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辩发言稿

时间:2025-04-15 17:10:16 蔼媚 演讲稿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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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辩发言稿(通用9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需要使用发言稿的事情愈发增多,发言稿是作为在特定的情境中供口语表达使用的文稿。如何写一份恰当的发言稿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四辩发言稿,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四辩发言稿(通用9篇)

  四辩发言稿 1

各位评委,双方辩手:

  大家好!

  首先谢谢大家给我机会参加辩论。

  作为反方的四辩,我要对我方在陈述阶段和自由辩论阶段做出总结,并进一步说明我方的观点。

  陈述阶段,我方一号辩手开始便申明了我方辩论的目的,是论证“乐而知足”这一词语中存在的快乐和知足之间的因果关系。人们因为精神世界上的快乐而感到满足。我方辩手用了中国古代文人的例子来说明,只要精神上快乐,人们便不会感觉到不满足。

  之后二号辩手和三号辩手则针对对方辩友立论中的矛盾对对方的论点“知足而乐”进行反驳,并且引用了完整的弗洛伊德心理学人格结构系统来反驳了对方辩友单纯从本我的快乐原则这一片面角度对“知足而乐”做出的所谓正确解释。

  自由辩论阶段,我方辩手开始便承接了陈述阶段三辩的问题,继续针对对方立论方面的根本矛盾做出反驳,对方辩友在我方再三要求下对自己的立论方面的矛盾做出解释,并且把开始时单纯的用本我的快乐原则来论证“知足而乐”变成我方三辩已经陈述过的完整弗洛伊德心理学人格结构系统。

  在讨论过程中我方一辩把“乐而知足”引申到一个更高的角度,即精神上的快乐能够引起对物质上欲望的降低,从而达到乐而知足。但对方辩友没有正面回答这个问题,而是从个人的角度对“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快乐”进行争论,直到自由辩论结束。

  从上面对前两个阶段的总结来说,我方辩手一直围绕“乐而知足”这一观点,用各种事实及理论进行论证,下面是我对于我方论点的补充解释。

  “乐而知足”,并不是说,快乐产生了满足之后就停滞不前了。这里面的“知足”,指的是对自身现状及未来发展的满足。是一种带有预见性的满足。举个简单的例子,一个人现在在做小职员,他感到快乐,对自己的生活很满足。并不是说他满足于十年之后他还是小职员,而是他知道按照目前的生活步调来说,十年后他会做到什么位置,他对这个位置觉得很满足。

  同理可知,对方辩友提出的变态杀人狂的例子,是因为他感到快乐之后,对杀人狂的生活很满足。之所以他会继续这种变态的生活,那是因为他觉得快乐,从而产生了满足感。由快乐产生满足感,证明了我方的观点是正确无误的。

  而对于“知足而乐”这一观点,我方认为是错误的。通过前两个阶段,我方已经说明“知足而乐”跟本就不是人类的本能。而且知足之后是否就会感到快乐呢?我们可以看看秦始皇。他的功业就当时而言是最大的',他应该是知足的。但是他快乐吗?肯定不快乐。如果快乐,他就不会焚书坑儒,修长城,建阿房宫,甚至让徐福带5000童男女给他找长生药,做一些随意夺走别人财产和性命的暴行。我举这个例子,可能对方四辩辩友会说,“知足不一定快乐,可是在那些事例中的那些人他们到底知足了没有?”的确我们无法得知别人是否知足了,既然如此,您又怎样证明您的例子里那些人是否知足呢?无法判断对方是否知足,您又如何能说他知足而乐?

  对方辩友的“如若没有很多人相信“知足而乐”或者“知足常乐”,那么这样的概念也不会延续至今,广泛流传了吧?”这句话则让我觉得,好象是谎话说了一千遍就会变成真话。“三更半夜”这个词大家也都这么说,那三更真的就是半夜吗?半夜应该是2。5更才对吧。我们有自己的

  脑子,我们可以自己思考事情的对错,不一定说了几千年的话都是对的。

  综合对前面两个阶段的总结和最后对于各自论点的一点补充,相信大家能够更好的理解我方的“乐而知足”的观点。

  谢谢大家。

  四辩发言稿 2

主席、对方辩友、各位观众:

  大家好!

  “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对教师职业的明确定位,所以我方再次申明:教师才能比师德更重要。

  第一、从教师资格来讲,当一个人选择教师作为职业时,无论他对这一职业怀有多么高尚的追

  求和热爱,其前提都必须是他有能力胜任。前面我方辩友也提到过,要想成为一各教师,你必须具有教师资格,教师资格管理规定:成为一名小学教师,必须具有专科以上的学历,而成为一名中学教师,必须具有本科以上的学历,这些都是对教师才的要求。

  第二、从社会角色来讲,教师承担这传递文明,培养人才的重要职责。高尔基说过:“爱孩子,

  是连老母鸡都会做的事情。可是要善于教育孩子,需要才能和全部的生活知识。”请问对方辩友,如果你没有精湛的职业能力,仅凭满腔的热情和爱,能教育好孩子吗? “减负”喊了多少年,为什么没减下来?是那些教师师德不够优良吗?正相反,是他们所谓的“爱”,促使他们给孩子过多的负担。他们所缺失的,正是一定的方法与能力。而这些方法和能力,不正是教师才的表现吗?

  第三、从教师个人成长来讲,我们应更重视教师专业技能的提高。现在那么多的家长为孩子选

  学校选班级,他们究竟在选什么呢?仔细想想不难发现他们选的是专业技能高的老师嘛。古往今来的名师大师固然高尚,但更重要的原因是他们超群的专业技能啊。就像现在的骨干教师、名优教师、特级教师他们不都是才能超级精湛的吗!

  第四、纵观我们的教师结构,我们经常看到、听到的就是说某某学校师资力量较差,教师结构

  不合理,而这里所提到的教师结构、师资不正是才的表现形式吗?

  对方辩友犯了一个最致命的错误就是一味地鼓吹德,而恰恰忽略了德的载体是才,没有才,德便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皮之不存,毛将焉附,《道德经》的作者老子也是才高八斗的学者。如果没有才,不通过才的发挥,怎么知德呢?没有了才,我们可以做什么呢?弗洛伊德说过“不管文明对人类的限制有多大,人总有办法来对付它,机智是现代人发展起来的最佳的安全阀,文明越发展,压抑越多,人们就越需要机智,没有了才,即便我们的德有多高尚,你可以做什么呢?从人才的选拔来看,才也是放在了第一位。无论是对教师的招聘还是对教师的选调上,我们的硬条件就是要具备什么样的学历或者是什么样的专业,还要近几年来的教学成绩等进行综合考 察,这一切的一切都是教师才的'表现,所以请问对方辩友,你还能在这里空谈德比才

  更重要吗?

  尊敬的对方辩友,我们从来都没说过德不重要,我方也从不主张去任用一个道德败坏的人去教书育人,但在这里我要提醒对方辩友,我们现在对教师的许多考核都是以才为主的,因为不通过才的表现,德是无法进行考证的,就像你今天站在这儿与我辩论,是用你的才与我辩论,难道你想说你是用你的德与我辩论吗?当然你是不可能犯这种逻辑错误的。我们需要的是德才兼备的教师,无德无才,学生讨厌你,有才无德,学生疏远你,有德无才,学生瞧不起你,德才兼备,学生敬佩你。 我们都在力争做一个德才兼备的教师,都想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劳动者,但是我们光有德而无才,这是无论如何都办不到的,只有我们具备相当的才,并充分发挥我们的才,我们才能培养出人才,才能得到家长和学生的接受,才能得到了社会的认可,才能成为一个真正的人民教师。

  谢谢大家!

  四辩发言稿 3

尊敬的评委们,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晚上好!

  我方的观点是成大事者不拘小节。首先我要感谢对方辩友在这场辩论赛中的激情澎湃,但我也想奉劝对方辩友一句:有理不在声音高啊。对方辩友虽然慷慨激昂振振有辞,但却丝毫不能掩饰其逻辑之模糊不清,其立论之苍白无力。不知大家有没有发现,其实刚才一连串的争议都源于对方辩友在展开话题时的几个关键错误。下面,请各位和我一起,把对方辩友今天的偏颇之处看个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真真切切吧。

  第一,李代桃僵。我方一辩在立论中已充分论述过小节与细节的巨大区别。但对方辩友仍一直任意地将细节的影响嫁接到小节之上。依对方辩友“小节可转化为细节,小节的价值等同于细节”的逻辑,那么我到想请问对方辩友,我们知道碳和钻石的化学成分相同,且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难道我们就说黑乎乎碳和璀璨的钻石的价值相同吗?那对不起了对方辩友,我买得起一公斤的碳,可惜我连一克拉的钻石也买不起呀!

  第二,错误理解“拘”字定义。刚才我方二辩已经提出,”拘小节”的“拘”的意思是“拘泥”,很明显拘并不等于重视。“拘”是被动词,而重视是主动词。对方辩友把主动词和被动词混为一谈,看来对方辩友显然是对“拘”字的定义造诣不深啊!

  第三,偏离辩题。我方三辩早已说明现在我们是在谈成大事者,而不是如何成大事。而对方辩友却对此滔滔不绝,但只可惜前提提错了。而对方辩友的立论明显偏离了辩题,在概念上又举棋不定。同时又无法举出可证明您方观点成立的例子,甚至还在指不出我方论点有任何不合理的情况下,胡乱给我方扣帽子,可真是机关算尽,却又掷地无声啊!

  华丽的言辞代替不了理性的思考,诗意的浪漫无助于情理的升华。下面就由我来总结我方观点吧:

  首先,提倡成大事者不拘小节并非好高骛远,而是让人以发展的眼光看待问题,从整体的高度把握事情。

  其次,成大事者不拘小节是人类本身的限制所决定。人生不过短短数十载,成大事者虽然拥有比一般人更卓越的思想和更超群的能力,但在成大事这样一个长期而艰苦的`过程中,怎能把有限的时间、精力拘泥于细枝末节呢?

  最后,不拘小节能为想成大事者提供开拓思路,另辟蹊径的机会,意味着成大事者要与时俱进,不拘泥于固有的模式。

  试想,如果刘备拘于小节,送还荆州,哪里有三分天下的汉室西蜀?如果太宗拘于小节,严惩魏征,哪里有贞观之治的政治清明?如果李白拘于小节,郁郁而终,哪里有笑傲五侯的诗酒风流!相反,樊哙不拘小节,闻帐救主,得封列侯;司马迁不拘小节,忍辱著书,名垂千古……正反两方面的例子都言之凿凿地向我们阐述这样一个颠簸不破的真理:成大事者不拘小节!

  那么,最后,我将送大家一幅对联来结束我方陈词:

  上联:成大事,创伟业,注重每个细节

  下联:露锋芒,扬国威,不拘所有小节

  横批:梦想成真!

  四辩发言稿 4

各位评委:

  大家好!

  对方辩友的发言卓实精彩,细细听来不难发现对方辩友的论证逻辑其实就是以下两点:

  1、一个事物从没有到有事一种进步,大学生从没有工作可做到做保姆是一种进步。

  2、对方辩友认为保姆这个行业具有广阔的就业前景,而大学生又具有较高的素质,两者一拍即合。

  于是,对方辩友得出结论,大学生从没有工作到有工作和大学生从事保姆行业就证明了大学生做保姆是就业观念的进步。但是整个辩论过程对方辩友一直没有论证这两点如何体现了就业观念的进步,进步在哪里。希望接下来对方4辩的总结陈词能给大家好好论证一下。`

  我方认为“大学生做保姆是人才的贬值”,下面就我方观点做以下总结:

  1、大学生做保姆,人岗不相适。

  正如斯坦福大学校长约翰。汉尼斯所言:“大学教育区分专业正是因为侧重于不同培养预期以满足社会对不同人才的需求。”

  高等教育的知识技术为主的属性和保姆行业以服务为主属性不契合,大学生做保姆与其培养预期相违背。因此结合保姆行业的需要和大学生的实际才能考虑,大学生做保姆是人才的贬值。

  2、大学生做保姆,用不当其时。

  大学生涌入保姆市场,不仅自身价值大打折扣,而且还挤占专职保姆的就业岗位,导致市场秩序的紊乱。延误了对人才的及时使用时效,没有把在对的时间对的人放在对的工作岗位上去,使其不能充分施展才华。人才贬值趋势的扩大化在所难免,导致群体性的人才贬值。

  3、大学生做保姆,人未尽其才。

  大学生做保姆,缺乏充分施展才能的合适舞台和条件。大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正如北大第一任校长蔡元培所说:“大学是社会之光,它本来就要照到更需要它的地方。”社会培养人才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更好的使用人才,人才只有用好了,才能体现价值,发挥效能,成为经济社会进步的重要推动力量。

  从20xx年12月,全国第一次人才工作会议,到前不久颁发的《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xx—20xx年)》,都旗帜鲜明的指出把充分发挥各类人才的作用作为人才工作的.根本任务,特别是引导大学生从学生到社会的第一步,尽早的投入社会,发挥自身的聪明才智,实现人生与社会的共赢。温家宝总理曾语重心长的告诫在校大学生,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实现人生的最大价值。

  因此,终上所述,我方坚持认为“大学生做保姆是人才的贬值”。

  四辩发言稿 5

尊敬的主席、评委、对方辩友以及各位领导、同事们:

  大家好!

  十分高兴能与对方辩友进行这次以“公司利益与个人利益到底哪个更重要”为主题的辩论赛。

  刚才,我方辩友已经详细、深入地阐述了公司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关系,并以充足的证据和缜密的论证说明了“公司利益更重于个人利益”的道理,相信对方辩友此时已经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下面,我再进一步阐述我方的观点。我方并不否认个人利益的重要性,毕竟“趋利之心,人皆有之”,但在公司利益面前,个人利益就要往后放一放了,公司利益相对于个人利益而言,不但重要,而且还要加上一个“更”字!

  俗话说得好:大河有水小河满,大河无水小河干。还有这样一句话:要想使一滴水不枯竭,那就将它放到大海里吧!一个人要想更好地保障个人利益,那么就只能依托于强大的集体利益,一个人要想使自己事业有成、充分体现个人价值,那么就只能依靠强大的集体力量!一个企业的兴衰与我们每名员工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密不可分,如果我们员工脱离了公司这棵大树,如果我们远离了公司这一沃土,我们岂不成为无根之木、无源之水?因此,我们每一名员工都离不开公司这个大集体!

  公司利益重于天!每名员工只有爱岗敬业、兢兢业业、勤勤恳恳、扎实奉献,才能使我们的公司充满朝气、蓬勃发展!然而,

  现实生活中,有的人总是将个人利益放在首位,臵公司利益于不顾,导致公司失去了前进的'动力,丧失了竞争的源泉,这都是个人利益至上思想在作怪!美国前总统肯尼迪曾经说过一句至理名言:“不要问国家能为我们做些什么,而要问我们能为国家做些什么”,古人云:“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作为一名公司员工,就是要时刻将公司利益放在首位,舍小家而顾大家,舍个人而顾集体,这才是一名优秀员工的基本职业道德!而公司利益有了发展,个人利益自然会得到更好的保障,这一点毋庸臵疑!

  就刚才的辩论而言,我方辩友已经列举了大量的事例,费尽了口舌,其主要宗旨是要向对方辩友说明这样一个道理:公司利益比个人利益更重要!

  纵观整场辩论赛,对方辩友虽然巧舌如簧、费尽心机和看似天衣无缝,但经过我的细心倾听与理性思考,实则漏洞百出,下面就让我一一破解。由于时间关系,我在这里只列举其中4大谬误:

  一是偏离中心,顾左右而言它。对方辩友只强调个人利益重要性,而忽视公司利益在个人利益上的决定性作用。

  二是偷换概念,张冠李戴。对方辩友将个人利益理解为个人作用,远离了本场辩论的中心。

  三是以偏概全,窥一斑而知全豹。对方辩友的言词真可谓是一叶障目而不知泰山。

  四是恶意逃避,断章取义。对方辩友回避我方辩友的问题, 答非所问。

  马克思曾经说过:只有在集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也就是说,只有在集体中才可能有个人自由。最后,我想用一句话来结束我的发言并与大家共勉:公司利益至上,个人利益才有保障;公司发展强大,我们个人才能走向辉煌!

  谢谢大家!

  四辩发言稿 6

主席、各位辨友

  大家好!

  对方辨友已经认识到青年成才个人努力的重要性,但能否成为人才关键就看机遇了。这就是我方的观点:青年成才关键在于抓住机遇。

  首先,我方从不否认个人努力对于成才的重要性。我方认为凡成功者必有机遇的惠顾。但看遍历史,更多的人因为没有时代机遇不能成才啊。布鲁诺提出日心说结果被宗教徒活活烧死,而哥白尼因为赶上了好时代,终于使日心说得到世界的认可。正所谓时势造英雄,时代背景才是人能够成才的根本机遇:如果没有新中国的成立,中华民族如何彻底杜绝战乱、饥荒、疾病?又如何有我们这一代人的茁壮成长啊?如果没有辽河局和我处良好的用人机制,我处青年如何展示自己才华?又怎能有机会成为人才啊?如何没有我国的太空计划,杨利伟怎能成为中国宇航第一人并载入史册啊。

  其次,人才是天生的吗?不,而且决不,我方认为有能力者为“才”,但需外部机遇才能“成才”。能力的积累要通过认识和利用机遇来实现,能力的发挥和效果由机遇制约。如果没有环球航海的机遇,达尔文的《物种起源》或许要延后数年,甚至不会有;如果没有李斯特的知遇,肖邦怎能一夜成名最终成为大钢琴家啊;如果没有遇到黄万公,张良或许只是一个市井小民,又怎能成为大兵法家。如果这一切的如果都是真的,那只能为“千里马常有,伯乐常无”增添了新的注脚啊。

  最后,俗话说“机遇只偏爱那种有准备的头脑”,这就是说个人的任何努力都是在等待机遇的到来啊,只要机遇一来,就可以“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但是,大家还应该记住法国作家桑弗历的话“机会不会第二次敲打你的`门扉”,更应该记住我们老祖宗的古训:机不可失,时不再来。因为机会是短暂的,也是偶然的,所以个人努力并不意味着机遇一定会垂青你,但只要机会来的时候,采取正确的方式把握,努力者才能更上层楼,潦倒者也能绝地大反击,乞丐也能变富翁啊。

  漫长的人生之路是一串串机遇串连而成的美丽花环。青年朋友们,你想成为这花环的拥有者吗?那就从现在起努力增长才干,在我处良好用人机制这个大机遇背景下,靠观察看准机遇,靠胆识把握机遇,靠魅力抓住机遇,靠智慧发展机遇,成为于我处有用的真正人才。

  四辩发言稿 7

各位评委,各位同学,对方辩友

  大家好! 对方辩友围绕小悦悦事件,列举了一系列的类似案例,一直在试图让我们大家接受“见死不救应当入刑”这一概念,但我方始终坚

  定立场,坚持认为“见死不救不应入刑”!下面我再一次总结我方观点。

  第一,见死不救是道德问题,不应用法律来代替道德去规范人们的行为。

  众所周知,见义勇为是一种合乎正义和道德的高尚行为,见死不救是一种有违道德与正义的为人们所痛恨的行为。见义勇为、见死不救,同为道德问题,同无法定的救助义务,见义勇为就可被视为英雄而歌颂,但见死不救却是犯罪,要遭受刑法的处罚,这是何等的不公平,不公正!我方认为不该用法律来代替道德去规范人们的行为,把见死不救入刑,反而会降低见义勇为的含金量,升高道德的门槛,从而导致人们见义勇为的积极性下降、正义感减弱,使更多的人从“围观党”变成“跑路党”。

  第二,若将见死不救入刑,就混淆了法律与道德的界限。

  咱们学法律的人都知道,法律是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而道德存在于社会舆论和人们的信念之中,依靠人们内心信念的驱使、社会舆论的褒贬作用以及传统、习俗的影响,以精神的强制来保证实施。若将见死不救入刑,那么为了不犯见死不救罪,人们就得见死相救、见义勇为。如此一来,见义勇为

  就从主动、自愿的道义变成被动、强制的法律义务,这不仅改变了行为本身的性质,还提高了该行为的道德标准----还有人会以为不犯罪是一件非常高尚的事而引以为荣吗?对方辩友显然没有考虑过这种混淆道德与法律的界限的行为,将会导致不正确的道德舆论导向。

  第三,从立法和司法实践看,惩罚“见死不救罪”的实际可操作性不强。

  对方辩友认为将见死不救入刑具有现实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假设“见死不救罪”成立,立法者首先就会面临何为“见死”,何为“救”何为“不救”的问题,法律显然是无法对此作出明确界定的,而过于模糊的立法又会不利于司法实践的。对方辩友一直回避我方提出的取证问题,然而在司法实践方面,公安机关将会面临取证的难题。大家关注小悦悦事件,很大原因是摄像头拍下了见死不救的18位路人,但不是每一个公共场所都有摄像头的,况且公共场所的人员流动性大,公安机关要查清哪些人见死不救是一件相当困难的事。“彭宇案”这种英雄流血又流泪的案件就是最好的例子。所以我方认为,无论是立法还是司法实践,惩罚“见死不救罪”的可操作性都不强。

  第四,见死不救入刑的`刑罚过重,建议可立法但不应入刑。

  对于处于危险境地的人,没有法定义务,只有道义上的义务的人们当然有作出救助与否这种选择的自由权利。我们可以谴责见死不救,可以鼓励见义勇为,却显然不能以犯罪的名义威胁和强迫人们去承担道义上的义务。我方认为将见死不救入刑,这样的刑罚过于沉重了,有悖于现代的法治观念和现代社会国家减轻刑罚的立法趋势。建议可为见死不救立法,以其他较和谐的方式来解决。

  各位评委,各位同学,通过前面的辩论以及我方的论述,难道您还要站在对方辩友的立场认为应把见死不救入刑吗?那么,下一个流血又流泪的英雄很可能就是您了!为避免此类情况的发生,我方坚持认为,见死不救不应入刑!

  谢谢主席!

  四辩发言稿 8

尊敬的领导、主席、评委和对方辩友:

  很高兴与对方辩友进行了这场辩论赛,下面请允许我代表反方进行总结陈词。下面让我进一步阐述我方的观点:我方的关观点是单飞体制更有利于运动员的发展。

  第一,试问一个人为什么想成为运动员,并不是每个运动员都是为了金牌而去,有的是为了锻炼身体,为自己的考试或是工作加点分,有的则是为了做一个与体育有关的老师,而单飞体制就可以满足这样的要求,自己可以决定以后的前途与命运,可以决定做一个运动员以后的发展道路是怎样的,甚至是自己学习运动的程度是什么,只需要根据自己以后的发展需求进行适当的运动。

  第二,并不是每个运动员都是为了金牌而选择运动,但是在举国的体制下不是每个想拿金牌的人都可以进入国家队,就算进入国家队,那又会有多少人能拿到金牌呢,有很多运动员虽然很有天赋却因为一次的失误与国家队失之交臂,自此放弃运动,也就是说举国的体制下,国家队并没有具体的标准去衡量谁可以进入国家队。而单飞体制下,运动员各自发展,有能力的`可以冲击金牌,天赋差一点的可以边学习文化边训,练这样就更利于运动员的前途发展。

  第三,运动员也是人,人都会有自己的生活,但并不是说有自己的生活了就无法专心训练。在举国的体制的压制下,国家对运动员实行统一调配,剥夺了运动员的自由,干涉了运动员的饮食、出行、活动、恋爱、作息以及人际交往的一切,让运动员如同断线的木偶失去了生命力。在举国的体制下,为了以国家利益为最高目标,为了国家荣誉冲击金牌,运动员自身背负了沉重的压力,心理受到严重的影响。然而在单飞体制的管理下,运动员可以自由合理的管理自己的一切大小事物,跟着自己的心做出自己认为的对今后发展最有利的选择,发展包括了心理和身体的共同发展,更加人性化的管理自己,更有利于运动员的身心发展。

  第四,运动员的发展是包含了心理和身体共同的发展,而发展历程包括个体的一生,并且也包括了运动员自身的一切发展,不单单只有体育而已。为了不耽误训练,运动员被迫打封闭,身上的伤病因得不到休息而更加严重甚至是畸形残疾,这也严重影响了运动员后半生的发展,而单飞体制就解决了这样的问题,运动员可以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和时间进行训练,完全可以自己调配自己,更有利于运动员自身的发展。再者,运动员的发展不是一时的,而是一生的发展,当然也包括了运动员退役后的发展,然而在举国的体制下的运动员自从退役后就不再受到国家的保障,如体操选手桑兰,在受伤退役后,国家体操队就再也没有提出过物质的保障和经济的资助,这无疑对运动员一生的保障是不利的。从这点我们可以看出单飞体制确实更有利于运动员一生的发展。

  综上所述,我方坚持认为,单飞体制更有利于运动员的发展。

  四辩发言稿 9

尊敬的评委、各位观众:

  我们作为辩手,在这场激烈的辩论赛中,经过多番角逐,三位辩手已经展示了自己的观点和论据,我作为最后一位辩手,来总结本方的立场和回应对方的质疑。

  首先,我们的立场很明确,我们坚持认为……(此处可以简要概括一下本方的`观点和论据)我们认为这是符合事实、合乎逻辑的观点,也得到了本方队员们的共同认可。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也充分尊重了对方的观点,进行了深入的辩论,这是一场富有建设性的对话。

  接下来,我也要回应一些对方的质疑。在本场辩论中,我们注意到对方提出了一些反驳我们观点的论据,但是我们认为这些反驳并没有击穿我们的论点。我们认为……(此处可以简要回应对方的论据,并说明自己的观点为何仍然站立得住)。

  最后,我们也要再次强调本方的观点,我们认为这是正确的、有根据的观点,我们将坚定地贯彻这一观点。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我们也将认真思考自己的观点,并不断修正和完善自己的观点。

  感谢各位评委的审慎评判,也感谢各位观众的聆听与支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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