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

时间:2021-04-25 11:18:58 劳动合同 我要投稿

精选劳动合同模板6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劳动合同6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选劳动合同模板6篇

劳动合同 篇1

  (存入档案)

  编号:

  用工单位(甲方盖章):

  劳动合同解除、终止通知书

  (存入个人档案)

  (此联由乙方签收或其他签收形式证

  明收到后装入职工档案)

  劳动合同解除、终止通知书

  同志:

  甲方 于 年 月 日与你(乙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因

  乙方签收: 拒不签收原因:送达人签名: 送达人身份: 送达人身份证号: 送达证明人或单位签名(盖章):送达证明人身份: 送达证明人身份证号:解除、终止合同的原因:

  送达时间: 年 月 日 时

  抄送:仲裁办、保险局、就业局、医保局

  甲方 于年 月 日与乙方 签订的劳动合同(合同编号),因 原因,根据 规定,于 年 月 日解除乙方劳动合同。 特此通知

  劳动行政 甲方(签章) 部门盖章年 月 日

  乙方(签名)

  年月日

劳动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精神,甲、乙双方就保守商业秘密及竞业限制事项,经充分协商一致后,共同订立本协议,以资信守:

  一、乙方任职期间对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二、根据甲方的经营情况,确定以下(包括但不限于)信息属甲方的商业秘密:-------------(如:经营战略、管理诀窍、进货渠道、客户资料、产品定价及报价资料、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产品生产技术和工艺规范等)、甲方确定的其它保密信息。

  三、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接触了与甲方的劳动关系,对知悉的商业秘密仍负有保密和不为自己或他人的经营活动使用之义务,直至该秘密被甲方认为不再是商业秘密。该协议的效力不因劳动合同的解除而终止。

  四、乙方如违约使用甲方商业秘密或导致秘密泄露的,应承担违约责任,须支付甲方违约金伍万元人民币;如造成甲方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赔偿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的利益损失);触犯刑法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及离职之后的两年以内,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在原门诊(包括所有分店)五公里范围内与甲方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

  何职务,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员工、代理人、顾问等;乙方在离职之前或离职之后两年以内,不得抢夺甲方客户,或引诱甲方其他员工离职,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也不得自营与甲方相同或具有竞争性关系的产品或服务。

  六、甲方为培训乙方所花费的培训费用,若乙方在合同未到期的情况下解除合同,应向甲方赔偿上述培训费用(按照实际费用评算)。

  七、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五条的约定,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为合同期工资总额的30%。

  八、本协议经甲方盖章、乙方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月日

劳动合同 篇3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所有制性质:

  地址: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出生年月:

  民族:

  文化程度:

  居民身份证号码: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乙方为甲方城镇(农民)合同制职工,并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按下列第 款确定:

  (一)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年月日起至法定或约定的解除(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其中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之日起至之日止(起讫时间必须明确具体)。其中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

  岗位(工种)工作,完成该岗位(工种)所承担的各项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及其他劳动保护条件。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四、劳动报酬。

  乙方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试用期)间的月工资为 元;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试用期)满的定级工资为 元。

  乙方月工资为 元。

  工资发放日为每月 日,甲方不得无故拖欠。

  乙方工资的增减,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的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均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五、劳动纪律。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甲方应依法制定各项具体的内部管理制度。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

  六、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的条件。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1、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2、乙方不能从事或者不能胜任原岗位(工种)工作的。

  (二)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乙方不能从事或者不能胜任原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又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4、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四)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达到政府规定的严重困难企业标准,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以书面形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五)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条第(三)、(四)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4、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的;

  (七)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八)本合同期满或者甲乙双方约定的本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应当即行终止。由于生产(工

  作)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七、社会保险和福利

  (一)甲乙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期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为扣缴;

  (二)乙方的公休假、午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女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待遇以及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生活补助费(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的发放等,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定执行;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因工或因病死亡的丧葬费、一次性抚恤费、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执行;

  (四)乙方患病或负伤的医疗期及其待遇、乙方供养直系亲属的医疗待遇等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定执行。

  八、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由于甲乙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如属双方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的法律责任;

  (二)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

  (三)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向对方支付赔偿金。

  九、乙方在职期间(含转岗),由甲方出资进行职业技术培训,当乙方在甲方未满约定服务年限解除本合同时,甲方可以按照实际支付的培训费(包括培训期间的工资)计收赔偿金,其标准为每服务一年递减实际支付的培训费总额的 %。

  甲方(盖章): 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编码:

  乙方(签名):

  鉴证人员(盖章):

劳动合同 篇4

  中国的劳动合同制度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开始试点,在九十年代得到大力推行, 劳动合同制度表决通过

  至今已在城镇各类企业中广泛实施,劳动合同 制度。中国的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建立劳动关系,应该书面订立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或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在订立劳动合同过程中,劳动关系双方必须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明确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了劳动者择业自主权和用人单位的用人自主权。

  编辑本段制度作用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是通过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确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 劳动合同制度漫画

  间稳定***劳动关系的制度;是通过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保护双方合法权益的制度。劳动合同制度的建立,从源头上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劳动合同制度是劳动社会保障工作的基础工作。通过劳动合同制度,来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调整好劳动关系,加强企业管理,提高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事实越来越被人们肯定。为此,各级政府要重视劳动合同工作,把它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工作议程。劳动保障部门更应对劳动合同工作引起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劳动合同制度在整个劳动社会保障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统一思想,集中精力,全力以赴地实施劳动合同制度,合同范本《劳动合同 制度》。

  编辑本段管理体制

  随着以劳动合同为基础的劳动用工制度的确立,劳动保障部门对劳动用 劳动合同制度分析

  工管理的任务越来越重,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的迅速发展,劳动用工管理的`面和量都有明显的增多。为此,要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必须加强、完善劳动合同管理体制。

  1、要建立劳动管理的专门部门或科室

  随着企业用工自主权的扩大,一些地方在机构改革中将劳动保障部门中劳动管理的科室撤销或合并,致使劳动管理的功能削弱。笔者认为企业自主用工,不等于劳动保障部门不需要劳动管理,而是要求劳动保障部门按照企业自主用工来进行劳动管理,也就是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因此,必须要加强劳动管理的部门或科室的建设。由其全面组织、实施劳动合同制度,对劳动合同的签订、备案、管理的全过程进行管理。

  2、要建立科学、规范的劳动合同管理程序

  按照《劳动法》和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合同制度的要求,从劳动者择业、企业用工,到签订劳动合同、录用备案,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等劳动合同管理的全过程进行梳理,对每个环节的时间、条件、要求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使用工单位、劳动者、劳动管理部门都能按规定的程序进行运行。还要建立劳动合同签订登记、变更、解除、终止预报制度,存档管理制度,履行检查制度,统计分析制度,确保劳动合同制度规范有序地实施。 劳动合同制度有法可依

  3、要加强劳动用工录用备案、劳动合同备案工作 劳动保障部门应配合专职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录用备案工作,同时,还要发挥社区(镇乡、街道)劳动保障管理站的作用,由其负责做好本区域的合同签订台帐,个人劳动合同签订台帐,并及时将每年劳动合同、录用资料装订归档。要充分运用计算机来管理劳动合同,建立企业和个人劳动合同数据库,及时将录用备案的企业和个人情况输入数据库中,并要实现社区(镇乡、街道)劳动保障管理站的计算机与劳动保障部门的计算机联网,为加强劳动合同管理提供方便。

劳动合同 篇5

  很多劳动者都知道,劳动者基于欺诈或者受到胁迫而签订的劳动合同属于无效合同。该法律要点来源于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注意这里的劳动合同不仅指劳动合同文本,还包括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的补偿协议、变更协议、劳动合同的各类附件等。

  实务中存在不少劳动者被欺诈或者胁迫而认可劳动合同的某项约定的情况。但遗憾的是不少劳动者并未能成功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程序将该类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相关条款认定无效。究其原因,往往问题出在劳动者无法举证证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时受到欺诈或者胁迫。那么劳动者究竟如何举证才能实现自己签约时受到欺诈或者胁迫呢?

  一、先弄清欺诈或胁迫的法律内涵

  如果连欺诈或胁迫的基本法律内涵都没有搞清,将无法准确举证自己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受到了欺诈或者胁迫。欺诈在法律上指的是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就劳动合同的签订而言,用人单位故意隐瞒或者虚构劳动合同的签约条件的行为构成欺诈。例如,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声称其为具有某项特殊资质的企业或某知名企业的子公司,但劳动者签约后才发现其并不具有该特殊资质或合某知名企业并无控股关系。此时用人单位的行为即属于隐瞒自己实际经营情况的欺诈行为。

  胁迫指的是当事人以某种不利后果的可能到来要挟对方当事人做出不利于己方的意思表示的行为。实务中此种情况一般发生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的补充协议过程中。用人单位对规章制度实施调整,要求劳动者确认同意。如果劳动者拒绝签字,则对劳动者实施绩效扣罚、辞退等处理。这种以不良后果要挟劳动者的行为已经构成胁迫。

  二、如何举证签订合同时受到了欺诈或者胁迫

  明确了欺诈和胁迫的法律内涵,我们在取证证明用人单位欺诈或胁迫劳动者方面就有了基本的方向。依据新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对于欺诈、胁迫、恶意串通事实的证明,以及对于口头遗嘱或赠与事实的证明,人民法院确信该待证事实存在的可能性能够排除合理怀疑的,应当认定该事实存在。

  基于上述规定,法院在确定是否采信劳动者所举证的欺诈或者胁迫证据方面持的是宽容态度。即,劳动者所进行的上述证据只要能够按照日常生活法则,具有一定的可信性,可以排除合理怀疑的,则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下面我们结合欺诈和胁迫的特点提供如下操作要点:

  (一)如何取证签劳动合同时受到欺诈

  关于欺诈的取证劳动者要尽可能做到视角前移。所谓视角前移指的是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洽谈劳动合同时就要考虑对用人单位欺诈签约的风险防范。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在洽谈合同重要内容的事项时,要注意留取一定的证据。这些重要事项包括:用人单位基本情况、薪资、考勤等方面的事项。

  劳动者对于已经存在入职意向,但尚未入职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对其招聘中的各项承诺及与用人单位代表的沟通记录进行取证保存。这些取证保存包括:招聘信息的截屏、微信沟通记录的截屏收藏、重要谈话的录音保存、offer邮件的在线保存等。

  如果劳动者入职时未来得及进行上述取证,则需要在发现自己受到欺诈后,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之前先进行涉欺诈事项的沟通及录音取证或者微信等沟通记录取证。劳动者注意这个过程的录音要注重明确以下四点:

  1.沟通者身份;

  2.询问当时用人单位的实际承诺及当前承诺发生变化的原因;

  3.明确自己入职时就是为了用人单位的承诺而来,但现在发现与事实不符;

  4.询问用人单位的计划如何处理这种差异。

  劳动者进行上述沟通时要注意措辞,不要引起用人单位代表的警觉导致无法完成相应取证。

  (二)如何取证受到了胁迫而实施劳动合同的签订

  此项取证,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操作最为便捷。劳动者可以取证询问用人单位代表,并指出不能接受的条款。劳动者询问如果不愿意认可该条款可能导致的后果。用人单位代表如果能够明确,则可以作为证据。用人单位代表如果故意不明确,劳动者可以采取适当的引导,让其说出相应的不良后果。当然上述证据最终能否作为证明胁迫类证据,还要考虑用人单位代表对于不良后果的具体表述。但先进行证据内容的获取是能够对其法律评价的前提。

  文图无关

  对于胁迫事项具有紧急性的,劳动者可以暂时停止签订。例如,在某劳动争议案件中,某用人单位为不让张某续签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而故意让张某当场作出是否同意续签的决定,并在意向决定书上签字。而意向决定书及拟续签的劳动合同文本多达十几页。张某提出看完相关内容并认真考虑后再签字。但用人单位代表提出,张某必须在十分钟内完成签字,不做出决定书意见将不准离开办公室。张某无奈选择了报警。报警理由为自己因被单位胁迫签订劳动合同,而被限制人身自由。

  证明用人单位实施胁迫的其他取证方法要结合个案进行确定。对于劳动者而言要提升自己的被胁迫风险防范意识,不要盲目服从用人单位在要求签署此类法律文件时的任何催促式逼迫。

  三、提升法律理性,谨慎确认涉劳动合同文件

  任何取证都不及劳动者在签约前的谨慎更为重要。如果劳动者基于谨慎而未签订某项涉劳动合同文件,则相应的不利后果也就不会发生。建议在外打工的劳动者,包括在高楼大厦里的职业经理人或者建筑工地上挥洒汗水的农民工朋友,在用人单位让你签署任何文件之前,先给出自己不少于一分钟的思考时间,再确定落笔。

劳动合同 篇6

  编号: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制

  使用说明

  一、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认真阅读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经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签订劳动合同,甲方应加盖公章;甲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职工均应本人签字或盖章。

  三、合同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清楚;不需填写的空栏,请打上“/”,填写不下时另附纸。

  四、双方可就工作内容、保密、竞业限制、服务期等内容进行协商,订立相关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五、本合同应使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不得涂改。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甲方对已经解除或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劳动合同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联系电话

  第二条乙方姓名性别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邮政编码

  户籍所在地

  联系电话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本合同期限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自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其中,试用期自从年

  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并以为标志。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甲方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安排乙方担任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工作内容是

  甲乙双方也可以签订岗位协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具体确定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工作标准和工作要求。

  第五条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第六条乙方应按照确定的工作内容、工作标准和工作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一)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小时,每周工作天,每周正常工作不超过40小时,并至少休息一天。

  (二)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三)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填“是”):年()、半年()、季()或月()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第八条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除《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九条在合同期内,甲方依法保证乙方享受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法定节假日、生育假、探亲假、婚丧假、工休假等带薪假期。

  五、劳动报酬

  第十条甲方结合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乙方的工资水平,按照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结合乙方的劳动技能、劳动强度、劳动条件、劳动贡献确定,实行同工同酬。

  第十一条甲方按照下列第种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及本单位集体合同约定的标准。

  (一)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标准为

  元/月(周),绩效工资(奖金)根据乙方的实际劳动贡献确定。

  (二)计件工资。乙方的劳动定额为,计件单价为。

  (三)其他形式:。

  乙方试用期工资为元/月,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二条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或其他有价证券等形式替代货币支付。甲方给乙方发放工资的时间为:每月日。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第十三条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或者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工作的,甲方应按国家规定安排乙方补休或者支付加班工资。

  第十四条甲方与乙方可以依法根据本单位的经营状况、物价指数情况,经过双方协商或者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工资正常增长的具体办法。

  六、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

  第十五条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依法应由乙方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报酬中代扣代缴。

  甲方应当每年向职工公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职工监督。

  第十六条乙方在合同期内,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休息休假、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生育、死亡等待遇,以及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按国家、自治区及统筹地区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甲方同意为乙方办理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具体标准为:

  第十八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九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二十条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二十一条甲方按照国家、自治区关于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对乙方提供保护。

  第二十二条如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权拒绝,并可以随时解除本劳动合同。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乙方有权要求改正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第二十三条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二十四条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二十五条除因乙方不胜任工作,甲方可以依法适当调整其工作内容外,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签订变更劳动补充条款作为本合同附件。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二十六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本合同,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进行。

  第二十七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本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甲方应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第二十八条甲方违法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当依照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乙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九条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三十条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的,甲方可以事前与乙方依法协商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或竞业限制的事项,并签订保守商业秘密协议或竞业限制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十一条由甲方出资对乙方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务期的,应当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签订专项培训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第三十二条甲乙双方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三十三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从争议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从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及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通过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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