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的协议书

时间:2021-09-18 12:37:08 协议书 我要投稿

土地的协议书合集十篇

  在生活中,需要使用协议书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协议书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一般协议书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土地的协议书10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土地的协议书合集十篇

土地的协议书 篇1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同意将自已的农用耕地租赁给乙方使用。为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现就有关具体事宜签订此协议:

  一、租赁土地状况

  面积约为 亩(以 为准)。四至界线为东至 ;西至 ;南至;北至 。

  二、租赁土地用途

  租赁土地将用于蔬菜、粮食、经济作物等常规种植和大棚种植。

  在协议期间,不得随意更改土地的用途。

  三、租赁土地期限

  土地租赁期限为 年,即从 年月日至 年月日止。 协议期满后,双方同意,即延续协议。

  乙方有意续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四、租金及支付方法

  每年当年租金共计人民币 元(¥ )。

  土地租金按年交付,在每年到期前付清当年的租金。甲方不得中途违约。乙方如果到一年后不交当年租金,甲方有权收回土地,另有约定的除外。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土地租金由乙方以现金形式向甲方支付,并由甲方签具收条交给乙方。

  五、在协议期间,乙方拥有该地的使用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经营策划。

  六、在协议期间,乙方可同他人联营或转租他人经营,但租赁期不超过协议期限。

  七、在协议期间,如果遇到土地被国家征用或集体规划使用,乙方享受协议期间的土地费、地面附着物的赔偿费以及青苗补偿费等,协议即终止。

  无正当理由中途终止协议的,由违约方赔偿有关损失。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由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 日 年月 日

土地的协议书 篇2

  甲方:宁武县薛家洼乡宽草坪村委会

  乙方:宁武县薛家洼乡弘泽养殖专业合作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山西省土地复垦管理办法》的规定,为确保临时用地在期满后得到复垦,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根据薛家洼乡弘泽养殖专业合作社的项目建设需要,乙方需使用乡 村土地平方米,作为临时用地。

  二、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为年,自年日至满前30日内向甲方重新申请办理临时用地手续,经批准后重新签订土地复垦协议书。

  三、临时用地使用期届满,乙方应在30日内自行拆除地上的建(构)筑物,及时清理废弃物,并按照国家复垦技术标准恢复土地原貌(原有的耕作条件)并保证耕地原有水利,耕作层和交通设施等的完善。

  四、乙方必须在临时用地使用期屇满后30日内将临时用地复垦完毕,及时向甲方提出复垦验收申请,经验收合格之日起10日内将土地复垦保证金(不含利息)退还乙方:如经验收不符合耕地复垦标准,责令乙方在30日内继续整改,仍还不到前款规定的复垦标准的,则由甲方代乙方组织进行土地复垦,由此引发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按照《山西省土地复垦管理办法》依法对乙方进行处罚。 若在临时期满后30日内,乙方未按要求进行复垦,且未提出土地复垦验收申请的,视乙方违约,甲方扣收全部土地复垦保证金,由甲方组织土地复垦,由此引发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追究乙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拆迁该临时用地时乙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无条件自行拆除临时用地上的建(构)筑物并退还该土地。

  六、经批准使用的临时用地,只限乙方按批准用途自行使用,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买卖交换、租赁。转让、赠与、抵押,不得在该临时用地内进行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不得在临时用地上修建永久性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它设施。

  七、因履行合同发生的争议,由人民法律裁决。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凡属国家,省规定的,按国家和省的规定执行,凡属省国家没有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由人民法院裁决。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土地的协议书 篇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_________省临时用地管理办法》的规定,为确保临时用地在期满后得到复垦,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乙方因_________项目建设,需使用_________县(市,区)_________乡(镇)_________村(居委会)的土地作为临时用地,用地总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水田_________平方米,旱地_________平方米,非耕地_________平方米)。

  二、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期乙方若需继续使用,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重新申请,经核准后,重新签订土地复垦整治协议。

  三、乙方同意向甲方缴纳_________元(_________)的土地复垦押金(水田按_________元/亩,旱地按_________元/亩,非耕地按_________元/亩标准收取),于协议签订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付清。

  四、乙方只能在临时用地上从事临时简易性的建筑,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和构筑物。

  五、在临时用地期满后,乙方应无条件自行拆除地上的建(构)筑物,及时清理废弃物,并按国家复垦技术标准,恢复土地原貌,并保证耕地原有水利,耕作层和交通设施的'完善。

  六、乙方必须在临时用地期满后_________个月内复垦完毕,及时向甲方提出耕地复垦验收申请,经验收合格的,甲方应在验收合格之日起5日内将土地复垦押金退还乙方;若经验收不符合耕地复垦标准,且经一个月整改,仍不符合土地复垦标准的,乙方同意由甲方根据土地复垦的程度,按比例扣收土地复垦押金,扣收比例不低于押金额的50%。

  七、若在临时用地期满_________个月内,乙方未按要求进行复垦,且未提出耕地复垦验收申请的。乙方同意甲方不返还土地复垦押金,全额作为土地复垦违约金,由甲方组织土地复垦整治或易地开垦。

  八、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拆迁该临时用地时,乙方须在接到通知后的十五日内,无条件自行拆迁临时用地上的建(构)筑物。

  九、经批准使用的临时用地,只限乙方按批准用途自行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转让,抵押,交换,买卖,租赁或在该临时用地内进行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的协议书 篇4

  1、土地置换协议书

  甲方:廖炳,住渠县李馥乡李馥村五组,身份证号码: 乙方:廖兴伟,住渠县李馥乡李馥村五组,身份证号码:

  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等原则,就土地调换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置换土地概况:

  1、甲方地块:位于李馥村五组村级道路旁,面积13.5×11.5㎡(原廖兴川的老屋基地转廖炳)。

  2、乙方地块:位于李馥村五组河大地,面积13.5×11.5㎡。

  3、甲、乙双方自愿等面积永久置换属于对方的土地。

  4、由于地块位置的差别,故乙方补偿给甲方差价20000元人民币(大写:贰万元整),并且在签协议时付清。

  二、违约责任

  1、本协议为双方自愿的原则下签署,协议签订生效,生效后,双方将土地交付对方使用,并且双方以后互不干涉土地使用情况。

  2、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甲方廖炳在乙方廖兴伟的房屋继扇时不给任何费用。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证人:

  甲方:

  乙方:

  二0一二年二月十三日

土地的协议书 篇5

  甲方:仁怀市三合镇街道社区居委会

  乙方:仁怀市三合镇街道社区居委会 村民组农户 ,身份证号: 。

  按照我镇修建中心幼儿园的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土地经营管理权征用补偿协议:

  一、甲方依法有偿征用乙方的土地使用权,统一规划,用于三合镇中心幼儿园的建设,并对乙方进行补偿。乙方服从甲方征用土地使用权并领取补偿费。

  二、经甲、乙双方共同现场指界丈量,认真计算,乙方认可甲方按下列项目进行补偿:耕地 亩 元;青苗 亩,补偿 元,另有 ,合计补偿金额: 元(人民币大写: )。

  三、本次征用实行一次性货币补偿原则,甲方将乙方土地征用补偿费一次性付给乙方。

  四、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一份,镇人民政府一份,相关部门各—份。

  甲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搭迹)

  业务经办人: 签定时间:20xx年3月 日

土地的协议书 篇6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自愿就乙方租赁船蓉(地名)土地倒渣土所涉及影响甲方道路通行等生产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倒渣土对甲方的道路通行等生产造成一定影响,乙方自愿以货币的形式给甲方补偿。甲方每年领取乙方本协议补偿款后,由乙方自行排除妨碍。

  二、乙方同意每年补偿甲方人民币陆佰元整(600元),甲方领取此款后,不得再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再给予任何补偿或者赔偿。

  三、甲方若在本协议执行中存在任何争议,不得采取堵工,拦路等不法方式解决。

  四、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至乙方停止倒土时止乙方按本协议约定的标准支付给甲方。甲方不得再提出新的补偿标准。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见证方(村组)(签章):

  年月日

土地的协议书 篇7

  签订合同双方:

  征用土地单位:____,以下简称甲方;

  被征土地单位: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____(审批权力机关)批准的____建设项目的计划任务书和工程选点报告等文件,按照《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和__省(或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的有关规定,经甲方向征地所在地的土地管理机关申请和__县(或市、省)人民政府审查批准,经甲乙双方实地查看、反复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征用土地数量及方位

  甲方征用乙方土地共__亩,其中,稻田__亩,水塘__亩,菜地__亩,坡地__亩,宅基地__亩,林木__亩,共有树木__株。所征土地东起____,南起____,西起____,北起____。

  第二条征用土地的各类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1.根据__省(或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关于征用土地的补偿规定,各类耕地(包括菜地)按该地年产值的__倍(一般为该耕地年产值的三至六倍)补偿。征用无收益的土地,不予补偿。(征用园地、鱼塘、藕塘、苇塘、宅基地、林地、牧场草原等的补偿标准,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制定的办法执行;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还应按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向国家缴纳新菜地开发基金。)

  2.根据__省(或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的规定,所征土地上的青苗按该地年产值的__%补偿,所征土地上的水井、林木、水塘等附着物按__办法补偿。房屋的补偿办法另订拆迁合同。乙方人员在开始协商征地方案以后抢种的作物、树木和抢建的设施,甲方一律不予补偿。

  3.各类耕地的年产值按耕地被征用前三年的平均年产量和国家规定的价格核定,稻田按平均亩产大米为__公斤,每公斤计价__元,年产值每亩核定为__元;旱地按平均亩产玉米(或小麦)__公斤,每公斤计价__元,年产值每亩核定为__元;菜地按平均亩产大白菜__公斤计算,每公斤计价__元,年产值每亩核定为__元。

  4.根据《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的规定,乙方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征地前农业人口和耕地面积的比例及征地数量计算,共计__人;甲方对乙方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按所征耕地每亩产值的二至三倍计算(年产值按被征用前三年的平均年产量和国家规定的价格计算,但每亩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其年产值的十倍);征用宅基地不付安置补助费(征用园地、鱼塘、藕塘、林地、牧场、草原等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省、市、自治区政府的标准计算)。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实地勘验征用地界、定立永久性界桩后__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或商定于某段时期内几次)支付全部各类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共__元(其中,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被征土地年产值的二十倍),付款均通过建设银行转帐托付。

  第三条减免公、余粮交售任务

  甲乙双方按照__人民政府的规定,根据被征土地的亩数,向__人民政府呈递减免公、余粮交售任务的申请报告。实际减免量,以__人民政府的批文为准。

  第四条安置办法

  乙方因被征用土地造成农业剩余劳力,甲方应向有关单位联系,采取以下第()项办法解决:

  1.发展农业生产。甲方协助乙方改良土壤,兴修水利,改善耕作条件;在可能和合理的条件下,经县、市土地管理机关批准,适当开荒,扩大耕种面积;也可由甲方结合工程施工帮助造地,但要从安置补助费中扣除甲方的资助费用。

  2.发展社队工副业生产。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条件下,甲方帮助乙方因地制宜,兴办对国计民生有利的工副业和服务性事业,但要从安置补助费中扣除甲方的资助费用。

  3.迁队或并队。土地已被征完或基本征完的生产队,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组织迁队;也可按照自愿互利的原则,与附近生产队合并,甲方要积极为乙方迁队或并队创造条件。

  (按照上述途径确实安置不完的剩余劳动力,经__省或自治区或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在劳动计划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可以安排到集体所有制单位就业,并将相应的安置补助费转拨给吸收劳动力的单位;甲方如有招工指标,经__省或自治区或直辖市人民政府同意,也可以选招其中符合条件的当工人,并相应核减被征地单位的安置补助费。乙方的土地被征完,又不具备迁队、并队条件的,乙方原有的农业户口,经省或自治区、或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可转为非农业户口或城镇户口,乙方原有集体所有的财产和所有的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由县市以上人民政府与有关乡村商定处理,用于组织生产和不能就业人员的生活补助。)

  乙方用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兴建生产生活设施所需建设物资,乡村能够解决的,由乡村自行解决;乡村不能解决的,由当地政府协助解决;地方无法解决的少数统配部管物资,经县(或市)土地管理机关审查核实后,由甲方随同建设项目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分配,物资价款由乙方支付。

  第五条甲方的责任

  1.甲方征用土地上有青苗的,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应当等待乙方收获,不得铲毁;凡在当地一个耕种收获期内尚不要使用的土地,甲方应当与乙方签订协议,允许乙方耕种。

  2.甲方已征用二年还不使用的土地(铁路沿线以及因安全防护等特殊需要,符合国家规定的留用土地,不得视为征而未用的土地),除经原批准征地的机关同意延期使用的土地外,当地县(或市)人民政府有权收回处理,甲乙方均不得擅自侵占或处理。

  3.甲方如逾期不向乙方支付征地的各种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乙方可凭本合同正本申请建设银行从甲方银行帐户内拨付,并可请求甲方按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偿付违约金。

  第六条乙方的责任

  1.自本合同订立之日起,乙方有责任告知所属村民不得在征用土地内种植作物,不得砍伐林木和损坏其它附着物,有违反者,乙方必须赔偿甲方的损失。经甲方同意在征地上种植作物的,乙方应统一安排,不得逾期。

  2.乙方在本合同订立后需在征用土地上架设电线、兴修沟渠等,应经甲方同意,乙方应在不影响建设工程的前提下动工,否则按侵犯公有财产报请有关机关处理。

  第七条工程临时用地

  甲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需要建设材料堆场、运输通路和其它临时设施的,应当尽量在征地范围内安排。确实需要另行增加临时用地的,由甲方向原批准工程项目用地的主管机关提出临时用地数量和期限的申请,经批准后,同乙方签订临时用地协议,并按乙方前三年土地平均年产值逐年给予补偿。甲方在临时用地上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甲方使用期满,应当恢复乙方土地的耕种条件,及时归还乙方,或按恢复土地耕种条件的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费用。

  第八条其它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能解决的,可报请建设工程管理部门和__县(或市)政府调解,调解不成的,可报请合同管理机关仲裁,也可提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送__人民政府、计委、建委、建设银行、农委……各留存一份。

  征用土地单位(甲方):____(盖章)

  地址:

  代表人:____(盖章)

  联系人:

  电话:

  银行帐户:

  被征土地单位(乙方):____(盖章)

  地址:

  代表人:____(盖章)

  联系人:

  电话:

  银行帐户:

  __年__月__日订

土地的协议书 篇8

  法定代表人:(简称甲方)XX县XXX乡村组

  身份证号码:(简称乙方)为发展我县经济,促进我县经济建设,决定在修建,需征用乙方位于的土地平方米。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和诚信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就征用上述土地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本合同所指耕地、林地为乙方向XXX村委承包的土地,乙方系该区域承包证所登记的承包人,面积、位Z地点以承包面积为准。征用土地四至界限:

  二、乙方必须配合甲方测量好所征土地的面积,若甲方有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可委托家庭其他成员或亲友代办(须书面的授权委托书)。若有其他人对该块地提出权力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所造成的损失,否则视为违约,按违约处理。

  三、在上述土地范围内,乙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不得再种植作物或各种构筑物,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甲方工作及水电、道路安全交通,否则视为违约,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的有关规定,征用上述土地由甲方按下列标准和金额支付给乙方作为土地补偿费、安Z补助费及青苗补偿费。

  1、水田按元/平方米补偿,计元;

  2、林地按元/平方米补偿,计元;

  3、旱地按元/平方米补偿,计元;

  4、其它按元/平方米补偿,计元;青苗补偿费以上补偿费共计:拾万仟佰拾元角分(计:元)。

  五、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到集体对土地或国家的政策对土地进行调整,土地的增值或贬值均有甲方享有或承担,乙方不得因土地增值或贬值对上述土地进行干涉。

  六、出让期为年,合同期满后,甲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续约权。甲方若不再续约,乙方有权收回土地,甲方在承包间所修建的厂房及设备属甲方所有。

  七、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在三日内将所有款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乙方领款后出具收据凭证并及时把土地移交给甲方使用。协议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对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协议。

  八、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另行出具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一份,双方应共同遵守,不得违反。

  甲方:法人代表:

  乙方:法人代表:

  群众代表(户主)签字:

  签订协议时间:

土地的协议书 篇9

  甲方:渠县南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渠县天星镇文峰社区二组

  我公司于20xx年2月16日在渠县国土局通过竞买所得的QXP1115号土地,根据该地块的实际情况,需要在周边进行扩大面积,进行土石方开挖,才能确保竞买土地的面积。因此,对扩大面积开挖的土地,以及坟墓迁移、树木、青苗赔偿等事宜,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具体条款如下:

  一、占地范围

  甲方开发的QXP1115号地块地界向外扩大3米(以现场国土局所放的桩位点向外3米),范围内所有集体土地以及该地块中的植物、坟墓、树木、青苗等全部由乙方负责拆除、安置,并承担发生的各种费用。(扩大面积的范围按地块现状进行确定)。

  二、拆除费用

  凡涉及占地范围内的障碍物、土地费等进行一次性处理。甲方付给乙方所有包干费用共计11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壹万元整。乙方将净地交给甲方,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给乙方。

  三、拆除及交地时间的确定

  双方签订本协议后,由乙方负责对该占用地块内的所有障碍物进行全部清除,在10天内必须交净地给甲方。在开挖土石方和修建保坎时,乙方必须全力配合甲方,并负责协调好周边关系,所产生的协调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付款方式

  甲方在20xx年3月19日付给乙方5万元整(大写伍万元整),余

  款待乙方将净地交给甲方时一次性付清。

  五、违约责任

  任何方不得违约,若单方违约,则违约方付给守约方违约金2万元整,并承担守约方的所有损失。

  六、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20xx年3月19日

土地的协议书 篇10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位于的土地出租给乙方使用。面积约共 平方米。

  第二条 乙方租用期限为20年,即自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止。

  第三条 乙方可将出租土地上面建设房产作经商、居住和普通货物仓储等用途,但不能用作化学危险品仓储或有特殊气味造成影响周边居住人员身体健康的货物仓储。

  乙方将出租土地用于其他用途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改变土地用途的报批手续。

  租期满后,乙方在承租土地所有建筑物归甲方所有,如甲方不愿意接收则由乙方负责清理,恢复土地原貌。

  第四条 乙方保证在承租土地使用过程中的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乙方建设项目的设计图纸提供1套给甲方,甲方协助乙方申办报建有关手续,费用由乙方自理。

  第五条 土地租金按月计算,每月租金人民币××××元(大写:×仟元

  正)。按年支付租金,第一年在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交清,以后每年第一个月的前5个工作日内支付当年的租金。合同期内,前10年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对租金数额进行变更,从第十一年(含第十一年)甲方有权按市场价格适当增加租金。

  第六条 双方签定合同且乙方交清第一年的租金后,甲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出租土地交付乙方使用。

  甲方迟于前款时间交付出租土地,乙方可要求将本合同有效期顺延,双方应书面签字确认。

  第七条 甲方收取租赁金,应向乙方开具收据。

  第八条 租赁期间,垃圾费、污水处理费或如遇到城市体制改革需要征收物业管理费等由乙方按规定时间向甲方缴费;土地价格使用税费由乙方向甲方缴费,甲方代向税务部门缴纳。

  第九条 乙方使用的水、电装表计量按月交费,如果乙方不按规定时间交费,甲方有权进行督促,有权停止水、电供应。

  第十条 甲方应保证土地及其缴纳建筑内部设施的安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要求。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当按时交回土地及地面建筑物并保证土地及建筑物外部、内部设施的完好(属正常损耗的除外),同时结清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

  第十一条 乙方在使用出租土地过程中,如出租土地受到侵害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

  第十二条 乙方在使用出租土地时,要严格遵守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并承担土地使用期间(包括建设期)和经营过程中的全部安全责任。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动解除:

  (一)发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二)政府征用土地时;合同解除时,如果政府补偿属于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款和赔偿金部分,甲方按面积比例和使用年限比例计算赔付给乙方。

  (三)其他原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时。

  第十四条 按本合同规定应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土地,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一)乙方拖欠租金及其它各项费用达叁个月;

  (二)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擅自改变承租土地用途的;

  (三)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

  第十五条 因下列情形,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向乙方赔偿;

  甲方迟延交付出租土地壹个月以上;

  乙方书面通知甲方解除合同,及时迁离承租土地,并有权要求甲方返还多收的预交款项。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乙方需继续承租土地的,应于有效期届满之日前叁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甲方同意续租,应重新订立合同办理有关手续。甲方不同意续租,则本合同到期后自动解除。

  第十七条 乙方应于租赁期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迁离承租土地,并将其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承租土地的,甲方可没收租赁保证金,并且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期间,甲方有权停止为乙方提供配套服务,包括水供应等。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中任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所定的义务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向对方赔偿实际损失,且违约方还要支付违约金1.2万元给守约方。

  第十九条 乙方承诺遵守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及其它与甲方达成的涉及所租土地的协议,否则视为违约。

  第二十条 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甲乙双方均须自觉履行,如有违约,按合同条款约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签定补充协议。 第二十二条 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

  解决不成的,可提请本合同登记机关调解或向崇左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执壹份,合同登记机关备案壹份,有关部门执壹份。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章):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年 月 日 登记人(签章):

  合同登记机关(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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