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申请书

时间:2024-07-07 10:58:53 申请书 我要投稿

强制执行申请书

  在眼下市场经济活跃的社会,申请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在写作上,申请书也具有一定的格式。相信许多人会觉得申请书很难写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强制执行申请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强制执行申请书

强制执行申请书1

  申请人:王x,男,1980年5月11出生,汉族,北京市朝阳区xx公司职工,住北京市x区x街道x楼x单元x号,电话:

  被申请人:北京市xx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x街道x号

  法定代表人:李x职务:董事长

  电话:x邮编:

  申请事项和理由:

  申请人王x诉被申请人xx有限责任公司工伤赔偿一案,贵院于xx年xx月xx日已审理完结,下达了法民初字第x号民事判决书,并于xx年xx月xx日发生了法律效力。该判决书规定,被告北京市xx有限公司在本判决书生效后x日内赔偿给王x工伤期间工资,医疗费、一次性工伤补助金等共计xx万元。但是被申请人对贵院的上述判决拒绝履行,本应于xx年xx月xx日以前归还的x万元,至今分文未付。致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不应有的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6条、232条之规定,特请求贵院依法执行,强令被申请人如数给付限定期限内的款项,并加倍支付拖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承担申请强制执行的费用,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北京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王x

  xx年xx月xx日

强制执行申请书2

  申请人:

  被申请人:

  申请事项:

  1、恳求依法强制执行(20xx)x民一初字第x号《民事调解书》;

  2、依法由被申请执行人担当本案全部申请执行费用。 申请理由:

  申请执行人与被申请人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x省x县人民法院(20xx)阳民一初字第88号《民事调解书》调解,被申请人应于20xx年12月30日前偿还申请人50000元。该调解已于20xx年7月9日作出,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对(20xx)阳民一初字第88号《民事调解书》均一样同意并签名捺印,该一审民事调解已发生法律效力。现生效调解规定的偿还日期已过,但被申请执行人至今仍未主动履行该生效调解所规定的义务。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和人民法院判决的肃穆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特提出申请,恳求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强制执行申请书3

  申请执行人(写明姓名或单位名称及有效证件和号码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写明姓名、通讯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 ××代理人xx(写明姓名、所在单位及通讯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

  ××代理人(写明姓名、所在单位及通讯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

  被执行人(写明姓名或名称及有效证件和号码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写明姓名、通讯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 ××代理人xx(写明姓名、所在单位及通讯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

  ××代理人(写明姓名、所在单位及通讯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

  因xx一案的法律文书业已生效(详见附件)。被执行人拒绝遵照履行(或被执行人尚有xx部分没有履行)。为此,申请你院予以强制执行。

  请求事项(以下列项可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选择填写):

  一、请求执行xx (写明生效法律文书及制作机关、案由和案号)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尚未履行的债务××元。

  二、请求执行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元(暂计算到××××年××月××日止)。

  三、请求交付财产xx(写明财产的.名称、数量等)。

  四、请求完成xx行为。

  五、其他请求xx。

  附:

  1、申请执行人有效证件复印件×份

  2、代理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份及身份证复印件×份

  3、申请执行用法律文书副本×份

  4、继承或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5、其他文件×份

  此致

  ××××人民法院

  代理人:×××

  ××××年××月××日

强制执行申请书4

  申请人: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出生,___,住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有限公司,住所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公司经理。

  被申请人:___,___,__年__月__日出生,______,住______

  申请事项

  请求法院依法执行____人民法院(__2)商初字第号民事判决,具体内容如下:

  一、两被申请人共同支付申请人借款本金______元,并支付利息(按本金______元计算,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至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止),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2__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期间的债务利息。

 二、被申请人负担本案诉讼费______元。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业经贵院受理,贵院并于____年__月__日作出的(____)商初字第__号民事判决,现判决已经生效,但被申请人拒不执行本判决,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体现法律的正义与效率,特申请强制执行,望予以支持!

此致

______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

强制执行申请书5

  执行申请人:xxx,男,xxxx年x月xx日生,汉族,住xx省龙xx号。

  被申请人:xxx,男,xxxx年xx月xx日生,汉族,住上海市xx区xx路xx弄x号;

  被申请人:xx,男,xxxx年xx月xx日生,汉族,住上海市xx区xx路xx弄x号。

  申请事项:

  1、请求强制执行(20xx)x民一(民)初字第xxxx号民事判决书,即俩被申请人归还申请人借款人民币xxx,xxx元。

  2、被申请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利息自判决确定履行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

  3、本案执行费用由俩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执行申请人诉俩被申请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xx年6月24日由上海市xx区人民法院做出(20xx)x民一(民)初字第xxxx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确认被申请人xxx归还申请人xxx借款人民币xxx,xxx元;被申请人xx对xxx归还xxx上述借款承担连带责任。

  该民事判决现已生效,被申请人仍拒不履行判决,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申请贵院予以强制执行。

此致

  上海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强制执行申请书6

  申请人执行人xx,女,XXXX年X月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族,住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电话:XXXXXX。

  被申请执行人XXXX有限公司,公司代码XXXXXX,住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电话: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总经理。

  申请事项:

  上列当事人因 一案,经 人民法院于 年 月 日作出 号民事判决/调解书(或 仲裁委员会于 年 月 日作出 号裁决/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申请人拒不遵照判决(或裁决)履行。为此,特申请你院予以强制执行。

  如果是经公证处发给强制执行公证书的,其写法是:上列当事人因 事项,经 公证处于 年 月 日,发给 号强制执行公证书,据此,申请你院给予强制执行。

  事实理由:(简要地叙述原案情或处理结果,并说明现在的执行的'情况。原处理结果要写明经何机关、于何时、以何字号、何种法律文书作出处理、具体内容、现被申请人执行情况。)

此致

  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

  20xx年xx月x日

强制执行申请书7

  申请人:

  被申请人: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因原告***诉被告***调解协议纠纷一案,业经**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20xx)***字第***号民事判决书,被申请人拒不遵守判决履行。为此,特申请你院给予强制执行。请求事项:

  1、强制执行被申请人履行贵院已作出的(20xx)**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立即给付申请人后续治疗费及财产损失费****元、案件受理费***元。

  2、由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该判决确定义务期间的债务利息(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息计算);

  3.由被执行人承担本案申请执行费用。

  事实与理由: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调解协议纠纷一案,贵院已经作出(20xx)*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根据该判决,被执行人应于该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申请执行人后续治疗费*****。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执行。案件受理费***元,由被执行人负担。现该判决已经生效,但被执行人并未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被执行人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现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07条之规定提出以上请求,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被执行人履行生效的判决所确定的义务。

此致

  **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附:(20xx)**民初字第***号生效判决书壹份

  1、被执行人确切住所及工作处所:

  *******

  家庭住所:******。

  2、可供执行的财产:*****

  3、***身份证号码:*****

  提交人:**

强制执行申请书8

  《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法律文书)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决定予以行政处罚的,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决定不予行政处罚,违法行为轻微的,应当制作不予行政处罚通知书,说明不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送达当事冬;违法事实不或立的,应当制作调查结果通知书,。并送达当事人。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决定移送司法部门处理的案件,应当制作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并连同有关材料和证据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部门。第三十六条 (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应当在7日内送这当事人。

  以下是为您介绍著作权行政处罚决定强制执行申请书模版,供您参考。

  _______人民法院:

  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对______________侵权行为依法作出了行政处罚。被处罚人在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_______)送达后的法定期限内,既未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现法定起诉期限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特申请你院对该处罚决定予以强制执行。

  申请强制执行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本案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_______)

强制执行申请书9

  申请人:xx

  被申请人:xx

  上列当事人,因一案,业经人民法院于xx年xx月xx日作出( )字第号一审(或终审)民事判决[或仲裁委员会于xx年xx月xx日作出( )字第号裁决],被申请人拒不履行判决(裁决)确定的义务,需要给予强制执行。现将事实、理由和具体请求目的`分述如下:

  如果是经公证处发给强制执行公证书的,其写法是:

  上列当事人,因事项,经公证处于xx年xx月xx日,发给( )字第号强制执行公证书。现将事实、理由和具体请求目的分述如下:

  事实和理由:

  请求目的:

此致

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xx年xx月xx日

强制执行申请书10

  申请人XX,男,19XX年X月XX日出生,汉族,住XX市XXX区XX路XXX号。

  被申请人XXX有限公司,住所XX市XX区XXX路XXX号。

  法定代表人XXX,XXX有限公司董事长。

  申请事项:

  1、请求强制执行XX劳人仲裁字[XXXX]第XXX号仲裁裁决书,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XXXXX元人民币,支付失业金损失XXXXXX元人民币,带薪年休假工资XXXX元人民币。以上共计XXXXXX元人民币。

  2、请求要求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3、本案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劳动关系发生争议一案,XXXX年XX月XX日XXX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做出XX劳人仲裁字[XXXX]第XXX号裁决,确定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XXXXX元人民币,支付失业金损失XXXXX元人民币,带薪年休假工资XXXX元人民币。以上共计XXXXX元人民币。现在该仲裁决已经生效。申请人曾多次向被申请人提出要求其履行上述申请。但被申请人拒不履行,同时也不给申请人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以至申请人至今社保无法续保。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申请贵院强制执行该裁决。

此致

  XXX市XXX区人民法院

  附:本申请书1份。

  申请人:

  年月日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11

  申请人:*** 男 汉族1952年11月生。农民。现住北林区新华村。

  申请人认为北林区人民法院(20xx)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决书,认定的事实不清、证据不明,属于错判。但此为再审解决的问题。申请人(***)就本案所谓权利人申请执行一审判决不符合法律规定,提出如下终止执行意见:

  一、上诉期间达成协议真实、合法、有效。在程序与实体上表明原告(***)失去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权利。

  申请人(***)不服北林区人民法院(20xx)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决书上诉中级人民法院因双方达成协议,其协议内容为“原告与被告建筑合同纠纷一案,现经原告人***与被告***协商,上诉人撤诉,原告人不申请执行(20xx)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书。双方拿原始证据(收据、合同)去起诉欠款人张勇,双方是真实意思表示,共同遵照履行要不回来,***可继续上诉。”该协议经中级人民法院审查符合法律规定,准许上诉人***撤回上诉。中级人民法院下发了(20xx)绥中法民一终第263号民事裁定书。

  1、双方达成的协议真实有效。

  该协议产生不是双方当事人私下达成的,其产生的时间、地点的特殊性,决定其真实、合法、有效。业经中级人民法院审查确认。

  该协议产生的时间是上诉期间,其地点是在中级人民法院。并经中级人民法院审查,认定合法有效。民诉意见190条规定:“在二审程序中,当事人申请撤回上诉,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一审判决确有错误,或者双方当事人串通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的合法权益的,不应撤诉。”反过来讲,准予撤诉就是没有串通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的合法权益,应确定为合法有效。

  2、民事诉讼是公权利介入私权利,评价私权利的过程。其在诉讼中确定的权利义务,如权利人主张此权利,义务人就必须履行此权利,否则公权力介入将强制执行。但如权利人放弃诉讼中确定的权利,义务人则不须履行,如判决后义务人没有履行义务,权利人在申请执行有效期间内没有申请法院执行或明确告知不申请执行,放弃此项权利,此案就此了结,法院依不告不理原则,不可能在没有申请人的申请的情况下强制执行。

  本案虽然一审判决确定了权利人的权益,但双方已在上诉时达成“上诉人(***)撤诉,原告(***)不申请执行(20xx)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书。”协议。协议确定了原告人(***)不申请执行(20xx)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书。是原告人(***)以书面的形式表示放弃(20xx)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书对其赋予的权利。申请人(***)既然放弃了申请的权利,人民法院在程序上就不能再接受其申请,从而起动强制执行程序。

  3、民法从法理上说是私法,权利人有权处分自己的权益。现在上诉阶段原告人***与被告***协商,“双方拿原始证据(收据、合同)去起诉欠款人张勇,双方是真实意思表示。”原告人***这一真实的意思表示,是对被告***法院确定的权利的一种变更处分。处分的结果是不再向被告***主张权利,而向实际欠款人张勇主张权利。这一改变是实体上改变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从而免除了被告人责任。人民法院在被告人责任由原告免除后,不是义务主体情况下,不能强制执行被告人(***)。

  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协议的审查认定真实、合法、有效。使一审法院执行局接受执行申请失去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二百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止:(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六) 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止的其他情形。

  依民诉意见190条规定允许撤诉行为不是双方当事人串通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的。该协议标的所指向的就是原告人(***)不申请执行20xx)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决书。二审法院审查准许撤回上诉的行为时,对一审判决效力和不执行一审判决目的是否正当性必须进行审查。该协议是不申请执行一审判决,且协议不存在双方当事人串通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的,撤

  回上诉没有违背当事人的处分权力,因此法院裁定准许撤回上诉,中级人民法院在审查时确认了双方在上诉期间达成的协议真实、合法、有效。就是说原告人(***)不申请执行20xx)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决书是经中级人民法院确认的。其中级人民法院的确认可以认为是对原法律文书的撤销,也可认为是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止执行的`其他情形。符合《民事诉讼法》二百三十三条之规定。

  反之,如果认为中级人民法院的准许撤回上诉,对协议的内容“原告人(***)不申请执行20xx)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决书”的审查,不是对一审的撤销或对执行终结的认可,那么中级人民法院的准许撤回上诉的裁定就是错误的,中级法院就不能准许撤诉,只能继续审理或调解。

  综上: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的(20xx)绥中法民一终第263号民事裁定书。确认了(20xx)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书权利人不能申请执行。原告(***)与申请人(***)签定的协议,原告(***)放弃了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权利。本案应当终止执行。

  此致

  北林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9月7日

强制执行申请书12

  申请人:xx

  所住地:xx

  电话:xx

  被执行人:xx

  所住地:xx

  电话:xx

  申请人与被执行人离婚一案,经xxx市xxx法院作出(xxx)xxx民初字第xxx号民事xxx书,现被执行人拒不遵照生效判决履行。为此,特申请贵院给予强制执行。

  执行请求:

  1、请求贵院执行被执行人应向申请人支付的.抚养费,共计xxx个月xxx元。

  2、被执行人支付本案执行费。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自xxx年xxx月经贵院判决离婚,离婚后被申请人从未按生效判决付给申请人一分抚养费,申请人多次索要无果。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判决,申请人与孩子的生活处于极大困境,特申请贵院强制执行该判决。

  被申请人的财产状况如下:xxxxxxx

此致

敬礼!

  执行申请人:xx

  委托人:xxx年xxx月xxx日

强制执行申请书13

  申请人:xxx,男,汉族,公司职工,住xxxxxxxxx,电话:xxxxxxxx。

  被申请人:xxx公司

  地址:x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董事长

  电话:xxxxxxx

  邮编:xxxxxxx

  申请事项和理由:

  申请人xxx被申请人xxx有限责任公司工伤赔偿一案,贵院于xx年xx月xx日已审理完结,下达了[xxx]x法民初字第xx号民事判决书,并于20xx年xx月xx日发生了法律效力。该判决书规定,被告北京市xxx有限公司在本判决书生效后x日内赔偿给xxx工伤期间工资,医疗费、一次性工伤补助金等共计xx万元。但是被申请人对贵院的上述判决拒绝履行,本应于20xx年xx月xx日以前归还的x万元,至今分文未付。

  致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不应有的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6条、232条之规定,特请求贵院依法执行,强令被申请人如数给付限定期限内的.款项,并加倍支付拖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承担申请强制执行的费用,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法院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强制执行申请书14

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地址:____法定代表人:_____职务:_____电话:_____

  被申请人:____地址:____法定代表人:_____职务:_____电话:_____

  案由:

  对被申请人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我局已于年月日依法对申请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行政处理决定)。该案的《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________(或者《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编号:_____)已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送达被申请人。

  迄今,被申请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既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或者行政处理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将申请你院强制执行以下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理决定):

  1: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3:____________

  附件:1、《行政处罚决定书》(或者《行政处理决定书》)副本____份

  2、有关材料件

  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____年月日

强制执行申请书15

  申请人认为北林区人民法院(20xx)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决书,认定的事实不清、证据不明,属于错判。但此为再审解决的问题。申请人(xxx)就本案所谓权利人申请执行一审判决不符合法律规定,提出如下终止执行意见:

  一、上诉期间达成协议真实、合法、有效。在程序与实体上表明原告(xxx)失去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权利。

  申请人(xxx)不服北林区人民法院(20xx)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决书上诉中级人民法院因双方达成协议,其协议内容为“原告与被告建筑合同纠纷一案,现经原告人xxx与被告xxx协商,上诉人撤诉,原告人不申请执行(20xx)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书。双方拿原始证据(收据、合同)去起诉欠款人张勇,双方是真实意思表示,共同遵照履行要不回来,xxx可继续上诉。”该协议经中级人民法院审查符合法律规定,准许上诉人xxx撤回上诉。中级人民法院下发了(20xx)绥中法民一终第263号民事裁定书。

  1、双方达成的协议真实有效。

  该协议产生不是双方当事人私下达成的,其产生的时间、地点的特殊性,决定其真实、合法、有效。业经中级人民法院审查确认。

  该协议产生的时间是上诉期间,其地点是在中级人民法院。并经中级人民法院审查,认定合法有效。民诉意见190条规定:“在二审程序中,当事人申请撤回上诉,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一审判决确有错误,或者双方当事人串通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的合法权益的,不应撤诉。”反过来讲,准予撤诉就是没有串通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的合法权益,应确定为合法有效。

  2、民事诉讼是公权利介入私权利,评价私权利的过程。

  其在诉讼中确定的权利义务,如权利人主张此权利,义务人就必须履行此权利,否则公权力介入将强制执行。但如权利人放弃诉讼中确定的权利,义务人则不须履行,如判决后义务人没有履行义务,权利人在申请执行有效期间内没有申请法院执行或明确告知不申请执行,放弃此项权利,此案就此了结,法院依不告不理原则,不可能在没有申请人的申请的情况下强制执行。

  本案虽然一审判决确定了权利人的权益,但双方已在上诉时达成“上诉人(xxx)撤诉,原告(xxx)不申请执行(20xx)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书。”协议。协议确定了原告人(xxx)不申请执行(20xx)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书。是原告人(xxx)以书面的形式表示放弃(20xx)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书对其赋予的权利。申请人(xxx)既然放弃了申请的权利,人民法院在程序上就不能再接受其申请,从而起动强制执行程序。

  3、民法从法理上说是私法,权利人有权处分自己的权益。

  现在上诉阶段原告人xxx与被告xxx协商,“双方拿原始证据(收据、合同)去起诉欠款人张勇,双方是真实意思表示。”原告人xxx这一真实的意思表示,是对被告xxx法院确定的权利的一种变更处分。处分的结果是不再向被告xxx主张权利,而向实际欠款人张勇主张权利。这一改变是实体上改变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从而免除了被告人责任。人民法院在被告人责任由原告免除后,不是义务主体情况下,不能强制执行被告人(xxx)。

  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协议的审查认定真实、合法、有效。使一审法院执行局接受执行申请失去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二百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止:(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六) 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止的其他情形。

  依民诉意见190条规定允许撤诉行为不是双方当事人串通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的。该协议标的所指向的'就是原告人(xxx)不申请执行20xx)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决书。二审法院审查准许撤回上诉的行为时,对一审判决效力和不执行一审判决目的是否正当性必须进行审查。该协议是不申请执行一审判决,且协议不存在双方当事人串通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的,撤回上诉没有违背当事人的处分权力,因此法院裁定准许撤回上诉,中级人民法院在审查时确认了双方在上诉期间达成的协议真实、合法、有效。就是说原告人(xxx)不申请执行20xx)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决书是经中级人民法院确认的。其中级人民法院的确认可以认为是对原法律文书的撤销,也可认为是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止执行的其他情形。符合《民事诉讼法》二百三十三条之规定。

  反之,如果认为中级人民法院的准许撤回上诉,对协议的内容“原告人(xxx)不申请执行20xx)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决书”的审查,不是对一审的撤销或对执行终结的认可,那么中级人民法院的准许撤回上诉的裁定就是错误的,中级法院就不能准许撤诉,只能继续审理或调解。

  综上: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的(20xx)绥中法民一终第263号民事裁定书。确认了(20xx)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书权利人不能申请执行。原告(xxx)与申请人(xxx)签定的协议,原告(xxx)放弃了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权利。本案应当终止执行。

  此致

  北林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20xx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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