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租赁协议书

时间:2021-10-02 16:22:46 协议书 我要投稿

塔吊租赁协议书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需要使用协议书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协议书可以保障自身的权益不被侵害。一起来参考协议书是怎么写的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塔吊租赁协议书,欢迎阅读与收藏。

塔吊租赁协议书

塔吊租赁协议书1

  租方:华西企业***建筑公司一处(以下简称甲方)

  用方:***祥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塔吊租给乙方创业园研发中试大楼项目使用,为保证塔吊正常运转作业,满足乙方施工需要的同时,为明确甲、乙双方责任、权益、义务等,经双方领导协商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1、 机械型号: qtz125g

  2、 机械数量: 1台

  3、 进场时间:

  4、 租用期限: 甲方机组人员进场至拆卸前一天。

  5、 租金: 17500元/月,每月5号前支付上月租金。

  6、 安装费:(包括运输、安装、加节、调试、劳动局验收、拆卸、退 回、保修等工作)。安拆期间所有费用一次性包干,合计人民币叁万贰仟元正,塔吊安装完成后第二天先支付甲方安拆费壹万柒仟元正整,余款待工程竣工,塔吊拆离工地前一次性付清余款。

  7、 甲方配备开塔吊人员:

  (1) 机长:壹人

  (2) 司机:肆人。(应为4人,2人开机,2人指挥)

  (3) 甲方配备叁台对讲机,二付吊绳及二个吊斗供乙方使用。(各留一付备用)。

塔吊租赁协议书2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在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第一条设备租赁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使用单位:

  1.4设备概况(见下表)

  名称型号

  设备编号

  数量

  单位

  臂长(m)

  高度

  进出厂费(万元)

  每月租费(万元)

  第二条租赁期限

  2.1根据工程情况,租赁期限暂定为:年月日开始至年月日终止。(注:开始计费时间以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工程完工承租通知拆除之日终止。如若使用时间超出合同规定时间,则以实际发生时间计算,租赁费用及其它合同条款不变。)

  第三条设备租赁取费标准

  3.1设备进出场费:元。(大写:)

  3.2设备租赁费:元/月。(大写:)详见1.4条款。

  3.3租赁费中包括以下内容:设备及附属材料的使用费用:机械设备维修及保养费用:司机工资以及奖金。

  3.4国节假日、停工、停电、停水、塔基整修、大风大雨、非出租方原因造成连续停机7天以内,不减少租费,7天以上按60%收费。冬季停机按收取停机费。

  第四条租金的支付

  4.1设备进出场费:设备安装调试合格验收后,承租方即一次付清。

  4.2设备租赁费按每月支付,每月30日前支付,否则出租方有权停机,后果由承租方负责。

  4.3工程完工后,机械设各出厂前,承租方要一次性结清剩余所有租费;如不能结清,出租方有权不拆除设备,其后果由承租方一方承担,每逾期一天,出租方有权加收的违约金。

  4.4结算方式:以支票支付。

  第五条出租方的责任

  5.1向承租方提供各种手续齐全,且性能良好的设备。

  5.2根据现场及地质情况,向承租方提供基础处理方案及图纸,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5.3对设备的基础进行验收,合格后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并参与联合验收。

  5.4按照机械设备维修保养制度,对机械进行维修和保养,保证机械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5.5配备足够的有本市操作证的操作人员,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积极配合施工,保证24小时服务,随叫随到,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在设备性能允许的范围内满足施工要求,不得故意刁难用户,否则承租方有权进行批评或按职工管理条例进行处罚,直致更换工作人员。

  5.6设备进场后,根据现场施工情况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吊装技术交底……

  5.7设备若出现故障,应积极进行抢修,凡因故障停机连续超过6小时以上,承租方有权扣除相应的租赁费用。

  5.8承担因操作人员违章操作、机械故障而造成的事故损失。

  5.9每月向承租方了解设备及操作人员的工作情况,虚心听取用户意见,满足用户的合理要求,不断改进工作,提高服务质最。

  第六条承租方责任

  6.1按照出租方提出的要求清理现场、道路,准备专用配电箱,负责接通电源。

  6.2负责确定基础的位置、类型及方位,进行基础勘探,并根据出租方提供的基础图纸及安全技术交底,编写基础施工方案,负责基础施工。

  6.3负责硅基础的实验,并将实验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出租方,以便于基础的验收和设备安装。

  6.4负责设备及其附属材料的安全保卫工作,如果发生丢失承租方负全部责任。

  6.5对机械设各工作半径内且影响其安全工作的,变压器、高压线、房屋、人行通道等进行防护。因防护不当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负责。

  6.6承租方配备足够的专职指挥人员、信号工、挂钩人员,且必须持证止岗,配戴明显标服饰,以便于安全工作。因无证指挥、违章指挥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负责。

  6.7如若机械设备需要项升、锚固、加固高,承租方应提前五天通知出租方,以便工作安排。锚固前按规定的技术要求搭好脚手架、平台、顶升、锚固时应给出租方工作人员留出足够的施工时间。

  6.8向出租方司机提供食宿条件。

  6.9吊钩以下的吊索、扁担、灰斗、砖笼、卡环等,山承租方配备,因吊索具出现问题造成事故,承租方负全部责任。

  6.10承租方负责牵头,组织承租方相关部门、项目有关人员、出租方及安装单位共同对机械设备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启用。启用时承租方项目负责人须向出租方机长出具启用通知书;报停时出具报停通知书。

  6.11为保证机械设备安全正常的运行、提高服务质.承租方每周给24小的机械保养时间,具体保养时间视施工情况而定。

  6.12为保证出租方更好的为施工服务,承租方项目负人应积极反馈现场司机的工作情况。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违约责任山违约方负全部责任。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8.1双方协商解决

  8.2协议下成,向当地法院申诉。

  第九条其它约定事项

  第十条本合同末尽事宜,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合同一式份,出租方执份,承租方执份。自签字盖章之日丰收生效,至合同履行完毕自行失效,

  出租单位:

  承租单位:(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塔吊租赁协议书3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结构: 4、工程层数及总高度: 层,总高 米。

  第二条 租赁机械及附件的名称、型号

  1、名称:塔吊 2、型号: 型 3、数量: 台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塔吊进出场费(安装拆卸费) 元/台(不含税,此费用指正常安装拆卸费用,若施工现场或施工需要25吨以上汽车吊拆卸时额外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支付);塔吊进场安装合格后,甲方付清进出场费。

  2、塔吊月租金 元/台(不含税,含机组人员工资),按月结算,不足一月按实际天数计算,租费 元/天。安装完毕后,由陕西特种设备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发证准许使用之日起为租金算起日,若因甲方资料不齐全导致不能备案检测或甲方因工程需要提前使用,则租费按实际使用日期开始计算。付款方式:垫资三个月,第四个月付清上月租金,以后每月30号前付清上月租金。机械出场前付清剩余租金。一次包死不做调整。

  3、如甲方原因机械安装完成后15天内,未能检测或因故停用,租赁费用按机械安装完成日至出场日计算,进出场费仍由甲方承担。如机械安装后正常投入使用,则按第三·2条执行。如甲方未能在约定时间内通知乙方安装机械,则乙方有权另行安排本机械的使用。甲方可根据工程实际开工情况与乙方另行协商机械使用时期。

  4、塔吊租金包含:机械的使用费、司机的工资、维修保养、保险等。

  5、塔吊的进出场费包含:机械的运费、安装、拆卸、调试、政府部门部门检测验收费等。 若因甲方施工需要地下节做一次性预埋的须支付地下节成本5000元,若甲方拆除塔机(地下节),爆破费用由甲方承担,在确保正常使用的前提下,乙方可回收,则不计成本费。

  第四条 甲方的责任、义务

  1、甲方负责乙方进场安装、拆卸时场地的“三通一平”,提供操作人员的住宿、饮食。(饮食费用乙方自理)

  2、甲方负责将动力电源接至基础边的电源箱内,满足塔吊的用电需要,电费甲方承担。

  3、甲方负责塔吊的基础施工,乙方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及预埋件。制作基础所有费用甲方承担;甲方负责基础的验收与维护,并将结果及相关资料提供给乙方。

  4、机械进场前甲方必须配合乙方办理建设部门要求的备案登记资料,由乙方申报建委,若甲方不提供相关资料或资料不全所造成的监检部门的一切罚款,均由甲方承担。

  5、机械进场后,甲方配合卸货,且做好保管。甲方必须配合乙方塔吊的安装、顶升加节,顶升加节需提前48小时通知乙方。

  6、机械运作前,甲方必须向乙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不得违反操作规程,强行使用塔吊或甲方人员擅自使用操作塔吊。甲方违章指挥时,乙方操作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7、甲方在工程完工前15日以书面通知乙方停机的确切时间,为拆机做好场地及出场道路畅通等工作,并办理机械租赁费的结算手续。

  8、甲方如现场条件不满足拆机的要求或未按约定支付租赁费的,则视为机械正常工作,按 天计取租赁费。

  9、项目所在地安、监等政府部门的正常工作关系,由甲方负责协调,并承担相关费用。

  10、因甲方原因需给塔吊加装防碰撞措施,其费用由甲方自负。

  第五条 乙方的责任、义务

  1、提供给甲方完整的设备技术资料,企业资质证书,特种设备安拆许可证,配备操作人员,负责塔吊安装的验收,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接受政府部门的安全检查及按要求整改达标。

  2、塔吊安装由乙方负责,安装前乙方应提供给甲方安装时的技术资料,甲方配合现场施工,乙方负责提供塔吊基础预埋及螺栓、附墙及技术资料。一次性预埋材料或钻孔由甲方负责。

  3、机械进出场,乙方与甲方必须办理相关的出入库手续(清单附后)

  4、乙方作业人员进入工地必须遵守工地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统一指挥。在不违反操作规程的情况下,乙方必须尽快组织抢修,若超过6小时扣除当天租费。

  5、甲方未按时支付租金,超过一个月时乙方有权停机,直到付清上月租金为止,停机期间月租金不变。因此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6、负责为所租赁的设备配备机组人员两名,其中包括机长一人。机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机组人员进入工地必须持证上岗,乙方应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遵守工地规章制度,服从甲方进度要求必须加班。

  7、机组人员密切配合,保证24小时正常施工,搞好优质服务(执行公司服务保证措施和服务守则)

  8、乙方应保证机械维修保养制度的落实,机组应按照〈起重机械安全规程〉和GB5144-94〈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的规定做好设备的日常检查和月检,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使塔式起重机随时处于最佳性能状态。甲方有权检查设备的运行记录和月检记录。

  9、下列情况造成的停机乙方仍收取台班费用:

  A.社会停电(8小时以内)

  B.甲方要求的停机(在提前一周的通知情况下,根据停机时间长短,在半月之内不计租金,半月至1个月,按实际停用天数*783元*30%计租金,一个月以上停机按实际停用天数*783元*50%计租金)

  C.政府部门规定的恶劣天气及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停工

  D.春节假期20天不计取月租金。超过20天,按正常收取月租金(如不放假则按实收费)

  10、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A.施工前甲乙双方应对机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B.信号工要按照吊装要求指挥吊装,指挥失误造成的.事故(损失)一律由甲方负责,司机禁止在无信号的情况下吊装,否则后果自负。

  C.机械本身的损害及乙方机械操作人员操作不当造成的损害及停工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

  第六条 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若发生合同纠纷,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发生争议,可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签定之日至所有款项付清为止,款项付清后合同自动失效。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塔吊租赁协议书4

  甲方:

  乙方:

  为确保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正常顺利进行,保证施工现场内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经甲乙双方协商,特制定本协议,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反本协议规定的条款:

  一、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条款: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规定及管理办法,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2、甲乙双方均有对各自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的义务。

  3、甲方的起重信号工必须持有市级颁发的有效证件,乙方配合施工的机械人员也必须同样持有市级颁发的有效证件。

  4、甲乙双方吊车司机和吊装信号工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中“十不吊”的规定,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5、甲乙双方一切工作均以安全第一为出发点。当甲乙双方工作中发生矛盾时,具体问题由双方共同协调解决,但一切问题的解决均应保证安全生产为前提。

  二、甲乙责任及义务:

  1、甲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暂行规定》和附件(2)《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施工补充标准》中的有关条款。

  2、甲方必须根据设备租赁合同中乙方提供的设备规格型号,提供足够设备安装的作业场地,并保证运输道路通畅,以确保设备安装工作的安全正常进行。

  3、甲方应根据乙方提供的设备方案中数据和要求,进行设备基础施工,设备基础施工过程中应由乙方监督指导,不得擅自改动乙方提供的设备安装方案,如必须改动需经双方协商解决。

  4、甲方提供的安装设备的基础,必须是满足乙方设备安装方案中各项要求的合格基础,并在验收中出具各项实测数据和资料。

  5、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吊运建筑施工材料的吊具、索具必须是满足使用要求的,规范的。

  6、甲方提供的信号指挥人员,挂钩应是相对固定的,持有效证件的。

  7、夜间施工甲方必须保证有良好的现场照明。

  8、甲方应满足乙方一切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建议和要求。

  9、甲方现场施工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指挥、指示吊车司机或信号工违章指挥。

  10、由于甲方或乙方安全措施不利,吊具、索具使用配置不当,违章指挥造成人员伤亡的安全事故的,一切由提供方负责。

  11、甲方对乙方的设备操作人员因其不遵守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违反岗位责任制及各级安全管理规定有批评权和建议辞退权。

  12、甲方对乙方的设备有检查、监督权,对设备的不合格项目和安全隐患有权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并限期整改。

  三、乙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提供的吊车必须是天津市建委建档,有资质、有营业执照、有市建委统一颁发的设备统一编号合格产品。

  2、乙方的吊车司机有权拒绝一切违章指挥。

  3、乙方的吊车司机在工作中必须服从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遵守施工现场的一切安全管理制度。

  4、在施工作业中乙方吊车司机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5、在设备安装、调试等各项工作完成后,乙方检查验收人员必须出具填写好的验收资料,交甲方参加检查验收人员,以备甲方及时存档。

  6、乙方负责对吊车进行日常的保养、维护工作,确保塔吊安全正常运行。

  7、乙方应满足甲方提出的一切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建议和要求。

  8、由乙方塔吊司机因违章作业引发或造成安全事故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在施工管理过程中杜绝一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甲方:

  乙方:

塔吊租赁协议书5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为明确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义务,以双方协商一致,就地址 工程的塔吊或升降机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1. 现场代表

  出租方指派 、承租方指派 为驻现场代表,负责租赁机械设备进出场相关文件的签收、结算等资料的最终确认。

  2.租赁机械名称 规格 数量 设备状况 .

  3.出租方资质要求和租赁机械设备资料

  3.1.出租方应具有相应的国家和地方政府授予的租赁资质、安装资质,若无安装资质由出租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装。

  3.2租赁机械设备应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市场准入要求,并出示相应的证明文件。

  4.租赁期限

  4.1.租赁期暂按 个月,从设备安装调试完毕检测合格后开始使用起计算租费

  4.2.承租方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或停止使用,应提前15日通知出租方。

  5.合同价款及计价方式:本合同价款包括进出场费(含安拆费、)租金(含使用、维护维修费、税金、),出租方为履行本合同义务所需发生的一切费用都包含在进出场费及租金中。

  承租方根据工程需要提出不定期续租时,租金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计算公式为月租金/ 天*实际使用天数。

  6.本合同定金额为人民币,以实际租用天数计算总价款。

  7.租赁价款支付方式:经双方协商,供方同意在订立本协议后按建设方支付需方工程款的相同比例和相同时间段(建设方支付工程款到帐后20日内)作为需方支付供方货款的比例和期限。

  具体付款方式:进出场费支付:承租方在进场安装完毕检测合格后支付进场费 元,设备退场完毕后在 时间内分批支付结清。租金支付:开始使用支付 元,中途支付 元,设备退场完毕后支付 元,余款在在 时间内内分批清。若因非出租方原因造成停工,承租方应按月支付设备停滞费 ,操作人员的工资应当月支付。春节报停:根据项目部实际放假情况,双方确认春节报停天数,报停时间不超过 天。

  验收事项:设备进场后,出租方将设备安装调试至正常运转并报检测部门检测合格后,以书面形式向承租方进行交接,并作为租赁日期的开始,

  8.出租方义务:

  8.1.配备2名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操作人员必须服从承租方的管理,承租方认为出租方派驻操作人员不合格的,有权通知出租方更换不合格人员,出租方应在承租方通知后2日内派合格人员到场工作。

  8.2.按承租方要求如期完成租赁机械的进场、安装、调试、使用、拆除出场等工作。因出租方上述工作造成的安全事故由出租方负责。

  8.3.根据承租的要求:出租方应提供性能完好设备和在规定的使用期限内,提供合格的操作人员、维修人员、指挥员保证持证上岗,出租方负责机械的日常检查、维修、保养工作,保证机械正常运转。做好机械上一切资料且提供给承租方(包括检测资料、日常机械的安全台帐和其它证件)出租方与承租方共同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和租赁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任务交底。

  8.4.(1)因出租方设备维护不及时、操作未按规范等自身原因而引起的一切安全事故,由出租方承担一切责任与经济损失。(2)出租方负责机械设备安装和拆卸工作,对其过程中的安全全部负责。(3)出租方擅自停机给承租方造成损失均由出租方承担

  9.承租方义务

  9.1.按合同约定及时向出租人支付本合同约定价款。

  9.1.负责租赁机械的进出场的道路畅通,设备出场时若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设备无法出场,承租方应按月租金的60%支付停滞费。

  9.2.提供租赁机械设备维修人员和操作人员的食宿条件,按合同约定返还租赁机械设备。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完全部价款时终止

  本合同一式叁份,出租方、承租方、公司各执壹份。

  出租方: (盖章)

  承租方: (盖章)

  签订日期:

  委托单位(甲方)开发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部

  出租单位(乙方)

  安拆单位(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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