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安全责任协议书3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需要使用协议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协议能够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写协议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安全责任协议书3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安全责任协议书 篇1
下达责任方: (以下简称甲方)
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 先生
承担责任方: (以下简称乙方)
安全管理直接责任人: 先生
安全管理是在生产经营,行政事业管理活动以及公共场所中涉及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管理。安全管理工作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确保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和《广东省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甲乙双方特订本责任书。
一,甲方的权利
(一),依照国家和省,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条例以及甲方有关规定,对乙方的安全管理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乙方的安全工作方面的违规,违法行为,予以纠正并视情况做出处理;
(二),指导乙方做好安全工作,协助乙方解决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困难和问题。
二,乙方的责任
按照国家和省,市政府有关安全管理的政策,法规,条例以及甲方的有关规定,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承担直接管理:
(一),对管理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环境卫生安全负责;
(二),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小组和指定兼职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的日常安全管理;
(三),依照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和有关法律规定:安全用电,安全防火应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电气设备安全的操作规程;
(四),切实抓好本部门的宣传教育工作,严格落实新员工上岗前的安全培训;
(五),积极组织本部门参与酒店的消防演习和各项安全教育活动;
(六),管好本部门范围内的消防安全设施(器材),并保持其清洁和使用性能完好有效;安全出口标志明显,消防通道畅通;
(七),结合本部门的安全特点,制定重点部位和建立巡查制度,经常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把安全措施落到实处;
(八),本部门管理区域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化学危险物品;
(九),按规定要求本部门员工配戴好安全防护用品,预防各类职业病和职业中毒事故的`发生;
(十),本部门一旦发现伤亡,火灾,爆炸,机械及用电设备等事故,应立即组织抢救,并按规定及时报告酒店第一责任人和安全职能管理部门,同时保护好事故现场,协助事故调查;
(十一),接受酒店领导和安全职能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对本部门的安全负全部责任;
(十二), 除上述条款规定应由乙方承担直接管理责任的事项外,还包括根据《广东省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应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的事项。
三,乙方的安全生产责任指标
(一),重大人身伤亡事故为零;
(二),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为零;
(三),重大机械设备事故为零;
(四),职业中毒事故为零。
四,奖励和处罚
(一),乙方每年完成安全责任指标,甲方将视情况给乙方安全管理直接责任人进行表扬奖励;
(二),乙方完成安全责任指标与否,作为乙方年度考核和评先,评优和晋升依据之一;
(三),乙方如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上级或甲方按规定给予乙方处罚外,甲方对乙方安全管理直接责任提出警告和通报批评,并视事故情节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四),如果乙方安全管理直接责任人任期内发生重大,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甲方有权撤消其行政职务,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附则
(一),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签订双方各执一份;
(二),责任人因任何情况发生变更,都应与新责任人重新签订责任书。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责任协议书 篇2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共同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的一切工程(含零星工程)施工的安全责任问题,订立如下协议:
一、凡甲方委托乙方的一切工程施工项目(含零星工程)适用本协议。乙方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条款,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施工。
二、乙方人员进入工程施工现场,必须遵守甲方制订的安全生产制度和客户的安全规定。
三、乙方在工程施工场地必须根据实际情况,按规定悬挂安全警告标志,发现违章作业者要立即纠正并作出处理。
四、乙方在实施“工程协议”期间,所有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乙方且承诺为每位施工人员提供人身意外险保障,保费由乙方承担。由于乙方的工具设备和施工不符合安全规定或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事故而造成甲方或乙方或第三方人员的伤亡的,其一切损失及责任一律由乙方负责,并由乙方向其上级主管单位上报,组织调查,接受处理。
五、由于乙方的工具设备和施工不符合安全规定或违反操作规程等原因造成甲方或乙方第三人员伤亡事故的, 一切行政、民事、刑事责任概由乙方承担,并由乙方负责向其上级主管单位上报,组织调查,接受处理。
六、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含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及其他
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乙方要有专人负责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使用的工具、设备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发现危险因素必须立即整治。
七、乙方在厂房内动火或架设临时用电线,接取用电电源等,
必须经用户有关部门批准才能进行作业,甲方有权按协议规定进行抽查和监督,发现违章作业(施工)时,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作业,其损失由乙方自负。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经办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责任协议书 篇3
甲方:
乙方:
甲方将堆场作业车试验发包给乙方,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堆场作业车技术合作协议》的同时,签订本协议。本协议为《堆场作业车技术合作协议》补充条款,在双方签订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履行。
一、试验项目
1、试验名称:堆场作业车
2、试验地点:位于乌海市海南区公乌素三号井
3、承包范围:对ZL30装载机进行堆场作业车改装试验;技术培训和生产工人培训。
4、承包方式:乙方负责技术指导/包工包料/技术指导人工雇佣
二、试验项目期限
本试验工程具体开工日期由甲方提前一周通知。有效工期以工程承包合同为准。
三、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对乙方人员施工所需机械、工具及安全用具进行审查。
2、协助乙方清理作业场地,开工前对乙方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3、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区域内违反有关安全规程制度或不按工艺要求操作,忽视施工安全、质量的情况,甲方有权予以制止,直至停止乙方工作,令其进行整顿,并根据情节轻重处以罚款。
4、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甲方人身及设备事故,由甲方负责组织有关单位调查、统计上报,并追究乙方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单位全部承担。
5、因甲方违反有关安全规定和约定的安全条款经乙方提出而甲方仍坚持执行发生事故时,甲方应负全部责任,乙方未提出异议的,甲、乙双方应负同等责任。
6、严禁违章指挥,因甲方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甲方应负主要责任。
7、甲方应认真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中建设单位应负的责任,因违反本条例而造成的事故,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乙方安全责任
1、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试验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施工单位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3、施工单位负责施工中全过程安全管理,对承包工程施工负全面的安全、文明、质量责任,开工前对参加施工人员必须进行体检并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学习和考试,合格后方可允许进入施工现场参加施工。
4、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5、施工单位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6、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
7、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工程须由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不限于以下条款)
(1)高处及交叉作业;
(2)起重及大件吊装作业;
(3)焊接安全用电;
(4)焊接与切割的防火防爆。
(5)操作铲车和堆场作业车。
8、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及安全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安全注意事项向施工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9、在有危险性生产现场区域内作业,对有可能造成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高空坠落以及引起生产设备事故、电网事故时,应事先制订专项安全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交甲方审查合格后实施。未履行本责任擅自施工作业而发生的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10、乙方必须加强安全管理,遵守安全规程,施工纪律,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施工中严格执行定置管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11、由于乙方负主要责任发生人身及设备事故时,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按规定向甲方赔偿。
12、施工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进行施工而造成的事故及后果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13、施工单位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及工程监理、甲方制定的有关制度及规定等,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凡违反上述规定进行施工所造成的事故和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14、发生甲方违章指挥、强令施工人员冒险作业或者施工过程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乙方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发现危及施工人员生命安全的情况时,乙方有权建议甲方组织施工人员撤离危险现场。
五、施工安全注意事项
1、施工人员生产现场必须带安全帽。
2、在没有脚手架或者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2米及以上时,施工人员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乙方自配)
3、严禁不办理开工手续作业。
4、严禁施工人员酒后上班作业。
5、严禁施工人员误动、误碰运行设备或超越指定的工作范围。
6、严禁施工人员翻越、拆除防护栏杆或其它安全设施。
7、严禁施工人员误动、误蹬带电设备。
8、严禁施工人员高处作业时,上下抛掷工具、材料。
9、严禁工作联系不清,盲目施工。
10、未经甲方同意,严禁使用消防水设施(火灾除外)和乱接临时电源。
11、施工现场有烧伤或烫伤可能时,施工人员应注意防护,并避免靠近热体。
12、脚手架应按规定搭设牢固,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13、高处作业应按规定装设安全围栏、警告标志,注意做好安全防护
14、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中必须履行以上安全注意事项以及服从甲方的安全管理,如因乙方违章而发生事故时,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六、本协议安全责任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字起执行。
甲方:年月日
乙方: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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