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协议书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男女老少都可能需要用到协议,签订协议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协议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融资协议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融资协议书1
出租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职务: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职务: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
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概述
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需要和委托,按照承租人提供的租赁物的名称、品质、规格、数量和金额等要求,购进第二条规定的租赁物出租给承租人,并由承租人承租。
第二条租赁物
根据_________文件批准,承租人拟租赁物的名称、品质、规格、数量和金额:_________。出租人经审查同意支付设备价款及有关费用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大写),购进租赁物后租给承租人使用,租赁物明细表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期为_________年,从承租人验收设备之日起算。
第四条总租金为_________元,从承租人接受所租设备之日开始计租。在租赁期内,月租为_________元,应于每月_________号前交入_________银行的出租人账户。
双方同租赁期间任何一方不得要求加租或减租。如果承租人不准时交租,则应向出租人交付比该行长期贷款利率多_________%的利息作为处罚。
签约后_________个月内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提交中国银行出具的保函,担保承租人按合同规定交租。
第五条租金的担保
1.本合同一经签订,承租人即向出租人支付双方商定的保证金_________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
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在租赁期满时归还承租人或规定为抵最后一期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承租人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时,出租人将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承租人应支付给出租人的款项。
2.承租人委托_________为本合同承租人的经济担保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六条租赁物的购货、交货和验收
1.购货方式有以下三种,双方商定采用_________种方式。
a.根据贸易有关规定,出租人同意承租人自行签订或委托代理人签订购置租赁物的合同,承租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方对该合同承担一切义务。对该合同的履行及租赁物质量等问题引起的后果,出租人均不承担任可责任,购货原始发票及合同副本、委托书副本交出租人保存。
b.租赁物甲承租人确定后,购货合同由出租人签订。承租人作为出租人代表,负责处理购货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一切问题,并承担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承租人的过失所造成的经济责任。
c.承租人与供货方签订购货合同,应由出租人确认盖章后生效,采用托收承付方式付款,供货方办理托收承付时,必须交付铁路运单或承租人自提证明单据。出租人见单后付款并对货物享有所有权。如在运输中发生问题或货物有其他质量、短缺等问题由承租人负责与供货方联系解决,出租人不参与也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2.租赁物运达使用地点后,承租人应在三十天内负责验收(包括进行试车),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租赁物的验收收据一式二份书面附验收结果交给出租人。
3.如果承租人未按前项规定的时间办理验收,出租人则视为租赁物已在完整状态下由承租人验收完毕,并视同承租人已经将租赁物的验收收据交付给出租人。
4.如果承租人在验收时发现租赁物由于卖方责任造成租赁物的型号、规格、数量和技术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情况时,由承租人直接向卖方交涉处理并立即将上述情况用书面通知出租人。如卖方延期交货,由承租人直接催交。
5.出租人应于装船后把合同号码、品名规格、件数、毛重、净重、发票总值、载货船名、预计到达时间和目的港以电传通知承租人以便提货。同时还要向承租人航寄下列单据:
a.提单正本_________份;
b.发票_________份;
c.装船单_________份;
d.出租人的厂家出具的关于所租设备的品质、数量检验证_________份。
6.货到_________天后,承租人要委托_________检验机构检验所租货物。如有品质、规格、数量等与合同规定不符,承租人有权在货到_________天内凭该检验机构的检验证书向出租人提出索赔;或者要求出租人自费及时更换不合格的零件或机器。
第七条租赁物的灭失及毁损
1.在本合同期限内,承租人承担租赁物灭失或毁损的风险。
2.如租赁物灭失或毁损,承租人应立即通知出租人,出租人可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承租人负责处理并负担一切费用。
a.将租赁物复原或修理至可正常使用之状态。
b.更换与租赁物同等状态和性能的物件。
3.租赁物灭失或毁损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承租人应按《实际应付租金通知书》中记载的损失赔偿金额,赔偿给出租人。当承租人将损失赔偿金额及其他应付的款项缴纳给出租人时,按双方约定办理。
第八条保险
1.自还租期限起算日开始,出租人以购买合同_________价及本合同规定的币种办理必要的保险;保险应包括第三者责任险,并使之在还租期限内持续有效。保险费由承租人负担,计入实际成本。
2.租赁物自运抵承租人安装或使用地点之日起由出租人向中国人民保险总公司投保财产险(保险期至本合同终结时为止),以应付自然灾害所引起的租赁物的毁损风险。
3.在租赁期间,如发生保险事故,承租人应立即通知出租人和中国人民保险总公司在当地的分公司,并向出租人提供检验报告和有关资料,会同出租人向中国人民保险总公司索赔。本条各项保险费均计入总租金内用外币支付,由承租人负担。应由承租人支付给出租人的款项,可在保险赔偿金内减免抵偿。
4.保险金不足以支付上述款项时,由乙补足。
第九条对租赁物的权利和义务
1.在租赁期内合同附表所列租赁物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承租人对租赁物只有使用权。承租人不得在租期内对租赁物进行销售、转让、转租、分租、抵押、投资或采取其它任何侵犯租赁物所有权的行为。
2.租期内租赁物由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有义务合理和适宜地保护租赁物,并对由于承租人自己的过失或疏忽或由承租人可防止的任何第三人的行为造成的对租赁物的灭失或损害负有赔偿义务。
3.在设备到达厂房_________个月内,出租人要派出_________名技术员到_________指导所租设备的安装,然后培训承租人的技术员和工人,使他们能达到掌握有关操作、修理和保养所租设备的技术。在这种情况下,承租人同意付给每人月薪_________元;其他一切费用则由出租人承担。
4.为了保证租赁物的正常使用和运转,承租人负责对租赁物按技术要求进行正常的、适时的维修和保养。维修和保养所发生的费用均由承租人自付。租期内,租赁物无论发生任何属于制造或使用的事故均由承租人负责解决,承租人不能因此而免除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义务。
5.出租人有权对租赁物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承租人应为出租人的工作提供方便。租期内,承租人每半年应向出租人提供承租人的财务报表,并向出租人报告经营情况。
6.出租人应按优惠价格向承租人提供原料、燃料和部件。
7.租期内,承租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明示或暗示其对租赁物具有所有权和处分权,如承租人在此期间由于债务纠纷或依法破产,承租人应向法院、债权人或清算委员会申请对租赁物不具有所有权,亦不得以租赁物充做诉讼保金或抵偿债务,同时必须及时报告出租人。
8.租赁期满后,本合同租赁物的处理:
a.留购:出租人同意按合同附表所列的留购货价将租赁物售与承租人。留购货价同最后一期租金一并支付。全部实际租金和留购货价以及出现合同第三条的情况(如有时)增加的税款、利息或延付利息和罚款利息付清后,出租人将租赁物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b.续租: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对合同的租赁物进行续租,其续租租期、租金金额、租金交纳日期等租赁条件由双方在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协商确定,并另订续租合同。(注:留购或续租任择一种,双方确定一种后,另一种在合同中无任何法律效力。)
第十条出租人权利义务
1.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承租人破产的,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
2.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但承租人依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或者出租人干预选择租赁物的除外。
3.出租人应当保证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
4.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害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
5.租赁期间届满,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
6.在承租人破产时,出租人可以将租赁物收回;也可以申请受理破产案件的法院拍卖租赁物,将拍卖所得款用以清偿承租人所欠出租人的债务。
7.出租人在参加承租人破产清偿后,其债权未能全部受偿的,可就不足部分向保证人追偿。
8.出租人决定不参加承租人破产程序的,应及时通知承租人的保证人,保证人可以就保证债务的数额申报债权参加破产分配。
9.因租赁物的质量、数量等问题对卖方索赔,如出租人无过错,不影响出租人向承租人行使收取租金的权利。
第十一条承租人权利义务
1.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使用租赁物。
2.承租人应当履行占有租赁物期间的维修义务。
3.承租人应当履行占有租赁物期间的维修义务。
4.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归承租人所有,承租人已经支付大部分租金,但无力支付剩余租金,出租人因此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的,收回的'租赁物的价值超过承租人欠付的租金以及其他费用的,承租人可以要求部分返还。
5.承租人不得与卖方恶意串通,骗取出租人资金。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如出租人未能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造成卖主逾期交付租赁物,出租人购买租赁所支付款项在逾期期间所发生的利息由出租人承担。
2.如承租人不支付租金或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即时付清租金和其他费用,或收回租赁物自行处置,所得款项抵作承租人应付租金及迟延利息,不足部分应由承租人赔偿。虽然出租人采取前述措施,并不因之免除本合同规定的承租人其他义务。
3.因承租人的过错造成合同无效,出租人不要求返还租赁物的,租赁物可以不予返还,但承租人应赔偿因其过错给出租人造成的损失;
4.因出租人的过错造成合同无效,承租人要求退还租赁物的,可以退还租赁物,如有损失,出租人应赔偿相应损失;
5.因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共同过错造成合同无效的,可以返还租赁物,并根据过错大小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和赔偿责任。
6.在融资租赁合同有效期间内,出租人非法干预承租人对租赁物的正常使用或者擅自取回租赁物,而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出租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7.在租赁合同履行完毕之前,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进行抵押、转让、转租或投资入股,其行为无效,出租人有权收回租赁物,并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因承租人的无效行为给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第三人有权要求承租人赔偿。
第十三条出租人权利的转让和抵押
本合同期内,出租人有权将本合同赋与出租人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第三者,或提供租赁物作为抵押,但不得影响承租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租赁物所有权的转移
承租人向出租人付清全部租金及其他款项,并再向出租人支付租赁物的残值_________元(人民币)后,由出租人向承租人出据租赁物所有权转移证明书,租赁物的所有权即转归承租人所有。
第十五条声明及保证
出租人:
1.出租人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出租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出租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出租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出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承租人:
1.承租人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承租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承租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承租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承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六条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七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八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九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a.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b.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二十一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用中、英两种文字写成,两者具有同等效力。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出租人(盖章):_________ 承租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
担保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融资协议书2
甲方: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邮编: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
电话: 传真:
乙方:
负责人:
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邮编:
电话: 传真:
为了加强甲、乙双方在贸易融资业务方面的合作,经甲方申请,在满足乙方相关规定的条件下,乙方同意为甲方提供一定期限内一定数额的贸易融资额度。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特订立本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协议所包含的额度种类与金额
1、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最高不超过等值 (币种、金额大写)的贸易融资总额度。
2、在本协议项下,乙方同意为甲方提供的贸易融资额度包括:(图标“□”中画“√”并在“ ”处填列具体金额的表示“适用”,画“×”的表示“不适用”)
□ 开证授信/进口信用证押汇额度:
开证授信/进口信用证押汇额度为 (币种、金额小写)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开证授信/进口信用证押汇额度为 (可/不可)循环使用的额度。
其中,在本单项额度项下,甲方在申请开立单笔信用证时需交纳不低于信用证项下开证金额和溢装金额之和 %的保证金。在经甲方申请,乙方同意提供信用证项下进口押汇融资的条件下,单笔进口开证项下的押汇金额最高不超过付汇金额的 %。
□ 进口代收押汇额度:
进口代收押汇额度为 (币种、金额小写)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进口代收押汇额度为 (可/不可)循环使用的额度。
其中,在本单项额度项下,进口代收押汇金额最高不得超过进口代收金额的 %。
□ 汇出汇款押汇额度:
汇出汇款押汇额度为 (币种、金额小写)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汇出汇款押汇额度为 (可/不可)循环使用的额度。
其中,在本单项额度项下,汇出汇款押汇金额最高不得超过汇出汇款金额的 %。
□ 出口信用证押汇额度:
出口信用证押汇额度为 (币种、金额小写)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出口信用证押汇额度为 (可/不可)循环使用的额度。
□ 出口托收押汇额度:
出口托收押汇额度为 (币种、金额小写)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出口托收押汇额度为 (可/不可)循环使用的额度。
在本单项额度项下,出口托收单笔押汇金额最高不得超过汇票或发票金额的 %。
□ 出口T/T押汇额度:
出口T/T押汇额度为 (币种、金额小写)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出口T/T押汇额度为 (可/不可)循环使用的额度。
其中,在本单项额度项下,单笔押汇金额最高不得超过扣除进口商预付货款及定金后的发票金额的 %。
□ 出口信用证贴现额度:
出口信用证贴现额度为 (币种、金额小写)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出口信用证贴现额度为 (可/不可)循环使用的额度。
□ 开立保函授信额度
开立保函授信额度为 (币种、金额小写)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开立保函授信额度为 (可/不可)循环使用的额度。
其中,本单项额度项下,开立每笔保函需交纳不低于开立保函金额 %的保证金。
3、 本条第2款中乙方同意提供的各项额度称为“单项额度”。各单项额度限额之和可以超过本条第1款中所规定的贸易融资总额度限额。但是,在第二条规定的任一单项额度的使用期间内的任一时点,甲方在本协议项下占用的该类单项贸易融资额度不得超过本条第2款规定的该单项额度的限额;并且在本协议有效期间内的任一时点,甲方占用的各类单项额度的总和不得超过本条第1款所规定的贸易融资总额度限额。
4、截至本协议签订日甲方在乙方已发生的贸易融资授信余额视为在本协议项下发生的授信,占用本协议项下乙方为甲方核定的相应的贸易融资授信额度。
5、甲方信用等级下降或发生其他乙方认为影响甲方正常生产经营业务的情况时,乙方有权调整直至取消甲方尚未使用的授信额度。
第二条 授信额度的使用期限
1、本协议项下授信额度的使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额度使用期间届满时,本协议项下的授信额度自动终止,未使用的额度自动失效。甲方如需继续使用额度需重新向乙方提出申请,经乙方审核同意后重新签订协议。
3、有关各方(包括甲方、乙方和担保方)在本协议及各单项协议项下因已发生的融资或授信而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不因授信额度使用期间届满或本协议的终止而受到任何影响和限制,甲方仍须按照本协议及各单项协议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及其他相关义务,所产生的债权债务不受影响。
第三条 有关业务的界定与额度的适用范围
1、开证授信/进口信用证押汇额度:
就本协议而言,开证授信系指甲方向乙方申请开立信用证时,乙方可为甲方提供免收部分/全部保证金的便利,免收的部分或全部保证金部分占用开证授信/进口信用证押汇额度。
甲方在申请开证的同时可以向乙方申请办理进口信用证押汇业务。就本协议而言,进口信用证押汇系指甲方为履行其向乙方申请开立的进口信用证项下的付款义务,向乙方提出融资申请,乙方经审查后同意于付款到期日代甲方对外支付信用证项下部分/全部款项,甲方于押汇到期日向乙方偿还融资本息的业务。
2、进口代收押汇额度:
就本协议而言,进口代收押汇系指甲方为履行进口代收项下的付款义务,向乙方提出融资申请,乙方经审查后同意于付款到期日代甲方对外支付进口代收项下部分/全部款项,甲方于押汇到期日向乙方偿还融资本息的业务。
3、汇出汇款押汇额度:
就本协议而言,汇出汇款押汇系指甲方为履行进口贸易合同中采用货到付款结算方式项下的付款义务,向乙方提出融资申请,乙方经审查后同意于付款到期日代甲方支付部分/全部款项,甲方于押汇到期日向乙方偿还融资本息的业务。
4、出口信用证押汇额度
就本协议而言,出口信用证押汇系指应甲方的申请,乙方凭甲方提交的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及其项下单据,向甲方提供或同意提供的一种以信用证项下出口单据能够正常收汇为基础的有追索权短期贸易融资业务。
5、出口托收押汇
就本协议而言,出口托收押汇系指应甲方的申请,乙方对客户提交的托收单据进行审核,在符合乙方相关规定的条件下,由乙方向甲方所提供的在未收妥国外银行付款前的短期融资。
6、出口信用证贴现
就本协议而言,出口信用证贴现系指应甲方(信用证受益人)的申请,乙方按照双方约定的贴现率有追索权地从甲方买入经国外银行承兑/承诺付款的信用证项下票据或债权的行为。
7、出口T/T押汇额度
就本协议而言,出口TT押汇系指,在甲方与境外进口商签订的贸易合同(订单)中约定采取赊销作为出口结算方式的条件下,当甲方发运货物并出具以进口商为抬头的商业发票后,在收到进口商的全额货款以前,由乙方提供的一定比例的短期贸易融资。
8、开立保函授信额度
就本协议而言,开立保函授信系指甲方向乙方申请开立保函时,乙方可为甲方提供免交全部/部分保证金的便利,免收的部分或全部保证金部分占用开立保函授信额度。
第四条 授信额度的使用
1、本协议第一条所称的“可循环使用的`额度”是指在本协议约定的有效使用期限内甲方可多次循环使用的单项额度;所称的“不可循环使用的额度”是指在约定的期限内不可循环使用(可在最高限额内一次或分次使用)的单项额度,分次使用的情况下,每次叙做业务时予以扣减单项额度,直至单项额度为零,不得循环使用。
2、甲方使用授信额度办理的具体业务应符合乙方的规定,甲方应逐笔向乙方提出第六条第2款列明的书面业务申请(一式二份),并提供办理该项业务的有关资料供乙方审核。乙方在对甲方的具体业务审查后,有权决定对某一具体业务是否需追加保证金或降低融资比例,并有权拒绝甲方使用授信额度办理该笔业务或拒绝甲方的该项融资申请。
3、本协议项下的授信额度一经甲方使用,即构成甲方对乙方之负债。乙方债权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银行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实现乙方债权有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4、甲方应按照本协议及乙方关于贸易融资及授信、银行结算、贷款等的有关规定使用本协议项下之授信额度。
5、甲方在本协议授信额度期限内申请开立信用证、保函或申请办理进口信用证押汇、进口代收押汇、汇出汇款押汇、出口押汇、出口信用证贴现及其他类型的融资,如果信用证、保函的有效期或押汇/融资到期日在相应的授信额度的使用期限届满之后三个月,乙方有权拒绝甲方使用本协议项下相应的单项额度。如乙方同意甲方使用该单项额度办理业务,则有关各方在本协议项下因该授信/融资而发生的权利义务不受授信额度使用期限届满的任何影响和限制。
6、如甲方需要调剂使用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单项授信额度,或者需要在本协议及其他授信协议项下调剂使用额度,应向乙方提出申请,由乙方决定是否调剂及调剂的具体办法,并由甲乙双方签署相应的额度调整补充协议。
第五条 利息、罚息、费用和汇率
1、本协议项下的单笔融资币种为人民币,则融资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人民币贷款利率执行,具体以经乙方确认的甲方所提交的申请书上记载的利率为准。
2、如本协议项下的单笔融资币种为外币,则利率根据乙方当时适用的押汇币种的贷款利率确定,具体以经乙方确认的甲方所提交的申请书上记载的利率为准。
3、融资逾期的罚息利率。乙方于融资到期日未收回融资款项,且甲乙双方就展期事宜未能达成协议,即构成融资逾期。融资发生逾期时,乙方有权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现行有关规定加收罚息利率,具体以经乙方确认的甲方所提交的申请书中的约定为准。
4、垫款的利率。甲方申请乙方开立的信用证或保函项下发生垫款的,乙方有权按照乙方规定的逾期贷款利率计收罚息及/或复利。
5、甲方在本协议项下须向乙方支付的费用包括:
(1)额度管理费(本条为选择性条款,双方的选择是 :1、适用; 2、不适用),按总额度的 %计收,乙方将向甲方提供与本协议相关的账户管理、收付汇跟踪、头寸调剂等综合性服务;
(2)乙方办理本协议项下每项业务而实际发生的费用;
(3)乙方为收回与额度有关的信用证、票据、保证和抵(质)押担保项下的款项向有关当事人追索而发生的费用;
(4)甲方应当承担与本协议及本协议项下担保有关的律师服务、保险、评估、登记、保管、鉴定、公证等费用。
6、甲方履行付款/还款义务时,所使用的币种应与乙方业务计价货币相同。乙方依据本协议及单项协议主动从甲方账户中扣款时,如该账户币种与业务计价货币或融资货币不同,乙方有权按照扣款日乙方公布的汇率牌价或者根据国际金融市场当天的实时汇率牌价加点进行折算。
对于甲方的出口收汇款项,乙方根据国家外汇管理规定及/或甲方要求进行结汇时,结汇汇率按照结汇日乙方公布的汇率牌价或者根据国际金融市场当天的实时汇率牌价加点进行折算。
第六条 使用授信额度需要签署的协议
甲方向乙方申请使用本协议项下的授信额度,应与乙方选择适用或者签署以下相关附件或申请书:
1、经过双方协商、修改、同意适用的下列附件构成单项协议,与本协议是不可分割的整体:
下列附件,图标“□”中画“√”的表示“适用”,画“×”的表示“不适用”(对于双方未明确约定适用的附件,如本协议项下对该附件所适用的业务/产品赋予了相应的额度,则该附件对甲方双方同样适用)。对于适用的附件双方无需另行在相应附件上签字、盖章,任何一方不得因此而对附件构成对双方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的效力提出任何异议。
□ 附件(1):用于开立信用证业务。
□ 附件(2):用于进口押汇业务。
□ 附件(3):用于出口押汇业务。
□ 附件(4):用于远期信用证项下贴现业务。
□ 附件(5):用于开立保函业务。
2、下列申请书,由甲方向乙方申请叙做具体的结算融资业务时提交,双方协商填写完毕(其中《进口押汇申请书》和《出口融资申请书》须由乙方签字并加盖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后,构成单项协议,与本协议是不可分割的整体:
(1)开立信用证申请书。
(2)修改信用证申请书。
(3)进口押汇申请书(用于进口信用证/进口代收/汇出汇款项下押汇)。
(4)出口融资申请书(用于出口信用证/托收/TT项下押汇或远期信用证项下贴现)。
(5)开立保函申请书/提货担保申请书。
(6)修改保函申请书。
3、在单项授信业务中双方签署的任何其他书面协议以及甲方向乙方提交或做出的其有效性得到乙方确认的借据、申请书、提款用函件和凭证等也构成单项协议的一部分。
单项协议构成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双方应依据单项协议和本协议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特别是乙方对甲方的债权余额。单项协议与本协议内容不一致的,以单项协议为准。
第七条 融资交易的先决条件
甲方申请使用本协议下的授信额度须满足下列条件:
1、在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授信额度使用期限届满前向乙方提交相应单项授信业务的申请书;
2、向乙方预留与签署本协议和单项协议有关的公司文件、单据、印鉴、相关人员名单、签字样本,并填妥有关凭证;
3、开立乙方要求的为完成单项授信业务所必需的账户;
4、办妥叙做单项授信业务所必备的法律和行政审批手续,按乙方要求提交审批文件的副本或与原件相符的复印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手续须由乙方办理的,甲方同意给予一切配合;
5、满足单项协议中约定的其他叙做业务前提条件或提款前提条件;
6、甲方已经按照双方约定将保证金全部存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保证金账户,双方另有约定者除外;
7、《综合授信协议》或本协议中规定的有关担保合同或协议已生效并持续有效;
8、甲方同意做出本协议第十一条约定的声明与承诺;
9、乙方认为甲方应予满足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 乙方义务
乙方负有如下义务:
1、按照单项协议的约定及时办理甲方提出的单项授信业务申请;
2、在办理甲方提出的单项授信业务申请时,提供高效、文明的服务;
3、对甲方提出的监督、质询和批评给予重视并妥善处理。
第九条 甲方义务
甲方负有如下义务:
1、按照本协议和单项协议的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在使用授信额度的过程中应由甲方承担的费用,计费办法按乙方规定执行;
2、按照本协议和单项协议的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备付金;
3、按照本协议和单项协议的约定及时清偿甲方对乙方的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罚息、相关费用和因甲方违约造成的汇差损失;
4、将取得的资金用于本协议和单项协议约定的用途。
第十条 担保
对于依据本协议和单项协议发生的甲方对乙方的债务,双方同意采用如下第 种方式进行担保:
1、本协议依据双方之间的《综合授信协议》(编号为 )而签订,是《综合授信协议》的从属协议(即具体业务协议),《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担保方式同样适用于本协议项下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任何授信或融资。
2、本协议项下的担保方式为 (连带责任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若以抵押或质押为担保方式,或者同时以抵押、质押两种形式担保,应当依法到有关登记部门办理登记手续。乙方与担保人就具体担保事项签定相应的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属合同。担保文件名称为 ,编号为 。
如甲方或担保人发生乙方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事件,或担保文件变为无效,或担保人财务状况恶化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偿债能力下降,或担保人在与乙方之间的合同包括其他担保类合同项下发生违约,或抵押物贬值、毁损、灭失,致使担保能力明显减弱或丧失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更换保证人或提供新的抵押物以担保甲方对乙方的债务。
第十一条 声明与承诺
甲方声明如下:
1、甲方是依法设立和存续的企业法人,已经并将按期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并能以自己名义履行本协议和单项协议的义务;
2、签署和履行本协议和单项协议系基于甲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已经按照企业章程或者其它内部管理文件的要求取得合法、有效的公司授权,且不会违反对甲方有约束力的任何协议、合同和其他法律文件;
3、甲方在本协议和单项协议项下向乙方提供的全部文件、财务报表、凭证及其他资料是真实、完整、准确和有效的;
4、甲方申请向乙方叙做业务的交易背景真实、合法,未用于洗钱等非法目的,甲方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任何文件不得解释为乙方对于甲方从事交易的真实、合法性负有审查义务和责任;
5、甲方未向乙方隐瞒可能影响其和担保人财务状况和履约能力的事件。
甲方承诺如下:
1、定期向乙方报送其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年报、季报和月报表)及其他相关资料;
2、接受并配合乙方对其授信额度使用情况及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的检查和监督;
3、如果甲方已经或将与本协议保证人就其保证义务签订反担保协议或类似协议,该协议将不会损害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
4、如发生可能影响甲方或担保人财务状况和履约能力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减少注册资本、进行重大资产或股权转让、承担重大负债或在抵押物上设置新的重大负债、解散、撤销、(被)申请破产等,甲方应以最快捷的方式毫不迟疑地通知乙方;
5、甲方进行任何形式的分立、合并、联营、与外商合资、合作、承包经营、重组、改制、计划上市等经营方式的变更,应事先征得乙方的书面同意;
6、甲方未隐瞒任何已发生或正在发生的、有可能影响乙方对其履约能力判断的下列情况:与甲方或其主要领导人有牵连的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甲方在其他合同项下的违约事件;甲方承担的债务、或有负债或向第三人提供的抵押、质押担保;未了结的诉讼、仲裁案件;其他可能影响申请人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情况;
7、甲方同意:甲方以存放在乙方系统内各机构的存款作为履行付款义务的担保,甲方在出现本协议规定的违约情形时,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乙方系统内各机构开立的任何账户内扣收融资本金、利息(包括罚息)及其他费用等;
8、对于本协议未作约定的事宜,甲方同意按国际惯例和乙方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 授信额度的调整或取消
在授信额度使用期限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者,乙方有权随时调整或取消对甲方的授信额度:
1、发生本协议第十三条约定的违约事件;
2、乙方认为市场或所涉及行业出现重大负面消息;
3、乙方认为国家、外国政府或国际组织颁布某种限制性政策对或者可能对本协议涉及的产业和行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第十三条 违约事件
(一)下列事项之一即构成甲方在本协议项下违约:
1、未按本协议和单项协议的约定履行对乙方的支付和清偿义务;
2、未按本协议和单项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备付金;
3、未按本协议和单项协议的约定将获得的资金用于约定用途;
4、甲方在本协议中所做的声明不真实或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做的承诺;
5、违反本协议和单项协议中关于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其他约定;
6、确有证据表明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资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7、甲方在与乙方之间的其他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事件。
(二)出现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违约事件时,乙方有权分别或同时采取下列措施:
1、无须向甲方提前发出任何通知,立即宣布本协议和单项协议下尚未偿还的贷款/融资款项本息和其他应付款项立即全部到期;
2、无须向甲方提前发出任何通知,直接从甲方开立在乙方和中国光大银行其它机构的账户中扣收甲方应予偿还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及汇差损失;账户中的未到期款项视为提前到期。账户币种与乙方业务计价货币不同的,按扣款当天乙方确定的汇率折算;
3、要求甲方限期纠正违约事件或者要求甲方为本协议项下所有授信提供其他担保;
4、处分担保财产,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或者向保证人追索;
5、取消对甲方的一切授信/融资并中止或解除本协议;
6、乙方认为必要和可能的任何其他措施。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任何权利、义务转让予第三人。
若乙方因业务需要须委托中国光大银行其他分支机构(包括分行、直属支行及各管辖支行)履行本协议项下权利及义务,甲方对此表示认可。乙方授权的中国光大银行其他分支机构有权行使本协议项下全部权利,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或将本协议项下纠纷提交仲裁机构裁决。甲方放弃对于中国光大银行其他分支机构有关诉讼或仲裁主体方面的任何异议。
在不影响本协议其他约定的情形下,本协议对双方及各自依法产生的承继人和受让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五条 弃权与豁免
乙方如未行使本协议项下部分权利,或未要求甲方履行部分义务,并不构成乙方对该项权利或义务的放弃或豁免,亦不构成乙方对本协议中其他权利的放弃或对甲方其他义务的豁免。
乙方对甲方的任何宽容、展期或者延缓行使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均不影响乙方根据本协议及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任何权利,亦不得视为乙方对上述权利的放弃。
第十六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解释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本协议经双方书面同意可以修改、补充或解除。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如果在任何时候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方面是或成为非法、无效或不可执行,本协议其他条款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不受任何影响或减损。
本协议和单项协议中的标题和业务名称仅为指代的方便而使用,不得用于对当事方权利义务关系的解释。
第十七条 法律适用和诉讼管辖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的银行标准实务和国际惯例。
2、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采取如下第 种方式加以解决:
(1)依法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地点为 ,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协议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及/或相关义务仍需履行。
第十八条 公证(此为选择性条款,双方的选择是 :1、适用;2、不适用)
本协议签署生效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与乙方到 公证处办理强制执行公证。公证费用由 方承担。
第十九条 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以日期较后者为准。
本协议一式 份,其中甲方、乙方和 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条 特别提示
甲方与乙方已对本协议包括单项协议的所有条款进行了充分的协商。
乙方已提请甲方特别注意有关双方权利义务的全部条款,并对其作全面、准确的理解。乙方已经应甲方的要求对上述条款做出相应的说明。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
授权签字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地点:
地点:
融资协议书3
甲方:
乙方:
1、_______授权______________开展“_______项目”的融资业务。
2、甲方的融资要求是:项目总投资_______万元,授权乙方寻求对口投资合作商,解决项目的缺口资金_______万元;
项目后续融资可参考该协议条款另行制定。
3、乙方按甲方的融资要求推荐投资合作商,甲方在接到乙方推荐的合作投资商资料时,须及时给乙方发送一份具有甲方有效签章的确认函。
在乙方未收到甲方的确认函之前,甲方不能自行与乙方推荐的'合作投资商洽谈合作事宜。
在甲乙方开始与乙方推荐的意向出款方或合作投资方洽谈合作事宜时,甲方不能以任何不正当的理由单方面终止该协议。
4、项目融资业务中的有关分工与费用:乙方负责该项目融资前期的联系、资料准备、申报与有关洽谈工作安排及其有关费用。
甲方负责及时准确提供有关项目的资料与文件,并负责与出款方的合作洽谈。
合作洽谈中的有关费用由甲方与意向合作商共同商定解决。
5、融资成功后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以出资方到帐金额为准,到帐一笔支付一笔服务费,全额到帐,全额支付。
服务费按到帐金额的百分之_______一次性付清。
融资成功的“到帐金额”以最终甲方与出款方协议商定的、甲方愿意接受的资金额度为准。
融资服务费须在甲方的融资资金到帐7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毕。
6、从协议签署当天起二十个月内,如果甲方想与乙方推荐的意向合作商签定任何协议,则甲方必须经过乙方的书面同意,否则甲方必须向乙方支付与本协议相同的融资服务费。
7、保密:协议执行过程中或执行完毕,乙方担保,不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甲方定为机密级的任何商业情报。
8、上述条款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及不可预料因素制约本合作协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
双方凡因协议及其解释产生争执或经双方努力未能满意解决之纠纷,提交双方选择的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合作甲方签章:
代表: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合作乙方签章:
代表: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融资协议书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施工合同》),经甲乙双方对《施工合同》进行深入分析,鉴于甲方缺乏工程施工前期资金,双方同意,由甲方组建该工程施工项目部,由乙方筹措资金对该工程项目进行风险融资合作。为了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项目融资合作协议书。
一、工程基本情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规模及结构形式、层数: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平方米,结构:_____________。
4、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
5、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包工包料
6、工期:_________________天(总日历天数)
7、工程总造价(不含养老保险费):_________________合同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
人民币(小写¥元)。工程总造价以工程最终结算造价为准。以上工程基本情况以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甲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
融资协议书5
合同编号:xx
交易号:xx
执行代码:xx
签约地址:中国深圳
甲方(投资方):香港鑫海投资发展公司
乙方(项目方):四川黄成电动车制造有限公司
为发展教育、环保、医疗、交通能源、水库港口高新技术等配套工程建设项目,甲方诚意为乙方项目安排融资款项,乙方诚意为甲方认可的银行开具保函即b/g担保票据,作为项目融资抵押品。甲、乙双方同意在中国成都市内共同注册成立中外合资企业,由甲方引进项目建设资金作为项目投资资金。为此,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保证有能力安排世界首50名银行以美元为币种的款项,并保证此资金来源是良好的、清洁的、合法的、与犯罪无关的资金。
二、乙方同意委托甲方作为乙方的全权代表(详见附件三)安排款项。融资得到的资金保证用于开发中华黄氏高能电动车制造项目使用(详见项目清单)的建设,不准用于xx及犯罪行为有关的交易。
三、担保品条件:
1、担保品名称:由中国交通银行成都分行营业部开出上银行系统网的b/g保函(bank guarantee)。
2、资金总额:壹拾亿美元。
3、期限:一年零一天(366天),该b/g到期自动失效。
4、保函面额:每张面额贰仟万美元。
5、保函受益人:甲方是该保函的'受益人,到期由甲方平仓还本(见附件二)。
6、过款率:银行保函(b/g)面额的百分之百(100%)。
7、年息:零(不付息)。
8、操作费:百分之二(2%)按每批过款额之后由项目企业方返回甲方。
9、开证银行:中国交通银行成都分行(需中国五大银行省一级分行以上)。
10、操作银行:中国银行(香港)分行。
11、保函性质:可转让,可分割,不可撤销的,到期无条件保兑的,经开证行总行确认的,可通过swift查询和传送的。
12、交易方式(见附件四):银行对银行分批多证运作(bank to bank通过swift进行)。
四、操作程序:
1、甲、乙双方在中国深圳签订本合同书。甲方提供操作银行坐标,乙方提供开证银行坐标及授信额度函(见附件一)操作程序(见附件五)所列文件。
2、本合同签定后的16个银行工作日内,乙方通过开证银行开出上述内容的银行保函(b/g)的《有能力开证通知函》(见附件二)或正本b/g的副本,以swift方式传迅约甲方操作银行查询并同时将副本复印件fax给甲方备查。
3、甲方操作银行收到《有能力开证通知函》或b/g正本的副本,甲方经银行对通过swift查询无误后(见附件六),向开证银行swift方式发出《银行付款承诺函》。
4、乙方开证银行收到《银行付款承诺函》经查询无误后即分批开出保函,每批保函数额不少于伍亿美元为一证。同时将分批保函(b/g)正本的第一复印件以swift至甲方接证银行和fax给甲方备查。
5、甲方操作银行收到分批b/g正本的副本经查询无误后依照协议过款率分一批过款,a、第七个银行工作日支付b/g面额的15%;b、第二十一个银行工作日支付b/g面额的30%;c、第六十个银行工作日支付b/g面额的55%。甲方分批应付的金额以swift至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6、每批保函总面额的资金到位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开证银行将分批保函正本用银行专迅通道送达中国银行(香港分行)甲方指定帐户,直到延续到合同所签订的融资总额度为止。
融资协议书6
签约地点:
签约时 间:
甲方(资金方)
乙方(借款方)
一、总则
甲方以公司法人全部的经济和法律责任保证,安排好清洁、干净、无犯罪性质的资金为乙方的项目融资。
乙方以公司法人全部的经济和法律责任保证,有能力从银行开出存款单,作为乙方 项目开发的融资条件,并同意以相应项目担保,采取项目拖管的方式融资。
二、融资及其相关条件
1、币种:美元。欧元。人民币……
2、融资总金额:
3、融资条件:有效期一年以上的银行存款单或信用证或保函。
4、开证银行:中国四大商业银行、交通银行或民生银行、中信实业银行等;国际知名银行。
5、借款年限: 3——20年期
6、一次性贴息 6-8%(各种费用:美国银行操作费、美国投资公司佣金、中方中介费等)
7、融资年利率:2.95%(暂定)最终确定的利率以甲方打入第一笔款时美联储公布的'长期贷款利率为准,而且该利率在借款期限内不变。
8、首批过款:万美元
9、后续过款:按双方商定的过款计划执行
10、查询方式:swift
11、操作方式:银行对银行
2、为了监控资金更好地运作,甲方派出两名人员进入项目公 司领导层,参与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宏观)
13、如因乙方经营不善而造成亏损,到期不能偿还借款时,按中国有关法律进行核定乙方相关资产,以其相关资产划给甲方。
三、操作程序
1、 双方完成一切融资条件条款谈判前期工作后,首先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对本合同进行签约确认。
2、经传真签约确定后3个银行工作日内,双方正式签订本合同,同时乙方提供接款银行坐标及公司有效的法律文本,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董事会关于融资的决议书、全权委托书等。
3、正式签订合同后,乙方应在半个月内从银行开出正本银行存款单,并将银行存款单原件扫描件e-mail给甲方。
4、甲方银行收到乙方银行开出的正本银行存款单扫描件e-mail后,通过swift进行查询,经查询无误后在15个银行工作日内按乙方要求向接款银行发出付款通知。
5、 甲方付款通知发出后在21个银行工作日内将首批款打到乙方指定的接款银行。
6、 在第一笔款到位后,余款在3—5个月内全部付清。
7、乙方收到全款后,甲方在每年12月15号之前,凭乙方开户的相关银行向甲方开出的利息单取息,同时银行开出第二年的利息单交由甲方。
8、乙方开出的银行存款单在一年零一个月后自行解冻。
四、法律依据
巴黎国际商会icc500(1993年)最后修订版条款。
五、共同遵守条款
本合同一经签约,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或撤消此合同。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认真执行合同条款;根据icc500条款,违约方向守约方赔偿合同金额的1%违约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本合同执行icc500条款中,因不可抗力因素、天灾、动乱、战争而造成本协议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3、不按合同条款操作而导致交易终止或违反合同条款者视为违约。
4、乙方保证开出的存款单和有关资料文件为合法真实,如经甲方银行查证发现虚假不实,则视为违约。
5、甲方如未能按合同条款向乙方拨款,则视为违约。
七、解决纠纷终止
双方发生违约纠纷时,任何一方均有权提出仲裁,仲裁地为北京,仲裁机关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仲 裁院。
八、生效及终止
1、本合同为中文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
2、 本合同签订后立即生效,双方一致书面同意本合同全部内容,履行完毕即告终止。
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制定合同副本,合同副本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融资协议书7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__________项目的需要,委托乙方担任融资顾问单位,现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自愿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双方同意借款主体定为_______________公司。
一、 乙方为甲方唯一受托融资顾问方,为甲方提供融资顾问工作。
二、 甲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为保障本融资工作的正常推进,应积极配合乙方。
第二条 、乙方责任
一、乙方指派融资顾问人员参与配合甲方本项目融资工作;
二、乙方负责为本项目协助设计融资方案;
三、乙方负责为本项目提供融资顾问工作及推荐融资银行。
第三条 、融资时间安排
本合同签订后的_____个工作日内双方需完成融资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实际按银行融资金额为准),若甲方后续还需要融资的,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给予乙方合理的时间予以安排,其余条款按本合同执行。
第四条 、费用支付
甲方应按本合同委托融资总金额的_____%向乙方支付融资顾问费。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融资顾问费总金总额的_____%作为前期费用(即本次委托融资总金额×_____×_____%= _____万元人民币)。与融资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的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的_____%融资顾问费用。如果甲方与融资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的借款金额不能达到本合同委托融资的金额的,按实际借款的金额向乙方支付顾问费。如果乙方没有帮助甲方融资到任何资金,则乙方(免利息)退还全部前期费用。
第五条 、融资过程中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评估费、会计师审计费、差旅费由甲方负责。
第六条 、甲方必须真实地向乙方派出的.顾问陈述情况,保证所提供的文件与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真实性。
第七条 、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有关文件、数据、信息透露给任何第三方;
第八条 、乙方无故终止本合同,前期费用全部退还甲方;如因甲方原因放弃本次融资计划,前期费用不予退还。
第九条 、因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提请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现行简易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_____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融资协议书8
甲方:
法人:
地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担任甲方的项目融资顾问,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服务内容
1、融资额度: 万元(RMB¥ 万元)(以金融机构最终审定的数据为准,甲方若与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则视为乙方融资成功)。
2、融资服务期限: (以金融机构最终审定的数据为准,甲方若与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则视为乙方融资成功)。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融资所需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2、甲方应配合乙方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谈判,乙方要在谈判提前3-5天通知甲方,甲方不得无故推迟或拒绝;
3、甲方应按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融资顾问费(本协议第四条规定);
4、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全面、及时地履行本协议。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要求甲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协议的约定及时提供融资所需资料;
2、有权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
3、乙方有权在约定范围内自主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沟通融资事宜;
4、乙方有权按本协议约定收取融资顾问费(本协议第四条规定);
5、乙方在担任融资顾问期间,在没有融到资金前,如发生费用,则双方商议处理办法;
6、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全面、及时地履行本协议。
第四条 融资顾问费及支付方式
1、若融资成功,甲方须在获得授信后三日内向乙方支付融资顾问费(总融资金额的1%)。
2、甲方不得在支付融资顾问费前先行提款,否则视为违约。
3、融资成功后,甲方因为自身原因而不提款,仍须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第四条第一款所规定之融资顾问费。
第五条 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同意,一方因履行本协议而从对方取得、了解或接触到的任何资料和信息均为保密信息,对提供方均具有重要经济及商业价值(以下简称"保密信息"),但能够从公开渠道接触或取得的信息不属于保密信息,各方承诺将采取各种合理的保密措施予以保密;非经提供方事先书面同意,除为履行本协议的目的外,一方不得以任何目的使用保密信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给予或转让保密信息。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融资顾问费;如果融资为分期到账,甲方亦按照分期放款额度,分期支付融资顾问费。逾期支付超过3日的,视为甲方根本违约,乙方有权终止协议并有权要求甲方向乙方支付融资顾问服务费总额的20%作为违约金。
2、若甲方严重违反了本协议之约定,或不接受乙方就此协议的执行所提供的合理化建议,同时 乙方: 法人: 地址: 电话:
又无合理的修改意见和建议时,影响乙方为其融资,乙方有权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终止本协议,而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第七条 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方式
1.本协议的成立、签订、效力、解释、履行、变更、终止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都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司法解决。
第八条 送达
本协议要求协议各方发出的通知或其他通讯,应用中文书写,并用专人递送,一般情况下采用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如需采用信函或传真发至其他方在本协议首部所列地址,并用电话复核确认是否收到;一方地址如有改变,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向对方,并用电话复核确认地址改变,否则仍以变更前的`地址为有效的送达地址,一方按照本条款确定的地址进行送达的,视为有效的送达。
第九条 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及其附件构成各方之间有关本协议主题事项所达成的全部协议,特此取代各方先前以口头或书面就本协议主题事项所达成的所有其他的协议、谅解或通信。如本协议有约定不明或没有约定的,双方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在合作期间,甲乙双方均应维护彼此的名誉,不作出任何有损于双方名誉和声望的事情,否则,违背方应当赔偿受损方的一切损失。
4、双方进一步确认,对本协议及所属附件的每项内容及每个条款在签订协议时均有准确的理解,并已向相关专业人士咨询,意思表示真实、清晰。
5、在协议有效期内以及本协议终止后 年内,无论发生何种情形,但只要乙方于协议有效期内按照协议约定提供服务的,甲方获得融资的,就视为乙方已经履行完毕本协议项下的义务,甲方应当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融资顾问费。
6、如果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条款因与有关法律不一致而无效或无法强制执行,则该条款仅在有关法律管辖范围之内无效或无强制力,并且不得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
7、本协议由甲乙双方在 签订。
8、本协议有效期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9、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公司账号:
开户行: 年 月 日
融资协议书9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需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教育局
供方(乙方):______电脑有限责任公司
甲乙双方就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定的买卖合同及甲方与______电脑有限责任公司____电脑服务中心签定的系统工程安装工程合同,经协商一致,达成融资合同如下:
1.付款方式采用买方信贷方式,即由各县(市、区)教育局下属______学校作为承贷主体向银行借款,用于甲方的办公自动化或校校通建设,借款总额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整)。借款期限不超过三年。由乙方负责为承贷主体在银行的借款提供担保。
2.甲方应向承贷主体分期还清办公自动化或校校通建设用款。每期还款比例、时间依据承贷主体与农行保定市支行签定的借款合同为准。
3.甲方应承担借款(办公自动化或校校通建设用款)利息、可能产生的罚息等责任。由于违约而造成另一方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全额赔偿。
4.甲方在未向承贷主体还清校校通建设用款前,甲乙双方应按还款比例持有一定的设备所有权,逾期不能还款,甲方应付剩余设备金额_____%的违约金。在此期间,甲方有责任保证设备的完好无损。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通知乙方,如发生丢失、损毁等应由甲方负责赔偿应付金额。在甲方全部还清校校通建设用款后,设备所有权即全部转归甲方所有。
5.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之委托代理人签字,保定市教育信息中心确认,并加盖各自单位的行政公章或经济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教育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电脑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确认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融资协议书10
甲 方:
法定地址:
法人代表: XX编码:
乙 方:河
甲方因生产经营发展需要进行融资。乙方熟悉国家金融政策,在融资渠道甄选、金融工具引用、金融产品设计、金融资源整合方面有独到优势。甲方特聘请乙方担任融资活动财务顾问。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范围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人员为甲方开发的房地产项目融资计划(以下简称“融资计划”)提供以下财务顾问服务:
(一)充分发挥自身资源优势,全方位结合甲方对融资计划的期限、成本等因素的要求,为融资方案的产品设计等提出合理化建议;
(二)及时向甲方反映市场情况,提出促进该融资计划实施的合理化建议;
(三)融资项目选择、融资标的确定、融资保障措施设定等具体事项,届时由甲乙双方结合资金管理机构或资金融通机构(以下统称资金方)的特点进行协商与调整;
(四)认真甄选和引导合格的资金方积极参与甲方的融资活动,并最终达成合作;
第二条 合作的基本条件
(一)融资总规模______亿元人民币(以融资合同为准)。
(二)融资期限______年(以融资合同为准)。
(三)融资总成本:年息费率____(含本合同项下的财务顾问费,以融资合同总成本息率为X,财务顾问费率为Y,则Y=______-X)。
第三条 合作期限
(一)甲乙双方合作期限为6个月,从本协议生效开始计算。如果顾问项目在有效推进中确实需要顺延时间,则顾问期最长再延长三个月。如合作期限内,融资计划未能完成,本协议终止。
(二)如因办理土地抵押、股权质押等手续产生延误,其延误时间顺延为合同有效期。
(三)合作期内,乙方在引进资金方时将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通信方式告知甲方;如果甲方同时在通过其它融资机构开展本项目融资,亦须及时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通信方式告知乙方,避免“撞车”及重复劳动。
第四条 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乙方为其提供财务顾问服务。
(二)甲方有义务及时按本合同第七条之规定向乙方支付相关财务顾问费。
(三)甲方应真实、全面、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项相关的文件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四)甲方不得向乙方工作人员提供任何虚假、有误导或重大遗漏的信息和资料。
(五)甲方应保证专人与乙方工作人员联系,并予以合作。
(六)甲方承诺,任何由乙方为完成本合同书的工作所提供的口头或书面意见、分析资料及文件仅供甲方及与相关的.甲方工作人员使用,在未获得乙方书面(包括传真件)同意之前,不得以乙方的名义向任何第三者透露、引用、复印、摘要、记述或提供该等资料。
第五条 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一)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为甲方提供财务顾问服务。
(二)乙方有义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为甲方勤勉、客观、谨慎地提供财务顾问服务。
(三)乙方承诺,任何由甲方为完成本合同书内容向乙方提供的任何资料、文件及口头意见,未经甲方许可,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及向任何第三者透露、引用、复印、摘要、记述或提供该等资料。在未得到甲方书面同意以前,不公开披露从甲方获得的任何保密信息。但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务过程中与相关商业银行、乙方聘请的顾问和其他专业人员披露保密信息,以期为甲方提供更好的服务情况除外。任
第六条 诚信原则
(一)甲方承诺在本项融资计划总融资成本内交易各方的费率安排由乙方统一协调,同时甲方将配合与融资计划的交易各方签订相关合同与协议。甲方须按乙方安排和指示向资金方报价,如果甲方未经乙方书面或电邮同意擅自向资金方报价而致使乙方利益受损,则甲方须按融资费率的40%如数如期补偿乙方。
(二)甲方(包括其关联企业)承诺不与乙方安排的资金方进行私下接触或私下成交。在委托融资期间,甲方与乙方安排的资金方达成融资安排的,甲方须依照融资费率的20%收费标准如数如期支付乙方报酬。
第七条 财务顾问费及支付办法
乙方因其提供本合同所列工作范围的财务顾问服务而向甲方收取财务顾问费。
(一)财务顾问费的计算方式: 财务顾问费=融资计划实际到账金额×(____-X)×融资使用期限,如果该融资计划的资金分批次到账,则财务顾问费亦分批支付给乙方。
(二)财务顾问费支付:财务顾问费在融资款到达甲方账户(或甲方指定账户)后的5个工作日内,甲方将顾问费一次性付到乙方指定的账户。若延迟支付,按应付金额加付每日万分之五滞纳金。
(三)本次财务顾问费支付结算方式采用自带汇票方式, 由乙方派工作人员到甲方办理。
第八条 保密原则
甲乙双方对本协议所有条款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融资条件、成本、费率、计收办法等核心内容。若因一方泄密而使对方发生经济损失,则由泄密方全额赔偿给对方。
第九条 协商与裁决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仲裁裁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条:修订与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时生效。未经甲乙双方书面认可,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修改、变更本合同。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持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融资协议书11
甲方(代理人):
乙方(委托人):
鉴于:
乙方欲从全球范围内引进资金,甲方与乙方双方同意,由乙方指定甲方系全权代表,乙方授权甲方可根据本协议所列的条款和条件,与投资方洽谈引进资金的额度、投资项目及其他相关事宜。兹同意下列条款
第一条定义
1.1本协议内所有术语的意义明确阐述如下:
“佣金”系按本协议所列的条款和条件由乙方按照5.1条款支付给甲方的佣金或其他报酬;
1.2各条款所列标题仅为醒目而用,对本协议的解释无影响
第二条代理
2.1甲方与乙方协商后,甲方作为乙方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全权代理并代表乙方与投资方洽谈引进资金的相关事宜。为此,甲方同意接受乙方的委托。
2.2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不得指定其他任何人或单位为其代理人并代理其项目引入资金的一切相关事宜。
2.3根据协议甲方作为乙方委托该项目的全权代理,代表乙方引进投资资金。如果投资方与乙方一旦成交,予以承认并生效。乙方与投资方洽谈该项目的具体事宜,经谈妥及各方当事人正式签署投资协议,甲方收取佣金。
第三条甲方的职责
3.1本协议期内甲方必须努力与投资方洽谈,向投资方取得最好的投资额度及最优惠的条款和条件,便于乙方及时准备引资工作。
(1)应采取确实有效的办法为乙方取得投资金并促成乙方与投资方签订投资合作协议。
(2)尽全力为乙方的招商引资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3.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
(1)除乙方指定该项目的全权代理人有关事项外,不得自命为乙方代理任何事项;
(2)以乙方的名义允诺或解决任何事宜,或以乙方的信用作担保,或代表乙方做出任何保证或陈述,或使乙方承担任何责任或业务;
(3)不论以任何方式从乙方处所获得的信息资料,皆属秘密,仅能为引进资金、服务于乙方所用,不得泄漏。
第四条乙方的职责
4.1乙方应及时满足甲方的合理要求,向甲方提供有关业务所需的信息,便于甲方与投资方洽商有关事宜。
4.2乙方对于项目的优惠条件有所变动,或政策有所倾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供详细资料。
4.3乙方必须保证所提供的一切有关项目的信息都是真实的、确切的。
第五条佣金及报酬
5.1乙方同意支付给甲方引进资金总额的______ %的佣金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佣金以投资协议签署之日以_____________支付。
5.2甲乙双方同意投资方与乙方签署投资协议条款时,乙方应根据5.1条款规定支付佣金及报酬,同时甲方必须按照第5.1条规定的权利收取佣金,届时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延迟,应及时支付。
第六条终止协议
6.1按照本协议规定期满或终止对甲方的委托不论出于何种原因,均不妨碍协议各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6.2按协议规定,甲方促成了投资方与乙方的投资谈判,如果乙方擅自私下与投资方签署投资合作协议,将视甲方代理责任完成,乙方就必须按5.1条规定支付完全额度的佣金给甲方。
第八条本协议未经双方同意,不得作任何修改或变更。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7.1在执行本协议所发生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条款的争执,首先应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解决,可提起诉讼或仲裁。
7.2在争执发生时及争执提交仲裁过程中,除所争执并提交仲裁的问题外,甲方和乙方都必须按协议规定继续行使自己的权利,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八条通知
凡有关协议通知、请求或其他通讯往来,须以文字为准,可采用书信、电传、电报、邮件等方式传递。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日起生效,一式二份,当事人各执一份。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日期:
日期:
融资协议书12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管理有限公司
甲方因经营管理的需要,聘请乙方担任财务顾问,以对甲方旗下及关联公司的私募融资活动提供特定的财务顾问服务,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和真诚合作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在担任甲方财务顾问期间,就以下工作范围为甲方及其关联公司提供服务:
1.1对甲方的一般性融资活动做出建议;
1.2协助甲方准备各种市场推介文件,包括融资商业计划书、财务模型、融资估值方案等;
1.3为甲方提供融资交易服务,包括寻找投资人、协助甲方与投资人就融资意向、结构设计、尽职调查等方面进行磋商谈判,以期促成投资协议的最终签署;
1.4积极促进各方根据投资协议按时进行股权与投资资金的交割;
1.5乙方应按照本协议条款完成甲方委托的工作事项,由乙方组织其资源和机构在协议约定的范围内为甲方提供及时、勤勉尽责的专业服务;
1.6乙方应及时将私募股权/债权融资的进展情况通告甲方,并根据甲方的要求和市场的变化及时对项目的实施方案进行调整;
1.7乙方成立专业项目小组负责乙方、甲方及乙方向甲方推荐的投资人之间关于本次融资工作的协调与配合。
2.甲方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将提供以下条件以配合乙方工作:
2.1成立专门的小组或指定负责人,以配合乙方实施本项目;
2.2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向乙方提供工作所需的文件、资料及融资相关情况的陈述说明;
2.3按本协议约定支付财务顾问费用。
3.就本协议履行期间发生的财务顾问费,甲乙双方同意如下报酬支付方式:
3.1本着风险共担的原则,乙方本项目不收取前期财务顾问费。
3.2如乙方推荐的投资人与甲方签订私募股权投资协议且资金到达甲方账户或其他为融资设立的指定账户或新公司账户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资金到账的凭证复印件。同时,甲方支付给乙方或乙方的指定收款人财务顾问费用,财务顾问费按融资总额(”融资总额”包括乙方推荐的投资人向甲方或者甲方股东以及甲方、甲方股东指定的公司及个人提供的一切资金、有价证券及其他财产性权益,包括而不限于增加注册资本、支付股权转让款[包括用于支付股权转让款的其他公司股权及股票]、提供过桥贷款及借款、支付债券对价款等)总价值的3%收取,贷款或借款转为股权投资的,融资总额不重复计算。顾问费用甲方应在收到投资款之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到乙方指定账户。
3.3乙方指定账户: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户名:______________管理有限公司。
4.其他事项说明
4.1如投资人的资金以分批的方式(含过桥贷款)投入,财务顾问费用也将按照上述分批的方式相应支付给乙方。
4.2如果甲方融资为人民币,则财务顾问费以人民币结算,如果融资资金为人民币以外的币种,则甲方以相应币种与乙方指定的境外关联公司结算顾问费。同时,乙方收取顾问费后三个工作日应向甲方提供发票。
4.3在本协议(不论任何原因)终止后6个月内,甲方如果达成符合如下情况的投资协议:协议下的投资人是在乙方向甲方推荐并与甲方接触的或乙方有参于相关谈判,乙方仍有权在投资完成后收取本协议规定的全部费用。
4.4原则上,乙方因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需的购买火车票、机票,预定酒店事宜由甲方负责,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支付;若经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已经支付相关差旅费用,则甲方应按月定期报销乙方差旅费用。甲乙双方应本着节约的原则,所有的火车票应购买硬卧,国内、国际机票应购买经济舱,住宿以经济快捷酒店为宜。乙方的任何出差行程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否则甲方不予报销任何费用。
4.5乙方只依据甲方提供的信息进行服务,不负独立调查和核实信息的责任。乙方协助甲方所准备的任何针对第三方或经甲方同意后分发给第三方的文件,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应对这些文件负责。
4.6在乙方为甲方提供融资顾问服务的过程中,甲方与其自行寻找的投资人达成合作的',乙方不得就此向甲方主张任何费用。
5.保密条款
5.1双方在获得对方商务秘密和秘密文件后应尽到谨慎小心的义务,未经事先的书面协议和口头认可,不可泄露给第三者。使用商务秘密和秘密文件的范围仅限于与本项目有关的人员和探讨前述合作可能性之上。原则上,双方不得复制对方提供的秘密文件,如必须复制,需征得对方的同意。
5.2未经双方书面同意,双方均应保持相互合作所提供的财务机密,并应承担泄密后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财务机密的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的解除或终止而免除。除财务机密外的其他商务秘密,秘密接受方应承担的保密期限应当从知悉商务秘密之日起至该商务秘密公开之日止,且不因本合同的解除或终止而免除。
6.违约责任
6.1协议一方因不履行或不及时全面履行本协议,应视为违约;
6.2甲方违反协议规定,逾期支付或者不支付财务顾问费的,按拖欠金额的日万分之七标准支付违约金;
6.3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甲方未告知乙方,私自与乙方提供的投资人列表及名单中的投资人签订协议的,该协议视为乙方财务顾问服务工作之成果,甲方应以融资额为基数按本协议约定比例支付财务顾问费,并按全部财务顾问费的15%支付违约金。
7.通知与签字
双方按本协议做出的任何通知、认可、同意、要求或其他事项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且按照本协议规定的地址或传真号码、电子邮件发出,则:
如经专人交付的,应视作在交至相关一方的地址时已经送达;
如经邮政送交的,应视作在付邮后第三个工作日已经送达;
经传真或者电子邮件发送的,应视作在发出时已经送达。
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地址: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地址: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均必须保证其上述联系方式真实。如有变更,须于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对方按上述方式作出的通知即视为已送达。
8.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导致协议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同意暂停或延期执行。不可抗力释义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的法律解释。
9.争议解决
协议双方在协议存续期间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予以解决。协商不成的,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仲裁。
10.协议生效
本协议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由甲乙双方代表签署。自双方签字之日起1年内有效,协议期满,经双方同意后可续约。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融资协议书13
甲方: ——
地址(或身份证号码):
乙方:——
地址(或身份证号码):
丙方:——
地址:
根据《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和市——有限公司于——年——月——日在——(地点)召开的全体股东大会决议,甲、乙、丙各方就认购增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公司注册资本由——万元人民币增至——万元人民币。
二、——万元人民币的增资额,由甲方认购——万元人民币,乙方认购——万元人民币,丙方同意认购——万元人民币。
三、认购增资后,——有限公司的性质由内资企业转变为外商投资企业。公司投资总额为——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其中甲方出资——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增资部分的出资额以——出资;乙方出资——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增资部分以——出资;丙方出资——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认购增资的出资额以——出资。合营期限为——年。
四、出资期限:公司注册资本增资部分的出资额由甲、乙、丙三方按其认购增资额自变更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六个月内缴清。
(分二期缴付:第一期自变更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三个月内缴付认购增资额的15%,余额自变更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年内缴清)。
五、原公司所有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合资企业承继。
六、本协议所规定手续交割完成后,丙方开始履行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合营公司取得的利润或造成的亏损按合营各方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七、合营期满后,其资产按合营各方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八、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如因违约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九、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或与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或调解解决,如经过协商或调解无效,则提请仲裁或司法部门解决。
十、合资公司原则上使用原有职工,缺额部分按规定公开招聘。
十一、协议经合营各方签字并报审批部门批准后生效。
十二、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审批部门一份,备案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二00 年月日
融资协议书14
甲方: 公司
乙方:
鉴于甲方希望通过乙方推荐投资商,使甲方获得融资机会,乙方愿为甲方提供相关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融资服务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内容
1、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可自主的或者协助甲方联系、推荐、洽商潜在的投资商,并通过自己的努力积极促成甲方与投资商最终达成融资协议;
2、甲方同意乙方可以甲方副总经理的身份对外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内容,但甲乙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
3、在本协议约定的服务期限内,甲方不得再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从事本协议约定的融资事宜。否则,甲方自行或者委托他人取得的融资,视为乙方完成的融资额度,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的计算方式支付报酬;
4、乙方的服务仅限于联系、推荐、洽商潜在的投资商促成融资协议,并非对甲方和投资商的资信状况和履约情况的承诺或担保。
二、融资要求
1、融资地域:不限地域;
2、融资对象:法人、机关、社会团体及其他经济组织、自然人等一切合法的主体均可成为融资的对象;
3、融资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融资、债权融资、可转债、合作等任何可以引进投资的方式;以股权形式融资的,投资商最高持股比例可达 ;
4、融资额度:
5、融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货币资金、实物、知识产权等;
三、甲方应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甲方应按照甲方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股东会或董事会就融资一事以及本协议作出同意的书面决议,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正本应交乙方一份留存;
2、甲方应向乙方出具或者提供加盖其公章的乙方履行义务所需的聘书或者授权委托书,具体形式由乙方根据实际情况决定,甲方应在乙方提出要求后及时提供或出具;
3、甲方应提供与融资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商业计划书、资产负债表等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等;
4、在乙方与潜在投资商进行洽商的过程中,甲方应当根据具体的融资方式,向乙方书面提供其最优惠的真实的交易条件,以便于乙方能最大限度的促成融资;
5、其他融资过程中必需的或者投资商要求提供的与融资有关的文件和材料。
四、服务期限
1、服务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在上述期限内,乙方顺利促成甲方与投资商达成融资协议,则服务期限至融资协议签订时为止; 如在上述期限内,乙方推荐的任何一个投资商已经开始和甲方进行实质性的接触,在接触过程中超过约定期限,则服务期限自动顺延,至无任何一个投资商进行实质性接触时为止;
2、所谓实质性接触,是指投资商已经开始和甲方就融资方式、时间、数额等实质性条款展开协商、谈判或者其他沟通交流;
3、本协议服务期限是指乙方提供融资服务的期限,并非本协议的存续期限和乙方要求支付佣金的期限,服务期限届满,乙方只是不再提供融资服务,并不影响乙方的其他合同权利义务.
五、报酬及支付
1、如乙方促成甲方与投资商达成融资协议,则甲方应向乙 方支付下列报酬:
①按融资协议约定的.融资金额的 %向乙方支付佣金;
②给予乙方占甲方公司总股本 的股权;
2、上述的佣金,甲方应当在达成融资协议后 日支付给乙方;股权应在达成融资协议后 日内到工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3、所谓达成融资协议是指甲方与投资商在融资协议上签字或盖章;
4、鉴于乙方为个人,甲方支付报酬时乙方无须提供票据。
六、税费的负担
1、乙方因取得本协议项下的报酬而产生的税款,由乙方自行依法缴纳;
2、乙方联系、推荐、洽商潜在的投资商而发生的差旅费、交通费、文印费、考察费用等由甲方承担;
3、甲方提供本协议约定的文件、资料或者与投资商参加谈判、进行调查等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七、甲方的声明和保证
1、甲方应保证其提供给乙方或者提供给乙方推荐的投资商的所有资料、文件均是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的;
2、甲方具备合法的资格和权利签署本协议以及将来签署的融资协议,并已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以获得授权;
八、补偿条款
1、若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的,则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要求甲方支付 数额的经济补偿;
2、如甲方在本协议约定的服务期限届满后 年内,与乙方推荐的投资商又达成融资协议的,则鉴于乙方的付出,甲方应向乙方支付 数额的经济补偿。
九、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询问并监督乙方的工作进展,乙方应如实详细回答。
2、甲方应按乙方要求熟练准备有关针对投资者的提问,不得有误;
3、甲方应对乙方在融资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和要求在2日内作出书面正式回复;
4、甲方应配合乙方与投资者的谈判,不得无故推迟或拒绝;
5、甲方应友好、周到地接待重点投资商的考察事宜;
6、甲方应按协议要求向乙方支付报酬;
7、甲方应当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出具经有效签章的确认函,确认乙方对投资商的推荐。甲方出具确认函后,方可与乙方推荐的投资商进行实质性接触;
8、不得单方终止或解除本协议。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精心挑选切合的投资商;
2、与投资商进行初步沟通和接触;
3、努力与投资商洽谈,向投资商争取取得好的投资额度及融资条件;
4、乙方应就目标项目融资进展及时向甲方进行书面或口头汇报;
5、协助甲方与投资商等的谈判;
6、乙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收取报酬。
十、保密责任
1、甲方提供的资料和文件中,如需保密或要求不完全向投资方公开的内容的,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说明;
2、甲方有义务对从乙方处获得的投资商的各种材料进行保密,并保证不用于本协议项下融资以外的其它用途;
3、乙方有权向投资商提供甲方所提供的资料(甲方明确要求保密或不得对外提供的除外),乙方对于投资商在占有、使用相关资料过程中可能给甲方造成的损害等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本协议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仍应承担保密责任。
十一、违约责任
1、甲方单方解除或者终止本协议,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
2、若甲方不履行诚信义务,向乙方和投资者隐瞒、虚报相关资料和数据,则乙方有权提前终止服务协议,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 违约金;
3、若甲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支付佣金或者办理股权登记手续的,则自应支付之日或者应办理之日起,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数额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十二、补充协议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达成书面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三、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协议生效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各执贰份。本协议自甲方盖章、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融资协议书15
第一条总则
本协议书于20xx年03月27日由下列双方共同签订:
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登记注册的xx东创银产权交易中心,其地址:xx南宁市金洲路12号(以下称甲方,即代理人)。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登记注册的xx鑫岳投资有限公司,其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号21时代公寓12层03号房(以下称乙方,即委托人)。
鉴于:乙方欲从全球范围内引进资金,甲方与乙方双方同意,由乙方指定甲方系全权代表,乙方授权甲方可根据本协议所列的条款和条件,与投资方洽谈引进资金的额度、投资项目及其他相关事宜,兹同意下列条款。
第二条定义
2.1本协议内所有术语的意义明确阐述如下:
“佣金”系按本协议所列的条款和条件由乙方按照6.1条款支付给甲方的佣金;
2.2各条款所列标题仅为醒目而用,对本协议的解释无影响。
第三条代理
3.1甲方与乙方协商后,甲方作为乙方的《北海市十二间屋村“城中村”改造》项目的全权代理并代表乙方与投资方洽谈引进资金的相关事宜,乙方计划在《北海市十二间屋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引进资金壹亿元人民币。为此,甲方同意接受乙方的委托。
3.2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不得指定其他任何人或单位为其代理人并代理其项目引入资金的一切相关事宜。
3.3根据协议甲方作为乙方委托该项目的全权代理,代表乙方引进投资资金。如果投资方与乙方一旦成交(以双方签订《投资协议书》为准),予以承认并生效。乙方与投资方洽谈该项目的具体事宜,经谈妥及各方当事人正式签署投资协议。
第四条甲方的职责
4.1本协议期内甲方必须努力与投资方洽谈,向投资方取得最好的投资额度及最优惠的条款和条件,便于乙方及时准备引资工作。
4.1.1应采取确定有效的办法为乙方取得投资资金并促成乙方与投资方签订投资合作协议。
4.1.2尽全力为乙方的招商引资提供最优质的服务,包括制作投资分析报告。
4.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
4.2.1除乙方指定该项目的全权代理人有关事项外,不得自命为乙方代理任何事项。
4.2.2以乙方的名义允诺或解决任何事宜,或以乙方的信用作担保,或代表乙方做出任何保证或陈述,或使乙方承担任何责任或业务。
4.2.3不论以任何方式从乙方上所获得的信息资料,皆属秘密,仅能为引进资金、服务于乙方所用,不得向任何方泄漏商业秘密。
第五条乙方的职责
5.1乙方应及时满足甲方的合理要求,向甲方提供有关业务所需的信息,便于甲方与投资方洽商有关事宜。
5.2乙方对于项目的优惠条件有所变动,或政策有所倾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供详细资料。
5.3乙方必须保证所提供的一切有关项目的信息都是真实的、确切的。
第六条佣金
6.1乙方同意支付给甲方引进资金总额0.5%佣金:在乙方与投资方签署《投资协议书》并获得首批资金之日后五个工作日内,乙方支付给甲方引进资金总额0.5%的佣金,同时支付挂牌费用壹万元整。
6.2甲、乙双方同意投资方与乙方签署投资协议条款时,乙方应根据6.1条款规定支付佣金,同时甲方必须按照第6.1条规定的权利收取佣金,届时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延迟,应及时支付。
第七条终止协议
7.1按照本协议规定期满或终止对甲方的委托不论出于何种原因,均不妨碍协议各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7.2按协议规定,甲方促成了投资方与乙方的投资谈判,如果乙方擅自私下与投资方签署投资合作协议,将视甲方代理责任完成,乙方就必须按6.1条规定支付完成额度的.佣金给甲方。
第八条本协议未经双方同意,不得作任何修改或变更。
第九条使用的法律
本协议的一切条款都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条例制订的。然而在协议生效后,由于颁布了新的法律、法令、条例或对原有的法律、法令和条例进行了修改,致使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的经济利益发生重大变化,应及时协商,并对本协议的有关条款做出必要的修正和调整,以保证甲、乙双方在协议中的正常经济权益。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10.1在执行本协议所发生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条款的争执,首先应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10.2若协商不能解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提交南宁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直接向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10.3在争执发生时及争执提交仲裁或诉讼过程中,除所争执并提交仲裁或诉讼的问题外,甲方与乙方都必须按协议规定继续行使自己的权利,履行各自的义务。
10.4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对甲方和乙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不包括聘请律师费用),由败诉负担或由仲裁机构裁决。
第十一条协议期限
本协议期限自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若需延续本协议书,须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协议。
第十二条通知
凡有关协议通知、请求或其他通讯往来,须以文字为准,可采用书信、电传、电报等方式传递。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
甲方:xx东创银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乙方:xx鑫岳投资有限公司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协议签订地:xx南宁
经办人签字: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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