签有劳动合同,不过,“我们这里不用看劳动合同也可以买社保,比如在网上申报购买社保,填报姓名、人数等等相关资料就可以了,对方并不查看劳动合同。”负责人陈先生解释道。

  那么,公司存档的劳动合同怎么就会“不翼而飞”了呢?

  记者找到原行政人事部的叶主管,他说,当时办公室还没有文件柜,公司保管的那份劳动合同就堆放在一纸箱里,纸箱放在办公室后面的一张桌子上面,具体由一名文员负责保管。

  六人中有四人集中在财务部

  叶主管谈到,告公司的员工是同一批进入公司的,20xx年1月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式两份,一份交由公司保管,一份由员工自己保管。“大家都签,不可能财务部的人就不给签”。

  一位当时负责财务部劳动合同签订的行政人事部文员通过电话告诉记者:“肯定签了,是我发签合同的通知,合同签好后,我送到财务部,所有人都有的,当时有不在办公室的,我便将合同放在他们的办公桌上。”这位员工回忆说:“这些合同都是盖了章,签好名字的。”

  一位当时在财务部工作的员工周先生告诉记者,20xx年行政人事部曾经统计过漏签劳动合同的人,他记得他们财务部是人人都签了的。

  “我们是国有企业,因此更要求按《劳动合同法》办事”,陈先生补充道,公司要求每位员工都要签劳动合同,但是,由于这里的企业每天都会有人离开有人进来,特别是车间里的试用工,要待试用期满才会签劳动合同,因此,员工中也可能有漏签的,但是,像他们六人中有四人都是财务人员,都工作了一年,“要漏也不会漏掉她们啊”。

  公司委托代理人刘律师接受采访称,按常理说,不给他们财务人员签劳动合同不符合逻辑,特别是他们中其中一人是财务部经理,无论是从她的职位、所在部门的重要性以及她的高薪来说,公司不可能不给她签啊。另外,如果说没有签的话,为什么这些人会高度集中在财务部?

  要求测谎六员工无一愿前来

  如果当时的确没有签订合同,那么为什么长达一年时间没有提出补签呢?记者了解到,公司于20xx年1月要求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于当年9月发出告知书,通知尚无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当月内尽快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究竟如何,记者试图找到这六人了解清楚。但这六人已分散至各地,记者四处打听他们的电话,其中一位原财务部人员接听了记者的电话,她在电话中表示这其中原因很复杂,具体情况她不想细谈,最后说此案已全权委托律师。

  记者打电话找到受委托的谢律师,他说,公司说合同不见了,被盗了,是一种借口,为什么偏巧这几个人的合同就被盗了呢?如果真的遗失,要有遗失的证明,不能怀疑是这几人自己将合同拿走了。

  一方说签了合同,另一方说没有签,最近,有人提出使用测谎仪,用科技手段评判究竟谁在说假话。不过,律师告诉记者,并不是所有案件都可以使用测谎仪,刑事案件可以强制使用测谎仪,而民事案件须由一方提出对另一方进行测试,被要求测试的一方可以接受也可以不接受。

  据悉,双方律师就测谎一事达成共识。公司委托代理人刘律师要求对方律师请六人前来测试时,有一人说家里人去世,不能前来;有一人说家在外省,路途遥远,后又说找到新工作了走不开;有一人直接就说不来。陈先生表示,公司愿意垫付他们的差旅费用,有工作的他们可以向法院申请开具请假通知,甚至可以倒过来让对方来提出测谎。不过,测谎这一提法最后不了了之。

  “我们的困惑”

  证明合同有没有,除了一纸合同,难道旁证就不能起作用?比如接受派出所调查的合同手续经办人员,详细叙述了这几个人签定合同的事实;比如,几个人都是财务人员,是公司的核心岗位,其中还包括一名高管财务经理,连几百号车间工人都签了合同的企业,单漏了财务人员,这不合常理;又比如,他们不敢接受测谎,也不让我们的人接受测谎,说明他们心虚。

劳动合同 篇2

  甲方(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风险提示:

  企业的招聘工作完成后,就进入了用工阶段,在用工前,企业一定要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否则企业将为此付出巨大的代价:

  一是,企业将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限的双倍工资。如:企业超过一年未签劳动合同,企业就得多支付员工11个月的工资。

  二是,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限超出一年,将致使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条件成立,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企业就得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无法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___________起至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止。该工作任务完成的标志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试用期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种方式确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风险提示: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法》中对试用期长短的限制根据合同期限的来规定,如: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3、劳动合同期限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违反以上规定进行约定的,若被员工投诉,会被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如果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单位还要向员工支付赔偿金。

  二、工作任务

  (一)乙方生产(管理)工种(岗位或部门)_________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产(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工作制,即每日工作____小时,每周工作___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______为周期,总工时______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除《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三)甲方按规定给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看护假等带薪假期,并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工资分配形式、标准:

  1、甲方按照政府有关企业职工工资,特别是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制定本企业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工资形式和工资标准。

  2、乙方试用期工资_________元/月;试用期满乙方起点工资定为__________元/月。甲方可按企业工资制度调整乙方工资。

  (二)甲方每月如期发放货币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

  (三)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平时和休息日加班无法安排补休的,按不低于国家(含省、市)规定的标准发给加班工资。其中:

  1、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甲方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加班工资,如加班时间在22时至次日6时期间的,支付200%的加班工资;

  2、休息日加班,支付200%的加班工资;

  3、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300%加班工资。但乙方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工作时间应以一定周期综合计算,属加班时间部分,应按加班工资计发。

  (四)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甲方应按本条第(一)项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甲方按不低于本市规定的失业救济标准发给乙方生活费。

  (五)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以及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计划生育假、女职工劳动保护假期间,甲方按不低于本合同确定的乙方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六)如甲方克扣或无故拖欠乙方工资,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工资,低于本市最低标准支付乙方工资的,均应予补发,并应按国家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和赔偿金。

  五、保险福利待遇

  风险提示:

  缴纳社会保险是企业的法定义务,即使是员工自己同意不缴纳社保,还签订了相关的协议,这也不能规避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保的义务。因此,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企业必须而为的行为,否则,当员工以此通过法律程序维权,用人单位就要为此付出相应的代价。

  (一)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依法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的规定给予乙方医疗期和享受医疗待遇,并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

  (三)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应按国家和省市的工伤保险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六、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规定和标准,包括有关女职工、未成年工(16周岁至未满18周岁的职工)的劳动保护规定和《广东省劳动安全卫生条例》,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国家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法规教育和操作规程培训以及其他的业务技术培训。乙方应参加上述培训并严格遵守其岗位有关的安全卫生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和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的劳动保护用品,按劳动保护规定定期免费安排乙方及进行体检。

  (四)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七、劳动纪律及奖惩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职工守则》等各项管理制度,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八、续订、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一)本合同固定期限届满即自然失效,双方必须终止执行。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二)如甲方因生产经营情况变化,调整生产任务,或者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经合同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并由双方签字(盖章)如甲方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即告终止:

  1、乙方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2、乙方被批准自费出国留学或出境定居的;

  3、甲方被依法撤销、解散、歇业、关闭,宣告破产;

  4、本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事件)已经出现。

  (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的行为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5、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胜任工作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届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如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达到残废标准一至四级的,应同时按规定办理退休或退职手续。停工医疗期计算,按甲方制定的不低于《广州市劳动局转发劳动部》的标准执行。

  7、劳动合同期虽未满,但甲方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以及破产或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确需按有关规定裁减人员的;

  8、其他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

  2、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没有相应保护措施,严重危害乙方安全健康的;

  3、甲方不能按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

  4、甲方不按规定为乙方办理缴纳退休养老保险等社会劳动保险金的;

  5、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6、甲方故意不履行劳动合同,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侵害乙方其他合法权益的。

  如乙方依据上款第2项至第6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均可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七)乙方非依据本合同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但不免除乙方应依约承担的责任。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期内,或医疗终结后经市、县级医务劳动鉴定委员确认属大部份丧失劳动能力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或医疗期虽满但仍住院治疗的;

  3、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女职工在孕期、产假期、哺乳期内的;

  4、乙方经批准享受法定假期,在规定期限内的;

  5、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

  (九)除试用期内或职工被违纪辞退、除名、开除及本合同另有其他特别规定等情况外,甲乙双方解除本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提前时间不足者,按相距的实际天数,以乙方当月工资收入的日平均数额计算补偿给对方。

  (十)甲方应按规定为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办理填发《职工劳动手册》、转移档案等有关手续,为乙方办理待业登记、领取失业救济金提供方便。

  (十一)甲方租赁、出售给乙方居住的房屋,双方应签订住房合同。甲乙双方因各种原因解除或终止本劳动合同时,有关住房问题按住房合同规定办理。

  (十二)若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乙方应将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交给乙方无偿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技术资料等,如数交还给甲方,如有遗失应予赔偿。

  (十三)乙方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含提前退休)条件,甲方应按规定为其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本市有关规定管理。

  (十四)甲方在合同期内解除劳动合同按《广州市劳动局转发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发给乙方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属试用期内或因乙方被作违纪辞退、除名、开除导致劳动合同解除的,甲方不发给补偿金。

  甲方(盖章):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名):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劳动合同 篇3

  甲方全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乙方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居民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户口所在地址 邮政编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签订本合同前工作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为 期限劳动合同。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 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工时制度。执行标准工时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 40小时。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小时工资15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日工资20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日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第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七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 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 元或按 执行。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为 元。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它约定 。

  第九条 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不能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

  供劳动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 元或按 执行。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吉林省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

  第十一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和吉林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吉林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劳动纪律

  第十四条 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第十五条 乙方应当遵守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遵守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制度、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职业技能。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及时办理变更合同手续: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二)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三)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

  第十七条 当事人依据第十六条第(二)项的约定,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应将变更要求书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应在15日内(含15日)书面答复对方;15日内未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变更本合同。

  第十八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一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合同:

  (一)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

  (二)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

  第二十二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解除本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达到伤残等级的;

  (二)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集体协商的职工代表在劳动合同期内自担任代表之日起5年以内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予以办理保险关系转移、档案移交等相关手续,并出具经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但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后,因甲方原因未办理终止手续而造成事实劳动关系的,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关系即行解除。

  八、劳动合同的终止、续订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 合同期限届满的;

  (二)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三)乙方达到法定退休条件的;

  (四)甲方依法破产、解散、被撤销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内,甲方应将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续订本合同并及时办理续订手续:

  (一)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

  (二)本合同期限届满后,用人单位未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仍存在劳动关系,乙方要求续订劳动合同的。

  九、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九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甲方克扣或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根据乙方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一)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三)本合同期限届满,因甲方原因未办理终止手续仍存在劳动关系,经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的。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乙方相当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资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如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的工资高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三)甲方裁减人员的。

  第三十二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的计发标准不得低于企业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三十三条 甲方根据本合同第二十条第(一)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支付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还应加发50%的医疗补助费,患绝症的加发100%的医疗补助费。

  第三十四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五条 甲方出资培训和出资招用的人员,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合同的赔偿标准为: 第三十六条 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规定的第十九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双方约定赔偿标准为: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三十八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依法订阅后应在30日内,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劳动合同鉴证手续。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吉林省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保存的一份需存入乙方档案。 十一、当事人约定的其它内容

  第四十一条 甲乙双方协商约定增加以下内容: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用人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劳动者:(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4

  甲方 (单位):

  乙方 (个人):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 年___ 月___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___年_月_日,终止日期___年_月_日,其中试用期____。

  二、工作内容和义务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作。甲方可依照有关规定,经与乙方协商,对乙方的工作职务和岗位进行调整。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并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

  3、维护甲方的荣誉和利益;

  4、忠于职守,勤奋工作;

  5、履行保守甲方商业秘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为本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谋取不正当的经济利益。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乙方按照甲方规定的任务。

  第五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六条 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第七条 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____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元。

  第八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和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工资报酬。

  第九条 由于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不能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劳动的,甲方保证支付乙方的生活费不低于_____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关于社会保障的有关规定交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十一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期和医疗期满后关于本合同的办理,按照劳动部颁发的《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执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和生活费用按照_______执行。

  第十二条 乙方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等待遇按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劳动纪律

  第十四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规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制度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和职业技能。

  第十五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六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七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的内容。

  第十八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条 合同期内,甲方委派乙方到境内外甲方所属机构工作的,原有劳动合同仍然有效,但应和企业签订有关境内外工作的协议;经甲方批准,乙方到境内外非甲方所属机构担任一定阶段工作的,可由乙方与该机构签订有关协议。

  第二十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以欺诈手段订立本合同的;

  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失的;

  5、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不能胜任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一条 甲方按照第二十二条第7、8、9款的规定解除本合同时,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二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应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三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7、8、9款和第十四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4、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职工;

  5、复员退伍义务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中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条 乙方欲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乙方完成业务以及清理完所办理的债权债务的情况下,可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权利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4、甲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关系即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在本合同期满前 天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

  第二十七条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八、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二十八条 甲方根据本合同第二十条、二十二条第7、8、9款、第二十四条解除劳动合同,应按原劳动部制发的《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给乙方经济补偿。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并对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并按原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执行:

  1、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包括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

  2、甲方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到期后十日内未办理续订劳动合同手续的;

  3、甲方违反《劳动法》的规定侵害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的;

  4、违反《劳动法》的规定或本合同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三十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除要求甲方补足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外,还可以按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要求甲方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故意拖欠支付乙方工资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支付乙方报酬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本合同第三十条支付经济补偿的。

  第三十一条 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8款解除劳动合同,除给乙方经济补偿外,甲方应根据原劳动部制发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发给乙方医疗补助费。

  第三十二条 乙方有第二十二条第3、4、5款情形的,甲方除解除本合同外,可保留依法索赔的权利。

  第三十三条 乙方不得在掌握甲方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自动离职,经协商解除合同后,亦不得在期限内自行或在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从事和原在职时相同或有关的经营活动。

  第三十四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本合同约定或损失数额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五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承但相应的经济赔偿。如果在公派境内外培训或出境实习后为甲方工作期限在年以内发生的,应赔偿甲方有关的费用。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十、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六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第三十七条 甲方以下规章制度___________对合同当事人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5

  我国规定,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就能退休。那超过退休年龄的人可以成为劳动合同关系的主体吗?或许很多劳动者对此都不是太了解。接下来,就让我们通过对案例的介绍,一起看了解相关知识。

  案情:

  原告胡某系当地的个体诊所的医生,因多年从事中医,具有一定的中医技术和经验,19××年3月被告某乡卫生院为了填补其医生力量的不足,将当时已经66岁的原告聘为本院的医生,双方未订立书面合同,只是口头言定了工资每月多少钱。20××年7月原告在上班期间,突发脑中风疾病,当时到被告处治疗,后又到其它地方进行治疗,但原告至今未能痊癒,丧失了继续工作的能力。原告多次与被告协商,要求医院支付医疗费、护理费及医疗期间的工资等,而医院则不同意支付,期间原告还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劳动仲裁部门以本案不属劳动争议为由不予受理。故原告于20×年10月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承担各种费用。

  评析:

  针对上述情况,法院应如何处理,主要存在两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对原告的诉请不予支持。理由是根据国务院颁布的退职退休暂行办法,对限制和丧失劳动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在年龄上作出明确规定,该《办法》规定,男满六十周岁,应该退休。本案中原告虽然具备从事医务的身体条件,具备继续工作的能力,但从法律意义上讲,已不具备订立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只能签订劳务合同。据此,认为原告与被告之间形成的是一种劳务合同关系,不受《劳动法》调整和保护,原告要求被告按照劳动合同方面的法律规定来支付各项费用,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第二种意见认为原告诉请正当,法院应予支持。理由是原、被告之间已形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原告虽已年过退休年龄,但其从事中医工作来说完全能够胜任,仍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国务院颁布的退职退休暂行办法虽规定了60周岁的退休年龄,但这种规定主要侧重于对劳动者的保护,且法律未明确禁止超过60周岁的人参加工作,也未明确规定超过60周岁的人不能成为劳动合同的主体,如果劳动者尚具备完全劳动能力且其自愿参加劳动,用人单位又自愿聘用,其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的仍属劳动关系,应受到《劳动法》的调整和保护,故对原告依照《劳动法》规定要求被告支付各种费用的诉请法院应予支持。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

  我国法律并没有对超过退休年龄的人能否成为劳动合同关系的主体这一问题作出明文规定,在实践中,还是要根据具体情况才能作出准确判断。

劳动合同 篇6

  甲方:( )大酒店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将 市 县 路 大酒店的后厨管理和出品等工作承包给乙方,但暂时不包括后厨杂洗,面点这几部分等。

  试用期满后酒店运营正常,甲乙双方如均无异议此合同正常延续

  二.工作岗位和薪酬;

  第一条;甲方 聘用乙方 同志担任 并兼任

  第二条;乙方负责以下管理事务;

  第一条, 乙方负责酒店调控运营成本及利润核算,应在配合酒店所指定经营菜品的基础上进行。

  第二条, 乙方负责对 酒店的设施、设备及人事、物料,工资,技术,生产出品等日常全面管理工作,有权调整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人员。同时乙方享有酒店管理期间对日常顾客消费的打折权限为 折,酒店每月为乙方提供 元作为酒店 应酬费用,超额部分由乙方个人承担。

  第三条, 乙方负责协助董事长,总经理配合酒店日常运营生产销售宣传策划。

  第三条;双方协定,基本底薪为人民币 元/月,人数暂订为 人。

  第四条;酒店确定每月15日为上月工资发放日。不拖欠不延迟。

  三.劳动纪律

  1.乙方应服从甲方的指挥和管理,爱护甲方财产,保守甲方商业秘密。

  四.劳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第一条;乙方如与甲方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批准交接后方可离职,特殊情况除外。

  第二条;下类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本劳动合同;

  1. 甲方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2.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第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劳动合同的;

  1.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其中包括被开除、除名或因违纪应予辞退;违反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致他人残疾、死亡的;不服从甲方指挥和管理,后果严重的;

  2. 乙方被劳动教育的;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其中包括;违反本和同规定,泄露甲方商业机密,并造成重大损失的。

  4. 被依法追究形式责任。

  五.违约责任;

  第一条本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即行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时,可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协商不一致时,终止劳动合同,并办理有关手续。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未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劳动合同的继续。

  第二条;

  在劳动合同期内,甲方未提前提出解除本劳动合同时,按国家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六.其它

  第一条;本劳动合同未尽事宜,均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有关劳动管理新规定相悖,双方均应按新规定执行。

  第二条;本劳动合同正式文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涂改或未经授权代签无效).本劳动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签字)

  签字日期

劳动合同 篇7

  甲方:

  负责人: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性别:

  户籍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为建立劳动关系,明确权利义务,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或 。其中试用期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 工作岗位,乙方的工作任务为 ,工作地点在 。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可以调换乙方的工种或岗位。

  第三条 乙方按甲方的规定完成工作任务的,甲方在每月 日支付工资,支付的劳动报酬为 元/月或 ,其中试用期的劳动报酬为 元/月。

  第四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执行。

  第五条 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按法定程序办理,甲方应为乙方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或相关证明,符合国家规定的,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第六条 其他未尽事项按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本合同双方各执一份,乙方必须由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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