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

时间:2021-04-11 16:40:07 劳动合同 我要投稿

【热门】劳动合同范文汇总7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劳动合同7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热门】劳动合同范文汇总7篇

劳动合同 篇1

  一、试用期内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即属于不符合录用条件:

  1.向用人单位提交伪造、变造、骗取的学历、学位、职称证书、资格(技能)证书,以及有关单位或组织出具的各种文书或证明文件等的;向用人单位提交的工作与社会经历、《入职声明》中所载内容存在不实的;就与用人单位存在利害关系的事项提供虚假证明或进行虚假描述的。

  2.隐瞒现仍处于传染期的疾病。

  3.隐瞒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事实。

  4.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的10日内未向本单位提交社保

  与档案转移手续,以及配合单位办理社保关系的。本项如与《劳动合同书》的相关约定发生冲突,则以《劳动合同书》的约定为准。

  5.试用期内有任何违法犯罪行为,或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的。

  6.在试用期内请假天数(如事假、病假、婚丧假、孕产假等)超过试用期天数(按自然月历天数计算)的1/30的。

  7.一次性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达到300元的。

  8.工作中因失误、技能缺陷使其他有工作流程关系的岗位在1个工作日内采取返工、停工达到4小时,或延长工作时间超过2个小时的。

  二、试用期对录用条件的考核:

  1、本单位将不晚于劳动者的试用期满前15日对其进行“试用期百分制考核”。

  2、由职工代表大会成员、试用期内劳动者所在部门负责人、用人单位负责人组成的考评小组对劳动者进行“主观试题书面考核”。该考核的权重占百分制考核的50%。如试用期内劳动者从事的是管理岗位,该考核的权重占百分制考核的80%。

  3、由试用期内劳动者所在部门的劳动者对其团体合作精神、敬业程度、考勤制度进行“民主评价”。改评价视同考核,其权重占百分制考核的20%。

  4、试用期内劳动者所从事的岗位设立“试用期绩效考核”机制,以下情形若出现的,视为该月的绩效考核分数为零。

  技术岗位:工作中因失误、技能缺陷给用人单位的生产资料造成的损失达200元,或(并)使其他有工作流程关系的岗位在累计3个工作日内采取返工、停工达到8个小时,或延长工作时间超过4个小时的。

  销售岗位:月销售额未达到元标准的。

  勤务岗位:因工作原因遭到本单位或外单位相关人员书面投诉,经查属实的。

  以上绩效考核按个月计算。该考核的权重占百分制考核的30%。不满1个月的,以上标准以国家标准月工作日后再折算。

  三、“试用期百分制考核”

  达到80分(含)的劳动者属于符合录用条件范围;否则不属于符合录用条件范围。

  四、《试用期百分制考核表》格式按以下要求填写:

  《试用期百分制考核表》

  五、单位向试用期内劳动者送达《试用期百分制考核表》后,并不意味着劳动者的劳动合同随即转正或随即解除。

  对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单位会在试用期内向其送达《试用期劳动合同转正通知书》;如一直未送达,则视为其试用期满后劳动合同自行转为正式劳动合同。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单位会向其送达《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但最终试用期的劳动合同的解除以向其送达《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为准。

  六、本《试用期录用条件》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

  七、本《试用期录用条件》经职工代表大会、全体职工讨论,相互听取了意见与采纳彼此的方案,经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后,并向全体劳动者进行公示后已生效。

  单位盖章

  生效时间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2

  《安徽省劳动合同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我省劳动用工法制化、规范化的一个重要标志,条例的很多内容都和普通劳动者密切相关,记者就此采访了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负责人。

  订立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这样便于双方当事人履行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一旦发生劳动争议也有据可查,可以更有效地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和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的,按照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人数以每人300-500元的标准处以罚款。

  可能很多打工者都会遇到这种情况,上班前都要向单位交押金、培训费、服装费等,条例明确规定,订立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不得强制劳动者集资、入股,不得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作担保,不得扣押劳动者的证件,不得收取培训费、工装费等费用。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收取押金或扣押证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责令退还,并可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

  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两部分,其中必备条款8条: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试用不超半年

  劳动合同条例明确规定双方可以根据岗位技能的要求协商约定试用期,但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而且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在6个月以内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2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2年以上5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试用期间,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且同一用人单位对同一劳动者只能试用一次。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条例特别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5小时,且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30小时的用工形式。

  用人单位与非全日制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时应当签订劳动合同,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一般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期限30日以下的,可以订立口头合同;但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书面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合同内容由双方协商确定,应当包括工作时间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等条款,但不得约定试用期。除了双方另有约定外,合同任何一方均可随时通知对方终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要按时足额支付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但不得低于当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工资具体结算方式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但工资的结算周期最长不得超过30日。

  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

  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在与其签订合同时可以就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期或保密协议作出约定,以延长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通知期,且提前通知期不得少于30日。在此期间,用人单位可以对该员工采取脱密措施。

  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离开单位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自行生产同类产品,不得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原用人单位同类业务或者有竞争关系的业务,约定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年。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必须同时约定经济补偿的内容,用人单位应当在终止或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一定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数额由双方约定。同时,双方还要约定具体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内容。

  解除劳动合同

  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未履行完毕前,当事人双方提前解除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既可以是单方的合法行为,也可以是双方的协议行为。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劳动者的;用人单位未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的;用人单位拒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依法或者依照劳动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严重失职或者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被劳动教养或者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致残,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与其身体状况相适应的工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当事人又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用人单位遇到这些情况,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六级伤残的;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疑似职业病或者疑似严重传染性疾病患者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 篇3

  1、必须在劳动合同依法订立之后,在合同没有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的有效时间内进行。即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已经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如果劳动合同尚未订立或者是已经履行完毕则不存在劳动合同的变更问题。

  2、必须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即劳动合同的变更必须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是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也是其变更应遵循的原则。劳动合同关系,是通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而形成的,其变更当然应当通过双方协商一致才能进行。劳动合同允许变更,但不允许单方变更,任何单方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都是无效的。

  在实践中,有此用人单位为达到变更劳动合同的目的,采取了许多变通的手段。如某用人单位根据工作的需要,决定采取公开考试的办法,对考试不通过的职工,一律另行安排工作岗位或予以辞退。这种形式是否合法呢?我们认为,劳动合同的变更需要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否则不能变更。采取公开考试的办法似乎公平,在未经劳动者同意的情况下,对劳动者不具有约定力。用人单位对原合同仍应履行。

  3、必须合法,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劳动合同变更也并非是任意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的变更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4、变更劳动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经协商后对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内容的变更达成一致意见时,必须达成变更劳动合同的书面协议,任何口头形式达成的变更协议都是无效的。劳动合同变更的书面协议应当指明对劳动合同的哪些条款作出变更,并应订明劳动合同变更协议的生效日期,书面协议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本条的这一规定,是为避免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因劳动合同的变更问题而产生劳动争议。

  5、劳动合同的的变更也要及时进行。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主体可以是用人单位,也可以是劳动者,无论是哪一方要求变更劳动合同的,都应当及时向对方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说明变更劳动合同的理由、内容和条件等。如果应该变更的劳动合同内容没有及时变更,由于原订条款继续有效,往往使劳动合同不适应变化了的新情况,从而引起不必要的争议。当事人一方得知对方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后,应在对方规定的合理期限内及时作出答复,不得对对方的提出的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置之不理。因为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和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如果用人单位经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则可能导致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6、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的执有

  根据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许多用人单位在跟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之后并不会将合同给予劳动者,关于这点大多数劳动者也不会放在心上。在这里,要提醒各位看官,任何时候跟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动者都是应该保留一份合同的。

劳动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了《劳动合同》。现由于乙方自愿离开本公司,根据《劳动合同》第六条二项的规定,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一、乙方工资发至 年 月 日为止,在本协议生效日一次结清。

  二、甲方确认乙方已完成所有工作交接。

  四、双方放弃其他权益。

  五、本协议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劳动合同》同时解除。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5

  发布:陈稿件来源:集团点击率: 上一下一发布日期:20xx-2-8 磊文件580 条 条

  (20xx年2月5日二届五次职代会通过)

  根据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及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淮南矿业集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享受带薪年休假的范围

  在淮南矿业集团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在册在岗职工及单位使用的满一年的劳务派遣工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二、年休假天数规定

  (一)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二)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三)职工累计工作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四)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负伤停工留薪期间,均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三、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年度内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二)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年度内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三)累计工作满20年的职工,年度内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四)女职工请长期哺乳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五)年度已享受单位安排的疗(休)养人员,其疗(休)养天数达到或超过年休假应休天数的(不足应休天数的可补齐年休假应休天数);

  (六)年度内累计旷工五天及以上的。

  四、职工累计工作时间计算

  按现行计算年功工资的工龄时间确定。

  五、年休假工资支付

  (一)年休假日工资计算

  年休假日工资=职工本人月工资÷月计薪天数(21.75天)。

  职工本人月工资为职工本人上年度12个月的平均工资(剔除本人上年度双休日、法定节日、年休假加班工资)。在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工作月份计算平均工资。

  职工年休假日工资,每年元月上旬由各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计算确定。

  (二)职工休年休假期间工资,按本人实际年休假天数×本人年休假日工资计算。

  (三)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按本人正常上班工资+本人实际应休

  未休年休假天数×本人年休假日工资×200%计算。

  (四)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职工因本人原因要求在年休假期间上班的,按正常工作期间工资支付。

  (五)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或职工办理退休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其相应的年休假工资,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年休假工资。

  折算方法为:(当年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六)实行年薪制人员,年度内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工资含在本人年薪内,单位不再另外支付年休假工资。

  六、年休假的安排

  (一)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每年年初安排好每位职工的年休假计划。生产单位职工年休假尽量在停产检修期间集中安排。

  (二)各单位要加强劳动组合,通过提升技术装备、改进生产工艺、提高劳动效率、精简岗位用工,保障年休假制度落实。

  (三)严格职工考勤制度,灵活安排职工休假,可以用职工请事假等其他形式冲抵年休假。

  (四)职工年休假可以一次休完,也可以分段休假。年休假一般不跨年度安排,但遇特殊情况也可以跨年度安排。

  (五)单位已安排职工休年休假,职工不愿意休的,职工要提前一周提出书面申请,单位领导同意后,将本人申请交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保存。

  (六)对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书面签字同意后,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应按规定支付应休未休年休假的工资。

  (七)职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或单位安排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上班并已按规定支付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后,职工年度内又出现本办法第三项规定的六种情形之一的,不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七、其他规定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职工年休假制度的实施,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安排专人负责职工年休假工作,建立职工年休假台账,检查督促基层单位职工年休假的安排和落

  实情况。

  (二)职工调动工作时,调出单位要在迁调单上注明该职工当年应享受年休假天数和已休假天数。

  (三)原淮南矿务局煤干劳字【1992】176号《关于印发〈淮南矿务局职工年休假制度的暂行规定〉的通知》自行废止。

劳动合同 篇6

  劳动合同书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员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 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保护企业和劳动者合法权益,依法确定劳动关系,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任务完成时止。完成任务的标志是。

  (二)、试用期为 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如无试用期,则填写“无”)。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乙方的工作内容(岗位或工种) :。 乙方的工作地点 :。

  根据岗位责任要求,乙方要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以其全部时间与精力来完成甲方指派的工作任务,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后,不得同时受聘其他公司或个人(包括不得兼职),只有在甲方指派或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才可以在其他用人单位从事兼职行为,否则甲方可以立即解除合同并不需要支付任何补偿金。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

  工作岗位职责要求,应当符合甲方依法制订的并已公示的规章制度。甲方可以按照规章制度及考核结果随时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包括晋升与降职。

  乙方不适应本岗位工作或对本岗位工作不能胜任时,甲方有权决定对其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并有权按照乙方新岗位确定乙方工资标准,实行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乙方依然不能胜任工作的,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小时(不超过8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劳动法》第四十一条执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丧假等假期。

  四、劳动报酬

  (一)甲方依法制定工资分配制度,并告知乙方。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市政府公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

  (二)乙方每月基本工资为 元(试用期基本工资为 元),是计算加班工资等非基本工资劳动报酬的唯一基数,不低于当地政府最低工资标准,由公司按岗位性质决定基本工资数额,公司有权按考核结果调整岗位及相应的基本工资,每月发放;但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即基本工资不包括下列各项(下列各项不作为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一)绩效奖、年终奖以及业务提成等;(二)无确定支付周期的劳动报酬,如一次性奖金、津贴、补贴等。(三)各类补贴、全勤奖、津贴、奖金、工资工龄等除正常工作时间外的各种工资及福利待遇。

  (三)加班费:在经过无加班工资36小时加班后,员工如还有通过正常程序经批准后的加班的,则以基本工资为基数,结合考勤上的加班时间计算平时、公休、法定节日加班费,按每月发放。

  (四)甲方每月 日发放工资。甲方至少每月以货币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资。

  (五)乙方假期工资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六)甲方因暂时经济周转困难或不可抗拒力,不能按照上述规定时间支付工资报酬的,应当提前七天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并明确支付的日期。

  因工资计算标准不明确或计算方式不当造成甲方少付乙方工资的,或者乙方拒绝领取的,不属于无故拖欠或克扣工资。

  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属于无故克扣行为:

  1、 甲方依法代扣代缴乙方应当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

  2、 甲方依法代扣代缴的应当由乙方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的;

  3、 法院判决、规定中要求甲方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的;

  4、 法律、法规规定甲方可以从乙方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的。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给予乙方享受医疗期和医疗期待遇。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甲方应按《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做好女员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三)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乙方有权要求改正或向有关部门举报。

  七、规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应当告知乙方。

  (二)乙方应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提高职业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

  (三)乙方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

  (四)乙方违反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甲方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制度给予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

  (五)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经批评教育不改的,甲方可以分情况根据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以及法律、法规给予处分或经济处罚:

  1、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有完成工作任务或销售任务的;

  2、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指挥,或者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3、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者规章指挥,造成事故,使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的;

  4、有贪污盗窃、职务侵占、贩私以及其他违法乱纪行为的。

  乙方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惩处。由于乙方违法行为或不良社会行为而给甲方形象造成巨大伤害的,甲方可根据本公司的规章制度对乙方予以相应的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八、合同变更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变更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合同文本双方各执一份。

  九、合同解除和终止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双方必须履行;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条款与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有抵触的,按现行法律法规执行。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解决。

  (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经书面授权代签无效。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年 月

  (签名)年 月 乙方: 日日

劳动合同 篇7

  甲方: 祥源建材有限公司

  乙方:

  性别:___ _ 生日:______年___月___日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劳动政策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劳动合同。

  一、合同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为乙方在甲方的劳动合同期限,同时也是甲方对乙方实行的用工合同期限。

  二、生产、工作任务

  1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乙方按照甲方规章制度及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质量、数量标准。

  2 根据甲方不断地生产及市场业务拓展等需要,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可随时调换乙

  方的工种和岗位和薪资。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 根据行业特点,由甲乙双方协商具体的工作日和休息日。 在国家法定节日(五一、

  国庆、元旦、春节)期间,甲方应按规定安排乙方休假或调休。

  四、劳动报酬

  1 乙方应认真学习业务知识,积极工作,努力完成甲方分配的生产、工作任务。

  2 甲方支付乙方劳动报酬包括下列内容: 基本工资 元/月,、

  3 甲方不得无故克扣、拖欠乙方工资,否则甲方除支付乙方应得的工资外,并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10%的经济补偿金。

  五、合同的终止和解除

  1 双方订立的劳动用工合同期限届满,本合同将自动解除、终止。

  2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其它相关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十一、违约责任及赔偿

  3 甲乙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须承担劳动合同终止的过错责任。

  4 乙方如违反国家法律规定或甲方规章制度,甲方有权辞退或开除乙方,甲方不承担任何补偿。乙方因上列行为给甲方或他人造成损害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5 如合同期未满乙方提出离职的,按甲方离职规定,须提前3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批准后,将工作交接至甲方满意后方可离开,否则应支付给甲方一个月基本工资作为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其他方面的损失。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离职,甲方有权通过政府劳动部门,要求乙方返回工作岗位,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六、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祥源建材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人: 乙方:

  年___月__ _日 年___月__ 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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