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协议书

时间:2022-05-29 11:40:10 协议书 我要投稿

【推荐】安全协议书范文十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协议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协议的签订是双方或数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什么样的协议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安全协议书10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推荐】安全协议书范文十篇

安全协议书 篇1

  甲方:泰格盈家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公司下设各部门所属员工)(以下简称乙方)

  一、此次活动由公司统一组织员工出游,公司所属员工均采取公费制度,即统一出游活动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其公司承担(携带家属经获准则免费)。

  二、澄江二日游活动为非盈利性质活动,并有一定潜在的危险性,组织单位承担保障参与者此次活动中行车、就餐及集体活动时的人身安全的责任。

  三、如在集体活动中,参与者未遵从组织单位活动负责人员的统一调配和管理,出现任何其自身人身、财产损失或对第三方造成人身、财产侵权,损失及赔偿结果由参与者自行承担。

  四、如在此次活动中,与者个人行为导致其自身人身、财产损失或对第三方造成人身、财产侵权,损失及赔偿结果由参与者自行承担。参如活动前、中、后发生个人物品的坏损或丢失、与他人冲突、急性疾病、意外事故等,甲方及组织者亦不承担因意外伤亡或个人的经济损失而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和相关的费用。

  五、到达目的地后,组织单位如发现参与者无论任何原因不能完成此次活动,均在活动结束前有权要求参与者退出活动,如出现意外事件、意外事故等,责任均由顾客本人承担。

  六、出发前所有参加活动的顾客必须提供真实的本人姓名+电话号码(以及紧急事件联系电话),签署《澄江二日游出游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甲方及组织者不承担任何法律、经济及一切连带责任。

  七、参加活动的顾客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中途离开务必通知组织者,声明自愿离开,离队后的安全、经济及一切连带责任自负。

  八、凡是共同出行的顾客必须签署《澄江二日游出游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如不能接受,后果自负。

  九、该协议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日期,协议一经签署立即生效直至本次活动结束。

  甲方(签字):泰格盈家建材有限公司

  乙方(签字):(公司下设各部门所属员工)

  澄江二日游活动是个人自愿参加的活动,建议顾客自行购买出游人身意外保险。

安全协议书 篇2

  甲方: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总公司五公司 项目部

  乙方:

  为确保 工程的顺利进行,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双方责任,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把 工程混凝土泵管、布料机的安装、使用和维修等项目分包给乙方,特制定安全协议如下:

  一、施工地址:

  二、施工时间: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三、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砼输送泵的安装位置,负责搭设防护棚。

  2、甲方负责使用布料机。

  3、甲方负责安装泵管。

  4、甲方负责夜间照明。

  5、甲方负责输送泵配电箱专用闸具。

  四、乙方责任:

  1、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服从甲方管理。严禁到非本工作区停留行走,严禁私自动用他人电器设备和拆除防护设施,禁止吸烟。

  2、乙方负责砼泵的安装、调试、使用、维修、清洁、保养、拆除,对操作手进行培训考核和安全技术交底。操作手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交底执行,否则出现事故由乙方负责。

  3、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含生活区),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电线和电器设备。

  4、乙方提供的设备、泵管、布料机管件必须是检验合格产品。每天上班之前必须严格检查,确保施工正常使用,否则出现一切事故由乙方负责。

  5、乙方必须向甲方进行泵管、布料机的安全技术交底,否则出现事故由乙方负责。

  6、甲方违反安全技术交底,乙方有权制止或停止施工。

  7、项目部根据工地实际情况,补充条款如下

  本安全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签章)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协议书 篇3

  一、协议单位:

  发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二、协议目的:

  甲方将 工程项目发包给乙方承担,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明确双方的安全、环保责任,确保作业安全和不污染环境,双方在签订工程项目合同时,签订本协议。

  三、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与环保法律、法规、标准、规章。

  2、甲乙双方都应建立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包括负责安全工作的领导、各级专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等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各工种要有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要持证上岗。

  3、双方要明确该工程项目的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

  4、乙方所有人员在入厂(场)前必须接受甲方的入厂(场)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签订《人员安全承诺书》,同时根据工期和所承包项目情况,按每人500元交纳安全保证金,工程结束后无违章者如数返回,如有违章,在其中扣除。

  5、乙方人员进入厂区,应持有总经办保卫科签发的入厂证,严禁携带烟火进厂。

  6、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安全管理制度、煤制油化工公司下发的现场管理十个标准及我公司各项规定。

  7、乙方作业前必须按规定办理下列手续:

  (1) 如需动火作业,必须向动火区域所属单位申请《用火作业许可证》,特、一级用火作业许可证必须由甲方生产厂长、安全管理部门签发。

  (2) 如需动土作业,必须按甲方有关规定办理《动土作业许可证》,如需破路、占用道路必须按规定办理《占道作业许可证》,方可作业。

  (3) 如需使用电器设备或工具作业,应到甲方相关部门申请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写清用电量、用电计划、时间等,任何单位或个人决不允许随便接用电源。

  (4) 如需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凡在生产区域内进入或探入炉、塔、釜、罐、槽车以及管道、烟道、隧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等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作业统称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由有限空间所属单位落实各项措施,办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后方可作业。

  (5) 作业中如需拆卸与系统连接的设备(包括管线、法兰、阀门等)时必须办理《拆卸作业许可证》。

  (6) 作业中进行2米以上的高处作业,必须按规定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需进行15米以上(含15米)的高处作业时,乙方应与作业所在单位制定相应的专项安全措施,明确双方的责任后,方可施工作业。

  (7) 在生产区域如需进行除上述特殊作业以外的其它作业,必须办理《检修工作票》。

  (8) 作业如需使用风、水、蒸汽等要报生产部调度批准后使用。

  (9) 作业如需使用消防栓(水),必须到工程部(机动部)、安全健康环保部、生产部办理使用手续,批准后在规定时间内使用。

  (10) 运送材料、机具的车辆如需进厂,需向总经办保卫科提出申请,办理车辆进厂证。机动车辆原则上不准进入生产装置区和罐区,如因工作需要确需进入时,必须到区域所属单位办理《装置进车票》。

  (11) 如需要运出一般固体废物和工业危险废物到厂(场)外,由乙方所在单位负责到相应管理部门办理货物出厂(场)审批表,经批准后按规定要求存放;如需外运工程废物出厂(场),到相关管理部门办理出厂(场)审批表。

  8、乙方人员作业中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1) 不准在生产厂区或禁烟区内吸烟或用明火为生活提供方便。

  (2) 进入生产厂区人员,严禁携带手机、呼机、手电筒、收录机等非防爆小电器,随身带的小电器可交甲方门卫保管,出厂时取回。

  (3) 机动车辆在厂(场)区进行运输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有关部门制定的行车路线、速度行驶,进入生产厂区行驶必须配戴防火帽。

  (4) 在生产装置区域检修作业,作业人员不得乱动设备、阀门、仪表和电气开关等设备、设施。

  (5) 作业场所用电器、机械设备及工机具的防爆等级要符合作业场所的安全要求,并有专人负责,防雨设施和接地保护应符合规定。

  (6) 工程废物要在指定地点集中堆放,并及时运走。

  (7) 易燃易爆物料应设专用仓库,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8) 所有作业场地不允许随便占用或堵塞消防通道,确因施工需要占用消防通道时,应提前与相关管理部门联系,办理《占道作业许可证》后方可实施。

  (9) 危险作业区域(大型设备吊装对接、设备试压、探伤作业、爆破作业等)应按规定正确划定警戒区域,设立警示标志及防护设施,必要时应设警戒。

  (10) 作业时,乙方应划定作业区域,明确管理责任人,落实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必须按要求穿戴防护用品,正确佩戴安全帽;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并禁止抛扔工具、材料和杂物。

  (11) 严禁在作业现场随意排放"三废"。含油或超标污水须引进含油污水系统;对作业过程产生的扬尘和噪声污染须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以消除对环境和人员健康的影响。

  (12) 乙方应制定应急预案,应急预案中应包括应急处理程序、指定集合地点、逃生路线和在事故中清点人数的办法等;应对其员工进行应急培训,并保存培训记录。

  (13) 乙方要经常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并接受甲方有关职能部门及所在单位的安全监督检查和指导。

  9、违反本协议及相关规定的处理,按公司奖罚规定执行。

  10、作业中发生事故的处理:

  (1) 由于乙方管理不善、违章或个人安全意识不强等非甲方原因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负责。乙方发生事故由乙方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

  (2) 乙方应向安监、技监、环保、建设部门报告所有与乙方现场工作有关的事故和未遂事件。事故报告内容包括:事故经过、直接和间接原因、管理或计划的缺陷、整改措施、整改负责人、整改时间表。

  1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依据有关法规、规定协商解决,本协议与相关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2、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当地人民法院处理。

  13、本协议书一式四份,乙方及甲方各持二份。

  14、本协议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工程结束后,乙方应速办理离厂手续(安全保证金、许可证押金的清退要在工程结束后半月内结清),本协议书即行终止。

  15、补充条款:(可另附专项安全协议)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

  代 表(签字): 代 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协议书 篇4

  主办、组织方:****

  领队:

  活动时间: 20xx年*月*日

  本次出行完全是自愿性参加活动,如出现事故组织方应积极主动的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法律责任。

  (一)活动期间,参与者都应该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因个人自身原因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由行为人自行独立承担。活动期间,参与者因个人行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责任自负。若由此给其他同行者造成损失,行为人应负法律及赔偿责任。

  (二)凡参与者年满18岁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行为安全负责。未满18周岁由其活动时的监护人负责其全部行为安全。代他(她)人报名者均视为接受本协议。

  (三)参与者因活动前存在个人健康问题(如心脏病、高血压、精神疾病),而产生的风险与责任,参与者自行独立承担。组织方因不可抗的因素(如战争、等)不能履行报名时约定的路线行程,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有义务及时通知参与者,并提供详情解答。

  (四)活动期间,所有参与者都应听从活动领队指挥及安排,因不听从安排而造成的风险及责任,由行为人自行独立承担;如需脱离车队单独行动,必须得到领队的认可,并签署书面离队协议,离队后其行为后果自负,与组织方及领队无关。

  (五)自驾活动会有潜在的危险性,组织方为在活动前两个工作日提供真实、有效身份证号码者购买旅游保险,未能提供者需自行购买保险。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组织方有义务协助其处理保险公司赔付事宜,但不承担赔偿责任。

  (六)参与者自备可能需要的应急物品或工具,负责保管好自己所有随身(或随车)物品,承担自己物品(包括车辆)丢失或损毁的责任。如丢失或损毁组织方及餐饮住宿服务提供商物品,需照价赔偿。

  (七)活动期间的行车及应急处理约定(如不遵守者,领队有权对其作离队惩罚)

  1、所有参与车辆,都应按照车队编号顺序行使,任何车辆不得超越组织方指定的导航车(头车)及落后于(尾车)。

  2、在通过收费站或交叉路口,车队顺序临时变更,在导航车减速或临时停车时车辆应归位按照编号顺序行使。

  3、活动出发前车辆应加满油,活动过程中油量消耗过半时,应向导航车作加油意思表示,得到许可后车队统一加油。

  4、车辆需暂时性停车,应提前通知导航车并得到其许可。路边临时停车,各车必须开启双灯示警。

  5、如有车掉队,车队应原地停车,由尾车负责找回掉队车,若时间较长,车队可继续前进;如有车抛锚,视情况就近维修,如耽搁时间较长,车队提供必要帮助后可继续前进。

  6、如遇交通事故,全体参与者有义务参与救援工作,导航车或领队视事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旅程,或者留下陪同车辆和人员帮助当事人处理事故,其他车辆继续旅程。

  (九)活动期间对讲机的使用约定(如不遵守者,领队有权作相应处罚):

  1、本次活动对讲机频率为002,主要用来通报行程、路况、突发事件等与安全行车有关的事情,通话语言应精炼简洁,清晰易懂,注意文明用语。不得过多谈论与活动无关的话题,尤其不得谈论政治、色情等话题。

  2、对讲机是确保本次活动组织及行车安全的有效工具,大家应妥善保管正确使用,行车过程中试用车充,节约用电确保畅通;列队行车时随行车的对讲机以听为主,尽量避免打断导航车和尾车的通讯。

  (十)参与者殴斗、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证照驾驶、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车辆,或在活动期间非法搭乘其他交通工具,或故意将自己置于危险境地,或自伤自残、自杀、自杀未遂、自损等,因本人实施故意行为而产生的风险与责任,行为人自行独立承担。

  (十一)组织方因不可抗的因素(如战争、等)不能履行报名时约定的路线行程,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有义务及时通知参与者,并提供详情解答。

  (十二)本协议为集体协议,参与本次自驾活动者都是完全自愿的,自参与者签名之时表示该协议生效,同行车主对本车因各种原因未签名者负有告知义务及责任, 所有参与者(包括被代报名者和未签字者)视为事先对本协议条款的含义及相关责任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到组织方集中回收对讲机时本次自驾活动结束,本协议自动失效。自驾活动具有一定的潜在风险,敬请认真阅读以上协议内容!

  参与者签名:XXX

  日期:20xx年*月*日

安全协议书 篇5

  为了密切家园合作,共创和谐平安幼儿园,保证幼儿健康安全,共同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根据幼儿园《安全管理条例》,在家长明确以下各项内容的情况下,幼儿园与家长共同签订以下协议:

  一、幼儿园于早上约定的时间(约定时间根据季节)到指定地点接幼儿,家长必须在规定时间将幼儿送到指定地点,负责将幼儿送上车。家长务必于下午约定时间(约定时间根据季节)到指定地点接幼儿,幼儿园老师负责与家长当面交接。幼儿上车前请家长注意察看幼儿的口袋、书包、如发现有危险物品(如小刀、铁钉、飞镖、小颗粒物、锥、弹子、碎玻璃)应立即取出,并及时对孩子进行安全意识教育。不要带贵重玩具、饰品,以免丢失;不要给孩子穿长带子鞋、长带子衣服和可能伤害儿童身体及皮肤的饰物或衣服。

  二、如需要喂药者,请将药交与老师,并认真做好记录,不要让幼儿自己把药带在身上。

  三、家长必须将孩子亲自交给老师,如孩子有病或身体不适等特殊情况,要当面和老师交待清楚,做好详细记录,不得隐瞒病情。有传染性疾病幼儿一律不得入园。

  四、孩子接园时原则上由父母亲自接送,如有困难或特殊情况委托他人接送时,被委托人应具备完全行为能力(年满十八周岁以上的正常人)。并请提前电话联系老师,将被委托人姓名、性别、年龄、特征、与孩子之间的关系告诉老师。幼儿由接送人从老师手中接走后,一切安全问题由接送人负责。

  五、幼儿园除做了大量的安全预防工作外,还为幼儿集体加入意外保险(每期50元)。

  六、孩子之间在游戏、玩耍的过程中,难免有这样那样的争执、矛盾,请家长不要因为小摩擦影响大局,要相互包容,有特殊情况要尽快找老师反映,不得擅自找其他孩子或家长解决。如因此造成恶果的,幼儿园不承担责任。

  七、如遇幼儿在园期间突发疾病,幼儿园及时通知家长,并送入诊所,家长接到通知后应立即赶到,负责给孩子看病。

  要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幼儿园环境,家长和幼儿园需共同携手、共同努力。希望家长能积极配合我们的工作,做到各尽其能、各负其责,共同为孩子的安全、健康和成长而保驾护航。

  幼儿家长签名:

  5、幼儿安全责任协议书

安全协议书 篇6

  第一条 本次户外活动本着放松心情、亲近自然、无任何商业目的、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 但户外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本协议书为强制性必签文本,签字人必须签写本人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签字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不签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的理解和支持,同时知道并同意该免责声明。参加人签名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必须是环境保护主义者,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四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个体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本次活动召集人、组织者对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七条 本次活动时间:20xx年12月 日(上午7:00至下午5:00)

  我已经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参加本次活动者签字:

  声明

  本人自愿结伴参加 20xx 年 12 月 日的 石京龙滑雪 活动,并郑重声明如下:

  1、本人作为一名身体健康的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依法对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具有审慎的保障义务。

  2、本人已阅读《户外活动个人安全免责协议书》,已熟知并同意本次活动的所有行程与活动安排,充分了解户外活动的潜在风险,愿意独立承担本次活动中可能发生的人身或财产损害。

  3、本人同意本次活动系结伴而行,所有活动参加者之间均不成立任何具有合同性质的法律关系。活动召集人、领队不对其他活动参加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具有任何注意和保障义务。

  4、本人在活动过程中将根据自身身体状况独立判断行动风险以保障自身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受任何活动参加者包括活动召集人、领队的影响,并有权随时中途退出活动。

  5、本人在活动过程中如因非他人侵权的.原因遭受人身或财产损害,将独立的向保险公司索赔或自行承担损失。如因他人侵权的原因遭受人身或财产损害,将独立的向保险公司索赔或向加害人索赔。本人同意,如有损害结果发生,活动召集人、领队对于活动的任何建议均不构成对损害结果的故意或过失,本人也不得要求上述人员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6、本人同意,在活动过程中乘坐的交通工具,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同车搭乘者认可只在该车已投保的保险范围内接受赔偿,放弃向该车主人或司机索赔的权利,不涉及任何其他活动参加者。

  7、本人同意,如遇可能损害本人人身或财产安全的事故发生,所有活动参加者均拥有自救的权利,但不负有救助他人的义务。所有的救助行为都是基于完成自救基础之上的见义勇为或道义上的责任,并不构成任何必须履行的民事义务。

  8、本免责声明必须由参加者自己签名并告知家属。

  9、本声明为不可撤销声明,自本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参加本次活动者签字: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安全协议书 篇7

  合同编号:134104

  超市(大型综合超市)公司(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生产商、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加强对超市、大型综合超市肉类商品的安全监管,有效控制含有“瘦肉精”、“注水肉”等质量不合格肉类商品的流入,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保证按GB18406.3-20xx《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畜禽肉产品安全要求》供应肉类产品。乙方保证供应的肉类商品来自非疫区,检验及相关检测证明齐全;外省市进沪肉类商品持有非疫区证明和运输、检疫、入境证明,证货相符。

  2.对乙方所供肉类商品疑有“瘦肉精”、“注水肉”等质量问题时,甲方有权暂扣并交有关法定检测机构复检,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经复检证实存在质量问题的肉类商品由甲方负责销毁,或移交有关食品监管部门处理。

  3.甲方应严格审查乙方的生产、经营资质,并可对乙方的生产加工场所、质量管理和生产状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和随访,乙方应给予配合。

  4.乙方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供应含有“瘦肉精”、“注水肉”等质量不合格的肉类商品的,甲方有权将其企业列入“黑名单”,并报上海连锁经营协会及有关食品监管部门备案。

  5.甲方在肉类商品销售期间,应根据不同批次建立统一台帐,并妥善保管所有资料和验收证明,以备查验。

  6.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7.本协议作为超市(大型综合超市)产品购销合同的补充协议。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代表(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安全协议书 篇8

  甲方:

  乙方:

  一、工程概况(施工项目、作业内容、地点和时间、影响范围):

  1、施工项目:北京东路上跨桥跨越铁路工程

  2、作业内容:上跨桥施工

  3、施工地点:滨北线K12+938处

  4、作业时间: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5、影响范围:既有滨北线对徐家—北松浦。

  二、施工责任地段和期限:

  1、施工责任地段:徐家—北松浦间滨北线K12+938处左右50米范围内。

  2、施工期限: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12月1日。

  三、双方所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章和规范:

  1、《铁路技术管理规定》铁道部令第29号;

  2、《行车组织规则》(20xx年4月1日版);

  3、哈尔滨铁路局《铁路交通管理制度》哈铁监管安(20xx)12号;

  4、《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401.2—20xx;

  5、《铁路信号施工规范》TB10206—99;

  6、《铁路信号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9—20xx;

  7、哈铁总[20xx]20号附件《哈尔滨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8、《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xx】190号。

  9、《信号维护规则》

  10、建设单位批准的施工设计文件;

  四、安全防护内容、措施及专业结合部安全分工

  安全防范内容:确保施工作业范围内有关电务行车设备不被损坏。

  1、施工前,施工单位及时通知设备管理单位对直埋通信、信号光电缆进行现场勘查。由施工单位人工挖井字形探沟,明确光、电缆走向后方可施工,以确保地下光缆和电务设备安全。设备管理单位必须派人现场勘查探测地下光电缆、电务设备的具体位置和走向,勘查探测结果(无论有无光电缆)由设备管理单位登记在《施工地段管光电缆走向签字簿》上,设备管理单位与施工单位双方签字确认并留存。有光电缆等设备时还需由设备管理单位在现场做出标记。《施工地段管光电缆走向签字簿》由施工单位建立。

  2、凡在局管内对营业线上、临近营业线和铁路保护区内动用营业线设备及影响营业线行车安全的路外、局外单位施工及路外投资建设项目的各各项施工均应办理“铁路营业线施工许可证”。未办理“铁路营业线施工许可证”严禁施工,路局有关部门不得受理其提供的施工计划。办理“铁路营业线施工许可证”时,施工单位向路局主管业务处提报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资质、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意见及“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书”。

  3、对于时间跨度长的过度施工,要制定出准确的配合内容和配合时间签订《哈尔滨电务段施工配合确认单》。非施工期间(施工方案外、天窗外、夜间等休息时间),乙方要与甲方签订《施工过度期间光缆看护协议》 。

  措施:双方严格执行部、局有关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甲方:

  1、认真核对施工计划,提前对有关电务段设备进行调查,并提出防范措施;

  2、派专人进行配合,负责配合施工过程中的站场状况、特殊问题指导;

  3、配合人员提前40分钟到达现场;

  4、室内设电务联络员;

  5、对施工地段进行检查时,发现问题要及时向施工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跟踪落实;如发现乙方不按标准规定施工,立即要求停止施工。

  乙方:

  1、在甲方设备范围内影响甲方设备安全,需要甲方配合时于施工前三日通知甲方相关车间,并办理施工作业单,无甲方签字不得施工。

  2、配合人员不到场不得施工。

  3、作业中遇有妨碍施工的电务设备,要及时通知电务人员处理,不得强行施工;

  4、电务设备防护区5米内严禁用机械动土作业。

  5、严格遵守进入机械室制度,非施工天窗(方案)时间严禁进入机械室施工。机械室内严禁使用电焊及明火作业。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违反协议,造成甲方光电缆中断或通信管道其它故障,乙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并按有关规定赔偿经济损失。

  7、在乙方施工范围内,发生光电缆故障时,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进行抢修,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时间。

  8、乙方施工时,不得破坏甲方所属通信线及附属设施,施工与通信线交越时,必须按照甲方要求,由乙方对通信管线采取防护措施,如因施工影响造成甲方设备切改、移设,其费用由乙方支付。

  9、施工单位确定施工方案后,不得随意便更施工地点或扩大施工范围,如遇特殊情况,必须便更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的同意。

  10、乙方施工过程中,应避开甲方光电缆,不得占压光电缆径路,如威胁通信管线、光电缆安全时,甲方有权制止乙方施工。

  结合部安全分工:

  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道床内隐蔽设施准确位置及走向、埋深,施工前派专人到现场会同乙方共同确认各种线、缆等设施的位置,

  乙方:

  1、配合作业涉及电务调试或恢复设备时,必须在施工方案中预留出电务恢复设备及调试时间,并提供联锁试验表及进行技术交底,并不得影响甲方作业。

  2、认真执行配合单作业制度,严禁扩大作业范围,并承担扩大作业范围的后果,开通销记时征得甲方同意。

  3、没有甲方人员配合,擅自施工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五、双方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包括发生行车责任事故时双方所承担的法律责任):

  甲方:

  1、提供乙方所需要的电务设备有关资料、数据,承担资料、数据不准确造成后果的责任。

  2、提出确保电务设备不被损坏的施工要求,提供电务设备影响范围,承担影响范围不准确造成后果的责任。

  3、承担因电务设备处理、恢复、监护不到位造成后果的责任;承担要求不明确造成后果的责任。

  乙方:

  1、向甲方提供作业内容、作业范围,并进行技术交底,承担内容不明确、交底不清楚造成后果的责任;

  2、按双方签订的配合作业单进行施工作业,承担超过影响范围造成后果的责任;

  3、按甲方提出的施工防护作业要求,承担违反施工要求造成后果的责任;

  4、承担甲方监护区域不听制止,强行作业造成后果的责任;

  5、提前一周向甲方提供施工计划,遇有特殊情况引起施工进度变更时提前3天通知甲方,承担通知甲方不及时影响施工的责任。

  六、违约责任和配合赔偿办法(包括发生行车责任事故时双方所承担的法律责任):按哈尔滨铁路局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办法的规定办理。责任方赔偿对方全部经济损失,否则甲方不予配合。

  七、安全监督和配合费用:

  1、双方严格遵守营业线与运输组织管理实施细则,双方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及施工安全措施,严格执行协议规定的各项条款。

  2、依据设计批准的预算进行支付。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内容:

  严格执行《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有关规定。

  九、本协议有关条款,遇有上级文件调整时,按上级文件办理。本协议一式5份,经双方单位签字盖章后,报铁路局主管业务处、安全监察室审查。

  十、本协议返回甲方并与甲方呼兰信号车间、绥化通信车间签订细化安全措施。《细化安全措施》根据各专业以站为单位单独会签,要经电务段审核、批准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施工专用章) (施工专用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批准部门代表签字:

  (施工专用章)

  年 月 日

  批准部门代表签字: (施工专用章) 年 月 日 安全监察室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4

安全协议书 篇9

  为使活动组织方及参与者的权利、义务、责任得到明确,请仔细阅读本协议内容,凡参加者均视为认同并自愿遵守本协议内容。

  (一) 此次自驾游活动的发起、联系、组织都是郑州日产汽车有限公司甘肃车主俱乐部为大家提供免费和无偿的服务。本活动参与者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上组成的。一但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将不承担事故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活动的组织者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二)活动期间,参与者都应该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因个人自身原因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由行为人自行独立承担。

  (三)活动期间,参与者因个人行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责任自负。若由此给车队其他同行者造成损失,行为人应负法律及赔偿责任。

  (四)为使活动安全有序进行,所有参与者都应听从活动领队指挥及安排,因不听从安排而造成的风险及责任,由行为人自行独立承担;如需脱离车队单独行动,必须得到领队的认可,方可离队,离队后其行为后果自负,与组织方及领队无关。

  (五)凡参与者年满18岁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行为安全负责。未满18周岁由其活动时的监护人负责其全部行为安全。代他(她)人报名者均视为接受本协议。本活动禁止2岁以下儿童参与,如一定需要参与,监护人负责其全部行为安全。

  (六)参与者自备可能需要的应急物品或工具,负责保管好自己所有随身(或随车)物品,承担自己物品(包括车辆)丢失或损毁的责任。如丢失或损毁组织方及餐饮住宿服务提供商物品,需照价赔偿。

  (七)活动期间的行车及应急处理约定(如不遵守者,领队有权对其作离队惩罚):

  1.所有参与者都应自觉遵守相关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因不遵守而造成的风险与责任,由行为人自行独立承担。

  2.所有参与车辆,都应按照车队编号顺序行使,任何车辆不得超越组织方指定的领航车(头车)及落后于技术保障车(尾车)。

  3.在通过收费站或交叉路口,车队顺序临时变更,在领队车减速或临时停车时车辆应归位按照编号顺序行使。

  4.如遇交通事故,全体参与者有义务参与救援工作,领航车或领队视事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旅程,或者留下陪同车辆和人员帮助当事人处理事故,其他车辆继续旅程。

  (八)活动期间对讲机的使用约定

  1.本次活动对讲机主要用来通报行程、路况、突发事件等与安全行车有关的事情。 2.对讲机是确保本次活动组织及行车安全的有效工具,大家应妥善保管正确使用。

  (九)活动期间履行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原则。

  (十)本协议为集体协议,参与本次自驾活动者都是完全自愿的,自参与者签名之时表示该协议生效,同行车主对本车因各种原因未签名者负有告知义务及责任,所有参与者(包括被代报名者和未签字者)视为事先对本协议条款的含义及相关责任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本次自驾活动结束,本协议自动失效。

  自驾活动具有一定的潜在风险,敬请认真阅读并详细了解以上协议内容!本次活动者需签署后才能参与,未签署的一律不得参加本次活动;请签字确认(本人实名)

  参加活动者签名:

  年 月 日

安全协议书 篇10

  为了加强公司对上下班人员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不安全事故的发生。按照公司要求公司员工必须签订《员工上下班交通安全协议》协议内容如下:

  一、遵守国家交通法规,不闯红灯,不逆道行驶。

  二、员工上班时间严禁擅自离厂,以避免意外事故发生。如发生意外,责任自负。

  三、离开工作单位后发生的任何不安全事故(隐患),并由此产生的一切纠纷,公司概不负责,一律由本人自行处理。

  四、本人在上、下班途中若发生人身安全责任事故、交通事故均与公司无关。

  五、上班期间,若私人车辆丢失、被盗等均属个人责任,与公司无关。

  六、以上条款本人将严格遵守,本协议从签订之日起生效,如果违反以上协议造成的一切事故均由自己负责,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协议单位:协议员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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