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合同协议书

时间:2023-03-17 09:04:03 协议书 我要投稿

采购合同协议书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我们都跟协议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签订协议可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一起来参考协议是怎么写的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采购合同协议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采购合同协议书

采购合同协议书1

  甲方(购方):河南建益达实业有限公司

  乙方(供方):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坑口电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在合约期内为乙方供应石膏。达成如下协议:

  一、石膏单价: 为每吨肆拾伍元(小写¥45元/吨),

  二、质量要求:不能夹杂石头及含杂质;

  三、付款方式:每月按实际用量支付货款

  四、交货地点:河南建益达实业有限公司;

  五、计算方式:每月按磅单实际用量为准

  六、其他约定

  一、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约定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定补充协议书,该补充协议书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

  (签章)(签章)

  签署日期:年月 日

采购合同协议书2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买卖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就下列事项签订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作为对买卖双方于xx年xx月xx日签订的“”合同(合同编号为:xx,以下简称“合同”)的修改和补充:

  一、对合同第xx条的.修改如下:

  二、对合同第xx条的补充如下:

  三、本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买卖双方之间的一切权利义务以合同及协议中约定的为准。协议内容如与合同内容存在不一致的情形,以本协议内容为准。

  四、本协议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司印章后生效。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买卖双方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合同协议书3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和数量

  1.产品的名称和品种:_________。

  2.产品的数量:_________。

  (必须明确规定产品的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

  第二条 产品的等级、质量和检疫办法

  1.产品的等级和质量:_________。

  (产品的等级和质量,国家有关部门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标准确定产品的等级和质量;国家有关部门无明文规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

  2.产品的检疫办法:_________。

  (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有卫生检疫规定的,按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规定进行检疫;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无检疫规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检疫办法。)

  第三条 产品的价格、货款结算与奖售办法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派购任务或派购基数内的'产品,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购牌价。在合同执行期内遇有价格调整时,按新价格执行。

  (2)不属派购任务或派购基数的产品,收购价格由当事人协商议定。

  2.货款结算办法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对村民、专业户、个体经营户一般采取现金结算,钱货两清。

  (2)对按有关规定必须采取银行结算的,按银行的统一规定办理结算。

  3.奖售办法:_________。

  第四条 交货期限、地点和方式_________。

  第五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收购或在合同期中退货的,应按未收或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_____%(5-25%的幅度),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2.甲方如需提前收购,商得乙方同意变更合同的,甲方应给乙方提前收购货款总值的_________%的补偿,甲方因特殊原因必须逾期收购的,除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收购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供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或饲养费,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其它实际损失。

  3.对通过银行结算而未按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

  4.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除按拒收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_____%(5-25%的幅度)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和费用。

  第六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货或交货少于合同规定的,如需方仍然需要的,乙方应如数补交,并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不交或少交部分货物总值的_________%(由甲乙方商定)的违约金;如甲方不需要的,乙方应按逾期或应交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_____%(1-20%的幅度)付违约金。

  2.乙方交货时间比合同规定提前,经有关部门证明理由正当的,甲方可考虑同意接收,并按合同规定付款;乙方无正当理由提前交货的,甲方有权拒收。

  3.乙方交售的产品规格、卫生质量标准与合同规定不符时,甲方可以拒收。乙方如经有关部门证明确有正当理由,甲方仍然需要乙方交货的,乙方可以迟延交货,不按违约处理。

  第七条 不可抗力

  合同执行期内,如发生自然灾害或其它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适当履行合同的,应向对方当事人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部门证实后,不负违约责任,并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八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_________。

  1.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提前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由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接到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通知的一方,应在_________天之内作出答复(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约定),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

  2.违约金、赔偿金应在有关部门确定责任后_________天内(当事人有约定的,从约定)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付货款来充抵。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交乡政府……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采购合同协议书4

  (幼儿园采购类)

  签订地点:贵州·遵义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销售合同

  需方:

  供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

  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格履行。

  一、 货物清单及金额:

  应需方要求,供方销售给予需方幼儿教玩具一批,【详见合同附件一(幼儿园采购清单)】。

  供方并负责运输安装。 货款合计即大写人民币:陆仟玖佰捌拾元整;合计金额:¥6980.00元。

  注:此价格包含产品、安装费、不含运费,含税。

  二、货物质量要求及供方对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

  1、供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的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性能检测标准或该产品的出厂标准。同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质量安全规定。

  2、供方对所供货物提供质保1年的保修期。保修期内非因使用方的人为因素而出现的`质量问题,供方根据保修承诺进行保修。

  三、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供应所有货物。供方负责免费安装完毕,供方确保货物无损坏。

  四、供方应向需方免费提供货物的使用说明及注意事项。

  五、付款方式、时间。

  合同签订当天,需方需一次性支付供方货物总金额即人民币大写:陆仟玖佰捌拾元整,¥:6980.00元。由需方直接转账到供方指定账户或现金支付方式均可,以供方收款收据或转账凭证为证。

  六、违约责任。

  1、需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需方应向供方偿付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

  2、逾期支付货款时(以银行开出的汇票或支票日期为准),每逾1日,偿付逾期货款总额5%的滞纳金。

  3、供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需方有权拒收,因拒收而对需方造成的损失由供方负责。

  4、供方逾期交付货物时,每逾1日供方向需方偿付货款总额5%的滞纳金。

  七、在执行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尽快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不可抗力事件延续30天及以上,供需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法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事宜。

  八、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以产品生产地技术监督局或其指定的技术质量鉴定单位的鉴定结果为准。

  九、本合同发生争议时, 应本着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由双方共同协商,协商不成,向签订地管辖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办理。 本合同补充协议、附件同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合同一经双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按手印,或加盖公章即为生效。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效力相同。

  需方: 供方:

  需方代表:供方代表: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日 签订日期: 年 月日

采购合同协议书5

  买方: (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就甲方向乙方购买花木的事宜,经甲乙平等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所购花木品种

  乙方供应的花木品种有香樟树、桂花树、迎春花、千头菊。

  二、花木数量、价格

  香樟树6棵×3000元=18000元;

  桂花树4棵×145元=580元;

  迎春花300棵×4元=1200元;

  千头菊1000棵×2.5元=2500元;

  木花箱(大)4组×500元=20xx元;

  木花箱(小)22只×260元=5720元。

  三、合同总金额即人民币:三万元(30000元 )。

  四、供货质量要求:

  1、 花木质量要求:

  (1)、植株生长旺盛,无现疫病虫害及机械损伤;无明显疤痕的遗留;

  (2)、植物分枝点合理,符合”黄金分割”通则(即第一分枝点的离地高度约为等于植株自然高的1/3),特殊品种及甲方特殊要求除外;

  (3)、植株冠幅饱满紧凑,无缺失,偏冠,歪斜等现象;

  (4)、花木无折断、枯枝现象,没有5CM以上的锯枝。

  2、土球质量要求:

  (1)、要求带土的品种,其土球规格原则上符合“球径约等于胸径的7~9倍”要求(土球球径以250cm为上限),具体品种的土球规格详见外购花木清单内注明;

  (2)土球必须去掉浮土层,少伤主根,保证足够的土球厚度,厚度为土球直径的1/2,土球包扎紧实牢固,包装方法及材料必须科学、实用;

  (3)、挖掘形式必须与包装形式规格相一致,包扎必须扎紧,包扎必须扎紧,土球不能松散,土球底部以45°角收底挖球形,遇大根必须据断,严禁根裂。

  3、吊装要求:

  (1)、树木挖掘修剪后,必须当天装车;

  (2)、吊装时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以不使土球及树干受损伤,严禁土球与树干之间松动。

  4、技术要素:

  (1)、修剪合理,树体收拢及机械吊装时必须采用实用材料(如竹片等)对绑扎部位作充分保护,树体二级分枝以下必须缠绑草绳;

  (2)、花木起挖后,在停放及运输过程中必须进行保鲜、保湿、防风、防晒、抗蒸腾、抗寒等抗逆技术处理。

  五、双方义务

  1、乙方义务;

  (1) 如期、如质、如量按合同第二条第二款附表中的.数量选苗、起挖、包扎、吊装及运输至甲方地点。

  (2) 乙方负责办好检疫证及有关手续,并负责调度车辆。乙方负责验收前的所有费用(报价已含)。

  (3) 乙方负责花木验收前的所有操作组织及向甲方提供花木验收后的技术协助(卸车及种植)。

  (4) 乙方必须在15天内完成全部操作,即从合同签订生效日至所有花木供应种植完毕。

  (5) 乙方保证花木的成活,否则甲方拒绝付款。

  (6)花木的运费、种植费、护养费均由乙方支付。

  2.、甲方义务:

  甲方在确认花木成活后按合同支付货款。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采购合同协议书6

  采购方:(以下简称甲方)

  销售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前提下,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采购(以下简称产品)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产品名称、材质、规格、品种和数量

  1、产品名称、材质、规格、品种和数量见本合同附件一《采购清单》

  2,该固定总价已包括产品制作、运输、安装、调试、维修、保养等所有税费,甲方无需就本合同支付其他额外费用。

  第二条质量标准

  本合同第一条中所列产品的质量技术标准应同时符合如下要求:

  1、符合现行的国家、行业及上海市有关质量技术标准;

  2、符合__________标准;

  3、以经甲方签字确认的图纸为准(详见附件二《__________图纸》)。图纸:此项无

  第三条乙方对产品质量的、质保期与售后服务

  1、乙方其所提供的产品及服务不存在任何瑕疵和缺陷。

  2、乙方对本合同中的产品提供终身维修服务和_____年质保期(自甲方书面验收合格次日起计算)。

  3、在质保期内,产品发生质量问题(含设备质量和安装质量),乙方应在_____个工作日内予以免费解决;乙方如未能及时履行其质保义务的,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代为履行,由此产生的费用在质保金中扣除。对于超过质保期的产品质量问题,乙方也应及时提供有偿维修服务,乙方只收取维修材料费和维修人工费。

  4、无论何种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均应及时维修以恢复产品的使用功能。

  第四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产品包装应符合甲方要求,由于包装不善导致产品在运输过程中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产品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产品的配件、备件及工具的数量和供应办法乙方产品配件、备件和工具(若有)按照必备的数量提供给甲方。若发生短缺或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解决。

  第六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在本合同中所列明的产品均无损耗。

  第七条产品交付及安装

  1、乙方在收到甲方预付款后_____个工作日内/收到甲方通知后_____个工作日内,采用汽车运输方式将甲方采购的全部产品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地址:)。全部运输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产品发送前个工作日内,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下信息:发货日期、预计到货日期、甲方需准备事宜、安装条件等。

  3、全部产品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后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负责按甲方要求完成产品安装。产品安装完成时间:此项无

  4、全部产品安装结束后,乙方应通知甲方组织产品验收。

  第八条所有权转移

  产品所有权从该产品经甲方委派之甲方代表书面验收合格之日起转移至甲方,但甲方未履行支付产品价款义务的,产品风险责任仍属于乙方。

  第九条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和方法

  1、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本合同第二条列明的质量标准验收。

  2)产品质量合格证书、产品装箱清单、产品质量保证书、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保修卡等资料的完备性与符合性;

  3)产品外观的.完好性,及与图纸和样本的符合性;

  4)产品满足其使用功能的适应性;

  5)产品安装调制完成后达到图纸技术要求。

  2、提出异议的期限和方法:

  1)甲方在验收过程中若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上述检验标准,可在柒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及解决方法。乙方在收到甲方的书面异议后,应在伍个工作日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乙方同意甲方提出的异议。

  2)甲方在提出书面异议后叁个工作日后,若未收到乙方答复,则甲方有权采用要求乙方更换产品或退货等手段处理异议。

  第十条结算方式、地点及期限

  1、结算方式为支票结算,结算地点在上海。

  2、在本合同生效后的__________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价款__________%的预付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元);/预付款:此项无

  3、甲方委派之甲方代表以书面形式对产品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元)。

  4、合同固定总价的__________%余款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届满后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如有)。/质保金:此项无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二条的质量标准制作、或未按规定进度交货、或延期完成安装、或逾期未处理甲方提出的异议,超过本合同规定时间叁日以上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全额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合同价款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2、如甲方无故未能如期支付合同价款的,每逾期壹天,甲方应就未支付合同价款的3‰向乙方支付滞纳金;如逾期付款超过伍日以上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3、如因产品质量或安装质量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4、甲方承担的所有赔偿(包括但不限于违约责任、侵权责任)总额以本合同价款金额%为限。

  第十二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若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附件

  本合同附件包括:附件一《__________采购清单》;

  附件二《__________图纸》。/附件二:此项无

  第十四条其它事项

  1、乙方须向甲方提交其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峻,以及产品质量合格证书或质量保证书、产品使用说明书和产品保修卡等资料原件。

  2、对本合同的补充或修改均须以书面协议的形式完成,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如有)均须经甲方授权代表签字并逐页角签,甲方在规定处(含骑缝处)加盖公章或合同章,且经乙方代表签字并加盖乙方印章后生效。

  3、甲方指定为甲方代表,该甲方代表经甲方书面授权后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4、本合同及其附件共页,以中文书就。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效力,涂改无效。

  5、本合同终止条件:当事人解除本合同或本合同中的产品质保期满后,本合同终止。

  6、本合同金额以大小写表示,两者应当一致;如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代表:(签字)

  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采购合同协议书7

  物料采购合同

  甲方:广州市从化津晖电子厂地址:广州市从化经济开发区福从路12号 乙方: 地址:

  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采购物料一事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联系方式

  二、采购物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交付日等具体要求

  详见双方确认的甲方采购订单和乙方报价单(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质量技术要求

  1、乙方提供的产品应符合相关的国家、行业标准。

  2、如甲方有特殊要求的,按双方商定的技术条件、材料要求、检验标准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包装要求

  1、乙方负责常规纸箱包装(甲方有特殊要求的除外),外箱包装标签完整清晰,标注内容应包括:物料名称和编码、规格型号(图号)、箱装数量、产品批次或生产日期,收货方全称,收货地点及联系人和电话。

  2、包装应做到包装牢固可靠,能防挤压、防划伤、防变形、防湿、防潮、防锈,以确保运输过

  程不会导致物料的外观、结构损坏和性能发生异常,如因包装问题而造成物料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3、外箱应有产品合格状态标识,如QA—PASS印章或PASS贴纸。 4、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非专用包装物(箱)乙方一律不可回收。

  五、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

  乙方自行决定运输方式并承担运输风险和费用,保证物料按时到达。乙方因运输工具或方式造成物料逾期未达,为此采取补救措施(无论是乙方补救或甲方补救)所造成的超额运费概由乙方无条件承担。

  六、交货地点:广州市从化经济开发区高技术产业园(太平)福从路12号津晖产业园内。

  七、交货时间

  1、甲方收料时间为:周一至周六AM8:00-AM11:40﹑PM14:00-PM17:30;周日及其它节假日时间不予收料,如有特殊情况经电话联系、甲方同意后可按约定时间收料。否则一律停止收料。

  (2)未经甲方同意逾期未将订单上的物料交齐或交货零零散散、时断时续的,甲方有权随时取消本订单,乙方剩余物料甲方概不负责,乙方不得有异议,同时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因此所造成甲方连带损失的赔偿责任。

  八、结算方式

  按《物料采购结算协议》执行(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甲方义务与责任

  1、甲方以电脑下采购订单传真或电邮给乙方;如遇出货紧急,采购员可先电话通知乙方,乙方不得拒绝接单,事后24 小时内甲方应补发正式订单给乙方。

  2、甲方如需取消订单,应及时以书面形式传真或电邮通知乙方;如遇事出紧急,采购员可电话通知乙方,乙方不得拒绝,事后24 小时内甲方应补发正式通知给乙方。

  3、甲方应按时结算货款,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乙方并详细解释延期原因,以取得乙方的谅解。

  十、乙方义务与责任

  1、乙方必须保证供货质量,并按《质量保证协议》执行。

  2、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订单要求准时交货。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每份订单后必须于次日16 时前签字回复交货数量和交货时间,未按时回复即视为甲方订单被乙方认可。按甲方下达采购订单第2天开

  始计算,正常交货周期为 天。在乙方回复的交货期内未能按时交货的,应通知甲方并书面说明原因,在不影响甲方生产的情况下,经甲方同意可延期。未经甲方同意或影响甲方生产出货的,每延期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货款总值10%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严重影响甲方正常生产出货的,第1次追加罚金2000元,第2次罚金翻倍、以此类推;如因此造成甲方被第三方追责的,乙方还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乙方交货数量不足订单数量的,若甲方需要,乙方应限期补齐数量。若甲方不再需要,甲方将用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则不需继续交货,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按实际入库数结算。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按期补交的,乙方应按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连带赔偿责任。

  4、乙方送货数量要求按订单数量,入库时经甲方仓管员全点或抽点后,超出订单数量部份则作为乙方免费给甲方的备料。不足订单数量的,乙方应限时补足,第一次按一件不足数乘以总件数补足,第2次按双倍数量补足,第三次则按4倍数量补足,或从总货款中扣除对应的应补足数量的货款。

  5、乙方必须保证所供物料的后续供应,甲方产品停止生产后3 年,非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甲方授权生产的物料卖给第三方,否则甲方将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6、乙方对甲方的技术、配方、工艺以及商业信息要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合作关系,乙方应赔偿由此导致甲方的一切损失以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乙方在供货过程中,应服从甲方的管理,若有损坏甲方的财物的,应照价赔偿。

  十一、合同的终止和解除

  1、乙方所供物料质量经常不合格或乙方不能及时供货的,甲方有权调整乙方供货配额,直至解除合同,乙方并不因为合同解除而免除承担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损失的责任。

  2、甲方未按时支付货款,乙方可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十二、不可抗力

  在执行本合同时,如果一方(简称受阻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即事先不能预见和人力无法抗拒的某种外部强制力量如战争、水灾、火灾、台风、地震、禁运及双方认可的其它情况等而不能履行合同,则另一方应允许受阻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除受阻方的违约责任。

  受阻方应在第一时间将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情况以可靠方式通知另一方,且在随后的十天内提供遭受不可抗力影响及说明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受阻方应该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减轻不可抗力造成

  的不良后果,尽力争取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未在十五日内履行通知义务的,仍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四个月,合同解除。

  十三、争议解决

  因执行本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双方可选择向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十四、其他

  签约时乙方应提供下列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法定代表人和授权(签约)代表的身份证。

  十五、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均保留再行协商之权利,作出的任何补充规定及附件与本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本合同的有效期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的 个月。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在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未以书面形式提出到期修改本合同内容或不再履行本合同时,本合同将继续有效。

  十七、合同附件

  1、《物料采购结算协议》;2、《质量保证协议》;3、甲方采购订单;4、甲方对物料的技术质量要求;5、经甲方同意的乙方报价单。

  甲方(章): 乙方(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署地点: 签署地点:

  签署日期: 20年月日 签署日期:20年月日

  《物料采购结算协议》

采购合同协议书8

  购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就有关甲方购买乙方产品事宜,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经过友好协商,特制定本协议,以备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目的

  甲、乙双方将诚实履行本协议,以达成甲、乙双方形成并保持公平、公正交易的目的。

  第二条:合同产品

  设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产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产品的支付及货物运输

  1、采取乙方送货方式时,乙方应按时将合同产品送至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甲方接受合同产品后,应在乙方出具的销货清单上签名盖章或出具收货凭证。

  2、采取甲方自提方式时,甲方应委派提货人员携带其身份证明及甲方加盖公章的授权提货介绍信,凭乙方签发的销售清单到提货地提货,并验货、签收。

  3、乙方送货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自提货物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付款期限及方式

  1、甲方应在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____日内付清全部货款。

  2、结算时可使用银行电汇、转帐支票等银行结算方式。

  3、特殊情况需采取现金方式支付时,应事先通知乙方财务部,并要求取得乙方公司有效的收据。否则,如果发生乙方未在付款期限内收到货款的情况时,由甲方自行承担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违约责任

  甲方未在约定时间内付清全额货款时,从应付之日起每日按延付款金额的千分之二向甲方支付延期付款违约金。

  第六条:产品质量保证

  1、乙方将保证严格按照甲方订货的品牌和质量为甲方提供产品,绝不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如有假冒伪劣产品,乙方应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双倍赔偿甲方的损失。

  2、全新未使用过的商品。

  3、符合国家标准的原厂正品。

  4、特殊定制商品的质量标准依双方共同达成并签订的标准为准。

  第七条:产品的保修和售后服务条款

  1、所有产品的保修期限均依据生产制造商公告为准。

  2、整机类商品的退换货。

  甲方在乙方处所购买的整机类产品(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碎纸机、打卡钟等)出现质量问题时,甲方应立即与乙方维修服务中心联系并停止使用该产品,乙方将依据经市产品检测中心认可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证明进行按照国家三包规定的'退、换货服务。

  第八条:本合同解除条件

  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类商品一经送至甲方所在地并开箱安装后,非机器本身质量原因,本合同不可解除。

  第九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其他条款中未规定的责任执行本条的规定。违约方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需按实际情况赔偿,出现争议时,双方应力争协商解决,必要时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十一条:其他事项

  1、合同中没有约定的事项将遵循一般商业惯例执行,或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合同。

  2、本合同如有涂改,双方均应在涂改部分加盖公章确认,否则涂改部分无效。

  3、本合同的解除或期满将并不解除支付任何在本合同下应付款的义务。

  4、乙方销售人员未经乙方授权,无权动用甲方的任何有价物品,不得向甲方借钱、借物。如有发生,应视为其个人行为,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乙方的一切关于承担义务的意思表示,必须由乙方盖章确认,任何个人的签名和口头均属无效。

  6、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后生效,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购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供货单位: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采购合同协议书9

  附件一

  交期管理协议

  甲方名称: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名称:(以下简称“乙方”)

  为规范甲、乙双方对交期的管理,确保甲方的生产按计划有序进行,减少因交期不准确造成双方的损失或积压,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同意签定如下合同。

  1.0 交货不准时的定义

  1.1 满足采购周期的情况

  严格按照甲方采购员要求的时间、数量交货(确认包括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因供应商的原因(计划失误、原料异常、设备异常、模具异常、车船运输工具异常、品质异常等)未能达到此要求的为交货不准时。

  1.2 不能满足采购周期的情况下:

  严格按照乙方与甲方采购员双方确认的时间、数量交货(确认包括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因供应商的原因(计划失误、品质异常等)未能达到以上要求的即为交货不准时。

  1.3 其他异常情况

  1.3.1 来料检验不合格造成不能使用,除按双方签定的《质量保证协议书》处罚外,按照交货不准时重复计算;由甲方外检人员判定不合格不能送货而造成的交货不准时,除按双方签定的《质量保证协议书》处罚外,按照交货不准时重复计算;

  1.3.2 要求同一时间到货的一批货,分几次交货,计算为一次交货不及时。

  1.3.3 要求同一天到货的几批货,分几次交货,但总体数量不足甲方要求,计算为一次交货不及时。

  1.4 停产

  1.4.1 因乙方无法满足甲方数量、服务等方面的合理要求而实际上又造成了甲方生产停滞时为停产。

  1.4.2 因乙方供应甲方产品在品质上出现严重异常,致使甲方生产无法继续下去,经甲方质量部判定为乙方问题时为停产。1.4.3 因其他问题造成甲方生产停顿,而被双方共同判定为乙方责任时为停产。

  2.0 处罚标准

  2.1 对于未经甲方采购员认可的交货不准时但是并未实际造成甲方停产的乙方责任,发生一次处以20xx元(人民币)的罚款;当月内发生3次以上交货不准时则以翻倍处罚;当月内发生5次以上交货不准时则以五倍处罚。

  2.2 对于未经甲方采购员认可的交货不准时但是实际造成甲方停产的乙方责任,按 10000元/小时(人民币)进行罚款,当月内发生

  2.3 对于已入库产品因乙方产品品质问题引起的停产,只按《质量保证协议书》由甲方质量部进行处罚。

  3.0 处罚方式

  由甲方采购员提出处罚申请,经由甲方采购部经理批准后发乙方确认(加盖乙方公司财务章后回传),甲方采购员将处罚申请的确认件交甲方财务部,由甲方财务部在当月的货款中予以扣除。

  备注:若乙方接到处罚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没有任何的书面回复,处罚申请将在3个工作日后自动生效。

  4.0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参照行业规范,在互惠互利的前提下友好协商解决。

  5.0 本协议一式叁份,具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名称:乙方名称: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签约时间: 20xx年月日签约时间: 20xx年月篇二:采购交货协议书

  采购供货协议书

  购货方: 深圳市思科瑞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向乙方采购物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交易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供货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乙方双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即形成供需合作伙伴关系,甲方作为乙方的客户,乙方 负有依照甲方订单要求按质按量按交期供货的义务,承担保质保量保交期的相关责任。

  2.乙方向甲方供应的物料包含以下产品(在本协议中统一简称为物料):

  3.乙方承诺各批次提供的物料在工艺流程及其质量控制、物料检验等各个质量控制环节保持

  稳定的基础上,保证该批次物料与经过甲方确认的样品在外观及其他技术指标方面相一致。否则乙方应无条件接受退货或换货,因此给甲方造成生产或延误出货交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每批供货须按甲方订单要求执行,及时送达,响应时间最迟不得超过甲方交期。如不 能按期交货须事先提前5小时与甲方协商,征得甲方的同意方可延期。若乙方一再要求延期,影响到了甲方正常生产,又不予及时处理,甲方可单方取消订单并追究乙方的责任(以追偿经济损失为优先)性。

  及时送货,而由甲方安排车辆前去乙方取货,乙方应按市场运输价格补偿甲方取货的运输费用。

  6.供货物料品种、规格、要求及价格:依甲方采购单载明品种、规格要求执行;价格以经甲 乙双方确认的报价单价格为准。如乙方调整产品价格,应事先及时通知甲方,经与甲方协商一致并得到同意后方可执行新价格,未经甲方认可的乙方单方调价无效,如果甲方订单数量有提升,有权可以向乙方提出价格进行调整,以双方在协商一致的价格为准。

  7.乙方供应的物料被甲方应用到(甲方)产品中,若是因乙方物料质量缺陷给甲方客户造成 损失,而导致甲方被客户追究法律责任和要求赔偿损失时,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和法律责任。

  8.乙方供应的物料若经检验不符合甲方的验收质量标准,在不影响使用性能的情况下,根据 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程度,如乙方按 5 %— 20 %不等的折扣给予补偿,甲方可作特采,或因时间比较紧迫乙方不能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处理,而甲方需要生产而自行进行挑选处理,甲方则将挑选的工时统计并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则需要向甲方提供挑选工时的补偿费用,员工(普通操作员)小时30元/小时,管理人员(组长、文员或以上级别的管理人员)50元/小时,否则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和法律责任。

  第1页,共2页

  9.供方提供的环保材料应不含有对地球环境和人体存在显著影响的物质,并符合相关的法律

  法规,包括rohs指令、eup指令、3c认证等,针对每种材料签订环保质量保证书,并每年提供权威机构一次有效期不超过一年的有害物质检测报告(如sgs),当甲方因质量或所送货品种与订单不符等原因,明确通知乙方退货或换货时,乙方必须最迟在次日(如果特急必须在当天处理)之内前来配合处理,超过十天不来处理的,甲方有权按无货主任意处置,乙方的经济损失自行承担。

  10.货款结算方式:月结90天以上 □,月结90天 □,月结60天 □,月结30天 □,

  月结 □,现金 □,选择结算方式在后面的正方形内打勾,为保证乙方所供物料在品质、数量、交期等方面的承诺,在甲、乙双方终止合同合作且甲方的存货乙方需协同处理完毕,无品质异常后甲方再将最后一个月的货款付给乙方。

  11.乙方与甲方合作期间,承诺不直接或间接同甲方事先已明确的竞争对手有针对损害甲方 商业利益的合作,否则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补偿(补偿额度以甲方的实际损失计算)。

  12.甲、乙双方合作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贿赂甲方公司员工(如:来料检验、收货、 技术性能鉴定、采购等职位的员工),一经发现,甲方将予以乙方总货款30%以上的处罚,如果贿赂甲方公司员工的事件再次发生,甲方将予以乙方总货款50%以上的.处罚,并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13.乙方若违反本协议的任何一款,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须承担由其违约行为而给甲方造成 的全部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违约金以实际造成的损失计算。

  14.甲乙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 。

  15.本协议未尽事宜或规定不明之处由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违反本协议引起争议 的,甲、乙双方应先尽量协商,不能达到一致的,甲、乙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双方应尽可能的继续履行本协议除争议事项外的其余部分。

  16.乙方承认已经阅读本协议,并确认了解协议中的含义。

  17.甲、乙双方合作期间,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具有协议的效力。

  18.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 效。篇三:大公司采购合同标准版(样稿)

  采 购 合 同

  需方: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供方: 签订时间:注:通过代理商供货时,必须填写制造商一栏。

  1. 需方将项目所需物料的总量和总交货计划(此2项内容仅供供方参考)提前告知供方,供方据此对需方未来订单进行预测,统筹制定供货安排,提前备货。供方同意并确认,最少备货数量为_____。无论何种情况,此最少备货数量与已完成交货数量之和不得超过项目合同总量。

  需方采购总量和交期可根据需方实际情况适度调整。具体调整内容需方应提前**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供方为保证需方**天生产需求而已经制造完成的提前备货物资,原则上由需方负责处理,具体执行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交付时间**天以上采购需求,需方有权修订采购数量并且不承担任何损失与风险。

  2. 具体的交货时间与数量以需方下达的订单为准,需方下达的订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若无正当理由,供方不得拒绝接受订单。

  3. 价格说明:□固定单价;□固定总价;□其他约定:

  4. 无论本合同选择采用固定单价还是固定总价,该固定单价或总价均已包含但不限于人工 费材料费、包装费、运输装卸费、保险费、税金等一切费用,数量按需方实际最终验收合格的数量进行结算。

  5. 原材料价格涨跌在5%以内(含),货物单价维持不变,差额供需双方各自吸收,幅度超 5%则由双方协商确认后调整合同。发生交易货物的主材料价格,买卖双方以上海有色金属网上 公布的当日金属材料价格的牌位价为基准,非金属件以双方约定为准。

  二.技术标准:□执行标准:

  □需方图纸:□需方采购技术条件: □其他:

  三.验收及质保

  1. 验收标准:□技术标准:

  □其它:项目最终用户验收合格为合格标准。

  2. 验收方法:供方必须随货提供质量证明资料交需方签收,否则视为供方延期交货,供方应按本合同第七 条第4款承担违约责任,需方按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条约定进行数量、规格等形式要件方面的约定收货和并进行初步的品质检验,具体参考相关检验文件。

  3. 质量证明资料:

  □合格证;

  □材料化学成份、物理性能检测报告;依据标准: ;

  □功能检测报告;依据标准: ;

  □外观质量检查报告;依据标准: ;

  □尺寸检查报告;

  □其他:随货原厂出厂证明资料。

  4. 质保标准:

  质保期与需方同其最终客户签订的质保协议时间相同。若需方与其最终客户无明确质保时间确认,则质保期为需方质检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 12个月。在质保期内供方应免费提供服务;对使用过程中因供方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需方保留向供方索赔的权利。

  在保质期内,若需方产品有任何缺陷,供方应在收到需方书面通知后的两个工作日内,派其技术人员到需方指定的工作现场进行检查,一经确认属于供方责任,供方应无条件地认可需方所提出的更换、退货、退款以及其他合理要求,否则,将被视为供方违约。

  供方自愿以合同金额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原则上不低于总合同金额的5%),若供方产品有任何质量问题,将被需方酌情扣除质保金。如前述需扣除金额已超过质保金的,需方有权从供方供货的其他合同款中扣除。

  四.交货方式、地址及费用负担:

  1. 交货方式:□送货;□自提;□代提;□其它:

  2. 运输费用:□需方承担;□ 供方承担;3. 交货地址:□需方工厂仓库,并按照需方要求堆放整齐。 □ 其它地点:

  五.包装、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

  1. 供方所提供给需方的以上货物必须按国家标准(或需方要求)进行包装和防护,以适宜防潮、防震、防锈、防磕碰要求,且按不同规格,分类包装,应能满足国内运输方式的需要。应保证其货物及包装安全无损地到达需方指定交货地点且便于贮存,在货物到达指定地点之前的所有责任及风险由供方负责。

  2. 供方包装上应清楚标示所供产品需方的物料号(或者图号)、名称、规格、供方名称、生产/检验日期、检验员签名/盖章、批号和数量等信息。供方送货单上应清楚标示所供产品需方的采购订单号、物料号(或者图号)、名称、规格、供方名称、批号和数量等信息。

  3. 特殊材料运输条件参照各材料的采购技术条件中的运输要求。

  4. 包装:□需方承担费用;□供方负担费用;□回收包装;□不回收包装;

  5. 对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需要进行包装防护。

  六.付款条件及方式:

  1. 付款条件:

  供方在需方工厂完成交货并验收合格后, 需方在收到增值税发票等有关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120天之内,按照当批货物价款百分之九十五(95%)的比例支付给供方。

  每批货物合同金额的百分之五(5%)待质保期12个月届满后且质保期无任何质量问题的或虽有质量问题但供方均已解决至需方满意后,十五天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供方每次向需方请款前应按需方要求和确认金额全额开具正式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如供方未

  按前述约定提供或延迟提供正式有效发票的,需方可拒付或相应延迟支付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付款方式:合同价款由需方通过电汇或银行承兑汇票方式向供方以人民币进行支付。

  2. 其他约定事项:_付款时若遇节假日,则顺延

  3. 对任何货物的使用或付款不表示需方已经接受这些货物;这类使用或付款行为也不影响因供方产品不符

  合本合同技术标准而被需方索赔、或被要求更换、维修、退货等;也不以任何方式损害或限制按合同或其它规定可拥有的权利和可获得的补偿。

  七.权利与义务:

  1. 供方在交货前,就产品质量、规格、数量进行正确和全面的检查,并出具质量证明资料(包含但不仅限

  于材质、性能、尺寸、外观等)。

  2. 凡涉及以“重量计量”来计算货值并作为付款依据的情形,均以“今创集团”提供的入库单和磅单重量为准。

  3. 对于有有效期要求的产品,供方应确保产品送达需方时,可正常使用的时间段占有效期的三分之二以上,

  特殊情况协商解决。对于因需方原因导致产品即将过保质期但可以延期使用的,供方应协助提供延期报告。对于因供方原因无法延期使用的,供方应无条件免费提供退换货服务。

  4. 如供方交货误期(包括但不限于因产品质量缺陷、数量短少、包装损坏、或延迟递交质量文件等问题,

  需返工或需方拒收的而导致交货延期的)或供方不能按本合同要求全面履行交货义务的,除得到需方书面同意延期交货的外,每延误一日,按订货总额0.5%支付违约金,累计不超过订货总额30%。

  如因为供方货物迟交而影响到需方的生产和交货,需方有权随时终止订单或本合同,并向供方追究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需方重新选定第三方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价格与供方产品/服务价格之间的差额、工期延误损失、索赔费用、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等)。

  发生上述情况时,供方除按合同规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由此造成需方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需方重新选定第三方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价格与供方产品/服务价格之间的差额、工期延误损失、索赔费用、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等)。

  5. 需方有义务在第一时间通知供方关于需求总量的调整,有义务对供方为满足需方需求而准备的产品,在

  发生技改时,有义务对经供需双方协商的数量进行处理。

  6. 供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本合同的技术质量标准,或违反本条第11、12、13款中任一款约定的,一经发现,

  需方有权要求供方按订货总额的30%支付违约金,同时,供方应满足需方提出的退货或调换的要求,由此造成需方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需方重新选定第三方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价格与供方产品/服务价格之间的差额、工期延误损失、索赔费用、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等)均由供方承担。

  7. 在供方向需方送货过程中,由于包装不良等任何原因所导致的损失或/和费用均由供方承担。

  8. 供方有义务免费为需方提供售后服务及相关技术支持。

  9. 需方有义务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安排付款。

  10. 需方有义务及时提供图纸、技术文件,并对技术更改及时通知供方;

采购合同协议书10

  需 方:*** ( 甲 方) 供 方:*** (乙方)

  本协议中供、需双方相关责任、义务与20xx年12月16日签订的原《块石采购合同》(合同编号:***)中的相关条款相同 。

  因原合同签订的采购量已完成,供方能按要求满足需方采购要求,同意在原合同基础上,增加采购块石5000m3(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第一条 合同期限

  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6月1日止。

  第二条 计量、计价方式

  计量及计价方式与原《块石采购合同》约定相同。

  其他约定参照原块石采购合同执行。

  其他说明: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即可生效。

  2、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料采购合同补充协议书范文2

  甲方:

  乙方:

  考虑到下列因素:

  1、河南省及全国范围内整治超限车的'行动大规模展开,各大公路对重车的检查及超限车的处罚大大加重,对砂石料的运输成本造成很大影响。

  2、梁场打梁用碎石质量要求严格,外观上不能有风化石,粒径必须为打梁配比要求的5-20mm,并且满足压碎指标≤10%的试验要求。我分部与供应商经重新考察料源并经过充分协商后,决定达成以下补充协议:

  第一条、标的物:中铁大桥局集团一公司郑焦城际黄河桥项目部四分部工程所用部分碎石。

  第二条、规格:

  1、粒径为5 mm至10 mm。

  2、粒径为10mm至20 mm。

  第三条、 价格:调整为48元/吨。

  第四条、乙方确保每批材料均为约定料场产品,并随车附带出厂证明。 此补充协议仅在原合同基础上修改,其他条款与原合同一致。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合同协议书11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相机采购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内容

  (一)甲方向乙方订购卡片相机20台(套),主要内容见下表:

  二 交货及验收

  1、交货期限:_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所有设备到货,一周内完成调试、验收_。

  2、交货地点:

  3、包装方式:原装、全新、完整、合格

  4、付款方式:采用9.5:0.5的方式付款,即到货交付验收后,买

  方付合同总价95%货款;留5%作为质量保证金,保质期为1年,待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付清。

  本项目合同总价:¥元整_

  总金额(人民币大写)___元整 ____

  5、验收:甲、乙双方合验。货物完全到达甲方所在地,双方即组织初验。初验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关产品的品牌、型号、配置、序列号等数据

  初验合格后甲方出具初步验收合格书;终验在初验的基础上全部产品正确安装调试后方可验收。

  三、质保规定及售后服务

  1、质保规定:乙方按照生产厂家承诺的条款质保相机保修一年,其它货物按厂商质保书上的质保期限和条款质保。

  2、售后服务:设备出现故障,乙方负责现场处理,1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48小时内解决问题。

  保修期内设备出现故障,属于产品质量问题,由卖方负责维修,不收取费用;属于人为造成的,卖方应提供有偿维修、维护服务。

  四、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一方擅自变更、终止,合同,给双方造成损失,应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2、乙方确保交付甲方产品为正品行货,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3、乙方所交的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包装密封不符合合同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收货。

  4、除不可抗力外,乙方未按时交货,则每周按合同总价款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赔偿最高限额不高于迟交货物的合同价的10%。

  5、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未按时付款,则每周按合同总价款的.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赔偿最高限额不高于合同价的10%。

  6、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执行相关服务承诺,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要违约金,乙方以每周按合同总价款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但违约赔偿最高限额不高于未提供服务货物的合同价的10%。

  7、乙方在一年内出现不良服务(指产品发生故障未及时处理)两次以上,甲方则有权在百分之五的质保金中扣除违约金(每出现一次不良服务扣除质保金的3%)。

  五、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可向甲方所在的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它条款

  1、本合同规定应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日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方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2、双方来往函件,按照合同规定的地址或传真号码的相关方式送达对方。

  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情形,应在变更后十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3、所有款项都通过以下账号付清:

  户 名:

  开户行:

  账 号:

  如果乙方账号及银行信息有所变动,乙方都要通过传真方式或书面通知方式通知甲方。

  4、本合同正本壹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双方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合同章后生效。

  (合同正文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年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月日年

采购合同协议书12

  编号:

  甲方:

  地址:邮编:430070

  联系人联系方式: 传真:

  乙方:

  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方式: 传真: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本次采购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订货

  1、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图书的相关信息,包括:书名、定价、开本、版别、包装、封面、简介。

  2、乙方根据甲方所提供信息,向甲方订货。

  3、本次采购产品为绘本,册数1000,总计货款元

  第二条 发货及运输

  1、甲方一般采用汽运方式发出乙方所订图书,费用由甲方承担。如乙方指定发货方式,甲方尽量满足,因乙方指定的发货方式而额外增加的发货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收货------

  1、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发货信息,做好收货准备,并及时验收。

  第四条:结算方式

  现款,款到发货。

  第五条 其他

  1、本合同签订后有任何变更,或对未尽事宜做出补充,都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署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书除自填部分外,手写及涂改无效。

  2、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以下无正文)

  甲 方:乙 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采购合同协议书13

  1.术语定义

  本政府采购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政府采购合同”系指供需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供需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政府采购合同的所有文件。

  (2)“政府采购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供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后需方应支付给供方的价格。

  (3)“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指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清单(同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及其附表,下同)中所规定的硬件、软件、安装材料、备件及专用器具、文件资料等内容。

  (4)“服务”指根据政府采购合同规定供方应承担的与供货有关的伴随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的运输、保险、安装、测试、调试、培训、维修、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保修期外的维护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5)“需方”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所述取得货物和服务的采购单位。

  (6)“供方”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所述提供设备和服务的中标人。

  (7)“检验”指需方的最终用户收货后,按照本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标准对政府采购合同货物进行的检测与查验。

  (8)“检验合格证书”检验完成后由需方的最终用户和供方双方签署的检验合格确认书。

  (9)“政府集中采购项目验收报告单”指需方根据检验合格证书和供方共同签署的最终验收确认书。

  (10)“技术资料”指安装、调试、使用、维修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所应具备的产品使用说明书和/或使用指南、操作手册、维修指南、服务手册、电路图、产品演示等文件及音像资料。

  (11)“保修期”指自《政府集中采购项目验收报告单》签署之日起,供方以自担费用方式保证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正常运行的时期。

  (12)“第三人”是指本政府采购合同双方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13)“法律、法规”是指由中国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14)“采购文件”指集中采购机构发布的采购文件。

  (15)“报价文件”指供方按照集中采购机构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和递交,并最终被评标委员会接受的报价文件。

  2.技术指标

  2.1交付设备的技术指标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指标要求及报价文件中的技术指标响应表相一致。

  2.2 除技术指标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该使用公制。

  3.交货

  供方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

  4.付款

  4.1供方交货的同时应提交下列文件:销售发票,制造厂商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产品合格证等。

  4.2付款方式、程序:由“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

  5.验收

  5.1供方提交的货物由需方负责验收。

  5.2需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规定接收货物,在接收时对货物的品种、规格、性能、质量、数量、外观以及配件等进行验收。需方对货物的规格技术指标如有异议,应从验收结束之日起10(十)日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方式提出。验收通过后,需方向供方收取本政府采购合同第4.1款所列明的销售发票等文件并与供方共同在《政府集中采购项目验收报告单》上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作为验收合格、同意付款的依据。

  5.3货物保修期自《政府集中采购项目验收报告单》签署之日起计算。

  6.知识产权及有关规定

  6.1供方应保证需方在使用本政府采购合同项下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如果发生此类问题,供方应负责交涉并承担一切费用和责任。

  6.2供方应保证所供货物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6.3供方保证,供方依据本政府采购合同提供的货物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供方均已得到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供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

  7.包装要求

  7.1除政府采购合同另有规定外,供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交货地点。因包装出现问题导致货物毁损的,由供方向需方直接承担责任。

  7.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书。

  8.伴随服务

  8.1供方应提供所交付货物的全套技术文件资料,包括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服务指南等。

  8.2供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安装、启动和试运行;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工具;

  (3)在质量保证期内对所交付货物提供运行监督、维修、保养等,如果采购文件没有特别要求,以供方在报价文件中提交的售后服务承诺书为准。如果上述文件规定有不一致之处,以对需方有利的为准。

  (4)在制造厂家或在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维护等对需方人员进行培训。

  8.3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含在合同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

  9.质量保证期

  9.1以“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的规定为准。

  9.2如果采购文件没有特别要求,以供方在报价文件中提交的制造厂商的有关文件为准。如果上述文件规定有不一致之处,以对需方有利的为准。

  10.质量保证

  10.1供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原制造厂商制造的、经过合法销售渠道取得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供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验收合格交付后不少于本合同第9条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供方应对其交付的货物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

  10.2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规格型号、配置、技术性能、原产地及制造厂商以及其他质量技术指标与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

  10.3如果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在本政府采购合同第9条约定的响应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供方负担,并且需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供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11.技术服务和保修责任

  11.1供方对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的质量保修期,以“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的规定为准。

  11.2投标单位应按如下内容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

  (1)设备经过1个月试运行期,所有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可进行初验。在试运行期间,由于设备质量等造成某些指标达不到要求,供应商须更换或进行修复,试运行期重新计算。

  (2)初验后,设备经过6个月试运行期,所有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可进行终验。在全部达到要求时,双方签署最终验收文件。

  (3)保修期,从最终验收完成之后的3年为保修期,期间供应商要保修除消耗品以外的所有设备。在保修期内,如果系统、设备等发生故障,供应商要调查故障原因并修复直至满足最终验收指标和性能的`要求,或者修理、更换整个或部分有缺陷的材料。

  (4)保修期内,中标人提供电话、电子邮件、Web、现场服务等方式的7*24小时的技术支持,对用户的现场服务要求,中标人必须在2小时内做出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

  (5)保修期内,中标人应对出现故障无法修复的设备或无法正常运行的系统,提供替代设备以保证系统的正常工作。

  (6)保修期内,中标人应免费提供软件升级、微码升级、定期设备维护等。

  (7)供方必须为维修和技术支持所未能解决的问题和故障提供正式的免费升级方案和升级服务。在质保期内,供方有责任解决所提供的投标货物和软件系统的任何问题;在质保期满后,当需要时,供方仍须对因投标货物本身的固有缺陷和瑕疵承担责任。

  (8)在保修期结束后,产品寿命期内供方必须继续提供对产品备件、故障处理、软件升级等的服务,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或中断对产品的售后服务,应说明服务的响应时间、取费标准。

  (9)中标人不能满足以上要求,采购单位有权向中标人提出索赔。

  12.违约责任

  12.1如果供方未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交付政府采购合同货物和提供服务;或供方在收到需方要求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的通知后10日内或在

  供方签署货损证明后10日内没有补足或更换货物、或交货仍不符合要求;或供方未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任何其他义务时,需方有权向供方发出违约通知书,供方应按照需方选择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1)在需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交付全部货物、提供服务并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在需方规定的时间内,用符合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零件、部件和货物并修补缺陷部分以达到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供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此时,相关货物的质量保修期也应相应延长;

  (3) 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使需方所遭受的损失,经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赔偿需方所遭受的损失;

  (4) 供方同意退货,并按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需方所退货物的全部价款退还给需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需方为保护货物所支出的其他必要费用;

  (5)需方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政府采购合同并要求供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此时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相关费用由供方承担。

  12.2如果供方在收到需方的违约通知书后10日内未作答复也没有按照需方选择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则需方有权从尚未支付的政府采购合同价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

  12.3延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1)供方未按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向需方交货时,则每逾期一日,供方应按逾期交付货物价款总值的1%计算,向需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但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总金额的10%。供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并不免除供方交货的责任。

  (2)如供方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后10天内仍未能交货,则视为供方不能交货,需方有权解除政府采购合同,供方除退还已收取的货款外,还应向需方偿付全部货款10%的违约金。

  12.4以上各项交付的违约金并不影响违约方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各项义务。

  13.不可抗力

  13.1如果供方和需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政府采购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的责任。因供方或需方先延误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13.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

  13.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4.争端的解决

  14.1需方和供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政府采购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政府采购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10 天内仍不能解决,

  可向有关政府采购合同管理部门提请调解。

  14.2如果调解不成,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可向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3因政府采购合同部分履行引发诉讼的,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政府采购合同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15.违约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5.1在需方因供方违约而按政府采购合同约定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起作用的情况下,需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供方发出书面通知,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政府采购合同。

  15.1.1如果供方未能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限期或需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和服务;

  15.1.2如果供方未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义务。

  15.2 如果需方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政府采购合同,需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供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供方应继续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5.3如果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6.政府采购法对政府采购合同变更终止的规定

  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指供需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17.政府采购合同转让和分包

  除采购文件规定,并经需方和集中采购机构事先书面同意外,供方不得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政府采购合同义务。

  18.适用法律:本政府采购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19.政府采购合同生效

  19.1本政府采购合同在需方、供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生效。

  19.2本政府采购合同一式5份,需方、供方、询价采购机构、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和财政部门国库管理机构各执一份。

  20.政府采购合同附件

  下列文件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政府采购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1采购文件及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20.2中标人提交的报价文件;

  20.3中标通知书;

  20.4政府采购合同的其他附件。

采购合同协议书14

  项目名称: ***询价采购

  采购单位:**********************

  成交单位:************************

  合同编号:

  日期:20xx年**月**日

  XXX政府采购

  货物采购合同

  合同名称:****询价采购合同

  甲 方: *******(采购人)

  乙 方: ********(成交供应商)

  甲、乙双方根据20xx年**月**日的****询价采购项目(***20xx***)的询价结果,经协商一致,于20xx年**月**日签订此项政府采购合同:

  一、 采购货物名称及成交价格

  二、 询价采购报价、成交通知书 后附

  三、 合同金额

  根据成交通知书的内容,本合同的总金额为(大写)元整¥( )人民币。

  交货期: 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

  四、 货款支付

  交货验收合格完毕后,XXX政府采购管理中心在接到采购人验收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货款。乙方收到货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开具发票给甲方。

  五、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询价采购文件规定的货物规格型号及技术指标向甲方提供。

  2、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一日内响应,在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处理。

  3、在“三包”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三包”期限为货物交付后一年,一年后的售后服务可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六、 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

  2、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

  同时,乙方所交的质量金作为违约金,视违约情况的严重程度,由甲方扣罚。

  3、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百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通知XXX政府采购管理中心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供货合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七、 诉讼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点在此约定为XXXXXXXXX。

  八、 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乙方报价表的内容及其澄清内容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果报价文件或澄清的内容与本合同条款不符,以本合同条款为主。

  3、合同执行中,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须经XXX政府采购管理中心同意后,由双方协商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5、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 方:乙 方:

  法人代表(负责人)法人代表(负责人)

  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账户:

  开户名称: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采购合同协议书15

  物料采购合同书 本约由甲方与乙方于公元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合约生效日」)订定

  甲方:苏州和阳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乙方:

  鉴于乙方从事于产品之制造、装配或销售,甲方欲向乙方订购或定作产品,且乙方愿依本约条款供应或承制甲方所订购或定作之产品,双方同意并履行条款如后:

  1 产品之提供及承制

  1.1 甲方得依本约之规定向乙方订购或定作产品。该订购或定作产品的数量、规格、价格、交期、及(或)

  其他要求、将载明于本约附件或订单上。

  1.2 乙方应依本约之规定、甲方之订单及甲方之技术数据或甲方认可之技术数据供应或承制产品。

  1.3 乙方应于甲方认可测试期间提供甲方技术协助。为使产品通过该认可测试,乙方应随时依甲方通

  知补正产品并同时修正其技术数据。

  1.4 乙方就其出售予甲方之产品,应提供甲方所认可之安全认证单位之认证合格书面证明。

  1.5 甲方如于本约存续期间内连续订购或定作产品时,得视市场需求状况提供乙方需求预估,惟该需

  求预估仅供乙方生产排配之参考,对于甲方并无任何法律拘束力。

  2 产品之供应方式

  2.1 甲方以向乙方发出订单之方式,向乙方订购或定作产品。

  2.2 乙方应将甲方所购买之产品送至但订单另有指定者,从其指定。

  2.3 订单,并应依甲方订单或送货通知单之规定交付产品。

  2.4 订单之变更

  2.4.1 甲方得在受领产品前不负担任何费用之情形下通知乙方延期交货、增加或减少数量、取消或

  解除订单。惟于取消或解除订单之情形,甲方应于___日前通知乙方。

  2.4.2 甲方如违反前项所定期间者,乙方得请求甲方偿还该取消或解除订单所产生的直接原料成

  本,但该订单之取消或解除系因甲方客户取消或解除订单所致者不在此限。乙方依本项规定

  请求时,应证明其于客观上无法于相当期限内处分(理)该受影响的材料或产品且亦无法以其

  他措施处分(理)该产品者。

  2.5 乙方应依订单所载交付日期及数量交付产品,如有迟延之虞时,应即通知甲方。如于应交付期限

  仅有部分产品得交付,除甲方通知另行安排交付者外,乙方应于甲方同意后仅交付该部分产品,

  惟乙方就未交付之部分仍应承担迟延责任。

  2.6 产品价格列于订单上,且于本约存续期间内继续有效。如于本约存续期间内双方协议变更价格或

  乙方调低价格时,则该新价格亦适用于变更日前已订购或定作而尚未由甲方受领之产品。

  2.7 乙方同意产品之所有权及风险负担于产品由甲方受领时或双方结转程序完成后归属甲方。

  2.8 甲方对于乙方于应交付日期前所交付之产品得选择收受、退货、拒绝受领或延迟(期)付款。

  3 价格及付款

  3.1 乙方保证其所供应或承制产品的价格未高于其他客户所要求的最低价格。该价格并已包括产品之

  运费、包装费、保险费、营业税、乙方人员差旅费、食宿费等。

  3.2 以乙方完全履行本约之规定为条件,甲方于受领产品及收到请款单、发票后,应以票据或其他付

  款方式支付货款,该付款期限以甲方所定之付款条件(如附件一)为准。

  3.3 乙方应依甲方之厂商请款办法向甲方请款。如乙方有提前付款折扣办法者,甲方得利用之。

  3.4 乙方应按甲方验收合格的产品总额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载明订单号以便甲方核对。发

  票及载明验收合格的订单为甲方付款的依据。

  3.5 如乙方对甲方负有任何金钱债务或有任何争议时,甲方得暂不给付应付乙方之货款,或径自应付

  予乙方之货款中扣除,亦得从乙方对甲方之债权中抵销。

  4 运送及交付

  4.1 乙方应自行承担其为履行本约所生之相关运输费用。

  4.2 如乙方迟延交付产品时,乙方除应按日依迟延交付产品总价的百分之一支付违约金外,并应赔偿

  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为避免生产中断所支出之各项费用,或因生产中断而造成甲方出货迟延致甲方客户因此所要求的'赔偿或罚款,及其他甲方因此所受之损害及增加之费用。甲方有权自货款中扣除相应违约金、费用、赔偿、罚款或损害赔偿金。

  4.3 4.2条之权利外,乙方并应向甲方支付该订单货款总额百分之十

  五之惩罚性违约金,并得终止该订单或本约。

  4.4 乙方应以其费用依商业惯例、甲方规格、政府法令及其他可适用标准保存、包装、处理及捆包产

  品,使其免受任何损害。如有未达标准之包装致产品一部或全部灭失或毁损,由乙方负损害赔偿责任。

  4.5 乙方于交付产品时,应提供甲方订单号码、产品名称、甲方料号、交付数量、净毛重量、生产日

  期、原产地国家及品检资料供等明细。每一产品之料号应以甲方之料号为准。

  4.6 如乙方未依上述第4.5条提供相关数据,或其所提供之数据有误造成甲方关务作业上之困难时,

  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之损害及所增加之费用。若乙方因此交货迟延,应适用上述第4.2或4.3条之相关规定。若造成海关没收产品时,乙方应以自己之费用另行提供产品予甲方。

  5 质量及保证

  5.1 乙方对于其所供应或承制之产品应保证符合双方所签立质量保证协议书(附件二)或通常业界所要

  求之质量规范。乙方经甲方通知应即提供甲方其所供应或承制之产品符合甲方质量规范之检测文件及技术数据。

  5.2 甲方得于正常营业时间内至乙方营业

  场所及(或)工厂检查产品及其制造过程。甲方得于运送前检查

  产品,并得于任何时间进入乙方营业场所及(或)工厂查验及取回甲方财产。甲方得基于与本约有关之任何理由,包括但不限于确保使乙方及产品符合甲方质量规范,行使本项之检查权。本项有关甲方之检查权亦适用于甲方之客户。为俾甲方或甲方客户实施检查权,乙方应提供甲方所合理要求之设备与服务。依本项检查之产品仍须在甲方或甲方客户场所进行检验。

  5.3 乙方就所供应或承制之产品为如下保证:

  (a) 由乙方所制造、加工或装配;或乙方有权代理或销售。

  (b) 完全符合与本约有关之设计标准、规格书(包括一般规格书与质量规范)、图式、样品及其他与本

  约有关的技术资料或乙方所为之陈述。

  (c) 完全符合订单或附件之要求,且均为新品。

  (d) 不具有任何设计、材质、制程或技术上之瑕疵。

  5.4 本条所有质量及保证不因甲方检验、受领产品或付款而失其效力。乙方所供应或承制之产品自甲

  方验收合格起十年为保固期。但乙方产品之保固期较长者,则依乙方之保固期.

  5.5 经甲方收受之乙方所供应或承制之产品,于甲方生产在线或甲方制成成品出售予他人后,发现有

  不符规定或影响甲方生产或成品质量者,乙方应赔偿甲方该产品之价格及因此所受之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

  6 不符规定之产品

  6.1 如产品有瑕疵或不符本约、附件、送货通知单或订单之规定(总称为「不符规定之产品」),甲方除

  享有法律上及本约所述之权利外,并得依其判断,选择下列措施:

  (a) 以乙方之费用退回不符规定之产品,并由乙方予以替换或重工;或

  (b) 自行或使人修复不符规定之产品,并由乙方补偿甲方因修复所支出之费用。

  6.2 如甲方选择前项(a)款,乙方应于甲方退回不符规定之产品后日内交付替换产品或返还重工产

  品。第12.1规定之补救期间不适用于本条规定之期限。

  6.3 乙方未于前项期间内交付替换产品或返还重工产品时,甲方得拒绝收受,并由乙方退还甲方所给

  付之所有货款、费用及成本,且乙方不得主张抵销。甲方并得依其认为适当之条件与方法另行订购或生产相同或类似产品并请求乙方偿还其因订购或生产该相同或类似产品所支出之额外成本及费用。

  6.4 乙方应于甲方要求时就不符规定之产品以书面方式向甲方提出「改善措施报告」。

  7 产品之退还

  7.1 甲方退还于乙方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不符规定之产品,将附上「退货单」或「退款单」。除需合

  理时间确认及运送外,甲方原则上自完成验收日起______月内向乙方提出「退货单」或「退款单」。

  7.2 所有由甲方退还予乙方之不符规定之产品、超出订购或定作数量或应交付日期前运送之产品,及

  所有由乙方运交甲方之替换或重工产品,应由乙方负担所有费用、成本、运费及风险。

  8 制程或设计变更

  8.1 乙方未经甲方事前书面同意,所有制程变更、设计变更、工厂配置变更、影响产品性能之程序步

  骤中断、机械结构或其接合、环境适应性或化学性质或产品寿命信赖(总称为“变更”)均不得变更或置入于产品内。如需变更时,乙方应通知甲方任何变更计划或拟案,并提供甲方要求之可供评估样品及其他适当信息;乙方之通知最迟应于预定变更日前______天或双方协议之日送达甲方。

  8.2 无论甲方是否同意变更前述计划或拟案,任何订单所载产品应交付日期,乙方均应遵期履行交付。

  8.3 甲方得随时于乙方运送产品前变更乙方依甲方提供图式(样)、设计或规格而供应或承制之产品,且

  该变更于通知乙方时即生效。如该变更合理且直接影响产品之价格或交期时,则乙方应于甲方通知日起十五日内以书面方式请求调整价格或交期并经甲方书面同意。

  8.4 如双方就前项价格调整已尽善意之努力而未达成协议,甲方得终止本约,且该终止效力得溯及于

  所有已订购或定作之产品。

  9 甲方财产

  9.1 所有由甲方提供予乙方或甲方付费用订购或定作之有体物及(或)无体财产,或依甲方设计或规格而

  产生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物料、技术数据、机器设备或仪器(总称为”甲方财产”),乙方应为下列措施:

  (a) 保持为动产,且不得与任何动产或不动产混合或添附。

  (b) 接受甲方任何时间之检查;甲方及其员工、代理人得随时进入乙方场所取回。

  (c) 仅得使用于供应甲方所订购或定作之产品

  (d) 乙方不得为任何形式之变更。

  9.2 甲方财产于返还甲方前,乙方应承担所有风险负担;于甲方请求或本约终止时,乙方应即以其费

  用将甲方所有财产无偿返还甲方。乙方放弃任何扣押或留置甲方财产之法律上或契约上之权利。

  10 知识产权

  10.1 乙方就其出售予甲方之产品,应保护甲方及其继受人、受让人、承包商及客户不受任何第三人主

  张权利,并应自行承担因下列情事所引起之自已或前述人等之所有赔偿、损失、诉讼费、律师费或其他任何种类或性质之损害或费用。:

  (a) 任何与产品或制造产品过程有关的知识产权及(或)机密资料之侵害。

  (b) 乙方违反第10.5条或第10.6条之规定。

  10.2 如发生前项情事之一时,乙方应即以其费用提供信息与协助,以俾甲方防卫、抗辩或采取相应措

  施。

  10.3 除前两项规定外,如甲方或其继受人、受让人、承包商或客户仍要求使用该产品时,乙方应以其

  费用尽最大努力取得继续使用该侵害产品之权利,否则乙方应以其费用依甲方之选择采取下列措施:

  (a) 以非侵害产品替代侵害产品,或修改侵害产品成为非侵害产品。

  (b) 如不能替代或修改侵害产品,乙方应全额偿还甲方为侵害产品所支出之所有成本、费用,且不得

  主张任何扣除或抵销。

  10.4 如侵害产品系完全依甲方之设计所承制者,乙方不负前三项义务。

  10.5 乙方就甲方所拒绝、退还或非甲方订购或定作之所有产品,应除去该产品或包装上甲方之公司名

  称、商标、标章、料号、符号等标示或文字。

  10.6 乙方出售予甲方产品之任何相关流程(包含但不限于乙方与甲方间或乙方与其供货商间于联络、设

  计、制造、测试、会计、文书作业)及产品内所附之软件,均不得使用未经合法授权者。

  11 保密义务

  11.1 乙方了解甲方向其提供或揭露之机密数据系为特殊而有价值的资产,且专供乙方使用于与本约有

  关之事务范围内,乙方应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义务保管该机密资料,未经甲方事前书面同意,不得将该机密露或交付予任何个人、法人、机关或非法人团体。乙方违反者,应支付甲方人民币壹佰万元之惩罚性违约金。

  11.2 甲方提供或揭露机密数据予乙方不应被解释为对乙方就甲方之知识产权为任何之授权、让与、或

  出租,且甲方对于所提供或揭露之机密数据不为任何保证。

  11.3 机密资料保密义务不受本约解除或终止之影响。

  12 违约

  12.1 乙方若违反本约、附件、订单之任何规定而未采取下列措施时,甲方得径行终止本约或取消任何

  订单之全部或一部,并(或)以乙方未履行下列措拖期限届至之日起回溯三个月与甲方之总交易金额百分之三计算,由乙方对甲方支付惩罚性违约金。

  (a) 于甲方通知后

  (b) 于甲方指定期限内完全履行该补救措施。

  12.2 乙方发生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事之一时,无前项规定之适用,甲方得径行终止本约及取消订单: (a) 乙方处于破产或破产法和解之程序。

  (b) 无论乙方同意与否,为债权人之利益选任管理人或接收人。

  (c) 经甲方要求后,乙方对将来之履行不能提供相当之保证或担保。

  (d) 持续的或再次的未能准时依第6条替换或重工产品。

  (e) 其他违反法律之规定者。

  12.3 如甲方依12.1或12.2规定终止本约及(或)取消订单之全部或一部时,甲方得依其认为适当之条件

  与方法向任何第三人订购或自行生产相同或类似之产品。乙方应于甲方请求后十天内偿还甲方因另订购或生产该相同或类似产品所生之所有额外成本、费用。

  12.4 任何第三人因乙方所供应或承制之产品受有直接或间接之损害,而向甲方请求损害赔偿时,乙方

  应负最终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偿还甲方所垫付或支付之款项,并应依甲方通知于指定期限内处理及履行。

  12.5 因不可归责于乙方之事由致乙方迟延或不能履行时,乙方应立即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甲方对于

  该迟延或不能履行得依其判断选择:

  (a) 终止本约或任何尚未运送产品之订单;或

  (b) 于迟延或不能履行期间中止本约或与本约有关的订单之全部或一部。惟甲方于迟延或不能履行原

  因停止时,得继续本约。

  12.6 任一方因不可抗力事故或事件致迟延或不能履行其义务时,不负违约责任。惟双方应尽其最大努

  力协调处理之。

  13 不当竞争之禁止

  13.1 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利用与甲方交易或使用甲方财产,机密数据,或知识产权之机会,从事任何

  产品之制造、销售、出租、承包、出借、居间、媒介予他人,或其他任何与甲方营业竞争或妨碍甲方与其客户间之交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对甲方客户或甲方竞争者报价、与甲方客户或甲方竞争者交易、接触或向甲方客户或甲方竞争者揭露产品系乙方所代工或提供者。

  13.2 如乙方违反前项规定者,乙方、其负责人及为乙方签署本约之代表人应连带支付自甲方认定乙方

  违反之日起回溯三个月与甲方交易总金额计算之惩罚性违约金予甲方。但此违约金不影响或限制甲方依本约或法律规定得行使之权利或救济措施。

  14 通知

  14.1 除本约另有规定外,任何依本约之通知得以电话、传真、邮件、快递、电子邮件或信差等方式为

  之,并自送达日起生效。

  14.2 任何关于运送或发票之通知应送至甲方发出订单之部门。

  14.3 任何对甲方或乙方之通知,以本约所载地址为准。若地址有变更者,应以书面方式通知他方。 15 期间与终止

  15.1 本约有效期限自合约生效日起一年。如任一方未于期限届满前九十天以书面方式通知他方不再续

  约,本约自动延长一年,嗣后亦同。

  15.2 本约之终止或解除不影响本约依其性质应继续存续之条款及效力。

  16 其他条款

  16.1 本约之成立、生效、解释及履行,悉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之法律为准据法。本约双方及连带保证人

  就任何因本约、订单或送货通知单之条款或违约所生之争议,应先协商解决之。如无法协商解决,双方同意以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16.2 本约之适用溯及于生效日前双方为达本约之目的所交易之产品。

  16.3 甲方之未要求乙方履行本约所述之义务,不得解释为其日后亦放弃该权利,或抛弃其依本约所生

  之其他权利。

  16.4 乙方不得将本约或依本约所生权利义务之全部或一部让与或授权予任何第三人。甲方得将本约或

  依本约所生权利之全部或一部让与或授权予任何第三人。

  16.5 本约有效期间内经双方同意而与本约之履行有关的书面资料均为本约之附件,并为本约内容之一

  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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