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读后感

时间:2024-11-22 09:15:53 心得体会 我要投稿

《家》读后感集合15篇

  当仔细品读一部作品后,大家心中一定有不少感悟,这时最关键的读后感不能忘了哦。那么你会写读后感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家》读后感,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家》读后感集合15篇

《家》读后感1

  《德伯家的苔丝》是十九世纪末英国批判现实主义小说家和诗人哈代的代表作。而我则是在读徐志摩的一篇散文时知晓哈代的,那篇散文叫《谒见哈代的一个下午》,在文章中饱溢着徐志摩对哈代的敬重和尊崇。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农村姑娘的悲惨命运,这个农村姑娘就是书名中的“苔丝”。她的命运似乎有一种宿命的色彩,好像属于那个冥冥之中的神的意志,但我能读得出来,她的悲剧是属于时代的。她有很多好的品德,比如质朴、比如善良、比如宽容,但生活在那个时代,她终究逃不掉那个时代的威力而被它吞噬。像苔丝所说“咱们住的这个世界是带着疤痕的,在鸟儿甜蜜歌唱的地方,也会有毒蛇发出嘶嘶的声音。”

  苔丝有着诚实的美丽和烂漫的天真,像那含着白雪的玫瑰。书中这样写道“地里的男工只是田地里的一个工作的男人罢了,而地里的女人却是田地的一部分。男人需要积累和成长才变得厚重和博大,女人往往是天生的。”苔丝就是这样的人,让人忍不住感动和爱怜。

  当她爱上克莱时,她那样热烈而坚定,像一个朝圣者扑倒在圣像面前,我由此想起叶芝的诗句来:“多少人曾爱过你的美丽/爱过你欢乐而迷人的青春/假意或者真情/唯独一人爱你朝圣者的灵魂/”从此,在她的心中,克莱的灵魂就是圣徒的灵魂,克莱的智慧就是先知的智慧,她让爱情的光辉把自己包围起来,把那过去的苦恼全部忘却,把那些日夜纠缠她的疑虑、恐惧、羞耻全部摒弃。我觉得,在这样的时候,一个女人的灵魂才是真正的灵魂,才更具声色香味,更具无边的美。

  然而,她逃不过的种种不幸接连到来:无耻的亚雷,夺取她的幸福;还有那软弱的克莱,如此辜负了苔丝的爱……现在想来,轻浮的纨绔子弟仍然到处都有,世俗的偏见也总是顽固和强大。一个女人悲痛的历史对于她自己可以是一个沉重的十字架,而对于别人,也许不过是一场笑话。一个社会缺少同情,缺少爱,这似乎是一件比苔丝的故事更让人痛心的不幸的事。

  最后,在绝望中,她杀死了亚雷,而人间那所谓的“正义”也杀死了她。

  史铁生在《病隙碎笔》中说“人是一个限制”,我此时也想到,时代也是一个限制,人自身的限制和时代的限制使很多不幸的事情产生出来,并一直产生下去。伟大的人当然是有的,他们甚至超越了时代,走在前方去引领,但那样的人毕竟是很少的',甚至是绝无仅有的,绝大多数的人都是裹挟在时代的激流或缓流之中,在自身的局限中曲折的前行。凭良心说,谁都希望现实的社会在理性中运作,一点毛病也没有,但这又不是一个人或几个人能做的了主的事,它还真正需要很多很多人并且不止一代的艰苦努力。

  从苔丝的悲剧,我想到,真正的爱情势必会给我们希望和力量的,会教给我们勇敢和崇高。所以,朋友,摒弃迁就、勉强和一切的不坚定吧,勇敢地去追求,去聆听,相信自己的心,相信自己的心可以不因世俗而屈服,相信自己的心会因爱的洗礼而变得更光明,更美丽!

《家》读后感2

  家,对于我们来说是幸福的象征,是温馨的标志,是温暖的怀抱,他就像沙漠里的绿洲给人以希望和温暖。这就是家的感觉。然而巴金笔下的家虽有着四世同堂的喜悦、人丁兴旺的热闹,却同样围绕着旧时封建礼教的控制,使家失去了他的原汁原味,失去了原有的温馨,就让我带你走进《家》的世界。

  《家》描写的是高公馆这个“诗礼传家”、“四世同堂”的封建家庭的没落分化的过程。觉新、觉民、觉慧三个性格迥异的兄弟为了自己的理想在奋斗:大哥觉新面对封建礼教选择了屈服和服从,担负着全家的重担,被兄弟责骂,在关键时刻也打破陈规帮助弟弟实现理想;觉慧、觉民、琴三个受到新思想影响的热血青年投身于革命,用自己的笔去教化他人,传播新思想。丫头鸣凤与三少爷觉慧相恋,苦于身份悬殊以及封建势力的压迫,被逼嫁于他人为妾,誓死不从,以死明志,可见其刚烈。许许多多高家大院里的人都在受到封建礼教的压迫从而走向了沉沦与灭亡。一个有着悠久历史的高家大院在新思想的袭击下,走向灭亡,性思想最终会战胜一切。

  觉新就是手封建大家庭和旧时礼教毒害的典型例子。他也是有着一腔冲破旧礼教的热血,可却在旧礼教前沉沦了。到底是因为什么呢?他受到封建礼教的毒害太深了,在强大的势力下他别无选择,他只有选择屈服。我为他而感到悲哀,更加同情他:就是因为他所谓的服从,他失去了自己的最爱,害死了最爱他的妻子;就是因为他的服从,他的一生都在别人的安排下度过的。这难道还不悲哀吗?我们应该庆幸自己生活在自由自在、民主的新时代,可以大胆的追求自己所想的,不需要为别人的安排而活,每个人的未来都充满希望。

  相比觉新,我更加欣赏和佩服觉慧的个性和勇气。他大胆的与封建礼教抗争,勇敢追求心中所爱,接受新思想的洗涤,在封建社会的大舞台上,他就像一只展翅高飞的老鹰,雄赳赳、气昂昂地冲向蓝天,那气势仿佛要将封建礼教在这个社会上破除;那劲头有着不到黄河不死心的决心。他就是这样一个人物!

  他发表自己的看法,用笔描述出新的社会,抨击旧社会,用行动改变社会,逃离自己的家园,改变战场,用自己的文章去影响更多的人。这份勇气难道还不值得我们学习吗?也许我们并不处于他所在的那个社会,我们无法体验他所面临的困境,无法了解到他面临多方势力压迫时的.勇气,但是同样我们的人生难免也

  会面临许多的困境,但如今的幸福生活已让我们沉迷于平静的生活,缺少了面对灾难的勇气,从而失去了抗争的机会。就像这次“莫拉克”的来袭,打翻了我们原有的平静,拆散了原本幸福的家庭。这时,我们就需有这份勇气:坚强活下去的勇气、努力重建家园的勇气、笑着站起来的勇气……它就是战胜一起的力量,难道还不值得我们学习吗?

  鸣凤还有许多的丫鬟也同样受到封建礼教的迫害,失去他们美妙的人生。这样的家还温馨、美好吗?

  《家》让我看到了不一样的社会,让我感受到了那些热血青年的勇气,让我感慨、让我悲伤,同样也让我感动。我们的新生活就是在这些热血青年的勇气与努力下造就的。

  家还是那么的温暖、那么的温馨、那么的幸福!

《家》读后感3

  家,对于我们来说是幸福的象征,是温馨的标志,是温暖的怀抱,他就像沙漠里的绿洲给人以希望和温暖。这就是家的感觉。

  然而巴金笔下的家虽有着四世同堂的喜悦、人丁兴旺的热闹,却同样围绕着旧时封建礼教的控制,使家失去了他的原汁原味,失去了原有的温馨,就让我带你走进《家》的世界。 日记《家》描写的是高公馆这个“诗礼传家”、“四世同堂”的封建家庭的没落分化的过程。觉新、觉民、觉慧三个性格迥异的兄弟为了自己的理想在奋斗:大哥觉新面对封建礼教选择了屈服和服从,担负着全家的重担,被兄弟责骂,在关键时刻也打破陈规帮助弟弟实现理想;觉慧、觉民、琴三个受到新思想影响的热血青年投身于革命,用自己的笔去教化他人,传播新思想。丫头鸣凤与三少爷觉慧相恋,苦于身份悬殊以及封建势力的压迫,被逼嫁于他人为妾,誓死不从,以死明志,可见其刚烈。许许多多高家大院里的人都在受到封建礼教的压迫从而走向了沉沦与灭亡。一个有着悠久历史的高家大院在新思想的袭击下,走向灭亡,性思想最终会战胜一切。觉新就是手封建大家庭和旧时礼教毒害的典型例子。他也是有着一腔冲破旧礼教的热血,可却在旧礼教前沉沦了。到底是因为什么呢?

  他受到封建礼教的毒害太深了,在强大的`势力下他别无选择,他只有选择屈服。我为他而感到悲哀,更加同情他:就是因为他所谓的服从,他失去了自己的最爱,害死了最爱他的妻子;就是因为他的服从,他的一生都在别人的安排下度过的。这难道还不悲哀吗?我们应该庆幸自己生活在自由自在、民主的新时代,可以大胆的追求自己所想的,不需要为别人的安排而活,每个人的未来都充满希望。相比觉新,我更加欣赏和佩服觉慧的个性和勇气。他大胆的与封建礼教抗争,勇敢追求心中所爱,接受新思想的洗涤,在封建社会的大舞台上,他就像一只展翅高飞的老鹰,雄赳赳、气昂昂地冲向蓝天,那气势仿佛要将封建礼教在这个社会上破除;那劲头有着不到黄河不死心的决心。他就是这样一个人物!

  他发表自己的看法,用笔描述出新的社会,抨击旧社会,用行动改变社会,逃离自己的家园,改变战场,用自己的文章去影响更多的人。这份勇气难道还不值得我们学习吗?也许我们并不处于他所在的那个社会,我们无法体验他所面临的困境,无法了解到他面临多方势力压迫时的勇气,但是同样我们的人生难免也会面临许多的困境,但如今的幸福生活已让我们沉迷于平静的生活,缺少了面对灾难的勇气,从而失去了抗争的机会。就像这次“莫拉克”的来袭,打翻了我们原有的平静,拆散了原本幸福的家庭。这时,我们就需有这份勇气:坚强活下去的勇气、努力重建家园的勇气、笑着站起来的勇气……它就是战胜一起的力量,难道还不值得我们学习吗?鸣凤还有许多的丫鬟也同样受到封建礼教的迫害,失去他们美妙的人生。这样的家还温馨、美好吗?《家》让我看到了不一样的社会,让我感受到了那些热血青年的勇气,让我感慨、让我悲伤,同样也让我感动。

  我们的新生活就是在这些热血青年的勇气与努力下造就的。家还是那么的温暖、那么的温馨、那么的幸福!

《家》读后感4

  “我想有个家……”音律在跳动着,歌词道出了人们的心声,可到底什么才能称作“家”?

  “家,应该是蜘蛛网的中心,连结着千丝万缕的情,不管你走得多远,你的喜怒哀乐只要有一丝丝的脉动就会震动着蛛网的中心”这句话,把家比作蛛网的中心,生动形象地写出了家是我们遇到挫折后的避风港,家是安抚我们心灵伤口的创可贴,家是承载着我们喜怒哀乐的小船,当我们在黑暗中迷惘的时候,家是那一盏照亮我们前方的路的指明灯;当我们在寒冷中孤独的时候,家是那一张温暖我们的心的棉被;当我们在迷途中无助时,家是那一张指引我们回归正道的地图。家的作用是无法被取代的。家同时也意味着爱与责任。萨克斯曲《回家》不知打动了多少游子的心,它的产生正是由于作者夜深回家时,发现母亲还坐在沙发上等他归来,真情涌动于是写成了这经典之作。一个人无论你长多大,长多老了,在母亲的眼里你还是她的小孩。母亲家中等小孩的场景,每个人都经历过,感觉不一样,有的温馨,有的激动,有的心酸。俗话说,父爱如山,母爱如水,这些爱也只有在“家”的存在前提下才会呈现出来。如果没有了家,哪会有厚重如山的父爱;如果没有了家,哪会有细腻如水的母爱;如果没有了家,哪会有触动人心的'真爱。再如老舍在《我的母亲》里,就有心酸的叙述:“三姐结了婚。母亲对儿女都是一样疼爱的,但是假若她也有点偏爱的话,她应当偏爱三姐,因为自父亲死后,家中的一切事情都是母亲和三姐共同撑持的。三姐是母亲的左右手。但是母亲知道这右手一定要割去,她不能为自己的便利而耽误了女儿的青春。当花轿来的我们的破门外的时候,母亲的手就如同冰一样冷,脸上没有血色——那是阴历四月,天气很暖。大家都怕她晕过去。可是她挣扎着,咬着嘴唇,手扶着门框,看着花轿徐徐的走去。不久,姑母死了。三姐已出嫁,哥哥不在家,我又住学校,家中剩下母亲自己。她还须自晓至晚的操作,可是终日没人跟她说一句话。新年到了正赶上政府倡用阳历,不许过旧年。除夕,我请了两小时的假。由拥挤不堪的街市回到请炉冷灶的家中。母亲笑了。及至听说我还须回校,她愣住了。半天,她才叹出一口气来。到我该走的时候,她递给我一些花生,“去吧,小子”街上是那么热闹,我却什么也没看见,累遮住了我的眼。今天,泪又遮住了我的眼,又想起当日孤独的过那凄惨的除夕的慈母。可是慈母不会再候盼着我了,她已入了土!”这一段文字,诠释了母亲对儿女该尽的责任和儿女对母亲应尽的义务,劝诫我们不要等到“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的时候,才想起在家中孤独地等待着我们回去看望、回去陪伴的老父亲、老母亲。不要等到我们后悔的时候,才发现能补救的机会早已逝去。不要让这种欲哭无泪的心痛,一直痛楚心扉。如果没有了父母对子女的责任,那么,家也就么有了其存在的意义。如果没有了子女对父母的义务,那么,家也就失去了其存在的价值。

  总之,家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其实根本不是一个具体的地方所在,只是某时某刻在某地方有了安心的感觉,就算是到家。我们可以做和应该做的,只是使这种“心安”这种“心神合一”这种“神魂合一”的感觉尽可能地常在,那么不论一个人身居何地,都不算离家很远,或者干脆说就是身在家中了。

《家》读后感5

  本书中主要体现的是"家",家,是一束阳光,可以融化心坎上的冰雪寒霜;是一盏明灯,为夜行人照亮晚归的路程;是温馨的港湾,遮挡人生风风雨雨;是一潭清澈的溪水,洗涤繁杂的世事,回归安静的心灵;家是孤雁向往的巢,船舶停靠的岸,落叶回归的根。我们琴行是一个放大了的家庭,是社会构成的细胞。琴行中有了"家"的温馨,就可以把琴行和老师紧密连结在一起,老师在企业中找到了家的幸福感、归属感,就能像对待兄弟姐妹一样对待同事,互相关爱、互相帮助、团结一心,向着一个共同的目标努力,就能把琴行的事情当做自家的事情去对待,把琴行的荣誉当成自家的荣誉去珍惜。

  "以琴行为家,视同事为亲人"

  我们琴行这个大家庭中,就是一个大的"团队",要想让这个团队能够思想统一、齐心协力,充分发挥出团队精神,就需要我们每一位员工在集体利益面前放弃自己的个人利益和个人主义,磨去自己的棱角,积极地投入到团队之中,在团队中进一步地改造自我、完善自我和提高自我。当然,在"团队"这个大家庭中,团队又要给教职员工提供一个宽松、向上的环境和氛围,给教职员工提供一个得以施展自己的风采和才华的平台,因为教职员工是琴行的主人,是我们琴行得以发展的动力源泉,只有给教职员工提供宽松的发展环境,才能在教职员工的思想和内心深处,让他们深刻地感受到"以琴行为家"的深刻内涵,才能真正地把琴行当做自己的家去管理、去经营,如果每名员工都能够这样地"以琴行为家",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充分地发挥个人的潜能,履职尽责、好好教学,认真对待每一件事和每一个学生,那"家"文化的建设和发展,才会得以成效。在琴行的发展的进程中,团队的协作精神是至为重要的,:"团结就是力量,团结就是力量,这力量是铁,这力量是钢,比铁还硬,比钢还强??"团结可以使一个团队更加坚强,团结也可以使一个团队更加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向心力和凝聚力,团结的力量是无穷的。

  总之,在琴行"家文化"建设中,我们琴行已初步具备"家文化"的感觉,"家"的强大和兴衰取决于我们全体教职员工的共同努力,老师与教务老师、店校长要充分发挥相互监督、相互促进的权利,与企业共进取、同兴衰,真正"以琴行为家",作为自己,也更要从中起到表率作用,视大家为兄弟姐妹,只有琴行大家庭建设好了,我们教职员工自己的小家才会过得更好。这样我们的琴行才会焕发一新,更加充满生机和活力,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才会越做越大、越走越远。

《家》读后感6

  20世纪30年代初,一个二十七岁的青年,为了倾吐自己鲜明的爱和恨,宣泄自己积郁的悲愤,也为了探索青春的价值和意义,在距故乡成都千里之遥的上海,用整个身心,写出了一本近三十万字的小说。这个青年就是著名作家巴金。这本小说就是他的第一部长篇小说《家》。

  作为《激流三部曲》的第一部,《家》被公认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最优秀的小说之一。它集中体现了封建大家庭制度下的典型形态,书中描写的高家,是封建社会的一个缩影,这个旧式的家庭内部充满着虚伪和罪恶,各种矛盾潜滋暗长,逐步激化。在这样的背景下,美好的东西遭到无情地毁灭,高氏三兄弟的恋爱故事,以及梅芬、瑞珏、鸣凤等青年女子的命运,最终都免不了悲剧的结局。

  《家》最突出的艺术特色是塑造了一系列生动鲜明的人物形象。在这些人物中,我最喜欢的是觉慧,他思想先进,充满活力,是高家的叛逆者,是美好与希望的象征。然而书中还有个不得不提的`人物,那就是觉新。如果说觉慧代表的是梦想,那么觉新代表的则是现实。他无疑是《家》中内心最复杂、最矛盾的人。大少爷觉新也曾受到过新潮思想的熏陶,也曾有过出国留学的机会,曾几何时,他是一派朝气蓬勃,对未来充满着希望,对人生充满着追求。然而作为高家的长房长孙,他放弃了理想、爱情,顺从了家族的安排。这份包办的婚姻,成为了一切悲剧的开始,在这以后,不幸接二连三地降临,他隐忍退让,独自承受着痛苦,希望以此来换取些许的宁静。只可惜他的委曲求全不但没有为他带来安宁平静的生活,反而间接导致了他爱的人相继离他而去。失去了两个生命中最重要的女子,同时也失去了幸福的资格,在以后漫长的岁月中,只剩下他独自痛苦地面对一切。

  究竟是懦弱的性格造成了他的悲剧,还是命运给了他懦弱的性格?他经过了五四运动的洗礼,新的思想在他的心中留下了一定的烙印,但是他同时又受到封建孝道的束缚,骨子里依然有着守旧的血液,这也许成了他悲剧命运的根源,成了他一生悲剧的缘由。一段婚姻,两份深情,在本应该幸福的岁月里,一次又一次经历了生离死别。也许他不是一个称职的丈夫,但不能否认他的一颗真心,满腔赤诚;他是一个称职的兄长,为弟弟们构建起一片碧海蓝天,将悲伤尽收己身。对于他,再无情的人也不忍苛责……

  在《家》中,爱情是不圆满的,带着宿命的伤,在《家》中,几乎每一个人的心中都有着一抹深入骨髓的遗憾,回荡着一缕沉重寂寥的叹息……《家》如同一支悲伤的抒情曲,伤感开场,心痛收尾,《家》恰似一首情思凄婉、深沉美丽的抒情诗,缠绵悱恻之余又潜动着一脉春温。在这个虚构的空间里,作者所欲展示给我们的,是描写过去十多年见的一幅画卷。虽然这里只有生活的一部分,但已经可以看见那一股由爱与恨、欢乐与苦难所组成的生活之激流是如何在人们心中动荡。青春毕竟是一种美丽的东西,无论期间是否经历过痛苦与磨难,当多年后再次回首,我们所能铭记的,依然是它的美丽……

《家》读后感7

  《德伯家的苔丝》中的女主人公苔丝在她短暂的一生中追求幸福和爱,但是接连不断的不幸最终导致了她悲剧的结果。那么,造成苔丝悲剧的原因是什么?下面就由小编告诉大家造成苔丝悲剧的原因吧!

  1、 父亲与家庭环境

  她父亲是一个小人物,同时也是个小人。孔子说君子固穷,小人穷斯滥矣。用在他身上真是一点错也没有。酗酒、无责任心、虚荣、懒惰导致原本贫困的家庭愈发贫困,得知自己有一个贵族的姓氏之后变本加厉开始做起白日梦,逼迫苔丝去“远房亲戚”亚雷家做工希望能得到帮助。母亲的软弱、弟妹的幼小无依都是将她推入“火坑”的推手。贫穷是很无奈的事情。她的父母不爱他吗?爱的。只是因为生存环境、个人见识等原因导致他们见识短浅,且他们总要生存,她的家人也指望着她去做工挣来的钱生活,她没有任何别的办法,真是一点办法都没有。所以即使明知那是火坑,她都不得不跳,更何况不知道。这是她去亚雷家遇上亚雷的必然。

  2 、亚雷德伯

  亚雷德伯是一个典型的恶人形象。因有钱而有权,知道自己不会受到惩罚因而有恃无恐,从他第一次见苔丝他就没有隐藏自己的欲望和本性。他的不择手段和有权有势以及不负责任是苔丝的第一次悲剧的必然。而他的第二次出现更是导致了苔丝的悲剧性结局。

  3 、安吉尔 克莱尔

  克莱尔,牧师的小儿子,热情、理想主义、绅士,使所有人心中的理想丈夫。但是在我眼里,他才是导致苔丝悲剧的最重要的原因。苔丝虽然受过一次伤害 ,可是她的内心依旧纯洁,并且在新的、友好的环境中,内心的创伤已经在慢慢愈合。这个时候克莱尔出现了。并对她展开了猛烈的攻势。克莱尔对苔丝来说像是另一个世界上的人。会关注她的想法,会为她吟诵诗歌,会为了扶她过河等在河边,甚至会不介意她以前的事情(她以为)。她不可避免地爱上了他。以为自己终于得到了神的眷顾。然而打击来的快且彻底。他在新婚之夜离她而去,以再不相见的架势去往巴西。

  我若是苔丝,大概会想:“啊,我果然是不能得到幸福的。我在妄想什么呢,怎么可能呢。不可能的啊。”克莱是那个给了她希望,复又亲手将他推入更深的.深渊的人。克莱这个人,看似思想开明、深情,是那个时代走在大多数人之前的一个人,但其实过于理想主义,并且自我。苔丝于他而言是个关于纯洁的梦。他爱的是纯洁,而不是苔丝。一旦苔丝在他眼里失去了纯洁这个标签,他就立刻想逃开了。丝毫不顾苔丝的处境。他没有想过苔丝会怎样。他只觉得自己受到了伤害并且急于逃开。而“思想开明”的他眼里的纯洁,也不过是身体的纯洁罢了。而那封没有传达到的信,就像是上帝的一个小小的恶作剧,将这件事情推到了最糟糕的地步。它导致了苔丝的第二次的悲剧。

  最后在巨石阵被捕更加重了故事的命运性和凄美的画面感。

《家》读后感8

  每一个孩子就是一朵花,都渴望阳光的照耀,雨露的滋润。可是命运是不公平的,没有人能选择自己的出生。人的一生也许是会经历许多的困难挫折,可是如果他们还在幼年,当他们的肩膀还是那样的稚嫩,他们的小手还是那样的纤弱,他们的心灵还是那样的脆弱。面对如山的磨难,他们怎么办呢?我读了《肩挑一个家》这本书,深深被他们的坚强和乐观所感动。

  “与其让人看到雷雨,还不如让人看到雷雨后的彩虹。”坚强的李琳玉是这样说的,更是这样做的。少年丧父的她,为了减轻年迈的爷爷奶奶的丧子之痛,悄悄掩藏起自己的痛苦,反而竭力帮助爷爷奶奶走出困境。她不但没有埋怨命运,反而感恩生活,让她至少她还有疼爱她的爷爷奶奶。她的坚强懂事让我很佩服,她对生活的感恩更让我们动容。

  “命运给了我苦难,可那只不过是别人也将或多或少承受的苦难,被我提早经历了而已。真的勇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海的女儿”宫湛秋如是安慰自己。面对父病母丧,成年人尚且无法承受,何况柔弱的她?可小小的`她选择了勇敢去面对。当我们许多小皇帝小公主还在父母身边撒娇迈痴时,她却不得不挑起生活的重担,独自去面对生活的艰辛。

  “小太阳”胡继汕尤其让我感动。他的妈妈在他出生不久后,就得了一种运动神经损伤的病,为了给妈妈治病,家里债台高筑,爸爸常年在外打工积劳成疾,幼小的小继汕就精心照顾瘫痪的妈妈和失去劳动力的爸爸。在生活上,他洗衣煮饭,任劳任怨,因为担心妈妈噎着,他总是多加水,把“西红柿炒蛋”变成了煮蛋。其实,小继汕多么希望妈妈早日康复,他也能吃上妈妈烧的香喷喷的美味啊!小继汕知道妈妈们的心里苦,还经常利用课间空闲的时间给妈妈发短信安慰妈妈,双休日从不出去游玩,总是在家照顾妈妈,做家务。可是让我感动还不仅仅是他对妈妈的孝顺,更有他在困境中,还不忘感恩社会,回报大家。当他得知汶川发生了惨不忍睹的大地震。他立即行动起来,靠课余自己捡垃圾,捐出了十倍于生活费的捐款。小继汕就象他所唱的《种太阳》一样,他自己就是一个小太阳,并且他还在不停的种太阳,给我们这个世界带来了无限的光明和温暖。

  想想我们身边,大多数同学都是娇生惯养,平时安享父母的嘘寒问暖,不但不思感恩,反而认为理所当然。读了这本书,我们不但要学会在面对苦难时要坚强勇敢,不能被困难打倒。无论何时,都要记得,上帝关上了一扇门,必然会为你打开一扇窗。

  我们更要学会感恩父母,回报社会。想想我们在父母的关心照顾下是多么的幸福,上天给了我们这样的幸福。可这样的幸福不是理所当然,父母也需要我们的关心!让我们从现在开始,珍惜自己的幸福,懂得感恩父母,感恩我们身边的每一个人,感恩我们的社会,正是他们,给我们带来了今天和明天的幸福!

《家》读后感9

  《家》读后感家,这个词给人的感觉非常温馨,。在没有看这本书的时候,我并没有想到,巴金为这个词冠上了那么沉重的含义——牢笼。

  这本书讲述了觉慧等几个新青年一代在“五四”运动的影响下,和封建势力、旧礼教家庭的斗争。从文章的一开始,我就很强烈地感受到了觉慧那颗炙热跳动的心。觉慧和他周围的新青年们都受到了“五四”新思潮的影响,开始和封建的旧势力作斗争。他们不同的人处在不同的环境,想法、遭遇、行动也就各不相同。而巴金,把每个人的心思、个性都很好地表现了出来。在阅读的同时,我被吸引了进去。我开始体会着觉慧、觉民、琴等人的心情,有时甚至觉得我已经和他们融为了一体。每次看到觉慧他们有困难的时候,我都会一起和他们想办法。有时,我还会想如果我处在那个环境,我会这样做吗?可能我就会像觉新那样,实行那“无抵抗”主义了吧。在这些时候,我便更佩服他们的勇气与决心了。在这其中,也经历了许多我们不愿看到的事,最让我牢记的便是瑞珏的死。可能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我和觉新很像,所以她的死才会对我有这么大的感触。我觉得她大可不用这么凄惨的死去,却因为觉新的“无抵抗主义”就这样去了。在这时候,觉新的心震撼了,我的心也震撼了。

  同时,我开始有那么一点狠觉新,狠他的“无抵抗主义”了。瑞珏是他爱的`人啊,觉新却不去拯救她,不去帮助她。我觉得他应该向觉民、觉慧那样懂得起来反抗。而不是继续他的“无抵抗主义”!不然,这个悲剧就不会发生了。但还好,经历了瑞珏的死后,觉新悔改了。在最后,他帮助觉慧去了上海。同样,深爱着觉新的还有梅。而她似乎更加悲惨。在以前,她和觉新两个人是多么恩爱,却因为长辈在麻将桌上的矛盾而此生无缘。然后,她嫁给了别人——一个不爱她,她也不爱的男人。随后不久,她又做了寡妇。然后天天期盼自己早点死去。就这样,她真地死了,一点也不留情,就这样去了。当觉新来到梅的床前,看着她“安静地躺在床上,眼睛微微闭着,头发飘散在枕畔,瘦削的脸像纸一样苍白”,他心中会是怎样的滋味?悲哀?悔恨?痛心?可这所有一切都无济于事,无论什么都已无法挽回那陨落了的生命。寂寞的荒庙中又有谁能陪伴梅那孤独的生命?让我们再来说说另一名可怜的女子:鸣凤。她很善良,柔中带刚。但死法也太让人惨不忍睹了。那么一个可爱的少女,只有十六岁啊!而她却被逼迫去嫁给一个老头子做姨太太!这时,我和她想的一样了——去找觉慧商量。可谁知觉慧竟然会那样的忙,而且根本没有时间听她诉苦。也就是这样,她一步步来到了河边。在我心里一边叫着“不要!”的时候,就那样跳了下去……可能因为我是女孩吧,对于这三位可怜的女人,我能体会到她们无助的心情。也对她们三个的死很有感触。

  我们现在应该庆幸自己生在这样一个和平的年代里。这样一个不在重男轻女、言论自由、可以去追求自己理想的年代。所以,我们要更加努力去把自己的一生精彩地过完!

《家》读后感10

  这段时间,由于失眠,为了打发时间,拼命地读书,不让自己闲着。

  要读书,书从何而来。我的原则是,自己喜欢的书,应该放在书架里,而那些只适合读一遍的书,则应该在书店里品读。《家》便属于前者。

  《家》,是巴金二十七岁时写的一部长篇小说。小说描写了资产阶级大家庭高家的悲欢离合,觉新、觉民、觉慧高家三兄弟在封建礼教面前的麻木与反抗,瑞珏、梅、琴、鸣凤几个女人执着的爱情绝唱,让读者回味、深思。

  读完了小说,给我的文字上的第一感觉是朴实。我们能深刻理解一个二十七岁的青年能写出近二十万的小说实属不易,而这样的年龄写出来的文字,自然少些岁月的痕迹。但是这部小说却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因为它深刻揭露了那个时代的诟病。

  小说,我认为,除了精彩的情节打动人心外,最主要的是留下时代的烙印,让它成为历史的见证。

  如果你是那个时代的见证人,而你又有绝妙的文字,那么你应该写下历史,让它成为永恒,而不至于让它在岁月的流里消失殆尽。

  再回到《家》,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瑞珏。

  梅和觉新青梅竹马,表兄妹之间的婚姻在中国数千年的文化中再正常不过了,况且两人互生情愫,但有情人终未成眷属。因为梅的母亲和觉新的继母有了矛盾。

  取而代梅的是珏,这是一个温柔美丽的女性,觉新因为珏而忘记了和梅别离的痛苦。我想,但凡温柔、善良、知书达理的女人都能柔化男人坚硬的心吧。

  珏的善良,还表现在她对待梅的`态度上。因为时局不稳,梅到了高家。梅的到来,唤起了觉新沉浸在心底、本已埋藏的感情,但是珏却大度地接纳了梅,和她成了好姐妹,她甚至想退出来成全这对昔日的恋人。梅当然不应允,觉新也不可能同意妻子更不同意自己做这种有辱门风、有伤道德的事,何况他对妻子的感情也是极深的。

  如果用智慧来形容珏,我觉得太城府了,因为珏就是这样一个善良的人。“人之初,性本善”,善良是人的天性和本能。

  天性和本能好比什么,好比习惯。我不知道该怎么诠释“习惯”这个名词,我想它应该是一个人最自然的状态,在举手投足、一笑一颦中散发本真,在待人接物、处世交往里刻画印象。譬如乡下人的淳朴,城里人的精明;女人的柔和,男人的阳刚;雷厉风行,温婉秀丽等等,都是习惯给予我们的气质。珏的善良,不刻意,不做作,那是一种习惯和自然。

  我的老师曾对我说过一句话,我觉得挺有哲理。他说,以有心做无心事,你会收到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的结果。譬如,珏仅仅为博得别人对自己的好感而矫揉造作,我想,周遭的人大概不大会应和,相反,大家会嗤之以鼻。但,珏以她的善良赢得了大家对她的尊重、信任,而身处其中的她,却浑然不知。

  所以,我常常想,人应该做一个善良的人。善良会感动自己,感动周围,感动上苍,让冥冥之中注定的事情,在上苍的庇佑下,虔诚地皈依。或许,我们需要的是心灵的宁静。

  善良,并不一定带来自始至终的幸运,珏最后还是死了,不管她死于家庭纷争,还是旧思想旧制度,她在我心里是完美的。

  现在读书,渐渐地摆脱了先前的陋习。因为年轻时,文中主人公们的命运能紧紧抓住我们的思想,而现在,彷佛突然之间,透过浮华,醉心于文字透露出来的最朴素的东西。我想,这应该是年龄的杰作吧。

《家》读后感11

  《孔子家语·子路初见第十九》中有这样一个故事:孔子的哥哥有个儿子叫孔篾,他与宓子贱一起做官。孔子到孔篾那里去,问他说:“你自从做官以来,有何得失?”孔篾回答说:“没有所得,却有三个所失。公事一件接着一件,以前学到的知识哪里有时间去实践呢?因此,所学知识无法理解明白。”当我看到这里的时候,真是和孔篾的感受一样一样的呀,自从来到新的学校,总感觉学校通知一个接一个,过着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的生活,活在了完成任务里,失去自我的主导性,曾不止一次感叹这样的环境缺少了自我成长的`时间。

  孔篾接着说:“获得的俸禄太少,连稀饭都没法分给父母兄弟,因此骨肉之间日渐疏远;公务大多急迫紧要,不能抽出时间去吊唁死者、探望病人,因此朋友之情渐渐缺失。我所说的三个所失,指的就是这些。”孔篾说的这两个所失我也有同感,因为工作忙碌,减少了与亲人朋友的相聚和联系,有时也挺困惑,感觉很难两全。真想听听孔子老人家是怎么评价孔篾的,结果他什么也没说,只是听了很不高兴。孔篾说的都是实情,孔子为什么会不高兴呢?带着疑惑我往下看。

  孔子又到宓子贱那里去,问了与孔篾同样的问题。宓子贱回答道:“自从做官以来,没有所失,却有三个所得。以前记诵学到的知识,现在有机会得以实践,因此所学知识更加明白;把所得到的俸禄拿去分给父母兄弟,因此骨肉之情愈加亲密;虽然公务缠身,但仍兼顾到吊唁死者、探望病人,因此朋友之情更加深厚。”天呢,同样的问题却得到了截然不同的答案,孔篾和宓子贱都做官,工作环境是差不多的,一个是“三失”,一个是“三得”,怎么会这样呢?孔子对他俩的评价也是不同的,听完孔篾的回答孔子很不高兴,听完宓子贱的回答,孔子感慨地评价:“真是个君子啊!”足以看出孔子对宓子贱做法的认同。

  读完这个故事,一直在想:“失”与“得”的原因到底在哪里?我如何才能在孔篾的感觉中渐渐走向宓子贱?最后,我理出了两点:1。积极思维;2。秩序感。

  无论生活在什么样的环境里,总有不如意的时候,我们要么屈服于环境,要么想办法战胜环境。如今,“忙”成了生活的主旋律,“瞎忙”成了生活的主调,宓子贱可以从忙碌中做到“学而时习之”,收获了真知,我可以向他学习把一些工作看成实践的好机会,两者做到有机结合,既完成了工作任务,又进行了教育教学实践,岂不美哉。

  为什么相似的环境里,会出现两种不同的结果?为什么孔篾总是不能从忙碌中抽出身去做一些自己事?我想原因之一可能是缺乏秩序感。如果一个人不知道自己一天该做什么,不能弄清事情的轻重缓急,那么这一天就会是盲目的忙,忙得不知其所。“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每天列个计划,清楚一天中最重要的事是什么,着急做的事是什么,常规性的事是什么,就会有个清楚的规划,就会充实而明白。

  少些消极想法和思维定势,积极面对,讲究方法,生活就会朝着自己希望的样子去发展,感谢这个故事带给我的启发。

《家》读后感12

  一定有很多人都听说过巴金的《家》、《春》、《秋》,他们说它代表了他的最高成就,但实际上读了它,品味它,感觉它带来了震撼和多少人?在上个世纪的20年代初,中国仍处于封建社会的封建制度中,作为中国封建社会和家庭制度的缩影,它讲述了一个封建家庭在那个时期的故事。

  一个思想,意识,有抱负的年轻人出生在封建制度下的社会里,可以说是天生的,如果他碰巧出生在一个古老而专制的家庭里,那就更不幸了。黑暗的社会,同一家族的黑暗,像一个看起来明亮夺目,绿色的,里面是腐败,充满荆棘的笼子里,它将自由心坚定地在里面,让它慢慢腐败免费进入广场,绝望的想安静地繁殖。心不坚,弱不怕人,决心不赶出笼子。当他们冲出鸟笼时,他们不知道该去哪里。他们无法想象,如果没有坚强、干燥的家庭的支持,他们将如何生存。他们无法预测被俘的人的命运。

  他们不知道,他们不敢想象,他们无法预测,他们只能低着头缩在他们他们早已无忍受却又不得不忍受的牢笼之中继续他们行尸走肉一般的生活。而真正的勇敢者,有铁一般意志的人,一定是随时随地都在寻找这打开牢笼的.方法,他们有理想,有目标,在一条道路上坚持不懈的前行;他们不需要家族,并不代表他们冷酷无情,只是他们不想再带着面具虚伪的生活;他们不去预测自己的失败,只因他们坚信自己定能成功。

  这样的人,一旦找到机会,哪怕只是一点点的缝隙,也一定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撞破牢笼,张开翅膀,朝着自己的理想与目标,展翅,翱翔。从表面看,高家一家人知书达理,事事如意。家庭内部尊卑有序,立法森严,但实际上。在这个大家族中处处都存在着激烈的尔虞我诈和勾心斗角。高家的三位少爷,大哥高觉新,二哥高觉民,三弟高觉慧,三人虽是亲兄弟,性格却各不相同。

  老大觉新善良却怯懦,接受过新思想的启蒙但封建的传统思想已经在他的脑海里深深地扎根。他就像那第一类人,内心的挣扎让他永远也无法真正地冲破牢笼。祖父的话对于他来说就像是法律,是维持这个封建家庭的支柱,而他却又对新青年表示出同情,帮助觉民逃婚,觉慧离家出走。他不敢过多地接受新思想,却又痛恨封建的制度,他夹在弟弟与祖父中委曲求全。而他的“不抵抗主义”并没有给他带来幸福的生活,他的逆来顺受却造成了他与妻子瑞钰,表妹梅三个人的爱情悲剧。

  二哥觉民与三我的弟弟是另一种敢于与人斗争,敢于说出不合理的事情的人。他们受新思想的影响,对封建家庭不满意。他们积极参与学生青年运动,满腔热情地开始发表和推广先进思想。但人们更新鲜,更稳定。这个新角色有点紧张,但他很生气,但想不出合理的办法来解决这个问题。他勇敢地爱上了家里的女孩,却无法阻止她跌倒。最后,他选择离家出走,完全逃离了那个气喘吁吁的笼子。认为最终命运的分裂是不可避免的,它揭示了封建社会吃人的结果。封建社会和繁琐的家庭制度必然会衰亡。

《家》读后感13

  傅斯年,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健将,是一位思想深刻的学者和卓有成就的历史学家、教育家。

  但是由于历史的原因,在相当长的岁月中人们对他了解甚少。1919年元旦,新潮问世。第一期出版后,在社会上反响很大。傅斯年在很短的时间内,先后发表了《怎样做白话文》、《中国文艺界之病根》、《白话文学与心理的改革》等文章,并创作了《深秋永定门城上晚景》、《老头子和小孩子》、《心悸》、《心不悸了》等自由体新诗。在北大师生中,文言功底差而赞成白话文的多,文言文写得好却赞成白话文的就极少,而傅就属于后者。他虽然国学根底很厚,文言文写得很精彩,但却深知提倡白话文是文学革新和学术革命的关键,所以才追随胡、鲁、陈等新文化运动的主将,积极倡导白话文运动。

  在这场运动中,阻力也是很大的。其中,最顽固的要算文学系的黄侃教授。在一次讲课中,黄反对胡适提倡白话文,并赞美文言文的高明。他举例说,如胡适的太太死了,他的家人电报必云:“你的太太死了!赶快回来啊!”长达11字。而用文言则仅需“妻丧速归”4字即可,只电报费就可以省三分之二。

  火烧赵家楼将五四运动推向高潮,不过,傅斯年并未继续学生 领袖之路,他志不在政治,而在于学问,

  。傅斯年讲授《中国文学史》,并没有现成的讲义,常常需要刻钢板油印讲义。他不仅授课受欢迎,而且十分关心学生,对成绩优秀者奖掖有嘉。傅斯年不但是一位大气磅礴的学者,卓越的.学术组织领导人,还是一位日常生活非常严谨的传统知识分子。

  对于教育改革,傅斯年有自己的考虑。1949年3月,胡适由美国来台,两人对教育制度进行了深入探讨。傅以为,中国的学校制度,可以说是抄袭的,连模仿都算不上。因为模仿要用心,抄袭则随便。莫名其妙、兴之所至,便是学校制度的现状。胡适以为,世纪初的学校,章程译自日本,日本也是抄袭的,中国教育按这个行不通。民初,又学美国,结果长处没学来,短处却学了不少。每任教育部长上任,又有新见解、新作为,旧的不改,新的激增,使学生课程繁难,严重摧残青少年身心健康。

  傅斯年说,从教育宗旨看,中国仍是传统的读书做官论,于是认字的越多,学校办得越多,社会寄生虫越多。衡量一个学校成功与否的标准,一是学生是否具有运用课本知识动手实干的能力,二是能否将所学知识与课本知识联系起来。只有这样,才不至于学生成为社会废物和游民。教改的另一原则,则是教育大众化,以奖学金解决寒门学子的入学与上进。

  他办的四件大事,一是中山大学的文学院,二是史语所,三是北大复员,四是台大,都是最大的成绩。

  傅斯年先生,伟大的教育家,读完他的经历,我陷入深深的思考中,他的“敦品,励学,爱国,爱人”,会一直铭记在我心中。

《家》读后感14

  《德伯家的苔丝》是英国著名作家托马斯·哈代的代表作,整部小说是以乡村为背景,通篇描述的是一位乡村少女一生的悲惨经历。小说的副标题中说到女主人苔丝是一个纯洁的女人,这是一种超前的思想,也是作者对当时的维多利亚时代的批判和不满。

  所谓的维多利亚时代,就是英国工业革命的时期。维多利亚时代当时的社会崇尚的是道德修养和谦虚礼貌,也是科学文明飞速发展的时期,在小说里面非常多的情节中都有提及到有牧师在街道上布道也体现了这几点。但正是因为这种崇尚道德修养和谦虚礼貌的社会风气,许多暴发户也为提升自己身价进入上流社会而纷纷模仿贵族们的习惯。文中的亚雷就是其中之一,他家也是一个暴发户。正因没有受到正确的道德修养和礼貌的教育,才导致了后来奸污苔丝和后来一系列诱逼苔丝与他同居等惨剧的发生。

  《德伯家的苔丝》写的就是在当时社会的迫使下,一名纯真、朴素、勤劳的'农村姑娘苔丝走向堕落。作者托马斯·哈代笔中的苔丝正是当时社会上正义、纯真、勤劳、向往美好未来的女人的一个缩影,她身上充满着爱和对他人的信任。文中写到苔丝被亚雷奸污了以后便毫不犹豫的选择了离开了亚雷回到家中,体现出了她内心的纯真,她不愿迫使自己与一个自己非常憎恨的人在一齐生活一辈子,她那种对未来美好生活的追求的迫切希望。回到家中的苔丝得知自己已经怀孕了以后,不但没有把对亚雷的憎恨转移到这孩子身上,反而不顾家人和朋友的责备,义无反顾的生下了孩子并悉心照顾他,但最后这孩子还是夭折了。这体现出了苔丝非常有爱,她的灵魂是高尚的,她的道德也是高尚的,但却被社会所唾弃,被当时的社会所否认,认为她是一个伤风败俗、罪业深重的女人。在这里作者表面上写的是苔丝作为一个弱智和受害者非但没有得到同情,反而被社会所批判的惨状,但其实作者真实想反应的是当时社会的一种虚伪的道德标准和当时社会丑陋的风俗的一种批判。作者托马斯·哈代批判的不仅是当时社会虚伪的道德标准,还有当时以克莱为代表的资产阶级的封建传统的道德伦理准则,而苔丝则是当时这种社会陋俗中的牺牲品。作者托马斯·哈代通过苔丝的悲惨经历揭示了这种社会陋俗社会风气的弊端和卑劣的一面,把它残酷血性的一面完全的揭示出来。苔丝是社会的悲剧。

  我认为苔丝的一生都是充满着戏剧性的,小说全文通篇都在写苔丝走向末路的悲惨经历,但从中也经常会发现一些看似偶然,但却又像是冥冥中早注定命运安排的情节。如苔丝被侵犯前在舞会结束后与亚雷家的女仆争吵的小插曲,还有苔丝在开篇与克莱的相遇但却不相识到后来再次与克莱相遇并相爱到后来的互相产生爱慕之情并结为夫妻。都充满着戏剧色彩,也正是这样才能更好的体现出作者的真实感受和真实想反映的社会背景风俗习惯和社会陋习等,也为以后对苔丝悲惨经历的描写和小说的结果作了一个完美的诠释。整篇小说是以苔丝父亲得知自己是当地著名武士后裔到让苔丝去认亲和之后所发生的一切悲惨事情的经历为主线的,这样更好的体现出了造成苔丝的悲剧的成因不仅是社会的因素,还有苔丝她自己本身的一种性格错误的原因。

  不过,《德伯家的苔丝》还是一部非常有意义的小说,从中也了解到了许多很重要的东西。

《家》读后感15

  一个人、一杯茶,打开空调,躺在床上,随手拿起身旁的《家》开始“啃”。看着看着觉得自己全身热血沸腾,我也想加入觉民和觉慧他们反对封建势力的队伍。

  觉新是这个封建大家庭的牺牲品,作为长孙在他父亲死后,他必须挑起承担这个大家庭的重任,家中的长辈都反对新思想、维护封建秩序、封建礼教,但是觉民和觉慧两兄弟却是誓死抵抗反对封建思想,想要改变封建社会传统的热血青年。他们不服从哥哥的管教不愿意接受封建思想,觉新其实也是一个渴慕新思想的人,但是作为家中长孙他只能接受封建的思想、礼教。觉新是懦弱的,但无力反抗这一切。他也是矛盾的,只有集痛苦、悲痛于一身。

  觉民和觉慧是被“五四”新思潮唤醒的年轻一代。他们幼稚而大胆,他们反对封建制度、封建礼教、封建思想,对光明、自由、幸福热烈的追求。他们参加学生组织的反帝反封建运动和创办《黎明周报》抨击封建的一切东西,嘲笑哥哥的懦弱,与封建的高老太爷进行“对抗”。直到高老太爷被“击败”。他们胜利了,老太爷也去世了。尤其是觉慧,他对封建势力深恶痛绝,想尽一切办法反对封建势力,最后他义无反顾的离开这个封建大家庭,只身一人来到上海。

  在那个封建社会里的太多的牺牲品,他们因无力反抗这一切而忍受着痛苦,甚至献出自己年轻的生命。

  鸣凤才十六岁,本与觉慧相爱,但却被高老太爷送给别人做姨太太,明明相爱却要被拆散,可怜的鸣凤死死哀求却没有帮她,在出嫁的前一天就跳河自杀了,瑞珏要生孩子了,却赶上高老太爷去世,陈姨太说不吉利让觉新将瑞珏送出去生孩子,瑞珏被送到一个非常偏远的小地方,觉新抱着瑞珏哭,他也没有办法,只能默默流泪,可怜的瑞珏在那么偏僻的农村地方因为难产而死,梅因封建势力的压迫不能与觉新在一起最后也带着对封建势力的不满受压迫而死。这些都是在封建势力的压迫下的'牺牲品。我们透过人物的悲惨命运可以看到制造它的封建社会及其道德精神的可憎和悲哀、荒谬。

  高老太爷是封建统治者,高老太爷也可以说是封建统治者的代表,他反对新思想,专横的实行着对封建制度他把觉新逼的走投无路,他反对一切新思想,包办子孙的婚姻,剥夺他们的自由、幸福。觉民和觉慧反对封建势力,与他进行“对抗”,他便认为他的威严、地位受到了威胁,他是这一幕幕悲剧的操办者,这一切的悲剧都是他的“杰作”他太顽固,残暴的统治着这个家庭,使这个家庭逐渐走向灭亡。

  那个时代需要的是觉慧这种反对封建思想,支持新思想的新一代青年。如果那个时候的人都不像觉新那样懦弱,而像觉慧那样勇敢的话,也许也不至于会有那么多的牺牲者,也许早就推翻了封建统治,使人们得到自由、幸福。

  封建社会是堕落腐朽的,是罪恶的,其实改革开放那么多年来,在一些偏远的农村地方还是存在着一些封建思想。长辈们重男轻女,不接受一切新思想,我们要积极反抗这一切,使男女平等,使全国人民都能得到自由、幸福,不再受封建势力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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