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时间:2022-03-23 14:21:06 劳动合同 我要投稿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15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15篇)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1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解除劳动合同条件。

  案例

  小刘于20xx年11月进入某电器公司担任研发部经理,月薪8000元,并签订了期限三年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如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0xx年6月,公司通过内部网络监控发现小刘长时间在上班时间上网炒股,即与小刘谈话要求其改正。但在其后的监控中证实,小刘并无改观。遂以小刘上班时上网炒股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通知小刘解除劳动合同。

  小刘不服,认为虽然《员工手册》上有不准上网炒股的规定,但公司据此而解除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遂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要求与公司恢复劳动关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予以受理。

  公司认为,小刘作为研发部经理,肩负着管理和研发的重任,但却整天关在自己的办公室里上网炒股,严重影响了公司的研发进度,使得预定的研发目标不能完成。根据《员工手册》第二十条规定,员工不得在上班时间上网炒股,故小刘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公司有权随时解除与小刘的劳动合同。

  劳动仲裁庭审理后认为,该公司《员工手册》上虽有不准上网炒股的规定,但小刘上网炒股并未达到“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也未给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公司不能以小刘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随意解除劳动合同,故支持了小刘的请求,合同范本《解除劳动合同条件》。

  条款释义

  A 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必须具备法定条件

  新的《劳动合同法》强调劳动合同的解除必须具备法定的条件,本条突出体现了这一点。劳动合同的即时解除将对劳动者的生活造成直接的影响,同时由于其往往带有一定的处罚性,还有可能影响到劳动者日后的职业发展,故法律作了严格的规定。用人单位如要即时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仅限于本条的六种情形。

  用人单位在操作中,必须严格执行本条的内容。以上述案例为例,劳动者小刘确实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但并没有达到法定的要求——“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故而公司最终败诉。根据本条的规定,也就是《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严重”失职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而对“严重违反”或“重大损害”,必须有规章制度的明确规定或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判断,考虑单位的整体利益是否受到损害、劳动者违纪情节恶劣程度等,单位在此方面负有举证责任。

  所谓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必须首先在规章制度中对严重违纪和失职行为有详细规定,并且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条关于规章制度制订的规定。其次,劳动者的严重违纪行为与规章制度的规定相吻合,并且有当时违纪、失职行为的相关证据。再次,严重违纪、失职行为对单位造成了“重大损失”,这种损失不仅仅是推测,而必须有证据。最后,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违纪处理,必须符合规定的程序,也要有相应证据。

  本条在《劳动法》的基础上又增加了“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本条在具体的操作层面用人单位尤要谨慎,首先用人单位要知晓劳动者存在兼职行为;其次,劳动者的兼职要对本单位工作造成严重影响,注意必须是严重影响;再次,如不构成严重影响的,经用人单位提出后,拒不改正的,才可解除劳动合同。

  B 用人单位负有举证责任

  需要强调的是,用人单位如果要实行本条的话必须有充分的证据。

  如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能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这种证明应当有相应的物证。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录用条件也必须事先明示,即在录用时已经告知给了劳动者。且解除必须在试用期内,试用期满后该条就不能再适用该项了。

  任何单位若要以本条为由对职工实施解除劳动合同,都必须要有确凿的事实和依据,不是单凭想当然“认为”就可以的,尤其是打起官司来,单位更必须就自己的决定提供充分的证据。否则,败诉是肯定的。

  根据相关证据规则和最高法院司法解释以及于5月1日开始实行的《调解仲裁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发生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如单位举证不能,就要承担败诉后果。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2

________:

  因你们四人于20__年___月___日起无故旷工至今,系严重违纪行为,依据《劳动合同法》及我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我公司研究决定解除与你们各自签订的劳动合同。我公司通过各种途径无法与你本人联系,邮寄的离职体检通知书和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未妥投,现通过公告方式向你们四人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请你们四人在两日内到我公司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办后果自负。

  特此通知

  _____公司

  20__年__月__日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3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xxxx年xx月xx日x签订为期xx年的劳动合同,现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如下:

  1、自xxxx年xx月xx日起,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

  2、乙方工资结算至离职之日,支付时间为甲方正常发放工资时间。乙方奖金为___元,差旅费、交通费、手机费等费用合计x元,以上费用均需扣除所得税,甲方同意在乙方办理完工作移交手续后三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共计人民币x元。(税前)甲方同意在乙方办理完工作移交手续后三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4、甲方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生育保险金、住房公积金至x年x月x日止。

  5、甲方根据相关劳动法规和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并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6、乙方应当于本协议签订后3日内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离职后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名誉或利益之行为。

  7、乙方应为所掌握的甲方之任何商业秘密(包括本协议内容)进行保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x元。

  8、甲乙双方之间无任何竞业限制协议,合同解除后,乙方无需履行任何竞业限制义务。

  9、本协议是解决双方之间劳动争议的所有安排和规定,双方之间不再存在其他任何劳动争议。

  此协议书一式三份,各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留存乙方本人档案。自双方签署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签章):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4

  员工入职虚报生育状况

  本报讯因担心遭遇就业歧视,已婚未育的王女士在求职时谎称自己已育。被录用后,培训中心发现王女士当初虚报个人资料遂将其解雇。王女士认为培训中心的做法存在用工歧视并违反法律规定,遂起诉要求恢复劳动合同关系。近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对这起劳动合同纠纷案作出判决,判令培训中心与王女士恢复劳动合同关系。

  20xx年9月,王女士到一家培训中心应聘雅思英语老师。由于婚后未生育,王女士担心培训中心会在录用时对未生育的妇女差别对待,于是在填写求职登记表时,将婚育状态一栏填写为已婚已育,并虚报了子女信息。经过几轮面试,王女士顺利入职该培训中心,并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此后,王女士的工作表现一直不错。一直到去年2月经医院检查诊断为怀孕后,王女士将怀孕情况告知了培训中心。

  不料,培训中心得知该情况后,以王女士入职时虚报个人资料为由,与其解除了劳动合同。王女士认为其做法属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此,王女士将培训中心告上法庭。

  庭审中,培训中心辩称,王女士入职时填写和签收了一系列文件,这些文件均要求员工提供真实的信息。根据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和企业奖惩与处罚制度,员工提供虚假资料的公司可予以解雇。公司依据规章制度依法与王女士解除劳动合同,并无不妥。培训中心还特别强调,是否生育与王女士竞聘的岗位无关,但诚信问题就与岗位有直接关系。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女士因担心就业歧视虚报个人生育状况不构成欺诈,培训中心以王女士在签订劳动合同、填写求职申请表及员工基本情况登记表时对生育状况做不实陈述并据此解除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规定。王女士现处于产假期内,对其要求与培训中心恢复劳动关系的诉请,应予支持。

  ■法官说法■

  生育状况与劳动合同履行无必然关系

  劳动合同法规定了用人单位及劳动者各自所负有的如实告知义务。那么,生育状况是否属于劳动者的告知义务范围,劳动者未如实告知又将产生怎样的法律后果?对此,本案承办法官许慧作出了如下分析:

  首先,劳动者的告知义务是“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也就是与劳动合同履行存在有实质性意义事项,通常包括劳动者个人身份信息资料,能一定程度反映劳动者工作能力、技术熟练程度的工作履历,原单位推荐函,特殊岗位必须具备的资格证书或健康资料等。而婚姻、生育状况通常与劳动合同的履行没有必然关系,属个人隐私。

  其次,劳动合同签订过程中的虚假陈述构成欺诈是用人单位行使解雇权的依据。其中,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诉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但本案中,培训中心已明确表示王女士是否生育与录用与否无关,培训中心并非相信了已生育的虚假陈述而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王女士的做法也就不应被认定为欺诈,培训中心也就无权据此解除劳动合同。

  现实生活中,不少企业为避免因女职工生育可能发生额外的费用,不愿意录取女职工,尤其是未生育的妇女,这实质上是一种就业歧视,不为法律所允许。但同时也应当指出,劳动者无论出于何种动机,隐瞒生育状况的做法都是不诚信的行为,不应得到提倡。

  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赔偿金是指在劳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用人单λΥ反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支付给劳动者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为了维护处于弱势地λ的劳动者的权益,《劳动合同法》赋予了劳动者在一定条件下请求经济赔偿金的权利。与经济补偿金不同,经济赔偿金具有惩罚性,是一种惩罚性赔偿。

  依据《劳动合同法》八十七条的规定可知,用人单λΥ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支付的赔偿金相当于补偿金的二倍。用人单λ“Υ法”是劳动者请求赔偿金的前提,但与此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和四十条的规定,用人单λ在一定条件下有解除合同的权利,这就导致了实践中很多用人单λ滥用合同解除权。劳动者如果发现用人单λΥ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有权请求其支付经济赔偿金,对于经济赔偿金的数额有异议的,有权提起劳动争议仲裁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办理项目重点注意事项

  要求用人单λ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并保留用人单λ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λ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并作为证据保留。同时应查明该依据是否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之一,或者满足第四十条的规定。

  适用赔偿金条款时需注意的事项劳动者请求经济赔偿金,在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并咨询专业人士的基础上,应注意以下几点:

  1、用人单λ只有在劳动者具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或者符合第四十条规定的条件下,才具有解除合同的权利,同时不得有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2、经济赔偿金应按照《劳动合同法》四十七条经济补偿金标准二倍的计算方法予以计算;

  3、用人单λ应对其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理由提供充分的证据,不能提供充分证据的,应认定为解除、终止合同不当,属于Υ法解除、应当支付赔偿金。

  救济措施劳动者可以直接请求用人单λ依法向其支付经济赔偿金。在用人单λ拒绝支付或者对赔偿金数额有异议时,可以采取向劳动行政部门检举、投诉,提起劳动争议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向法院起诉等措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典型案例:

  解除劳动关系不合法 被判支付赔偿金

  遭退货后,公司发现问题出在操作工周先生身上,便依据劳动合同之约定将周先生开除。周先生申请仲裁后,获得公司支付Υ法解约赔偿金2880元。但公司不服,诉至法院,称无需支付。因科技公司δ能提供充分有效之证据证明周先生存在严重忽视职责且给公司财产造成了严重损失之事实,故以此为由解约的行为尚有不当。日前,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在公司已补偿1个月工资的基础上,作出公司再支付周先生赔偿金差额20xx.19元的一审判决。

  来自湖南东安的中年男子周先生于 20xx年7月21日进入科技公司工作,双方签订有效期为1年的劳动合同。周先生的工作内容为上午清洁工,下午操作工。去年7月31日,双方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有“员工严重忽视其职责,导致公司财产严重损失,劳动合同马上终止”等内容。20xx年8月,公司接到客户通知,说货物出现问题要求退货。经核实,发现该批货物为周先生操作。公司认为,因周先生工作的失误,造成了公司产品的退货,造成经济损失约1万元,并对公司声誉上造成了损失。根据合同约定,公司于20xx年8月31日对周先生作出开除决定。公司在解雇周先生的同时,仍然支付了1个月的工资作为善意赔偿。

  为此,周先生申请仲裁,裁决由公司支付周先生Υ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2880元。科技公司不服裁决,诉至法院,要求判令无需支付Υ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2880元。周先生辩称,公司表示因对其工作不满意而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但并δ解释说是因为是本人工作过程中出错。现科技公司Υ法解除劳动合同,故不同意诉讼请求。

  法院认为,20xx年8月31日,科技公司以周先生工作失误造成公司严重损失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但δ能提供充分有效之证据证明周先生存在严重忽视职责且给公司财产造成了严重损失之事实,故科技公司以此为由解除与周先生之间劳动关系的行为尚有不当,应支付相应赔偿金。在审理中,科技公司主张其于双方劳动关系解除之后已支付补偿金应在计算时予以扣除之观点,尚属合理,予以准许。据此,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5

  甲方:__公司

  乙方:(员工工号:)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了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由__方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解除劳动合同的日期为: 年 月 日;

  二、__方支付__方经济补偿金 (违约金)__元;

  三、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加盖甲方劳动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6

  编号:

  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条 项之 规定和劳动合同第十八条项

  之约定,双方 于 年 月日签订的 年月 日起 至 年 月日止或 的劳动合同 于 年 月日(终止)。乙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前的工作岗位为 ,在甲方工作年限 为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甲方 按 月支付乙方,计人民币 元。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盖 章 签 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章

  劳动用工登记机关盖章

  劳动用工登记日期

  年月日 本协议书一式三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印制 存入乙方档案一份。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7

  一、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有6种情况下,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有权取得经济补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第六种情况是如果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以下三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之后,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四、以下四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大规模裁员(需要裁员二十人以上或者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天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过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还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五、劳动合同期满之后,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解除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换言之,劳动合同期满,如果劳动者在维持原劳动合同条件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此时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六、以下两种情况下,致使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二)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法》具体规定了17种解除劳动合同情况,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当然这并不是全部,因为《劳动合同法》还有兜底条款,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的,劳动者也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数额如何确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对此明确的规定: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用工单位和劳动者注意:

  一、用工单位与用工者签订合同要保存双方自愿签约的证据,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如果劳动合同对此没有明确约定,应该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供劳动保护,按时发放工资以及各项福利,依法缴纳各项保险。单位制定规章制度要合法,不合法的规章制度不受法律保护,即使单位以劳动者违反了单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合同,也不能得到法律支持。用人单位在任何情况下不能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用人单位不能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二、《劳动合同法》的十七项经济补偿金的规定是对劳动者权益的有力保障,劳动者要注意6种情况下自己解除合同有经济补偿金,其余情况下劳动者自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笔者曾经解除过一些咨询者,他们因为“老板”、“经理”、“人事”要求自己辞职,自己就打了辞职报告。这样的情况下,用工单位就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了。而劳动者自己的权益被自己毫不知情的损害了。由谁提出解除合同,真的很重要。

  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有上述情况之一,职工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相应的补偿。这是法律有明确规定的,任何单位都不能侵害职工的这种合法权益。如果单位不支付补偿,职工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8

  一、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于 年月日解除劳动合同。

  二、甲方根据国家《劳动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给予乙方一次性经济补偿,补偿标准为: ,补偿金额为: 元整(元)。

  三、甲方为乙方补齐 年 月份以前所欠养老保险金,个人部分从乙方补偿金中扣回,以后养老金续交事宜由新用人单位续交或乙方自行办理。

  四、到目前为止,乙方无职业病史,其以后健康状况与甲方无关。

  五、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后,乙方即成为社会自然人、自由从业者。以后个人涉及法律的、经济的、生活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 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9

  劳动合同的解除可以分为劳动者单方解除、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和协商解除。那么在用人单位想要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哪些情形下是不能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呢?下面,就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些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知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9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劳动者患职业病或因公负伤,是否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需要经过劳动鉴定委员会的鉴定,被确认为已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用人单位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这里的负伤指非因公负伤。对患病或者负伤,我国法律规定允许劳动者有一定的治疗期。例如,根据《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1986年7月12日国务院发布)第21条的规定,企业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的职工,应当按照其在本单位工作时间的长短,给予3个月至1年的医疗期,在本单位工作20年以上的,医疗期可以适当延长。在上述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合同到期,则应顺延到医疗期满。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比如应征入伍在义务服役期内的、参加平等协商的职工方代表在集体合同期限内的,等等。这些情况一经出现,用人单位都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然而,上述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并不是绝对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30条的规定,即使存在上述规定的情况,但只要劳动者存在《劳动法》第25条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我国为了保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在法律中规定了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但是各位劳动者请注意,即使存在单位不得解除的情形,但是在满足某些条件的时候, 用人单位依然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10

  存根________第________号

  兹有本单位职工:姓名__________,性别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因___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公司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特此证明。

  (本证明一式两联,此联为员工联)

  送__________本人

  单位(盖章)

  ______年___月___日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11

  甲方: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为期年的劳动合同,现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最新解除劳动合同书样本如下:

  1.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

  2.甲方同意在乙方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后支付乙方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补偿金、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相应比例的年终奖等共计人民币元(大写)扣除乙方尚欠甲方备用金人民币元(大写),甲方将于乙方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后实际支付乙方人民币元(大写)

  3.甲方为乙方缴纳四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4.甲方根据相关劳动法规和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并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5.乙方应当于本协议签订后3日内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离职后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名誉或利益之行为,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6.乙方自愿放弃其它所有诉求。

  本最新解除劳动合同书样本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加盖甲方劳动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字或签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12

  兹有本单位职工,性别x,年龄,住址。劳动合同期限为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或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因,根据《劳动法》第条第款第项规定,本单位解除与该职工的劳动合同。

  特此证明。

  xxx

  20xx年x月x日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13

  「案例」

  小张是某大学的管理学毕业生,在一次校园招聘会上,某跨国集团公司向他伸出橄榄枝。经双方商定,小张毕业后到该公司担任业务经理。后小张顺利毕业并和该公司签订2年劳动合同,约定2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结束后,小张转为正式员工。在转为正式员工第2个月,公司通知其第二天不用上班,理由是小张不符合公司的要求。小张认为,自己工作和能力符合公司要求,并在业绩考核中达到公司的规定。为此,小张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律师分析」

  这是一起因用人单位在员工试用期满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此可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劳动合同,必须符合以下两个条件:1)有证据材料证明劳动者的表现不符合录用条件;2)劳动者的表现发生在试用期内。

  劳动者必须满足以上两个条件时,用人单位才能行使劳动合同解除权。

  在本案中,小张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并约定了试用期。在其试用期满后,还办理了转正手续。都表明了,小张在试用期内时符合公司的录用条件。因此,在试用期满后,公司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小张的劳动合同,是违法的。

  「法条」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HR应对」

  1、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后,应在转正时及时进行考核,考核是否满足公司的录用条件。如未经考核就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是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

  2、 员工在试用期满后,用人单位就不能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14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如何赔偿?

  若是因为用工方的原因解除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的,需要征求劳动者的意见。

  在劳动者同意的情形下,签订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并依据协议约定,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

  在劳动者不同意协商解除,而用工方又因自身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原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30天通知,没有通知的要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当然也需要根据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所以,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因用工方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用工方需要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的),并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本人。但考虑到试用期的特殊性,试用期满就要转正,因此,一般采用支付一个月代通知金的方式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劳动者在有以上法定事由的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管有没有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都不用赔偿),否则造成损失的就要进行赔偿了,不然就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15

  1、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

  2、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3、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4、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5、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6、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7、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8、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9、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10、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经济补偿金和经济赔偿金是两种不同的法律概念,针对不同的情形会有不一样的处理方式和补偿标准。在劳动合同解除后,用人单位有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就应该按时支付,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和麻烦。如果你在经济补偿金方面的纠纷可以咨询网站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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