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申请书

时间:2025-09-02 10:19:17 申请书 我要投稿

离婚申请书

  在一步步向前发展的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申请书,我们在写申请书的时候需要注意问题。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申请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离婚申请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离婚申请书

离婚申请书1

尊敬的xx大学校领导:

  您好!

  男方:XX,男,汉族,xxx年xx月xx日出生,住XX。

  结婚证号XX。身份证号XX。

  女方:XX,女,汉族,xxx年xx月xx日出生,住XX。

  结婚证号XX。身份证号XX。

  男方与女方于xxx年xx月认识,于xx年xx月xx日在XX登记结婚。婚后于xx年xx月xx日生育一子(女),名XX。因婚前缺乏必要了解,婚后性格不合难以建立夫妻感情,导致现在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时间:20xx年xx月

离婚申请书2

  一、当离婚诉讼立案了可以撤诉吗

  离婚案件撤诉的,由原告书写撤诉申请书,在法院判决宣告前提交到法院。法院经审查认为撤诉符合法定条件的,裁定准许撤诉,不符合条件的,不准撤诉,并依法作出判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申请撤诉的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申请人必须是原告。上诉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经过特别授权的诉讼代理人;

  2、申请撤诉必须是申请人自愿。任何人不得强迫当事人申请撤诉,审判人员也不能以任何理由动员当事人撤诉;

  3、撤诉必须合法。在时间上,应在受理案件后宣告判决前。申请撤诉不得有规避法律的行为,不得违反法律,不得有损于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

  4、撤诉必须由法院作出裁定。申请撤诉是当事人的权利,但是否准许,由法院审查后以裁定的形式告知当事人。

  在民事诉讼中还有按撤诉处理的情况。所谓按撤诉处理,就是指当事人虽然没有提出撤诉申请,但其在诉讼中的一定行为已经表明其不愿意继续进行民事诉讼,因而法院决定注销案件不予审理的行为。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按撤诉处理的情形是:

  1、原告或上诉人未按期交纳诉讼费用;

  2、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3、原告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

  4、原告应预交而未预交案件受理费。人民法院通知其预交,通知后仍未交纳,或申请缓、减、免未获人民法院批准仍不交纳诉讼费用的;

  5、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原告的法定代理人,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按撤诉处理;

  6、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按撤诉处理。无独立请求的第三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依法可以按撤诉处理的案件,如果当事人有违法行为需要依法处理的,法院可以不按撤诉处理。

  二、离婚诉讼必经阶段

  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要经历三个必经阶段。

  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裁定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三、离婚诉讼费用

  离婚诉讼费是人民法院向请求离婚诉讼当事人征收的费用,按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人民法院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家庭财产案件征收的费用,按双方争议财产的价值计算诉讼费,价值在1000元以下,每件50元,1000元至5万元,按4%征收,即标的×4%+10元;5万元至10万元的,按3%征收,即标的×3%+510元;10万元至30万元部分,按2%征收,即标的×2%+1510元;20万元至50万元的,按1。5征收,即标的×1。5%+2510元;50万元至100万元的,按1%征收,即标的×1%+5010元;100万元以上的,按0。5征收,即标的×0。5%+10010元。

离婚申请书3

  申请人:xx姓名:xx性别:xx 年龄:xxx住址:xxx联系电话:xxxx

  被申请人:xx姓名:xx性别:xx年龄:xxx住址:xxx联系电话:xxx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离婚一案,经XX市XX区人民法院20xx年9月6日以民初字第xxx号判决书(调解书)作出判决(调解),现判决书(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但被申请人拒不(全部)履行判决书(调解书)中规定应尽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特向你院申请予以执行

  申请执行事项:

  事实和理由: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

  20xx年xx月xx日

离婚申请书4

  申请人:姓名xx,性别xx,出生xx年xx月,民族xx,住址xx,身份证号:xx

  被申请人:姓名xx,性别xx,出生xx年xx月,民族xx,住址xx,身份证号:xx

  申请事项:

  请求准许申请人撤诉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离婚纠纷一案,申请人于xx年xx月xx日起诉后,现因xxx(写明原因),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依法申请撤诉,请予准许。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离婚申请书5

  首部

  (1)标题。写为“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

  (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其诉讼称谓写为“申请人”,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写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申请人是公民的.写明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住址。如果公民系无诉讼行为能力人,则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提出申请,除写明基本情况外,还应注明与被代理人的关系。

  正文

  (1)申请的目的。可以直接写为“增加诉讼请求”。这样写表意明确、具体、周详。通过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要求什么、确认什么、变更什么,都应写的准确,不使人产生歧义。

  (2)增加诉讼请求,是对原诉状的补充。如果原诉讼请求不全面,则应表明原诉状是怎么要求的,现在补充哪些内容,如果原诉状有遗漏,则应将被遗漏的要求具体写明。

  (3)事实和证据。应围绕新补充的诉讼请求来写,注意不要与原诉状重复。应针对增加的请求写事实。记叙事实时,也应将纠纷事实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经过,结局表述清楚,在主要事实之后,用括号注明有关证据。

  尾部

  写明所递送的人民法院名称,申请人签字盖章,注明时间和附项。

离婚申请书6

 申请人:管律师,男,汉族,198X年X月X日出生,住河南省,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东方教主,女,汉族,198X年X月X日出生,住河南省,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XX公司,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利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申请人的财产,并在保全数额xx元范围内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相应保全措施。

  事实与理由

  20xx年1月18日被告向原告借款xx万元,并出具借条一份。后双方于20xx年5月2日达成还款计划,约定20xx年5月30日前被告归还原告全部本金和利息。到期原告多次向被告主张还款,被告不予偿还。

  申请人无法确定提供的银行账户内存款是否能够足额保全,也无法查询到被申请人名下其他银行账户、房产、车辆等财产信息。为防止被申请人转移、隐匿、不当处分财产而损害申请人合法权益,申请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1条“人民法院依照本规定第十条第二款规定作出保全裁定的,在该裁定执行过程中,申请保全人可以向已经建立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的执行法院,书面申请通过该系统查询被保全人的财产。申请保全人提出查询申请的,执行法院可以利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裁定保全的财产或者保全数额范围内的财产进行查询,并采取相应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人民法院利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未查询到可供保全财产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保全人”的规定,恳请贵院利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申请人的财产,并在裁定保全数额范围内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相应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

此致

开封市祥符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

  xx年xx月xx日

离婚申请书7

  一、离婚后女方申请宅基地申请书范文

  申请人:姓名,个人介绍

  申请事项:

  申请农村宅基地以新建住房。

  事实和理由:

  1、申请人现住的房屋,还是以前父母建的简陋瓦房,至今己近50年,虽经过多次整修,但破损处仍然较多,修修补补既难解决漏雨漏风问题,也影响房屋外观,因而建新房非常有必要。

  2、我现居住的房屋一共五间,90多平方米,由我兄弟两家和我父母共计三家共同居住。我们兄弟都已成家,两家共用人数已经达到14人,人均住房面积仅有5平方米左右,现在的房屋根本就住不下,为了改善现有的住房状况,必须建新房。

  3、这些年来,党的政策越来越好,我们农民的收入也一年比一年增加。我通过多年的辛勤劳动,不断积攒,已基本上攒够了建新房(建成砖混水泥房)的费用。只要上级一批准,我就能马上动工。

  特此申请,敬请贵村委会核实情况,审核批准为盼。

此致

  XX村村民委员会

  申请人:

  以上为宅基地申请书范本,对于离婚女方申请宅基地的,可以就模板中的个人信息和事实理由,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说明申请宅基地的`原因是因离婚无居所等。

  二、离婚申请宅基地的条件是什么

  1、离婚后只要符合条件,可以申请宅基地。

  2、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宅基地用地:

  (1)农村居民户无宅基地的;

  (2)农村居民户除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成年子女确需另立门户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267平方米)的;

  (3)回村落户的离休、退休、退职的干部、职工、复退军人和回村定居的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需要建房而又无宅基地的;

  (4)原宅基地因影响城乡规划,需要收回或搬迁而又无宅基地的。

  三、农村申请宅基地流程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

  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讨论同意,并将申请宅基地户主名单、家庭人口、原有房屋间数面积、申请建房占地面积、位置等张榜公布后无异议的,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由县人民政府批准,其批准结果由村民委员会予以公布。

  宅基地作为农民在农村生活的基本保障,属于农民保障用地,因为离婚分家的情况,常常面临宅基地建设住房问题。

离婚申请书8

  申请人:XXX

  被申请人:XXX

  申请事项:请求准许申请人撤诉

  撤诉请求与理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离婚一案,贵院已经立案受理,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现在因XXX原因,依法申请撤诉,请予准许。

此致

  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

  XX年XX月XX日

离婚申请书9

  申请人:

  被申请人:

  请求事项:

  撤回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贵院已于20xx年X月X日受理。

  申请理由:

  现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已就离婚事宜(包括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离婚协议。

  故申请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31条的规定,特申请撤回对被申请人的起诉,请予准许。

  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离婚申请书10

  一、离婚撤诉申请书怎么写

  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住址,身份证号等

  被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住址,身份证号等

  申请事项:

  请求准许申请人撤诉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离婚纠纷一案,申请人于xxx年xx月xx日起诉后,现因(写明原因),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依法申请撤诉,请予准许。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二、离婚撤诉的注意事项

  ☆申请离婚撤诉后,当事人可以再次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当事人撤诉或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可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但是,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这六个月如何起算,这就导致了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一定混乱,本文就实践中离婚撤诉起算时间的几个误区加以分析:

  误区一:以原告申请撤诉的时间为起算点

  以原告申请撤诉的时间为起算点在司法实践中较为普遍。但笔者认为持这种观点的人犯了一个常识性的错误,因为原告提出撤诉申请,法院并不必然地予以准许,经过审查,可以准许撤诉,也可以不准许撤诉,是不确定状态。

  误区二:以法院作出撤诉裁定之日为起算点

  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的裁定属于不可以上诉的裁定,不少审判人员认为这类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无需以送达之日作为生效之日。笔者认为该观点有失偏颇,理由有:1、法院作出裁定属于一种内部行为,如不送达即不能产生对外的法律效力;2、离婚的撤诉生效日期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能产生影响,如不送达至当事人,当事人即处于不知状态,其再次起诉的权利就会受到一定制约。因此,离婚的撤诉裁定作出后尚未生效,应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后方能产生法律效力,因此把法院作出撤诉裁定之日视为六个月的起算点也不妥。

  误区三:以原告收到撤诉裁定之日为起算点

  该情况多出现在被告下落不明的案件中。当被告下落不明时,被告应诉材料难以送达,而通过公告方式送达耗时过长,所以,不少当事人选择撤诉以待六个月后再行起诉。而法院作出撤诉裁定后同样也面临着难以向被告送达的问题,且认为不用向应诉材料未送达的当事人送达撤诉裁定,所以,直接以原告收到撤诉裁定之日作为起算点。这样似乎也不影响原告再次起诉的权利,但是,笔者认为该做法与第一百四十四条的立法精神不符。立法上之所以特别对离婚案件要规定“六个月”,是出于对维护婚姻稳定性的考虑,原告无论以何种理由撤诉,客观上讲都是给被告一个反省、改正的机会,也是原被告婚姻和好的一种契机。如不向被告送达,即让被告丧失了这样一个机会,也不利于婚姻稳定性的构建。另外,导致被告下落不明的情形很多,也不排除原告故意不提供被告准确地址以达到快速离婚目的的可能性。

  三、离婚撤诉后多久能再起诉?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案件中,原告撤诉后,一般在6个月之后才能向法院再次提起诉讼。但如果撤诉后6个月之内,有新理由或者新情况的,可以随时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4条规定,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可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离婚案件原告撤诉后6个月内能否再次起诉,这是很多人都没弄清楚的问题,那么,撤诉后6个月内能不能再起诉?成都离婚知名律师陈元果将告诉您这一问题的答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又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从这一法律规定可看出,撤诉分为原告主动撤诉和法院接撤诉处理两种情况,“原告主动撤诉”比较容易理解,就是原告向人民法院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认为撤诉符合法律规定,同意撤诉。“法院接撤诉处理”通常是指原告没有按照法庭规定的时间出庭,法院出具按撤诉处理的法律文书。因此,一般情况下,撤诉后又起诉的没有时间间隔限制。

  由于婚姻关系涉及到身份关系以及社会、家庭稳定和谐,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和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起诉的,不予受理”。对此,无论是因为什么原因撤诉的,只有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才能在6个月内再次起诉离婚。因此,律师认为,无论是因为什么原因撤诉的,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撤诉6后个月内不能再次起诉离婚。但对离婚撤诉后发现有新情况、新理由的,可以不受上述时间限制。

离婚申请书11

  _______________,生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家住____________________。父亲,_______________。母亲,_______________。因父母离异,由母亲_______________抚养,经各方同意,将跟随母亲的姓氏。兹由其母亲_______________代为申请,将其姓名更改为_______________。请予批准。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

  申请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进行姓名变更需要的材料是:

  (1)本人书面申请;

  (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3)能证明变更理由成立的原始证明材料;

  (4)单位职工需所在单位人事部们准予变更的.证明;

  (5)其他证明。

申请人: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离婚申请书12

  申请人:王,女,__年____月____日生,住

  被申请人:区,女,__年____月____日生,汉族,__

  被申请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事项:申请撤回申请人对区、广州市__的起诉,案号:(__)天法民四初字第号

  申请人__一案,贵院已于__年4月3日受理,现因区已将房产交付申请人,并同意尽快办理房产证,申请人买房目的得到实现,故申请人决定撤回起诉,请准许。特此申请。

此致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____年__月____日

离婚申请书13

  申请人:王××,女,1969年×月×日生,汉族,北京市人,住北京市朝阳区××路××号××小区×单元×号。

  被申请人:周××,男,1963年×月×日生,汉族,北京市,××公司职工,住北京市海淀区××路××号××小区×单元×号。

  申请事项:

  请求中止被申请人对女儿周小×的探望权。

  事实与理由:

  xx年6月×日,原被告因感情不和,经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婚生女儿周小×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将周小×接回家中生活两次。

  但最近原告发现,被告染上酗酒恶习,将女儿周小×接回家中后并未认真照看,只是任其自己呆在家中。而晚上被告酗酒回家后,则对周小×恶语相向,甚至打骂。邻居报警两次,提供救助。

  为保护周小×的身心健康,特请求人民法院中止被告的探望权。待被告改掉恶习,不再危害周小×的.身心健康时,再酌情考虑恢复!

  此致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王××

  xx年×月×日

离婚申请书14

  申请人:,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族, ____省____县人,现住____。

李四诉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贵院已受理并向申请人送达了编号为(____)__民一初字第1019号《应诉通知书》,申请人认为,贵院对此案没有管辖权,特此提出异议。

  请求事项:裁定将本案移送____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与李四于____年____月开始共同生活,于2____年举家搬迁到北京市工作、生活,至今申请人和李四离开____省____县已____年有余。申请人与李四从____年____月入住自购的位于北京市海淀区____村__区__号楼,至今亦已近三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9条:"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的规定,可以确定:北京市海淀区是申请人的经常居住地。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据此,李四作为原告起诉与申请人离婚,应向申请人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而申请人的经常居住地是北京市海淀区,并非____省____县。因此,贵院受理李四对申请人提起的离婚诉讼,于法无据。

  综上所述,李四诉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贵院没有管辖权,请求贵院依法将本案移送申请人经常居住地的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

  ____省____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

离婚申请书15

  申请人:,男,20xx年2月1日生,汉族,住北京市石景山x地,电话:xxx。

  被申请人:罗,女,20xx年1月5日生,汉族,住北京市朝阳区x地,电话:xxx。

  贵院受理的20xx年朝民初字号离婚纠纷一案被告(即申请人)的户籍所在地为重庆市开县x镇x村x组x号,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20xx年1月25日结婚后,20xx年4月1日才到北京市朝阳区x乡x村,在该地连续居住时间不满一年,现又搬至北京市石景山x村x号居住,申请人在北京并没有经常居住地,因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本案应由被告即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据此,特提出管辖异议,请求将本案移送重庆市x人民法院审理,依法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公正。

此致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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